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散居与小聚居的四方乡--陕西省西乡县伊斯兰教现状调查_西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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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4)03-0054-14

      西乡县位于陕西汉中东部,东邻石泉、汉阴,南接镇巴和四川通江,北连洋县,西与城固、南郑接壤。南北宽64.5公里,东西长94.5公里,总面积3 24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64.79%,丘陵占28.35%,平川占6.86%。新中国成立后,西乡县初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公署,1951年属陕西省南郑区专员公署,1954年属汉中区专员公署,1955年6月属汉中专员公署,1968年属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属汉中地区行政公署,1996年7月汉中撤地设市后属汉中市管辖[1]。2009年,全县辖23个乡镇,267个村民委员会,14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12 042人,其中女193 198人,非农业人口56 202人。当年迁入3 167人,迁出3 701人[2]。西乡县有12个少数民族,4 58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其中回族4 482人,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8.8%,主要分布在城关、沙河、私渡、柳树、峡口5个乡镇的8个村和2个社区居委会①。

      汉中市是陕西省继西安市、镇安县、安康市之后回族较为集中的地区,以汉中市区和西乡县为主,回汉杂处,宗教资源丰富。西乡县的回族在全县形成小聚居大散居的格局,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其进行研究,应该说能够代表西北农村穆斯林散居地区的伊斯兰文化变迁情况。

      一、西乡县的宗教资源与宗教环境

      西乡县多种宗教信仰并存,多元文化共生。“全县有五大宗教(伊斯兰教、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22个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伊斯兰教12处,道教1处,佛教3处,基督教5处,天主教1处,有信教群众2万余人”[3](P228)。佛、道二教在唐代已开始流传,新中国成立前有佛教寺庙36处,和尚104人,尼姑8人。民国时期有道教宫观8处,道士21人。基督教自清代光绪年间传入,宣统时统计信徒280余人。民国期间约有基督教内地会支会5处,教徒164名。1952年成立了基督教革新委员会,实行“三自”(自治、自传、自养)方针。1958年后教堂改作他用。1980年代落实宗教政策,宗教活动逐步恢复。1988年有教徒104人,学友227人。天主教自清光绪年间进入西乡,设立教堂。1951年有神父2人,传教士1人,修道者4人,教徒168人。1960年代,教堂改作医院。此外,西乡县也有以庙会为中心的多种民间信仰[4](P574-578)。

      

      二、回族人口及分布

      据1991年版《西乡县志》记载,元代县境内就有回民定居[4](P573)。根据马士年的调查,民国时期“该县教胞最多,居汉中区第一,有六百余户,城内有清真寺三,均在北街。南寺教长姓陈,甘肃人;北寺教长王,安康人;古寺教长尚未聘就。各教长对教务均极热心,南寺有学校一,专攻经文。全县教育发达,教经读书者极多。教胞经济情形平均富裕,当地著名绅士有穆姓及锁姓等,对教胞公益及教育各方面之推进,极为热心”[5]。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时回族人口为447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主要分布在葛石、柳树、文贯、私渡、柏树垭、沙河、城关等乡镇[4](P573)。2010年笔者调查时,西乡县民族宗教局展示牌显示回族人口为4482人,而《西乡县年鉴:2006-2007》公布的数字是4264人,主要分布在5镇(区)8村2个居委会[3](P227-228)。

      

      表2数据反映了西乡县回族居住较为集中的村镇中的回族户数和人口,根据西乡县民族宗教局的总人口数有4 264人和4 482人两种数据,说明另有200—500人属于散居回族,不在上述村镇居住。但根据笔者2010年9月的田野调查,部分乡镇和居委会的实际人口和户数与西乡县民族宗教局统计的数据有一定的差距。例如西关社区有13个居民小组,共有居民9 150户16 818人,其中回族1246户2 572人;私渡镇有回族107户378人,分布在3个村,其中联合村82户287人,红星村22户81人,河湾村3户10人,该镇回族还包括1996年从柏树垭搬迁来的22户84人,当时在红星村安置了19户74人,联合村安置3户10人。因此,私渡镇应共有回族129户462人。之所以存在户数和人口数的出入,主要是统计时间不同,实有户数和人口数同户口本登记注册的户数和人口数会有不同。

      三、西乡县的伊斯兰教

      (一)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

      伊斯兰教自元代随着回回人的迁移进入西乡,明代在县内多处修建了清真寺,清代康熙年间中国伊斯兰教苏非—尔兹学派嘎德忍耶传入本县。民国28年(1939年)成立了中国回民救国协会陕西省分会西乡县支会,设理事长、理事、监事等职②。1951年全县有8个教坊,14座清真寺。其中县城内有3座男寺和1座女寺,男寺阿洪多来自陕、甘两省。1953年,袁福祥阿洪应西乡锁万德、闻锦章、哈子和、马有恒等人之邀来清真北寺开学,第二年热者卜月(伊斯兰教历七月)向南寺和西寺发出合坊进行主麻聚礼的倡议,得到积极响应,自此每逢主麻三坊轮流负责聚礼,阿洪轮值讲卧而兹。1958年开始的封建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和随后的“大跃进”中多所清真寺被迫关闭,三寺轮值主麻的传统停止[6]。1961年、1962年,根据中央、省、地指示,对在运动中错斗错批的宗教人士予以甄别和纠正,清退宗教房屋24间,清真寺物品435件,建立了西乡县伊斯兰教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寺管会),制订了新的管理制度,恢复了大部分清真寺的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宗教活动受到冲击,陷于停顿。1984年以来部分清真寺逐渐恢复宗教活动[4](P576)。

      根据2010年田野调查,西乡县共有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18处,其中可考的清真寺9座(日常进行礼拜的清真寺6座),拱北和静修地9处。在每个回族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都有清真寺,寺址位于回族人口居住集中的自然村。县城内回族大部分居住在西关社区,属于南、北两寺的坊民,南寺坊民以穆、陈、罗、米四姓为主,北寺坊民以马、哈二姓为主。

