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物品提供的制度分析——基于部门博弈模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方政府论文,模型论文,物品论文,部门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中,我们探讨的地方公共物品是指地方政府提供的具有公共物品特色的服务,具体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
(一)公共物品自愿提供的均衡规模
公共物品提供最简单的方式是由社团成员自愿提供。张维迎(2004,第50~52页)举例指出:在公共物品自愿提供的前提下,居民之间为非合作博弈关系,每个居民都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形成了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纳什均衡,公共物品的实际提供规模是达到纳什均衡的提供总量。但以上的纳什均衡规模并非社会效益最佳规模。在公共物品自愿提供的情况下,存在着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均衡规模。帕累托最优的公共物品供给规模大于自愿供给的纳什均衡规模。
在静态非合作博弈的情况下,公共物品提供的帕累托均衡不能自动实现。考虑动态非合作博弈(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情况,存在实现优于静态博弈纳什均衡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的可能,但不能保证可以实现帕累托均衡。这意味着,即使考虑长期动态的情况,公共物品由居民自愿提供(或称为市场供给)仍将不足。
公共物品由政府来供给可能会更有效率,下面研究我国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各部门间的博弈情况,并考察是否存在供给均衡规模。
(二)我国地方政府公共物品提供的财政收支程序
我国地方政府在调整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决策权有限,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决策权主要体现在安排财政支出方面,下面具体阐述这一特点。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分为中央与地方等不同层级,而各级政府一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预算自主权。我国《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收入、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以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以北京市为例:
我国《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的范围和征收办法由中央政府确定。税基确定的前提下,本级财政收入的规模便基本确定。
我国《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而,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决定了地方财政支出规模。
我国《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调整财政收入的决策权有限,提供公共物品的决策权主要体现在安排财政支出方面。我国《预算法》规定:同级政府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
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监管+灾后重建+国土资源气象+粮油储备+其他+预备费(6)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享有比较充分的财政支出分配决策权。地方政府安排各部门财政预算,也就确定了各部门可以提供的公共物品的规模。各部门为争取本部门的利益存在着博弈行为。关于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博弈模型,国内的研究多集中在不同级别政府间分权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型建立,缺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分配过程中本级各部门博弈的研究。国外文献关于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本级政府部门间进行博弈的研究,其前提条件大多与中国的相差较大,但相关文献的模型建立方法都参考了公共物品自愿提供的一般均衡模型,这一点值得借鉴。
(三)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部门博弈模型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在地方政府进行财政预算安排时,财政收入的多少相对于地方政府决策者来说是可以被认为是外生变量,而地方政府决策部门所作的主要是如何安排地方财政支出的决策。模型建立如下:
可得:
(四)模型对完善地方公共物品提供制度的启示
在实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总效益的帕累托均衡。那么怎样做出确定最优数量()的决策?因为这不是各部门博弈的纳什均衡结果,所以决策不是由各公共物品提供部门各自做出的。各公共物品提供部门应采取合作的策略,帕累托最优规模应该由能够代表民众的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决策,决策依据主要是关于各部门公共物品支出的信息。
在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中,各政府部门应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合理分工。对于各行业主管部门来说,提供充分的关于各部门公共物品支出的信息是他们的应尽义务。为了详细反映信息,各部门需要制定包含公共物品数量信息的行业发展规划,该规划应是有资金保障的;同时,各部门应制定包含公共物品价格信息的部门预算,该预算与行业规划中需要的政府资金是相对应的。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责是审查包含价格信息的部门预算是否真实与准确,这里的部门预算包含了行业未来将要实现的目标信息在其中。由于各行业有自身的特点,财政部门可以设置与各部门或各行业相对应的分部门,以便更专业的审查部门预算的价格是否真实与准确。而且,为了便于财政部门的审查和人大机构的决策,还可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包含数量信息的行业发展规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所有的信息最终都应该提交给地方决策机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便于决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不同的行业规划方案以及不同的部门预算方案,以便人大对于地方公共物品提供的不同方案进行比较选择,这些信息也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便最终做出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决策。
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需要运用两种不同的政策手段:一是部门战略规划,二是部门财政预算。两种政策手段各自都应规范化,并且二者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对公共资源的最优配置。世界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也可以作为的参考,1993年美国颁布了《政府绩效法》。根据这项法律的要求,美国所有的联邦机构部门都要制订一个至少包括未来5年工作目标的战略规划和将战略目标分解成年度目标的年度执行计划以及对年度计划执行结果进行评价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这3份报告将提交给国会中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美国审计总局以及行政管理和预算局,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则根据各机构的规划制订情况以及工作绩效的评估情况分配财政预算。
近20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逐步重视地方公共产品涉及行业或部门的规划体制建设,不过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部门规划制度发展仍然不够规范,部门财政预算体制也同样存在制度方面的问题。同时,财政预算不与规划相对应,使得决策者无法全面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未来可以实现的全面效果,不利于权力机构对于财政资金支出做出科学的决策,也不利于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我国地方政府为市民提供地方公共物品,各公共物品提供部门间进行非合作博弈不存在纳什均衡,但存在社会效益最大的帕累托均衡规模。实践中各部门间应进行合作,地方公共物品提供的决策应由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其提供规模应以帕累托均衡规模为依据。
地方公共物品提供需要使用部门规划和部门财政预算两种政策工具,二者都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未来公共物品提供涉及的部门规划体制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立法确定规划的法律地位和规划程序。(2)规划应是滚动连续进行的。(3)各部门规划应具有综合性。(4)规划间应进行综合协调。(5)规划应有资金保障,应与财政预算相对应。未来地方财政预算体制的完善应遵循以下原则:(1)明确预算的法律地位。(2)强调人民代表大会的最终预算决策权。(3)赋予财政部门完全的预算分配权。(4)提高部门预算信息透明度。(5)建立与规划相对应的部门预算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