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带来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奥林匹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组织者开始按市场经济的规律举办奥运会,奥运会对举办国的经济发展显示出直接的促进作用。这主要是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的:参加奥运会的各种人员的参观与商业活动;通信、电子媒介等方面的投入;赞助者的广告;文化项目、展览等活动;奥运会前的体育活动;奥林匹克场馆和奥运村的运营;外来观光者的开支;当地居民与奥运会有关的开支;奥林匹克纪念品与发售;政府收入;对当地社区长期的益处等。
1984年9月,美国经济研究协会调查了洛杉矶奥运会对南加利福尼亚地区经济的影响后发现,奥运会对这一地区的经济促进作用高达32.9亿美元,远远超过1962年西雅图的世界博览会和1982年诺克斯维尔(Knoxville)的世界博览会。这两次博览会各历时6个月,总经济效益分别为10亿和15亿美元。
巴塞罗那筹办1992年奥运会时,正处于西班牙从80年代全国范围的经济危机中开始复苏的时期。筹办奥运会明显地加速了经济复苏。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给美国带来的经济效益在6年间(1991~1997)约为51亿美元。美国经济学家估计,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将给犹他州带来近20亿美元的收益,会使当地的餐饮业、旅馆业、汽车租赁业等行业的收入每年提高10%,直到2005年。
奥运会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筹办奥运会的六七年过程中,各种体育、交通、通讯、服务等设施的营建,需要投入大量劳力。因此,奥运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举办国,特别是举办城市失业人口的压力。如洛杉矶奥运会创造就业机会共2.5万个,汉城奥运会给3.4万人提供了工作。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预计会增加2.3万个全日制就业机会。
奥运会对市政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汉城为举办第24届奥运会,扩建了国际机场,整修了公路,治理了汉江,改善了城市环境、下水道和水质管理,并开展了防止公害等工作。巴塞罗那奥运会组委会计划中最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改善城市环境和设施,约耗资362亿比塞塔,建成了5公里长的海滨沙滩,改造了港口,修建了两条环形公路、两条隧道,改建了飞机场,改建了城市的排水系统,建成了提供水、电、气和电话服务的网络。1989~1992年,巴塞罗那的道路设施增加了15%,绿化带和海滨旅游区增加了78%,人工湖和喷泉增加了268%。
由于奥运会具有国际性、综合性和大型化的特点,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参与和协作,于是也就带动了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旅游、电子、通讯、体育用品等产业部门的发展。
不仅如此,举办奥运会还为一个国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提供了难得的机会。韩国由于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其国际形象得到极大改善。随之而来的是进出口贸易扩大,经济、技术交流加速发展,国际信用评价部门对韩国的信用评价指数也相应提高。
可以说,奥运会给一国的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活力。人们因此将目光集中在奥林匹克营销活动上。
奥林匹克营销指国际奥委会等奥林匹克组织为了获得用于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各种资金,利用奥运会及奥林匹克标识所进行的各种商业活动。
奥林匹克营销包括出售奥运会电视版权、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专营权、经营许可证、门票、纪念币和纪念邮票等。
奥运会电视版权
通过电视对奥运会进行转播开始于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共播出138小时,有16.2万观众。1948年伦敦奥运会时,英国广播公司付给组委会1000几尼(相当3000美元)获得电视版权,共播出64小时,伦敦周围50英里范围约50万人观看了转播。1958年,电视版权列入《奥林匹克宪章》。宪章第49款写道:“经国际奥委会批准,该权力由组委会出售,并依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对收入进行分配。”
