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亲商战略与法制建设_新加坡经济论文

新加坡的亲商战略与法制建设_新加坡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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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是否“鱼和熊掌”肯定不能兼得?是否追求发展就一定要有部分人牺牲?是否优惠投资商就可以放弃国家利益和劳动者利益?法律在这其中是起积极主导作用还是消极被动作用?新加坡的作法给我们许多启示。虽然新加坡国情与中国国情有诸多迥异,但在追求理想发展方面至少是相通的。我们能否在不同当中寻找更多相通,少走弯路,少些牺牲,多些健康稳定的发展?!从战略的高度看,经济发展不能没有竞争,但在“腥风血雨”中取胜绝非最好的赢家,而胜者的制胜佳境在于能够“暗淡刀光剑影”。如兵法家孙子传人孙膑所云:“恶战者,兵之王器也。”〔1〕

近现代经济的发展之所以需要法制,很重要的原因是市场竞争的惨烈。从一定意义上说,健康的经济不能没有竞争,竞争能力的强弱往往决定一国经济的优劣。但是竞争能力的强盛不能产生于无序的状态之中,因为竞争的无序不仅无助于经济,而且有害于经济。于是,市场竞争行为就必须受制于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这条规则可以适用于一切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然而,在不同的国家你却会发现适用这条规则的不同形式和不同效果。在有些国家,它可能是以积极的主导形式出现的,但是在另一些国家,它却是以消极的,修补漏洞的形式出现的。面对这样的差距,你不能不去追寻法律之外的因素,即对一国市场竞争行为及其立法产生影响的,可能是若隐若现的,也可能是十分清晰的,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灵魂”吧。

每个对新加坡有些许了解的人都知道,新加坡是个经济上迅速腾飞而无止境的国家,同时又是个法律无所不在的国家。在那里,有对投资商最有诱惑力的投资超低风险和高回报率,那里吸引了大量的优质投资。那么,影响新加坡市场竞争行为及其立法的灵魂是什么呢?

在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你常常可以听到一个名词,一个在以往对新加坡的研究中有所触及,但均未表达得那么简单明了,而又具有丰富内涵的名词——亲商战略。在中国与新加坡共同开发苏州工业园区的合作中,为了增强苏州工业园区的竞争能力,新加坡的软件转移是极为重要的部分。对于新加坡来说,苏州工业园区的成败,是其90年代发展战略——海外发展计划中非常关键的一步。当然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尝试。为了实现用20年时间,使新加坡海外经济达到国内总产值的25~30%的发展目标,新加坡对苏州工业园区的软件转移几乎是无保留的,用李光耀的话说,是打开了他们的暗房。在有关新加坡软件转移问题上,李光耀认为有小软件和大软件之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是小软件,而大软件则是精神方面的东西。通俗地说,就是能够对各种法律、法规、规章起统帅作用的精神实质,即灵魂。笔者认为,在新加坡向苏州工业园的软件转移中,亲商战略可以算作一个大软件。

新加坡是经历了1824年以后的英国殖民地,1946年与马来亚分离,1958年的英联邦自治邦,1963年并入马来西亚联邦,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联邦之后,成为独立的国家的。如果说1958年的自治,为新加坡由殖民地经济转变为独立自主的经济打下了基础,那么1965年的独立则为新加坡依靠自己实现奋飞提供了巨大的压力和动力。据说独立之时,李光耀流下了眼泪,这位强人说,对于他这是个痛苦的时刻。新加坡弹丸之地,对于发展经济来说,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外,几乎别无所长。狭小的国土,贫乏的自然资源和畸型的殖民地经济结构又是发展经济的致命弱点。所以,如何在狭小的土地上,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创造出经济奇迹,总是新加坡人时时思虑的事情。在我们接触的新加坡人中有这样一种看法:新加坡是一个没有资格犯错误的国家,这个国家太小,太脆弱,任何致命的错误都会导致这个国家的毁灭。再进一步即是说,新加坡不能不时时考虑生存攸关的国家竞争能力。因此,新加坡对经济发展设计的要求是实用的,同时又是尽可能完美的。虽然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并非事事成功。

