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商主义的货币理论及其与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商主义论文,货币论文,理论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重商主义一般是指斯密的《国富论》(1776)出版前即17~18世纪的经济政策体系和经济学说。早期的重商主义倾向于把国民财富等同于金属货币,实际上是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并主张限制出口,以阻止货币流向国外;后期和更加成熟的重商主义者主要是试图分析贸易条件,以便能够确保国际收支的盈余和货币的净流入。古典经济学的“斯密式革命”被认为是对重商主义的致命反击,把重商主义挤到了经济学发展中的“末流”地位。但进入20世纪后,重商主义思想又得到了某种升值:一是在古典经济学中被“遗忘”了的有关就业、总产出与价格水平的重商主义观点,与凯恩斯革命(1936)有某种相似性被重新发现(参见威廉·格拉普1993,载马格努松1993);二是70年代以来策略性贸易理论的发展,被贴上了“新重商主义”的标签(参见比约·海腾1993,同上)。有关重商主义复兴的各种文献中,其货币理论的价值却并未被提及和发现。而现实情况是,货币理论长期以来是经济学中高度争论的领域,甚至涵盖了《通论》发表以来主流经济学的几乎全部的争论和发展。这些争论的基本命题是:货币是交易媒介、价值储藏还是计价单位?货币是存量还是流量?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即价格总水平)?货币是中性的还是非中性的?货币是内生的还是外生的?争论的实质是由于对货币的性质,尤其是货币与资本关系认识上的模糊(参见柳欣1996~1997年)。
本文将重新审视作为重商主义经济学说重要组成的货币理论,尝试揭示重商主义与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某种联系。正是这种联系,特别是重商主义关于货币的本质、货币与资本关系的认识、信用货币的内生性和货币非中性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指引了从凯恩斯革命以来主流经济学所没有解决的货币分析基础的方向。
二、重商主义的货币理论
虽然大多数重商主义者就诸如贸易、储运、关税与产业保护的经济效应等实践问题发表见解,其中心是如何获得国家财富与权力问题,但重商主义货币理论的思想光芒并不能被掩盖。
1.货币的性质、货币与资本的关系
在商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的资本主义早期,商品流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它的目的就是货币的积累。在早期重商主义者中,这个货币就是金和银。因此,所有的重商主义者都重视货币。他们从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原始阶段——商业阶段——的观点出发来观察经济过程,因而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
西班牙重商主义者路易·奥蒂斯被认为是欧洲首位重商主义者(参见科西莫·佩罗塔1993,载马格努松1993)。他将财富等同生产,而且将财富的增长等同于生产和出口的增加。他在1558年的回忆录开篇,反复重复:由于出售原材料给外国人,并给外国人用西班牙原材料生产的商品支付10倍于原材料价格的价格,西班牙使自己变得贫困。货币,因此不能用这种方式流出王国,而必须用于改善原材料生产,去建造运河和磨坊,尤其是制造业——以便把西班牙的原材料制成最终产品,在国内与国外市场出售。他指出,西班牙的困难归因于它无力将国内生产建立在其资本(原材料与货币形式)基础上。他要求货币不应当流出西班牙王国,因此完全不同于中世纪晚期真正的重金主义者所提出的要求的含义。因为他并不关心黄金被保持的数量,只关注留下来投入经营的资本数量,其实质是渴望创造财富的剩余。
晚期重商主义的重要代表托马斯·孟更进一步明确了货币与资本的关系。孟(1571~1641)的代表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在这本书里,商业资本主义的观点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把对外贸易称为使国家富足的工具。孟采用了米塞尔登的贸易差额概念,此外又补充了一种更为重要并显示他对于商业资本主义的性质的洞察力的新概念,这就是“存货”的概念。他不再单纯地谈到财富,他把财富的一部分作了明确的辨析,这部分财富一般以货币形态出现并且必须作为“存货”来加以利用,以便产生剩余。而适合于那个时代的典型方法就是对外贸易。
2.货币、价格与总量关系
重商主义将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因此它并不是一种类似新古典经济学的实物经济分析。同样货币也不表示相对价格,而是一种总量关系即价格总水平。他们的共同信念是,一国货币量的增加对“交易”有利,这个词便是后来所谓的总支出、总收入或总产出。当然这种增加促进了就业的增加。重商主义也有对总产出、就业和价格水平决定因素的说明——它们很少受到古典经济学家的关注,但在20世纪初被再次发现。
