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中央论文,述评论文,国民论文,委员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27年9月16日,国民党中央成立了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委会),作为中央政治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可是这个特委会只存在了3个多月,12月28日便由中央特别委员会秘书长叶楚伧签发呈文宣布结束。在蒋介石主持召开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上,成立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取代特委会。那么,为什么要成立特委会?在其存在的3个多月里做了哪些事?又为什么那么快就结束了?其原因何在?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发表一些个人意见,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仁。
一
特委会是国民党右派集团宁、汉、沪三方在“清党反共”的共同立场上成立,而又互相矛盾斗争的产物。
早在1925年11月23日,国民党内的一些右派分子林森、居正、邹鲁、覃振、石青阳、石瑛、叶楚伧、邵元冲、沈定一、茅祖叔、傅汝霖、谢持、张继等人,在北京西山碧云寺孙中山灵前,召开了“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宣布“开除党内共产党籍中委,指责苏联顾问鲍罗廷专权”(注:周一志《关于西山会议派的一麟半爪》,《文史资料选辑》第12辑。),并宣布停止广州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取消孙中山指示成立的政治委员会。他们即被称为西山会议派。他们还在北京南花园设立中央党部,以后迁至上海,与广州国民党中央党部相抗衡,被称为“沪方”。西山会议派分裂国民党、破坏革命的举动受到广大国民党党员的强烈反对和谴责。1926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认定西山会议的举动“纯属违法,并足以危害本党之基础,阻碍国民革命之前途,非加以严重处分,不足以伸党纪而固吾党之团结”。会议宣布将谢持、邹鲁2人“永远开除党籍”;居正、石青阳、石瑛、覃振、傅汝霖、沈定一、茅祖叔、叶楚伧、邵元冲、林森、张继、张知本等12人予以“警告”,以观后效;戴季陶由于“始终并未与会”,“予以恳切之训令,促其猛省”(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48-349页。)。后侯绍裘等又提议,将居正、石青阳等“与(予)以除名处分”(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12-413页。)。1927年6月10日,由蒋介石操纵控制的南京国民党中执委开会决议,恢复张继、谢持、林森等9人的国民党党籍。从此,他们即与蒋介石集团结合一起。
西山会议以后,蒋介石也很快沦落为国民党新右派,在1926年春,先后制造了“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藉以打击国民党内的共产党人,限制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活动,迫使他们退出国民党中央机关,而他自己却青云直上,被任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国民革命军总监、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军人部部长、北伐军总司令,并被举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掌握了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军政大权。1927年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4月18日在南京建立非法的国民政府,实行“清党”,屠戮共产党人。说什么“南京为总理(孙中山)亲自指定的都城,在历史上亦为中国民族求独立自由而屡次建立的都城”(注:《国民政府公报》宁字第一号,1927年5月1日。),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就是为了“实现总理建都南京的政策”,“凡是真正的革命同志,真正的总理信徒,便要努力来实现总理建都南京的政策”(注:《申报》,1927年5月21日。)。于是,在国民党内又出现了一个“宁方”和武汉国民政府的“汉方”。
“四·一二”政变以后,蒋介石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声讨。4月15日,在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一致通过决议,将蒋介石“开除党籍,免去本兼各职,交全体将士、各级党部及革命民众团体拿解中央依法惩治”。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军委会委员还联名发表通电、谴责蒋介石背叛革命,号召广大革命群众“依照中央命令,去此总理之叛徒,本党之败类,民众之蟊贼”(注: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4月22日。)。但是不久,武汉汪精卫集团也开始动摇。在7月14日晚上秘密召开了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会议,策划“分共”,次日召开国民党中执委常委扩大会议,正式宣布“分共”,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从此,宁、汉、沪三方都站到了清党反共的同一个立场上。