      1.清真寺

      

      2.拱北和静修地

      西乡县是中国伊斯兰苏非学派嘎德忍耶祁门(大拱北)的发祥地之一,祁门道祖祁静一在此留下了诸多足迹。据后人记载,西乡县境内共有9处拱北和静修地,备受祁门门宦教民的重视,每逢祁门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期间,基本都有人前来此处点香和游坟。

      

      3.经堂与清真初级小学

      据范来成文记载,西乡穆斯林曾有经堂一处,位于南河堤西端(遗址在今西乡三中校内)。相传清初从山东来了一位医术精湛的阿洪,在牧马河畔“江园”置地修茅屋一所,宣传伊斯兰教义,治病救人。他乐善好施,济贫扶危,拿出积蓄和行医收入在徐家园买地十余亩作为义地,一部分殡葬外地回民亡人,一部分供西乡贫穷回民耕作糊口。其德行深受西乡穆斯林尊敬,因不留姓名,人们只好以他来自鲁省而称呼“鲁阿洪”,归真后葬于江园,当地穆斯林用其遗产修建了“经堂”。后因河水漫淹江园,同胞将其遗体移葬经堂,在周围购置房屋十余间,每年收取微薄房租用以接济上汉中、下安康的贫困回族同胞。经堂有镌刻石碑二通,文中记述其梗概。新中国成立前,众教胞在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和冬月初十到经堂分别纪念鲁阿洪的生死祭期以示缅怀。1940年,回民教师马济民捐资在经堂兴办了清真初级小学。1943年得到教众支持,将南寺初小并入成立了清真小学。1945年学校被县政府接管,命名为城关镇第三中心国民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办为回民初小,后改为西关小学。1958年冬,城关镇民办初级中学由东关迁至经堂,更名为东风中学,不久拆除了破旧的经堂[7]。现已无人知晓具体位置和样式。

      历史上西乡县回族有义坟和私坟,封建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后未能要回。据穆洪福先生③回忆,现水泥厂地区基本是墓地。现回族墓地有牛头山、徐家园和糜家庄三处,其中后两处不再埋入亡人。牛头山穆斯林公墓同汉族墓地毗邻,位于山峁之上。当地回族的丧葬费包括坟地集资款400元、打坟费400元、萨密(因当地土质蓬松而设计的木质撑土设施)约2 500元,亡者家属还会根据家庭情况给阿洪和清真寺一定数额的出散(善款)。

      (二)西乡县清真寺简志

      1.清真北寺

      北寺原名静宁寺,创建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④,位于今西关北后街,与南寺相距约300米,奉行伊赫瓦尼传统。清真北寺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曾予扩建,后毁于兵燹。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民国24年(1935年)两次重修。“文化大革命”中被部队占用,口传曾有士兵发现缠“泰斯达尔”的白衣老者礼拜的“异象”。后部队退出,之后又被草袋厂占用。1984年政府落实宗教寺产,清真北寺被首先归还,当地穆斯林组织重修,南、北、西三寺曾合并在一起进行宗教活动。2009年又进行了重修,本寺坊民及汉中、宝鸡、西安等地穆斯林共捐资20余万元,主要建设了北楼,设计了阿洪卧室、满拉宿舍、阅览室等。2010年9月统计,本寺现有坊民数百户,2000多人,有7位哈吉。清真寺五番礼拜约50人,主麻约100人,尔德约200人。1991年3月,为方便丧葬家属料理亡人,进行吊唁和洗浴活动,清真北寺在寺外西南方向新建了伊斯兰殡仪馆,以便同清真寺的日常宗教活动分开。

      

      2.清真南寺

      清真南寺位于西关察院街,占地约2.6亩,整体建筑为四合院式古建筑,主要建筑有门廊、大殿、左右厢房。右厢房为阿洪卧室和教室,左厢房主要是盥洗室。大殿位于正西面,基地在整个清真寺中最高,需拾级而上,能容纳100余人礼拜。1958年进行封建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时,清真南寺被迫停止宗教活动,坊民宗教活动并入清真北寺。清真南寺的大穿衣镜、陶瓷凉凳、木椅等遭变卖。清真寺先后被东风中学、西乡县蔬菜公司、西乡县酒厂等占用。1986年归还寺产,1997年坊民组织重修,2001年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示正式开放进行宗教活动。1958年清真南寺被关闭前奉行格迪目派,2001年正式恢复宗教活动后基本奉行伊赫瓦尼思想。清真南寺无门面房,坊民中国家公职人员少,做小生意者多,经济比较拮据,清真寺无法实现自养。阿洪月工资从原400元增加到2010年的1 000元,寺里不负责饮食,由师娘做饭。

      清真南寺所藏碑文除与回族和清真寺有关的“城陷三社殉难男妇祀报碑志”、“复修南寺临夏州穆民乜贴碑”、“修复清真南寺碑志”、“伊玛尼的根本”碑外,还存有中国传统的劝善文“文昌帝君阴骘文”⑤碑一通。

      

      3.清真西寺

      清真西寺原位于西关忠烈祠巷,介于北寺和南寺之间,初建于清同治年间,民国20年(1931年)锁万钟、穆文洁朝觐回来后倡议扩建。大门坐西向东,门楼悬“醒世楼”匾。寺内建两层楼房,砖木结构,楼上为礼拜殿,围以栏杆,下设客厅。1947年进行过重修,1958年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时停止活动,“文化大革命中”该寺被原西乡县二中(现飞凤中学)占用,“文革”结束后恢复寺产,因原坊民的宗教活动并入清真北寺,北寺寺管会同意将西寺寺址同飞凤中学置换了步行街门面房,租金由清真北寺收取以实现自养。可追溯的开学阿洪有郭立忠(陕西略阳人)、回天祥(陕西略阳人)、王志寿(陕西广元人)、王大进(甘肃张家川人)、王二罕者(疑为“王二哈吉”,甘肃张家川人)、惠世亮(陕西西安人)、马兆义(甘肃张家川人)、马殿选(甘肃张家川人)、马登赢(甘肃张家川人)、张赢(甘肃张家川人)、马志邦(甘肃张家川人)[7]。