重商主义者在货币与价格的关系上有个类似货币数量学说,这是由基督教经济学向重商主义过渡时期作家奥雷斯姆和博丹遗留下来,并再次出现在海尔斯、马林斯和孟的作品中。在其最为熟悉的形式中,便是对货币量、商品量与价格水平在它们处于长期均衡时三者的关系的解释。这种理论明确地区分了货币与商品(或货币与财富),而它对总量分析的应用当中,它将货币量的变化同就业、收入、产出和资本存量的变化相联系。有关这些关系,现代经济学中已至关重要。
3.信用货币的内生性与货币非中性
早期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形式的认识仅仅停留在金属货币即金、银上。在整个18世纪,商业资本的进步以及逐渐被工业资本主义所替代,一直伴随着新的非金属形式货币使用的迅速扩大的过程,这些货币一般已具有某种信用关系。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对货币的认识上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即信用货币的创造。其代表人物就是劳和斯图亚特。这种对货币认识的革命性转变,迄今仍是主流经济学争论的焦点所在。
(1)劳
劳的货币理论第一次明确了货币是以资产抵押为基础的信用关系。劳(1705)认为,金属货币的匮乏会导致生产与就业的不足,但他反对依赖出口剩余(由禁止进口造成)来取得丰富的货币供应。为了弥补这些不足,必须通过信用过程补充货币供应量,这意味着银行必须被创造出来,并以其储备为支持发行贷款。然而,劳的实际创新是关于银行必须以土地为抵押发行可兑换银行纸币的进一步讨论,这一过程必须让白银失去充当货币的资格,并使土地完全可以转变为一种可以让渡的商品。这种建议在当时时常有人提出,虽然在内容上不太一致;而劳终于在法国付诸实施并得到了灾难性的结果(参见赫克歇尔1931,第2卷)。
劳的著作所缺少的,但最终成为他的“体系”崩溃的一个原因的,是对银行纸币的数量应如何加以限制并因此如何保护相对于金属货币和商品的银行纸币的价值的分析。土地上的财产并不是银行纸币发行限度的主要依据。斯图亚特(1767,第4册,第141页)承认劳,并抢救了劳思想中的很多开创性的观点,他被迫去寻找信用的“实际的”而非“想象的”基础。
(2)斯图亚特,及其对休谟的货币数量理论的批判
斯图亚特被称为最后一个重商主义者。其主要著作是176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他在货币理论方面已经超过了休谟,并且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进行了坚决的批判。因此这里先介绍休谟的货币理论。
休谟在经济思想方面作出的贡献是关于货币、价格和利息问题。和洛克一样,他把货币看成是虚构的东西。货币代表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数量和用它来交换的商品的数量之间的关系。依此推论,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变化将影响商品的价格。他的货币观点使他认为商品的价格将永远是与货币数量成比例的。因此,货币的绝对数量就无关紧要了。尽管如此,他认为货币数量的变化是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这种变化可以改变人们的习惯。如果货币数量的变化带来的是影响贸易量和对货币需求的习惯的改变,价格也许不会有变化。可是,如果在货币数量增加了以后价格上涨,其影响将是有益的,因为那将刺激工业的生产(休谟,1752,第1卷页)。休谟对这一点的分析是特别透彻的。他步步追踪增加了的货币数量所走的途径以及货币逐步对于价格所施加的影响,使他发展了一种后来被许多经济学家所采用的价格—货币数量理论。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观点很快受到了斯图亚特的批判。斯图亚特(1767,第2册)认为,货币流通是商品与货币相交换的一个持续不断的通道,这一过程代表着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基本交换。如果在社会各阶级之间不存在这种相应的交换,消费将会受到限制,“勤奋”将会受到损害。因此,“政治家”必须监督经济活动。在这方面,金属货币是存在着问题的,因为只要人们没有消费的意愿,他们就会将货币储藏起来,并使其从流通中消失。换言之,金属货币会造成国内货币的不充足,实际上会阻碍工业的增长。为了刺激“勤奋”,“政治家”必须把储藏的金属货币挤出来。“政治家”可以依靠银行所创造的货币。斯图亚特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实物财富的融化过程”,即通过银行流动负债发行而取得的流动资产的数量。因此,地主阶级就会增加其消费并刺激工业生产。斯图亚特认为,不可能根据货币数量任意变化的假设,得出关于价格的任何结论。货币数量的增加可能会变成消费者需求的扩张,而货币数量的下降必然会导致产业的下降和失业的上升。
这是一个建立在金属货币储藏、对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能够适应流通的需要以及货币非中性基础上的对货币数量论的毫不妥协的批驳(参见伊藤·诚和拉帕维查斯,1999)。这些概念,比如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在后来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论战中,关于信用周期的争论中以及后凯恩斯主义与主流经济学的论战中一再出现;而货币非中性的概念在凯恩斯经济学的发展中也至关重要。
