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灯具设计的神性_炎黄文化论文

论中国传统灯具设计的神性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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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蕴含是十分丰富的,它涉及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包含功能的、审美的、社会的、伦理道德的以及宗教信仰的等诸多因素。设计作为一种文化传承的特殊载体,反映了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文化氛围、观念形态;而各类设计作品作为此类载体的具体形式,则从不同方面反映着当时整体的社会状态。中国的传统设计因其特殊的历史、文化因素以及由此产生的人文观念、思维方式,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灯具设计作为其分支之一,以其自身方式、角度折射出中国数千年来社会的发展、生活的进步,反映出各个时期的文化意识、观念形态。在具备各项使用功能、审美功能的同时,形成了其独特的“神性”。

一、追根溯源

灯的起源应该可以追溯到火。

《左传》云:“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又,《哀十六年》:“良夫代执火者言。”《晏子春秋》:“晏子,饮景公酒。日暮,公呼具火。”从上述文字记载看,灯在古代又被称为火。罗颐的《物原》是一本探究中国古代事物起源的书,书中记载道:“燧人作火,神农作油,轩辕作灯,汤尧作灯檠,成汤作蜡烛。”这虽不可全信,但却大致勾勒出中国古代灯具的起源和发展脉络。从考古实践来看,中国最早的灯具出现在战国,最早的照明用具的出现则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1988年在宁夏海原新石器时代窑洞的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将燃烧的松枝插于窑洞壁上的痕迹,据此推测,这些燃烧的松枝可能就是中国最原始的照明用具,由此表明,人们最早将火用于照明大约是在4000年前。至于用火的历史,在我国,现知最早的是距今约180万年前的山西侯度遗址和云南元谋人遗址。可见照明功能是随人类的不断进化、认识能力的不断增强,而逐渐由火的多项功能中分离而来。火在原始社会一定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恐惧和猜想。试想,漫漫长夜,大雨滂沱,电闪雷鸣,树木被电击中或者易燃物经摩擦而燃烧,瞬间吞噬树木森林,森林里的各种动物四散奔逃。这是多么神奇的力量!随着经验的积累,人类逐渐认识到火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是限于主客观的条件,人们还是无法控制它。于是,原始人便将主观意愿通过想象或幻想表现出来。他们时刻感觉到自己被各种可见的、不可见的危险包围着。由于这些力量的强大,他们不能指望仅以物理的手段来克服这些危险,于是,他们将自然界幻想成为各种各样类人个体。它们像人类一样也有情感、语言等,只有与它们交流,很好地相处,才能求得人类平安。正像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中指出的:“对于自然的依赖感再加上那种把自然看作一个任意作为的,有人格的实体的想法就是献祭这一自然宗教的基本行为的基础。”正是基于这种想法,导致了原始宗教的产生。原始宗教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等等,自然崇拜是其中一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原始人认为,自然界各类事物,日月、山川、水火都是具超人间力量的神灵。为了与这些神灵进行良好沟通以求得与自然界的和谐相处,人们开始了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火在作为神灵之一被崇拜、供奉的同时,还被视作人与自然界其他神灵沟通的桥梁与中介。人们认为,通过火可以与神灵对话,向神灵祈祷,求得平安。火成为祭祀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

这类宗教祭祀活动可谓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在中国,这一表现更为显著。中国的地理环境较为特殊,江河湖泊纵横交错,虽有灌溉之利,但也有洪灾不断,所以,治水成了我们祖先的一项艰巨的任务。为了战胜洪水,尧、舜、禹利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祖先崇拜来加强团结,使大家齐心协力治理洪水,发展农业。在农业发展推动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同时,这种祖先崇拜以及以祖先崇拜为代表的氏族制,也保留了下来,并逐渐演变为宗法制。从此,中国走上了一条与希腊罗马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创造出独具特色的东方文明,并逐渐形成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文化观念和思维方式。作为各类宗教崇拜的祭祀活动也被保留下来,并随着时代变更而不断发生变化。祭祀活动中的“火”也逐渐由天然火发展为烛、灯,但其意义却作为一种根深蒂固的精神在人们心中生了根。所以在中国人心目中,“灯”的概念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实用功能,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同时,它还放射出迷人的“神性”之光。