      4.清真女寺

      清真女寺位于城关镇西关忠烈祠巷,与清真北寺和清真南寺平行,寺址缘起于清同治年间四川流寇进入西乡侵扰,当地回民穆林遇难去世,因无嗣继承产业而出散为瓦格夫(宗教公共财产)供西乡各清真寺使用。汉中人袁福祥阿洪在西乡清真北寺开学期间,在兰州偶然发现女寺,受此启发,返回西乡后联合西寺惠世亮阿洪和南寺马阿洪,约于1956年正式兴建了女寺。1958年宗教民主改革后女寺被改作军用棉衣制造厂,1985年恢复寺产时哈子青曾住在女寺,1990年搬出后女寺恢复了宗教活动。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当地回族同本县外穆斯林交往的加深,妇女宗教普及教育的开展,西乡县妇女的宗教热情也有所提高,近年来募集19万元重建女寺大殿和水房。女寺不设阿洪,请曾在清真寺妇女学习班学习过的妇女教授经文,互帮互学。女寺在南、北两寺未办教义知识学习班之前在妇女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曾邀请多人教授宗教知识。南、北两寺开办妇女学习班后,吸引了许多妇女参与,对女寺造成一定影响。现在主要是当地妇女相互交流,学习教义,过集体宗教生活和料理丧葬的地方,特别是负责全县范围内回族女性亡人的洗浴事宜。

      5.贯子山清真寺

      贯子山清真寺1952年2月从老寺梁迁来,旧址位于山顶,距现址约1公里。旧寺之所以建在山顶,是因为寺周围就是坟地,便于人们请阿洪游坟。1958年宗教民主制度改革时宗教活动停止,清真寺被康宁村当做仓库,保管粮食和物资。1996年归还寺产,1999年投入使用。贯子山清真寺共有坊民84户,520人,涉及3个乡镇。其中峡口镇1户,钟家沟1户,白崖村7户,文溪村8户,贯山康宁村67户。本地回汉通婚较为普遍,因回汉通婚有21人进教,其中女13人,男8人。男性进教大部分是入赘婚。2008年四川汶川5·12地震后,贯子山清真寺原大殿被毁,寺管会募捐重修,坊民按照每人100元筹集,2009年3月22日开工,至2009年9月19日大殿落成,总造价26.8万元。马福录、穆中寿、马贵宝和穆俊德(1962年生)先后担任寺管会主任。1999年清真寺投入使用以来,先后有冶生宝(甘肃平凉人)、马德华(1959年生,甘肃广河人,2002年10月到达贯子山清真寺,2003年6月起聘)两任阿洪。2010年的在位阿洪为马德华,因其专心教务,开展信仰常识教育而受到当地回族的拥戴。坊民家中过乜贴时,阿洪把家人集中起来,给大家教念清真言、作证词等伊斯兰教基本知识。寺管会认为此地人因教门意识淡薄给阿洪的乜贴很少,阿洪月工资最初270元,2010年增加到300元。

      2010年贯子山清真寺开办了暑期学习班,聘请临夏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的2名女教师授课。学习班分早中晚三次,早晨8:00—11:00是学生班,参加学习的小孩以康宁村居多,有18位。中午12:00—14:30为妇女班,下午18:00给中午未能参加的妇女补课,共有30多位妇女参加学习。晚上邀请成年男子到寺里学习,约20人。

      6.沙河清真寺

      沙河镇辖25个村,1个居委会,144个村民小组,8 537户,30485人。据清真寺统计全镇有回族约95户,272人,主要居住在沙河老街和附近村庄,以马、穆两姓为主,另有陈、撒、者、阮、锁、冯、张、李等姓。清真寺建于明末清初,距今300多年。原寺址被沙河中学扩建时征用,调换为现址。鉴于调换后仅将3间教室改作礼拜殿,遭风雨侵蚀,房屋破损。经在汉中地区化募钱粮,以及本坊穆斯林出散资财,2003年3月开始重建大殿和大门,并修建出租房4间用于自养,工程总造价97 435元。大殿为两层,建筑面积181.5平方米。一层3间,1间阿洪宿舍,1间会议室,1间为女礼拜室。二层为礼拜殿,可容纳140人。

      1980年代以来,沙河清真寺历届开学阿洪有袁福祥(西乡县沙河镇人,西安著名阿洪李殿君的同学)、纳阿洪(陕西安康人)、穆洪昌(宁夏固原人)、马德清(宁夏彭阳人)、马国德(西乡县人,锁振禄阿洪的学生)、来成全(安康人)、麻建峰(甘肃张家川人)。2010年时开学阿洪马建帮,1956年生,张家川阎家乡人,2009年起任沙河镇清真寺开学阿洪,月生活费200元。1979年起曾在兰州窑街、青海民和、甘肃三甲集等处求学,后在新疆玛纳斯穿衣后开学三年。马阿洪谙熟消经写作。历届寺管会主任有杨明亮、马永福、马忠来、者克明、金汉乐。2010年寺内开办了寒假儿童学习班,持续20天,共有十几位孩子学习。2010年暑假开办了妇女学习班,从甘肃积石山县大河家阿语女校请来老师教学,为期一月。阿洪估计本地穆斯林斋月封斋者约占20%,清真寺在斋月安排当地妇女在寺内轮值做开斋饭,集体进行开斋。本坊无明显教派特色,阿洪根据教民要求应对宗教习俗。

