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学派复合安全理论的修正和演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哥本哈根论文,学派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哥本哈根学派是近些年欧洲安全研究领域中最为显赫的一支,而“复合安全理论”无疑是哥本哈根学派的核心理论。“复合安全理论”提出了一种从地区层次进行安全研究的新方法,并与“领域”和“安全化”的概念和理论相互融会和运用,共同编织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观,为国际政治研究注入了活力和新的内容。
一、“复合安全理论”的提出和发展轨迹
布赞是哥本哈根学派的领军人物,他在1983年出版的《人民,国家与恐惧》一书首次提出了“古典复合安全理论”,[1](P105—115) 将“安全复合体”定义为:“一组主要安全事务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国家,它们现实的国家安全不能彼此分开考虑”。该理论首先被广泛应用于南亚和中东问题的解释,然后在南亚问题上被详细阐述和应用,后来又被用于解释东南亚案例和研究冷战后欧洲安全的变化(注:沃瑞恩、里金斯和阿约伯一直应用这种理论视角对南亚、东南亚和中东地区的案例进行分析,维夫、布赞和同事们也都是用这种理论研究冷战后欧洲安全的变化。近来还有学者把它运用到西地中海地区而讨论所谓的“西地中海安全复合体”,参见Said Haddadi,The Western Mediterranean as a Security Complex:A liasison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Middle East?)。
尽管最初的“复合安全理论”并不是很清晰和详细,但已经确立了基本的理论框架。该理论在随后的地域分析的应用过程中也不断得以充实和深化。冷战结束后,为了应用于新的环境并对新的问题进行探索,哥本哈根学派,特别是布赞本人,在1990年的《重构欧洲安全秩序——冷战后的前景》和1991年的《人民、国家和恐惧》等著作中都对该理论作了新的注解和修改,探寻了把这一概念和宽泛的安全议程相结合的途径。特别是在1991年的书中,布赞对“安全复合体理论”进一步予以补充和系统化,明确了“安全复合体”构成的基本因素并提出了许多新的支撑观点。理查德·琼斯认为,这本书是基于客观主义认识论和国家中心本体论的传统安全研究方法走向高峰的标志。[2](P1105) 1993年的《认同,移民与欧洲新的安全议程》则是以该理论为基础对宽泛安全议程的社会要素进行探索。
1998年的《新安全论》一书对“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超越,从宽泛的“领域研究”和明确的“建构主义观点”两大方面对其重新定义,提出了“超越古典复合安全理论”。而2003年的著作《地区和强权:国际安全结构》综合了其以往安全研究领域的成果,通过具体的例证研究,提出了具有创新性和连贯性的较完整的“地区复合安全理论”,并在整个国际体系的基础上给予了论证,从而完成了事实上的超越。
二、“复合安全理论”的三种主要理论形态
正如前文所述的那样,“复合安全理论”的提出及其走向成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古典复合安全路论”到“超越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再到“地区复合安全理论”,该理论从提出至今已经走过了三种主要理论形态。
1.古典复合安全理论。
布赞之所以意于打破传统的“国际体系”结构决定论,是基于他对安全研究以下两个方面特点的重视:一方面,国际安全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事情,安全的意义往往就在于人类集体在威胁和脆弱性方面彼此之间是如何互动的;另一方面,国家在地理位置上不可随意移动,造成了地区安全环境的相对稳定性,“威胁和脆弱性”更容易穿越较近的地理距离而传播和发挥作用。正是在此基础上,布赞提出了“古典复合安全理论”,认为“在一个地理上多样的、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中,安全相互依存的常规模式是一种以地区为基础的集合——这就是安全复合体,安全复合体是内在固有的。更具体的来说,一组国家,它们的主要安全认知和利害关系是被相互连接在一起的,它们的安全难题除非彼此远离,否则是不能被理性地分析或解决的”。[3](P16)
该理论假设安全研究的更为恰当的分析层次应是介于国家单元和全球性的国际体系之间的“中间层次”,[1](P105) 将国家作为关键单元,将政治、军事领域作为分析的重点,突出了安全关系的相对自治,为处理那些系统内的安全问题提供了一种分析的框架。布赞的结构理论和温特的结构理论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即这种结构的研究途径允许人们在静态和动态两种条件下进行地区安全分析,因为如果安全复合体被看作是结构的话,人们可以通过结构的影响,或者是结构变化的过程,找到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