随着汪精卫的右转,国民党右派各方都呼吁宁、汉、沪三方合作,其中沪方的西山会议派更为积极,希望通过三方合作,能在国民党内也取得一席之地。可汪精卫一直以“中央”自居,根本看不上西山会议派,表示只接受西山会议派的个人,而不能接受其机关组织。同时汪精卫对蒋介石也表示十分不满,指责蒋“个人独裁”,“使国人知有蒋中正,不知有党。此实为党所不容”(注:《国闻周报》第四卷第31期。),以致宁、汉、沪三方的合作迟迟不能实现。8月12日,在汪精卫和南京国民政府中李宗仁等人催逼下,蒋介石以退为进,宣布辞职。而蒋介石的辞职,一则使汪精卫消除了一个与其争夺中央领导地位的劲敌;同时,也使桂系军人们失去了政治灵魂,不得不依藉汪精卫,积极提议宁、汉合流。汪精卫立即表示赞同,并在8月19日召开中执委扩大会议,发表《迁都南京宣言》,提议李宗仁等一起赴庐山商谈合作事宜。庐山会谈后,谭延闿、孙科又随李宗仁赴宁具体协商合作事宜,至9月5日已大致谈妥。汪精卫便与顾孟余、徐谦、陈公博等武汉中委们赴宁,13日武汉国民党政府即告停止办公,初步实现了宁、汉合流。
宁、汉虽已合流,可宁、汉之间的矛盾并未消除,以致汪精卫抵宁之时,南京城里“遍贴反汪标语,辞句极尽尖酸刻薄的能事”(注:《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0年版,第522页。)。这使汪精卫深感自己难以驾驭南京政府,非将随蒋辞职赴沪的国民党元老胡汉民、张静江、蔡元培、吴稚晖、李石曾请回不可。8月7日遂派谭延闿、孙科等赴沪劝驾。9日汪精卫又亲赴上海劝驾,并与在沪的执监委员们交换意见。可胡汉民、吴稚晖拒不接待。蔡元培、李石曾、张继虽已接待,而意见完全相左。特别是沪方的西山会议派,对汪尤为不满。由于在宁、汉合流时汪精卫完全排斥了西山会议派,所以早在8月21日张继就指责汪精卫“对内外皆失信仰,必须暂避要路”(注:《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编·大事记》第13辑,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89页。),这时更高弹要汪下野的调子,使汪十分尴尬。面对沪、宁两方的共同反对,汪精卫提议在上海召开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预备会,讨论党内统一和重组政府的问题。而沪方西山会议派大都已被排斥在国民党二大以外,自然反对汪精卫的这一动议,主张在上海召开一个由宁、汉、沪三方参加的谈话会,共商统一党务及宁、汉政府合作改组办法,得到宁、汉两方的赞同。
9月11日,国民党宁、汉、沪三方谈话会在上海戈登路伍朝枢宅召开。到会的有汪精卫、谭延闿、孙科、李宗仁、张静江、蔡元培、李石曾、邹鲁、张继、谢持、许崇智等三方要员27人(注:当时各报均报道出席会议21人,但据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档案,出席签名的有27人,其中茅祖叔、刘积学、甘乃光、傅汝霖、缪斌、朱培德,在各报道中均未列名。)。会议连续开了3天,争论十分激烈。其中除了宁方力主汪精卫下野,汪也表示暂退外,会议第一天就决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统一党务”,特委会由“宁、汉、沪三方共同推定若干人组织之”,然后宁、汉、沪三方中央党部均“将其职权委托于特别委员会”(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并决定国民政府委员、各部部长和军事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负责筹备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还指定由汪精卫、谭延闿、蔡元培、谢持起草《统一宣言》。在12日第二天的会议上便推定了特委会委员名单,其中宁、汉、沪三方各推委员6人、候补委员3人,再由三方共同推举委员14人,计委员32人、候补委员9人。在13日第三次会议上又推定了张继、于右任、何香凝、李石曾、蔡元培等5人代行监察员职权。9月15日在南京召开的由宁、汉、沪三方代表20人出席的国民党中央执监委临时联席会议上正式公决,并明确厘定了特委会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使命。
9月16日,特委会便在南京正式成立,发表了成立宣言,宣布国民党内宁、汉、沪三方的对立都是由于“反共容共意见上之不同”所致,自7月15日汪精卫“分共”以后,“于是吾中国国民党一致取反共政策,别无何等不同之意见,当然无复有同等机关对立之必要。于是约集三方面同志,推诚协商,而有组织特别委员会之建议”,并表示特委会将“遵总理遗训,服从全党公意,一方面继续清党,不使全党中有一不忠实之党员”,“一方面继续北伐,期于最短期间,完成中国之统一,以图三民主义之实现”(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页。)。
二
特委会在国民党内部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有何影响呢?
