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境界:道家美学的终极追求_道家论文

道家境界:道家美学的终极追求_道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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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223;B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5227(1999)03—0035—(05)

百家争鸣促使先秦审美意识的觉醒和审美意识发展的多元化,(注:参阅拙作《百家争鸣与先秦审美意识的觉醒》,《广西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理论上形成不同的流派, 而影响最大的就是对立的两派——儒家和道家。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美学常被认为是中国纯艺术精神的代表。道家以“道”为本,以回归自然为人生的追求,以达到精神自由的境界为人格美理想,表现了追求自然美、自由美和反传统的审美倾向。

道论是道家理论体系的核心。老子的“道”侧重于本体论,富于辩证法;庄子的“道”侧重于人生论,更富有审美色彩。

作为哲学范畴的“道”,是宇宙本体和人生之道的形而上抽象。“道”的丰富内涵和高度的抽象性,老子早有界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注:《老子·一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注:《老子·二十五章》。)

老子的“道”是“先天地生”、““为天地母”的宇宙本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道”性自然,故无终始,“道”无为而无不为也。人、地、天以“道”为法,统一于“道”。另外,“道”“视而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注:《老子·十四章》。)难以界说。作为万物的根,“道”无形无名,“强字之曰道”。也就是说,称这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宇宙本原为“道”,实在是勉为其难的。“道”是融宇宙观、自然观、人生观为一体的高度抽象化的形而上的概念。

作为宇宙的本体,“道”是混溷的“无”,天地万物之始:“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注:《老子·二十一章》。)从发生学意义上来看,“生”是“道”最基本的特性:“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注:《老子·四十二章》。)作为万物之母,“道”循环往复,“周行而不殆”,以至无穷:“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注:《老子·二十五章》。)这种循环往复的“变”和“生”相辅相成,构成“道”的本质特性。“道”又是阴阳对立、有与无、一与多的统一。作为一个涵概念,形上的“道”是唯一的,形下的“器”则变化无穷。在老子的思想中,“道”不是物质,而又涵括物质;不是精神,又有精神的内涵。“道”是一个象征性的符号,难以命名,无法定义,是精神和物质、具象和抽象、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道”已成为涵括人与自然、包罗万象的抽象符号,具有宇宙论、人生论、方法论的内涵。

庄子发展了老子的“道”,更强调了“道”的超时空性、永恒性、无限性和绝对性,表现对绝对的精神自由的追求和超越现实的愿望。

老庄道论的微言大义和象征内涵,巧妙地把人生和审美纳入了宇宙观中,融生命的追求和人生理想为一体,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为人生寻找安身立命宁静的一隅。

用形而上的“道”取代天命神学观的“天”或天帝(上帝),这是道家在理论上的重要贡献。徐复观说老子“不仅仅要在宇宙的根源的地方来发现人的根源;并且要在宇宙根源的地方来决定人生与自己根源相应的生活态度,以取得人生的安全立足点。所以道家的宇宙论,实即道家的人性论。”(注:《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徐复观集》,第297页,群言出版社,1994年。)这是深得《老子》之真谛的。老庄的道论超越了宗教神学思想,从自然的生成、宇宙的本原的高度探讨人生之道,以自然的合目的性的绝对性强调人生循“道”而为的合规律性。通过“道”论揭示人生哲学之道,把本体论和人生论融为一体,是道家哲学的鲜明特征。“道”充满了哲学的隐喻、隐秘的象征内涵和精辟的形而上思辨,给人们的解读留下了极为广阔的思维空间。

作为一个高度抽象化的哲学概念的“道”,是自在自为的存在,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作为宇宙本体的“道”,是事物的本原,体现了事物发展规律以及相互之间的依存性;作为人生论的“道”,是人生的境界,既包含了返朴归真的人生理想,又体现了道家对“大”和“无限”的追求;作为审美理想之“道”,体现的是最高的自然和谐美,自然无为的合目的性,表现了道家对自然美的偏爱。

由于“人法道”,而道性无为,所以道家奉行循道而行、顺物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哲学。道家的“无为”泛指无心之为,无目的之为,超越功利性之为,顺其自然之为。道家人生哲学的“无为”倾向,表现了对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的追求以及对人生困境的超越,与“无为”审美的目的性不谋而合,使道家的人生哲学带有鲜明的美学色彩。在道家看来,自然本原之“道”,也是美的本原,体验“自然之道”(“道境”)既是道家审美的自觉追求,也是审美的终极追求。

就审美内涵而言,自本自根、无名无为之“道”,其重要特性之一是“朴”: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注:《老子·三十二章》,此处根据陈鼓应先生的断句。)

