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科技产业的两岸合作研究——两岸纳米科技发展现状与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岸论文,纳米论文,发展现状论文,科技产业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0多年来,两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已有长足的进展。如何进一步发展在新兴科技领域的两岸合作,这应是两岸各界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就纳米科技产业化的两岸合作,进行以下探讨。
1.新兴科技产业与纳米科技
当今,在IT、生物、纳米和环境科学等新兴科技产业的四大领域竞争中,纳米科技产业是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领域。其中一个突出趋势,就是纳米技术产业化的发展,不仅超出了人们的预料,而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因此,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目前纳米科技正引发了另一波惊天动地的产业革命。
20世纪80年代初瑞士IBM苏黎士实验室的本民格鲁勒尔发明了费曼所期望的纳米科技研究的重要仪器——扫描隧道显微镜(STM)。它对纳米科技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至80年代末,在纳米尺度上的多学科交叉展现了巨大的生命力,并迅速形成为一个有广阔和潜在应用前景的研究领域。1990年在美国召开的第一届国际纳米科学会议,这一年被称为“纳米年”。
纳米科技与众多科技密切相关。它有别于网络、电信以及生物科技为主的浪潮。纳米科技所能发挥的影响力涵盖传统产业与高科技产业,而且足以改变产业技术与经济结构。这也是为什么诺贝尔奖得主Richard Smalley预计:“纳米技术对于未来人类健康及生活福祉的贡献,将大于医学影像、半导体、电脑辅助工程、塑胶材料等的总合贡献”。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纳米科技发展的基本态势,大致有以下三点:
其一,在研究方面,目前全球至少超过30个国家在纳米领域上发展其国家型计划。这些计划的有着两个趋同现象:一是将纳米技术作为一项新经济工具列为优先发展计划;二是不仅重于对纳米的直接研究,而且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选择重点领域,与产业结合发展推进纳米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化发展。
其二,在投资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都将纳米技术视为本国或本地区未来经济发展的“启动技术”而投入巨资。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统计资料,美国、日本与欧洲的主要国家,每年投入纳米科技的金额超过了40亿美元。除了一般金融投资外,更为突出的是,纳米领域的风险投资项目和风险投资的资金所占的比例在大幅上升。
其三,在产业方面,纳米技术产业化或利用纳米技术衍生的市场在急剧扩大,它不仅超出人们的预料,而且产业化的周期在加速。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统计资料,2000年全球纳米材料市场就达750亿美,如果包括采用纳米技术的与电子元器件相关的产品,纳米技术市场则达到3750亿美元。他们预估:从现在起到未来15年间,其市场规模将超过14400亿美元。总之,如果将上述三点,用一句话来表述,那就是一场新产业革命正在兴起,纳米时代正快步向人类走来。
2.纳米技术产业化与两岸合作
在迎接纳米时代到来的背景下,在进一步发展两岸科技合作上,以纳米技术产业化为合作平台,通过优势互补、紧密合作,有利于两岸传统产业的创新,有利于加速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缩小与发达国家高科技经济差距,进入较高的发展阶段,并在世界新兴科技经济发展格局中确立有利的地位。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其一,从两岸科技合作来看,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两岸经贸关系恢复以来,两岸科技的交流与合作,经历了由相互了解向实质合作发展、由低层次合作逐步向中高层合作演进。进入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后,两岸科技合作呈现出两个基本态势:一是在两岸经贸合作发展中,科技合作越来越突出;二是在两岸科技合作发展中,科技产业的合作越来越突出。这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在“学”(学术交流)方面,科技人员交往持续发展,专业性交流逐步扩大;在“研”(研究开发合作)方面,科技合作的项目日益增多;在“产”(科技产业)合作方面,科技产业的合作方式由原来的“三来一补”,向“贴牌加工”、“组装制造”、设立生产基地、研发机构的方向发展。回顾这一进程,可以发现影响两岸科技合作发展的因素,除了其它因素外,有二个基本因素:一是两岸的互补因素在扩大,二是两岸产业、企业的集成效应在扩大。由此,使两岸科技合作的内容、层次、范围不断扩大。
其二,从两岸纳米科技发展趋势看,就祖国大陆而言,1991年就开始实施“纳米科技攀登计划”。近年来,在纳米科技的“三大领域”(纳米组件、纳米材料、纳米的检测与表征)的专利数目大幅增长,其中,很多领域近于与国际同步发展。也就是说,经过多年的纳米技术储备之后,正在推进产业化的进程。
从台湾来看,近年来台湾经济景气低迷在持续发展。一方面台湾传统产业在进一步衰退,另一方面,2001年、2002年台湾高科技产业生产总值出现了两位数下滑。因此,越来越多台湾业界人士认为“台湾资讯产业已走到尽头”。与此同时,“纳米热”在台湾也逐年升温。在这一背景下,2003年台湾公布并开始实施“纳米科技计划”。在这一“计划”提出的目标与预测中:一是推动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新兴产业;二是至2008年台湾纳米产业的产值为3,000亿元(新台币,下同),并将它塑造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明星产业。
即便说这是一个务实计划,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台湾面临着许多瓶颈,可发挥优势有限。例如:人才缺口问题则是台湾纳米科技发展的难以逾越的瓶颈。因此,台湾必须寻找一个有效的发展途径。