      7.私渡清真寺

      私渡清真寺有老寺和新寺之分。老寺创建于康熙初年,位于今联合村山梁上,坊民认为先辈可能考虑山上清净,避免打扰,多走一步路去清真寺多一份塞瓦布(安拉的回赐)有关。另外,清真寺靠近坟地,便于游坟。但因清真寺距离居民区远,路途陡峭,并有毒蛇出没,本地阴雨天多,人们上寺困难,2008年众议从山上搬迁至原乡镇府办公地,2009年新建清真寺大殿落成,共花费17万余元,大部分资金来自西乡、汉中等地的捐助。寺内水房、阿洪宿舍等仍为土坯房,有随时坍塌之虞。本寺可考的开学阿洪有陈明基(陕西安康人,1958年前曾任阿洪)、李文玉、马明智(西乡贯山人,1972年生)、马志学(甘肃张家川人,1938年生)。1980年落实宗教政策后的历任寺管会主任有马永生、张国强、马宝华、冯建华、蒋长华、马尚利。

      口传明末清初本地就有穆斯林。目前私渡生活的回族来源有三:一为1952-1958年从城固县盐井坝迁来;二为1958年城镇居民下放农村时从西乡迁来;三是1996从柏树垭搬迁了22户,其中19户74人安置在红星村,3户10人安置在联合村,政府为搬迁户统一修建了住房。本地回族主要姓氏为马、穆、冯三姓,其中冯姓最早。柏树垭搬迁户多为马姓和童姓。

      据当地人马明智阿洪介绍,自己曾跟随西乡县著名阿洪锁振禄学习,1992年起任私渡清真寺阿洪,2010年6月辞学,任期19年。辞学前寺里每年提供生活费2000元。他开学初期寺管会责任不明,通过办教义学习班使之走向了正轨。老寺中曾办过儿童伊斯兰基础知识学习班,每次有30—40位学员,沙河镇的儿童也来参加。本地年轻人多外出打工,留守者约1/3。在宗教氛围好的地方打工者受当地伊斯兰文化的熏陶,对提升信仰有帮助,但有些在沿海地区等伊斯兰教信仰薄弱的地方的打工者信仰淡化。留守者基本上都有特殊原因无法外出,能力较差,理解阿洪的卧尔兹存在一定的障碍。本地回族亡故,绝大多数都会在寺里洗浴并举行殡礼,近年来亡者家属开始邀请周边的哲玛提(寺坊),包括县城南寺、北寺、沙河、贯子山等清真寺送葬。红星村原来只有2户回族,柏树垭的搬迁户到来后清真寺曾到西乡、汉中为其募捐米、油。因搬迁户中大多几代人妻子都是汉族,宗教意识淡薄,存在家中有人亡故后故意避开清真寺按照汉俗埋葬的情况。2010年搬迁户中来清真寺礼主麻的有5人。

      8.柳树清真寺

      柳树镇共辖15个行政村,77个村民小组,7 326户,55 718人。回族主要分布在柳树村和清泉村,其中柳树村105户606人;清泉村48户154人。清真寺最晚建于清光绪年间,坐落在柳树村回回沟的山坡上。据清真寺主要负责人糜世玉⑥阿洪讲述,1958年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前柳树有南寺和西寺两座清真寺。“教改”后南寺被农业社用来开大米厂,西寺空置,糜阿洪在西寺守寺四年。“文革”时西寺被农业社拆除。新中国成立前柳树镇的阿洪姓马,甘肃平凉人,后来去了安康开学。2010年9月笔者进行调查时寺门紧闭,院内杂草丛生,无人料理。大殿内没有礼拜毯等铺设,殿窑边和殿内柱子涂了厚重的黑色油漆(通常清真寺内殿柱不涂黑色),殿窑门口有念虎土白用的木棍。当地村民讲清真寺日常不礼拜,周五也不做主麻,每年两次尔德(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时阿洪叫大家一起打扫卫生,举行会礼。寺内停放有木质埋体匣一个,石碑一通,碑文多处漫漶,上有四个窟窿。本地回族大多数人知道自己是回族,但很少有人会念《古兰经》和做礼拜。此处回汉通婚的情况较之西乡县其他地方反而要少,原因是当地回族人口众多,回汉通婚会遭到邻里的笑话。当地居民居住条件较差,多为土坯房,家中贴有“福寿康宁”等横批,而很少见到伊斯兰文化符号。

      (三)宗教管理

      1.政府管理部门

      西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于2005年10月,隶属县政府,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办法;(2)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团结;(3)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组织调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4)协助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5)负责全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引导、促进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6)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3](P227-228)

      西乡县曾经成立过伊斯兰教协会,会址设在清真南寺,锁振禄阿洪曾担任伊协会长,但没有章程,之后因组织散漫,有名无实而停止活动。

      2.社区民族宗教工作

      西乡县城中的回族主要集中居住在西关街社区,该社区居民委员会制订了“统战宗教工作制度”,其中“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1)掌握本社区群众中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及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有关政策、理论和法规,协助社区党支部搞好舆论宣传;(3)协调宗教团体和社区居民、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相互尊重和谐共处;(4)在宗教团体举办大型活动时,提前介入,妥善安排,协助有关单位组织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宗教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确保参与群众人身安全;(5)协调内外关系,妥善解决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矛盾纠纷。西关社区还设立了“统战宗教联络员”,其职责是:(1)做好所在地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登记、统计工作;(2)学习和掌握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少数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3)指导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活动、文明信教群众活动,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4)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纠纷和问题,负责向镇党委统战工作办公室报送民族宗教工作信息;(5)如有非法邪教组织在本辖区活动,要及时做好群众工作,不要上当受骗,并予以制止,及时上报乡镇统战办,同时协助各方面做好打击防范工作。⑦

      四、田野总结及思考

      (一)西乡县伊斯兰教派别

      民国以前,西乡全部为格迪目派,同时因嘎德忍耶祁门道祖祁静一的活动,西乡部分地方受嘎德忍耶的影响较大。民国时期,伊赫瓦尼经安康传入西乡。根据民国曾在清真寺学经的穆洪福先生讲:

      西乡以前是格迪目——老教。我学经的时候南寺的李道真阿洪被称为“李当工”(西乡本地话,指“巫神”),李阿洪在没有雨的时候召集满拉在大殿祈雨,给病人写“杜瓦”⑧,礼拜不起指,转夜⑨。北寺讽刺他装神弄鬼,两个寺出现了分歧。民国16年(1927年),锁万德、穆文美、郭厚安三人去朝觐。民国20年(1931年),锁万钟、穆文洁去朝觐,回来后带回了新的宗教思想。民国时期果园哈志(马万福)曾到过安康传教(伊赫瓦尼思想),因西乡与安康近,所以传入了伊赫瓦尼教派。

      根据目前西乡清真寺的宗教仪式和宗教习俗,大致具有三种派别特征:业经变革了的格迪目、伊赫瓦尼和嘎德忍耶大拱北,但以伊赫瓦尼思想占主流。例如西乡各清真寺都主张用标准阿拉伯语念诵《古兰经》,主麻虎图白用标准阿拉伯语念诵两次等。1980年代各清真寺相继要回“教改”和“文革”期间被占的寺产后,可以说当地回族重建了派别意识,以“凭经立教”,注重宗教实践,简化宗教习俗中的繁文缛节为特征的伊赫瓦尼思想从此占据了主流,尽管在祭祀亡故的习俗方面还有零星格迪目的特征,但也仅是个别人遵守。因此,当地基本聘任伊赫瓦尼派阿洪,或由熟悉伊赫瓦尼宗教实践的阿洪开学。在宗教派别意识方面,西乡县城南、北两寺对其他乡镇的清真寺具有示范和指导意义。隶属于嘎德忍耶大拱北的拱北和静修地则遵行大拱北的仪式,在宗教思想和仪式方面同伊赫瓦尼区分明显,两派之间很少有直接的交往。总体上,穆斯林的法律意识强,坚持各干各得,各行其是,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虽然有派别意识,但教派关系融洽。

      (二)宗教互动

      基于以上对西乡县伊斯兰派别的分析,能够发现西乡伊斯兰教的宗教互动主要是同一派别内部的互动,主要表现为同一派别清真寺和坊民在清真寺修建、节日庆典、宗教功修、教义研习、搬请阿洪等方面的交往,不同派别之间的直接交流较少。同时也表现出伊赫瓦尼派的宗教互动主要是本县内清真寺之间的区域性互动,而嘎德忍耶派的宗教互动是尊奉同一门宦信众间的跨区域互动。

      清真寺之间的交流是坊与坊之间的互动,主要在清真寺修建、丧葬、聘请阿洪、斋月四个方面来往频繁。例如沙河清真寺2010年公布的斋月乜贴名单中,汉中、盐井、回光、铺镇4个县外的清真寺和北寺、南寺、女寺、贯山、私渡5个县内清真寺都曾捐款,其中可确认的外地穆斯林有14位。已故锁振录⑩阿洪任教西乡北寺时,沙河、私渡、贯山3座清真寺的阿洪供养和清真寺的修建概由北寺负责,北寺同时还承担一定数额的阿洪工资,余额由本坊学粮补足。西乡县城内的3座清真寺在丧葬、清真寺维修、斋月饮食等方面给予其他各寺很多帮助和指导。阿洪的籍贯、经学传承谱系、社会交往、经学水平和名望等会造成以阿洪为中心的跨区域宗教互动,也是当地穆斯林同外地穆斯林交流的主要途径。

      (三)宗教仪式参与情况

      显性的宗教仪式是衡量一个清真寺,乃至一个地区宗教恪守情况最重要的指标。对穆斯林而言,可观察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就是主命五功(念礼斋课朝)的履行情况。其中“念”是伊玛尼(伊斯兰正信)的构成三要素之一,即“口舌招认、内心诚信、身体力行”中的亲口念诵,其核心内容是念诵作证词“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独一无偶,无所匹敌;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和仆人”,这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伊玛尼的条件。但因念诵属于个人的口头表白,而很难观察。但可以推测的是,经历了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以来长期的宗教禁锢,西乡县的大多数回族中年人都经历了近30年的“失教”阶段,许多人对主命五功已经非常陌生。同时,因中、青年人忙于工作,流动性强,对宗教功修较为忽视,清真寺日常主要是离退休职工和老年人中虔心宗教者的活动空间。这一点反映在五时礼拜人数方面,即便是围寺而居的坊民许多也未形成“守五时”(坚守五番拜)的习惯,而斋月清真寺为方便坊民完成斋戒,在寺内开灶做饭,号召大家集体封斋和开斋的习惯,响应者也基本上是寺里的常客,同五时礼拜的人数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即便是履行两大会礼的人数也较少,而这已经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年回回”(即每年只参加两次会礼的人)的最低标准了。鉴于此地清真寺的开放时间大致在1985年左右,而重修时间主要集中于2000年以后,因此可以说西乡县回族的伊斯兰信仰仍处于启蒙阶段,宗教仪式的恪守将随着信仰教育的普及逐渐恢复。

      

      (四)婚姻问题

      受当地回族人口数量、通婚圈半径、人口素质、不同性别职业特点、宗教意识淡化等因素的影响,西乡县回族的族内婚基本被打破。曾经在西乡县民政局工作过的马正录先生(1941年生,2011年11月从西乡县民政局退休,曾在民政局工作20年)认为本地回汉通婚约占回族总通婚率的30%左右。笔者抽样调查的几个村分家户族际通婚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统计的306户计算,有超过一半的家庭都存在族际婚,回族男性娶入汉族女性的数量略高于回族女性嫁给汉族男性的数量。因统计以回族聚居村为主,未计入散居村的情况,故而不能确定上述村镇中族际婚所占通婚总数的实际比例,而实际情况是回族散居村中族际婚的可能性会更高,故此马正录先生估计的族际婚占通婚总数30%的比例应该是比较保守的数字。