王弼注曰:“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者,莫若守朴”。(注:王弼《道德真经注》。)“朴”是“道”的存在状态,也是一种“无为”的存在,守之则“万物将自宾”,也就是去掉物欲,净化心灵。“道”的素朴本性决定了道家以素朴为美的审美追求。“朴”体现的是自然、质朴、纯真之美,是自然美的一种体现。素朴之美体现的是“道”性之美。“见素抱朴”,是对“道”的感悟,与通过体道回归人的自然本真的人生论有内在的一致性。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注:《老子·三十五章》。)“淡”是“道”的另一重要审美特性。作为美的本原之“道”,其审美特性是“淡乎无味”,体现的是自然本真之美。道家在超越自我的静观中窥探自然的本真,寻找美的本原,视自然的本真为最高的美。“道”之“淡”体现了素朴、淡雅之美,是道家刻意追求自然的真、美的根源。庄子强调的“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注:《庄子·知北游》。)“澹言无极而众美从之”(注:《庄子·刻意》。)的美,实际上都是“道”的美。在道家看来,最高的美是自然无为地存在于自然之中的,不是一般的感知所能体验到的,而必须象“体道”那样,由心入物,物我为一,游心于物,进入“道境”,大美才能不期而至。“道”作为人生的一种境界,体现了人的追求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道”的审美特性而言,“道”体现的是自然的本原之美、率真之美、素朴之美、淡雅之美。这是“道”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

“道”的“朴”和“淡”的特性决定了道家审美上对清静无为的审美境界的追求。融心于“道”,“归根曰静”,(注:《老子·十六章》。)达到“天人之和”这样一种人生和审美的最高境界。道家的“天人之和”是与自然万物浑然一体的忘我之境,是最高的境界美,也是人与自然,或者说主客体统一所形成的美。

以“道”为法度,自然的合目的性是绝对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注:《老子·十二章》。)这是以自然美为尺度对人为美的否定。“五色”、“五音”、“五味”之所以不美,原因就在于失却了“道”之真,使人无法达到“道境”之美。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注:《老子·十章》。)

“致虚静,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注:《老子·十六章》。)

“虚静”是体道的心理过程,“涤除玄览”、“致虚极,守静笃”,都是对“道”的直觉体验。“虚静”更是一种审美心境和艺术创造的心态,对先秦审美意识和后代的美学理论产生深远影响。“虚静”与“忘我”、“无为”本质上是一致的。就审美而言,“虚静”是主体进入超越功利目的、凝神贯注于对象、物我两忘这种超越现实的自由境界的心理过程。从人生论来说,“虚静”既是对自我的超越,又是回归真我的自觉追求。

以人自觉的精神追求来抵制物欲对人心的侵蚀,庄子干脆就以摈弃一切欲念,通过虚静、心斋、坐忘进入到道境。庄子的“心斋”、“坐忘”是超越现实、超越自我达到精神的绝对自由境界的过程。这种自由本质上是“无为”的,也就是无目的之为。其实,这种“无目的”本身就是目的。庄子力图通过主体的心理调节,以审美的态度对待人生,在消除主客的对立中使人的精神升华。庄子通过“虚静”、“无”等范畴,以净化的心灵达到“齐物”,实现对现实的有限的超越。这种独特的时空观,恰为中国艺术的最高追求——境界提供了理论基础。庄子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注:《庄子·齐物论》。)的人生境界,本质上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实际就是道境——乘物游心、天人合一的精神自由的境界。

摆脱了物欲的羁绊,遨游于自由的精神世界中,是“忘”和“虚静”自觉的追求和最终的目的。就认知而言,对道的感悟是一种直觉体验,和审美中的顿悟颇为相似。这正是道论所包含的审美意义。就审美内涵来说,道家对“道”的追求表现出对自然美的偏爱,在体悟“道”的自然精神中感受到自然的伟大,形成了以自然为法度的人生观和向往自然、回归自然的人生理想。因此,对道境的追求本质上是回归自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也就是主体与造化合而为一,从而彻底摆脱物欲的羁绊,进入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

老庄的“虚静”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具有哲学、美学、人生论、心理学等方面的内容。“虚静”的哲学内涵是“无”,有无相生之“无”;就人生论来说,“虚静”指主体摆脱外在的异己力量的羁绊,回归自然的本真,达到心明如镜的安适心境的心理过程。就审美心理而言,“虚静”是一种审美的心理准备,是心灵自由的表现,是一种审美心态。总之,“虚静”使主体彻底摆脱“人为”,让心与物游,天人合一;“虚静”能展现生命的真我,洞察自然、人生的奥秘;“虚静”形成艺术表现中“无我之境”,体现自然、自由之美;“虚静”是养生的方法,体道、悟道的认知过程。