在经济发展方面,新加坡人认为:对于新加坡来说,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优秀企业(他们称之为商业或商家),新加坡只有持续不断地吸引为数众多的优秀商家的优质投资,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快速地增长;政府不是财富的真正创造者,但是政府可以也应该尽其所能,为优秀商家提供一个适应商业发展的优良环境,即一流的经济法制,一流的服务,使得这些商家在新加坡能够取得比其他地方更高的回报率,从而使更多的商家到新加坡投资。这就是新加坡的亲商战略。新加坡的亲商战略之所以称之为战略,是因为新加坡对商家的承诺,不是单纯的能给多少诱人的利税优惠,而是非常立体的“更高的回报率”。在这回报率中,不仅包含了物质方面的经济效益,还包含了精神方面的成功的喜悦,等等。譬如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杨锦德博士在谈到新加坡樟宜机场改建工程投标时所说,樟宜机场改建工程的实际获利是不高的,但它却吸引了世界上众多的大公司前来投标,因为新加坡不仅能给他们事业成功感,而且能在国际一流水准的最优秀机场中标本身,就能说明中标者的不凡身价。如此全面的承诺,非完整的战略构想不能完成,非全社会的努力也不能完成。由此我们可以结论:亲商战略实质上是新加坡国家长期坚持的经济竞争战略。其核心内容是经济发展大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竞争能力的不断增强。如果用一个非常商业化的名词来概括的话,就是在国际竞争中让世界公认:新加坡本身就是一个优秀品牌——新加坡品牌。

亲商战略作为新加坡一个长期坚持的经济竞争战略,其根本意义还是在于谋求世界各国都谋求的“发展”。发展,对许多人或国家来说之所以有诱惑力,是因为它能带来希望。但是由于发展目标的或然性和与发展有关的各种社会行为的不确定性,并不是每个人或每个国家都能把握住发展的理想结局的,在很多地方,发展的结果与当初的设想甚至可能完全不一样。所以一个国家除了应有其发展的可行性设计外,还需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能够把各种社会行为协调起来,并保证这些行为与国家发展的预期目标相一致的法律制度。新加坡的法律制度在其竞争战略的影响下,具有很浓的亲商色彩,即为了吸引优质投资,致力于经济发展大环境,实质上也就是新加坡社会大环境的改善。当然,新加坡的发展事实也告诉我们,这里的法律制度已经巧妙地把优秀商家的利益与国家发展目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

亲商,是新加坡经济竞争战略的指导思想。这个思想在裕廊工业园的建园之初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来了。1960年,新加坡政府决定,要把裕廊建设成一个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机遇最大,投资风险最低的投资天堂。但是由于新加坡国土狭小,自然资源缺乏的实际,新加坡不可能无条件地凡商必亲,所以新加坡对投资者的正确选择,是那些能够在竞争中把新加坡优越的地理位置发挥到最佳状态的最优秀商家。这是新加坡亲商战略的对象,也是该战略的组成部分,因为最优秀商家才会具有最强的竞争能力,而众多优秀商家的聚集,才能使新加坡在国际竞争中占一席之地。那么,如何评判对新加坡有利的最优秀商家呢?

新加坡是个小国,它可以在政治上和经济自主权上自治或独立,但它的经济发展却不能离开国际大市场。为了使新加坡的经济发展跟上国际经济发展的步伐,而又不至随波逐流遭受不良影响,新加坡总是不失时机地制定或修改经济发展计划,并使其达到最佳状态。当然,是否符合发展计划的要求,也是评判商家的最基本要求。反过来说,充满追求的完美设计本身就能使商家怦然心动。

对于挟马六甲海峡咽喉的新加坡岛国来说,英国殖民者所设定的转口贸易,按理应是其产业结构的当然选择。但是,尝够了连火柴,肥皂等生活日用品都不能自给,几乎只有修船业,到处是失业人群的苦头和不甘平庸的新加坡,在其自治之初便把拥有制造业,改变单纯依靠转口贸易的产业结构,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目标。然而选择何种制造业却是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考验。在经历与马来西亚分离的痛苦和英军提前撤离带来的经济大滑坡的过程中,新加坡制造业逐步完成了由进口替代工业向出口导向型工业的转移。在这一转移过程中,新加坡不仅成功地利用西方的产业调整建立起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了就业问题。还吸引了一批跨国公司的投资,在新加坡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世界第二大集装箱码头、有外国轮船公司参加的,挂新加坡方便旗的国家船队、仅次于休斯敦和鹿特丹的第三大炼油中心、东南亚造船修船中心和世界第二大海上钻井平台出口国、初具规模的电子工业,等等。70年代末,当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出口产品受到劳动力供应不足、劳动工资水平提高,以及邻国出口产品竞争等方面的挑战时,新加坡提出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调整战略,使劳动密集型出口工业顺利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出口工业。但是由于受80年代西方经济严重衰退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以及国内实行的高工资促进产业升级政策所导致的出口竞争能力减弱等方面的因素,1985年至1986年,新加坡经济出现了严重衰退,出现了负增长。为此,新加坡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和自身条件以及回避贸易保护主义的考虑,及时确定了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把国际服务放到了战略发展的新高度。如今的新加坡已成为继伦敦、纽约和东京之后的第四大金融中心,新加坡各航空公司的优质服务列世界航空公司之首。然而鼓励国际服务并不意味着新加坡放弃多年来对制造业的高新技术的追求,譬如对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航空业的追求。在此期间,新加坡根据众多跨国公司在该国建立加工基地的实际,建成了著名的肯特岗科技园,吸引了许多跨国公司的科研机构在科技园开展研发活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大批量生产出口。90年代,持续发展的新加坡已深感水、土地、劳动力供应的制约,于是制定出海外发展战略。这不仅是新加坡经济希望长出的“第二只翅膀”,也包含了新加坡人希望避免温饱思淫欲的惰性的困挠,不断增强新加坡人的竞争意识和在各种形式各种场合中的竞争能力,从而保证新加坡国际竞争地位的战略意图。

