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审视及其路径重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路径论文,当前我国论文,制度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60(2013)03-0001-06
60年来,我国为了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在教育方面制定了诸多教育方针政策,其中针对体育教育方面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然而,在现实中体育教育的开展、落实步履艰难。依据周西宽等人关于体育教育以普通体育教育(学校体育教育和职业体育教育)和专门体育教育(体育专业教育和特殊体育)的分类,本文将重点探讨的是学校体育教育中的中学体育教育。新中国成立至今,虽然体育教育的重要性时常萦绕耳畔,但为什么还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理想与现实相悖的现象呢?我们国家制定的诸多规章制度为什么就不能保障体育教育在实践中顺利开展呢?有鉴于此,本文拟从制度设计的视角来探讨当前我国体育教育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进而提出为保障当前体育教育发展而进行制度设计的路径选择。
1 当前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的意义
1.1 制度设计的内涵
在管理实践中,管理绩效取得的大小与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密切相关。设计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把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调动起来,并且可以抑制各种投机行为,从而使得各种管理活动有条不紊地运行,达到促进社会经济繁荣稳定;与之相反的制度不仅会压抑甚至扼杀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且会让各种投机行为泛滥,各种管理活动也会陷入无序状态,进而阻碍社会的发展。由此可见,制度设计的科学与否对管理活动的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由于任何制度其最终都必须由人来执行,因而,在研究制度设计之前必须考虑人性以及人性定位的问题。研究者诺思认为“制度”就是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它唯一规范的是“人”的行为[1]。研究者柯武刚、史漫飞也指出:“制度是人类交往的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2]制度作为行为规范其主要功能就是控制人的行为。为此,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制度设计就是要为人性设置一条防范的底线,即当人们想干坏事的时候,因为有制度底线的防范而不能得逞[3]。因为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控制活动,而一项制度的产生就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在设计一项制度时就要考虑人可能实施的各种行为并加以控制,这种行为既包括提倡行为又包括不提倡行为。作为行为规范的制度其功能就是要引导人实施有利于制度目标实现的提倡行为,而控制不提倡行为。由此可以看出,管理实践活动是一项管理与被管理活动,其间需要诸多制度作为手段,它能起到控制与调节的作用,关系到人的行为产生是好的还是坏的问题,因此,科学的制度设计对一切管理活动来说都至关重要。
1.2 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的必要性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对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对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以及学校体育的开展问题已经提到议事日程,由此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其更好地落实实施。例如,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随后,2007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健康第一,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按国家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程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紧接着,国务委员陈至立、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电视电话会议上都强调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7月13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并提出了“三个统一”,以此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然而,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如何?学校体育教育开展情况如何?关于这一点可以从2011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发布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中窥见一斑:大学生身体素质仍然继续呈现缓慢下降趋势、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并出现低龄化倾向、肥胖检出率继续增加等问题,这就表明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学校重智育、轻体育的社会普遍现象仍然严重。
党和国家领导人如此重视青少年体质问题,为什么现实的情况却往往出现事与愿违的现象呢?我们知道,制度是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控制人的行为。体育教育在实施过程中既需要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也需要有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作为基础。这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制定与执行方式往往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度制定机构和人员在制度制定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制度受众只能被动服从制度制定机构和人员的决定与命令。这中间需要一种灵活的、以人为本的、长效的制度设计作为基础或纽带,即当我们考虑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时,也应考虑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当既保证了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有效实现也顾及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时,学校体育教育的开展才能够真正实现,青少年体质健康才能最终有所保证,否则,即使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无法在实践中取得理想的效果。可见,如何设计制度在我国学校体育教育的开展中也同样是个不可忽视的课题。
1.3 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的可行性