布赞认为一个安全复合体的基本结构有三个部分:(1)单元的安排和它们之间的差异;(2)友善和敌对关系的模式;(3)在重要单元之间的权力分配。安全复合体形成的动力和结构,通常是由于其内部构成单元之间安全认知的彼此互动而产生的。这种内在动力可以被单独地置于一种范围内,无论安全相互依存是被敌意模式还是被友善模式所驱动,它的消极的末端始终存在着冲突的形式;而在这个范围的积极的末端,则存在一个“多元的安全共同体”。该概念包含了国家间从敌意不和到友善和睦的各种类型,但它所表示的主要是冲突的组成方式,强调的是无政府状态下的地区特征,敌意不和是其中主要的决定因素。“不同于多数人对地区次体系的界定,安全复合体主要依赖和关注的是对抗的相互依存,而非共同利益的相互依存”。[4]
2.超越古典复合安全理论。
冷战结束后,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哥本哈根学派把该理论和地区安全动力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来分析欧洲的安全问题,赋予了该理论新的内涵。[5]
在1998年的《新安全论》中,布赞对“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做出了具体的论述和补充。布赞认为尽管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该理论并没有过时,他仍建议现存的国家集团将其作为思考政策目标的框架(注:布赞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在于其对地理因素的相对固定性和国家建构政治生活并由此导致的领土继续保持重要性并趋向与地区形成的肯定。参见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第269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当然,布赞也不认为地区的地理意义上的特点起着绝对作用,他认为在地理相邻的地区能够形成“安全复合体”,必须需要在该地区具有更多的共性或共同特征,“最起码的要求是”它应具备三种准则,即共同的特性、成型的互动和共有的认知等。)。
该书的最重要贡献是明确地在两个方面超越了“古典复合安全理论”:
超越的第一种方法是“领域”分析法,即对一个宽泛的领域进行开放分析,在原有的安全复合体落脚于军事一政治分析的基础上,把更加安全的广泛的领域也纳入安全复合体的框架。[3](P21—22) 布赞将军事、政治、经济、社会、环境这五个领域一视同仁,而不再突显军事—政治领域的地位。各个领域通过选择它与众不同的互动模式的一部分,分解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分析意图。
“领域”概念的引人为理解安全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是一种为更容易地理解复杂的整体而将它们区别开来的方法。在不同的安全领域中,安全单元在地理上的固定程度以及威胁与易损性被“距离”所塑造的相关程度,决定了该领域地区动力的作用程度。布赞还引入了“同质复合体”和“异质复合体”的概念,用来解释“安全复合体”应该是在同一领域内,还是应该被看作成为一种完整的连贯的概念而在不同领域动力的相互依存中确立的问题。
超越的第二种方法是通过采用一种明确的“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原有理论的缺陷在于用于说明安全复合体作用的友善或敌对关系是行为主体主观制造的,它并不是物质状况的反映。由于已经采取了一个宽泛的安全研究议程,因此需要一种更为成熟和精致的方法。经过修正的理论明确采用了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从问题的安全化过程来理解安全复合体。把安全视为一种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途径,即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类型的政治,这促使布赞相应调整了原先认为安全复合体形成的动力和结构源于复合体内单元安全认知的彼此互动以及客观相互依存源于地理接近的思想,进而把行为体的安全化过程相互交织作为定义安全复合体的中心环节,认为像政治化一样,安全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实质性的“主体间性”的过程,即行为主体之间和行为主体之内安全主体间认知的共享程度是理解行为类型的关键所在。[3](P262—266) 新的复合安全理论以更一般性的概念“单元”代替国家,从安全利益的相互依存发展转为安全化过程的相互依存。这使该理论进一步远离沃尔兹的结构主义而更倾向于一种结构化方法,强调行为者实践的结构性影响以及与此同时结构的使动与限制的本质。[6]
布赞最后将这两大超越和“古典复合安全理论”综合起来论证,以证明这种超越是合理可行的。这集中体现在了对地区化逻辑是自下而上程序的结果的论证上。布赞说,尽管地区是由自上而下程序所创造,但是来自于单元互动的地区安全相互依赖,比来自于对外部系统压力共享命运所做出的集体回应的依赖,要少得多。因此最一般的情况是在所有领域,地区化逻辑都可能是其上限处于子系统层次的、自下而上程序过程的结果。[3](P264—265)