从1959年到现在,新加坡共制定了五个大的经济发展计划。这些计划不仅有很强的实用性,还有很明显的超前性。即:既适应新加坡的发展实际,又着眼于新加坡的发展上一个台阶。为了使这些计划实现,并达到新加坡人在国际上争先的要求,新加坡对商家的选择是严格的,同时又是平等的。譬如:新加坡没有专门的外资法,除少数公共部门限制投资外,几乎没有其他限制,国内外的商家一律享受国民待遇。新加坡对经济实行自由化政策,优秀商家在自由竞争中产生。符合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的优秀商家将获得奖励和优惠。譬如:只有确实符合高科技水准的科研单位才能获准进入肯特岗科技园,而能够入园就意味着能够得到政府的优惠;只有能对新加坡经济发展有利,并有助于新加坡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卓著的金融机构,才能享受政府的优惠。为此,新加坡不仅制定了一系列对经济起主导作用的经济法规,譬如:《经济发展奖励法》及其适时配套的工业投资奖励办法,不断修改和界定新加坡先驱工业的《经济扩展(减免所得税)法》,等等;还通过立法程序建立了配套的经济管理组织,譬如:负责执行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国内外投资和批准被奖励优惠商家的经济发展局,管理裕廊土地及生产、生活投资并兼有经济发展局部分职能的裕廊工业局,金融管理局,肯特岗科技园甄选委员会,等等。新加坡对他们称之为先驱工业的奖励和优惠是十分优厚的,其营业税,公司所得税的减免在15~30%之间,时间可长达5~10年。另外,政府还向研发项目提供补贴基金, 对象包括在新加坡开展研发项目的跨国公司。

如前所述,新加坡对商家的承诺不是单纯的利税优惠。而事实上,仅承诺利税优惠对于政府来说并不十分困难,当然,仅此承诺也难以吸引众多优秀商家。如越南缅甸的外资法对利税的优惠也很优厚,但到那里投资的商家除石油之外,其他领域很少涉及。因为没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优秀商家的规范性运作难以取得应有的效益,一切优惠都是空谈。而对一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来说,优良的经济竞争环境与优秀商家正规化的投资,终归是相辅相成的。

在经济竞争大环境中,关于“人”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其作用是隐形的,譬如对社会大环境等等方面的影响;或是直接表现出来的,譬如投资商对人的素质的要求,都不能离开人,同时又是最无定数的。如果一国人民的作用能够很好发挥,该国经济的发展前景是无限的;如果他们的问题解决不好,对经济发展影响则可能是灾难性的。在对待人的问题上,新加坡政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完成了一整套非常立体的和行之有效的法律规章,使得新加坡不仅解决了诸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贫富悬殊和劳资关系不稳定等问题,还使这个资源贫乏的国家和在这个国家投资的商家有了一个最宝贵的,取之不尽,用之不歇的资源——人力资源。新加坡的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消灭贫富悬殊。一般说来,贫困的人群,破烂、肮脏、拥挤的住宅、街上随处可见的流浪汉,总是与社会不稳定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新加坡立国之初的现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加坡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首先,解决失业问题。这是新加坡立国之初就痛下决心要解决并坚持一贯解决的问题,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后来一直坚持发展的制造业与这个决心不无关系。因为大规模的就业不仅可以尽可能地保证每个劳动力有劳动所得,还可以使劳动者由对社会贡献而享受社会保障。这里面最突出的是,可以参加从1955年就开始建立的中央公积金,从而逐步解决对于穷人来说可望而不可及的住房保障和健康、养老保障。其次,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住宅建设方针。1960年,新加坡通过立法程序成立了隶属于国家发展部的建屋发展局,国家对建屋局采取财政部低息贷款,国家象征性地租等倾斜政策,其所建设的住宅称为政府组屋,全部面对月收入在5000新元以下的中低收入阶层,5000新元以上收入者只能购买私人建筑商建造的房子。 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 新加坡已有98%的人有了自己的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日本。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住宅建设发展的规范性措施是非常高妙的。它要求,建屋发展局的建屋计划必须符合国家全面发展的计划,即:不仅仅从个人考虑给人以栖身之地,给居民以优良的居住环境,还要从国家考虑,符合民族融合与家庭和睦这两个原则,符合美化城市环境的原则。也就是说,个人的安居乐业与国家稳定发展联系在一起了。第三,用税收方式抑富济贫。新加坡对高收入者实行累进制个人所得税,征收资本税、资本收入税、房地产税等等。在新加坡,不到总人口10%的高收入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政府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75%。对低收入者少征或免征税,并实行教育、住房、医疗等补贴,逐渐减少低收入阶层所占的比例。消灭贫富悬殊,保持社会稳定是新加坡政府时时警醒的事情,因为这是一个时时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