1960年罗马奥运会首次对欧洲18国实况转播,1964年东京奥运会开始卫星全球实况转播,从此改变了人们观看奥运会的方式,出售电视版权的重要性大大增加。1972年,东京奥运会成功进行了卫星转播,各广播公司需要量加大,日本的NHK公司全面制作电视资料,以供各广播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选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首次在若干国家采用了多层次结构的电视营销方案,主要广播公司可向有线或卫星广播公司发放分许可证,播放额外的节目。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电视转播覆盖了214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观众196亿人次。1994年利勒哈默尔奥运会电视转播覆盖率比上一届增加40%,由86国扩至120个国家和地区,并首次正式在非洲转播,累计观众达107亿人次。1998年长野冬奥会将电视转播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180个国家和地区,并首次在澳大利亚实况播出。长野冬奥会还创造了多项第一,如首次发放名为“奥林匹克荣耀”的70毫米影片,提供长达500小时的录像镜头、三维高清晰度电视转播等。
夏季奥运会电视版权出售状况
时间 举办城市 电视转播收入(美元:亿)
1980 莫斯科1.01
1984 洛杉矶2.87
1988 汉城 4.03
1992 巴塞罗那 6.36
1996 亚特兰大 8.95
2000 悉尼 13.18[*]
2004 雅典 14.82[*]
2008 北京 16.97[*]
注:*为预计数字
冬季奥运会电视版权出售状况
时间 举办城市 电视转播收入(美元:亿)
1980 普莱西德0.21
1984 萨拉热窝1.03
1988 卡尔加里3.25
1992 阿尔贝维尔 2.92
1994 利勒哈默尔 3.53
1998 长野5.13
2002 盐湖城 7.48[*]
2006 都灵8.32[*]
注:*为预计数字
1995年,国际奥委会开始实施长期电视版权销售战略,将一届一届的零售改若干届奥运会的联合销售,与一些大广播公司签订长期合同,将奥运会电视版权的出售时间范围扩大到2008年。其好处在于:①避免市场波动影响,提高经济收入的可靠性;②有利于奥运会主办者制定更为切实的计划;③使广播公司有长期打算,提供更高质量的转播;④强化赞助商、广播公司和奥林匹克大家庭之间的联系。1995年6月以来,国际奥委会已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中美和南美、中东、欧洲地区签署了至2008年的51亿美元的电视转播合同。
奥林匹克赞助商
赞助商分为:
1、奥运会全球赞助商;
2、国际奥委会赞助商;
3、冬季奥运会赞助商;
4、夏季奥运会赞助商;
5、国家奥委会赞助商;
6、奥林匹克代表团赞助商。
奥运会全球赞助商的投入最多,每个公司约2500~4000万美元,除提供资金支持,还提供重要技术服务。这些商业伙伴对奥运会巨额投入主要是为取得附有奥林匹克标识产品的专营权。商家可得到以下回报:
①良好的公众形象;②奥运会期间的款待;③广告与促销机会,奥运会电视转播中的广告优先权;④网点经营权、橱窗机会;⑤隐性的营销保护;⑥知名度。
该计划提供的收入占奥林匹克总收入的30%。参加第4期奥林匹克营销计划的赞助商11个跨国公司是:
可口可乐公司,营销非酒精饮料。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营销信息技术,并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500名技术专家,解决信息技术问题,设计并维护奥运会在因特网上的网址。
约翰·汉考克公司,经营除澳大利亚以外各地的人寿保险。
柯达公司,营销胶卷,影象器材。
麦当劳,经营食品零售,在奥运村、主新闻中心、广播中心及奥运会比赛场点设置餐饮点。
松下电器公司,营销声像器材。
三星公司,营销无线通讯器材。
体育画刊,营销出版物。
UPS:快件投递、包裹传送。
维萨信用卡公司,购物付费服务(信用卡等)。
施乐公司文件印刷、加工等。
国际奥委会供应商
主要在航空、公路交通和电信领域。
奔驰公司,负责奥运会举办国以外的世界各地的交通,为国际奥委会在瑞士的活动和世界各地的会议提供交通供应。该公司通过奥林匹克团结基金,在5年内(1996~2000)给发展中国家的奥委会提供50辆面包车,作为其对体育事业的一种援助。
汉莎公司,国际奥委会确认的空中交通运输者,为国际奥委会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活动提供服务。该公司的航班上有关于奥运会的出版物,航班广播中有奥林匹克信息。
兄弟公司,在日本名古屋,经营打字机、标签系统。
美津浓,为国际奥委会提供服装和装备,管理人员。
营销许可证
指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放给商家,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的证明文件。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许可证主要用于纪念品领域,如钥匙链、装饰品、汗衫、遮阳帽等。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盛行纪念胸针,1988年第15届冬奥会,68家公司投标竞争奥运会胸针的专营许可证,由加拿大多米尼翁公司以80万美元获得。
