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一部“劳动合同法”引发的劳动冲突及其启示(附编者注)--采访李启庆教授_劳动关系论文

法国第一部“劳动合同法”引发的劳动冲突及其启示(附编者注)--采访李启庆教授_劳动关系论文

法国“首次雇用合同”法案引发的劳资冲突及其启示(附编者按)——李其庆教授访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首次论文,法国论文,编者按论文,法案论文,劳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最近,法国爆发了据说是1968年“五月风暴”以来最大规模的学潮和工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一事件的起因和过程。

李其庆:今年1月16日法国总理德维尔潘向议会提出一项名为“首次雇用合同”的新劳动法案,根据法案的规定,法国20人以上的企业在雇用年龄不满26岁的年轻雇员时,可以在两年试用期内无条件地终止合同,而无需说明理由。政府解释说,推出“首次雇用合同”法案的目的是鼓励企业雇用年轻员工,以期降低居高不下的青年失业率。但是,学生组织和工会认为,这一法案向雇主提供了随意解雇年轻雇员的法律依据,从而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也使他们更难得到长期合同。同时他们还认为,这项法案违背了法国也是签署国的国际劳工法中反对劳工年龄歧视的条款。3月9日,该法案在议会以178票对127票通过。按照规定,“首次雇用合同”法案应于4月4日正式生效。随着生效时间的日益临近,学生示威的规模也逐步扩大。3月7日,法国学生发起了数十万人的全国大游行。8日,法国各地40 多所大学的学生开始同时罢课。14日,数万名学生再次走上巴黎街头进行抗议活动。与此同时,法国铁路、公交、航空等行业发起了大规模罢工行动与学生抗议浪潮相呼应。3月30日,法国最高裁决机构宪法委员会裁定,《首次雇用合同》法案并未违宪,3月31日,希拉克总统正式颁布《首次雇用合同法》。由于学生提出的取消该法案的要求一再被拒绝,法国学生和工会宣布将举行更大规模的罢工和游行示威活动。迫于学生和工会组织的强大压力,4月10日, 法国政府决定用“帮助困难青年就业机制”取代备受争议的“首次雇用合同”。4月12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51票赞成、93票反对通过了新就业措施。4月13日这项新提案在法国参议院以158票赞成123票反对获得通过。针对政府的决定,法国学生与工会组织表示,政府用新机制取代“首次雇用合同”,意味着它已经被撤销,反对“首次雇用合同”的斗争获得成功。封锁学校和罢课活动也宣布结束。这场持续近两个月的斗争以政府的全面让步告终。

记者:法国媒体普遍使用“社会运动”一词来报道这场风波,而您为什么强调这是一场劳资冲突呢?

李其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和术语问题,而是涉及对这一事件性质认定的问题。法国社会运动频仍。社会运动这一概念十分宽泛,不能准确地说明这场斗争的性质。我说这是一场劳资冲突,主要有两点依据。一是这场斗争是由新劳工法引起的,而新劳工法涉及的是劳动关系;二是这场斗争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学潮与工潮的结合。这一点使它区别于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学生运动。68年学生运动是激进精英知识分子的运动,法国社会学家比埃尔·布迪厄曾把它称之为“贵族的叛乱”。68年学生运动曾试图与工人运动相结合,但是由于它没有把工人的迫切要求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所以这一联盟很快被政府瓦解,这场运动最终也遭到失败。而这次由学生发起的劳动对资本的斗争之所以获得成功,主要是得到了工人的支持,它的斗争目标是符合整个雇佣劳动者阶级利益的。当然,这场劳资冲突在法国引发了一场政治和社会危机。从政治和社会危机的角度看,这场斗争错综复杂,是劳资冲突、社会改革之争、执政党和在野党斗争、执政党内部斗争的交叉。我们在分析这场斗争性质的时候,必须把某些次要因素暂时放在一边,而在全面分析这场政治社会危机时,再把这些因素考虑进来。

记者:您刚才谈到了“首次雇用合同”法案在法国引发了一场政治和社会危机,那么,这场危机对法国政局有什么影响?

李其庆: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实例来了解法国社会危机的控制和管理机制。法国是西方典型的法制国家,在国家层面上,它有国民议会、参议院、政府、宪法委员会、国家总统等多重防火墙来控制和管理社会危机,以保障“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而国家利益的核心就是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其运行机制就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通过民主和法制手段,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斗争,使资本主义社会能够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说,法国政府成功地化解了这次危机,因而这次危机不会引起法国政局剧烈的动荡。但由于这是一场政治博弈,它对不同的政治家和不同党派之间政治力量的对比则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来说,法国总理德维尔潘,这位时任外交部长并因反对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而叱咤风云的人物,在这次事件中却因国内问题而受挫,问鼎2007年总统宝座的希望化为泡影。而他的竞争对手,人民运动联盟主席萨尔科奇,由于主张同学生和工会组织对话而得分,有可能成为执政党的总统候选人。不过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法国有保护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为了使他们能够专心地为所谓的国家利益服务,同时避免无谓的政治倾轧和内耗,在法国政府任职的政治精英,若中途去职,都有妥善安排,可以在国有部门和企业担任要职。因此法国政治精英对自己在政府的去留,并非十分在意。应该说,法国政府在关键时刻,采取果断措施,化解危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政府和执政党的威信和地位。

记者:在这次政治和社会危机中,除了执政党内部的斗争,更重要的是,还有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的斗争,以社会党为主的左翼党派想借此机会打击右翼党派和政府,为赢得2007年总统大选作准备。能否认为这次政府的全面让步是社会党抑或社会民主主义的胜利?

