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论文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论文

新媒体环境下法治案件的舆情特点及对策探析

姜东雪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摘要: 随着社会转型的日渐深入,我国各项事业如火如荼的展开,各种矛盾和风险也交织其中,这使得社会舆论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诸如传播路径发展改变,社交媒体称为舆论主阵地,移动环境下舆论呈现病毒式扩散。针对当前新媒体环境下出现的法律与人情的博弈等问题,如何有效地应对舆情危机、合理引导舆情走向、还网络社会一片河清海晏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 新媒体;法治案件;舆情特点

一、新媒体视域下法治舆情事件的特点

(一)传播路径改变,社交媒体成为舆论主阵地

现如今的网络舆论大事件,普遍呈现出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传播路径的改变,社交媒体跃居舆论主阵地。传统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即为公众设置话题,然而,这一功能正在渐渐被社交媒体攻占。众多网络舆论事件起初并非由官方主流媒体挖掘,而是由社会公众或社交媒体平台披露在网络平台,在受到公众的一定关注后,主体媒体再介入了解事件的真相,进行追踪报道,将舆论推向高潮。在舆情爆发到一定程度后,我国相关部门会视公众意见进行深入调查,提出处理办法,解决事件,给公众一个交代,至此,网络舆论事件得以平息。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近年各级党委、政府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业水费的收取和管理而提倡成立的一种实行自我管理、民主决策、互助合作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协会的队伍建设,提高支斗渠道用水管理水平,巩固和扩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宁夏近年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对全区农民用水户协会人员和基层水利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病毒式扩散,移动环境下舆情迅速发酵

技术上的便利使得舆情发展周期缩短,舆论的发展更为迅猛。以于欢案为例,该案例自披露以来就迅速在各个社交媒体、朋友圈疯狂传播,无论是微博微信,还是其他自媒体平台上随处可见有关于欢案的最新报道。网民意见能够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迅速聚集,形成一股强大而一致的社会力量,这得益于新媒体平台的日渐成熟与完善。移动端的便利性和易操作性使得网民意见得到病毒式的扩散,舆情迅速发酵,短期内造成了极大地轰动效应,这是在以往的传统媒体时代不曾出现过的现象。

二、新媒体视域下引导舆情发展的应对之策

(一)树立平等开放的理念,突破传统的治理模式

进入21世纪的信息化时代,我们处在一个互联网为我们构建的拟态空间之中,在生产和生活中都应该以一种新的互联网思维去思考问题。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摒弃以往的旧式思维,树立起平等开放的思维,以宽大的胸怀去容纳多元化的公众意见,做到信息共享,开放平台,平等的对待每一位民众,让民众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促进社会民主的发展。另外,也要与时俱进,努力突破传统的网络治理模式,化被动为主动,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前预防和想好舆情危机的应对之策,而不是等问题出现才慌忙应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舆情发生突变时,及时进行调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正是丰收时节的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二叔,想到他家种了四亩葡萄,便笑着问:“二叔,今年数钱都数到手酸了吧?”我本想二叔一定会微笑着谦虚地说“哪里哪里,除了锅巴不剩饭”,可他苦笑了一下,叹口气说:“白苦一年不说,还倒贴黄瓜二条,贴老本了。”

(二)提升舆情监管技术,增强民意表达吸附能力

治理网络空间乱象需要提升舆情监测能力。首先,我们要加大对网络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调动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舆情监管技术。通过技术升级,降低门户网站的运营成本,增强政府部门对民意的表达吸附能力,让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进入政务系统,以提升我国的民主化程度。其次,加强对社交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科学而明确的管理细则,为新兴媒体规范自身提供范本,增强对舆论意见的汇总和筛查能力。最后,着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舆情监管的队伍,提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大人为把关力度,将舆论引导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明确职能分工,提升舆情监管的效率。

(三)舆论引导与法制建设并重,防止媒介审判

舆论代表社会公众的意见和看法,是民主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单纯地舆论引导远远不够,我们要将舆论的监管与社会法制、民主建设紧密结合。情与法的纠葛一直是我国学界一个极为关注的热点话题,舆论的特性导致多数人会容易感情用事,但是缺少法制和理性的约束,舆论的发展将会不可设想。针对当前出现的多起涉法的网络舆论事件,我们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对司法机关加强监管,要求司法机关能向公众公布的合法审判内容及时传递给社会大众,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有效沟通和交流信息,消除社会的焦虑心理,树立司法机关和政务部门的权威,谨防媒介审判现象的出现。

三、总结

社会舆论在新媒体环境下正在逐步规范和健康发展,但是与社会主旋律不和谐的声音也一再出现,我们要警惕那些恶意的极端言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要着力引导好社会舆论,加强对舆情的检测和管理,提高应对舆情危机的能力,多方合作,尽可能的发挥舆论监督的正面效应,树立起政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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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彪.网络事件传播阶段及阈值研究——以2010年34个热点网络舆情事件为例[J].国际新闻界,2011,10:22-27.

作者简介 :姜东雪(1994.8-),女,汉族,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法治新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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