就此,他把“复合安全体”重新定义为:“一组单元,它们的主要安全化、非安全化进程,或者这两者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们的安全难题除非彼此远离,否则是不能被理性的分析和解决的。”[3](P266)
3.地区安全复合理论。
后来,在2003年的新书《地区与强权:国际安全结构》中,布赞和维夫又进一步发展了“复合安全理论”,进而提出了“地区复合安全理论”。该书重新考察和应用“安全复合体”的分析框架对国家关系领域的众多全球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其提出的“地区复合安全理论”是在考察了自1500年以后的国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在对冷战后安全形势的发展和对未来情况的预测平台上的。作者认为,一方面,地区化已成为特殊全球动力的结果,而另一方面,“非军事行为主体”的出现已经引发了地区的操作性的自治。[7](P17—28) 因此,维夫和布赞的“地区复合安全理论”强调安全动力研究中的领土的向心性,而这种重新的概念化思考提供了分析当今国际事务中不同层次的安全化的基础。
“地区复合安全理论”的构成要素有:(1)地区层次是安全研究分析的适当层次;(2)地区为经验主义的研究提供了有用的组织和结构;(3)地区为检验未来可能的进展而提供了分析的前景。这样,“地区与强权”中的世界地图便布满了一格格相互排斥的地区复合安全,它们的友善和敌对模式依赖于地理的远近和特殊的角色(敌人、对手、朋友)。而后者很明显是受到建构主义理论的影响,作者们大胆地应用这种思想以拓宽他们论点的内涵。“地区复合安全理论”还提出,全球的结构是一种“1+4”的结构,即美国作为全球性力量,中、俄、欧、日作为地区性的力量和潜在的全球性力量。
三、对“复合安全理论”的评价
安全研究专家戴维·莱克和帕特里克·摩根认为“安全复合体”作为暴力冲突和冲突管理成效显著的场所,在当代世界中的重要性正在不断上升。与其他因素结合起来,区域安全复合体的独特性可以适用于影响区域秩序的独立变量。[8](P11,18) 杰昂纳·怀特认为,“复合安全理论”为安全问题及其管理达成更为宽泛的理解提供了一种“概念性工具”。[9] “复合安全理论”从地区层次的研究角度出发,对系统内部国家间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领域在内的冲突与合作等互动形式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不但为“区域安全分析提供了更有力和更具体的解释和预测的理论工具”,[10](P308) 而且已成为安全区域主义进程“真正的起点”,[11](P40) 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首先,“复合安全理论”为一个预期的地区安全形态提供了理由、特殊的方法和预测结果,为的是解释它们是如何被建构的,以及它们如何被外部大国调停和干涉的。[3](P261—262) 作为无政府国际结构的产物,它比国际体系内关于权力分配的更高层次的分析更能贴切地反映出国家安全决策者所处的安全环境。由于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能够将自己的安全观点同一个或多个安全复合体联系在一起,该概念就为组织各种形式的关系并对之进行单边和等级安排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工具。
其次,安全复合体以地理区域内单元整体作为分析单元,将单元层次、国际子系统和国际系统三个层次的安全研究问题分开,克服了以往安全研究中将大国国内安全等同于国际安全,或是在全球层面上被动分析安全的局限。它将分析的焦点集中在地区层次,为安全要求所关注的大国对体系影响的宏观层次和地方国家关系的微观层次的分析提供了一种途径。该理论同样将国家内部条件、地区内的国家关系、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地区与全球性大国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联系起来加以讨论。[3](译者序P20) 作为一种分析工具,这种方法既通过承认复合体紧密的等级制而包含了传统的权力优先地位,也通过权力关系的中间化而强调了各种层次的不安全关系形态和资源的重要性。
第三,该理论有助于人们在各个领域、在内在和外在两个层面上更好地了解安全动力及其对地区内相互依存关系的影响。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考察某一地区内的安全联系,也可以帮助解释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不同的安全领域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交叉和相互结合的情况。人们还能够对安全复合体进行历史的讨论。这样的安全复合体研究方法也开辟了一条讨论安全的途径,即用一种复合体的模式来讨论地区安全是首要的一步,因为那将为安全机制或是安全共同的潜在发展建立稳定的平台。