二、神性之光

灯在中国人心目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神圣的地位。中国的传统灯具设计受整个社会文化氛围、观念形态、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的影响,也呈现出独特的文化特质和艺术魅力。早期专用灯具的设计,多以使用功能为重,这与灯具的起源有密切关系。关于专用灯具的起源,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建筑家具带动说,即建筑、家具的不断完善,促使专用灯具的产生;二是生活方式改变说,即随着生产的发展,商业、手工业日趋繁荣,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之形成、富足家庭夜间娱乐的需要、手工业者晚间劳作的要求等,促成了专用灯具的出现。笔者认为,专用灯具的出现不应只是单一因素促成的。除上述两个原因外,原始灯具设计的不便,应该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管子·弟子职》记载道:“昏将举火,执烛隅坐”,“捧碗以为续”,《礼·少仪》:“凡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抱樵。客作而辞,然后以授人。”这些都从侧面说明了原始的照明用具为薪,也就是小火把。其火焰大,不易放置,且较危险,所以只能靠专人于屋角处手持;因其燃烧快,所以须“执烛抱樵”。认识到这些原始照明用具的不足,以及受生活中豆、簋等器具的启发,专用灯具应运而生。从有关文献资料和出土实物中都可以看出,最初的灯具是从豆的形制演变而来的。所以,灯具的产生是以实用为目的的。但是当灯具被设计出来后,它就成为独立的对象化的抽象个体。在中国的万物有灵论以及各种宗教信仰的熏陶下,它就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对象化的意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对象的异化。随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灯具设计逐渐形成为我国传统设计里独具特色的一个分支,已不仅仅是满足照明功用的无生命的器具,还是思维的象征,是精神寓于实用、现实与幻想的完美结合体。其手工制作的过程,融入了制作者的观念、情感以及审美理想。这其中,情感本身构成了一种巨大的、神秘的力量,从而使灯具具有了特殊的“神性”。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墓中出土的“铜鸟柱盘灯”可作这种神性的一个说明。灯的下端为一喇叭形圆足,中腰为倒葫芦形短粗柱。灯的上部主体为一圆形、深腹、平底下凹的灯盘。盘外侧均匀分布着四个铜铺衔圆环(在中国古代灯具中较少见)。盘中心立一短细圆柱,柱顶立一展翅飞鸟,鸟身扁平。推测是为了承灯柱用的。整体造型给人以庄严、肃穆、神圣之感。柱头的飞鸟,大约代表着太阳,这与原始社会的太阳崇拜有关。《山海经·大荒南经》记载:“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鸟。”《论衡·说日篇》中也这样写道:“儒者曰,‘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良渚文化中也经常有日鸟同构的玉器。综合这些资料来看,此灯具应具有某种与天相通的作用或寓意,可能用于祭天等重要场合。因为当时大部分灯具的灯盘中心设有烛扦等物,而此灯灯盘中央的小鸟身体扁平,并非普通的燃灯方式,而可能是用一种名为阳燧的铜镜反光“引‘天火’以燃”。《周礼·秋公·司恒氏》中说:“掌以夫遂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之明,明烛,共明水。”遂即阳燧,古人祭祀时用以取“天火”以点“明烛”。该灯整体造型端庄,特殊的使用场合赋予其通天地的深层涵义,而象征性的飞鸟,不仅丰富了灯具的整体形态,还使人产生无尽的联想。1992年山东临淄商王村一号战国墓中,也出土了一件类似的灯具,墓主人为战国某诸侯之妻。与上面的例子不同,这盏灯的灯盘为浅盘,且周围无铜铺衔环,小鸟在灯盘右侧,既有装饰寓意作用又有实用功能。灯盘中央有一锥形烛扦,可见该灯可用于实际照明,而不再是用来祭天的专用器具,造型上也较前者亲切、自由。

中国古代祭祀用灯多与宗教信仰有关。佛教教义中把火光比作佛之成神,《无量寿经》中有“无量光焰,照亮无极”的说法。红楼梦第二十五回也有相似记载:“一天多添几斤香油,点上个大海灯,这大海灯,便是菩萨献身法像,昼夜不敢息的。”这种海灯,实际上就是一种容量很大的油灯。大概是从唐代开始,这种长燃不息的灯还被用于隐喻佛法,意指佛教能破除迷暗,并且像灯一样长照久明。总之,佛教教义中,灯一直是佛前供具之一。

