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论我国传统考试制度变革的历史逻辑
李功连
(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 洛阳 471934)
摘 要: 作为最重要的教育评价方式,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大体上可以分成荐举和科举两种模式,荐举经历了从先秦选举制到两汉察举制再到魏晋九品中正制的演变,科举经历了从隋唐分科取士到明清八股取士的演变。考试制度变革折射了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符合“小成本大收益”的经济效益原则,专制社会追求政治民主化的群体心理补偿机制和实用理性文化支配下“无为”的知识控制。
关键词: 考试制度;历史逻辑;荐举;科举
考试是一种检测学绩、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为了统治阶级的人才培养服务需要,我国古代教育中的考试实现了“育人”与“选士”两大功能的一体化发展。考试在作为一种检测学校教育质量工具的同时担当着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考察我国传统考试制度演变有利于认清考试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背后的演变逻辑,为更好地推动考试制度变革奠定坚实的历史基础。
“好菜来啦!”奶奶将碗盆往桌上一放,父亲很注意奶奶拿碗盆的手,奶奶笑了一声,走到厨房去了。我动起筷子,母亲用筷子往我的手背直敲下去:“谁要你先吃了!”屋内的天花板装着的日光灯渐渐发暗了,一簇一簇地发着亮光。
一、我国传统考试制度的演变
我国传统考试制度经历了荐举和科举两种模式,实现了从推荐到考试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为中华文明延续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一)荐举:从“选贤与能”到“以品选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教育。所以,许慎在《说文解字》里对教育就有了“上施下效,养子作善”的解释。《大学》也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唯有教育,才能使人具备优秀的品质,达到“至善”的境界。唯有通过考试才能确定教育是否达到了“至善”境界。所以,“泰勒原理”将教育评价作为“四环套”的最后一环来确定教育过程是否实现教育目的的需要。[1]85-86对于隋朝之前的传统教育来说,荐举就成为最核心最重要的评价模式。
作为人类第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以血缘为纽带,家庭为核心发展起来的氏族制度促进了中国文明的传承与发展。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氏族和部落开始联盟,从而在民主选举过程中自然产生了氏族酋长和部落首领,他们要么是德高望重能团结众人的长者,要么是热心服务大众而又善于组织氏族成员的强者,即所谓的贤者、能者。所以《礼记》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了最初的荐举模式:“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远近众功咸兴。”在实践中考察,三考决定职位升降,是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初步形成的一种对人能力、品德和技能的综合考察制度。选举产生的首领是氏族意志的代表,是率领众人战天斗地、顽强生存下来的领头羊、排头兵。
春秋战国招贤察能主要通过举荐考核、奖励军功、养士等途径,把出身并不高贵,甚至被统治阶级中的大批有识之士吸收到新的政权机构中来。战国养士之风盛行是旧礼乐制度、僵老的门第观念和世卿世禄制度崩坏后的产物,是选贤举能在新形势下适应国家发展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方式,为封建社会的孕育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秦王嬴政能够统一六国,就与以养士广纳人才密切相关,助秦改革成功的李斯乃丞相吕不韦门客即是明证。
商周统治者中的贤明君王往往沿袭上古“选贤与能”的做法,把出身下级贵族、平民甚至奴隶中有真才实学或治国治军能力的人委以重任。相传商朝开国君王汤就曾任用“耕于有攀之野”的伊尹为相,周文王重用渭水河畔穷困老迈的姜尚,西周时通过“乡兴贤能”来选拔低级官吏。《周礼·地官·大夫》记载乡大夫的职责之一就是每三年要在所管辖范围考核乡人的品德和技艺,选拔推荐出贤德多才的人。周代除了乡兴贤能之外,还有诸侯贡士于天子的制度。《礼记·射义》说:“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诸侯三年一贡士,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贡举后辅之以考试定优劣。
今年,中石油党组部署开展巡视巡查工作,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这既是为了把纪律挺在法前,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问题,也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华北油田作为集团公司的“护城河”,作为地处雄安新区的“国字号”,理应以此为契机,实现关口前移、形成让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氛围,“不能腐”的篱笆,“不想腐”的认同,自觉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贯穿在日常工作中,习惯在制度规则下、组织监督下工作。
