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学位为何由英国授权(论文文献综述)
李黎明[1](2021)在《债务、国家信用与霸权兴衰》文中研究表明自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对中国实力增长的恐惧叠加2020年全球疫情爆发所产生的敌意,演变成为自1972年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对中国最为严厉的遏制与打压。中国若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应对美国霸权问题,在理论上应当深入地探讨自新航路开辟以来世界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霸权兴衰的规律,这样既可以更加清晰、全面地认识今日美国霸权的核心权力资源——美元霸权的实质,也可以为中国的国家建设和崛起提供经验。所谓霸权兴衰的规律,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三个:霸权的定义、霸权国家的认定及其周期,以及霸权兴衰的动力。迄今为止,学术界针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且存在一定的争议。值得注意的是,在诸多研究中都强调了国家债务融资体系获取资金的效率是影响霸权兴衰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学术界未能完全解释的问题是,成功兴起的霸权国荷兰、英国和美国相对于挑战霸权失败的西班牙、法国,国家债务融资体系效率更高的根源是什么?债务有两个基本维度:利率与期限。荷兰、英国和美国的国家债务融资体系效率高的具体表现是,可以筹集到低利率、期限长的资金,而西班牙、法国则需在更短的期限内为债务付出更高水平的利率成本。同等金额的利息支出在不同利率和期限条件下对应的债务总额也不同,低利率、长期限相较于高利率、短期限,意味着债务融资体系效率更高的国家可以以更小的成本支出在争霸战争中获得更大规模的债务资金支持。深层次而言,影响债务利率与期限的一般因素是债务契约所规定的抵押物与债务人的信用,国家债务的特殊性在于要么债权人难以执行对抵押物的占有权,要么缺少抵押物,决定利率与期限水平的只能是国家作为债务人所表现出的信用。故荷兰、英国、美国相较于西班牙、法国在霸权兴衰过程中具有更高的国家债务融资体系效率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信用的优劣之别。本文将国家信用的主要概念界定为:由国家实力、制度安排以及金融市场三个层面的要素,共同构建了一个为国家债务融资体系提供信用担保和信用票据流转的系统。国家债务融资体系所发行的信用票据,因国家信用担保而受市场信任,并且在信用票据流转的系统内持续、稳定地发行、流通以及被偿付、贴现。因此,国家信用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国家债务融资体系受市场信任,进而获得巨大、稳定的信用融资能力。本文主要从国家信用的逻辑视角出发,重新阐释了国家债务融资体系对荷兰、英国和美国霸权兴衰的影响,并重点分析了当今美国霸权凭借国家信用,利用美元霸权为其贸易、财政的双赤字进行债务融资、向全球分摊其霸权成本的行为实质,解释美国霸权现阶段是否真的衰落以及未来可能衰落的路径。在荷兰霸权兴起的过程中,荷兰、西班牙两国公债融资体制的绩效差异对双方战争、两国资本主义经济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荷兰的公债体制,可以有效地为争霸战争融资,刺激经济与金融市场发展;西班牙则深陷于公债资金成本高昂—金银资本外漏—公债破产—战争失利的恶性循环。同时,西班牙的经济与金融市场在公债偿还与破产导致的金银资本外漏和税负不断加重的大环境下,其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欧洲其他大国。荷西公债绩效差异的根源,在于国家信用的优劣。荷兰国家信用的卓越,离不开荷兰的财富、联省自治政体、以间接税为主的财政体系和阿姆斯特丹银行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为荷兰公债的偿还与流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西班牙落后的经济发展、国王专制的政体、低效的税收体系以及被抑制的金融市场则对应着低劣的国家信用,使得其公债发行、偿还与流通格外困难。自17世纪晚期开始,荷兰因军事压力、税收改革受阻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停滞等问题,导致偿债开支在财政开支中的比重过大,国家信用开始低落。伴随着荷兰公债体制筹集资金的能力下降,荷兰霸权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英国霸权崛起的最重要阶段,应是1688年光荣革命后至1763年英国历经七年战争战胜法国这一历史时期。18世纪后半期开启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英国工业实力的快速增长,只是巩固了其已经建立的霸权地位。与其主要竞争对手法国相较,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中期英法霸权竞争的关键时段,英国实力没有绝对优势。英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法国并持续崛起,依靠的是特权垄断公司创造的财富、高效的国家化财政体系、制度化的国债市场、独立的中央银行以及海洋国家的战略安全性等因素所共同支撑形成的卓越国家信用。它确保英国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持续、稳定地为英国与法国近百年的争霸战争筹集源源不断的资金。同时,国债的大规模顺利发行和高水平的国家信用,还对英国经济与金融体系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效应,推动了金融革命和工业革命的顺利开展。与英国不同的是,由于法国专制王权势力强大、财政改革迟滞以及中央银行缺位,其国家信用处于较低水平,法国依靠债务融资获取的资金成本过高,进而使得法国无法在长期战争中筹集到足够的所需资金。结果不仅导致争霸战争失败,而且因此出现的短时沉重的偿债负担以及为减债实施的人为通货膨胀性质的公开市场操作,严重滞后了法国金融和经济的发展。至于英国霸权走向衰落的原因,同样可以从国家信用的视角找到根源。一战期间,为作战和支持俄国等盟国,英国积累了大量的外债(主要债权人是美国)和英镑超发贬值,国家信用透支严重,导致英国经济、货币政策的制定与运行开始受到制约。一战后,为勉强维持英国霸权秩序下的重要公共产品——金本位制,英国采取了财政赤字+货币投放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引发大量经常账户赤字+黄金外流。因此,二战前,英国的国家信用在经济衰退与债务膨胀的打击下已经逐渐弱于美国,资本流出严重,并大量转移至美国。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作为一个人为设计出来的国家,国父之一的汉密尔顿很早就认识到国债融资与国家信用对国家兴起的关键性作用。美国国债的历史,起源于大陆会议在独立战争期间为筹集战争经费向国内和荷兰、法国等外国发行的债券。国家信用的初步确立则主要得益于时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对于国债及国家信用作用的认知与重视,他鼓励制造业发展、整理合并国债、设立美国第一银行等创举,初步奠定了美国国家信用的优良传统。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前半期,是美国霸权崛起的关键阶段,不断上升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以及金融实力背后,均体现了国债与国家信用的重要提升效应:为工业革命与经济增长提供充裕且成本低廉的资金;为金融体系的形成与扩张奠定基础和提供刺激;为美国参与历次战争筹集军费。在现阶段,通过向世界发行美元,为其贸易、财政的双赤字融资的美元霸权是美国霸权的核心权力资源。美元的本质是国家信用的资本化,国家信用是美元霸权有效运转的根本支撑。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本质上是美国的国家信用危机。而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及时向世界开放了国债市场,并通过包括提升美元资产价值及其安全性、流动性,以及积累资本项目黑字等加强金融市场优势的举措,有效弥补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常项目赤字、黄金外流对国家信用的削弱,美国的国家信用再度强化。目前相对于其他大国,美国的国家信用依然强大,因而美元霸权与美国霸权难言衰落。但是,美国国内出现的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的社会分裂、政治极化等问题,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后和此次疫情冲击下美联储实施的无底线QE政策,反映以美联储独立性为重要象征的美国国家财政纪律显着弱化,其国家信用衰败的内部隐患正在日益积累。美国的幸运之处在于,外部世界尚未出现一个国家信用强大到可以替代美国国家信用的国家,其表现在金融市场的广度、深度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就是当今世界尚无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可以同美国金融市场比肩,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信用担保与信用流转服务。因此,美国国家信用与霸权的衰落,在替代者缺位的背景下很可能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通过理论分析和历史对比、检验,本文得出了三点主要结论:第一,国家债务融资体系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国家信用的优劣,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霸权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关系的具体机制是,相较于霸权竞争失败的国家,成功崛起的霸权国家如荷兰、英国、美国由于率先确立了卓越的国家信用,拥有了直接为争霸战争筹集充裕资金的债务融资能力和间接为经济发展激活金融市场的信用担保能力。相应地,霸权国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霸权成本(军事开支或维持霸权体系的公共产品开支)导致霸权国过度的债务膨胀、挤压正常的财政开支空间,造成军事开支下降、经济发展受阻等连锁反应,最终其国家信用逐渐弱于后来崛起国家的国家信用,不再具备源源不断地为霸权成本筹集资金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同时,丧失了在国际信用体系中的中心地位。这一过程具体表现为霸权国本来拥有的国际金融中心、国债作为各国债券利率基准以及本币作为国际最重要的储备货币等地位和特权的丧失。第二,基于国家债务融资体系与霸权兴衰的关系,可以认为出现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大历史周期后,相继出现了三个信用—霸权周期:荷兰周期、英国周期与尚未终结的美国周期。霸权国的信用周期先于霸权周期达到顶峰与衰落,新崛起国家信用周期的强化与上升阶段,对应着传统霸权国家信用周期的衰败阶段,两个国家的信用周期先于霸权周期发生交替。第三,现阶段世界仍处于美国所主导的信用—霸权周期内,尽管美国霸权出现了诸多衰落的迹象,但是其国家信用尚未出现系统性的衰落;更重要的是,迄今没有出现一个国家具备优于美国的国家信用,可以替代美国在世界经济尤其是货币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美国仍然可以继续利用美元体系为其霸权成本融资,但是美国金融体系风险的不断累积和全球化共识的破裂等原因,均有可能导致世界其他国家和市场对于美元资产(美国对世界的债务)的需求严重下降,成为美国信用周期与霸权体系出现严重危机的发端。本文的研究对于中国未来发展与国家建设的启示在于:在美国信用—霸权周期不确定性逐渐增强的过程中,中国日益成为美国分散霸权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中国应如何应对这一风险?依据国家信用逻辑下的历史经验,在继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经济实力外,从完善与统一国债制度、深化与开放金融市场、维持与强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等方面入手,有意识地强化国家信用,对于中国规避未来美国信用—霸权周期可能出现的更大风险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这将有助于中国的可持续性崛起。
郑丽颖[2](2021)在《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文中提出1883-1903年,俄国人尼古拉·费多洛维奇·彼得罗夫斯基(Н.Ф.Петровский,1837-1908)任俄国驻新疆喀什总领事期间,利用自己的外交身份想尽一切办法开展考察和古文献文物收集工作。他是最早对喀什古城作出研究、最早进行南疆古代手稿收集的欧洲官员,所获收集品数量多、种类丰富、语言丰富、内容重要、涵盖面宽。无论是梵文手稿,还是其他未定名手稿都具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他建立了完整的古文书搜集网络,完成了中国南疆考古地图的绘制,为英国探险家斯坦因、俄国探险家奥登堡、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法国探险家伯希等欧洲探险队提供了往来便利和协助。利用哥萨克骑兵每月往来奥什和喀什的便利条件,彼得罗夫斯基轻而易举将古文献文物经中亚大铁路运回俄国,使俄国成为西域古文献艺术品重要收藏地之一。在沙皇政府和俄国半学术组织的指令下,彼得罗夫斯基总领事作为古文书发出者与古文书接收者俄国科学院院士罗曾、古文书研究者奥登堡院士三者之间建立了牢固的西域古文书收集研究网络,并在英俄考古之争中保持明显优势。现存于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的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有梵文文献、印度文献、藏文文献、吐火罗文文献等多种语言,据不完全统计,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古文物计3000余件,最早的文物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古代手稿及残片总数7000余件,含梵语、佉卢文、婆罗谜文和未比定写本,造成了我国珍贵收稿文物的大量流失。本文研究材料来自俄罗斯国家档案馆、俄罗斯国家古文献档案馆、俄罗斯地理协会档案馆、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档案馆、俄罗斯帝国对外政策档案馆、俄罗斯民族博物馆、俄罗斯国家文化艺术档案馆所藏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驻新疆喀什总领事彼得罗夫斯基给俄国外交部官员、俄国军官、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东方学家、地理学家的信函及密件200余封、俄国探险家考察报告、俄国皇家科学院会议纪要、彼得罗夫斯基发表在皇家考古协会学报上的考察报告等原版资料。文中所用外文史料不仅丰富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内容,对研究俄国外交史、特别是中俄关系及我国南疆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刘言武[3](2020)在《一战华工史研究的拓展:纪录片资料的挖掘和应用》文中研究说明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百余年,这场战争虽然主要发生在欧洲,但却深刻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华工作为中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力军,帮助协约国集团取得“文明之战”的胜利。与此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东线战场的沙俄政府也招募了约20万一战华工。在这场战争中,数量众多的一战华工代表中国,用特殊的方式为协约国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学界对一战华工的贡献和影响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对一战华工这段历史的影像资料的运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且在向民众传播和宣传华工历史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缺陷。本文以相关的华工纪录片和当时一战时期留下的影像资料为基础,结合历史学、传媒学的理论研究方法,阐述纪录片解读华工历史的优势,并总结纪录片的历史叙事形式和历史社会功能,为解读历史提供更好的借鉴和经验。论文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指出华工研究的缘起和意义,梳理国内外学界对华工问题已有的研究,发现其中有待提升的研究空间和论述,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纪录片对历史真实的建构。本章通过历史纪录片对历史真实的构建、历史纪录片的发展历程以及一战华工纪录片的发展,来阐明为什么通过纪录片来研究一战华工史。历史文献纪录片是一种历史认知型叙事,其中既包含对客观史实、史料的成效,也包含对历史的认知——即阐明观点。本章通过介绍华工纪录片的资料,来阐述一战华工的历史纪录片如何用直观的画面和生动的表达形式记录历史事件、书写历史进程,找到历史观念与历史纪录片创作理念的共通之处。华工纪录片同时也代表着纪录片制作人和其所在的国家对历史的政治立场、对社会发展的认知与看法。目前的学者研究中大多使用官方文件、政府资料、统计数据等一般性档案,但该问题的研究对象是华工这一特殊群体,是活生生的、具有主体意识和感情色彩的“人”,共情能力十分重要,应该更多要重视口述史料、私人日记、影音视频的史料价值。影像传播的优势在于其叙事性和表现手法更大众化,这种独特的叙事手段不同于传统的文献史、档案史,它大大降低了历史叙事的门槛。对华工史进行普及和研究方面,现代传媒手段体现出巨大的优势。通过充分利用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一战华工问题可以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了解这段历史。第二章是纪录片中华工的生活经历。本章将结合历史学视角与社会学方法,研究主要国家(英、法、俄)的招募方式、一战华工作为外来群体与当地社会的互动等问题,其中既包括协约国集团对一战华工的管理和监督,也包括一战华工对当局政策的反应,以更微观的角度分析一战华工的处境、一战华工与当地社会的互相认知。第三章剖析了纪录片视角下的华工问题阐释。本章将利用纪录片中对一战华工形象的描述,结合历史文献,通过历史学视角和传媒学的方法,对一战华工作为外来群体与当地社会的互动进行研究。具体包括协约国各国对一战华工的态度,特别是各国对于中国劳工的“标签化”认知,以及一战华工对当局政策的反应。这些研究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处境以及一战华工身上所包含的多元文化属性——既有东方人的传统特质,也有对西方文化冲击的回应,为研究20世纪初海外华人社会形态提供了新的视角与素材。第四章分析了华工在接受教育后的改变以及民族觉醒。华工所受的教育给这个特殊的群体带来了本质上的改变,也对他们日后回到中国,推动社会改革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为中国第一批勤工俭学的学生奠定了基础。一战华工军团成为跨文化交流的载体,正是受他们的影响法国才制定了对华友好的移民政策,也为周恩来、邓小平、陈毅等未来中国的领袖到法国学习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战华工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动地卷入到这场欧洲列强间的战争,但在客观上接受了一场民族主义、民主观念与阶级斗争思想的洗礼,成为跨文化交流的先锋。一战华工群体在海外成为进步思想的试验场,为国内的思想运动与革命运动提供了间接经验,其中多人也成为革命的参与者。第五章探讨了华工纪录片的价值与功能。纪录片作为一种新型的解读历史的形式,不但是历史的解读者也是历史的记录者。作为纪录片的制作者,他们将文献历史转述成鲜活的历史影像,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阅读历史的新的形式,是历史记忆的记录者,也是历史的传播者。通过华工纪录片解读历史的实例分析纪录片的历史叙事特点和历史社会功能。通过分析一战华工纪录片的影像叙事,我们发现,它以还原历史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为切入点,以现代历史学家的视角,对华工对一战和中国的影响进行重新解读。同时华工纪录片运用的一战时期拍摄的影像资料来佐证历史,把战争的亲历者与历史相结合,为观众提供可靠的心态史内容。用华工的回忆录和他们后代的采访来作为研究资料,拉近与观众的距离,引起共鸣。第三部分为结论。纪录片作为“记忆消费”极具影响力的形式之一,为人们解读历史提供了一种影像传播的思路。华工纪录片重组影像史料、建构历史叙事的媒介尝试,以传媒记忆的方式让人们更加了解一战华工的历史。同时,华工纪录片也在一定程度上唤起尘封的历史记忆,强调普通民众对历史的作用,实现了提升国家荣誉感、民族凝聚力的传播效果。
