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比例句语义指向类型的比较研究_方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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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北方话差比句的一般形式为:“A+比+B+ADJ”。其中的A为比项,B为被比项,“比”字为表示比较的标记,ADJ为比较的结果。如果我们考察一下ADJ的语义指向的话,一般说来,它总是指向比项A的。比如:我比他大,其中的“大”在语义上总是指向比项“我”的。目前,尚未发现别的表达式。但在南方方言中,却不尽然。戴昭铭(1999)在揭示天台话的一些语法现象时说(只保留必要的注音,其余注音省略——编者):

“天台话的比较结构用‘A+是+B+ADJ’的格式表示。其中A和B表示两个比较对象,可以同为NP或VP,ADJ表示比较项目,通常用性质形容词。北京话的比较结构是‘A+比+B+ADJ’。二者形式上近似,但意思并不同:北京话的ADJ是描述A的,天台话的ADJ是描述B的:

北京 小王比小李高(=小王高)

躺着比坐着舒服(=躺着舒服)

天台 小王是小李长(=小李高)

倒阿是坐阿好过(=坐着舒服)

动词谓语句用补语表示比较结果,北京话‘他比我跑得快’,天台话就是‘我逃勒是佢快’。二者补语的语义指向也不一致。”

戴文从两种方言格式中同一句法成分语义指向不同来思考问题,从中可见语法结构的直接成分关系与语义结构的直接成分关系,有时是不能一一对应的。从而认为,在汉语差比句中ADJ一般是指向A的,而在天台话中却是指向B的,因为语义指向不同,所以句式的意思就不一样。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考察。既然在天台话中“小王是小李长”意思是“小李比小王高”,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天台话中,处于"B"位置的“小李”其实是比项A,而处于"A"位置上的“小王”其实是被比项B,这样看来,ADJ在语义上依然是指向比项“小李”。从ADJ指向比项A这一点上看,与北京话还是一样的,只不过这个比项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

如果把北京话差比句中的“比”与天台话差比句中的“是”都看作差比句中表示比较的标记的话,我们特别注意到,在北京话中标记“比”不可轻读,而在天台话中标记“是”是不标调的,也就是说是轻读的。所不同者,在北京话中标记“比”的位置处在被比项之前;而在天台话中,标记“是”在被比项之后。我们可用下图来表示两种格式的异同:

如此看来,汉语方言差比句中标记的位置可以不同,于是,引发了我们的进一步思考。在闽南前路话中,有一种“A+恰+ADJ+B”的差比句,其中的“恰”是一个表比较义的副词,它总是附在形容词的前面,如果把“恰”看作是表示比较的标记的话,这个标记总是处在表示比较结果的ADJ之前。这既不同于北京话,也不同于天台话,如:

汝恰悬我(你比我高)

鸭卵恰大鸡卵(鸭蛋比鸡蛋大)

即棵糗恰大许棵糗(这棵树比那棵树大)(陈章太、李如龙 1991:299)

这种差比句在古代文献中尚未见到相应的句式。

在闽南话和客家话中,还有一种差比句为“A+比+B+(助)+ADJ”的格式,如:

(他比我高)(陈章太、李如龙 1991:458)

我比汝恰大汉(我比你高壮)(陈章太、李如龙 1991:299)

你比佢过高(你比他高)(湖南酃县客家话)

糖比梨子较甜(糖比梨甜)(湖南酃县客家话)

我比你唝壮(我比你胖些)(湖南汝城话)(以上见黄伯荣 1996:681)

在方言描写著述中,一般都注明这类格式中的“恰”“过”“较”“唝”大多表示程度,语义上约略相当于“更”。这类词有时也可去掉,但保留下来语气更重些。(注:在湖南汝城话中有一种比较句为:“甲+比+乙+唝或较[kau]+形容词”,作者说这种句式同浙南闽语的“甲+比+乙+(较)+谓词”,也很像客家方言的“甲+比+乙+过+性状词”。见黄伯荣1996:681。)因此,联系闽方言中尚存在"A+ADJ+B"格式的差比句,如:

我勇汝(我比你健壮)

伊大汉我(他比我高大)(黄伯荣 1996:685)