随着父系家长制中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而导致私有制繁荣,阶级产生,国家出现,启继父位而成为夏朝最高统治者。从此,父死子继为主的血缘制替代了原始社会“选贤与能”的禅让制,成为世卿世禄制度的开端。所以,《左传·襄公九年》说了:“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诗经·小雅》说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礼记·礼运》也说了:“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这些不同说法具有相同的意蕴,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种制度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和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进,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优势越来越凸显。于小学音乐教师而言,它解放了教师所接受的传统音乐思想,更新了传统观念;于学生而言,它促使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和音乐学习能力得到了有效培养与提升。因此,教师要注重奥尔夫教学法在小学音乐课堂上的有效运用,以体现其给课堂和学生所带来的直接影响。
我国传统考试制度经历了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的过渡。随着专制社会出现,“选贤与能”的民主选举制度必然随之改变。以父死子继的血缘关系为核心建立世袭制的奴隶社会,根据血缘亲疏关系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级森严的分封制。在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质的奴隶贵族政治统治时代,血缘亲疏关系直接决定政治地位贵贱、家族关系尊卑和经济权力大小。层层分割的权力体系,确保贵族享有政治垄断和地位特权,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为民族文化传承和国家统一安定提供了制度保障。以世袭制为核心、分封制为基质的奴隶社会,作为小概率事件的官员选拔只是社会发展的辅助需要,多是沿袭旧制,并不需要产生制度性的创新。直到战国后期伴随封建社会萌芽出现的养士制度才成为人才选拔制度新的生长点。
除西晋短暂统一外,魏晋南北朝都是分裂割据,政权林立,更迭频繁。在考试制度上创新出现了“以品选人”的九品中正制,以门第高低作为人才选拔依据是魏晋南北朝考试制度的主旋律。选官权力和评品人物的权力在中正官,而中正官由现任朝廷高官的本籍人担任,这为世家大族霸据中正官并轻易控制选举权开辟了道路。豪门世族霸占中正职官,遂不以品德才学为选官标准,而只以门阀家世为品评人物依据。“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的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汉中后期世家大族控制选举、把持乡间评议的局面,却最终又被新的士族门阀所控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二)科举:从“分科取士”到“八股取士”
以隋文帝杨坚为首的统治集团在统一中国后深刻认识到了前朝政治腐败的破坏性和危害性,为巩固统治基础必须削弱门阀士族力量,团结中小地主阶层,吸引他们走上政治舞台,因此开始了长达1300年分科取士的考试制度。《隋书·高祖本纪》记载,开皇十八年(598)七月,隋文帝下诏宣布:“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这一变化标志隋朝设科选举开始。隋炀帝继续推行分科选举的办法,设“十科”“四科”选举。各科举人被推荐后由尚书省吏部主持考试,考试项目包括口试、策试和杂文三项。
明代是科举制度的极盛时期,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明代接受学校教育是参加科举考试的唯一之路,学校和科举紧密结合,而之前学校只是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明史·选举志二》记载,科举考试内容“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并将宋、元考试经义的方法发展成为“八股文”。在科目设置上,明代科举考试科目只设置进士科一种。科举程序沿袭宋元,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每级考试均有具体而严格的政策措施,各种规章制度更加系统化、固定化。三级考试都直接由中央统一部署管辖,并以皇帝名义令全国统一施行。
大一统的封建社会推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大大促进了地方官员需求程度的增加。如何通过有效途径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来实现地方统治就成为统治阶级必须解决的迫在眉睫的难题,因此,从汉代开始了考试的制度性建构,两汉的察举制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既迎合了中央集权的社会治理需要,又促进了人才选拔制度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种制度并没有“封死”分封制所蕴含的宗法血缘关系必然存在的“亲其亲,子其子”的缺口,内蕴了官员个人的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官员个人利益诉求的政策能够得到其认可并被快速执行,有利于政策推进和地方统治需要,这是制度向精英阶层妥协的需要。当然,实施过程中个人利益诉求的无限膨胀必然导致制度的破产,所以就有了东汉末年“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歌谣,也有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悲剧。