徐立特[4](2020)在《美国海军的崛起:思想、战略与行动(1882-1945)》文中研究说明从开启“新海军”时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海军经历了从籍籍无名到世界第一的巨大转变。这一发展历程固然会受到美国优越的自然禀赋、经济实力尤其是工业生产能力、国内相对稳定的政治体制、人才优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也离不开海军思想、海军战略、海军建设与海军行动四位一体的相互配合与推动。海军思想是美国海上力量发展的智力资源与潜在动力;海军战略是海军思想在实践中的反映,作为美国海权推进的总体规划,是美国海军发展运筹帷幄的关键因素;海军建设和海军行动检验、强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海军思想与海军战略,体现了美国海军独霸全球的实践路径。第1章海军思想:从华盛顿到马汉海军思想是美国海上力量发展的智力资源与潜在动力。尤其是马汉的海军思想,甫一出世便风靡全球,成为各大资本主义国家争夺世界霸权的强心剂。马汉海权思想的横空出世并不是偶然的,从华盛顿、亚当斯与杰斐逊,到西奥多·罗斯福时期,海军建设随着国家发展目标的转型而强化升级,海军思想也围绕着美国的军事扩张与海外商业发展战略演进而不断更新。到马汉时代,他成功地整合了海军历史与海上战争经验的特有规律——尽管这些规律有不少是片面的和不充分的,但依旧比较成功地在海权与大国实力增长之间建立起正向联系。在资本主义国家争夺与瓜分世界的进程中,体现了殖民扩张与工业革命时期国际社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马汉的海权思想在空间-制海权-商业扩张-海外基地之间构建了话语体系,就海权思想而言,是比较完整的,并且存在着不断自我修补的余地,其影响力直至今日依然发挥着效力。第2章海军战略:从西奥多·罗斯福到富兰克林·罗斯福海军战略是海军思想在实践中的反映,作为美国海权推进的总体规划,是美国海军发展运筹帷幄的关键因素。在不同历史时期,美国海军战略随着时代背景的变迁而不断演进。西奥多·罗斯福在其整个总统任期内,都以将美国海军建设成仅次于英国的世界第二强大海军作为重要战略目标。伍德罗·威尔逊的海军战略不似罗斯福那样明显和激进,他反复强调的是公海航行自由,为全球性自由贸易的推进提供必要条件。以海洋自由为口号,以商船和护航舰队为手段,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向交战双方供应战争物资,提升美国经济实力。同时,受战争双方不断扩张海军的影响,威尔逊政府提出了建立“最强大海军”的目标。作为协约国一方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迅速将海军战略由攻势制海战略转变为防御制海战略。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在岌岌可危的战争威胁面前,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实行中立战略,保存了美国海军实力。罗斯福认为美国将不可避免地卷入战争,而要想取得胜利,必须采取“控制海洋”战略。参战后,在大西洋与太平洋的军事压力面前,出于对国家利益与战场态势的考虑,罗斯福采取了“大西洋优先”战略,把重心放在欧洲,进行跨大西洋航道护航,在太平洋战场采取灵活太平洋战略,对日本实行石油禁运政策。同时,罗斯福继续坚持海权战略,拒绝了派遣远征军参加大陆作战的主张。这些战略的实施,对调配战争资源、保障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第3章海军建设:从新海军到《两洋海军法案》在1882-1945年的这段时期内,美国历届政府的决策者们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对海军发展寄予厚望。19世纪80-90年代,新海军建设成为美国海军发展的显要标志,美国海军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造舰高峰。西奥多·罗斯福是热忱的大海军主义者,他不仅为海军建设提出计划、建议并为之游说国会,还亲自在海军战争学院召开舰船设计会议,就建造新舰的设计方案出谋划策。在海军建设上,威尔逊不仅关注到美国可以从海军扩建计划中获取大量利益,还观察到包括日本、英国在内的列强正掀起不可抑制的海军扩建热潮,于是迅速确立起两洋战略,两洋战略配合巴拿马运河的开通,美国海军战略又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进一步推动了美国海军建设。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并没有阻止任何海军强国的扩军步伐。处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更是把壮大海军作为增加就业、刺激经济的有效手段,这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提出的工业复兴海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海军顺应海上作战形式的变化,大力推进航空母舰建设,成为美国海军夺取制海权的重要保障。第4章海军行动:从美西战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19世纪末以来,美国海军从一支孤立主义海军发展为全球性海军,并确立起在全球海域的支配地位,这一过程是伴随着美国海军行动展开的。美西战争是美国海军对外扩张的开端,战争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的战略利益与殖民权益,激发了美国的扩张野心。此后,即便有时会变换形式,但美国本土之外的对外扩张之路就此开启。美国迟至1917年才决定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协约国一方,在战争中,检验了美国海军的建设成果,验证了美国海军战略,也推动了美国海军的军事变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马汉所倡导的美国海权优势得以尽显,美国彻底冲破了孤立主义的束缚,在大西洋战场与太平洋战场两线作战,在大西洋实行反潜战,在太平洋实行潜艇战,并顺应海军军事变革需要,建立快速航母战斗群。第二次世界大战充分体现了美国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对海军力量的支撑作用。美国的海军行动,实践并超越了马汉的海权理论,推动了海军作战战术的革新,通过对战争的参与,美国海军深刻体会到并践行了以航空母舰为作战核心取代以战列舰为作战核心的海军军事变革。这些海军行动为二战后美国海军独霸全球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思想基础。第5章海洋、海军与海权:历史与启示海洋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场所,它既是地理意义上的,也是经济意义上的,还是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尤其是在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发展与大国竞争中,海洋的战略意义日渐凸显。在大国竞争过程中,海军的意义不言而喻,在影响海军建设的诸因素中,自然条件与经济禀赋、新兴技术与军事变革、国家战略与外部环境相对突出,大国海军的崛起通常离不开这些因素的支撑。自马汉创立现代海权理论以来,海权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瞩目的焦点问题,也上升为很多国家的国家战略。海权论固然符合其提出时期的时代需求,在西方强国崛起过程中,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海权论也有其时代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其理论的自身局限性及其霸权本质上。
魏鹤鸣[5](2020)在《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变迁(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立宪君主制为英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时至今日,这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政体形式依然散发着持久的生命力。对优良政体的追求一直是政治学的重要研究目标,探究英国立宪政体成因与过程的文献可谓卷帙浩繁,对16和17世纪英国史的研究显示,英国先后经历了封建等级君主制、绝对君主制以及革命与王朝复辟后,才最终走上了稳定的立宪道路。既有文献对政体成因的研究视角包括经济因素、议会因素、法制因素以及清教运动的推动等,本文以英国的国教教派安立甘宗为切入点,考察安立甘宗所代表的官方政治神学与政体演变的关联性,为理解这一历史过程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历史的复杂性使任何依据单一因素建立起的简单的因果联系都显得独断,多角度的分析会增加求解真知的可能性,而且现代早期的英国宗教氛围仍然浓厚,权力的正当性离不开宗教话语提供支持。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的影响是相互的,为了充分展示思想和制度的互动,本文将安立甘宗置于英国政体变迁史中,以史论结合的方式展开论述。此二者变化和调整的阶段性特点为理解这段宗教-政治史提供了两个运思线索,也是本文的行文思路:一是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相互影响,相互限定发展的方向和边界;二是英国的政体变迁过程实际也是政教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国家和教会共同经历了从专制向宽容的演变,使英国在政治和宗教两个领域都走在了现代化世界的前列。政体现代化改革的前提,是主权国家的建立以及对“国家”这种新观念的认知,都铎王朝的宗教改革促成了这一历史阶段的跨越。中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基督教共同体,经历了 11世纪的“教皇革命”后,罗马教廷确立起宗教核心地位,普世教会消弭了国家的地域性观念,教俗二元主义则切割了完整的主权权力。事实上,天主教会的影响力不只局限在宗教领域,全面深入的基督教化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众对世界的认识和观点是由基督教塑造的,政府理论和制度建构是基督教思想的政治表达,罗马教廷由于垄断了教义解释权,也就把握住了中世纪的政治走向。宗教改革前的都铎王朝也处于这种宏观局势中,但其政教关系还表现出一些特殊性,英国较早进入了中央集权化进程,王权不仅在封建等级君主制阶段就表现出强势的领导力,还对英国的教会发挥着较大的影响力。尽管王权在当时的政教关系中占有优势地位,国王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却无法绕开掌握着精神权力的教会,王朝利益与教皇权力的碰撞虽属偶然,却成为在传统宗教框架下解不开的难题。强势的国王选择顺应当时宗教改革的趋势,重塑基督教权力关系,同步开启了英国的政治改革与宗教改革进程。安立甘宗的形成来自政治改革的现实需要,而其政治神学扞卫了君主的至上权力和教会国家的独立地位,为英国实现从中世纪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提供了思想支撑。为了摆脱教皇的控制,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决裂,由天主教会的一个地方分支转变为英国国教会,国王被尊奉为世俗国家和国教会的双重首脑,原属教皇的权力转归国王,建立起权力高度集中的“至尊王权”,成为国家主权的原始象征。这种对政教关系的革命性调整在传统的基督教观念中极具颠覆性,国教会神学家采用新教“归返原典”的思路,通过对《圣经》的重新解释来为新型权力关系背书,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安立甘宗构建起系统性神学,其教派特色和教会国家理论就在这一时期形成。与固守传统的天主教和激进变革的清教相比,安立甘宗“取法中庸”,在接受新教神学内涵的基础上保留了大量天主教礼仪和制度等外观,这种“中间道路”模式成为安立甘教会的独特底色。与新教领袖大放异彩的欧陆相比,英国的宗教改革由统治阶层主导,自上而下进行,具有明显的政治功利性,由此形成的安立甘宗也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和保守性,追随政治形势调整自身教义,并始终拒绝将哲学思想与宗教狂热相结合。教会国家理论主张教会与国家的同构以及教俗领袖的合一,照应了“至尊王权”构建的新型政教关系,然而,这一教义在提供强大解释力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矛盾与冲突,其神学内涵还需要在后来解决面临的问题中被不断完善。安立甘宗发展的君权神授理论促进了君主制向绝对主义方向转型,并使英国在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经历了政治矛盾与宗教矛盾的相互转化与重合。安立甘宗因其调和性与包容性而一直受到来自两个方向的攻击,一是天主教,另是清教,前者要求回归普世教会和承认教皇权威,后者要求按照加尔文主义继续深化改革。虽然天主教和清教存在更多分歧,但二者均支持基督教对教俗两个国度的划分,为维护教会独立,反对国王的一身二任以及教会国家的一体性。在欧洲复杂又严酷的宗教局势下,天主教徒和清教徒发展出积极反抗权学说,赋予信徒武力反抗异教暴君的权利或义务,这对英国的君主和国教会构成双重挑战,君主为了王位的安全稳定,安立甘宗为了保持国教地位,双方结为联盟。安立甘宗在这一时期的转变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社会秩序的维系,但事实证明,当教会与国家的关系过于紧密时,专制时代就到来了。安立甘宗阐释了国王的神圣权利理论,证明王权的不可抗性以及民众服从义务的绝对性,国王则凭借世俗权力支持安立甘宗压迫异教徒,政治和宗教领域的双重专制使两个领域的矛盾相互转化并升级为内战。内战后出现了政教关系的对立局面,安立甘宗神学在此期间的新发展为后来的“光荣革命”提供了思想基础。清教徒在内战期间建立了短暂的共和政体,国教被废除,国王被推上断头台,这一方面证明了宗教思想与政治制度的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社会的失序也使清教失去了民众基础,英国后来出现君主政体危机时,再也没有用清教与共和主义方式解决。安立甘宗与清教的矛盾曾聚焦于对国教地位的争夺,但从复辟王朝开始,安立甘宗面临的关键问题转变为如何处理宗教多元化,议会和国教会选择通过《克拉伦登法典》镇压清教势力,清教各派选择相互间的宽容,退出国教之争,并在国教会外建立独立教会。君主从内战经历得出的认识也是宗教宽容,避免宗教纷争引发政治危机,这就与国教会的利益产生了冲突。安立甘宗神学在复辟王朝有了两个方向的变化:一是反思清教革命的教训,强调服从对于信仰的意义;二是强调教会相对于世俗权力的独立性,保持与王权的距离。基督教二元主义造成的教会与国家之间持久的张力,在政教矛盾面前再次凸显出来。“光荣革命”是对安立甘宗神学的一次政治实践,国王和国教会最终在立宪君主制下建立起和谐共存的政教关系。复辟王朝首次出现异教君主问题,这对教会国家构成严峻挑战,在信仰和王朝忠诚的冲突面前,安立甘宗选择了前者。不同于天主教和清教对异教徒的积极反抗理论,安立甘宗信奉消极服从学说,反对暴力抗君,这就决定了“光荣革命”的革命形式以及国教会只能与议会合作扞卫革命果实。安立甘宗取得的最显着成果是,议会立法规定国王必须信仰新教,这种限定具有多重意义:首先,立宪政体的意义不仅在于限制国王权力,还体现在宪法对王位继承权的约束力;第二,由于国王的信仰受到议会法限制,其教俗双重领袖的身份得以长久维系;第三,安立甘宗接受了所有新教教派的合法性,宗教宽容观念融入革命后的政教关系中。然而,当时的宗教宽容是有限的,清教各派享有信仰自由,但没有完整的公民权,安立甘宗无法抗拒宗教多元化的现实,但守护了教会国家传统。安立甘宗是英国保守主义政治的先导,二者以宗教和世俗两种形式扞卫英国的政体改革成果。安立甘宗和英国政体的发展过程都没有出现强烈的时代断裂感,尊重传统和适时地接受改革使其维持着长久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当法国大革命的激进主义思潮波及整个欧洲,埃德蒙·柏克赞美“光荣革命”的政治智慧,坚持国家的政治传统和基督教道德,这些正是安立甘宗的政治神学思想,可以认为,英国保守主义是安立甘宗的世俗演绎。在此需要说明,本文所指的英国主要指英格兰,本文研究对象的时间断限为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部分论述中的时间下限涉及18、19世纪。