其三,从产业化的过程看,大致上说,高科技产业化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在纵向层面,高科技产业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科学研究、试验发展、新产品开发(工程化、商品化)、新的生产力形成直到市场开发的动态过程。在横向层面,体现在高科技产业化的推进因素上,主要有三:一是研究发展;二是风险资金;三是市场因素。本文就横向层面对两岸的基本情况进行粗略比较。
从研究发展来看,整个研究发展活动可大概分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在这三大板块中,祖国大陆的优势在于前两项;而台湾的优势在于后两项。从科技发展规律来看,一方面基础研究是高科技产业化的核心支撑因素,也是技术开发的先行官,另一方面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必须走在生产制造前面。从这个角度说,台湾比较突出的优势在于在生产制造。因此,体现在整个高科技产业价值链中,台湾的制造优势,与前端的包括品牌、标准等高附加值领域的弱点是同样突出的。
从风险投资来看,它是高科技产业化的“推进器”。从台湾风险投资事业来看,一方面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聚集了台湾风险投资总额的70%以上,另一方面台湾风险投资主要投资在IC代工。得益于此,“新竹”与“IC代工”成了台湾的优势。
从两岸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轨迹看,台湾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成立于1976年,而祖国大陆的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创公司”(CVIC)成立于1985年。也就是说,在风险投资发展方面,台湾早于祖国大陆。而且,体现在风险投资的规模、资金筹资、投资工具、增值机制、退出手段、成功案例等方面,台湾的相对优势比较突出。
从市场因素看,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容量;二是市场观念。就前者而言,台湾市场狭小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深层次的影响还在于由于岛内市场过小,而难以培育“自有品牌”。因为,凡高科技领域的品牌的培育与形成,都必须依托于庞大市场的支撑。而在这方面,祖国大陆则拥有绝对优势。就后者而言,台湾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行销管理、行销渠道等方面,台湾企业优于祖国大陆企业。
综合而言,祖国大陆在基础研究、庞大市场占有优势。由于祖国大陆研究人才众多、研究成果丰硕方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祖国大陆教育改革的深化发展,科技人员每年以100万人的增加。而台湾在技术的延伸开发、风险投资的运作和国际市场的拓展等方面,是台湾容易发挥的优势。因此,以高科技产业化为合作平台,是推进两岸科技合作发展的最佳途径。
3.合作模式
(1)在研发方面以合作研发为导向
近几年纳米科技在全世界发展迅速,体现在纳米材料、纳米器件、纳米尺度的检测与表征等领域的发展比预期的要快得多。因此,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角度看,应以合作引进技术,共同推进引进技术的应用与再开发为主轴,充分利用后发优势,促进纳米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2)在产业方面以“福建纳米谷”为基地
科学园区是加速高科技产业化的成功模式。如果比较一下福建与台湾在纳米材料领域的相对优势,体现在纳米材料的整体水平上,福建优于台湾。从纳米领域的高层人才面看,福建比台湾多得多。在福建的两院院士中,涉及化学、高分子、新材料等学科的两院院士,就占福建两院院士总数的70%。从台湾来看,以台湾“中研院院士”为例:2000年7月(第23届),台湾共选出“中研院院士”22位(含岛外),其中,涉及化学动力学、材料科学的院士约占25%。因此,不论是高层人才的绝对数还是相对数,福建都远优于台湾。
就纳米研究机构而言,福建的物质结构研究所、厦门大学的“纳米材料研究中心”都是祖国大陆纳米材料的重要研究基地之一。应该说,福建的优势在于科研力量强,人才济济,但产业化经验不足。其中,制约纳米材料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由于资本与技术脱节造成了大量科研成果不能进入产业化链条。
以目前台湾纳米材料的发展现状看,台湾的相对优势主要不在于基础研究和技术生成方面,而在于台湾的资金和产业化经验上。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把合作建构“福建纳米谷”作为具体合作的一个载体,通过资金与技术的有效结合,把脱节的产业链条连接起来。
应该说,合作建设“福建纳米谷”,目前不仅是最佳时机,而且条件业已成熟。首先,对福建而言,厦门高新技术园区已具有“福建纳米谷”的雏形。其次,厦门是离台湾最近。而且风景优美。此外,在功能上,它既是产业应用纳米的技术平台,又具有“纽带”特色。亦即两岸的“科研纽带”、“产业纽带”“人才纽带”、“设备纽带”。因此可以说,合作建设“福建纳米谷”将是两岸在纳米领域合作中的最有潜力、最具发展前景的新亮点。
(3)在资金方面以创投业的合作为重点
没有风险投资方面的合作,上述的合作是难以奏效的。如前所述,在发展创投业上,台湾起步较早,目前台湾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超过了180家,创投基金已达1281亿元。在资本的筹集、资本运作和资本的撤出上,台湾创投公司都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和成功案例。因此。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合作架构下,台湾的创投优势不仅容易发挥,而且前景广阔。就现阶段来看,在合作方式上,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资金筹集上的合作;二是合作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具体地说,就是共合资金、共享市场、机制先进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进一步发展两岸科技合作,需要双方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等各界人士开拓性努力。只要抓住机遇,善于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在高科技产业化的系统平台上,以更密切的合作和优势互补,就会出现双赢的局面,就会进一步促进两岸新兴科技经济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