第四,它通过强调国际体系中权力的扩散,提高了处于该体系权力等级底部的那些行为体的重要性,因为它们可以通过服务于大国的目标来不同程度地影响大国的行为。也就是说,“安全复合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推动了国际安全体系非中心化趋势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安全复合体”关注各国安全问题的彼此紧密联系,从而使国家关系中实质性的安全成分成为一种不可分的商品。
第五,该理论提供了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两种描述性概念,为国际安全关系结构内重大变化的定位提供了标准,为政策关注的焦点或者对政策的评估提供了有用的参考。迈克斯威尼认为:“布赞的国际安全的政治经济学展示出比沃尔兹和其他政治学家的国家安全更复杂的世界,他通过引人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可变性来反对新现实主义者模式的固定性,可以被认为是后来关于国家学习进程的先声。”[12](P166) 当这种观念牢固地树立在人民意识中的时候,那些愚蠢的政策争论和建议也将难以继续存在。鉴于此,安全复合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一种政策目标,问题只有在相关复合体的总体框架内得到解决。[1](P114—115)
最后,修改后的“复合安全理论”首先采用了宽泛的安全研究日程,明确地把安全问题分析拓展到五个领域,并对五个领域的分析一视同仁,从而有利于在新的日益关联的世界中更好地把握安全的特征与实质;其次一种明确的建构主义的研究方法升华了该理论内核,使其得以在分析中吸收大量建构主义分析的优势,从而更好地解释了安全在层次和领域两个纬度上的交叉与互动。
总之,从“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到“超越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再到“地区复合安全理论”,哥本哈根学派的“复合安全理论”是贯穿了其学派上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的一条主线,是一种以体系和结构为核心的新现实主义研究视角。而把宽泛的安全研究议程、建构主义的研究方法以及结构现实主义的体系层次分析分别同“复合安全理论”相结合,不但丰富了其概念本身的内涵,增强了现实针对性和解释力,而且推动了国际安全研究在地区层次上的重大进步。
尽管如此,该理论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与批评。对于“古典复合安全理论”来说,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理论一直将国家作为关键单元,将政治军事领域作为聚焦的对象,是对传统安全研究模式思考的产物(注:Barry Buzan,Ole Waever,Jaap de Wilde,Security:A New Framework for Analysis,Boulder:Lynne Rienner,1998,pp.10—15; Barry Buzan,The Logic of Regional Security in the Post Cold War World,in Bjjrn Hettne,Andras Innotai,Osvaldo eds.,The New Reg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London:Macmillan Press,2000,pp.11—8.)。克·斯奈德认为这一套理论并没有从传统意义的安全理解中走多远,因为“布赞仍坚持现实主义者对国际关系的一般理解,即无政府状态对安全加上了若干可怕的禁锢,其中头一个就是国家是安全的主要指涉物。因为它们既是秩序的框架,又是最高管辖权所在”。[13](P126) 这样,尽管他主张就其安全追求而言,国家其实并不一定相似,但还是把这些迥异的国家当作安全的主要指涉物。[3](译者序P11)
其次,该理论对“安全复合体”变化的动力解释缺乏力度。[5] 布赞强调弱国可以变强,无政府状态可以从不成熟走向成熟,推动“安全复合体”内的冲突关系演变为“安全共同体”,但他仍然相信军事等物质力量尤其是大国的核心作用。迈克斯威尼认为:“布赞背弃了施动者和结构可以在相互联系中发生变化的社会学观点,由此把施动者和结构的世界留给了它们所处的现实主义世界。”所以,“他未能就无政府状态如何被改变和弱国如何变强,或者相反情况的出现,开出比沃尔兹更好的药方。”[12](P166—167)
再次,随着时间的变化,国际形势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冷战的结束、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经济、环境因素重要性的进一步提高对该理论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性都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国际安全形势和安全动力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单用一种物质因素主导的、且研究领域较狭隘的理论已经不能很好地适用于新形势下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冷战后欧洲安全研究的需要。