谢雨蓉[6](2020)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国际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与手段,经济全球化涉及很多维度,其中一些因素对国际物流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因素的研究应抓住主要维度、聚焦关键因素。经济全球化在推进进程中,参与主体、推进机制、表现形式等不断变化,与之相伴的是国际物流的空间拓展、方式变革与形态演化等。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新的调整变化,既有的产业分工、贸易方式、利益分配格局等都在重塑之中,必将引发国际物流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当前阶段,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已骤然改变,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也在悄然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合作新平台。国际物流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也受到这一全球化新模式的深刻影响。中国需要根据相关因素变化,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国际物流发展策略,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有效手段,也为中国积极融入和主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以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以国际政治经济学、经济地理学、技术创新与扩散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主要维度,建立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运用该理论框架,分析经济全球化在不同发展阶段每个维度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总结历史规律,并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的应对策略。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在明确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四个主要维度,分别是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对每个维度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在各个维度上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建立了研究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奠定了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以大航海为经济全球化的起点,分三个发展阶段,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第一阶段全球化结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依靠暴力与资本推进,形成了根植于殖民地经济的国际生产贸易网络,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国际产业分工和地理大发现,这一阶段全球化建立了资本推动、暴力维护的海洋运输体系,大航海将国际航线网络由地中海拓展至全球;第二阶段全球化至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止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建立了发达国家主导、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垂直化、专门化国际分工,在全球形成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在这一阶段的全球化中,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掌控着全球物流资源与市场,集装箱革命推动产业变革,国际物流中心伴随全球产业转移,在太平洋沿岸兴起;第三阶段的经济全球化仍在推进之中,随着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化迈入多元共治与互利共赢时代,大规模的多边贸易合作转向以巨型自贸协定为代表的区域合作,国际物流格局加快调整,资源重配、市场重构、区域内需求快速增长、业态模式多元化发展将推动建立新的规则体系,也为后发国家参与规则制定创造了机遇。第三,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提出的全球化新阶段下的新范式,对国际物流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作为倡议的发出者,主动推动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带动欧亚大陆中间欠发达地区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物流将形成海陆双向发展格局。在海运物流格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国应着力寻求国际物流陆向突破,构建陆路物流大通道,统一陆路国际物流规则,以此作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之一。第四,提出以中欧班列为载体,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发展。在四维分析框架下,梳理了影响中欧班列发展的具体因素,建立数学模型识别了关键因素、原因因素与结果因素,研究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围绕关键因素的竞争博弈,并从加快技术与模式创新,统一规则与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中欧班列的发展思路。第五,围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稳步推进海运发展、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应对策略,从中欧班列发展、“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和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三个层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本文主要贡献和创新点体现在:(1)从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四个维度,构建了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2)拓展了研究国际物流问题的时空视角:时间上,在经济全球化500年的历史进程中,分阶段系统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空间上,将对国际物流的研究从传统海运领域拓展到海陆两个方向、两大空间。(3)运用四维分析框架,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以市场为主导、以国家综合实力为支撑,在稳步推动海运物流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一带一路”陆路物流突破的应对策略。(4)提出围绕中欧班列实现“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运用数学模型方法识别了中欧班列发展的关键因素,分析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的博弈行为,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沈思芹[7](2020)在《汉学史视野中的西方《尚书》英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尚书》是最古老的儒家核心经典,也是中华文明的源头要籍,其所构建的民族话语和价值体系涵括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全景,成为民族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媒介和载体之一。其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哲学等丰富而深邃的中国智慧,不仅有益于当今国人,也是中国奉献给世界的宝贵精神财富。本研究注重西方《尚书》英译的思想路径与汉学思潮的演变,因而参照有关研究,将西方汉学大致划分为:17-18世纪的汉学孕育形成时期、19世纪的西方汉学建立时期、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期的汉学现代化时期以及其后汉学的现当代发展时期四个阶段,以此为《尚书》英译研究的历史语境。主要依据吉迪恩·图里等(Gideon Toury,1995;Tymoczko,1999)的描述性翻译研究理论,采用成中英先生的本体诠释学理论,并结合译者行为理论等现代翻译理论,对西方的《尚书》英译进行考察与分析。综合运用了汉学、翻译学、语言学、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首次对西方《尚书》英译的历史脉络进行全面、系统的描写与研究。论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以1736与1738年杜赫德的《中华帝国全志》英文版中的《尚书》英译为代表形态,对西方汉学早期的《尚书》英译进行描写与研究。17-18世纪,随着西方天主教耶稣会士来华传教,在中学西传的过程中,欧洲学界出现“中国热”。早期《尚书》英译显示出归化的诠释路径,体现了西方学习、借鉴东方文化的诉求与热忱。译文的三个诠释层次具有以下特点:在语言层次,译文与汉语原文语义存在较大差异,但流畅自然;在理论层次,译者主要预设了基督教神学的观念。由于传教所需,译者在原文中融入了基督教思想,加之语言层次诠释部分失真,最终导致本体真理层次的诠释不足。西方的社会变革与东学西传的历史语境,译者的宗教思想,汉学早期对汉语言文化研究不足等都对这一时期翻译形态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本章还对译者的文化背景和译者行为进行了研究。早期《尚书》英译等典籍翻译为其后汉学研究提供了最初的翻译经验和资料,促进了西方汉学学科的建立。第二章,对西方汉学创建时期的《尚书》英译进行描写与研究。分别研究了英国传教士汉学家麦都思和理雅各的《尚书》英译。分析了二者翻译的主要历史语境:19世纪西方进行海外殖民扩张,随着欧洲“中国热”的消散,西方中心主义思潮盛行;一些西方国家建立汉学学科,英国汉学逐渐专业化。麦都思的主要翻译目的即为西人提供传教等在华活动所需中国语言文化知识的工具。麦氏主要采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和直译的翻译方法,将《尚书》置于历史学的框架之中进行研究与翻译;理氏英译主要为了消解《尚书》历史纪年的真实性,以消除东西方历史纪年的矛盾对基督教造成的不利影响,并为西方提供获取中国知识的工具。为此,理氏主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以直译为主,将《尚书》的英译纳入西方历史学、比较宗教学研究,其翻译方法具有儒家诠释学、英国经验主义与早期实证主义等特点。本章还考察、分析了麦都思、理雅各的文化背景及其对《尚书》翻译的影响等。麦氏、理氏《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主要为:在语言层次,译文在意义和形式上均比早期英译更为贴近原文,皆带有注释,理氏注释尤为丰富厚重,而麦氏注释较之理氏更为客观。译本均显示出基督教神学色彩,而理氏英译更为鲜明;在理论层次,麦氏主要预设了历史学理论,肯定了原文的历史真实性;而理氏则主要预设了历史学、比较宗教学的理论与概念。两译本皆表现出对原文的经典价值的消解,理氏甚至对原文上古历史的真实性进行质疑,因此二者皆存在对原文本体真理诠释的较大不足。本章还分析了译者的务实行为、学术思潮等对英译的重要影响,并探讨了有关典籍英译对英国汉学的真正确立与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等。第三章,以英国的欧德、瑞典的高本汉的《尚书》英译为代表形态,对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期的《尚书》英译进行描写与研究。首先考察了二者英译的历史语境:西方中心主义思潮依然盛行,科学实证主义兴起,西方汉学走向现代化,中国传统经学消解,东方文化衰落。其次考察了译者的文化背景、翻译观和翻译经验等,研究了欧德英译的历史学思想方法、高本汉英译的比较语言学与科学实证主义的思想方法,并分析了二者的翻译目的、策略等。欧德和高氏《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主要为:在语言层次,欧德的英译较为主观化,译文与原文语义差异较大,但流畅易读。高氏译文具有客观科学性,较其他译文有诸多更为准确之处,但在诠释中对历史文化语境的忽略也导致了某些误读;在理论层次,欧德英译主要预设了历史学理论,而高氏则主要预设了语言学理论;在本体真理层次,二者均表现出由于忽视原文的思想文化价值而造成本体论层次的诠释缺陷。本章还分析了两个译本的形成原因及其对西方汉学的影响、译者行为特点等。第四章,以彭马田的《尚书》英译为代表形态,研究与描写了当代的西方《尚书》英译。首先分析了翻译的主要历史语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崛起与文化复兴,西方对东方文化价值回归的期待,当代汉学研究注重实用性等特点,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等。彭氏翻译显示了西方文学化的思想路径,意在抛开之前厚重的儒学诠释,将原文由一部政史经典打造为一本富于生活气息的古代故事集。彭氏译文的诠释特点主要为:语言层次主要采用了诗歌化的西方文学形式,生动、通俗、流畅,但语义与原文有较大差异。理论层次主要预设了西方文学理论,并否定了之前译者的基督教神学观念的预设,而代之以中国道德哲学等思想观念。译文注重当代社会和读者需求,但语义求真不足,对原文本体真理的诠释存在较大缺陷。彭氏英译形态表现出主要受到后现代主义思潮与译者务实行为的影响。本章还分析了彭氏文化背景、翻译方法和策略等。第五章,基于对西方《尚书》英译的历时性研究,对历史与学理、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文化价值的变化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此深化对西方《尚书》英译及其发展演变规律的认识。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为:采用了西方汉学的研究新视角;首次对《尚书》英译的历史作系统性的描写与研究;突破了单一研究方法的局限,采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使用了新文献,提出了新观点。如在《尚书》学研究领域首次使用了《中华帝国全志》英文版中的《尚书》英译资料,并使用了 19世纪的英文报刊与英文译者传记等新文献,提出了诸如早期《尚书》英译体现了西方对东方思想文化的仰慕与借鉴,理雅各的英译对《尚书》的上古历史真实性进行了消解,将翻译纳入比较宗教学研究等新观点。并给出了经典的翻译应该注重以对其本体真理进行真实、完整的诠释为目标,并结合现实之需,寻求翻译的最佳方法与合理路径等建议。
苏婧[8](2020)在《“特殊关系”的限度 ——1949-1950年英国对美国在华“利益”的保护》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即,考虑到中国共产党“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外交原则,多数西方国家逐步着手关闭驻华使领馆,撤回领事。鉴于在内战期间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矛盾,为了减少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摩擦,提前离开对于美国来说无疑是明智之举。在这一过程中,与美国有着所谓“特殊关系”的英国应美国之请,担负起保护美国在华“利益”的责任。英国对承担保护责任一事的态度,一直是在保证不伤害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和保持与美国良好关系的基础上穿梭协调,以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英国领事的官方身份一直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承认,因此英国在介入中美两国关系问题,试图从中协调时,很难迈出有力的一步,这也使其在试图对美援助时屡屡受挫。英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对美国在华“利益”的保护,表面上虽然与英美“特殊关系”密切相关,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行为。英国通过这种行为,既维持了与美国之间的良好关系,又无碍于自身在华利益的维护,展示了英国外交的老练之处。