      这种情况在县城中同样存在。根据笔者在西乡县民政局查阅的部分档案统计,2003年9—12月该县共登记结婚641对,共有涉回婚姻14例,其中男回女汉6例、女回男汉6例、男回女回2例;2009年1—7月有涉回婚姻34例,全部为族际婚,其中男回女汉22例、女回男汉12例。田野调查中发现当地回族婚姻的族际边界已基本被打破,各地很容易发现回汉通婚家庭。田野调查中发现许多事例,如:马某,女,某单位公职人员。共有4子,2位娶回族,2位娶汉族;陈某,女,某单位公职人员,共2男2女,长子和长女配偶为回族,幼子和幼女配偶为汉族。可惜的是因资料管理问题,笔者未能统计近年来该县的所有婚姻档案资料,就现有数字观察,该县回族族际婚的数量基本上占了通婚总数的半数。

      大龄青年、剩女、找对象难、再婚难等问题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困惑人们的社会现象,近年来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相亲类节目,部分地方、民间机构和网民组织相亲会,大量网络和实体婚介机构等现象的出现,是对中国人传统上以媒人牵线搭桥、男女青年交往互动找对象方式的颠覆,也是现代化进程中人们应对婚配危机的变革举措。其实作为少数群体的都市回族早已采取了多种途径进行应对,国内著名的穆斯林网络地方板块组织的旅游、学习、讲座、请客等活动都有为男女青年提供交流和互动机会的意义,特别是网络组织的主旨鲜明的相亲会、部分城市清真寺和回族社区中开办的婚姻介绍所等,吸引了那些能够借助网络交友的青年人(11)。大量回汉族际婚的出现反映了回族族内婚实施的困难,因人数少、血缘近、职业中的性别差异等等,导致回族内部通婚的可选择性低,族际婚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事实。大量族际婚的存在,表面上改变了回族的内婚制传统,而深层方面改变了教内婚传统,家庭中伊斯兰文化的传承出现隐忧。无论婚姻中的男方还是女方,因1958年至1980年代宗教信仰的“失教”,多数家庭只有限地保留了饮食边界,对伊斯兰信仰已经非常淡漠。2010年9月笔者调查期间正值斋月,应该是穆斯林虔诚封斋的时刻,但笔者发现许多回族家庭中午时刻都开灶做饭,在家中品茶消遣。某些回族家庭中已经存在两代人都是族际婚的现象,如果说第二代人还能保留零星的信仰意识,根据文化传承的代际理论分析,第三代人将很难发现穆斯林的身份特征。如果不是生育方面民族优惠政策的实施,第三代人登记汉族的可能性要比登记回族的可能性高,这一点已经在笔者对广州的研究中进行过讨论(12)。

      (五)西乡县的伊斯兰教育

      民国时期西乡清真寺仍维持着较为传统的经堂教育。据穆洪福先生讲述,李道真阿洪就带有十几位满拉。1940年,马济民捐资在经堂所在地兴办了清真初级小学,为木质结构的楼房,中间有鲁阿洪的坟墓,1943年并入清真南寺初小,成立清真小学,80%的教员是回族。1945年由县政府接管,更名为城关镇第三中心国民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为回民初小,后又与西乡茶校合并,改为茶校二部。再改为西关小学,之后停顿。清真小学不教经文,学生在清真西寺学经。新中国成立前男孩子都会念经,南寺有十几位小孩,开学阿洪都是外地人。1950年代初期,当地回族青年外出念经者仍有数十位,如锁振录、穆德录、哈长福、哈长荣、杨德亮、穆广保、马振华等,分别在甘肃的张家川、临夏,宁夏的西吉、固原等地求学。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之前当地的小孩子都会去寺里学习,至少要学完《孩听》。1980年代以来,随着各个清真寺宗教活动的恢复,本地锁振录阿洪大力开展经学教育,曾经培养了几位当地阿洪。锁阿洪归真后高级经堂教育陷于停顿(13)。

      进入21世纪,外地来的开学阿洪在寺内开展了宗教常识普及教育,学习者以妇女、幼儿和中老年男子为主。宗教教育的开展,改变了当地某些不良社会风气,如西关社区的书记和主任都认为,清真南寺“冶阿洪对西乡的教门贡献大,把教门粗的往寺里劝,把宰把子(屠户)叫到寺里学习(如何宰牲),以后再没有人问是谁宰的(意思是大家吃上了放心的清真肉)”。其实,各个清真寺阿洪通过卧尔兹(主要指主麻日的规劝)和教义教法普及活动,在清真饮食、坊民素质、民族和谐、邻里关系、夫妻和睦等方面对当地民风都有影响,在坊民中形成了区分哈俩里(合乎教法)和哈拉目(不合乎教法)的观念,并自觉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

      然而高级经堂教育因念经人缺乏、清真寺教育水平和教育资源有限基本停止,大多数清真寺仅阿洪一人主持和料理坊民事务,既没有对满拉的教育,也没有满拉的协助。伊斯兰教育最大的变化表现在妇女学习班的兴办,特别是县城范围内的清真南寺、北寺和女寺都开办了妇女学习班,妇女在家庭信仰传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次是当地经学人才的匮乏,当地很少有人愿意在宗教方面奉献,近年来只有一位男青年通过在西安某清真寺中求学考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地经学人才后继乏人的状况。