进士科是宋代科举中最主要的科目。取士过程分为乡举、省试、殿试三阶段。乡举考试的内容:作诗、赋、论各一首,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试问答十题,称“墨义十条”。[2]125省试由礼部主持,内容主要涉及经史。殿试由皇帝主持。北宋中后期的省试分策、论、诗赋三场,宋仁宗庆历新政改变了过去先诗赋后策论的顺序,偏重策论,废除专考记诵的帖经、墨义,通晓儒学的举子考试经典“大义”十条。策论以用非对偶的散文书写,无论是谈经、史还是现实问题都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元朝科举制分乡试、会试、御试三级,会试由中书省和礼部主办。考试从《四书》出题,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答案。
新农村综合自助服务区划分为“五区一管”,五区分别为加油充电区、汽车作业区、农贸交易区、生活服务区、临时停车区,一管是指综合存储配送管理。
清代沿袭明代科举制,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清代科举沿袭明代成法,将八股取士定于一尊。乾隆时命学士方苞选录明清诸大家八股文,编成《钦定四书文》三十一卷颁布全国。从此,学校以此课士,科举以此衡文。清代科举考试规程比以前任何朝代都更加严密。乡、会试试卷评阅后要进行磨勘,乡试录取的举人和会试录取的贡士要进行复试,复试后的新进士还要在保和殿进行朝考才能授职。清代的科举条规也更加具体而严厉。考生入场要细加搜检,只准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为防止考官徇私舞弊,清政府制定了选派考官的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发现考官舞弊后的制裁制度等。但越来越精细的措施都没能使该制度继续苟延残喘,终于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完成了历史使命而寿终正寝。
随着电梯门的开启,“清江市东方传媒有限公司”的巨幅挂牌映入眼帘。前台坐着一位时髦漂亮的小姐。看见殷明过来,脸上冷冰冰地没有任何表情。殷明拘谨地搓了搓手,小声说:“你好,我,是过来应聘的。”
二、我国传统考试制度变革的历史逻辑
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它极大地推动了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在社会活动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化、体系化的运行规则,是激励和限制个体行为的规范体系,其本质是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3]11考试制度是行为主体参与考试过程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和行动方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它是社会分工的反映,又强化和推动社会分工向纵深发展。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制度变革最终由生产力发展程度决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4]32-33。马克思社会变革理论可以为我们考察考试制度演变的历史逻辑提供理论支撑。
(一)“成本—收益”的经济效益:制度变革的现实基础
作为社会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构成了相互利用和协作的基本关系,因此,个体的生存和生活就离不开相互利用和协作的基本特质。这为个体追求“小成本大收益”的经济效益创造了条件,也就是最大程度的利用别人来发展自己,从而形成相互协作的社会关系。当人和人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利用和协作的生存网络时,“成本—收益”的经济效益原则从成本与收益两个角度体现在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两个层面。在阶级社会,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所有者是政府。对个人来说,成本和收益又存在心理成本和实际成本、心理收益和实际收益的区别。因此,任何一个行为的产生,都会出现社会成本、个人心理成本与个人实际成本,社会收益、个人心理收益与个人实际收益等基本形态。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政府和民众同样处于相互博弈的状态,双方都需要尽可能地以低成本获得高收益。[5]199-201博弈的理想状态自然是国富民强,实现社会和谐,从而使政府和民众的“成本—收益”达到理想的均衡状态。鉴于政府和民众不对等的博弈状态,我们可以把二者分别称之为博弈主动方和博弈被动方。因此,处于博弈主动方的开国君王都会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首先使民众变得富有,然后再创造出国家的富有,从而主动实现博弈的平衡而开启“盛世”;与此相反,封建王朝接近尾声的时候,处于博弈主动方的统治者都会不顾民众的死活而横征暴敛,最终葬送统治地位,从而在新的王朝开始新的博弈。
