中国加入WTO:高等教育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对策论文,中国加入论文,建议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界贸易组织(WTO)1995年正式成立,它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WTO作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中国本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种种原因使新中国成立后中断了与关贸总协定的联系,1986年提出恢复缔约方地位的申请,1999年朱镕基总理访美后,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入世”的步子越来越快了。
教育是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第五大类:“教育,包括短期培训”。鉴于服务贸易情况复杂,WTO允许发展中国家开放较少的市场,对外国服务或服务者进入本国市场设置条件,而且世贸组织成员国对教育作出开放承诺的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高等教育服务市场对世贸组织其它成员是封闭的,外国高等教育是无法向中国输出服务的。目前的中国学生到国外留学,外籍教师到中国任教都是我国允许的教育服务贸易方式。许多发达国家的非义务教育早已通过产业方式来运作,他们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远远超过我们。随着“入世”时间的增加,开放的程度将越来越大,国外高等教育必然向中国提供更多的服务,这对我国高等教育是一个挑战。除了自身积极应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种种强烈挑战以外,高等教育还要发挥它的经济支撑作用,为经济发展积极培养人才,促进其它产业的进步,以迎接“入世”后国外相同产业的竞争,使中国在全球经济上占有一席之地。我国高等教育自身既要有所突破,积极开拓国际高等教育市场,又要民为国家经济的动力源,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入世”应该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大具有创新精神的涉外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加入WTO是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全方位交融,WTO有135个成员国,“入世”后,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与众多国家进行大量的接触,涉外人才肯定相对短缺。我们要培养的这些涉外人才包括外语、外贸、国际贸易、跨国企业管理等,而且这些人员的需求量比较大,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现阶段的重要任务。我们现在培养的这些涉外人才与过去有所不同,他们的素质是面向世界的,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全球意识,眼光不能总是局限在中国狭窄的市场经济范围内,而且是复合型人才。目前急需的这些涉外人才中,有一类人才要着重提出来加以培养,这就是谙熟WTO游戏规则的人才。WTO的法律体系实际上就是一个统一的游戏规则。WTO成员国入关多年,运用游戏规则的熟练程度要远远超过我们。为此,我们要培养大批掌握WTO游戏规则的人才,使我国遵守国际惯例的同时,在游戏规则许可的范围内,创造性地运用规则,这样才能和别国“做游戏”,进而参与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构制合理的教育技术壁垒来保护自己。由于教育培养人才的周期较长,即使现在培养,出来也是3~4年以后的事情了,因此对于高等教育来说,更是要未雨绸缪。“地球村”时代已经到来,现在就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这方面目前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同时,要坚持两手抓,积极对在职、在岗人员进行培训。这是一条方便快捷的途径,培养、培训两不误,以大大提高人才培养数量。
我们培养的涉外人才,要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没有创新精神是不行的。正象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1996年世界经济合作组织提出了“不增长就是死亡”的教育口号,这种增长蕴含着不断创新的内容在里面。如果没有创新精神,依然墨守成规,即使脑子里装满了各种所谓的涉外知识,在实际操作中不会创造性地运用,还要是吃败仗的。创新是没有国界的,我们的涉外人才要具有一种不断开拓的素质,在竞争中要棋高一招,不断地出新,才能与别的国家一争高下。创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在WTO这个更大的国际经济市场中尤为重要。我们的高等教育要加紧培养、培训具有创新精神的新型涉外人才。他们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先头部队,直接影响到“入世”后我国对外经贸工作的正常运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高校要尽快成为高科技竞争的主力军
世界正进入高科技时代,谁掌握的高科技知识越多,谁就处于中心或支配地位。要增强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就要拥有大量的高新技术,单纯的技术和生产设备的引进,不能形成强大的民族科技产业。高校是主要的科技源头之一,我国高校理、工、农、医领域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已经超过了60万,“八五”以来,年均承担科技任务7000~8000项,是一支重要的科技大军。
国外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绩显著,在英国剑桥大学周围集聚着1200多个高科技企业,每年以40亿英镑的贸易额成为欧洲最有名的高科技区之一.另外象著名的“硅谷”都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典范。我国市场经济不够发达,科技投入严重不足,1999年科技国际竞争力世界排名第25位,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缺少创新和创业的激励机制,加之本身的科技含量就比较低,一旦“入世”,恐怕难以经受外国企业的强烈冲击。
这就需要高校利用自身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和高技术优势,创办高技术企业,以大学的高技术成果为源头,以大学孵化的这些高技术产业为促进我国的技术创新,发展高技术产业,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北大的方正公司、清华的同方公司、东大的阿尔派等为代表的高校科技企业已经在这样做了,并且取得了重大成效,产学研结合创出了一条路。2000年科技部和教育部又联手启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试点工作,力争把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信息集散的中心。另外,我们还有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允许、支持教师甚至是大学生保留学籍或兼职进行科技创业活动。以上这些充分表明我们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发挥高校高科技作用的必要性,中国已经站在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门槛上,将置身于世界经济浪潮中,不能没有高校科技的积极参与。我们的高校要把步子迈得再大一点,速度再快一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企业的开发研究当中去,以知识创新促进高校科技产业的持续发展。重新审视高校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定位,争取国家宏观改革政策支持,使高校成为知识经济的不竭源泉。
三、扩大高等教育服务市场的对外交流
高等教育服务作为服务贸易协议的一部分,相对于基础教育来说,可能更容易成为国外教育机构瞄准的目标,受到的影响比基础教育要大,但反过来这也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资源严重不足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之间矛盾十分突出,高等教育的市场要进一步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加入WTO以后,我们面临的是国际高等教育大市场份额的分配,你如果不要,就会被别人拿去,这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境外教育机构对此早有打算,日本和美国已经有明确的意向到中国来办大学,开发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瑞士、新西兰、新加坡为了抢滩中国高等教育市场,放宽了接收中国留学生的政策。某报载,近年国内大量民间教育投资流向国外,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费出国留学,按每人每年需14万元至18万元人民币的低限来计算,我国每年民间留学投资就有40亿元流向了国外。而美国由于境外学生上学带来的经济收入每年达75亿美元,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市场,我们没有理由放弃。我们有我们的优势,我们也可以吸引境外留学生到我国学习,象香港和台湾的学生就很愿意到内地来读大学,内地读大学远比他们那边便宜。目前到我国的留学生数目还比较少,而且以亚洲留学生为主,欧、美等地区的高等教育市场对于我们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开发得不够深入。