总之,“古典复合安全理论”的时代性很明显,正如它未能走出传统安全理解的束缚那样,在东西方的冷战中它最终未能跳出时代的框架,这就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是这种以地区为安全研究视点的观念未能也无法完全深入,这就是对理论本身的限制影响;二是这种带着传统安全色彩的、以地区为安全研究视点的观念无法也不能完全反映当时的现实状况,而这又限制了该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此外,该理论在理论的建构方法上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例如研究方法缺乏连贯性、模式分析不够精致等等。这样,我们看到的便是该理论在1983—1991年的八年时间中,理论翻新不足、实际应用不广、理论解释力不强、对安全研究的影响不大。
“超越古典复合安全理论”和“地区复合安全理论”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将该理论同宽泛的安全研究日程相结合考虑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作者们使用了领域、地区、层次、行为主体和指涉对象等多种概念,并且以对各个领域不同的分析及其综合为主线不厌其烦地作了说明。但问题是如此多的概念交织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分析的晦涩与困难,特别是领域和层次间的相互交织,领域和领域、层次和层次之间的交叉给分析带来了难度。具体来说,挑战主要来自于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为了更加清晰和详尽地探索对各领域特别是政治军事领域之外的安全动力的理解和认识,哥本哈根学派采用了“同质复合体”的分析方法。同时他们也意识到这种分析方法的缺陷,认为必须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在安全日程已经被拓宽、不同领域的安全动力不尽相同的情况下去理解地区安全动力,因为“安全复合体”的概念在根本上还带有强烈的地理上的地域主义思想,而安全的各个领域化与地域之间又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对此他们举出了欧盟的例子,认为欧盟国家间的互动使他们在各个领域的安全合作进展顺利,而单个欧盟国家(例如法国)其内部的安全决策过程可以综合考虑其在各个领域的安全动力。然而这个答案还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因为前面提到的矛盾还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安全复合体”的地域意义与各领域安全动力的变化性之间的关系依旧紧张,尽管存在着OPEC这样的非地域性的安全复合体的例子,但处在分析中心的仍是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地域形式加以概念化的“安全复合体”;而领域概念则指特定部门的安全,而其所涉及的指涉对象与威胁的种类方面,并不需要在地域上限定。[6]
另一方面,当安全议题跨层次、跨领域的时候该如何认识这时候安全复合体呢?布赞试图用“安全格局”的论点来解决这个问题,[3] 但是该解释仍不清晰。以欧洲为例,欧洲在社会领域的安全复合体和军事领域的安全复合体的边界一致吗?其不同的地区动力之间的关系如何?同样,欧盟在社会领域的安全复合体同其他地区的社会领域的安全复合体(如果有的话)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呢?不同安全复合体内同一国家重复出现时该如何界定重复出现的国家的安全定位呢?可见,领域和层次以及行为主体的拓宽给分析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布赞等人对此给出的答案,简单来说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因此而破坏概念的连贯性,也就是把各个层次和领域分开,然后为得到全景再把它们综合起来,并根据分析的客观性对一个或另一个层次或领域(或其结合)进行强调。但是这种结果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是否又值得怀疑呢?而正是这种概念运用的模糊性,导致了其在东亚难以得到实际的应用。