杨安文[9](2020)在《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走出去”已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要求。诗歌历来是文学的重镇。根植于中国博大精深之传统文化的中国当代诗歌,既折射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也反映了当代诗人富有时代特色的精神面貌、思想情感和艺术追求。当代诗人不断进行着汉语语言自身的试验,不断尝试语言的自我解放和边界突破,展现出中国当代诗歌在语言、文学和文化等领域独特的风貌和价值。在中国文学“走出去”、中外文学交流、互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当代诗歌应该大力展现其独特魅力和价值。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多关注中国古典诗歌,而对中国当代诗歌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对中国当代诗歌尤其是“后朦胧”诗歌的海外译介更是关注不够。柏桦被普遍认为是“后朦胧”诗人杰出代表,是国内最优秀的抒情诗人之一,也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本研究以诗人柏桦为研究对象,以比较文学译介学研究方法,通过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的现状及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分析,管窥中国当代诗歌在海外译介与接受的总体现状,探究其在海外的传播途径及接受规律,从而提出了更为切实可行的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模式、方法与策略。同时,从翻译研究和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视角,采用文本细读和对比研究方法,以柏桦诗歌英译文本为研究对象,开展诗歌翻译对比研究和诗歌翻译变异研究,从语言学层面分析诗歌翻译的策略运用,探究国内外诗歌译者在文本解读和翻译策略选择上的差异,寻求既能保留中国当代诗歌本真和特色、又能为英语世界所接受的翻译策略,并从翻译阐释学的理论视角探析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文本解读与意义建构的重要意义。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以各种语言出版、发表的柏桦作品译介和相关研究资料进行穷尽式搜集、整理和爬梳。通过对柏桦生平、创作历程、各时期诗学观和诗歌特点以及国内相关研究的系统梳理,建构国内柏桦形象,并以此作为译介研究背景参照,重点以第一手外文材料为文献基础,全面、系统地梳理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及港台地区的译介、传播和接受状况。研究发现柏桦诗歌海外译介呈现出诸多特点。第一,柏桦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较多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究其原因,除了柏桦自身80年代末到90年代在国内诗坛的声名与影响因素之外,还与外语专业出身的柏桦所具有的强烈的对外译介和交流意识有关。第二,柏桦早期诗歌在荷兰、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译介和发表较早,在英语国家则稍晚。这与当时旅居欧洲国家的知名诗人北岛和张枣的大力引荐密切相关,尤其是北岛及其主导的海外文学杂志《今天》及“今天”基金会,对推动包括柏桦在内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走向世界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柏桦诗歌译介涉及的译者人数较多,但专注于柏桦诗歌翻译且与其配合默契的译者很少。柏桦目前在海外发表或出版的译诗反响平平,没有带来犹如原诗给国内读者带来的冲击和感受,这至少应当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笔者认为,许多译诗没能体现柏桦诗歌中独特的声音和气质,没有彰显出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第四,从翻译主体来看,柏桦诗歌翻译大部分是由外国汉学家译者或诗人译者独立完成,中外译者合作翻译很少。然而,外国译者独立翻译完成的译本或多或少反映出译者对原诗的理解存在障碍。就汉语诗歌翻译而言,以译入语为母语的外国译者原本就不多,要想寻得一位中文语言能力强、翻译技艺高超同时还能配合默契的理想译者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即使外国译者值得依靠,中国当代诗歌的对外译介也不能完全指望他们,国内译者必须承担其应有的责任。笔者并不赞同由国内译者单独翻译,但认为基于彼此信任、理解和良性沟通的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是理想的翻译模式。第五,柏桦诗歌对外译介在网络媒介的利用方面还远远不够。这也是绝大部分中国当代诗人对外译介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信息时代,中国当代诗歌要想更好地为海外读者所了解和接受,就必须努力克服外语障碍,利用好网络媒介与外国读者和诗人加强直接的互动交流。其次,本研究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接受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研究发现,就翻译文本的选择来看,外国译者选择翻译的诗歌文本与柏桦推荐翻译的诗歌文本之间存在不小差异,这既反映了外国读者(译者)独立的审美判断,也反映出他们异国的、独特的审美趣味。因此,就对外译介的角度来说,译者(或编者)在做翻译选本的时候,不能完全站在自身的审美角度,还要适度考虑外国读者的审美需求和期待视野。此外,从海外学者对柏桦诗歌的研究现状来看,他们的研究普遍紧密结合中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语境,关注诗歌所反映的历史和社会现实,总体呈现出意识形态解读的倾向,体现出外国读者典型的意识形态偏见和“他者”想象。中国当代诗歌在国际社会接受的过程中,遭遇意识形态偏见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以更加优秀的诗歌文本来予以消解。然而,外国读者对“古典”和“异国”的偏好却值得我们重视,这正是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所说的世界诗歌不能丢失的所谓“民族性”或“本土性”的体现,反映了外国读者的阅读期待。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关注社会文化语境的同时,也注重文本细读,强调诗歌研究必须深入诗歌文本,不能重“语境”轻文本,不能忽视诗歌本体(诗歌的语言、内容、形式、音韵等)的研究。再次,本研究以柏桦诗歌英译为例开展了多译本对比研究、翻译变异研究以及中外译者合作翻译研究,并从阐释学理论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建构的意义。研究发现,不同译者的翻译风格差异明显,对原文的理解各有不同,对原诗的形式、内容、情感、节奏和意境的传递各有高下。中国译者对原诗文本的理解、音乐性的感知与转换表现出明显优势,外国译者在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结构的有效转换上具有优势。但在笔者看来,真正实现了诗意的有效转换,传递了原诗丰富的艺术内涵和诗人独特而丰满的思想情感的译文则仅来自少数具有“创造性”特质的翻译,如霍布恩的译文。笔者从比较文学变异学理论视角分析了霍布恩译本在中西文学传统和思维方式上体现出的文化过滤以及文化误读、误译,强调要正确认识诗歌翻译中的“变异”现象。笔者认为,恰恰是译本的“变异”——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造就了译入语读者能够接受的译文,让原作在异国文学中获得新生。此外,笔者还从阐释学理论的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构建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诗人、译者、评论者和读者都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诗歌翻译,留给译者创造性阐释和语言转换的充足空间。最后,本研究运用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文学场域理论分析了柏桦诗歌近期在海外译介和接受状况不如早期的原因。笔者认为,柏桦停止写诗15年以及其复出后大量创作和发表诗歌对其海外象征资本的积累带来了不利影响。从中得到的启示是,诗人们要想在海外诗歌场域获得有利占位、得到较多认可,就必须有效积累象征资本。一方面,诗人的文学生产活动不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或迎合大众口味,应以“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追求为目标,诗歌产品当以高质量为第一要素,少而精的作品发表或出版会更有利于象征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诗人们应积极、主动且持续地开展对外诗歌交流,包括参与中外诗人互译项目,参加各类国际诗歌节和诗歌探讨会,与海外汉学家、诗人以及诗歌译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中国政府文化机构、出版机构以及高校院所则应该为当代诗人、诗歌译者和学者的海外交流和翻译实践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提供经费资助,推动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的良性发展。本研究首次对柏桦诗歌在国内的传播与研究以及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进行了系统、全面、完整的梳理和分析。通过本研究,笔者希望将柏桦这位极具代表性也颇具独特个性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的艺术贡献,诗学探索与创新,及其作品丰富的诗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较为立体、完整地呈现在中外读者面前。同时,透过柏桦海外译介研究这一个案,笔者力求管中窥豹,力图为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方法。本研究寄望于促进中国当代诗歌与世界的交流与对话,增进海外文学界、诗歌界、汉学界对中国当代诗歌发展的了解,提升当代诗歌在海外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推动新时代中国当代诗歌更好地走向世界,并借以积极参与人类文明建构,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黄志豪(Raymond Wong)[10](2019)在《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制度发端于英国,并流传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在世界各地形成一股PFI项目浪潮,被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应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投资、运营等领域,并逐渐构建出了一套PFI基本法律制度,形成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成果。PFI一改由政府全权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提出了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高消耗的弊端,改变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本人作为香港、英国和爱尔兰的执业律师,执业20余年,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英国、加拿大以及美国等不同法域的公司治理、收购重组、IPO、PFI、政府采购等方面,拥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对英国的PFI制度曾长期进行过关注与研习,对其制度背后的法律经济学及其法理逻辑有较深刻的认识。结合自身英美法的法学知识背景以及律师实务经验,本人认为,英国PFI制度对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缓解公共财政压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出和实践的历史节点上,英国PFI制度尤显重要和相关。本文立足于英国PFI项目制度及其实践,以法学为视角,以历史为纵截面,以现实为横截面,运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在研究英国PFI制度的法理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英国PFI的本质、历史演变、法律制度框架、合同制度、竞争性谈判制度、监管制度、纠纷阻却与解决机制等内容,并对这些制度在英国运作实践经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我国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提供经验借鉴,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中实施PPP制度提供指导。关于PFI的内涵,诸多学者从经济学、金融学、公共管理学等角度进行了阐述,形成了多种定义。大多学者把PFI看成是一种融资方法或政府采购程序。从法律角度来看,PFI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合同),或者说一系列契约总合,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管理目标、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与私人部门(包括私人部门之间)签订的一揽子契约,可以分为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型(Services Sold to the Public Sector)、收取费用的独立运作型(Financially Free-Standing Projects)、合伙运作企业型(Joint Ventures)等多种类型。PFI与PPP、BOT、BOO等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PFI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以经济效益的方法来提供有效率和效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PFI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法律制度选择,既具有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做出选择的主动性,也具有经济理论决定法律制度选择的客观性。“政府失效”、“市场失灵”,一直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上的一大难题。因此,发挥非政府制度即私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便成为一种基于互补愿望下的必然选择。通过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结合,以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度的最优化,即提升了其效率,也保障了其公平性。制度发展演化是必然的。在此种条件下,PFI制度出现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PFI以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目标,围绕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移交等一系列活动,形成了众多主体参与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PFI形成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参与PFI法律关系的主体众多。总体来说,PFI可分为公共部门(政府)、私人部门(社会资本)两大主体,而它们的关系则建基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物)以及与其相关的行为。PFI能在英国首先出现并加以运用,其并非偶然产生的成品,而是受到当时英国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与制约的结果。其次,PFI是人类社会或公共组织发展到一定先进阶段的证明,是对传统国家统治、管理观念与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PFI制度发端于撒切尔政府时期,因撒切尔政府系列改革(1979—1990)酝酿与萌芽,并在梅杰政府时期(1990—1997)得到确立,带领市场化改革,以不断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布莱尔政府时期通过“合作政府”等一系列改革,PFI得以进一步完善(1997—2007);其后,卡梅伦推出的“大社会”新政(2008—2016),对PFI作出修正与调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PF2,预示着PFI的改革方向与进程,并把PFI推向了更高层面。当前,随着英国“脱欧”(BREXIT)程序正在进行,深受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所制约的PFI和PF2正面临着重大挑战。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在法律制度的构成上以判例法为主,其法律制度构成具有鲜明的特点。虽然英国没有制定专门针对PFI的法律,但是英国通过自己多年探索,形成了丰富的PFI项目运营经验,并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出台和更新PFI法律性文件,同时对欧盟有关政府采购指令等规定实现国内法律法规转化,在英国逐渐形成了以《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等为核心、以财政部政策指南为补充的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总体说来,英国适用于PFI/PPP项目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国际条约,例如欧盟条约、WTO协议等国际条约中均载有PPP的规定,是英国PFI/PPP法律制度的重要来源。第二,议会通过的法律法规,例如英国国会通过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等,是用来约束PFI/PPP项目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政府制定的政策,包括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各种PFI/PPP指引、规范指南以及实施细则,以及PFI标准合同等政策,是英国PFI/PPP运作的主要制度依据。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由欧盟制定的的《政府采购指引》;英国制定的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以及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多个实施细则、标准条款、标准文件等内容构成。从1997年开始,英国着手编制PFI标准合同范本,2012年英国财政部根据《公私合作的新方法》(2012)中所提出的改革要求,发布了新版PF2标准合同草案(Standardisation of PF2 Contracts)(draft)。在法学层面上,PFI可以看成是由一系列合同构成的一个系统。在PFI项目中,项目各个主体通过合同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了PFI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形成了PFI项目的流程,也构成了PFI主要法律制度框架。各个合同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缺一不可。