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纪委仍然存在职能发散的情况,纪检监察力量仍然没有充分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剖析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为进一步深化“三转”,扫清障碍、凝心聚力,让纪检监察力量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来。
一、“三转”的真正内涵
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就是转职能、转方式与转作风。全面科学把握科学内涵与要求是“三转”工作落实的前提条件。“三转”中的核心是转职能,做到对党的章程与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履行,集中抓牢党风建设,加强廉政与反腐工作,还要在针对企业经营活动,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进行准确定位,使纪检部门的监察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出来;而“三转”的关键是转方式,应该做到对传统思维方式与方法的摒弃,加强对监督方法的改进工作,使监督机制与流程得到积极的完善与优化。“三转”的保障是转作风。加强对自身廉洁清政的职责,认识到“实干兴企”的重要性,从而才能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做到踏实工作,严于律己,公正严明。
二、为什么要“三转”
1、对“三转”内涵认识不清。在多数人包括纪检监察工作者自身看来,纪委就是查案办案、处分人,而“三转”则要求把抓纪律作为纪委工作的核心。但基层纪委抓什么样的纪律、怎么抓、如何抓早抓小,这些问题在思想上尚未理清、想透。特别是对转职能、转方式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重点问题,缺少系统思考。
2、专业化水平不高。一些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普遍存在“错位”、“越位”问题。具体表现为不是“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而是直接参与一些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做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有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执纪监督主业被弱化、淡化。
3、作风建设不过硬。一些纪检人员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态度,甚至怀疑在企业搞纪检监察的作用;有的基层纪检人员认为没有举报就没问题,因而坐等群众举报,缺乏工作主动性;有的纪检人员业务不精通、不过硬,处理问题束手无策,处于有案难办和无力承办状态。
4、力量薄弱。一些基层党委把纪检监察机构与在党群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门合并在一起,只把纪检工作作为这些部门的一项职能;即使是设有专门机构的单位,也往往增加许多纪检之外的业务,如采购监管、内控监督、招投标业务等,造成职能泛化,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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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深化“三转”
(一)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
王岐山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从诞生之日起,举起的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大旗,而且是执纪监督的大旗。所以纪检机构转职能,是回归执纪监督的本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亦是如此。
1、厘清职责,正本清源。立足《党章》的规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构分别应履行的职责,解决职责不清,管理宽泛的问题。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解决牵头事宜过多的现状,并以文件或规定的形式明确职能定位。
2、统筹协调,总揽全局。树立“多监督,少做事”的理念,有的工作尽可能让职能部门牵头,具体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对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把精力放在监督再监督上。
3、主动沟通,争取支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党委沟通,报告有关“三转”的要求,争取理解和支持。党委要为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对干部使用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充分支持,为“三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坚持改革创新转方式
工作方式决定工作成效。落实转方式要求,就是要以健全和创新体制机制为手段,实行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不断提升执纪监督成效。
1、抓早促防,把注重预防变为惩防并重。研究国有企业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增强监督的预见性。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关爱谈话机制。对发现国有企业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谈话的形式进行提醒,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岗位教育、示范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抓实求新,把按部就班变为继承创新。一是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开设网络举报专区和实名曝光专栏,引导和支持职工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监督。二是增强与经营、物资、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形成监督合力,把发现问题、形成威慑作为主要任务。
(三)围绕真抓实干转作风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部门,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其作风至关重要。要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1、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一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表率,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二是要在整治“四风”上当先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调研、改进文风会风、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厉行节约,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积极认真整改。三是要在清廉上显本色,严格落实《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清廉形象。
2、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一是沉下身心。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一些经实践证明有益的做法固化为制度,用于指导工作。二是要强化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学习知识,增强业务水平。三是筑牢品行。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增强锻造监督者的底气和品格,防止“灯下黑”。
3、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考评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论文作者:张国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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