奥林匹克许可证计划一般是短期的,仅限于奥运会主办国。在筹备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和悉尼奥运会组委会决定将获准的各种产品推向世界市场,在100多个国家销售。产品营销额为10亿美元,国际奥委会与奥运会组委会可获5000~6000万美元的收入。
奥运会门票
在奥运会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门票一般由组委会的销售公司负责,多以预售为主,其益处包括以下几点:①为国外观光客提供机会;②避免不能满席带来的经济浪费;③为主办地提供一种形象宣传;④有时可为集资进行义卖。门票往往提前二、三年进行,门票外销一般通过各国国际旅行社进行。
销售采取套票和单项票两种形式。套票又有两种:一是“大套票”,即开幕式、闭幕式及所有比赛完整的一套票;二是“小套票”,即某一项目全部比赛场次的门票,或若干项比赛组合的套票。
门票价格需上报国际奥委会。由于比赛场地的设施条件、观众的观赏兴趣和比赛的激烈程度等因素不同,各项比赛门票价格有差别。同一项目不同场次的门票价格亦有较大差别。近20年,奥运会门票价格变化不大。如巴塞罗那奥运会平均票价20美元,高于汉城、莫斯科和蒙特利尔奥运会,但低于洛杉矶、慕尼黑和亚特兰大奥运会。洛杉矶奥运会平均票价为32美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共售出约1100万张门票,平均票价40美元。悉尼奥运会有500万张门票(占总销售门票的52%)在澳大利亚国内销售,其中350万张价格在60澳元以内;150万张价格在10~19澳元之间,主要发售对象是学校和社会福利团体。
奥运会门票发售数量比较
奥运会 雅典 墨尔本亚特兰大 悉尼
1896年 1956年1996年2000年
天数5 161717
运动大项6 162628
运动小项32 151
271
296
参赛国 13 67197
200[*]
运动员(人)3113178 10332 10000[*]
门票数(张)60000[*] 134万 1100万9600
资料来源:国际奥委会网址
注:*为估计
奥林匹克纪念币
公元前425年古希腊奥运会时就出现了纪念优胜者的银币。1951年芬兰人首开现代奥运会纪念币的先河,这也是一种无需增加税收而集资的巧妙办法。芬兰政府发行了面值500芬兰马克的银币19000枚。1964年奥地利为因斯布鲁克冬奥会发行了面值50先令的镍质纪念币。同年日本为东京奥运会发行了面值分别为100日元和1000日元的两种纪念币。70年代以来,奥林匹克纪念币成为奥运会组委会一种重要的集资手段。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从每枚银合金纪念币中获得7马克的收入,总计达2.06亿美元。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加拿大发行了100万枚金币和2500万枚银币,收入1.25亿美元。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和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由于贵金属市场价格不稳以及一些国家抵制奥运会,发行奥林匹克纪念币的计划受挫。1988年汉城奥运会纪念币重新成为热销货。同年,加拿大卡尔加里冬奥会发行14万枚金币、340万枚银币。1990年国际奥委会决定实施国际性的“奥林匹克纪念币计划”以庆祝奥运百周年。参与该计划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奥地利和希腊5国。在1992~1996年期间,这5国依次各发行1种金币和2种银币;1992年加拿大首先发行纪念币,题为“更高、更快、更强”;1993年澳大利亚纪念币的标题是“参加、友谊、平等”;1994年法国以“首届奥林匹克大会”为题发行纪念币;1995年奥地利纪念币的标题是“美术、音乐、体育”;最后是希腊1996年发行的题为“古代奥运会”的纪念币。这样,以奥林匹克运动的重大事件、主题或思想为线索,组成一个完整的纪念币系列。该项目在1996年12月结束时在世界各地售出9万枚金币和50万枚银币,销售额为4800万美元。
悉尼奥运会实施颇具新意的纪念币计划。包括28种价值5澳元的铝铜合金币,表示参与悉尼奥运会的28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24种贵金属纪念币,其中8种为价值100澳元的金币,表示体育精神;16种价值5澳元的银币,象征着奥运会所代表的和平、文化和谐及澳大利亚自然环境的种种特点。
奥林匹克纪念邮票
