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农业转型的制约因素:制度视角_土地法论文

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农业转型的制约因素:制度视角_土地法论文

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农业转型的制约因素:制度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加利亚论文,视角论文,制约因素论文,年代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9年之后,中东欧各国先后走上了政治经济转型之路。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东欧国家经济形势的恶化甚至超过了30年代的大萧条。这些国家在转型实践中既面临共同的问题与困境,同时也各具特色。这些特色大多与它们过去40余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乃至更早的历史发展路径有联系。保加利亚是中东欧较晚开始转型的国家,是中东欧国家中经济国有化比例最高的,甚至农业也一体化到农工综合体中。这就使保加利亚的农业转型更具特色,并且深受政治局势的左右。

中东欧国家转型过程中的私有化是要重新界定产权关系,以建立更有效率的市场经济。在保加利亚,农业私有化就是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收归国有的私人土地依法归还给原所有者或其法定继承人。保加利亚的农业私有化进展很慢,到1994年5月,只有14%的农业土地被分配给新的私人所有者。(注:Pickles & Smith(eds.),1998,p.243.)不同地区农业私有化进度也快慢不一,大部分农业土地还控制在大型农场中。90年代中期,私有化后的土地和没有私有化的农场都面临生产下降的问题。农业的困境成为保加利亚政治经济转型中存在的总体问题的突出表现。

一、农业转型的历史背景:社会主义时期的农业集体化

1948年中东欧新建立的人民民主国家开始按照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表现在农业上,就是将分给农民的小块土地集中起来,建立集体农庄。当时保加利亚96%的耕地都归国家和集体农庄所有。到60年代,保加利亚全国的农庄合并成932个大型农业生产合作社。70年代经互会倡导更深入的经济一体化,保加利亚将农业合作社组建成更大型、更现代化、更专业化的国营农场——农工综合体。但保加利亚小型、低产出的个体农业始终与大型现代化农场并存。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同时也是农场员工,国家允许农民拥有半公顷土地(自留地)并可以饲养少量家畜;农场向自留地提供种子、化肥、农机,收购农民个人生产的农产品。1982年后,农场将土地分包给承包小组或单个家庭,并向承包者提供投资和生产技术。到1989年,保加利亚62%的谷物、80%的蔬菜、70%的肉类产品都是由承包人生产的。

社会主义时期进行的农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已经使保加利亚农业生产具备了半私人所有的性质,这给90年代初的农业转型带来了困难。因为保加利亚农业私有化是将土地归还或补偿给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所有者,而40余年大规模农业集体化、专业化生产早已模糊甚至消失了私人土地的界限,土地现有的耕作者、承包人也不愿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农业转型的政治制约因素

1.90年代保加利亚频繁的政府更迭

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政府的频繁更迭折射出农业私有化领域的政治斗争。社会党、民主力量联盟、中间派等各种政治派别主导的政府走马灯似的穿梭于政坛。一直到90年代后期,政府才趋于稳定。无论是社会党还是民主力量联盟组阁,在农业私有化方针上,基于政治背景的考虑远甚于经济生产的合理性。

《土地法》对社会党意义重大,因为该党的支持力量主要在农业地区。社会党试图通过《土地法》限制土地私有化,进而保护其政治资源。《土地法》规定,禁止将土地分给个人,新土地所有者可以联合起来注册为新的合作社;个人拥有土地不能超过30公顷,且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后可以将土地卖给邻居、亲戚、土地承租者或国家;禁止外国人或有外商股份的公司收购土地;农业用地禁止转为非农业用地;农用机器和其他公共财产仍归原来的农场管理,农场前途由其委员会决定。农场可以注册成为新的合作社并拥有过去的财产,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所有者要求补偿的农场土地继续留在集体内。这样的规定实际维持了原来农场的状况而限制了土地私有化的范围。

由于土地法修正案在很多地方遭到抵制,新法令下的农业私有化进展缓慢。到1992年年底,只有不到3%的农场财产清算完毕,大型农机仍然为农场所有。 在种植烟草的山区,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多年来机械化始终无法实现。很多进行烟草生产的农场早已将土地分散给个体种植户经营,因此这里从来不曾联合起来的小块土地很快被所有者确认并完成了偿还。过去40多年烟草始终享受国家高额补贴并且赢利极高,但1991年政府停止补贴烟草生产,推行私有化,导致农场倒闭,很多人无地可种,烟草行业的工资也下降很多。由于大多烟草种植者是土耳其族人,而他们是“权利与自由”运动的政治基础。土耳其族人境况恶化直接损害了新政府的团结,联合内阁的党派政治危机导致1992年12月季米特洛夫政府的倒台。