其二,注重劳资关系协调。稳定的劳资关系是衡量一国经济竞争大环境的非常重要的标志。为了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建立起较为良好的劳资关系,新加坡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它们主要有,关于劳资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就业法》(或称《雇用法》);关于建立雇员工会的《工业关系条例》;关于组成劳动仲裁法庭和劳动仲裁的《劳资关系法》;关于雇员在受雇期间受到伤害应得赔偿的《劳工赔偿法》;关于雇主必须为雇员支付一定份额的社会保障金的《中央公积金法》;还有《假期法》、《就业过剩支付基金法》等等。这些法律从工资、福利、假期、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安全生产各方面,为雇员应有的权利作了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政府须派官员参与监督和协调劳资关系。由于新加坡政府在各方面所做的努力,譬如以上所述消灭贫富悬殊的各种做法,以及对通货膨胀的长期有效调控,使得劳资关系除立国之初一段时间较为紧张外,一直处在较稳定的状态。

其三,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如果说以上措施还只是从外部帮助人民求得稳定的话,新加坡对人力资源开发便是从增强每个人的竞争能力入手,使人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创造美好生活。李光耀不止一次告诫国人:世界没有养活我们的义务,我们不能茫然无知,痴呆地等待人家来喂养200多万张嘴巴和空肚子。新加坡人对此的认识是, 他们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外,剩下的几乎就只有人了。所以人的品质的提高,不仅仅是新加坡的成功之路,简直就是求生图存的唯一途径。为了使新加坡人力人才的水准总是处在国际高水平的位置,并为新加坡所用,新加坡在三个方面作了极大的努力。首先,在教育问题上,不仅重视普遍提高国民素质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普通教育,还努力完善重在挖掘人的潜能的成人教育。新加坡产业结构更新周期很短、很快,为了使大批的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不至于在更新中被牺牲、被淘汰,更重要的还是新加坡不能容忍这些人被抛向社会,重新动荡和重新贫困。新加坡国家对成人教育十分重视,无论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是放还是收,其对训练教育领域总是实行强有力的调控。 新加坡有十分完善的成人教育系统, 1961年成立的隶属贸工部的经济发展局设有人力署,专门负责培养技术人才;1967年成立的同属于贸工部的国家生产力中心,下设生产力训练学院,这是法定的成人训练机构;教育部下设工业职业训练局,专事岗前培训。新加坡对职工的培训,有以提高技术水准和道德水准为主的在岗培训和到跨国公司总厂的培训,还有以更新技术和知识,组织再就业为主的下岗培训。新加坡为此建立了技能发展基金,除此之外,国家每年还筹集12亿新元(约合8亿美元)的培训基金。其次, 在产业政策上,把人力潜能的挖掘与产业结构的调整联系起来。为了使人力资源的水准与国际最先进技术同步上升,新加坡人认为,世界最先进技术的引进比资金引进更为重要。在新加坡,外商向经济发展局拟定高科技项目投资时,可获得经发局提供的占总股份49%的资金,动工三年后,外商若发现该项目有前途,可将经发局参股的资金变为贷款,从而获得全部股份,如果亏损,经发局参股资金抵亏损。当然,能够获得如此优惠的条件是,必须有新加坡人参加研发项目。第三,留住人才。这是许多国家教育的目的,但却不是教育本身或单纯的法律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在东南亚一些国家,教育并非不先进,譬如菲律宾的医学院教育非常严格,培养出来的学生大批流向美国,被戏称为美国的医学院,但菲律宾医生奇缺。而在新加坡,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得更好,更贴近、更亲近为国家做贡献的人,同时也让那些到海外发展的人时时都能在新加坡得到更大的发展,是新加坡政府一贯坚持的战略,当然,它与亲商战略也是一致的。