如上文所述,当前体育教育的发展亟需科学的制度设计来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这是因为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会涉及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需要体现“公共利益”。这正如,每一项公共政策都会涉及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若执行过程中不能得到政策受众的参与合作和理解支持,即便政策再为“科学合理”,如不体现“公共利益”,都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一样[4],现行的体育教育制度设计既要代表国家利益也要代表社会大众的利益,既要体现国家宏观发展的需要也要体现人们微观健康发展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前我国体育教育发展中制度设计存在可行性。
其一,制度出台部门着力打造健康中国形象。当前,党和政府为了保证体育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这一点不仅可以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窥见一斑,而且也可以从2012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印证。国家为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增加了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可见国家对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这不仅保障了教育的发展,也为体育教育发展提供了良的好制度环境。2012年8月17日《“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的发布,更为体育教育的战略选择指明了方向。这些都为体育教育的制度设计指明了行动方向。
其二,制度推行的社会环境日臻成熟。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经济增长的稳步提升,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人们余暇时间增多的同时,各种“现代文明病”也随之出现,尤其是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出现以及激烈竞争工作的压力,人们的健康状况日趋下降。此时,人们对健康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迫切希望通过体育锻炼来提升健康水平,于是体育教育的价值和功能得到了空前重视。人们逐步转变了过去对体育教育的观念与态度,提升了对体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而一系列保障青少年体质健康以及学校体育教育落实、实施的规章制度的陆续出台,恰逢全社会对体育教育认识的转变之际,这为当前乃至今后体育教育制度的科学设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三,制度保障的主体需求日渐强烈。我们国家之所以建国至今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来保障体育教育的落实实施,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几个方面全面发展,成为建设国家的高素质人才。然而,现实的状况令人担忧,广大中小学生每日都面临“三多”的压力,即学习科目多的压力、每天作业多的压力、校外补课多的压力,即使在这“三多”的压力下,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成绩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这使得教师、学生、家长等倍感焦急。而此时,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问题等却日益告急,他们急需通过体育运动来释放自身的压力、缓解紧张的情绪,从而增强他们迎接挑战的正能量。于是,他们更加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他们的体育教育权利,而且这种需要随着社会上出现中学生猝死事件的发生日渐强烈。为此,可以说,制度保障主体的需求,即制度受众的需求,是驱动我国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内在动力。
2 当前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的缺陷分析
当前,体育教育在发展中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不是缺少制度规范而是缺少执行制度的力度。世界银行在对中国的专门报告《2020年的中国》中就曾指出,中国“不是缺少法律,而是执法不力”。[5]从理论上说,体育教育制度的行为主体选择遵循制度还是不遵循制度取决于对人性的假定以及约束条件。因此,有必要对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进行剖析,思考其中存在的问题。
2.1 制度设计中监督控制机制的缺陷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国家在不同时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规范、指导着体育教育的发展方向。例如,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我国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教育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由此可见,体育教育的重要性在国家的各项政策、制度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体育教育的发展,国家各部门关于体育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等竞相出台,并强调与重申体育教育的重要性。例如,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
然而,当前体育教育发展改革的现实与愿望相悖的现象仍旧存在,而且较为普遍。这是因为,不是有了国家政策、制度作为指导就能产生理想的效果,还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设计做后盾。人们是否遵循制度并按制度的要求行事,一方面取决于制度本身是否代表着制度受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制度本身设计时是否考虑到了人性的假定。管理者对人性的假设有两种对立的基本观点:一种是消极的X理论;另一种是积极的Y理论。这就要求制度在设计初期首先应考虑到消极的X理论,即人天性好逸恶劳,只要可能,就会躲避工作等,因此,要设有约束条件来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在体育教育制度实施过程中,恰恰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做保障。这正如迟福林委员剖析的:“很多新矛盾、新问题,需要新思路,人们期待政府能够拿出一个顶层设计。改革不能再光喊口号,要有实际的行动,不能再仅仅满足于搞‘碎片化’的改革。”监督机制只有在制度设计初期就已经形成,才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否则只能使体育教育的贯彻实施软弱无力,因为这是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2.2 制度设计中目标管理机制的缺陷
体育教育制度的制定者希望以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体育教育的顺利实施,从而保障青少年体质健康。青少年体质健康是制度最终要实现的目标,的各级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也在不遗余力地执行各项制度。然而,在实现终极目标的过程中每一个层级的管理者或执行者都需要有各自的工作目标。只有目标明确才能充分调动上至中央管理决策部门下至地方各级学校的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进来,共同完成体质健康的大目标。基于此,作为体育教育的管理者不能仅仅依靠各级学校教师、学生的自觉,还需要在制度设计初期明确每一个层级管理者的工作目标,这些工作目标不仅仅诠释着管理者对资源分配的合理与否,而且更能够体现被管理者积极性能否得到有效发挥、职责能否很好履行等等。当前,我们国家在推动体育教育发展方面出台的制度和措施越来越多,在思想观念和相关制度中可以看到,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体育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然而在落实实施上却始终未能收到应有的效果,究其原因就是管理者处于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包围之中,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为应试教育服务,取得好的升学率。社会和学校仍然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在学校教育中,体育教育始终处于口头上重要实际上次要的地位。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大众等之所以重视升学率,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升学率是一项明确的目标,完成与否便于衡量。而体质健康是一项模糊的目标,每一个层级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如何衡量是很难界定的,如果在制度设计初期没有考虑到每一个层级的分目标,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个层级工作目标模糊的现象,从而也就造成了今天体育教育在实践开展中依然处在可要可不要的尴尬境地。由此可见,体育教育制度设计中目标管理机制是否存在不仅关乎制度设计者与制度受众的平等关系,而且它是保证体育教育顺利实施的基础。