      (六)民族汉化现象

      虽然经过了改革开放30余年的发展,但西乡的伊斯兰教仍处于启蒙阶段。1980年代,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逐步落实,当地回族同清真寺的联系逐渐加强,一些信仰虔诚的家庭和个人在恢复、维修、办学、搬阿洪等事务中奉献了财力。但因西乡县回族的绝对人口数不多,散居化程度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历了宗教民主制度改革和“文化大革命”等多种政治和社会运动的打击,宗教活动历经了长时段的停顿,许多回族长期耳濡目染汉族习俗,对伊斯兰教信仰和仪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陌生感。大量族际婚的出现既是当代社会婚姻问题突出的表现,也反映了部分家庭对信仰身份的淡漠。田野中多位受访人都认为“解放前教门好”。在回族人口数量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的柳树镇,因清真寺长期关闭,宗教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当地回族很少有人履行宗教主命功课(念礼斋课朝),在非主命的宗教仪式中也出现违背伊斯兰原则的现象,如打坟时看风水,打坟者在坟上抽烟喝酒,墓穴打直坑而没有偏堂,亡人虽然穿克凡,但是形式主义。调查中发现当地回族对此现象表现冷漠,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如何改善家庭经济状况,青年人外出打工,而老年人对宗教功修和宗教习俗已经非常淡漠。

      (七)宗教管理问题

      1.成立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联合会

      因西乡县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的缺失,在伊斯兰内部缺乏协调和组织代表机构,以致政府对于宗教和民族事务的管理必须直接面对清真寺和穆斯林,在许多时候造成管理部门必须面对清真寺的寺务、财务、宗教活动等具体事务。其实,政府管理部门并不熟悉每个寺坊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具体的教义、仪式、习俗、教法问题等了解肤浅,过多地干预宗教活动,既不是政府部门的强项,也不符合穆斯林的传统,往往会出现“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的现象,长此以往,有损政府部门的公正和权威形象。应该尽快成立县一级伊斯兰教协会,选择有能力、懂政策、懂法律、爱国爱教、品学兼优的人承担教务工作,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宗教事务管理,尽快协调和解决与伊斯兰教相关的问题,做到危情预警、及时调节、化解矛盾、维护和谐。鉴于目前有些地方协会组织权利过于集中,官僚化特征明显,可以考虑在各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更为民间化的清真寺联合会,使之成为穆斯林大众同政府沟通的另一座桥梁。

      2.清真寺内部管理工作

      清真寺内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寺务和教务两部分。应该由本坊穆斯林推举宗教操守谨严、热心集体事务、组织能力较强、社会威望较高、个人经济较好的人员组成寺管会,负责阿洪聘任、寺院建设、坊民动员、寺产管理、坊民互动等工作,并在阿洪以教义教法为原则的指导之下,举行节日庆典、管理寺院经济、处理坊间杂务等等。建立健全寺管会成员遴选和换届制度,提高寺管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协作能力,解决好阿洪的聘任、流动和薪酬问题,关心社区成员的丧葬、婚姻及与宗教相关的习俗服务,管理好清真寺的公有财产等等。加强本县和省内外清真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特别是经学的交流。聘任信仰虔诚、学养深厚、诵读规范、关心坊民、团结协作、宽容豁达、具有使命感和奉献精神的阿洪,积极开展经学教育,增强坊民对伊斯兰教义的正确认识和理解。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提高阿洪的工资和生活待遇,合理安置其家属,解决子女上学问题,制订能吸引优秀阿洪的制度(14)。尽快改变个别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欠佳、人浮于事、有名无实的现状。

      (八)宗教资源的配置问题

      根据调查,笔者感到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西乡县伊斯兰教的发展简单划分两个阶段:1980年代末至2000年的收回、整顿、调适阶段和2001年迄今为止的整合、启蒙和复苏阶段。前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部分本地回族的信仰维护和文化自救行为;第二个阶段是外来阿洪、外部信息进入西乡后,内外因素推动的文化自觉和普及行动。当前西乡县的伊斯兰教延续了第二阶段的复苏势头,各种宗教资源处于重新配置的过程中,而正是这种重新配置也可能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或资源之间的博弈现象。例如西乡县城内的清真女寺在北寺和南寺未开展妇女教育之前,在当地妇女中担当着传播信仰、指导教义、料理丧葬等任务,但随着南、北两寺相继开办了女学,以及男寺中妇女礼拜殿的开设,很多当地妇女都转到男寺参加系统的学习和礼拜,女寺的吸引力明显减弱。西乡县清真寺的自养能力普遍较弱,大多数清真寺的维持全赖坊民的乜提,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西乡穆斯林公有寺产的分配,在坊民中存在一定的分歧,如何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和管理公共寺产显得十分重要。因人口数量、素质、经济情况等差异,各个寺坊聘请的阿洪在学识、收入、生活环境、教务工作的主动性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距。如果能够整合本县伊斯兰教的全部资源,制定出整体的资源配置方案,积极改善寺坊环境,合理利用人才资源,将会让本地穆斯林平等地享有公共资源。

      相较于甘宁青新四省区的乡镇地区,各族穆斯林往往连片集中居住,回汉杂居之地也多为单一民族的回族村庄与单一民族的汉族村庄交错分布,而较少汉回同村、汉多回少的情况。陕西省西乡县的乡镇地区一般为汉回杂居在同一行政村,又较为集中地分布在某个或几个自然村,但通常汉族占行政村人口的绝对多数。回族的这种分布格局,决定了当地伊斯兰教所处的宗教环境同西北其他省区有很大的不同。相比较而言,西北散居回族寺坊能够获得临近穆斯林帮助和支持的资源远比西乡便利,散居寺坊与聚居寺坊的文化交流和互动频仍,其宗教和社会活动被卷入当地大范围之内的宗教互动网络中,与周边聚居社区同步并成为其中的一员。从宗教生态环境观察,陕西虽然属于西北省份,但除了西安市、安康市回族分布较为聚居,形成特色鲜明的“依寺而居、依坊而商”的宗教一经济社区外,其他地方基本都以散居和杂居为主,分布状况更多与中原地区省份(如鄂豫皖交界地带)雷同,从地理意义上分析,可以说是“西北”穆斯林聚居地区的另类,因而有必要对这种被话语所遮蔽的真实予以揭示。当我们用“两条腿走出来”(15)的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这些地方的人们所保持和传承的伊斯兰文化的时候,则发现中外学术界和普通人心目中持有的“西北是中国的穆斯林聚居区”“西北是中国的伊斯兰文化中心”是多么想当然和自以为是的刻板印象。