李其庆:这次政府的全面让步属意料之中。法国历来的劳资冲突都以政府的妥协而告终。从表面上看,这与社会党追求的“阶段和解和阶级合作,建立社会伙伴关系”的政治目标相一致。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长期以来,法国的失业率始终保持在两位数,26岁以下青年的失业率更是高达22.8%,高失业率是严重困扰法国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左翼政党还是右翼政党都拿不出灵丹妙药,在这方面社会党的政绩并不比右翼好。应该说,失业问题是资本主义的痼疾,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界限在于资本本身。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是同产业后备军相伴生的。社会民主主义本质上是改良主义的,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在就业政策方面,社会党的摇摆性很大。有人讥笑大选前后的法国社会党就像巴黎的地铁列车一样,从左边驶入,从右边驶出。冷战后,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党活动空间缩小,在法国政坛上出现了左右翼政党趋同的现象。去年4月,法国社会党内部展开了一次大辩论,出了一本论文集,题为《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书中承认法国的社会民主主义陷入危机,提出应该在党内进行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斗争,并向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靠拢。年底,社会党内部又进行了一次大辩论,这次辩论的题目是:资本主义向何处去?也出了一本论文集。由此可见法国社会民主主义者的迷茫,他们也隐约意识到自己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之间摇来摆去。法国社会党的摇摆性甚至在这次社会冲突中就有生动的表演。4月12日,它在国民议会讨论新的就业提案时,就从党派利益出发,以该措施将增加国家负担为由,投了反对票。法国选民对左右翼政党趋同早已习以为常,对政党政治趋于冷淡。2002年总统大选时,法国有51.4%的登记选民要么不参加投票,要么投废票,要么投票支持极端主义政党,结果在法国政坛出现了极右翼政党“国民阵线”候选人勒庞战胜社会党候选人若斯潘,意外进入第二轮选举的混乱局面。因此不能从这场斗争中就看好法国社会党,更不能从中得出法国社会党将在2007年总统大选获胜的结论。

记者: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有一定的必然性,刚才您介绍了这一事件发生的法国国内背景,您能否从当代世界和当代资本主义的角度来谈一谈这次劳资冲突有什么新的特点?

李其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和斗争,因为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资本主义国家社会阶级的总体结构和基本阶级关系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当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斗争和解放的外部条件和工人阶级队伍自身也必然发生变化。我认为,法国最近发生的这场劳资冲突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1.劳资斗争新趋势。冷战结束后,在全球化条件下,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资关系从总体上看,呈现出既对抗又妥协的态势,但激烈的对抗时有发生。其原因在于80年代以来加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加强了资产阶级在劳资斗争中的地位,使资方获得了向劳动者进攻的新手段。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资本跨国运动的加强,一方面加速了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转变,增加了结构性失业;另一方面又限制了民族国家实行独立的劳动市场政策的能力。民族国家在协调劳动关系时,日益强调保持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为吸引外资和留住本国资本,不惜采取限制工资、降低劳动条件、削弱工会权利等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措施。再加上苏东社会主义的垮台,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外部压力缓解,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战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开始向不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偏移,资本日益从协商的一方转变为支配的一方。许多跨国公司将其生产单位转移到生产费用低廉的发展中国家,使国内失业加剧,劳资关系更加紧张。在劳资协议谈判中,企业主以转移生产基地相威胁,往往能迫使工会做出较大让步。有的企业主甚至公然摆脱行业劳资协议的束缚,降低标准直接与雇员签订劳资合同,而雇员为了保住就业岗位则不得不忍受工资和福利方面的损失。特别是那些职业技能较低或年轻的雇员,往往不得不接受无社会保障的临时工作,其收入接近社会救济水平。这一切无疑加剧了劳资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法国去年年中,全民公投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草案、年底非洲阿拉伯国家移民后裔因就业歧视等问题而发起的社会骚乱以及目前在法国盛行的经济爱国主义都是在这种劳资对抗加剧的背景下发生的,而这次劳资冲突则是“蓄之既久,其发必速”。