那么,有理由把“汝恰悬我”和“伊比我恰軂”中的“恰”看作一种羡余成分。在“汝恰悬我”中,如果把“恰”看成羡余成分,那么就可以说“汝悬我”。从另一角度看,也可以说“汝悬我”是“汝恰悬我”脱落了标记的格式。而在“伊比我恰軂”中,如果把“恰”看作是“语气成分”,那么也可以说:“伊比我軂”,当然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认为,后者是前者脱落了语气助词“恰”所致。

在湖北大冶方言中,另有一种差比句格式,为“A+ADJ+B+个”,这种格式通常是用来比较年龄、身体和体重等。例如:

我细渠个,大渠老弟个(我比他小,比他弟弟大)

你两个伢带勒哈要长你个(你的两个小孩将来都会比你高)

渠老婆长倒果个胖法子的,肯定重渠个(他老婆长得这么胖,肯定比他重)(汪国胜 2000)

这种差比句中的“个”虽然是个表示比较的标记,但它是跟在被比项B之后的。我们也可以说这个“个”的作用就是指明哪个是被比项。而表示比较结果的ADJ的语义指向依然是比项A。

下面,我们把上述几种类型的差比句格式中的标记与其所跟随项,比较结果ADJ的语义指向,列表如下:

从表中六种不同格式的汉语差比句中,我们可以看出:

1.六种差比句的共同之处在于,表示比较结果的词语ADJ的语义均指向比项A。只有在否定形式中,比较结果的语义才指向被比项B。(本文不论及此)

2.标记在被比项之前并与被比项相结合者为①北京语和④酃县话。酃县客家话差比句中的助词有脱落的趋势,脱落之后则与北京话格式相同。

3.标记在表示结果的词语之前,如③闽南话。这是差比句中比较结果带标记的句子。联系到闽方言中还存在“伊大汉我”(他比我高大)的格式,这是"A+ADJ+B"式,是一种无标记差比句,于是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A+标+ADJ+B式(汝恰悬我)”标记脱落的一种差比句。另外,闽方言中还存在“标记+被比项”在ADJ之后的差比句,即:

,如:“伊兮力大于我”。⑥中的广州话“佢细过我”,亦如是。后来,“标记+被比项”逐渐前移到ADJ之前,如:“我恰大汉”。而标记在比项之后的“A+标+ADJ+B”(汝恰悬我),正是这种演进过程中的过渡形式或中间状态。

4.最难解释的是天台话②和大冶话⑤,何以标记会出现在被比项之后?大冶话因比项处于格式之首,紧接的是表示比较结果的ADJ,理解上不会有误。而天台话是被比项处于格式之首,然后紧接一个做比较标记的“是”,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失误。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我们试图通过语言类型的研究对此作出回答。

为了寻求答案,我们认真查找汉语亲属语言差比句的状况,结果发现天台话差比句的格式,在藏语中有同样的表达方式,具有相同的类型。在藏语中,无论是古代藏语还是现代卫藏方言和康方言均保有“比较格”,这个比较格都置于被比项之后。比如“次仁比顿珠年纪大”在藏语中表达如下:

由此可见,藏语中的比项是不带标记的,只有被比项才带有格(比较)标记,而表示比较结果的词语ADJ的语义是指向比项的。这与天台话差比句的语序排列是完全一样的,也可以说类型是一样的。

在藏语中因为标记的位置是固定的,它总是跟在被比项之后,所以,藏语的差比句语序可以有另一种表达方式,即比项与被比项紧密相连,谁比谁在语义上是不会产生误解的。如:

语言在演变过程中,作为形态变化的格变,会逐渐趋简,甚至脱落,最后代之以虚词,当然演变过程中会保留若干中间状态,或留有明显的痕迹。属于藏缅语族的错那门巴语的差比句有两种表达方法:一种是比项与被比项紧紧相连,表示比较关系的标记词一定是跟在被比项之后,如:

这是一种“A+B+ADJ+标”的格式,因为比项A与被比项B,已经具有了位置语法意义,谁比谁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个表示比较的标记就有点羡余色彩了。

