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核电工程不平衡报价风险防控论文_程竹德

浅议核电工程不平衡报价风险防控论文_程竹德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广东 惠州 516000

摘要:本文阐述了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模式,结合核电工程特性,分析了核电项目招标过程中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风险,最后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为核电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核电工程;不平衡报价;风险;防控策略

一 不平衡报价的概念及模式

不平衡报价是指施工企业在投标总报价确定的前提下,有意识地调整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或数量,旨在后续承揽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设计修改引起工程量或单价变更以获得额外收益。

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模式分为 时间不均衡报价和数量不平衡报价。

1、时间不均衡报价:先期施工项目的单价选用偏高,可增加早期收入,加快资金周转;而后期施工项目 的单价选用偏低。

2、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明显错误,估计今后会修正的项目,其单价选用偏高以利于工程变更估价时采用。

(2)预测到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选用偏高,反之,其单价选用偏低。

(3)对于难以计算准确工程量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单价选用偏高。虽然总报价影响不大,但一旦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工程量大,施工企业就可获得较高的利润,而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工程量小,对于施工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大。

(4)对于建设单位提供暂定价格的项目,如暂定价偏低,施工企业则故意扩大工程量,待以后价格提高后获取额外的差价;如暂定价偏高,施工企业则故意缩小工程量 (仅指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招标)。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编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企业投标时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主要目的是为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报价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 产生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风险

1、核电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原因有:

(1)核电工程中大部分建安工程在前期阶段已完成采购,招标时基本都采用初步设计图纸,因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招标和结算工程量产生较大偏差。

(2)在招投标过程中,双方存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招标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各自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

(3)在评标过程中,因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单位能否中标,因此招标单位为了减少投资,一般都追求低价中标,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压低报价。

2、不平衡报价造成的风险:一是不平衡报价作为施工企业的一种投标策略,容易形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造成工程最终的结算价远超出中标价;二是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将扰乱核电项目公司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增大了项目建设风险,不利于核电项目公司选择有实力的承包商,并给核电项目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 不平衡报价的风险防范对策

1、充分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提高项目招标图纸的深度和质量

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招投标时,大部分核电工程设计图纸无法满足施工要求,造成施工时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导致了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相差甚远。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的计价模式,而这就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因此,核电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尽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2)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避免给不平衡报价留有余地

核电项目公司要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限制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项目造价。因此,招核电项目公司应委托信誉好、实力强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避免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计算失误等错误。对于可能出现的不平衡报价的分项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分项工程包括: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材料单价较高的项目及工程量变更概率比较大的项目等。实践证明,这对于抑制承包商进行不平衡报价起到良好的效果。

(3)控制主要材料价格

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2、评审投标报价中主要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合理性,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1)编制项目最高控制价

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采用政府公布的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编制项目最高控制价和分项最高限价,防止严重不平衡综合单价的出现。

(2)评标办法中明确报价评审的要求

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则定为不合理报价,不再对其细项进行评审。对低于最高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参照社会平均成本,结合收集的最低价中标的基础资料及市场行情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若投标报价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超过一定幅度,应当质询投标单位,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其合理性的资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低于成本价,为不合理报价。

3、充分利用合同管理进行风险控制

(1)树立工程管理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为根本依据的意识,强化工程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工程量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变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

(2)明确综合单价调整的要求和方法

在合同条款中规定清单分项工程量变更达到一定比例时,需重新分析和编制综合单价,并明确相应组价方法,以消除业主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同时,可参照FIDIC条款设立两个并列条件:“实际数量变化超过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变化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可以调整单价”,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明确调整的办法。

(3)措施项目的报价

合同中明确措施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范围内所有分项和费用发生变更,都不得构成中标方修改其措施项目价格或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核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易发生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的现象。因此,为防范不平衡报价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有必要对核电工程不平衡报价进行充分研究,通过采取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确定综合单价的合理报价范围及完善合同条款等应对方式,有效降低不平衡报价可能引发的后续超支风险,从而维护核电项目公司的利益。

论文作者:程竹德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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