其次,有关“国家中心主义”的问题。哥本哈根学派口口声声说一定要对国家中心主义的超越更大程度停留在了书面上,而在实际的安全分析中,他们在字里行间还是强调了国家的作用和一种国家的视角(注:为了以固定的标准衡量分析层次,哥本哈根学派采用了以国家为中心的构架,而通过在政治的和国家的意义上使用地区一词并将其作为标准尺度,与他们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初衷并不完全一致。) ,此外,尽管他们在经济、环境和社会领域竭力地避免谈及国家在该领域安全中的作用,但结果是作者被迫承认经济和环境这两大与国家中心主义距离最远的领域的安全化分析是不太清晰和成功的。可见,即使他们希望有这种超越,但实际上效果也是有限的。其实问题是一种激进的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做法是否可取。如果主权国家和特殊政治地区还是奥运会的惟一参与者,如果民族和所谓的社会从根本上还不是国际法上的合法主权拥有者,如果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还不能像最穷的国家那样拥有合法性和在联合国的席位,如果任何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成员还保留着自己的国籍的话,那么一种激进的超越国家的分析做法,其现实意义是值得怀疑的。其实,布赞提出的五个领域的安全分析都不能与国家这个框架或因素分离开来,否则便无法完整了解其安全动力的背景或内容。
再次,安全复合体理论似乎包含了太多的“欧洲特色”,从而限制了其在其他地区(和领域)的应用。休斯曼斯在考察了“安全复合体理论”以后就认为,这是一个“欧洲中心主义”的理论,尽管他们未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欧洲,但实际上,他们强调安全逻辑的论证是一个“文化上很特别”的个案。[14](P447—477) 因此,安全复合体概念在欧洲以外的实际生存空间一直是一个疑问。即使是其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应用的南亚、中东和东南亚地区,至今尚没有一部著作能在这方面进行系统成型的论述。在各地区的自身安全发展不平衡和内在安全动力不一致的情况下,试图用一种某地区特殊的分析途径去分析和概括所以地区的安全研究途径是不太现实的。
第四,“安全复合体”研究模式一个难以克服的内在缺陷就是,以一种“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对地区层次的集中研究就不可避免地忽视了国际体系层次、非国家行为体、单元(国家)内部因素以及西方学者所强调的个人层次的安全分析。而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忽视是致命的。例如在中东地区,美国这样的全球霸权的存在不可忽视,如果低估了其存在的方式和介入的决心,就会产生重大的分析失误(注:布赞在1998年的书中认为美国的全球强权地位并不保证它一定会攻打伊拉克,但这种看法在2003年3月的第二次海湾战争中被证明是错误的。)。因此,忽视了全球层面上的安全力量对地区安全的影响而只注重其复合体内部的动力因素和安全互动,是不全面的。此外哥本哈根学派虽然没有完全把国家置于分析的中心框架之外,但是却忽视了对国家内部,即国家自身的安全动力的分析,而强调体系内国家的安全互动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喧宾夺主。迈克斯威尼就此评论说:“布赞不认为次国家层次是独特的指涉对象,而仅仅以此显示国家层次安全的复杂性”,致使“国内层次看来只是国家的一个纬度”;“国际体系规律的法则”也使他“不能应允国际层次上国家或超国家行为体的可能性。”[12](P160—165)而忽视了个人层面上的安全动力分析是许多西方学者批评该理论的主要方面之一。[15](P72—101) 尽管笔者对后一种更加激进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批评不敢苟同,但它毕竟构成了对该理论不足的指责的一个方面。
最后是对该理论的一些更为激进的思考。哥本哈根学派谈到了“复合安全理论”中的“友善和敌意”模式和“建构主义”的观念建构之间的关系,但是他们还是从根本上忽视了“文化”这个建构主义的最基本的概念,所以也就未能从根本上详细阐述“友善和敌意”模式是如何建立的。此外,对“友善和敌意”模式的描述还忽视了“历史的记忆”因素的影响以及该模式跨领域运作的差异性和复杂性——体系内国家(单元)间的观念互动又到底在领域和层次上是如何建立的呢。还有就是关于“文化”概念的思考,这一点似乎应该是西方学者不应忽视的。如果沿着哥本哈根学派的路走下去,是不是还要提出一个“文化安全复合体”、“科技安全复合体”呢?这样是否又会破坏知识的连贯性而使之概念空洞化呢。特别是“文化”的概念在西方已经日趋成熟,那么既然能够有“环境”和“经济”领域的安全复合体,也应该有所谓的“文化”领域的安全复合体,而引进了这个概念以后,又如何去和已经提出的“社会”领域的安全复合体相区分呢,既然后者强调的也是“认同”。这些都是哥本哈根学派下一步需要回答的问题。
四、简短的结论
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研究以一种崭新的视角开创了国际安全研究的新领域。“复合安全理论”是哥本哈根学派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它以地区为分析视角,以国家(单元)为基本研究单位,以一种拓宽了的安全研究日程的视角,试图探讨冷战结束后地区安全动力的过程。“复合安全理论”总体来说逻辑紧密,并被运用解决了一些实际的问题;但是同时,尽管被不断地加以修改,它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而这些不足之处正促使着哥本哈根学派的学者和其他学者不断把研究推向深入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