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心理的调查与思考_企业经济论文

湖南省私营企业主政治心理的调查与思考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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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私营企业主基本情况

湖南私营经济和全国一样,也经历了起步、发展、壮大与腾飞四个阶段,到2003年已发展为56535户(投资者289227人),拥有1091343从业人员及6953700万元注册资金,实现产值3001200万元、销售额2516300万元,呈现出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组织形式逐步规范、安置下岗职工就业越来越多的特点。我们此次共调查了私营企业2254家,企业主2785名;发出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95份,回收率89.5%。现将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如下:

1.性别、年龄构成:男女比例约为8:2,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左右。在接受问卷调查的895名私营企业主中,男性711人,女性180人,30~50岁之间者占75.87%。性别和年龄结构表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拼搏,需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而40岁左右者特别是男性,他们历练丰富,精力充沛,加之成长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较其上一代更多一些自主意识和创新精神,较其下一代又更具吃苦耐劳精神,因而适合在改革开放中弄潮踏浪。

2.文化构成:以高中、大专文化为主,企业规模较大的企业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调查表明:现阶段私营企业主中,高中(或中专)学历者占34.16%, 大专学历者占25.37%,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从资产规模看,初中以下文化者60%的处在100万元资产以下的企业中,60%以上的大专文化者和80%以上的本科文化者处于100万元以上企业中,研究生文化者则70%以上处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中。这表明,改革开放初期往往成全“勇者”,随着市场体制的日趋成熟,对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3.身份构成:主要来源于农民和国企(集体)职工;多数是“白手起家”的“草根富翁”。调查表明,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主要来源于农民、工人,其中农民占23.17%,国企(集体)职工占21.19%,国有集体企业领导占14.09%。他们80.56%创业于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大多“白手起家”,其创办资金72.1%来源于个人积蓄、向亲友借贷或合伙人集资,25.6%来自于银行贷款。

4.生存状态:月工资收入大多在3000元左右;企业资产规模集中在1000万元以内;主要精力花在“企业管理”和“与相关部门打交道上”;个人收入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投资置业。调查中,49.31%的私营企业主自报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8.31%的私营企业主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其中3.9%年收入在60万元以上,同样存在较大的收入悬殊。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者占78.65%;3000万元以上企业仅占12.49%,这类企业65%以股份制企业的形式存在。在问及精力支配时,87.51%的人称主要精力花在“企业管理”上,而在回答“其次花在哪方面”时,60.52%的被调查者认为花在“与相关部门打交道上”。对收入支配,68.72%的人称收入最多部分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当回答“其次用于哪些方面”时,43.63%的人选择了投资置业。在选择“把收入最多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人群中,个人月收入在5万元以上者达95.24%,文化程度为博士的则为100%。而对休闲方式的选择,38.51%选择了“家庭室内休闲”,38.74%的人选择了“运动式休闲”,22.74%的人选择了“娱乐式休闲”,说明私营企业主大多重视家庭生活和自己的健康状况,高收入者和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者多选择运动休闲。

二、湖南私营企业主思想政治状况

1.政治参与和政治面貌表现为“三多”:担任社会职务的多,业主党员多,创业前入党的多。参与调查的私营企业主中,有各级人大代表86人,政协委员104人, 工商联常委或以上职务46人,民主党派的副主委或以上职务14人,协会的副会长或以上职务的有66人,担任其他各种社会职务的210名。 这里面既有我党注重拓宽经济界人士参与社会事务的宏观因素,同时也反映出广大私营企业主较强的政治参与热情。接受调查的875名私营企业主中,中共党员354人,占总数的40.46%。354名党员中,党龄大都在10年左右(占66.7%),64.75%的人在“下海”前入党;其他则大多是在私营企业挂靠于乡镇街道时,戴着“红帽子”或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原有身份入党的。

2.政治态度:大多数人拥护和关心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和政府、党员有较高期望;少数人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大多数人对党有感激之情。在回答“您认为中国共产党与自己创业的关系”时,认为“全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达85.37%。 对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新的社会阶层’的论断”“有所了解”的为59.93%,“清楚”的为24.04%。在回答“对中国共产党的看法”一问时,58.02%的人选择了“一切都不错,但有待更进一步”,45.67%的人选择了“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好,基层做起来不怎么样。”10.15%的人选择了“普通党员好,领导干部不怎么样”,6%的人选择了“领导干部好,普通党员不怎么样”。不少人信仰马克思主义,但少数人功利主义倾向明显。调查中,62.8%的人选择了“信仰马克思主义”,有33.26%的人选择“信仰建设的实际成效,不信任何主义”。