首先,它改组了国民党,由特委会取代了原来三个各自独立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机构,从而使“从前特立之三党部,均不复行使职权”(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统一于新生的特委会,而特委会则包括了宁、汉、沪三方的代表。这样就使原来一分为三的国民党在排斥了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以后,复归统一,成为完全由右派组成的国民党。
为了完善国民党的组织机构,特委会又补选了汪精卫、蔡元培、谢持为常务委员,叶楚伧为秘书长,重新改组了中央党部,宣布取消中央政治委员会和政治会议及其各地方的分会。其职权分别由中央党部与省党部、国民政府与省政府接管,并改组了省、市党部,重新委任了省、市党部的委员。以后在历次特委会会议上,还分别制订或修正通过了《监察院组织法规》、《中央特别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央党部各部办事通则》、《训政实施地方委员会组织大纲》、《农人运动大纲》等法规法则。当然,这些组织机构、法规、法制尚属草创,还很不完善,但已使各重要机关部门基本上办事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使党政机关逐步走上正规。
为了维护国民党内的统一,特委会还饬令国民政府对汉方以武力对抗中央的唐生智进行了西征。由于汪精卫在上海的宁、汉、沪三方谈话会上受到宁、沪两方的严厉斥责,被迫宣布下野。同时,陈公博、汪精卫、唐生智等人虽然被选入特委会,汪并被举为常委,可特委会实行委员制,这使一向以党内领袖和正统中央政府自居的汪精卫和汉方要员们失去了依藉,从而对特委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不待特委会成立,汪精卫,顾孟余等即赴庐山牯岭,返回武汉,经过一番筹划,与唐生智等重新组织了中央政治委员会武汉分会,以唐生智、顾孟余、陈公博、孔庚、邓寿荃为常委,公开与南京特委会相对抗,并陈兵长江一线,重兵驻防芜湖,前锋直达当涂,距南京只有几十里路之遥,大有“一举而下南京之势”(注:《李宗仁回忆录》下,广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0年版,第517页。)。为了确保南京安全,统一军政,特委会决计西征,饬令国民政府兵分三路,由李宗仁、程潜分别领军沿长江北、南两岸西征,一路以朱培德部集结九江、湖口,断其后路,另以海军舰只溯江西上,配合陆军战斗。10月20日正式发布讨伐令,免唐生智本兼各职。西征军很快占领了大通、桐城、枞阳、安庆、南陵,将唐军逐出皖境,并属追入鄂。11月11日唐生智宣布下野,东渡日本考察,余部撤至湖南。至此,西征主要战场战事便告结束,从而避免了国民党右派内部的再一次分裂,维护了国民党表面上的统一。
其次,改组了国民政府。在9月17日特委会的第二次会议上,由谭延闿等11人协商推定了丁惟芬、于右任等47人为国民政府委员,汪精卫、胡汉民、李烈钧、蔡元培、谭延闿为常委,于右任、方振武等67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蒋介石、胡汉民、谭延闿、何应钦、汪精卫、李宗仁、白崇僖、冯玉祥、阎锡山、朱培德、程潜、唐生智、李济深、杨树庄为主席团。在国民政府内增设了内政、实业、农工三部和监察院、最高法院,使中央的行政机构逐步完善。在地方上改组了省政府,重新任命了省政府委员、各厅厅长,在省政府内也充分体现了三方合作的精神,并撤销了各省司法厅和监察机关,将各法院原设之检察长及监督检察一律改为首席检察官,各级审判厅改为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使司法制度开始统一和明确。
在新一届国民政府和军事委员会组成以后,特委会即饬令国民政府出师北伐。所以新国民政府甫一成立,即在10月4日宣布讨伐北京奉张政府,15日即开始大举北伐,命令驻扎沪宁一线的第一军向镇江、扬州、邵伯一带集中,原周凤歧的第二十六军向淮安、淮阴地区集中,第十七军集中阜宁,第九军向徐州附近集中。然后各路大军进击蚌埠,经过八昼夜的连日奋战,始于11月16日克复蚌埠,且“进入蚌埠,巷战甚烈”(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22页。)。12月7日即向徐州发起总攻,经过“屡次返攻”,“各军协同猛进,遂于铣(16日)午占领徐州城”(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31-432页。)。以后各路大军继续东进,连克宿迁、灌云、海州、赣榆,将陇海路东段全部肃清。
在北伐的同时,特委会还命令继续进行“清党”,镇压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运动。9月17日,即特委会成立的次日,湖南特别法庭就枪杀了3名共产党员,并在长沙县郊大肆搜捕农军多批。9月20日,浙江省政府下令缉捕萧澄等84名共产党员。10月5日,广西梧州枪杀了进步学生胡宝凤等13人,14日(一说20日)桂林县杀害了赵世恪等18名共产党员,19日梧州又杀害了革命大众19人。等等。同时,自八一南昌起义以后,各地共产党人也纷纷起义,特别是12月11日的广州起义,“不三十分钟而夺得广州”(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使国民党人大惊失色。对共产党人领导的武装起义,特委会饬令各地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如南昌起义部队进入广东海、陆丰和潮、梅地区以后,两广政府即如临大敌,急调各路大军“猛烈迎击”,经多次激战,始将起义部队击溃,各起义领袖“虽幸逃逸,而此巨万‘匪军’,仅历四日,即完全‘消灭’矣”(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以后又镇压了广州起义,并对各地秋收起义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在外交上,特委会指导下的国民政府严厉地抨击了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主张。