2.3 制度设计中考核评价机制的缺陷
体育教育制度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体育教育完成结果的好坏,最终取决于各级学校及其体育教师,他们是体育教育的实施者,而学生是最终的受益者。因此,最基层体育教育实施者执行力的大小关乎体育教育的开展落实情况。而基层实施者执行动力的大小又取决于制度中是否有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好的考核评价机制能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激励他们去执行上级的指示及任务,相反,如果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就会阻碍他们的执行动力。例如,体育课在学校被称为“小三科”,长期不受重视,多数中学体育教师的工作热情受到制约,无法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职业自豪感,因此也就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不仅影响体育教学质量,而且还阻碍着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又如,由于体育课的不被重视,多数体育教师缺乏进取心与创业热情。具体表现为,他们对自身人文素养要求较低,知识面较窄,平时也不注重读书学习。久而久之,他们不仅忽视了个人的成长,而且也妨碍了他们对体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仅不能准确理解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而且直接影响他们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效果。
在深入探究这些原因时,发现这并不是体育教师个人没有理想与抱负,而是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没有人会重视他们的存在,在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职务升迁等环节中他们始终处于劣势状态。这种情况同样对各级学校的领导也是存在,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价他们只依据中考、高考升学率,不考虑学生身体健康等难以衡量的隐性指标。由此可见,在体育教育制度设计时,考核评价机制的缺失是导致各项体育教育制度落实、实施艰难的关键所在。
3 当前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缺陷的归因分析
当前体育教育现行制度在设计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缺憾的原因有许多,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即传统思想文化原因、教育体制原因以及价值取向原因。详见图1。
图1 当前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缺陷归因的图解
3.1 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
一项制度的设计与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做依托,当前我国体育教育现行制度设计中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憾,在很大程度上受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很深。一方面,自汉代“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我国古代的官方思想一直被儒家思想所统治,诸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等重文轻武的教育思想束缚了我国体育思想的发展,而这些思想观念又使得封建时期的体育教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和正常发展。其间虽经鸦片战争的洗礼,强身卫国的历练,素质教育的升华,但重文轻武的思想文化观念仍然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一直到今天还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因此,体育教育制度无论在制定层面还是在执行层面的强度与力度都没有其他制度,诸如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这种传统思想文化模式“只承认群体的价值,不承认个人的价值,只承认社会的片面的绝对义务,不承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它扼杀了人的天性,束缚了人的潜能发挥和个性发展。特别是当这种伦理道德规范转化为一整套超稳定的、僵化的、维持传统社会的礼仪文化制度时,它就不仅限制个人天性的发展,而且阻碍着中国社会的进步”。[6]由此可见,体育教育制度在设计初期就定位于代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考虑制度受众个体的权利和利益,这不能不说与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历史积淀以及固有模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3.2 教育管理体制的影响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结合体、统一体,它是由教育的机构体系与教育的规范体系所组成。不同的教育体制会产生不同的学校教育组织和管理体制。有研究认为,我国以往“在教育行政的规定下,在应试教育的引导下,实践中的教育根本不重视教育内容的丰富性,不重视学生需要的丰富性,不重视教育活动的丰富性,也不重视教育结果的丰富性。”[7]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原因是当前社会和学校只为了升学率,不顾牺牲学生的健康代价,不顾违背国家的教育宗旨。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学生为本”以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只能停留在理想化的认知层面,学生成为了学习的工具。“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全的身体。”“体者,犹如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德智皆寄予体,无体是无德智。”[8]已不能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领导、老师的足够重视,人们不仅把德、智、体三育分工,而且已经分了家,并在日常学校教育中体育教育处于“口头上重要,工作中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地位。