考试制度的变革也遵循“成本—收益”的经济效益原则。在生产力落后、个体存在生存危机的原始社会,如何降低生存成本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一目标,“选贤与能”的荐举制就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在生存范围相对狭小的氏族社会,选一个贤德有能的领导者带领大家更好地活下去就符合“小成本大收益”的经济效益原则。随着生产力发展,个体社会生存能力大大增强,自然就降低了“选贤与能”的紧迫性,让儿子抑或贤能之人成为统治者就处在二者均可的平衡状态。与此同时,选一个贤能之人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也大大超越了儿子继位。所以,禅让制被世袭制取代就成为最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的历史选择。实际上,《史记·夏本纪》记载:“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继父位的启也是贤能之人,启继位更是民心所向。因此,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的“合谋”开创了历史。此后,无论是两汉察举制中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的推荐还是魏晋中正官对本籍人的推荐都体现了“小成本大收益”的经济效益原则。
隋朝开始的科举制迎合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管辖权急剧扩大的历史需要。大规模大范围的集中考试一定是国力强大、民众富庶的表现。从成本角度来说,经济快速发展可以为考试提供强有力的成本保障,国家和个人都有充足的实力为考试提供经济保障。经济实力的增强也为考试制度从荐举到科举的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人口和疆域增加,与“走下去”选拔官吏相比,将愿意参加考试的人集中起来所要支出的社会成本将大大降低,而降低的社会成本将转化为个人成本,但这种转化对个人来说不仅可以承担,而且非常值得,考上做官的心理收益大大超越成本支出,属于“小成本大收益”的典范。当然,能不能将心理收益转化为实际收益又是另一回事。科举考试不仅可以转移社会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社会收益,只要一场考试就可以把所有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唯有此举才能让唐太宗发出“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言壮语。
RAA+LDA+ALSA:在扫查过程中,经三血管序列切面可发现主动脉弓位于气管和食管右侧,动脉导管位于气管和食管左侧;经双侧锁骨下动脉切面可发现紧贴左无名静脉后上方仅见右锁骨下动脉,而左锁骨下动脉远离左无名静脉;经弓降部冠状切面右侧主动脉弓LCCA、RCCA及RSA,而LSA起自DAO。
(二)“民主—专制”的政治均衡:制度变革的本质要求
作为相互对立的政治制度,民主和专制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国家管理方式。民主指的是人民能通过一定程序参与国家决策,其蕴含的最根本的精神实质是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权利和精神世界的尊重,所以,伏尔泰、卢梭等人提出了自由平等的“天赋人权”。个体能力自由发展和个体之间共同参与范围扩大是民主主义的基本特征。[6]1003-1004而专制则与此相反,它指的是国家统治者独揽国家大权实行专横统治,它忽略人的需要,缺乏对人的尊重。[6]2041概言之,民主政治追求个体之间平等自由的发展,而专制只是极少数统治者的自由发展,对绝大多数人而言,专制意味着被奴役的生命历程。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在此基础上扩充了民主的意蕴,他认为民主主义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7]92将民主理解为个体之间的生活方式,即认为民主不只是一种形式或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基于自由平等的内在修养。相反,专制则意味着自由平等的缺乏,它以独断专行的态度对待别人,对待社会,对待生活。
秦始皇开启了封建社会的漫长征途,但二世而亡仅为汉做了嫁衣。刘邦意识到贤才的重要,统一全国即开创地方荐举士人举措,奠定了两汉察举制的基础。察举就是考察荐举,多由皇帝下诏令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官员按标准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由朝廷直接任官或经考核择优授官或升迁提拔。汉代察举名目繁多,以“贤良方正”和“孝廉”两科最为重要。察举孝廉是汉代察举中的常科,汉武帝将其制度化,为考试制度的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东汉顺帝接受左雄建议严格考核任用程序,在阳嘉元年(132)改革了孝廉有选无试的局面,以试经考核被荐者的真才实学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还要经御史府所在端门复试后才能量才录用。汉代察举制是国家统一与中央集权发展的重要标志,《汉书·倪宽传》称为:“汉之得人,于兹为盛。”