1895年,首届奥运会缺乏完成射击场、自行车场、船坞等最后几个场地的资金。希腊政府以古希腊奥林匹克竞技为题,设计了8种图案共12枚一套的奥林匹克纪念邮票。这套最早的奥运会邮票,设计新颖,颇具特色,筹集到必要的资金。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开始,奥运邮票发行成为惯例。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开支的1.5%来自发行纪念邮票。1928年葡萄牙通过强制在国内发行纪念邮票3天,以取得用以支付其代表团参加奥运会的经费。1992年有137个国家发行了印有奥运五环标志的123万枚邮票。各国发行的奥林匹克纪念邮票数千种。奥林匹克纪念邮票在设计上强调举办国的风俗人情、文化特色以及本国优秀运动员的动作造型,注重奥运会知识介绍,常见的有会旗、会标、吉祥物、火炬、比赛场馆、运动项目等的图案。
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专营权
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同一种产品中只允许一个厂家在其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进行销售的专门权利。这是国际奥委会利用奥林匹克的无形资产进行商业开发的一种方式。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具有世界性辨识特征,每届奥运会的会徽和吉祥物也是广大观众的喜爱之物,厂家在自己的产品上印上这些标志,可提高知名度,增加产品的信誉。购买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和会徽、吉祥物图案使用权的厂家用这些标志装饰自己的产品,称为“奥林匹克标志产品”。
纪念币、纪念章,小件纪念品销量极大,有利可图,组委会出售专利集资。从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盛行纪念胸针交易,到1988年第15届冬奥会时达到高潮,68家公司投标竞争奥运会胸针的“标志产品专营权”,加拿大多米尼翁公司以80万美元获得专营权许可。
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专营权的出售与广告收入、厂商赞助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厂商的赞助往往伴随一些要求,如广告上的企业形象宣传,奥运会赞助往往排斥这种形式,至今我们在奥运会的比赛场馆还见不到如世界杯足球赛等大型运动会常见的场地广告牌。奥运会赞助商更多的是为显示其种实力,赢得某种公关好处。
奥林匹克广告
第1届奥运会组委会的成绩公告册上,印制了美国柯达公司生产的感光材料和照相器材产品,以后百年奥运史,柯达公司一直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商业伙伴。1964年第18届东京奥运会,日本使用通信卫星首次向全世界进行了实况转播,以体育竞赛为载体的奥林匹克广告开始走红。1988年第24届汉城奥运会,有140个国家和地区的226家电视台进行了16天的现场直播,有30亿人收看了开幕式,电视观众40亿人次;1992年第25届巴塞罗那奥运会,专门新建了奥运电视台,创实况直播奥运会98%的比赛的记录,35亿电视观众收看了开幕式。
为了维护奥林匹克运动良好的社会形象,国际奥委会对商业广告作出了严格限制。《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在体育场和其他被看作是奥林匹克场所一部分的比赛区及其上空不准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在体育场或其他比赛场所不准有商业设备和广告牌。为了防止商家利用运动员的着装和运动器械做广告,国际奥委会规定:头部装备(如帽子、头盔、太阳眼镜、护目镜)、手套和鞋上的厂商标识不能超过6平方厘米;衣着用品(如T恤衫、运动短裤、运动衫、长运动裤)上的厂商标识不能超过12平方厘米;运动器材上厂商标识不能大于比赛时显露面积的10%。厂商标识在每件衣着用品和器材上的出现不应超过1次。运动员使用的号码布不可显示任何宣传,且须带有组委会的奥林匹克徽记。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撤销注册。奥运会组委会签订的具有任何广告成分,包括使用奥运会徽记、吉祥物的权利和许可权的一切合同,符合《奥林匹克宪章》并遵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指示才能生效。宪章还规定,奥运会组委会自其承办的奥运会开幕前2年起,所有与它签订合同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应回避一切与该届奥运会有关的各种广告活动。除了1924年巴黎奥运会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允许在比赛场地里做广告,人们在奥运赛场上看不到其他国际大赛中比比皆是的广告。有关的广告只能在赛场外和电视上才能看到。
1997~2000年奥林匹克运动各项收入比例
收入来源 百分比
电视版权50
奥林匹克营销计划(TOP)
36
门票11
营销许可证 2
纪念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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