正因为如此,在不侵犯我们利益和主权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我们应该积极为境外投资商创造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为愿意到我国留学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服务。这实际是一个教育资金市场的问题。现在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对境外教育机构在内地办学限制较多,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我们完全可以多方面、多形式利用境外资金。如果仍然象过去一样,处理不好这些方面的关系,肯定会影响到境外资金的注入。不论是合作办学,还是留学生到中国来,我们可以把口子开得更大一点,为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广开资金渠道。同时,鼓励高等教育到国外开辟市场。一些高校已经在澳州、欧洲等地区开设了一些办学机构,主要是对中医的传播,将来要进一步拓宽,我们不是没有强项,而是市场杠杆运用得不灵活。
不与国外高等教育交流我们就失去了参照系。打通国内外高等教育服务市场是个趋势,这也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关键就看我们是如何扬己之长,避己之短。
四、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
高等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应对加入WTO最根本的方法,是推进高等教育的现代化。我们的高等教育如果走到了世界的前头,就不仅不怕国外高等教育的介入,甚至还要向别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拓展,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与世界高等教育竞争以及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根本。
一是要更新高校的办学理念,不能再用过去的旧观念去办21世纪的大学,高校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教与学的场所。高校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要成为年轻人的创造乐园,为学生提供优良宽松的环境,激发其创造力,培养出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同时,积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创造性地发挥其发展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让高校在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经济大碰撞中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是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稳定教师队伍。“入世”后大量的“三资”企业需要各种人才,教师市场的争夺将十分激烈。上海就已经面临这样的问题,目前上海有近2000家“三资”企业,外企高薪聘用高校教师,优秀毕业生不是留校任教,而是到“三资”企业去。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高高校教师的待遇,使他们能安心于本职工作。
三是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科技发展需要科研人员,也需要实际操作的高级技师,我国技术工人普遍素质较低,直接影响到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提出很多年了,但高职教育发展速度仍然不是很快,受传统习惯影响遭到人们的冷遇,有的高等职业教育甚至被当作普通教育来办。高等职业教育不仅要有一个较大发展,而且要办出高职教育的特色,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四是要调整专业结构。加入WTO以后,我国的产业结构将会重组和升级,有的产业可能萎缩,有的产业会得到较快发展,还会出现一些新兴产业。这必然引发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调整,以此来培养各产业所需人才。专业结构调整一直都在逐步进行,在新的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调整的力度要加大,努力贴近现实社会需求,这样才能使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经济的发展。
发展才是硬道理。总之,从长远来看,只有高等教育内部的办学理念、教学、师资、管理、布局、功能等各要素都实现了现代化,都能顺应世界竞争的趋势,变压力为动力,应对WTO才算成功,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五、加紧针对WTO的高等教育立法和法制建设
以上的对策需要高等教育立法和法规作为保障。“入世”后,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到整个世界高等教育的大范畴内,由政策性的开放转为制度性的开放,大家共同遵守统一的规则。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和国外高等教育正常竞争交流。WTO法律体系中有一条是透明度原则,一切都要以法律为准绳,模棱两可的条款会给双方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会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是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纲领和行为准则。在我国,教育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更大、更广,以号召、命令、建议等形式出现,但没有明确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双边关系。加入WTO后,由于境外教育的大量介入,单纯以政策对他们进行调控制约,不太适宜。在国际大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高校逐步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实体,是一个个单独存在的细胞,高校将直接与国外教育机构打交道,整个高等教育管理机构和组织形式要发生变化,非行政性管理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社会中介组织将应运而生。
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政策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入世”的现实要求,必须加强针对加入WTO的高等教育立法和法制建设,进一步使国家的教育方针、基本制度法律化。首先,要在充分了解掌握WTO法律体系的情况下,针对WTO法律体系中教育服务贸易涉及到高等教育的部分,合理修订我国已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诸如中外合作办学、国外教育资源的引进等与“入世”联系紧密的方面,要及时补充进新的内容,健全完善包括《高等教育法》在内的各种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适应“入世”后的形势。其次,对照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情况,大胆借鉴和吸收世贸组织成员国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WTO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在高等教育法律条文上会有所不同,只要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符合高等教育自身规律的,有利于我们参与WTO游戏的,都可以引入到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来,以应对别国高等教育对我国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
“入世”在即,加快高等教育立法和法制建设,既是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保护和促进,可以减弱“入世”后国外高等教育对我们的影响,同时也是对境外高等教育介入我国教育市场的保障,有法可依,境外投资者才会有信心到中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