PFI合同之间的相关性,组成了一个整个项目合同群,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合同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承包合同、融资合同等。项目合同(Project Agreement),也称为特许合同(Concession Agreement)是PFI项目中最为关键的一份主要合同,而其他合同都由该合同产生演化而来,可以说是项目合同的次合同或附加合同。PFI项目合同的标准化(So PC)是通过对PFI项目合同的规范并形成统一适用合同的活动。So PC为PFI项目各方主体进行各种行为提供了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也为各方主体减少了相应的谈判时间,降低谈判成本,加快交易速度,形成各主体之间风险分配共识等方面,提供了具有普遍操作意义的文本与程序。So PC体系庞杂、内容丰富、条款众多,一般包括了规范性条款、引导性条款、说明性条款等内容。从规定条款的内容上来看,So PC规定了政府主体、项目承包商以及融资方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明显,So PC考虑的不仅仅是项目合同问题,而且对与项目合同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尽量加以考虑。由于PFI合同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在此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PFI项目承包商、融资方的借款违约风险非常大,项目受外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带来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在So PC中需要对金融机构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也需要通过法律对项目各方主体能力作限制明确的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是PFI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所谓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共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私人部门(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选出最佳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活动。竞争性谈判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所规定的非招标程序的采购方法之一,也为世界诸多国家所采纳。自2004年3月在欧盟公共采购法指令(Directive2004/18/EC)中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以来,即被认定为是最适合于PFI项目的采购程序,因此,英国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多次对该程序在PFI领域的适用颁布了指南。根据《公共合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英国PFI总体上存在着四种类型的招投标制度:一是公开招标程序;二是限制性招标程序;三是商谈性谈判程序;四是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主要适用于复杂项目PFI项目,也被认为是英国PFI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四种类型招投标制度中,竞争性谈判程序最为灵活,在该程序下公共部门(招标人)可以就项目的甄选与私人部门(投标人)进行充分商谈,由竞标人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指标。Vf M(物有所值)是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重要原则。根据英国财政部颁布的《物有所值评价指南》(Value for Money Assessment Guidance)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展PFI项目的所有部门必须进行Vf M评价,评价主要围绕可行性(Viability)、有益性(Desirability)、可实现性(Achievability)等三方面展开,并分为计划阶段评估(Programme Level Assessment)、项目评估(Project Level Assessment)和采购评估(Procurement Level Assessment)三大阶段进行评估。英国PFI竞争性谈判流程异常繁琐、复杂,乃是造成英国PFI公共采购成本高昂的主要原因。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竞争性谈判的解释指南》、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关于新法规中竞争性谈判程序的指南》(2006),以及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与英国财政部联合颁布的《竞争性谈判指南》(2008)等规定来看,我们可以把PFI竞争性谈判分为三个阶段:谈判准备阶段、谈判阶段、谈判后续阶段。由于PFI项目过程复杂、生命周期漫长,对其的监管亦随之变得异常棘手。英国对于PFI项目监管采取了以政府行政监管为主,外部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制度设计。经过一系列改革与调整之后,在英国建立起了较完整的监管组织体系,形成了较完整的PFI监管机制。总结起来,现行英国PFI监管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三个层面主要为中央层面、地方层面、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中央层面主要包括IPA(前身为IUK)、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署;地方层面主要是享有一定政策自主权的地方当局;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主要包括地方伙伴关系公司、政府采购管理当局。英国PFI监管措施多样、程序复杂,主要可以分为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和PFI合同运行过程的监督两部分。对PFI项目计划方案的审核是在PFI正式签约前的一个监督问题。这是PFI项目正式进入签约前的必经阶段,对保证项目后续进展以及如期高质交付公共产品和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PFI项目计划方案审核监管,可以分为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两大方面。实体审核是解决审核的内容与标准问题,程序审查是解决审核的方式与方法问题。程序审核主要体现在英国政府对PFI项目的审批与管理,分战略规划阶段(SOC)、业务规划阶段(OBC)、业务全面启动阶段(FBC)三个阶段完成一系列审批程序,主要由英国财政部完成。在PFI合同签订之后,PFI项目就正式开始启动运行,英国政府从财务、审计、工程管理、时间管理等方面对PFI项目的运行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PFI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合同体系,涉及到诸多主体的利益,加上其生命周期漫长,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可避免。在长达几十年的持续合同安排与合作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条件、社会环境、技术进步、融资结构、风险分担、利益分配、项目实施等诸多要素都将不同程度发生变化,难以预料的风险不可穷尽,这就很容易打破当初签订PFI合同时的设想与计划,影响到各方的利益均衡,由此引发各种争议与纠纷。从合同的角度来看,英国PFI纠纷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私人部门与其他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英国PFI纠纷情况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常见,据公开信息统计,英国PFI项目发生争议纠纷比例相当少,不到项目合同总数的10%。其中原因较多与英国PFI合同签订履行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完善的合同纠纷阻却机制有关。PFI纠纷阻却制度,主要包括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等。所谓定期审查(periodic review),是指PFI项目合作各方在项目运行一定期限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与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对项目的资源利用、各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进行再分配。定期审查制度是英国PFI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化解项目风险、阻却合同纠纷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在PFI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而确实发生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的情形,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有关内容可以启动再谈判程序,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协商和变更。在通常情况下,与可预见的变更事项相比,不可预见的变更事项更难达成共识,为减少PFI项目合同的签约阻力,也为了更好地解决PFI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在合同中设置再谈判程序可以受到一定的正面效果。对于很难完全预见服务标准变更情形的,公共部门可以要求承包商将预先指定的可定价变更事项纳入合同,出于特殊情形的出现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事项,预设数量、单价等弹性调整机制。根据英国相关法律以及《PF2标准合同》的规定,PFI纠纷解决方式或程序主要包括磋商(Consultation)、专家决断(Expert Determination)、仲裁(Arbitration)、诉讼(Court Proceedings)和CEDR(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磋商是解决PFI争议的重要方法,也是处理PFI纠纷的优选程序,并且贯穿到争议解决的整个过程。专家决断是在相互磋商失败后进入到第二个解决阶段,即在磋商失败或不被采纳之后进行。专家决断并不是必经程序,有时可以采用其他ADR途径进行解决。专家决断依赖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专家决断的优势在经济便捷,便于保密。专家决断一般具有终局性,一旦做出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仲裁是在专家决断失败之后,PFI纠纷解决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后采取的一种ADR形式。是否采取仲裁进行解决PFI纠纷,主要依靠合同当事人的同意或合同的仲裁条款。在《PF2标准合同》中,诉讼与仲裁均被列明为处理PFI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但亦写到诉讼不是解决PFI争议的首选方式。CEDR是一个旨在解决PFI或长期合同、民间商业性争议的组织,建立于英国调解与仲裁争议解决制度的基础上。随着CEDR的不断发展与广泛使用,现已经成为解决PFI争议的一个重要途径,为PFI争议解决提供了一个具有综合性的选择。英国PFI取得成功有目共睹,并且成了世界诸多国家以及国际社会仿效的对象,其成功经验值得研究和总结。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从本质上来说,PFI就是以合同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合成品。虽然英国受法律传统的影响,没有单独出台《PFI法》,但是英国推行了以国际法(欧盟法、WTO组织协议)、《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等为核心的PFI法律制度,同时辅以诸多的政策指南,形成了较为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二是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英国PFI之所以能够维持发展,并得到众多私人部门的拥护与支持,是与英国政府在PFI中充分考虑和尊重各方主体合法利益并进行切实保护紧密相关。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PFI整合项目的运行过程之中。三是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国会要求更强的透明度及建立PFI项目的问责制;政府采购部门需要从私人部门合作方得到及时、准确的信息以确保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企业需要从政府部门获得更多信息以推进有效的商业安排及服务交付。四是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Vf M评价体系在英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PFI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Vf M评价体系和采用Vf M评价方法的国家。达到Vf M的最大化已成为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是引入PFI的重要前提标准英国PFI法律制度所取得的成功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而是在不断改革中使公私合作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使各项制度走向完善。这种制度的成熟具有阶段性和整体性,表现在专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公私合作业务细分,以及标准合同条款的精细化、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加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等。英国的这些宝贵经验,我国可以按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地反映和采用。首先,我国可以单独制定《PPP法》为基本法。英国关于PFI的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形成了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是英国PFI成功的制度基础。因此,借鉴英国经验,建立健全我国PFI法律制度成为当前首要问题。其次,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从英国PFI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来看,其标准合同在PFI法律制度中作用举足轻重,为各方主体提供了行动指南,大大降低了谈判成本和时间,成文英国PFI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三,建立强而有力的PPP监管制度。当前,我国PPP项目监管体系不完善、正面对政府监管角色混乱、监管职权界定不清、监管力度不足与行政过度干预、监管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亟需对我国PPP监管制度进行完善。英国成立了PFI实施的专业机构,实施三级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第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大部分PPP项目由于生命周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技术要求高等原因,导致其风险重重。根据英国PFI制度的经验,PFI项目风险尽量转移到私人部门,公共部门一般承担少量风险。英国PFI制度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尤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较强的运用价值。虽然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沿线众多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等方面千差万别,投资与建设环境异常复杂,并与我国的环境很不一样,势必造成PFI/PPP在实施与运用过程中困难重重,项目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与全面认识“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投资风险,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全方位实施。览观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广阔,参与主体众多,各国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千差万别,必然导致PFI推进过程中的难度与障碍;纵观国内,PFI/PPP制度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尚未成熟,尤其是在“一带一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着项目审批、项目融资、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税收、项目采购、法律纠纷解决等诸多风险,亟待进一步研究。在这种内外交困的背景下,作为PPP重要组成的PFI,在英国具有较成熟的法律制度与成功实施经验值得借鉴,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大家可接受的融资模式和制度保障。