唐朝继承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度并发扬光大,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设置了各种科目,确立了系统的举荐、考试程序,制定了配套的法令加以保护和监督,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考试制度。唐朝设有“常科”和“特科”。进士科是唐代常科中最活跃、最兴盛的一个科目。唐初进士科只试“时务策”一项,属于时事政治方面的问题。贞观八年(634),唐太宗下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唐高宗崇尚老子思想,规定进士科要加试“老子策”三条。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吏部“省试”主考权移归礼部,吏部只负责“选试”,从此举、选分家。唐后期科举制持续兴盛,推行范围扩大到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进士科考试内容从唐中期以试诗赋转变为试经史为主,取士标准主要看文章内容。在重经史思想形成过程中,帖经考试也发生显著变化,由帖经转向试义。帖经考查经典熟记程度,试义考查经典内容和含义的理解程度。以重视义理阐发的试义为主的考试方法为唐后期科举考试注入新生机,把考生引向重在理解经典大义的轨道。
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的演变意味着社会专制化程度的增强。无论是“孝廉”还是“贤良方正”,察举制尽管确定了人才评价的标准,但这种标准更多只是形式的意味,与“选贤与能”具有更大的相似性。但九品中正制按照九种品级标准选拔人才的制度具有了形式和内容的双重意义。与此同时,控制人才的标准细化也意味着国家管制的强化,此举大大提升了魏晋南北朝的社会专制强度。隋唐开始的科举制更大大强化了社会专制化程度,通过明确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的双重“枷锁”建立全面封锁个人利益诉求的分科考试来实现统治阶级从上到下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控制。皇帝以“圣旨”的形式确定科举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管理机构等相关事项确保皇权专制的绝对化。北宋在皇权专制的道路上更进一步,以皇帝主持“殿试”的环节强化皇权专制,大大精简考试科目,以唯一化的进士科考试实现从上到下的一体化管控,从而在明朝开创的八股取士中达到皇权专制的顶峰。明清八股取士通过一系列严格制度保证皇权专制的实现,以四书五经为唯一考试内容,文体格式唯一答题模式,以学校教育为唯一考生生源,固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制定严格的防作弊措施与作弊惩罚措施等。
随着社会专制化程度的不断强化,与专制对立存在的民主程度也不断强化,形成矛盾的对立统一体。这种对立统一体现了社会群体的心理补偿机制。心理补偿机制是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最先把生理学的补偿概念扩充到心理学范畴而提出来的,他认为个体具有天生的补偿心理,个体意愿和欲望得不到满足而产生内心的缺失感和不平衡感,此时必然会采取某种措施补偿缺失而保持心理平衡,这就是心理补偿的过程。[8]11-12事实上,社会群体也与个体一样具备心理补偿机制。作为最大的群体,政府的政治均衡就体现了心理补偿机制的内在本质。通过政策制度的民主化来补偿社会专制而实现群体心理平衡,从而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的社会结构。我国传统考试制度从荐举到科举的演变则体现了平等这一民主核心要素。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来实现制度的内容、方式平等和所有考试参与人的形式平等,这种制度和形式平等程度随着社会专制程度的强化而强化。社会越专制,则考试制度的内容、方式和形式越平等。我国传统考试科目经历了从多到少的转变,这种转变在宋朝达到极致,只考进士一科。科目越少越公平,唯一科目最公平。只有唯一科目考试才能让所有参与者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实现考试制度内容与形式的平等竞争。明清一系列严格程序、唯一内容、防止作弊的考试措施都具有同样的公平价值,在有效保障皇权专制的前提下实现专制社会民主化的补偿机制。
(三)“实用—无为”的文化垄断:制度变革的知识控制
文化是自然的人化,以追求社会远期价值为目标,它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更是一种生命现象。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一书中提出了与“政治霸权”处于相对地位的“文化霸权”的概念,他认为西方社会的上层建筑由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构成,因此就有文化霸权与政治霸权的差异。[9]223在封建社会,“政治霸权”和“文化霸权”这两种权力实现了合流,处于显性地位的“政治霸权”统领处于隐性地位的“文化霸权”,二者相互影响,共同实现对社会的控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焚书坑儒”,针对的都是“儒”,但采取的措施却截然相反。知识是控制社会的手段。谁掌握了知识,谁就拥有控制社会的权力。美国课程社会学家阿普尔在《意识形态与课程》一书中指出,葛兰西所阐释的意识形态霸权需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经济秩序“创造”了渗透于我们日常生活的范畴和情感结构,二是必须有一群“知识分子”采用并把这些范畴合法化,使这些意识形态形式看起来是中立的。[10]10由此可知,统治阶级总是把代表阶级利益的知识说成是客观、中立的知识,在知识传授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实现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再生产。在社会转变过程中,统治阶级不断探索意识形态再生产的方式,从选举制到察举制,再到九品中正制以至于最后演变为科举考试。显然,与先秦的选举制相比,唯有隋唐开始的科举考试才能实现大规模的意识形态再生产的目的,而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介于二者之间。