随后“权利与自由”运动提名无党派的农业经济学家别洛夫为总理,得到议会认可后,别洛夫组建了新政府。别洛夫政府采取温和路线进行农业改革,又一次修订了《土地法》,允许农业定居者采取适合其特点的方法,以便利新合作社成立。但仅仅一年多,1994年9月别洛夫就辞去了总理职务。组建新政府失败后, 总统热列夫解散议会,提前进行议会选举。结果社会党赢得大选,独立组阁,其领导人维德诺夫出任总理。社会党政府为扭转农业私有化的僵局,1995年再次修订《土地法》。新法令规定给予1989年前拥有土地的人以土地证;土地所有者出售土地时要首先卖给当地政府。由于这些修改将使很多土地无法偿还给1946年前的原土地所有者,因此遭到其他党派的反对。总统热列夫否决了社会党政府的修订案,但社会党议员占优势的议会没有接受总统否决。民主力量联盟议员又要求宪法法院裁定修订案,最后宪法法院裁决修订案由于违背宪法而无效。(注:Derleth,2000,p.175.)土地私有化进程再度停顿。

2.不同政府对农业转型的影响

可以看出,社会党主导的土地法令意在保护过去既有的农场结构。虽然原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归还其土地,但他面对的却是从20世纪80年代就在分包小块土地上耕作的承包者,后者不会轻易放弃经营多年、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且,即使重新获得了土地,按照法令,获得土地赔偿的人也必须将土地留在农场内。

民主力量同盟等党派组阁后,于1992年3月出台了《土地法》修正案, 旨在打击社会党在乡村的政治基础,同时更加便利土地运营的市场化。但新法令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农场共有财产的清算出现不少问题,新合作社的组建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农场共有财产多为大型农业机械和固定资产(如仓库),很难进行分割。民主力量联盟控制的清算委员会只是快速地清算,而没有考虑设备维护、保养,导致很多机器被毁损、遗弃。大批放养的牲畜较容易分给农户,可种畜就只有面临被卖到屠宰场的境地了。而且试图依据40年前土地原始界线偿还给所有人,不啻是“一种混乱”的逻辑。

联合政府的土地私有化虽然得到一些支持,但被称之为“城里人”的政府还是触怒了支持社会党的“乡下人”。很多从别处迁移过来的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没有私人土地而无权申请偿还的农场工人、技术员,都面临失去维系生活的土地的困境,抵制情绪强烈。而联合政府的新土地法出台恰值春播时节,人们忙于清算,农民由于所有权不明确难以获得贷款,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烟草生产集中的山区土地偿还进展虽快,但也造成经济衰退,最终导致联合政府下台。

不难看出,转型初期的保加利亚对《土地法》的数次修订都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法律的多变、操作的技术性困难以及大量土地等待确认所有者造成的延误耕种,都给保加利亚农业造成消极影响。据统计,保加利亚有630万公顷农业用地,其中560万公顷属于被偿还范围。(注:Alberto Valdes(ed.),2000,pp.77~90.)

保加利亚的农业转型还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生产专业化分工、地方权力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在土地分散的山区和靠近大城市便于直接销售农产品的地方,农业私有化进展较快;(注:这些地区大多被民主力量同盟和其他反对社会党的政治力量所控制。)而在北部平原地区容易连成片耕种的谷物生产基地,原有的大农场则抵制私有化。(注:这里社会党的影响较大。)

三、农业转型的经济制约因素

除政府频繁变化外,转型初期的保加利亚农业还受到相关投入品价格上升和市场急剧缩小、农业市场垄断力量的困扰,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私有化。

1.农业生产投入品价格上涨过快

1989年前的保加利亚,政府对农业投入品价格给予大量补贴,而产出价格却压得很低,补贴都给予了消费者。据世界银行估计,80年代保加利亚的农业净税率高达25%~35%。随着中央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高税重压有所缓解,但农业部门的税收负担依然很重。