3.入党倾向:部分先进分子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接受党的教育影响较多的人入党愿望较强。在被调查的541名非党员业主中,有110位企业主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申请,占20.3%,其中59%提出过两次以上入党申请。这表明在私营企业主中始终有一批先进分子在不断向党组织靠拢,而且社会地位较高、经济实力较强、文化水平较高和个人所处环境政治气氛较浓的人,有入党愿望的较多。就社会地位而言,身份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私营企业主要求入党的比例最高,60名接受调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51名有入党愿望,比例高达85.4%。就经济实力而言,企业资产规模在30万元以下的业主有入党要求的占49.26%,1000万元以上的占74.29%,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占74.7%。就文化水平而言,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入党愿望的达73.68%,而初中及初中以下人员中只占55.56%。这种差异表明,受党教育的时间越长,知识素养越高,对党的认识越深,也就越愿意向党组织靠拢。

4.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多数私营企业主对在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比较认同。调查的企业中,可单独建支部的比例达到70.5%。70.8%的业主赞成并支持在本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活动,当然,也有12.97%的人认为“相关部门要求建立才建立”,11.29%的人认为“建不建立无所谓”,有4.94%的人甚至认为“没必要,干扰生产经营,增加了企业开支”。其中竟然还有多达15.2%的党员业主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抱着消极的态度,这是令人深思的。

5.价值观念:大多数人认为企业发展当以诚信为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大多数人认为企业发展当以诚信为本,当问到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主要靠什么(多选题)时,92.2%的人选择了“诚信”。他们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在回答“您觉得自己不停地赚钱的意义”(多选题)时,66.6 %的人选择了“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47.77%选择了“让自己生活得越来越好”,46.4%的人选择了“让自己的后代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条件”,选择“因为有钱就有地位”的只有8.69%。文化程度越高、收入越高、资产规模越大的人,选择“证明自己价值”的比例越高,分别达100%(博士生)、90%(月收入2万元以上者)和89%(资产过亿元者)。他们致富不忘国家,踊跃捐款捐物,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93.37%的私营企业主投身公益事业,捐款1万元以上者为54.57%,其中“3~10万元”者为17.77%,“11~50万元”者为6.63%,“51~100万元”者为2%,“100万元以上”者为1.38%。

三、对湖南私营企业主政治心理状况的思考

以上情况表明,现阶段的私营企业主还没有形成为一个独立的阶层,没有明确的阶层意识,表现在政治追求方面,私营企业主是多元的,调查表明,有40.46%的私营企业主是中共党员,具有较为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47.94%的积极分子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多数私营企业主希望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半数的私营企业主希望成为各级工商联成员。他们的政治心理状况,虽然从整体上看是积极向上的,但具体表现却是多层次的、多形式的、复杂矛盾的,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如下一些矛盾现象:

1.经济上藏富与斗富并行。在1989年前开业的私营企业主对党的政策心存疑虑,不敢露富。一怕政策发生变化;二怕戴上“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的帽子,成为新生的资本家,变成剥削者,患有“百万富翁恐惧症”;三怕连累子女及后代。部分私营企业主既怕以后自己作为新生资本家被改造,又怕株连子女后代;四怕生命财产不安全。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由于在家庭出身和个人经历方面与较低社会阶层有紧密联系,因而在生活方式、消费品位和言谈举止以及社会心态等方面表现出一副暴发户嘴脸,处处炫耀,与人斗富。

2.政治上热情与冷漠并重。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原来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比较低,不被人重视,他们致富后,经济地位变了,但社会地位没有变,造成心态不平衡。他们迫切希望获得与自己财富相当的社会地位。因此,许多私营企业主一改过去怕谈国事、远离政治的扭曲心态,对国家政治生活越来越关心,对政治安排兴趣越来越浓厚,非常重视在人大、政协、工商联等组织中为他们安排的社会职务。抽样调查表明,在众多的群众团体中,私营企业主最认同的是工商联,他们中有79%的人已加入了各级工商联组织;在政治机构中参与最多的是政协,有35.1%的人是各级政协委员;在政党组织中,加入最多的是中国共产党。但从总体上看,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呈现出多层次性,并没有形成自觉的、统一的政治要求。因为从各方面情况看,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本行业和本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力;其次本人能从日常经营活动中摆脱出来,有一定的时间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再次必须对参与政治感兴趣,具有一定的参政能力;最后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目前真正想参与政治和能参与政治的私营企业主不多,大多数人在政治上仅有一种自我利益保护的政治反应,不自觉地与政治保持了一段距离。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他们忙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无暇考虑政治问题和参与政治活动,只是对关系到私营经济命运的政策稳定等问题十分关心,处处留意,对参政议政的兴趣不大,热情不高。