在对休谟的批判中,斯图亚特运用了“符号货币”的概念,这一概念实际上是指信用货币:“银行纸币、银行信用、票据、债券和商人的帐目记录(同国内记帐给与获取的信用)是包括在‘符号货币’这一概念中的许多信用形式的几种。”(同上,第39页)斯图亚特试图找出信用货币的行为原则,然而并没有提供信用货币波动如何和银行政策相联系的理论分析。他主张实行完全的证券担保,但确没有在银行正常运行和工业资本家与波动之间建立联系。
4.前古典经济学
重商主义的货币思想对前斯密时期的经济学家产生了直接影响,例如配第、洛克和诺思等。这些前古典作家在货币观点上还保留着重商主义的思想。配第在讨论货币问题的最成熟的著作《货币略论》中宣称,货币之所以需要,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和工业。洛克和诺思是配第的直接追随者。诺思是对资本有明确的概念的第一人,他把资本称作存货。他把那些由于没有能力利用或躲避麻烦将存货借出去的行为,说成是等于出租土地。贷存货的人所收的利息就是货币的地租。他认为,没有人会因为他所有的财产以货币形式保存起来而能致富;只有那些总是把财产贷出或用以进行贸易而取得收入的人才会增加财富和获得利润(参见罗尔,1973)。
对重商主义进行实质反击的是重农主义。后者把创造财富和可能用作积累的剩余转移到生产领域之内,他们分析的中心是探求这种剩余,即著名的纯产品问题,从而放弃了重商主义的货币分析方法,转而建立了一种实物分析体系和讨论相对价格的决定。这种转变从根本上影响了以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斯密的价格理论只是讨论相对价格,没有涉及总量关系;而李嘉图把相对价格的决定与总量关系混为一谈。此后的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仅仅讨论一个实物体系的相对价格决定问题,把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彻底割裂开来;凯恩斯革命重新建立了一种货币经济的分析体系,恢复了总量分析方法,但这种分析方法仍无法与价值理论结合在一起,从而引发了主流经济学关于货币理论的争论。
三、重商主义对解决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意义
诚如上述,重商主义的货币理论从某种程度上构建了不同于古典—新古典经济学的货币分析的框架。这个框架的核心是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即资本的认识和货币经济的总量分析方法。下面将结合当前货币理论的争论,揭示出重商主义货币理论的价值。
1.关于货币的性质
什么是货币?为什么要用货币?在西方经济学或货币银行学教科书中,甚至在更深的货币理论著作中,很难找到对这两个问题作出的明确的定义和解释。人们通常将货币笼统地表述为任何一种起着交换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储藏作用的商品或法定凭据;在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货币的使用可以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或减少交易费用。这种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与中央计划经济国家把货币作为简化经济计算的工具相似,从而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性质。
这里的关键是理解货币与资本的关系。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即资本的认识,是对正确解答这一问题的最早尝试。而马克思(1867)则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一点,他使用商品和货币流通公式的变化来说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即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采用重商主义的交换经济模型,商人在贱买贵卖中必须拥有货币(资本)签订契约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货币成为一种履行契约的方式和保证。因为竞争是与商人可利用的信息和知识联系在一起,或者说与失败或破产联系在一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只能保证商人破产后的清算,而不能保证签约者履行契约的能力。因此,市场经济的博弈规则决定了货币契约的性质,即货币是最简单和直接的信用关系。商人占有货币或信用关系的能力决定了获取利润的能力。引入生产后,即是一个马克思使用货币契约的生产模型:资本家使用货币契约,即预付货币资本,雇佣工人和购买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出售产品获取利润。这是重商主义交换经济模型的一个延伸。这里作为信用关系的货币或货币资本依然是决定竞争能力或获取利润的关键。因此,马克思(1867~1894)关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或资本是一笔预付的货币的观点,是对重商主义的货币即资本的观点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2.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价格总水平