当我们仔细品味时,会发现我国的教育机构体系十分完备,而教育的规范体系却差强人意。原因是,尽管国家已经制定并出台了诸多规章制度强调体育教育的重要性,但都没有明确规定体育教育应该达到什么目标,未达到目标的奖惩措施是什么。正是这种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完善的教育规范体系,使得众多的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只重视智育、忽视体育,只重视升学率、忽视健康率。换一句话说,单一的升学率成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追求的目标,而体育教育是否得以落实变得无所谓了。正是教育体制管理的失范造成了当前体育教育制度设计时管理目标的模糊不清。
3.3 价值取向选择的影响
人们在工作中的各种决策判断和行为都有一定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前提。这种指导思想和价值前提决定人们对事物的评价标准、态度等,而且一旦形成将长期左右着人们的行为。人们对体育教育的价值取向正是如此,当鸦片战争的大炮轰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时,我国体育教育的发展就留下了“工具”的烙印。例如,为了抵御外侮、强国强民和挽救民族灾难,我国学校开展了军国民体育教育;为了效仿西方先进教育理念,我国学校开展了自然主义体育教育;为了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我国学校开展了“三基”体育教育;为了恢复体质、建设祖国,我国学校开展了增强体质教育;为了学生全面发展,我国学校开展了“健康第一”教育……从这百余年的体育教育发展历程中不难发现,我国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强调以社会需要为本,个体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和工具,社会发展和社会的利益是教育的终极目标[9]。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60余年来,我国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三育的发展不均衡;也可以明白,为什么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落实还如此艰难,等等,这一切均源于人们仍然把体育教育当作“工具”。既然是工具,有用时就用,没用时就束之高阁,殊不知健康体魄的形成需要长期的积累,非一朝一夕之事。只要体育教育“工具论”价值观的存在,体育教育的实施就会步履艰难,更重要的是它将会影响到人们对体育教育成果的考核评价。虽然当前体育教育的指导思想定位于“健康第一”,但由于“健康第一”目标的达成很难用量化的标准去考核,因此,那些扭曲的价值取向仍将妨碍着体育教育的有效落实。
4 当前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的路径重塑
4.1 重新定位制度设计者与制度受众的关系
制度制定的初衷是为了使大家共同遵守这项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以使每一个人都能从遵循制度中获得利益。在我国,制度的制定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这种方式形成的制度通常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都“代表着大家的利益”、“代表着社会公众的利益”,作为制度受众就应该服从,就应该认认真真去履行。一旦形成一种主动和被动关系或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时,制度的落实实施就会出现种种障碍。这是因为,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科学合理又代表着大家利益的制度并不等于表达着每个制度受众的利益诉求,在现如今利益分化日趋严重的社会,若制度在设计时就忽视了制度受众的感受,那么制度的难以落实就可以想象了。因此,在考虑一项制度的出台时,要明确制度设计者与制度受众的关系是基于一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对话的关系;制度设计者不仅要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去倾听制度受众的心声,而且要维护制度受众的利益,加强与制度受众的沟通,进而达成共识、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
4.2 在制度设计中加强监督控制机制的建设
4.2.1 监督控制机制是体育教育落实的保证 在当前体育教育的运行管理中,必须有效地发挥监督机制的监督作用,科学系统地对体育教育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既要做到在决策前实施监督,防止决策的错误,又要做到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实行监督,使之提前消除问题而后杜绝潜在隐患,防止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离目标的现象。现代行政管理学认为,为了优化过程控制,实现有效的运行管理,作为领导者必须掌握和运用有关控制的基本理论,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掌控反馈、动力和矛盾制衡等原理,能够科学系统地对全过程管理进行有效控制,达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目的。当前,在体育教育的执行过程中,一方面因为不可预料的因素存在,或者是情况发生了变化,均可影响体育教育的制度执行;另一方面,多种人为因素,例如官僚主义、利己主义、机会主义等的干扰,也妨碍着体育教育的实施,此时需要监督机制去对其失误或过失进行纠正,并在纠正过程中弄清是非,判明责任,以吸取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体育教育的执行管理水平。
4.2.2 加强监督控制机制的路径 现代管理学认为,决策、执行、监督、咨询、信息是构成完整的管理系统的五大机构,缺一不可。只有这样对一个管理系统而言才是封闭的。只有各项职能各尽所能、各尽其职,才能将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各项工作领导好、管理好。作为体育教育管理而言,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学校应是一个封闭系统。在这个大的封闭系统中,体育教育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咨询、信息均应贯穿管理过程的全部,而且它们应各司其职并有自己的具体任务。在这当中,不但不能忽视监督的职能,相反要把监督与奖罚作为重要的条款列入管理细则之中,时时监督国家各项有关体育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全过程,这样才能起到适时控制、发挥监督的补救作用,使过程运行与监督同步,进而才能确保国家各项体育教育制度颁布之后行之有效。
4.3 在制度设计中明确目标管理机制的作用
4.3.1 目标管理机制是落实体育教育的依据 “目标管理”是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于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实践》中最先提出的概念。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是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转换为各单位、各员工的分目标。而这些分目标是在员工积极参与下,自上而下确定的工作目标,因此各单位、各员工权、责、利分工明确,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围绕组织的总目标,使各自的分目标环环相扣、相互配合,从而顺利完成好各自的分目标。管理者则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由目标管理的内涵可以知道,体育教育的落实实施也包括总目标和分目标,而这一点在国家的方针政策中体现得十分清晰。例如,2010年7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接着2011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随后2011年4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等,都体现了目标管理的思想。然而到了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国家关于体育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制定与分解、分目标落实与分工的程序等体现得不是十分清楚,这妨碍了体育教育的落实实施。这是因为,目标管理的核心抓住了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能否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创造性,是管理活动成败的关键。由此,可以说,体育教育制度设计中增加目标管理机制是落实、发展体育教育的依据。