3.思想上开放与保守并存。调查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主解放思想,逐渐抛弃了一些陈旧的观念,打破了教条主义的禁锢,树立起商品观念、利益观念、平等观念、竞争观念、自由观念、效益观念、市场观念等一系列崭新的思想观念,具有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能较好地把握商机,科学分析市场信息,较好地运用政策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大做强,快速发展。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胆小怕事,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知足常乐,思想观念保守。

4.生活上节俭与奢侈并举。我们通过调查发现,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生活方式基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节俭型。他们在生活上比较艰苦,把精力主要用在企业发展上,其收入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并不因发了财而任意挥霍。另一类是奢侈型。金钱上的富足与社会地位的低下,常使私营企业主困惑,他们不知如何保护和表现自己,于是一边拚命地赚钱,一边拚命地进行炫耀性消费,建造豪华的住宅和办公楼,配置音响、摄像机等高档电器,乘坐高档、豪华进口轿车,一餐饭一掷千金,个别人更是吃喝嫖赌。他们这样做,部分理由是为了显示企业实力,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这些人追求生活得舒适、潇洒。

如何正确认识和积极引导私营企业主形成健康的政治心态,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将中央有关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到位。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体制上清除了私营经济发展的障碍,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行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私营经济的发展,如对私营经济的发展重视不够、市场准入不公、政策落实存在断层、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管理体制不顺等,再加上私营企业主自身的局限性。因此,要正确引导私营企业主形成积极健康的政治心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就要高度重视私营经济的发展,逐步健全法律法规,消除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性歧视,创造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宽松的政策环境。

2.采取措施提高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私营企业主中的艰苦创业的典型、遵纪守法的典型、照章纳税的典型、热心光彩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典型,大力宣传私营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对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认同感,提升他们的社会形象,逐步消除社会习惯势力对私有经济及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种种偏见,努力克服那种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或财产多少作为判断一个人政治上进步与否标准的僵化观念,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另一方面,要完善和开拓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渠道。首先要完善基本的政治参与渠道。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主要有:通过选举和被选举参与政治;通过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参与政治;通过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行使批评、建议,以及申诉、控告或检举等权利参与政治。但是上述政治权利只是意味着参与政治的机会,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参与渠道对私营企业主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其次,要开拓适应私营企业主阶层特点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形式。除了继续在人大、政协中安排私营企业主人士,在工商联、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外,还可以给一些私营企业主特殊的政治参与机会,如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呼声、聘请他们担任某些政治职务,允许他们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做这样的政治安排,就是通过对私营企业主中某些政治上先进、经济上典型、形象上良好的代表人士安排一定的政治待遇或角色,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政治代表的作用,并通过他们带动所有私营企业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3.建立健全保护私营企业主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私营企业主零星式的政治参与所产生的社会回应较小,因为不同个体间的不同主张抵消了他们应有的能量。第四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多达80.2%的企业主认为,有必要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或联谊会,60%以上的受访私营企业主认为这种组织的作用应是保护同业权益和发挥内外协调的作用,大部分私营企业主认为他们是一个新的群体,在政治上需要树立自己的带头人和代言人。党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私营企业主建立各种有利于自我保护和相互协调的中介组织,满足私营企业主阶层不同的需求和愿望。事实上,准组织的私营企业主协会已经在各地开始出现了,如从1999年开始,广东等省市一些地区的私营企业主自发组织了民间企业家公会,以“五自”原则入会(入会自愿、组织自立、公务自理、经费自筹、会长自选)实行“四自”方针(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由于是自愿加入,自我管理,且不受制于其他力量,而且由于这种组织与党和政府保持联系,对保护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及沟通与外部的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而深受私营企业主的欢迎。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地借鉴和进一步规范与引导。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私营企业主的作用,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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