      ①根据西乡县民族宗教局办公室“民族情况一览表”展示牌计算。

      ②西乡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西乡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76页。县志对1939年西乡县成立的回民组织模糊为“伊斯兰教支会”,现根据1939年4月1日出版的《西北回民正论》第2期,《中国回民救国协会陕西省分会概况》一文相关资料予以更正。

      ③穆洪福,1927年生,3岁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6岁起在清真南寺学经,是笔者调查期间遇到的本县三位在世的民国时期曾在当地学经的受访人之一。访谈时间:2010年9月3日。访谈地点:穆洪福先生家。

      ④关于北寺创建年代大致有两种,一为前引范来成文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说,一为2000年立“重建清真北寺大门楼碑记”万历元年(1573年)说,此处从范来成文,原因是本文形成时间早,其根据来自对几位穆斯林老者的访谈。

      ⑤该碑立于同治十年,穆在涵书丹。《文昌帝君阴骘文》与《太上感应篇》、《关帝觉世真经》等同为社会流行的劝善书,有不同的版本。从立碑人姓氏来看应该是当地回民,此碑为何存于清真寺已经很难说清楚,但不乏借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同伊斯兰原则基本相同的劝善戒恶观念,以达到教化的目的。

      ⑥糜世玉,1926年生,6岁时父母相继去世,哥哥被过继。糜阿洪被送到红崖寺离家念经,跟随马阿洪生活。之后鹿龄寺开办中阿学校,第一任老师为穆老师(穆中桥之父),第二任老师为穆钟信(西乡南关人)。从此一直在鹿龄寺念经,一直到宗教改革前。访谈时间:2010年9月5日。

      ⑦西乡县城关镇西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展示牌。

      ⑧某些地方、某些派别的穆斯林民间在应对疑难杂症和精神性疾病时,采取吹念、张贴、携带、饮用等具有祈求、命令、呼号等内容的阿拉伯文祈祷文进行治疗的行为,民间称为“写杜瓦”或“吹杜瓦”,内容不一,多为《古兰经》文、圣训和前人撰写的专门性文字。“吹杜瓦”者多为阿洪,也有普通念经人。可参阅杨文笔的《西北山区回族“都哇”的医学人类学研究——以宁夏南部山区为例》,宁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

      ⑨转夜又称“念夜”、念“百拉提”。部分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8月的前半个月在家中举行祈求安拉赦免罪过的仪式。在中国这一仪式是区分老派和新派的要素之一,即老派念夜,而新派不念。

      ⑩锁振录(1932-1997),哈吉,经名塔希勒,7岁进入清真寺学习,投惠世亮阿洪门下,1945年外出求学,在汉中清真南寺跟随袁子敬阿洪。1950年代求学于宁夏西海固地区,1955年在彭阳县深豁岘清真寺穿衣,并于23岁时受聘在该寺开学,“教改”时被迫返回西乡。“文革”结束后在落实清真寺寺产、恢复宗教活动、回族丧葬、平反冤假错案、山区回族贫困户搬迁、当地阿洪和满拉的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一生虔诚于信仰,深受西乡穆斯林的尊重。生前曾担任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委员、西乡县政协副主席、西乡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可参阅巴增福的《一切为了家乡的教门——记锁振录阿洪的事迹》,《陕西穆斯林》2008年1—2期。

      (11)例如仅兰州一地就有兰州西固清真寺穆斯林婚姻介绍所(1997年开办)、附设于兰州穆斯林图书馆的兰州穆斯林婚介所(1998年开办)、附设于兰州穆斯林文化教育促进会的兰州市穆斯林婚姻介绍服务部等等;哈尔滨市穆斯林婚姻介绍所(1986年开办);平顶山市穆斯林婚姻介绍所(2001年开办);武汉江岸清真寺婚姻介绍所(2012年开办);西安的穆斯林定然婚姻介绍所、东城清真寺婚姻介绍部(2004年开办)、附设于西安市穆斯林企业商会的婚姻介绍所(2010年开办)、阿依莎爱情会所(2010年开办);2011年以来中国穆斯林网郑州社区、洛阳社区、焦作社区、南阳社区、邓州社区、平顶山社区、银川社区、宝鸡社区等联合当地清真寺组织的穆斯林相亲会等等。从上述机构和活动分析,散杂居地区和城市地区穆斯林婚配问题较为突出。

      (12)参见马建钊的《广州市回族人口现状分析》(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和马强的《流动的精神社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304—306页)。

      (13)此节内容主要来自对穆洪福先生的访谈。关于清真小学前引范来成文《西乡县伊斯兰教的源流和现状》亦有提及。

      (14)阿洪待遇低是造成当前中国很多地方经学停顿、后继乏人的原因之一。田野调查发现,因当地穆斯林大多生活并不富裕,加之部分人供养阿洪的观念不强,同国内其他地方相比,阿洪能够得到的额外乜提很少,故而收入普遍很低。例如清真南寺冶谦君阿洪自2007年开学以来,工资从300元增加到1 000元;2010年7月受聘清真北寺的马显明阿洪约定工资为1 500元,是当地清真寺中最高的;乡村阿洪的工资一般为200—300元。清真寺承担阿洪的饮食费用。而2010年当地一般公务员扣除各类公积金和保险之后的工资介于2 000—3 000元,此中差距不大。

      (15)中国人类学前辈、中山大学人类学专业开创者杨成志先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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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散居与小聚居的四方乡--陕西省西乡县伊斯兰教现状调查_西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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