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级政府可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
本刊讯 6月14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称,委托培养师范生制度是深化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教师机制,前移教师培养关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旨在通过建立委托培养、定向使用机制选拔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推进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育优秀教师。将按照学生自愿申请、高中毕业学校推荐、市级教育部门统筹面试考核、高等院校择优录取、校地联合培养、委托单位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行。
此项试点工作,将确定积极性高、相关措施良好、带动作用显著的1个至2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今年滨州、泰安两市先行试点。今年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637人。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泰山学院、临沂大学、滨州学院等7所高校承担。
(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