这里要提的还有一种石灯,又称石灯幢或灯塔。这种石灯大都体积较大,以建筑式造型。有的石灯既有亭榭风格,又有塔刹的特点,与建筑相互呼应,相得益彰。唐代有种石灯,石灯上雕刻皆为佛教法物,应为佛教寺庙供养用灯。灯的底部为一方形底座,底座上雕刻有假山,中央为一覆莲形基座,其上雕刻有各式云气纹,基座上四条蟠龙盘旋缠绕构成灯身。再向上,是等边六面柱灯台,其上一盛开的莲花承托灯室和盖顶。盖顶造型近于建筑屋顶。灯室则为一四面体,四壁分别开小窗。整个石灯体积饱满,轮廓清晰,虽分多层,形状复杂多变,然而丝毫不显零乱。各层布局错落有致,引起人无数神思遐想。

化景物为神思,变心态为形象,使其近而不浮,远而不尽,意象含蓄,情致深蕴。观赏者和被观赏的灯具共同营构一种意趣、情致、景象与境界,这或许就是中国传统灯具的“神性”所在吧!

在中国古代,除宗庙及各种祭祀场合外,民间的家族祭祖、拜神、婚丧嫁娶等也都离不开灯具,不同场合的灯具设计也各有特点。比如民间用佛前灯具,此类灯具大都设计得简练、庄重、朴素、高大,以示佛祖高高在上,表达人们的景仰之情。造型上多采用吉祥文字组合或选用有吉祥意义的动植物图案,以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企盼和向往。

三、气韵灵动

气韵者,神也,灯之风姿仪致,精神生动也;灵动,则指灯之极富生命的灵性与活动感。二者皆为观赏者与对象之间相互渗透,交融而产生共鸣,可感受而不可具陈。所谓灯皆有形,然不一定有气韵,有气韵才有生命力,有感染力。

考古学家在广西和浦发现的西汉大型木樽墓中,出土了一铜凤凰形灯。该灯铜制,通体伸颈回首,头顶有花冠,两蹼并列,羽毛刻画细致,尾羽舒展下垂曳地。背部有一圆孔可放置灯盘,凤首后转,咀衔喇叭形灯罩。罩口正对灯盘,以便吸入燃烧烟气,防止污染。灯罩颈部有套管相连,可转动拆开,并与体腔相通,以纳烟,防止污染。这里暂且不论此灯的使用如何灵活,功能如伺完善,如何环保。仅从它的造型上来看:整个造型端庄、优美、舒展、栩栩如生;巧妙运用了点、线、面、体之间的韵律表现,给人以静中寓动,虽静犹动,似动非动的神奇美感。正所谓“神不可自立”、“栖形感类”,神必须通过形来传达,形也只有当其蕴神于内时才具生命力。神寓于形中,寄物相通,使人自然感受出来。该凤凰形灯正是达到了此完美境界。

谈到中国传统灯具,我们不能不想到上千年来独立于世界灯具之林的,最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灯具形式——灯彩。灯彩是在灯具的演变过程中逐渐衍生出来的,大体分为民间灯彩和宫灯两大类。最初是在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来临时专门使用的灯具。其源由尚有争论。个人认为应是由祭祀“太一”神发展而来的。这里暂不多作论述。历代灯彩的燃放情景,我们可以从古代诗文中窥其一斑。《艺文类聚》卷八十《灯》下引诗云:“煌煌闲夜灯,修修树间亮。灯随风炜烨,风与灯升降。”又,“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描写的都是元宵节树上缀满灯笼的景象。元宵节历朝历代的灯彩虽都各有特色,但其热闹喜庆的气氛却是从未改变。其时,各式各样的灯彩挂满了大街小巷,鱼灯、鸟灯、龙灯、“莲年如意”灯、麦芽灯,烧火判,灯山、灯球、走马灯等等。各个形态逼真,生动无比,让人产生无数联想。人们穿梭其中,仿佛进了灯的海洋。每种灯都各具特色,正是“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个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种由直观经迁想而实现无生命物的拟人转换,或由此以激起通感的灵性而有所得,或许就是这些民间灯彩的“神性”、魅力所在。为皇室宫廷专用的宫灯也不断发展,至明清已达到了宫灯也是整个传统灯具设计的鼎盛时期。此时,皆有照明和观赏双重功能的宫灯形式已基本完善。其造型庄重、典雅,与当时宫殿建筑整体风格相协调,成为建筑的延伸。由于其独特的材料以及熠熠的火焰,给人以通灵剔透之视觉感受。作为装饰,不仅给建筑注入了生命力和情感,构成了建筑的亮点,还无形中给建筑增添了一份灵性,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绝妙作用。

