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成本核算体系的组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本核算论文,事业单位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确划分成本核算项目
在项目的划分上,可设立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三个项目,同时以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作为“成本费用”科目的二级科目。直接费用主要核算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商品兼营或劳务供应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燃料和动力费。间接费用主要核算业务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对于一些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但又与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密切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并入期间费用进行核算,如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费用。三级科目则可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所设置的十一个明细科目进行设置。
(二)确定合理的费用分配渠道,选择科学的费用分配方法
如单位只从事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为该项业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该项业务成本中。如果单位从事多项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就要根据费用发生的不同情况,在不同业务项目中作不同的处理。能分清的直接材料、人工和燃料动力费,可分别直接计入各项业务成本;不能分清的直接费用,必须在不同业务中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分摊,如:材料费用可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比例分摊,人工费用可按产品实用工时比例分配,动力费可按生产工时定额消耗比例分配。对于间接费用可按年计划分配率比例分摊。至于期间费用的处理,企业单位一般都作为调整单位损益处理。那么,事业单位又该如何处理呢?有人主张与间接费用一样,按照一定方式直接分配计入各项业务成本,以简化核算工作。但笔者认为还是作为调整单位损益,计入“事业结余”较为合适。原因是能较准确地考核各项业务具体的成本费用,划清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以便控制期间费用的规模,同时又保证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企业成本核算的一致性。
(三)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事业单位内部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可参照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如某事业单位从事甲、乙两种产品生产,核算过程如下:
1.对直接费用的处理:
(1)能分清甲、乙产品消费的材料、人工等费用
发生时:
借:成本费用———直接费用—甲
—乙
贷:有关科目
(2)不能分清的材料、人工等费用,须按照有关方法在甲、乙之间分摊,然后分别计入甲、乙直接费用中。
2.对间接费用的处理:发生时:
借:成本费用———间接费用
贷:有关科目
分摊之后:借:成本费用———直接费用—甲
—乙
贷:成本费用———间接费用
3.对期间费用处理:
发生时:
借:成本费用———期间费用
贷:有关科目
4.产品生产完工,验收入库:
借:产成品—甲
—乙
贷:成本费用———直接费用—甲
—乙
5.产品销售,并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有关科目
贷: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经营支出
贷:产成品
6.期末,结转有关科目:
(1)对于期间费用的处理:
借:经营结余
贷:成本费用———期间费用
(2)对于收支的处理: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生产产品或劳动供应发生亏损,那么年终可不进行结转,待以后年度的盈余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