总之,这些语言差比句中的表示比较的标记“上面”“下面”和“不止”都是置于被比项之后,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原来所具有的表示比较的格标记逐渐脱落、消失之后,代之以虚词化的成分,故而在句式的排列上仍可看出原来的范式。戴庆厦(1989)对此曾有透辟的说明:“古藏语的形态比较丰富,而到了现代藏语,形态变化不同程度地简化、消失了,这从古藏语和现代口语的比较中就能清楚地看到。有些形态变化少的语言(如缅彝语等),能够通过与形态变化丰富的亲属语言的比较,认识到现存残缺不全的形态变化是简化、脱落的结果。形态变化的简化、脱落,必然要用一种新的形式和手段去补偿,而这种新的形式和手段就是使用虚词。以结构助词代替某些实词的形态变化,是语言类型的一种转变。”

因此,我们可以说,早期的差比句是不以语序为手段的,因为有形态标志管着。后来,形态标志消失了,逐渐演化为虚词,因为原来表示比较的形态标志是跟在被比项之后的,所以,后来一些介于形态标志与虚词之间的成分,以至于完全意义上的虚词,依然跟在被比项之后,或跟在表示比较结果的ADJ之后,这时差比句的语序就固定了。从有标记到无标记之间有一些渐变现象,这种演变中的语言现象有些还保留在现代某些语言(方言)中。天台话差比句中的“是”可说是一种表示比较的格标记,它是由“是”这个常用多功能词发展出的比较标记的用法,只是句式的排列与表示结果的词语的语义指向类型,既不同于古代汉语,也不同于现代汉语,因此值得注意。沈家煊(1993b)曾说:“世界语言呈现的不是离散的三四个类型,而是类型的连续体。”天台方言差比句,可说是表比较的语言类型连续体中的一个。

有人认为,现在的藏缅语言是原始氐羌语的后代。有些还有着丰富的词缀(如嘉戎语、僜语),有的也丢失了不少形态。藏语的黏附形式还不少,动词的时态都用词缀表示。藏语虽也有语音交替的屈折方式,很可能是后起的。藏语保留着古老的句法结构。(李葆嘉 2000)我们上面所引的有关藏缅语族的差比句,是具有形态标志,或具有由形态标志演变而来的成分的简单句,还有一种较为复杂的差比句表达方式,当是更古老的语言类型。沈家煊(1993a)在论及语言具有象似性问题时,曾指出象似性有社会文化的因素是很明显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在竞争的社会里通行的‘我比他高三公分’这种约定俗成的比较句式,在原始的平均主义的社会里要用较繁复的、象似性较高的句子来表达类似的比较概念,各民族的认知心理受社会文化的制约而表现出差异,而各种语言中普遍存在的象似原则又有共同的认知基础。”沈氏没有举出实例。

在藏缅语族中就存在着这种复杂的表达方式。如“次仁比白玛力气大”,就有两种表达方式:

(1)用两个并列的小句。

这都是古老的语言格式的遗存。在汉语方言和汉语亲属语言中,挖掘这类语言现象,当属十分必要。美国著名历史语言学家马尔基耶尔(1982)曾说:“在中国,我认为一切有关方言的问题都是很重要的。”“在中国,认真的、创造性的语言研究应该包括(我不是说局限于)大量的方言研究和来自方言的每一个问题。就我能看到的,这是至关紧要的事,而且会大大提高研究的兴趣。”马氏的话是正确的。

我们注意到属于汉语吴方言的天台话的差比句的特殊表达方式,通过与其他汉语方言的比较,以及与汉语诸亲属语言的比较,发现不同语言之间格式的相同,往往是语言类型上的相同。天台话差比句中附在被比项后面的“是”,并不是汉语北方方言差比句中的“比”。我们不妨把它看作一种表示比较的标记,因为它的位置固定,紧跟在被比项之后,我们有理由把它看作跟现代卫藏方言的比较格lε、康方言的比较格ke、羌语的比较助词s、独龙语表比较的等成分相近似的东西。也就是说把它看作一种表示比较的格标记,或看作表示比较的助词,它们具有类型上的相同。“而当代语言类型学强调的是某个具体的表达功能在不同的语言中是如何通过不同的手段和形式来实现的。”(陆丙甫 2001)这样我们才能解释天台话“小王是小李长”的意思是“小李比小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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