“内圣外王”的人生观体现了意识形态再生产的文化霸权理论。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是内圣外王的实践纲领。通过内圣外王的实践满足个体的生存欲望,实现功利主义的价值追求。孔子说得很清楚:学而优则仕。读书为了做官,做官为了功名利禄,然后才有光宗耀祖的显赫门楣。孟子补充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唯有个人目的实现以后才能济天下。如果个人目的难以实现,个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独善其身而成为圣人。圣人具有“内圣外王”的人格。“内圣”是个人修养的成就,一种“无为”的理想主义的精神境界。“外王”则要实现经世致用的社会功用,基于实用主义的现实追求。“内圣外王”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儒道互补”的文化观。中国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就是统一入世与出世的对立,实现理想和现实的完美结合。为了平衡自我功利主义的价值追求,提升个体道德修养成为唯一的解决方案,为他人着想,将其融入“我”之中以培养“忘我”的牺牲精神,从家庭开始并逐渐扩展到所有人,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而陷入“内圣外王”的自我循环。
汉代儒家教育讲究“五经”和“六艺”。这种制度的确立有助于儒家从掌握知识、传播知识开始向垄断知识进而垄断权力的阶段发展。随着贵族封建统治向士族门阀统治过渡,世袭特权消失与儒家正统确立相互作用产生了文化世袭“贵族”——士族门阀。由“血缘”和“文化”共同构成其内部秩序和对外识别的标志,他们通过掌握知识、解释知识进而掌握权力并形成政治集团,使得现实社会关系和政治统治当中的“文化认同”因子愈益重要。魏晋南北朝的门阀贵族集团顺应世人对汉初道家文化在政治、经济上获得成功的情感追忆,转向以道家文化为本位、揉合儒家文化伦常的玄学作为主体思想。玄学“名教本于自然”的主张正是儒道合流的开端。尚“自然”即推崇无为而治,笃“名教”则要捍卫“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承继儒家文化“仁义孝忠”的政治主张。
唐朝“多元倾向”的思想文化并不具有放弃文化专制的意味,相反,它通过对在野文化的兼容并蓄来进一步强化封建正统文化的内容,并以此增强封建政治机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专制力度。唐后期科举考试侧重考查经典内容和含义的理解程度。由帖经向试义转变以重视义理阐发的考试方法侧重标榜文化优越性和正统性,通过重新解释儒家经典的“文章之学”以达到巩固文化优越性的目的。这种文化优越性以程朱理学体现出来,最终通过以《四书》为唯一内容的科举考试实现儒家文化在内容上的知识控制。
随着近些年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的广泛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媒体实时传播速度快、开放程度高等特点,教育热点事件被恶意篡改、歪曲,更有甚者恶意造谣引起社会恐慌,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宣传部门意识到舆情发展的影响,也提高了对舆情的管控和引导意识,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舆情培训。作为身处一线的中小学校长也或多或少的认识到教育舆情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或阅读一些热点教育舆情的典型案例解读也对教育舆情的管控和引导有了基本的工作思路,但也仅限于停留在意识层面,未能在实践中具体的去落实,未能针对学校自身的特点构建一套相对完整的预备方案。
佛教的传入使中国文化出现了儒释道三教互补,三教合流的态势,在宋明孕育出最完备的官方意识形态——理学。作为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宋明理学的基本格局就是以儒治世,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三教互补,三教合一。三教合流格局的确立,使得封建集权专制空前强化,呈现出政治独裁化、暴虐化倾向。佛道补充强化了儒家思想文化的统治功能:“轮回转世”“劝人为善”的佛教教义强化了儒家行善积德的道德规范,“渐修”“顿悟”的佛修功夫与理学修养心性实现了“天理”的目标一致,佛教“普济众生”的主张实现了与儒学维护封建伦常关系弥合宗法等级裂痕宗旨的共鸣。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各教学单位越来越重视线上教学平台的建设和使用[19]。有些为自主研发,有些为专门的技术公司开发。全科医生线上线下混合培训模式需要特定的针对全科医生的职业特点和培训要求。