自国民革命开始以来,日本帝国主义就一直反对中国革命。1927年5月28日,当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北伐,进抵胶济铁路时,日本侵略者即以“保护日侨”为名,悍然宣布出兵山东。5月31日,日军第十四师团第三十二旅团2000名(一说2800名)步兵即开抵青岛,阻止南京政府的北伐军北上。6月27日至7月7日,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又在其官邸召开了所谓的“东方会议”,进一步策划了侵略中国的阴谋,把中国的“满蒙”视为其“生命线”,说什么决不让中国的“内战”“波及满蒙”,并将“满蒙问题”列为中国的地方问题,准备将其与奉系张作霖私相受授,不与南京国民政府商谈。对此,刚刚宣誓就职的外交部长伍朝枢就在10月5日照会日本驻华公使芳泽,对日本这一侵华政策表示了强烈的抗议,指出这是“二十一条”的复活,“甚感变本加厉”(注:《申报》,1927年10月8日。)。11月23日,伍朝枢还发表对外宣言,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主张,宣布“中国前政府与外国政府、公司及个人所订立之不平等条约及协定,即无存在之理由”,将于最短时间内废除之;对于已经期满的条约和合同,“当然无效”;凡未经国民政府参与或许可,任何中国官吏与任何外国政府、公司或个人签订的条约与协定,而不以国民政府为缔约之一方者,一概无效,且“不得视为于中国有约束力”(注:《申报》,1927年11月25日。)。这是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来对西方列强态度最强硬的一次宣言,完全符合孙中山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思想主张。但12月14日,在蒋介石的压力下,国民政府又发表了对俄绝交令,断绝了与苏联的邦交,这又背叛了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在文化上,11月20日,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中央研究院筹备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由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并宣布先行筹备成立理化实业、社会科学、地质三个研究所和中央观象台。大学院正式成立以后,订定了《教科书审查条例》,规定中小学教科书非经大学院审定了的,一概禁止使用,从而使中小学教科书趋于统一正规。12月26日,国民政府还通令财政部和各省、市政府,要求切实整顿学制,确保教育经费的完全独立,免被挪用,从而也确保了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财政经济上,继续发行了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2400万元。12月5日,又发行有奖公债500万元,以补助国库,支援教育、储蓄银行基金和兴办事业之用,从而确保了国民政府的财政支出。
由此可见,特委会虽只存在3个多月,而其所开展的工作却远远超过了以往宁、汉、沪三方中央党部所做的工作,不仅使国民党右派三个中央党部复归统一,度过了一次分裂的危机,并使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工作渐入正规,为以后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蒋介石重新上台,以及1928年国民党政府的北伐和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也是右派国民党由分裂重归统一的有效的过渡组织形式。
三
既然特委会是由宁、汉、沪三方协商一致妥协的产物,那么为什么仅仅存在三个多月就很快结束了呢?实际上自12月初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召开后,特委会即已瘫痪,特委会开会时,多数委员已不再出席会议,以致会议不足法定人数,不得不改为谈话会。究其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成立特委会本身就是宁、汉、沪三方协商妥协的一个临时举措,而不是长期的正规组织机构。在9月1日宁、汉、沪三方第一次谈话会的决议案中就已明确指出:“特别委员会除行使中央执行委员会职权外,应负责统一各地方之中国国民党党部并筹备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最迟十七年一月一日(1928年1月1日)开会”(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在《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宣言》中也承诺:特委会“代行中央执监委员之职权,改组国民政府,并于三个月内筹备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可见特委会的法定期限本来就只有3个月,即到1928年1月1日为止。只是后来在1928年1月召开的不是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而是二届四中全会。而且这个二届四中全会的预备会也不是由特委会筹备的,是由蒋介石、汪精卫等实力派人物一手促成的。