2.传统市场急剧缩减

90年代初期保加利亚农产品价格上调缓慢与国内外两个市场同时萎缩有关。剧变前,保加利亚农产品主要供应经互会成员国,特别是前苏联。经互会价格的确定机制是根据前5年的平均世界价格确定,在5年期间保持不变。但70年代石油危机引起的全球性滞胀影响了经互会,前苏联修改了原有的定价办法,供货价格不再是5年不变,而是每年都予以调整。前苏联大幅度提高石油等原材料价格,给经互会其他成员国造成的损害很大。(注:经互会以“转账卢布”——一种不以货币形式出现的“集体外汇”结算,通过进出口订单计划保持成员国基本的双边贸易平衡。1975年前苏联单方面对石油提价,比1974年高出120%左右; 而进口这些原材料深加工后又出口前苏联的中东欧国家的相应产品价格涨幅却很小,成本负担加重,贸易条件恶化。)中东欧各国不仅受西方滞胀影响,对西方发达国家出口困难,导致贸易逆差加大和外债增加;同时还要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前苏联的原材料,同期农产品价格由于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低廉而没有相应提高。不断加大的“剪刀差”损害了中东欧各国原本就薄弱的农业,大部分具备农业优势的中东欧国家在完成经互会贸易计划的同时,不得不大量进口粮食以弥补国内供应缺口。保加利亚也不例外,1989年,保加利亚75%的农产品出口到经互会成员国,但仍无法平衡贸易账户。

3.农业市场垄断

农工综合体是保加利亚90年代前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形式,若干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合作社由一个庞大的联合企业来管理,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状态。1991年出台的《竞争法》意在削弱大型国有公司的垄断,将100家农工综合体分解成800多家新公司。但事实上,过去几十年的专业化分工使大部分新公司还是保持了对当地市场的垄断。以烟草种植业为例,1989年前保加利亚烟草公司控制着国内的全部烟草生产和经营;1991年后该公司被拆分成22家分公司,但国内市场的烟草价格还是由保加利亚烟草总公司掌握。种植者的生产投入还要依赖本地烟草分公司,所以在烟草收购价格上讨价还价的能力被削弱了。私有化卖掉、拆分了各地的垄断公司,但对市场结构却没产生什么影响。

四、结论

农业在保加利亚经济中地位重要,1999年农业劳动力占总就业人口比例达26.6%,农业产值占GDP的14.5%。(注:见http://www.Nation Master/Europe/Bulgaria/Agriculture。)据保加利亚农业部统计,1999~2000年保加利亚共有农场760700个,土地面积360.1万公顷。个人联合组成合作社是保加利亚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3000多个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占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62%,每个合作社平均拥有土地700多公顷。此外,还有数量众多但面积较小的家庭或个体农场(平均面积0.9公顷),占统计土地面积的20%;但这些小农场都没有进行法人注册,其中20多万公顷土地虽然被个人耕种,但尚未明确产权。(注:见http://www.europa.er.int/comm/agriculture/,July 2000,p.7。)

保加利亚农业转型是在国家经济、政治形势的动荡时期进行的,不同党派主导的政府对农业转型有不同影响,甚至导致农业生产严重衰退。包括保加利亚在内的中东欧国家转型使各国学者日益关注制度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迅速发展的领域,致力于探讨上述问题。学者们将前苏联和中东欧国家的转型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制度尤为重要,转型蕴涵着21世纪世界变化的趋势。

诺思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在其诸多著作中总结了该学派的基本观点,指出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种修正,政治与经济制度成为经济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制度是人为设计的形成人类相互作用的约束,包括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及其实施特性组成。(注:埃格特森等,2003,第416~417页。)正式规则会被政治司法决策很快改变,但习惯、传统观念、道德价值等非正式规则却不是朝令夕改的。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制度便不可或缺。诺思强调制度与组织间的互动,认为组织是造成制度变化的主要角色。(注:诺思,1994,第9~10页。)组织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各种实体,是人们为某些共同目标而连接在一起,利用制度带来的机会。组织的出现与演变受到制度框架影响;组织形态与变化也会影响制度的演变,并由此造成经济体系的发展。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一国政治权力的分配和制定规则的制度结构会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是关键性的影响,如90年代初期保加利亚农业转型中的政治、经济制约因素的影响。制度选择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彼特·鲍尔与巴塞尔·耶梅认为,产权制度和非正规规则是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在因素。(注:詹姆斯·A.道等,2000,第9页。)

把成功的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正式政治经济规则向第三世界和中东欧国家转移,并非是获得良好经济绩效的充分条件,私有化并不是医治不良经济绩效的万灵妙药。保加利亚农业私有化后,基于原来大型农场而重新建立的合作社仍拥有多数农业土地,在保加利亚经济中的地位依旧重要。长期的经济增长需要发展稳定的法律规则,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的农业转型为此提供了一个例证。

标签:;  ;  ;  ;  ;  

20世纪90年代保加利亚农业转型的制约因素:制度视角_土地法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