与货币的交换媒介、价值储藏和计价单位或价值标准职能有关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价格总水平)?这实际上是“两分法”问题。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说法,货币的作用就是为了媒介实物的交换,因为物物交换存在着不便或交易费用高。因此货币表示的是一个相对价格,这个货币可以是任意一种商品。同样,按照“两分法”,一边是真实领域,由实物生产函数来表示;另一边是货币领域,货币没有别的作用,它就是为了表示价格总水平。但实物经济中必然涉及到加总问题,即这个实物究竟是总量还是一篮子商品,或者是单一产品还是异质品。单一产品模型没有相对价格问题(如李嘉图的谷物模型);如果是一个稳定状态增长模型,也没有相对价格问题(如目前作为主流经济学基础的拉姆齐模型)。真正要对待的是一个异质品模型,怎么去表示一个价格总水平,或能不能得到一个总量呢?帕廷金(1965)证明了一个命题:即货币不可能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但是帕廷金得出了一个实际余额效应,并借助它把货币分割开,这样,相对价格只是相对价格,总量只是总量。例如,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里,只有相对价格(作为稀缺指数),不考虑任何总量。如果货币既要表示相对价格,又要表示总量,那么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中就不能任意找一种商品作货币。换句话说,按照货币的价值标准、交换媒介、用于交易的性质,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商品当货币,但是它又不可以同时执行表示价格总水平的职能。由此推论,不可能找出来一种商品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价格总水平。
重商主义一开始就从总量关系的角度来探讨金属货币与一般价格水平的关系,而不考虑相对价格问题,具有某种自觉性和先进性。历史上货币数量论和现在的货币理论,最大的混乱是分不清货币表示相对价格还是总量。最早的如休谟(1752),阐述了一个金属货币数量论,同时又引进了一个水平的价格—硬币国际流动机制:货币可以维持贸易平衡,如果贸易不平衡,本国价格水平高了,会引起进出口的变动,再回流;但休谟随后又认为货币可以促进一国产业的增长:有了货币就有了购买力,很象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促进当地工业的发展。按照重商主义的观点,有了货币应该还有利润(剩余),因为利润率是用货币来计量的,没有货币也就意味着没有利润。休谟在这儿是不清楚的,李嘉图也如此。在通货学派与银行学派争论时,图克认为货币数量论只说了价格水平,而货币实际上还与相对价格有关系。在现代关于凯恩斯主义的争论中同样存在这个难题,即货币如果只表示价格总水平,显然不会产生对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即所谓的货币中性。无论是希克斯(1937)、弗里德曼(1956)的模型,货币要想影响真实领域,必须影响相对价格。实际上,这些模型无论引入货币幻觉还是其他的形式,包括理性预期和新凯恩斯主义(后者要完全杜绝货币),都会发现货币影响到相对价格了,比如影响到货币工资率、实际工资率,会对产出和就业有影响(参见斯诺登等1994)。在这里,货币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问题仍然没得到解决。相比之下,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即资本,货币表示的是总量关系而与相对价格的决定无关的观点,更具有逻辑一致性。
此外,劳和斯图亚特发展的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货币非中性分析,与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货币是外生的、而且是中性的分析体系也是完全不同的。从凯恩斯经济学发展起来的后凯恩斯货币经济学对后者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批判,本文限于篇幅不再展开论述,有关文献的综述可参见哈缪达和哈考特(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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