创造优良的经济竞争大环境,是新加坡亲商战略的基本内容。而从实质分析,新加坡经济竞争大环境也是该国不仅吸引商家,而且吸引人才、吸引游客的社会大环境的方方面面,因为平安、稳定、健康发展总是人所共同追求的,只不过不同职业和不同兴趣的人的侧重点不同罢了。在创造优良大环境的过程当中,新加坡的法律制度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不仅仅靠法律。

新加坡是世界大港,但是这里的海水湛蓝,没有飘浮的垃圾,没有荡漾的油污。这里有《防污法令》,有政府多方监督,有港口和停泊轮船的合同防污承诺。

新加坡的道路没有堵车现象,公共交通完善。 这里的法律规定, 10年以上的“老爷车”不能上路,交通高峰期进入市中心要有特许证。这里有方便大众,面向大众的公交管理,这里有关于出租车的严格规定。

新加坡是个整齐、干净、令人心旷神怡的花园城市,许多人说,这是个来了就不愿走的地方。这里有一系列规范公民社会行为的条例和禁令,有名目繁多的罚款。

这里的通货膨胀率长年保持在3%以内, 这里有世界最佳的航空公司,游客在这里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如果游客不满意向有关部门投诉,审理投诉之时,有关部门将免费把游客接到新加坡作证。

这是许多了解和到过新加坡的人对其社会环境的印象,然而在这一环境的诸多方面中,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是最重要的。因为无论是从政府对自由竞争经济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来看,还是从儒家文化圈所固有的,崇尚“青天”并由青天效应产生社会稳定的心态来看,高效、廉洁的政府都是新加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前提。在经济发展中,政府虽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但其所选定的目标和所营造的社会环境却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新加坡非常重视这个作用,把它视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岛国把舵的人。为此,新加坡奉行的是“精英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新加坡,“精英”包括了品行和能力两个方面的优越条件,即:必须德才兼备。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政府各部门均具有相当大的独立决断的权力。譬如:新加坡政府赋予了经济发展局批准商家优惠说一不二的权力,那么在此任职的公职人员当然不能昏庸和贪婪,而且还须独具慧眼。为了保证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职人员是新加坡最优秀的人才,新加坡制定了一整套完整严密的规章和法律。譬如从小学毕业就开始的人才分流制;选择最优秀人才接受最全面、最优良的教育,为培养精英做准备;挑选公职人员必须经过考试、考查、试用三关的考试录用制;在担任公职之前的个人与配偶的财产申报和经过反贪污贿赂行为调查局核实的财产申报制;担任公职后遵守《公务员训令》,并接受政府考查和反贪污贿赂行为调查局调查的品德考核制,等等。当然还有新闻的监督。然而任何人定的制度都不能不遭受人的利用或规避。因此,除了各种严密的制度之外,新加坡还大力提倡公职人员对超越法律规范的更高的理想和情操的追求。譬如:“担任公职人员就必须作出一些牺牲”,“在简朴的环境中为千秋大业做出伟大的贡献”,等等。而反贪污贿赂行为调查局也声称,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让每个新加坡人真正明白,贪污和贿赂是可耻的。我们都知道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但新加坡公职人员并非为钱而廉。如前所述,新加坡挑选公职人员的要求是该国最优秀人才,但他们的工资水平均未达到在跨国公司或私人企业任职的白领职员的水平,一位在南洋理工学院任教的朋友说,作为全世界公务员最高工资的总理吴作栋的收入,还不能与一个二手汽车经纪人的工资收入相比。正是新加坡对官员严格录用,严格管理所带来的良好结果和印象,给了新加坡人民足够的信心,也给了投资者足够的信心。

回顾新加坡五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应了人们常用的一个套式,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然而要让这些法律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就应有一个适应经济发展的思维方式,在新加坡叫“亲商战略”。但是亲商并非一切言商。新加坡这一战略的最独到之处,就是把商家利益与国家健康发展的利益巧妙地结合起来了。真所谓孙子所云:“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此知迂直之计也。”〔2〕

注释:

〔1〕《孙膑兵法·篡卒》。

〔2〕《孙子兵法·军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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