当然,借鉴英国PFI法律制度经验完善我国PFI/PPP法律制度前提下,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运用PFI/PPP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到诸多国际因素:第一,加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实施“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中国方案。交流是增进各国相互了解,提高互信,实现利益共赢与对话,是解决“一带一路”PFI/PPP项目争议的前提条件和必然途径。第二,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顶层制度设计,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PFI天生具有国际性,与其他国家拥有强大的可通约性,当今世界多国政府几乎都支持PFI制度,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PFI项目的开展。我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国,理当建立起一套以中国为核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PFI/PPP制度。第三,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建设,推进PFI/PPP项目顺利开展。我国需要从海外投资保险、双边投资条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方面,建构协同、严密、综合性的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第四,创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PFI/PPP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促进PFI/PPP争议及时解决。随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项目增加,投资快速增长,PFI/PPP项目投资争端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作为“一带一路”的倡导者以及主要投资者,中国理应主导并创建包含地缘特征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建立“一带一路”国际仲裁机制、完善与拓宽中国-东盟FTA争端解决机制、设立AIIB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及与国际认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设立PFI/PPP争端解决机制等。
二、法国学位为何由英国授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国学位为何由英国授权(论文提纲范文)
(1)债务、国家信用与霸权兴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经典霸权理论回顾 |
1.2.2 债务与国家兴衰的关系 |
1.2.3 信用理论的演化发展 |
1.2.4 民族国家与财政国家的概念构建 |
1.2.5 文献述评 |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1.3.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2章 国家信用的概念重建、理论基础及历史背景 |
2.1 国家信用的概念重建 |
2.1.1 国家信用的传统定义及其局限 |
2.1.2 国家信用系统的三角结构:实力、制度以及金融市场 |
2.1.3 优良国家信用担保的国家债务融资体系对霸权兴起的促进作用 |
2.2 经济学与社会学理论下的信用内涵 |
2.2.1 西方经济学的信用内涵 |
2.2.2 马克思对信用的界定及其形式的划分 |
2.2.3 社会学的信用内涵 |
2.3 国家信用担保的国家债务融资体系的诞生 |
2.3.1 欧洲近代国家公共财政的矛盾与惯性 |
2.3.2 国家举债推动下的欧洲金融市场发展 |
2.3.3 财政与债务问题牵引下的国家转型 |
第3章 荷兰公债成败与霸权兴衰的国家信用逻辑 |
3.1 荷兰霸权兴衰的轨迹、理论以及公债信用的意义 |
3.1.1 荷兰霸权兴衰的历史轨迹 |
3.1.2 荷兰霸权兴衰的经典理论 |
3.1.3 国家信用担保的公债体制对荷兰霸权兴衰的意义 |
3.2 荷西争霸期间两国公债体制的绩效比较及其影响 |
3.2.1 荷西公债体制的绩效差异:利率、期限以及额度 |
3.2.2 荷西公债体制绩效差异对争霸战争结果的影响机制 |
3.2.3 荷西公债体制绩效差异对本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 |
3.3 荷西公债体制绩效差异的根源:国家信用的优劣之别 |
3.3.1 荷兰优良国家信用的来源:财富、自治政体、税收改革、公债市场化与稳定的金融市场 |
3.3.2 西班牙国家信用低劣的根源:经济落后、王室专权、税制混乱 |
3.3.3 荷兰霸权衰落的公债及国家信用逻辑:军事压力与财政改革迟缓 |
第4章 英国国债、金融革命与霸权兴衰的国家信用逻辑 |
4.1 英国霸权兴衰的历史、理论与国债信用的意义 |
4.1.1 英国霸权兴衰的历史逻辑 |
4.1.2 英国霸权兴衰的经典理论 |
4.1.3 以国债及国家信用视角研究英国霸权兴衰的意义 |
4.2 英法国家债务融资体系及其绩效差异对两国霸权竞争的影响 |
4.2.1 英法国家债务融资体系的起源与差异 |
4.2.2 英法百年争霸战争过程中国家债务融资体系的绩效差异 |
4.2.3 英法国家债务的市场化操作对金融市场乃至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 |
4.3 英法国家信用优劣差异的根源 |
4.3.1 英国卓越国家信用的来源:特权垄断公司、国家安全、财政集中度、国债市场制度化与独立中央银行的监督 |
4.3.2 法国国家信用不良的根源:财政改革受限、中央银行缺位及王权绝对专制 |
4.3.3 英国国家信用先于且导致霸权衰落的逻辑:经济衰退、一战、金本位制与资本流出 |
第5章 美国国债、国家信用的起源和完善及其对霸权崛起的影响 |
5.1 美国霸权的快速崛起、国债的起源与国家信用的思想渊源 |
5.1.1 美国霸权崛起的历程 |
5.1.2 美国国债的历史起源:独立战争时期的大陆贷款处票据与外债 |
5.1.3 美国国家信用的思想渊源:汉密尔顿的国债信用思想 |
5.2 美国国家信用初步完善所依托的六大支柱 |
5.2.1 实力因素:制造业驱动经济增长 |
5.2.2 制度因素:集中度更高的联邦制、以间接税为主的联邦税收体系 |
5.2.3 金融市场因素:统一的国债市场、独立的中央银行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货币体系 |
5.3 美国霸权崛起期国债与国家信用对实力的提升效应 |
5.3.1 为工业革命与经济增长提供充裕且成本低廉的资金 |
5.3.2 为华尔街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基础 |
5.3.3 为美国参与的重大战争筹集军费 |
第6章 透视美国霸权现状及其未来的国家信用逻辑 |
6.1 美元危机的本质与美元霸权的确立 |
6.1.1 关于美国霸权是否衰落的讨论 |
6.1.2 美国货币权力的演变: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与美元霸权的确立 |
6.1.3 美元危机出现与美元霸权确立的国家信用逻辑 |
6.2 美国国家信用的现状、隐患以及替代者缺失 |
6.2.1 美国国家信用的现状与优势 |
6.2.2 美国国家信用衰落的内部隐患:国债主动违约风险、无底线量化宽松、财政纪律松弛 |
6.2.3 欧元作为美元潜在替代者的国家信用缺陷 |
6.3 美日英德法的国家信用测度 |
6.3.1 体系构建与指标选取 |
6.3.2 熵值法赋权 |
6.3.3 结果分析 |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1500 年以来的信用—霸权周期演进 |
7.1.1 荷兰的信用—霸权周期 |
7.1.2 英国的信用—霸权周期 |
7.1.3 美国的信用—霸权周期 |
7.2 美国信用—霸权周期的未来 |
7.2.1 美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风险累积 |
7.2.2 全球化的分裂 |
7.3 疫情后的中国选择 |
7.3.1 中国的国债市场化道路、差距与对策 |
7.3.2 央行独立性与财政纪律 |
7.3.3 金融市场深化与开放 |
7.3.4 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夯实国家信用之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研究旨趣 |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史料概述 |
第一章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动机研究 |
第一节 从塔什干到喀什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的“学者”身份 |
第三节 俄国学术组织的指令 |
一、时代背景 |
二、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皇家科学院联系的建立 |
三、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皇家考古协会的“合作” |
四、彼得罗夫斯基对俄国皇家地理协会的协助 |
五、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委员会的联系 |
小结 |
第二章 彼得罗夫斯基的新疆考察活动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喀什及其周边古迹的考察 |
一、彼得罗夫斯基对三仙洞石窟的考察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喀什古城的定义及“鸽子窝”废墟的考察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汗诺依古城遗址的考察 |
四、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在喀什、库车、库尔勒收获的珍宝及其外流过程 |
一、彼得罗夫斯基在喀什和莎车发现的古币及研究 |
二、彼得罗夫斯基在库车的发现 |
三、彼得罗夫斯基在库尔勒等地的发现 |
四、小结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在和田收集的珍宝及其外流过程 |
一、彼得罗夫斯基和田收集品中的古币及文物 |
二、彼得罗夫斯基和田收集品中的古AI写作本 |
小结 |
第三章 彼得罗夫斯基对俄国探险队的协助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协助 |
一、普尔热瓦尔斯基的探险具有地理考察和军事探察双重特性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普氏地理考察的协助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普氏政治探察的情报协助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格鲁姆·格尔日麦洛的协助 |
一、探险目的 |
二、探险经费来源 |
三、非法入境 |
四、彼得罗夫斯基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
五、结语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探险家格罗姆切夫斯基的协助及评价 |
一、格罗姆切夫斯基——英俄大角逐的重要参与者 |
二、格罗姆切夫斯基访问坎巨提的过程及结果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格罗姆切夫斯基的协助 |
四、彼得罗夫斯基对探险家格罗姆切夫斯基三次亚洲考察的评价 |
小结 |
第四章 彼得罗夫斯基对欧洲探险家的协助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法国探险家杜特雷依和德国探险家施拉格什维特死因的追查 |
一、杜特雷依探险队的新疆考察 |
二、各国政府和探险家对杜特雷依死因的调查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杜特雷依死因的追查 |
四、彼得罗夫斯基为德国探险家施拉格什维特树碑 |
五、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探险的协助及评价 |
一、与彼得罗夫斯基的初次见面 |
二、1894-1902 年间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的多次协助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探险的评价 |
四、小结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斯坦因的协助 |
小结 |
第五章 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学者关于新疆考察的讨论 |
第一节 罗曾对彼得罗夫斯基的指导 |
一、彼得罗夫斯基和罗曾交往的建立——新疆古AI写作本和文物流失的开始 |
二、罗曾对彼得罗夫斯基喀什周边考察的指导 |
三、罗曾与彼得罗夫斯基里应外合应对英俄考古竞争 |
四、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与奥登堡关于新疆考察的探讨 |
一、奥登堡——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俄国佛学研究集大成者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寄给奥登堡的新疆收集品及二人关于新疆考察的探讨 |
三、关于库车考察方案的探讨 |
四、关于俄国委员会新疆考察方案的探讨 |
五、结语 |
第三节 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的研究 |
一、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的研究 |
二、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梵语文献的研究 |
三、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古代手稿的语言鉴定 |
四、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佛教手稿的确定及研究 |
五、未完待续工作 |
小结 |
第六章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的英俄考古之争 |
第一节 英俄在新疆的考古之争——以彼得罗夫斯基书信为中心 |
一、国家为支撑的考古竞争 |
二、保尔获得库车梵文写本——英俄古文书竞争的催化剂 |
三、彼得罗夫斯基和马继业的古文书收集 |
四、英俄对中国新疆古文书的研究 |
五、影响 |
六、小结 |
第二节 伊斯拉姆·阿訇伪造“未知文字”古文书再考 |
一、伪造古文书的出现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伪造文书的调查 |
三、斯坦因对伪造文书的调查 |
四、结论 |
小结 |
第七章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活动的特点、影响及其手稿收集品的价值和意义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新疆考察活动的特点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活动的影响 |
一、打开了欧洲探险家新疆研究的大门 |
二、开启了俄国探险家新疆探险的新纪元 |
三、掀起了俄国外交官员收集新疆古文书的热潮 |
四、造成了我国珍贵文书文物的大量外流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手稿收集品的价值 |
一、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的佛教手稿 |
二、其他未知语言古代手稿 |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中文参考文献 |
外文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3)一战华工史研究的拓展:纪录片资料的挖掘和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一战华工研究的总体状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纪录片对“历史真实”的建构 |
第一节 纪录片的发展及其文献价值 |
一、纪录片的发展历程 |
二、纪录片作为历史文献的价值 |
第二节 纪录片与一战历史呈现 |
第三节 纪录片与一战华工史呈现 |
第二章 纪录片视角下的一战华工生活经历 |
第一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招募 |
一、英国的“霸王条款” |
二、法国的“相对公平” |
三、俄国的“灵活多样” |
第二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管理 |
一、英国:军事化管理 |
二、美国:管理者良莠不齐 |
三、法国:相对怀柔 |
四、中国:协助管理 |
第三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生活 |
一、漫长旅程——纪录片中的赴欧之旅 |
二、勤劳务实——纪录片中华工的工作态度 |
三、血色浪漫——纪录片中华工的跨国婚姻 |
第三章 纪录片视角下的华工问题阐释 |
第一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遭遇问题 |
一、“货物运输”:赴欧途中的遭遇 |
二、危险境地:工作中的遭遇 |
第二节 纪录片呈现的歧视华工问题 |
一、“和中国佬在一起”:华工在欧洲受到的歧视 |
二、“苦力“”与“香肠机器”:西方对华工的歧视性“标签” |
第三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形象问题 |
一、刻板印象与华工形象的多样性 |
二、赢得认可与沦为“替罪羊”:华工形象的历时转变 |
三、欢迎华工:华工与他国劳工的形象比较 |
第四章 纪录片视角下的华工影响 |
第一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教育的影响 |
一、劳工神圣:华工教育影响劳工观念 |
二、平民教育:华工教育影响教育思想 |
第二节 纪录片呈现华工转变的影响 |
一、行为举止转变 |
二、思想意识的转变 |
第三节 纪录片呈现的华工觉醒的影响 |
一、国家意识的觉醒 |
二、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
第五章 一战华工纪录片的特征、价值与功能 |