儒家文化在形式上的知识控制决定了科举考试必须让个体始终徘徊在考上和无法考上之间,而且注定了绝大多数的人都将无法考上。此时,道家消极虚无、超然苟安的观念和佛教对受苦受难的被压迫者的麻醉作用有助于消泯与现实抗争的意志和勇气,强化了封建意识形态和伦理纲常的臣属和依附。佛道对儒家正统地位的维持由此而具有一种独特无形的保护功能。在现实生活中顿悟成佛的佛教主张与“身在庙堂,心在林泉”的道家学说使封建统治者把信佛拜祖和“治国平天下”统一起来,在观念形式上强化儒家文化的神圣权威,而在观念内容上始终践行道家文化,并尽可能利用佛教文化安抚由于权威压抑而带来的苦痛。
教育价值由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组成。前者表现为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需要的满足,后者维护和巩固政治统治并促进政治民主,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文化发展,即教育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价值。我国古代考试制度尤其是科举考试实践了教育功能对政治功能的附属。因此,考试在教育领域便失去了持久的生命力,作为人才培养基础的教育也因其本体价值丧失而失去活力,社会价值也遭到削弱。很显然,我国传统考试制度变革迎合了统治阶级对个体思想的统治需要,成为了传统政治体制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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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istorical Logic of Evolu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Examination System
LI Gong-lian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Luoyang Normal College ,Luoyang 471934,China )
Abstract :As the most important way of education evaluation,China’s traditional examination systems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kinds of models——the recommendation system and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The former experiencs the evolution from the election system in the pre-Qin dynasty to the recommendatory system in the Han dynasty and the nine-rank official system in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The latter experience the evolution from selecting officials based on the depart-mentalization i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to selecting officials based on the eight-part essay examination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 reform of examination system reflects the historical logic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accords with the economic benefit principle of “making the largest profits with the smallest investment”,the group psych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pursuing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 in autocratic society and the knowledge control of “doing nothing and letting things take their own course” under the domination of practical rational culture.
Key words :examination system;historical logic;recommendation system;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收稿日期: 2019-02-1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14年度课题(CHA140177)
作者简介: 李功连(1979-),男,湖南邵东人,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教育基本理论、语文课程与教学。
中图分类号: G424.7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9684(2019)04-0105-07
[责任编辑:杨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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