在灯彩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地域特色鲜明的灯彩形式。如潮州的台式花灯,俗称“灯色”的佛山灯彩,还有誉满天下的江浙灯彩等等。端庄典雅、气质文秀的无骨灯、夹纱灯等都是很有代表性的苏灯精品。还有南京夫子庙的兔子灯、狮子灯、荷花灯也以其简率质朴盛名流传至今。在众多灯彩中以“走马灯”最为惹人注意,惹人喜爱。“映光鱼隐现,转影骑纵横”,“若沙戏影灯,马骑人物,旋转如飞”都是古人描写走马灯的。走马灯最初称为“影灯”、“转灯”。这里让我们先撇开他的物理学技术原理以及在技术史上的意义,单单从审美角度来欣赏:在此之前,中国传统灯具大都只具有静态特征。走马灯则是在此静态特征的基础上,从中国传统戏剧的动态艺术特征中获得灵感,从而创造出的一种集萃式的全新的灯具。这在灯具设计史上是一个质的飞跃。它的以静称动,以动显静的设计创造,在静和动的对比中,给人以极大的快感和美感的享受。也使灯本身更具灵气和活力,使之无形中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在反映了制作者对道德境界和审美理想境界的追求的同时,也使观赏者从一只小小的灯中获得了精神享受。实现了“乐”与“善”的统一。

灯彩在作为灯具的一种发展演变形式的同时,又超越了普通灯具的一般实用功能。在视觉体验的过程中影响着人们的审美心理,甚至价值观。它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审美价值观念于一身,包容着特殊的文化内涵,对中国广大人民的审美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有极大的社会功效。可以说,灯彩是中国传统灯具中最具民族特色,最体现民族文化个性的灯具形式,体现出一种民族的精神,民族的气味和神韵。这种精神、气味、神韵在现代灯具设计中则表现为一种独特的形式、一种特有的情感。

四、承继与发展

“神性”是中国传统灯具的一个重要特点,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特性和深厚的民族文化根源。传统灯具设计随着历史的延续和沉积,在无形中奠定了一种重要的民族心理基础,或者称为认知能力或审美感受能力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但是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传统社会中的审美观念、认知特点、价值观念却有着理所当然的传承性。“神性”则以其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认知性及厚重的生命力渗透于现代灯具设计中。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但灯具作为实用型产品,其必须具备的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的基本关系并没有改变。各种先进技术使灯具的物质性得以更好的实现和发挥。在充分体现最新、最实用的现代科技的同时,满足人们审美和文化方面的各种需要,使灯具体现出本民族文化的特有风采与气度也具有极其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中国现代灯具设计针对现代人的思维方式,通过对传统灯具设计之内涵作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以传统灯具设计中突出的文化精神特征为根基,充分利用、准确把握灯具中的“神”,借助现代材料和制作工艺,既讲究灯具的装饰性美感又注重重复制作的便利,从而创造出了许多极具民族特色、民族神韵的新形式。例如北京台盟总部办公楼内灯具设计就结合了传统的建筑形式,很好地利用了传统灯具设计民族气质和特征元素;还有人民大会堂江苏厅的灯具也是提取了江苏民间灯具中的设计元素,进行创造加工,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神韵,又有很强的时代感。其厚重的历史底蕴给人以精神上的高雅感受,其深厚的文化内涵有利地衬托了设计主题,实现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完美融合。

历史是永恒不尽的长河,中国的传统灯具设计走过了漫漫千年。作为中国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特殊的美质和魅力、独特的形式语言创造了耐人寻味的审美意味。其中所包含之“神性”使其气脉贯通,连绵不断,至今魅力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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