第一节 一战华工纪录片的特征 |
一、历史阐释的专业视角 |
二、历史解读的现代视角 |
三、历史建构的心态史视角 |
第二节 一战华工纪录片的价值 |
一、弥补了文献解读的缺陷 |
二、拓宽了史学研究的视野 |
三、提升了历史知识的传播效果 |
四、满足了公众的接受需求 |
第三节 一战华工纪录片的功能 |
一、塑造和提升集体记忆 |
二、描绘和展现国民性格 |
三、发掘和书写尘封历史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致谢 |
(4)美国海军的崛起:思想、战略与行动(1882-194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选题的意义 |
2.国内外研究状况 |
2.1 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 |
2.2 国外学者的研究状况 |
3.研究思路与方法 |
3.1 研究思路 |
3.2 研究方法 |
4.论文结构与创新之处 |
4.1 论文结构 |
4.2 创新之处 |
第1章 海军思想:从华盛顿到马汉 |
1.1 18世纪晚期-19世纪中期的美国海军思想 |
1.1.1 乔治·华盛顿与汉密尔顿的大陆海军 |
1.1.2 约翰·亚当斯与本杰明·斯托德特的国防海军 |
1.1.3 杰斐逊的炮艇海军 |
1.1.4 19世纪前期的“海军第一”思想与新技术海军 |
1.1.5 19世纪中期的商业扩张海军 |
1.2 马汉的海权论思想 |
1.2.1 海权论的提出 |
1.2.2 海权论的核心内容 |
1.2.3 马汉海权思想的影响 |
1.3 后马汉时代的美国海权思想 |
第2章 海军战略:从西奥多·罗斯福到富兰克林·罗斯福 |
2.1 西奥多·罗斯福前后的海军战略(1865-1913) |
2.1.1 南北战争结束后的贸易劫掠海军战略 |
2.1.2 西奥多·罗斯福的“第二强大海军”战略 |
2.2 伍德罗·威尔逊时期的海军战略(1913-1921) |
2.2.1 “海洋自由”的主张 |
2.2.2 “最强大海军”的目标 |
2.2.3 一战期间的美国海军战略 |
2.3 后威尔逊时期海军战略的延续与调整(1921-1933) |
2.4 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海军战略(1933-1945) |
2.4.1 “工业复兴”海军与中立战略 |
2.4.2 “大西洋优先”“欧洲第一”战略 |
2.4.3 不宣而战的大西洋战略与防御为主的灵活太平洋战略 |
第3章 海军建设:从新海军到《两洋海军法案》 |
3.1 蒸汽铁甲舰船时代与远洋攻击能力的起步 |
3.1.1 旧海军”的遗产 |
3.1.2 新海军建设的准备阶段 |
3.1.3 “海权”战略与新海军建设 |
3.2 西奥多·罗斯福的海军改革计划 |
3.2.1 建造全重型火炮战列舰 |
3.2.2 新兴海军舰船技术与新式武器的应用 |
3.2.3 转向太平洋:“大白舰队”的远航与太平洋防御 |
3.2.4 巴拿马运河的地缘优势 |
3.3 塔夫脱时期的海军建设 |
3.4 威尔逊的海军扩军计划与最强海军目标 |
3.4.1 威尔逊的海军扩军计划 |
3.4.2 战略转移与“橙色”计划的修订 |
3.4.3 海军航空兵与航空母舰建设 |
3.5 紧急战备状态与《两洋海军法案》 |
第4章 海军行动:从美西战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 |
4.1 美西战争的里程碑意义 |
4.1.1 战争的缘起 |
4.1.2 马尼拉湾海战 |
4.1.3 圣地亚哥海战 |
4.1.4 扩张野心的激发 |
4.2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海军行动 |
4.2.1 潜艇破交战 |
4.2.2 全面护航行动 |
4.2.3 对德反潜战 |
4.2.4 美国海军的胜利:原因及影响 |
4.3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全方位海战 |
4.3.1 太平洋战场 |
4.3.2 大西洋战场 |
4.3.3 马汉海权思想在二战中的实践与超越 |
第5章 海洋、海军与海权:历史与启示 |
5.1 海洋的属性:地理、贸易与权势 |
5.1.1 地理意义上的海洋 |
5.1.2 海洋性生产方式 |
5.1.3 国家权势延伸与辐射的通道:地缘政治中的海洋 |
5.2 影响海军崛起的因素 |
5.2.1 自然条件与经济禀赋 |
5.2.2 新兴技术与军事变革 |
5.2.3 国家战略与外部环境 |
5.3 海权的多层次性与统一性 |
5.3.1 马汉海权论的灼见与局限 |
5.3.2 海权的结构:多层次性与统一性 |
5.4 美国海上霸权兴起的决胜之道:历史与启示 |
5.4.1 传统海权的目标与症结 |
5.4.2 规律与特例:英、美海权崛起的比较 |
5.4.3 美国海权兴起之路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后记 |
(5)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变迁(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分析 |
1.2.1 对都铎王朝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1.2.2 对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1.2.3 对内战及王朝复辟后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1.2.4 对安立甘宗与保守主义关系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安立甘宗与主权国家 |
2.1 英国宗教改革的背景 |
2.1.1 中世纪英国的政教关系 |
2.1.2 宗教改革的导火索——国王离婚案引发神学争辩 |
2.2 亨利八世建立“至尊王权” |
2.2.1 “至尊王权”的建立过程——宗教改革议会重置二元权力体系 |
2.2.2 “至尊王权”的政治神学论证 |
2.2.2.1 激进派的论证思路——爱德华·福克斯 |
2.2.2.2 保守派的论证思路——史蒂芬·加德纳 |
2.2.3 “至尊王权”塑造的新型政教关系——世俗国王兼任教会领袖 |
2.3 伊丽莎白建立安立甘宗教会国家 |
2.3.1 安立甘宗的形成 |
2.3.2 安立甘宗对国教会的论证——对天主教和清教攻击的反驳 |
2.3.3 安立甘宗对教会国家的论证——教会与国家同构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安立甘宗与绝对君主制 |
3.1 安立甘宗在政治上促成绝对主义王权 |
3.1.1 国王与安立甘宗教会面临的挑战——天主教和清教的反王权主张 |
3.1.2 安立甘宗建立国王的神圣权利理论——“君权神授”下服从义务的绝对性 |
3.2 安立甘宗在宗教上与清教对立 |
3.2.1 主教的神圣权利理论 |
3.2.2 宗教礼仪的“神圣之美” |
3.2.3 阿明尼乌主义教义 |
3.2.4 安立甘教会排斥清教徒 |
3.3 政治矛盾与宗教矛盾的相互转化 |
3.3.1 宗教矛盾政治化——清教运动的三个阶段 |
3.3.2 宗教矛盾与政治矛盾重合——安立甘宗的绝对主义王权理论加剧国王与议会的权力之争 |
3.3.3 “敌基督”观念的政治化转型——清教赋予神学观念以反暴君的政治内涵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安立甘宗与复辟后的君主制 |
4.1 清教共和主义 |
4.1.1 清教长老派谋求有限君主制 |
4.1.2 清教独立派谋求议会共和制 |
4.1.3 清教共和主义的崩溃 |
4.2 君主制与安立甘宗国教会复辟 |
4.2.1 重建君主制与国教会——国王与议会的合作与分歧 |
4.2.2 政教关系新局面——国王与国教会的对立 |
4.3 安立甘宗的神学转型——“消极服从”教义的形成 |
4.3.1 安立甘宗道德神学——强调道德和服从在获取救赎中的重要性 |
4.3.2 主教的神圣权利理论的新内涵——教俗二元主义观念的复兴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安立甘宗与立宪君主制 |
5.1 安立甘宗与“光荣革命” |
5.1.1 “光荣革命”的发生——安立甘宗建立反天主教联盟 |
5.1.2 安立甘宗在“光荣革命”后的分裂——革命派和不矢志派对效忠国王的不同理解 |
5.1.3 安立甘宗为新政权辩护——“事实君主”“神意”等神学理论赋予威廉政府合法性 |
5.2 安立甘宗与立宪政体 |
5.2.1 立宪君主制的形成——安立甘宗联合议会规制君主 |
5.2.2 安立甘宗神学中的反专制传统 |
5.2.3 立宪政体下安立甘宗的王权观——“至尊王权”理论的公共性转型 |
5.3 立宪君主制下的政教关系 |
5.3.1 立宪政体的社会稳定机制——走向宗教宽容 |
5.3.2 宗教宽容的有限性——安立甘宗扞卫教会国家 |
本章小结 |
第6章 英国保守主义延续安立甘宗教会国家体制 |
6.1 保守主义在安立甘宗影响下的国家观念 |
6.1.1 政教关系理论 |
6.1.2 个人与国家关系理论 |
6.2 保守主义在安立甘宗影响下对政治传统的观念 |
6.2.1 悲观的人性论 |
6.2.2 集体理性与政治传统 |
6.3 安立甘宗与保守主义的审慎改革观念 |
6.3.1 安立甘宗“中间道路”的改革模式 |
6.3.2 保守主义主张渐进和持续的变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密切联系 |
1.1.2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格局的改变 |
1.1.3 新兴经济体崛起对国际物流秩序的重塑 |
1.1.4 “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变革的推动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逻辑框架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 |
2.1.2 系统理论和分析方法 |
2.1.3 博弈理论及其应用 |
2.1.4 其他相关学科与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经济全球化相关研究 |
2.2.2 国际物流的相关研究 |
2.3 既有文献对本文的贡献 |
2.4 本章小结 |
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 |
3.1 基本概念 |
3.1.1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概念 |
3.1.2 国际物流的基本概念 |
3.2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维度 |
3.2.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相互作用关系 |
3.2.2 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主要维度 |
3.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 |
3.3.1 治理结构维度的影响 |
3.3.2 空间格局维度的影响 |
3.3.3 科学技术维度的影响 |
3.3.4 规则体系维度的影响 |
3.3.5 四个维度的交叉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4.1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4.1.1 治理结构——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瓜分与掠夺 |
4.1.2 空间格局——殖民经济与第一次国际产业转移 |
4.1.3 科学技术——工业革命大幅提升西方生产力与军事力量 |
4.1.4 规则体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4.2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4.2.1 治理结构——依靠军事强权和经济霸权争夺海上战略通道 |
4.2.2 空间格局——地中海贸易区扩张与两洋港口的兴衰 |
4.2.3 科学技术——天文、地理、航海、造船等技术的发展 |
4.2.4 规则体系——西方海权论思想与物流现代市场运行模式初现 |
4.3 本章小结 |
5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5.1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5.1.1 治理结构——大国主导下的多边合作 |
5.1.2 空间格局——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的形成 |
5.1.3 科学技术——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垂直专业化产业分工 |
5.1.4 规则体系——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 |
5.2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5.2.1 治理结构——国际资本深度参与国际通道、枢纽之间的竞争 |
5.2.2 空间格局——亚太物流市场扩张与国际航运中心崛起 |
5.2.3 科学技术——集装箱运输建立全新的国际物流运行体系 |
5.2.4 规则体系——统一的国际海运规则不断发展完善 |
5.3 本章小结 |
6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6.1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6.1.1 治理结构——崛起的新兴经济体推动全球化共商共建共享 |
6.1.2 空间格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三大生产网络独立性提高 |
6.1.3 科学技术——工业4.0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
6.1.4 规则体系——新型经贸规则正在构建之中 |
6.2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6.2.1 治理结构——国际物流面临资源重新配置与市场重构 |
6.2.2 空间格局——国际物流需求在部分区域内较快增长 |
6.2.3 科学技术——现代科技推动国际物流多元化与创新发展 |
6.2.4 规则体系——适应区域物流发展的国际规则亟待建立完善 |
6.3 本章小结 |
7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 |
7.1 “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7.1.1 治理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7.1.2 空间格局——中国为主体的东亚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 |
7.1.3 科学技术——5G与新技术相互赋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7.1.4 规则体系——依托自身优势引领区域经贸规则建立 |
7.2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7.2.1 治理结构——市场为主体、综合实力为支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
7.2.2 空间格局——构建海陆双向物流大通道 |
7.2.3 科学技术——智慧物流与跨境电商市场广阔 |
7.2.4 规则体系——推动陆路物流规则统一与完善 |
7.3 中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 |
7.3.1 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对“一带一路”的启示 |
7.3.2 “一带一路”物流发展寻求陆向突破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依托中欧班列实现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策略 |
8.1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体系中的作用 |
8.1.1 中欧班列发展情况 |
8.1.2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陆路物流中的骨干作用 |
8.1.3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的载体作用 |
8.2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8.2.1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8.2.2 中欧班列发展主要影响因素识别 |
8.2.3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类分析 |
8.2.4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结论 |
8.3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调发展 |
8.3.1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作互补 |
8.3.2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竞争博弈 |
8.4 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创新 |
8.5 中欧班列国际规则的统一与完善 |
8.6 本章小结 |
9 中国在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对策建议 |
9.1 中欧班列发展的对策建议 |
9.2 “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3 经济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完成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
10.1.1 完成的主要工作 |
10.1.2 主要结论 |
10.2 本文贡献与创新之处 |
10.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中欧班列到发欧洲国家的主要线路情况 |
附录 B 中欧班列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 C 中欧班列问卷调查受访专家情况 |
附录 D 班列企业与班轮公司运价及政府最优补贴决策求解过程 |
附录 E 正文中专有名词简称、译文及缩写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汉学史视野中的西方《尚书》英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学东渐与中学西传:耶稣会士的《尚书》翻译 |
第一节 文化接触、文化概念的趋同性和文化传播的媒介 |
一、17-18世纪东西方的文化接触 |
二、东西方文化的趋同性 |
三、东西方文化传播的媒介 |