其次,特委会的产生成立其本身就不符合国民党党章的规定。在国民党一大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总章》,其第八条关于各级党部的组织系统就规定:在全国则有“全国代表大会”,其党部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其第九条还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权力机关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其第十条又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分设各部,执行本党之通常或非常党务。各部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管理。各部之职务及组织法,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法定之。”(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2页。)即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其组成中央党部,行使党内的最高权力。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又通过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条例案》,规定“政治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特设之政治指导机关”,并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其责任”,“政治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任之”(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56页)。在1927年3月13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上,又通过了《修正政治委员会及分会组织条例案》,规定“政治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下之最高政治指导机关”(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下),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75页。),而没有一条关于“中央特别委员会”的组织条例。可见特委会不符合国民党党章和组织条例的规定。而这个不合法的特委员会不仅取代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职权,还宣布取消了经国民党组织条例规定设立的中央政治委员会及其分会,这必然引起国民党内广大坚持组织原则的党员的反对。
第三,国民党内的实力派人物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等,虽然都被举为特委会的委员,其中汪精卫还被举为特委会常委、国民政府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胡汉民为国民政府委员会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但是他们又都没有参与特委会的工作。不仅汪精卫一向以党内领袖自居,蒋介石也长期掌握着国民党的军政实权,一向独断专行,可这时特委会实行委员制,一切政令都由常委们共同签署发布,这就使汪精卫和蒋介石失去了领袖地位和军政实权,自然表示反对,不愿参加其间的工作。而他们后面也都有一大批追随者,自然也不愿意参加其间的工作和支持特委会。这就使特委会得不到权力系统的支持,不具备最高权威,大大降低了其在党内的威信。
第四,特委会宣布取消政治委员会或政治会议及其分会,改组各省党部和省政府,“得罪”了地方实力派,引起了地方实力派们的反对,有时他们还和中央实力派联合一起,共同掀起一个个反对特委会的波澜。不仅汪精卫、顾孟余、陈公博与唐生智等在武汉成立了中央政治委员会武汉分会,公开与南京特委会相对抗。广州的李济深等也反对取消广州分会,并在其下成立临时军事委员会,作为其下属机构。南京国民政府发动西征以后,汪精卫又秘密离汉赴粤,与李济深等结合一起,召开了在粤的中央执、监委联席会议,宣布“中执委常务会议”和秘书处在广州恢复办公,另立中央,与南京特委会对立。作为蒋介石势力范围的江、浙地区也不示弱,就在蒋介石离沪赴日考察的前一日,9月27日,一些人就以江、浙省党部和南京特别市党部的名义发表了联名通电,否认南京特委会。同时山东、奉天、直隶、绥远、吉林等省党部和北京特别市党部也发表宣言,否认特委会。而且,特委会中吸收了许多西山会议派成员,这些人在孙中山在世时就因反对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受到孙中山的严厉批评。在国民党的二大会议上,他们因组织西山会议派而不少人又被开除国民党党籍。这时孙中山先生虽已去世,国民党作为党的组织已背离了孙中山的革命路线,但是孙中山的思想影响犹在,广大国民党员的人心犹在,他们不耻与西山会议派为伍,纷纷举行会议,或发表通电严厉谴责特委会“使西山派归复,实属破坏革命精神之谬举”(注:杭州《民国日报》,1927年9月26日。),甚至发起“救党运动”(注:《东方杂志》,第24卷第22号。)。
但是,所有这些反对特委会的举动和势力,在蒋介石出访日本回国之前,还都是分散的,地方性的,有的已被特委会压制下去了。自蒋介石回国以后,在他的撮合下,反特委会势力很快联合一起。他首先拉拢汪精卫。11月10日,他一回到上海,即电汪“来上海商谈党事”,提议召开四中全会,说“欲使本党复归完整,非互相谅解,从速恢复中央执行委员会不可”(注:《东方杂志》,第25卷第1号。)。汪精卫接电后欣然表示赞同,即与李济深一起赴沪,与蒋介石共同商谈四中全会事宜。在蒋、汪的联合攻势下,宁方中委们不得不作出让步,同意在上海召开四中全会预备会,并在四中全会正式开会前,特委会即行结束。于是,在蒋介石、汪精卫的撮合下,11月24日,在上海召开了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谈话会,以后在12月3日至10日,又先后召开了4次四中全会的预备会。会议决议在1928年1月1日至15日,由蒋介石主持筹备四中全会。于是特委会即在四中全会召开前的12月28日,由秘书长叶楚伧签文,正式宣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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