2.劳资斗争局限于资本主义制度内。发达国家的劳资关系已经法制化、制度化、国家普遍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劳资关系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法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法制原则就是国家的政治生活、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公民之间的关系均由法律加以规范,通过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法制秩序,加强资本主义的统治。劳动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调整劳动关系,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它已深入到一切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之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劳动立法的主体已适用于所有部门的劳动者,包括生产部门、非生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第二,劳动立法的内容日益完善,已经涉及劳资关系的所有内容以及各项劳动标准;第三,劳动立法的形式已经构成完整的体系,目前西方国家不仅在许多法律中有关于劳资关系的条款,而且大多制定了综合性的劳动法典,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劳动立法体系。法国的第一部劳动法是1911年制定的,只有14页,而到2004年,法国劳动法已增至2501页。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对改善劳资关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资产阶级立法归根结底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的,它把劳资冲突严格限制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这次劳资冲突之所以有广泛民众参加,是因为劳工法涉及几乎所有雇佣劳动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我们看到,这场斗争提出的仅仅是改善就业条件,特别是改善青年人就业条件的经济目标。而经议会讨论通过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法律草案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一要求。新法案将用财政手段鼓励雇主雇用和培训青年员工,对求职者给予更多指导,并在餐饮、酒店、医护等就业机会较多的行业内增加实习职位。对于长期雇用非熟练青年工人的企业,政府将提供暂时性补贴或减免税额。政府将通过增加烟草税来筹集所需的3.63亿美元经费。此外,“首次雇用合同”法案允许雇主在两年试用期内无需说明理由便可解雇新员工。而新法案规定,雇主只能给新员工规定一年试用期,在解雇试用期已满的员工时必须说明理由。新方案迫使资方做出让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以致造成严重政治社会后果。这个事例说明,现代资产阶级积累了丰富的统治经验,建立了形式上比较完备的各种民主和法制的制度。它从企业的微观层次和国家的宏观层次两个方面不断地调整劳资关系,缓和劳资冲突,把工人运动引向经济领域并限制在经济斗争范围内。

3.劳资斗争形式发生变化。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 经济和社会条件发生变化,随着资产阶级统治形式的转变,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形式也发生变化。他们更多地采用非暴力的合法斗争的手段,在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开展斗争,争取一切民主和权利。当然,阶级斗争形式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的内容和实质根本的改变。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斗争发展日趋完备的社会形态,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经济、政治、思想三种基本形式都有所发展,随着工人阶级阶级意识的加强和政治上日臻成熟,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在政治、思想和文化方面展开激烈的斗争。法国学者、国际马克思大会社会主义学科主席托尼·安德烈阿尼认为,在法国,劳资斗争已形成一种斗争文化。例如,这场斗争就涉及法律等上层建筑领域。这次劳资冲突之所以能够在短时期内形成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同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具有较高教育、文化素质并掌握现代化科技手段如互联网以及结成各种非政府组织有很大关系。例如法国的“阿塔克”(征收交易税公民援助协会)就是由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组成的,他们拥有自己的报纸《外交世界》,甚至设有学术委员会,出版了大量的政治和学术著作。在这次事件中,该组织在制造舆论,动员群众与政府展开对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也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法国最近发生的这场劳资冲突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李其庆:当前我们正在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论社会制度如何,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在运作上有许多共同和相似之处。发达国家在调节劳动关系方面的许多作法和积累的经验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比如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劳动关系的法制化等等。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市场经济是同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要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前者是服从和服务于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后者则是服从和服务于劳动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共同富裕,由此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有着根本的差别。我们在借鉴国外作法时必须有所鉴别,不能照搬。法国《费加罗报》反思这场劳资冲突认为,这次事件使法国的“民主病”暴露无遗,法国“体制上的缺陷使法国的社会对话无法进行”,其具体表现是,民主的缺失与民主的滥用并存。政府在雇主和工会的对话还没有充分展开的情况下,就匆忙进行干预。主张与工会对话的法国内务部长萨尔科奇认为,法国工会的力量不是太强大了,而是太弱小了,工会组织率只有8.2 %,工会已经失去调解劳动关系的作用。他认为,政府急于成为谈判的核心、政治家的武断、工会对改革的不负责任、雇员的任性,使本来应该合作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了一场混战。他的看法固然带有偏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真实情况。

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来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及其调节。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雇主)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两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劳动关系最基本的内容是经济利益关系,它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利益,也关系着劳动力使用者的利益。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矛盾、冲突和合作,由于双方利益的不同,必然会产生矛盾,以至引起纠纷和冲突,因此需要通过一定的调节机制和手段,把矛盾、纠纷和冲突引向合作,建立起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对整个社会来说,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占整个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劳动关系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基本条件。这次法国政府仓促出台事关广大雇佣劳动者切身利益,同时又备受争议的新劳工法案,引起社会动荡,给法国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这个教训值得记取。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近期发生的劳资对抗来看,新自由主义的劳动政策是对抗频发的主要原因,那种只顾经济发展、忽视乃至不顾社会发展的政策,尽管可以一时促进就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损害了劳动者利益,忽视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种种需求,最终也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而遭到广大劳动者的抵制和反对。

凑巧的是,在法国发生这场劳资冲突时,我国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各界反响热烈,群众广泛参与,工作开展得十分顺利。这说明我们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同时也说明,只要我们坚持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发达国家做不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做到,发达国家发生的社会冲突在我们这里不一定发生。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这两个当前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民主参与和政府、雇主、工会三方性机制等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加强劳动立法建设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的重要作用,就一定能够建立起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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