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宪法修改程序论文

浅谈宪法修改程序论文

浅谈宪法修改程序

李媛芳

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 延吉 133000

摘 要: 随着宪法修改,宪法修改程序也在不断完善,本文以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为对象,进一步分析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现状,宪法修改程序对宪法的影响,宪法修改程序体现了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对宪法秩序的维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宪法修改程序的研究,结合现阶段我国宪法修改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对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借鉴。

关键词: 宪法修改程序;比较研究;完善

一、我国宪法修改程序基本问题概述

(一)宪法修改程序相关概念及法律规定

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因此,宪法修改可以被认为是实现宪法规定与社会现实需要相适应的宪法自我调整的规定。宪法修改程序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机关修改宪法时所需要遵循的步骤。宪法修改程序是完成宪法修改,实现宪法自我完善的程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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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修改程序对宪政的影响

第一,宪法修改程序体现了宪政的精神。宪法修改程序有利于宪法的自我完善和修正,是实现宪政的重要保证。它的存在,对于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宪法的基本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就目前的宪法实践而言,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存在有利于公民人权保障的实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这也是我国民主宪政的重要体现。

第二,宪法修改程序有利于宪政建设进程的推进。宪法修改程序有利于我国宪法根本法地位的实现,正是由于宪法修改具有严格性,所以我国的宪法修改鲜少出现,我国历史上的宪法修改也仅有几次而已,这也体现了我国的宪法法律权威性比较高。同时,我国的宪法修改对于宪法的完善与发展十分有利,这些均体现出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有利于我国宪政建设进程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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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修改程序研究

提案是指在宪法修改过程中,由有权机关或是人员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交的宪法修改建议。

公布是宪法修改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使宪法修正案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公布了宪法修正案,只有让全体成员了解到修改的内容,才能更好地推动宪法修正案的实施。我国目前是按照之前的惯例由特定主体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公告方式公布,并且刊登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公报》上,但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主体,因此这是一项立法空白。

修改程序通常分为提案、审议、表决和公布几个阶段。

宪法的表决是宪法修改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我国一般法律的通过采用的是一般多数票,但是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则采取的是绝大多数票。虽然上述程序的规定增加了宪法修改的难度,但是这样的程序性规定是为了实现宪法的民主性,维护最广大公民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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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修改程序中,审议是指国家的有权机关对相关部门或人员提交的议案进行审查和评议的程序。宪法修正案在被提出来之后一般不会直接进入表决程序,都会经过一定的审议程序。对于宪法的审议现阶段存在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宪法修正案的审议程序与一般法律的审议程序进行相同的规定,另一种则是规定特别程序。我国并没有设置一个专门的审议程序,笔者认为这属于我国在审议程序上的缺位,具体将会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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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宪法修改程序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一)扩大宪法修改提案权主体

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宪法修改提案权的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此之外并没有将宪法修改提案权赋予其他主体。广泛主体的加入更有效地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呼声,更能促进宪法对基本权利的维护。这样不仅维护了我国宪法修改的严肃性,还进一步实现了我国宪法修改的代表性和民主性的加强。

(二)严格规范审议和表决程序

相比较于我国现阶段一般法律程序中的审议程序,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却存在着审议程序的缺位。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如果缺少严格的把关,那么即使对宪法进行修改也并不会出现预期的效果,这也就失去了修改宪法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宪法的审议程序,应当将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依照法律案的审议程序建立起宪法的审议程序。针对宪法审议程序的建立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主张将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委托给法律委员会,由法律委员会代为搜集代表团等对宪法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从而由法律委员会进行整合,并在审议结果中作出相应的报告,才能进一步促进各代表团的意见被充分考虑。

(三)明确宪法修改的公布程序

目前我国宪法并没有对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程序、公布机关等做出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遵循的是我国一直以来的惯例即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虽然这种做法弥补了立法上的空白,但是对宪法修正案的权威性造成了威胁。

四、结语

宪法是我国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也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对于宪法的修改应当十分慎重。我国宪法修改制度在历经四次宪法修改之后,宪法修改程序虽然不断地得到完善,但是现阶段的宪法修改程序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本文通过对域外法中的宪法修改程序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提供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提供了相应的参考。

[ 参 考 文 献 ]

[1]周叶中.宪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2]李莉.我国修宪程序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博士论文,2012.

[3]伊士国.我国现行宪法修改制度的评析及其完善[J].政法论丛,2013(3).

[4]胡锦光.中国现行宪法修改方式之评析[J].法商研究,2012(3).

中图分类号: D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4-0260-01

作者简介: 李媛芳(1995- ),女,汉族,河南洛阳人,延边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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