4.3.2 明确目标管理机制的路径 由于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它把个人需求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是广泛应用于现代企业的一种制度。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提高管理效率,而体育教育制度的实施是依靠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学校)、体育教师,教育管理部门不是企业,它给学校和体育教师分配任务时无法用具体的目标来衡量,更无法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来评判工作绩效。然而,目标管理不仅适用于企业经济领域,它也适用于政府行政管理领域,这是因为,它对人的管理的原理是相通的。前者需要达成的是经济效益,而后者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管是经济效益的获取还是社会效益的产生都需要组织成员各抒己见、各显其能、各负其责,努力奋斗才能够完成目标。因此,在体育教育制度实施过程中明确目标管理机制的作用不仅是急需的更是可行的。首先,制定明确的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不仅要依据国家宏观的方针政策以及体育教育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而且要对当前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包括学校)进行职责分工,并根据分工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者。与此同时,对各级学校和体育教师下达明确的组织规划和具体的目标任务,从而实现上级与下级之间责、权、利对等,工作目标明确。其次,实现目标与过程的统一管理。虽然目标管理重视的是结果,但是并不等于目标形成并分解、分配下去之后,管理者就万事大吉,而是要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修缮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目标顺利实现。最后,客观分析总结。每一阶段目标达成之后,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要创造相互信任的工作氛围,以使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能够完成得更好、更顺利。
4.4 在制度设计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的方法
4.4.1 考核评价机制是引导体育教育实施的关键 考核评价是对某一阶段工作进行的评定,经过考核评定掌握情况,通过考核评定找出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不仅仅是一项工作任务,更重要的是引导、促进和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不仅能够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作用,激发和调动各学校和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能够及时将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反馈给各学校和广大体育教师,以便他们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这样,各学校和体育教师会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也会更加领会各项体育教育制度制定的深刻意义等。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应努力吸引所属学校和体育教师对照预先设立的目标来评价业绩,积极参加评价过程,用这种鼓励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的方法,鞭策员工对工作的投入,并创造一种激励的环境。考核评价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考核评价的手段我们可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而激励各级学校和体育教师全身心投入到体育教育制度的实施之中。可以说,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会引导体育教育制度有效实施,反之,将会导致体育教育制度无功而返。
4.4.2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的路径 众所周知,应试教育之所以能够长期主导广大中小学的教育方向,其中主要原因是它的考核评价标准非常明确,即中、高考升学率。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学校、学校考核评价教师以及社会认可学校的依据皆靠中、高考升学率,当升学率成为考核评价一切的主旋律时,社会的价值取向就发生了扭曲。学校教育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智育”在唱独角戏,于是乎,青少年体质羸弱的现象日渐严重,此情况虽然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相关的政策、制度也已相继制定、出台,但在现实中成果收效甚微,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鉴于此,在当前不能马上改变应试教育的客观环境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学校应通过逐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来引导体育教育的发展方向,促使体育教育制度的实施发生在“润物细无声”之中。具体做法是:其一,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应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明确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认真监督、执行;其二,各学校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目标考核评价的要求,制定本学校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此体系既要明确学校体育教育具体的培养目标,又要使评价目标与教育目标相一致;其三,采取多种评价方式考核学生。对学生的考核不能唯一依据智育,而应把德育、体育、美育等都作为考核评价的内容,从而避免体育成为“小三科”的现象。概而言之,国家指导、地方监督、学校落实、教师执行,而所有考核的结果都应与相关部门的业绩、个人的升迁、职称的评聘等挂钩,从而保证考核评价不走形式。
综上所述,我国体育教育60余年的发展以及所取得的成就与国家相关制度的保障密不可分,没有相关制度的保障,就没有今天的体育教育。因此,体育教育制度设计科学与否对体育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虽然60余年来,有关体育教育发展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但由于人们的认识是不断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变再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转变的过程,是不断处于螺旋式发展轨道之中,其所体现的是一个继承与发展相统一、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过程。因此,体育教育制度设计中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缺陷,补充与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重要的是,我们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存在。
收稿日期:2013-01-20;修回日期:20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