第二节 东西方互相认识和探索的主要媒介:东方的经典与西方的《圣经》 |
一、西学东渐的主要媒介:西方的《圣经》 |
二、中学西传的主要媒介:东方的经典 |
第三节 耶稣会士的《尚书》翻译 |
一、最早的拉丁文译本 |
二、三种法文译本 |
三、德文、俄文及英文译本 |
第四节 17-18世纪的西方《尚书》英译 |
一、《尚书》英译的历史语境 |
二、《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尚书》英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
四、《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 |
五、《尚书》英译形态的成因与译者行为特点 |
第五节 17-18世纪的《尚书》翻译与西方汉学的孕育 |
一、加深了西方对东方文化的认知 |
二、奠定了中国典籍英译的基础 |
三、促进了西方汉学的形成 |
小结 |
第二章 西方汉学的建立:新教传教士的《尚书》英译 |
第一节 东方文化的认识价值实践 |
一、西方汉学的建立 |
二、英国汉学的专业化 |
第二节 麦都思的《尚书》英译 |
一、麦都思《尚书》英译的历史语境 |
二、麦都思《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麦都思《尚书》英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
第三节 理雅各的《尚书》英译 |
一、理雅各《尚书》英译的历史语境 |
二、理雅各《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理雅各《尚书》英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
第四节 19世纪西方《尚书》英译的特点与成因 |
一、麦都思、理雅各《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 |
二、麦都思、理雅各《尚书》英译形态的成因 |
三、麦都思、理雅各《尚书》英译的译者行为特点 |
第五节 19世纪的《尚书》英译与西方汉学的建立 |
一、麦都思首开《尚书》英文全译之先河 |
二、理雅各《尚书》等英译为英国汉学奠定了基础 |
小结 |
第三章 汉学的现代化:西方《尚书》译解体系的解析和建构 |
第一节 东方文化衰落的诸多因素与《尚书》英译 |
一、西方中心主义与日本脱亚入欧 |
二、中国国内传统经学研究式微 |
第二节 欧德的《尚书》英译 |
一、欧德《尚书》英译的历史语境 |
二、欧德《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欧德《尚书》英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
第三节 高本汉的《尚书》英译 |
一、高本汉《尚书》英译的历史语境 |
二、高本汉《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高本汉《尚书》英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
第四节 20世纪西方《尚书》英译的特点与成因 |
一、欧德、高本汉《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 |
二、欧德、高本汉《尚书》英译的形态成因与译者行为特点 |
第五节 20世纪的《尚书》英译与西方汉学的现代化 |
一、参与促进了西方汉学的现代化 |
二、为汉学现代化发展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和资料 |
小结 |
第四章 当代汉学的复兴:《尚书》英译与东方文化价值的再认识和再实践 |
第一节 西方呼唤东方文化价值的回归与《尚书》英译 |
一、西方早期对中国文化的仰慕与借鉴 |
二、西方对东方文化的再认识与《尚书》英译 |
第二节 彭马田的《尚书》英译 |
一、彭马田的文化背景 |
二、彭马田《尚书》英译的目的与思想理念 |
三、彭马田《尚书》英译的方法与策略 |
四、彭马田《尚书》英译的诠释特点 |
五、彭马田《尚书》英译的形态成因与译者行为特点 |
第三节 当代西方《尚书》英译的学术价值与汉学研究的大趋势 |
一、当代汉学研究及其发展大趋势 |
二、彭马田《尚书》英译的学术价值与当代汉学的发展 |
小结 |
第五章 西方《尚书》英译研究的思考: 历史与学理、研究方法与文化价值 |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与学术研究的学理逻辑 |
一、西方社会发展之需与《尚书》英译 |
二、社会学术思潮与《尚书》英译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变化与研究对象文化价值的变化 |
一、17-18世纪《尚书》的文化价值与研究方法 |
二、19世纪《尚书》的文化价值与研究方法 |
三、20世纪《尚书》的文化价值与研究方法 |
四、当代《尚书》的文化价值与研究方法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特殊关系”的限度 ——1949-1950年英国对美国在华“利益”的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价值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的英美关系与英美在华地位 |
第一节 英美特殊关系的由来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的中(共)英、中(共)美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美国关闭驻华使领馆及请求英国援助 |
第一节 美国关闭使领馆的计划与请求英国援助 |
第二节 英国的顾虑 |
小结 |
第三章 英国的有限保护 |
第一节 英国制定保护工作计划 |
第二节 英国接管美国使领馆财产 |
第三节 华德事件中的英国 |
小结 |
尾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2章 柏桦诗歌创作及国内研究 |
2.1 柏桦生平 |
2.2 柏桦诗歌创作 |
2.2.1 诗歌创作概况 |
2.2.2 诗歌创作“表达”期 |
2.2.3 诗歌创作“往事”期 |
2.2.4 诗歌创作“逸乐”期 |
2.3 柏桦诗歌国内研究综述 |
2.3.1 柏桦早期作品研究 |
2.3.2 柏桦近期作品研究 |
2.4 柏桦作品在港台 |
2.4.1 香港 |
2.4.2 台湾 |
第3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 |
3.1 译介概况 |
3.1.1 在英语世界的译介 |
3.1.2 在非英语世界的译介 |
3.2 译介主体 |
3.2.1 译者背景 |
3.2.2 译者类型 |
3.2.3 翻译模式 |
3.3 文本选择 |
3.3.1 文本选择概况 |
3.3.2 文本选择的缘由探析 |
3.4 传播媒介 |
3.4.1 出版机构 |
3.4.2 网络媒介 |
3.5 社会文化语境 |
3.5.1 早期:1988-2007 |
3.5.2 近期:2008年至今 |
第4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接受 |
4.1 在英语世界的接受 |
4.1.1 接受概况 |
4.1.2 以菲奥娜为中心 |
4.1.3 以戴迈河为中心 |
4.2 在非英语世界的接受 |
4.2.1 在法国的接受 |
4.2.2 在德国的接受 |
4.2.3 在其他国家的接受 |
4.3 中外不同视域下的柏桦研究 |
4.3.1 访谈对比分析 |
4.3.2 研究内容差异 |
4.4 不同语境下的柏桦评价 |
4.4.1 中国大陆评价 |
4.4.2 中国港台评价 |
4.4.3 海外评价 |
第5章 柏桦诗歌翻译研究 |
5.1 多译本对比分析:以英译本为例 |
5.1.1 文本概述 |
5.1.2 文本形式分析 |
5.1.3 译本对比分析 |
5.1.4 译者风格评析 |
5.2 柏桦诗歌翻译中的变异:以霍布恩英译为例 |
5.2.1 变异研究理论基础 |
5.2.2 译者背景及其翻译实践 |
5.2.3 霍布恩英译中的变异 |
5.3 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案例述评 |
5.3.1 《望气的人》译文对比 |
5.3.2 《一切黑》译文对比 |
第6章 柏桦诗歌海外译介的理论阐释与当代意义 |
6.1 从文学场域理论看柏桦诗歌译介与接受 |
6.1.1 早期与近期接受状况对比分析 |
6.1.2 文学场域理论与思维范式变革 |
6.2 从阐释学理论视角看诗歌翻译的当代意义 |
6.2.1 译者的角色与任务 |
6.2.2 现代阐释学的理论启示 |
6.2.3 诗歌翻译与诗歌意义建构 |
6.3 中国当代诗歌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 |
6.3.1 海外汉学家看中国当代诗歌:理性的启示 |
6.3.2 中国当代诗歌海外译介:策略与路径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柏桦着作及获奖简介 |
附录2 :柏桦受邀参加国际诗会活动情况 |
附录3 :柏桦早期与海外汉学家译者的通信情况 |
附录4 :德国汉学家白嘉琳对柏桦的访谈原稿 |
附录5 :笔者对部分汉学家译者的访谈稿 |
附录6 :柏桦译诗发表情况统计表 |
附录7 :尚未出版的柏桦诗歌英译篇目统计 |
附录8 :柏桦2016年在巴黎七大诗歌研讨会的演讲稿 |
附录9 :多译本对比研究诗歌中英文本材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10)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PFI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作为契约的PFI:法律视角下PFI的内涵界定 |
一、PFI内涵的法律界定 |
二、PFI的特点分析 |
三、PFI的类型化分析 |
第二节 PFI与相关概念比较 |
一、PFI与PPP比较 |
二、PFI与BOT比较 |
三、PFI与BOO比较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选择的法理基础 |
一、公共产品供给中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缺陷 |
二、PFI法律制度选择的经济学理据 |
第四节 PFI法律关系分析 |
一、PFI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PFI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PFI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二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的起源及演变 |
第一节 英国首倡PFI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背景:凯恩斯主义(KeynesianEconomics)的失败 |
二、经济背景:公共财政危机的挤压 |
三、公共部门改革背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 |
第二节 PFI法律制度的酝酿与萌芽(1979—1990) |
一、启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二、启动公共部门改革 |
三、废除莱利法则(RyrieRules)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的确立与发展(1990—1997) |
一、私有化改革的继续 |
二、发起公民宪章运动 |
三、PFI制度的正式确立 |
四、PFI实施进展 |
第四节 PFI法律制度的基本建成(1997—2007) |
一、布莱尔的“合作政府”(Joined-UpGovernment)改革 |
二、PFI法律制度的完善与PFI项目的大规模推进 |
第五节 PFI法律制度的修正与调整(2008至今) |
一、卡梅伦的“大社会”(BigSociety)改革 |
二、PF2的提出:PFI制度的修正与发展 |
第三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理论基础 |
一、法律制度的含义 |
二、英国法律制度的构成 |
三、英国没有单独出台PFI立法及其原因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主要框架内容 |
一、欧盟PPP相关条约 |
二、英国国会通过关于PFI的法律 |
三、英国政府PFI的政策文件 |
第四章 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合同性质分析 |
一、PFI合同性质的几种观点 |
二、英国PFI合同属性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合同系统框架 |
一、项目合同 |
二、承包合同 |
三、融资合同 |
第三节 PFI合同主要内容:以SOPC为例 |
一、SoPC的形成过程 |
二、SoPC的主要内容 |
三、PF2标准合同对SoPC的发展 |
四、SoPC条款的适用及其约束力 |
第五章 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 |
第一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及其适用 |
一、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 |
二、竞争性谈判制度适用 |
第二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原则:VFM(物有所值) |
一、VfM的含义 |
二、VfM定性评估 |
三、英国VfM评估的应用 |
第三节 PFI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
一、谈判准备阶段 |
二、谈判阶段 |
三、谈判后续阶段 |
第六章 英国PFI监管制度 |
第一节 PFI监管组织结构 |
一、PFI监管组织的建立 |
二、英国PFI监管机构 |
第二节 英国PFI主要监管措施 |
一、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二、PFI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第七章 英国PFI纠纷阻却与解决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纠纷的类型 |
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二、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第二节 英国PFI纠纷阻却制度 |
一、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 |
二、PFI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 |
三、PFI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 |
第三节 PFI纠纷解决机制 |
一、磋商(Consultation) |
二、专家决断(ExpertDetermination) |
三、仲裁(Arbitration) |
四、诉讼(CourtProceedings) |
五、CEDR解决程序 |
第八章 英国PFI经验借鉴与运用 |
第一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总结 |
一、建立完备的PFI法律制度 |
二、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三、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 |
四、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 |
第二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PFI项目竞投者选择过程缓慢:以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CollegeLondon)案为例 |
二、PFI项目运营机制缺乏灵活性:以帕丁顿健康校园(PaddingtonHealthCampus)案为例 |
三、PFI项目合同履行不力:以JarvisPlc案为例 |
第三节 英国PFI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一、制定《PPP法》为基本法 |
二、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 |
三、完善PPP监管制度 |
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 |
五、中国PPP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
第四节 PFI制度的应用: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 |
一、“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现状 |
二、“一带一路”战略中的PPP:以PAYRA项目为例 |
三、“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风险以及存在的问题 |
四、“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法国学位为何由英国授权(论文参考文献)
- [1]债务、国家信用与霸权兴衰[D]. 李黎明. 吉林大学, 2021(01)
- [2]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D]. 郑丽颖. 兰州大学, 2021(09)
- [3]一战华工史研究的拓展:纪录片资料的挖掘和应用[D]. 刘言武. 吉林大学, 2020(03)
- [4]美国海军的崛起:思想、战略与行动(1882-1945)[D]. 徐立特. 吉林大学, 2020(03)
- [5]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变迁(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D]. 魏鹤鸣. 山东大学, 2020(01)
- [6]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D]. 谢雨蓉.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7]汉学史视野中的西方《尚书》英译研究[D]. 沈思芹. 扬州大学, 2020(01)
- [8]“特殊关系”的限度 ——1949-1950年英国对美国在华“利益”的保护[D]. 苏婧. 暨南大学, 2020(04)
- [9]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D]. 杨安文.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9)
- [10]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D]. 黄志豪(Raymond Wong).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