对老子来说,“致虚静,守静笃”是进入“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注:《老子·四十一章》。)这种最高的审美境界的心理过程。“希声”、“无形”都是相对于至高无上、难以名状的“道”的存在形态而言,实质上就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注:《老子·十四章》。)的道境。这种“无”正是“有”,而这种“有”只是体道中的感悟,虽“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注:《老子·十四章》。)却是实实在在的“大”,是最高形态的美。对庄子来说,忘万物而近“道”,远尘世而趋“道”,虚静无为而得“道”,“心斋”、“坐忘”而达“道”。在庄子看来,体道是认识,又是一种内省。也就是说,必须挣脱精神的羁绊,净化物欲的污染,去掉理性上的“成心”,才能达到“真知”、“大知”。这是返本归真,物我两忘,回归自然之“天”,进入了“道”的精神境界,感受天地之大美的正确途径。简言之,道家通过虚静心灵的体道方式超越自我、回归“天人合一”的道境。

“道境”是道家审美的终极追求。道性无为,质朴纯真,达到道境,心明如镜,淡薄致远。道家在自然的审美观照中感悟到的是“道”的真谛,美的本原,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中获得超越现实的自由的感受、审美愉悦和精神的升华,体现道家以精神自由为人格美理想的审美追求。

道家的“天”实际上就是自然。回归自然是返朴归真,天人合一。对“道境”的追求是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老子追求的天人合一是“复归婴儿”,这种非理性的状态本质上仍然是回归自然本原的“道”。在道家看来,天、人在本原上是一致的。庄子追求的“齐物”、“逍遥”的人生境界,实质上就是“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这种物我两忘的人生境界有非理性的色彩。庄子的“天人合一”是失却自我的回归自然,是庄周梦蝶这样一种审美的幻境。和儒家不同,道家的“天人合一”不带道德色彩。

“道”作为道家思想最高的本体,是最高的自然之法。如上所述,与“道”为一,即天人合一,是道家人生自觉的追求。对庄子来说,达到“天人合一”的过程也就是体道、悟道、达道的过程。这需要通过“心斋”、“坐忘”净化心灵,超越现实,实现“齐物”才能达到。

“齐物”即“物化”的人生境界,本质上是审美的自由境界,包括主体融入客体和对现实的某种超越两方面的内涵。由于道家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人和天本原上是相类、相通的,所以,人通过体道可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人生境界——进入到与天合而为一的道境。对庄子而言,审美是回归自然本真的最为有效的方法。进入“物化”的道境,也就是进入了“逍遥游”的人生境界。在“与造化同其逍遥”(注:《庄子·逍遥游》。)的境界中,感悟人生的真谛,回归自然的本真。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是体道、悟道、达道所形成的超越现实、超越人生困境的自由的精神境界。(注:参阅拙作《生命的困境和审美的超越》,《社会科学》,1998年第12期。亦见人大复印资料《美学》,1999年第2期。 )庄子的人生追求固然有超乎现实乌托邦色彩,但却体现了打破自我封闭,超越自我认识的限制,向更高的人生境界奔驰的人生理想。《逍遥游》中的大鹏就是这样的审美意象。鹏“其翼如垂天之云”,“水击三千里,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注:《庄子·逍遥游》。)大鹏迁徙,扶摇直上,傲倪那卑微的尘世,这种“大”的气魄,充满了象征、隐喻,又体现出对人性解放和人生对无限、永恒的“道境”的执着追求。

“物化”、“逍遥”是个体人生获得精神自由后生命的升华,是“天与人不相胜”的理想境界。在庄子看来,人生重要的是保持人的自然本真,不要让任何人为的东西(或文明异化)玷污自然人性。在他看来,人一旦失却本真(这是文明异化的结果),就必然为仁义礼智所囿,不可避免地导致盲目追求名利地位,陷入与天对立的生命困境之中。因此,摆脱异化现实,追求精神自由也就成为他人生哲学的核心问题。这与对“道境”的追求是并行不悖的。庄子把摆脱异化现实的羁绊称为去掉“天刑”,即挣脱人为的道德规范和功名利禄等人生的桎梏,成为超越现实自由的“真人”,即“圣人无己,神人无功,至人无名”(注:《庄子·逍遥游》。)这样一种超越世俗的知性、去掉“成心”的人生境界,也可以说是与“道”为一的人生境界。

庄子把自由绝对化了,视文明社会的一切行为规范,甚至道德自律为人为的羁绊,认为这是扭曲人性、摧残人的自然本真的根源,把人的本性和社会性完全对立起来。庄子所追求的“自由”与避世藏身、保身全生、无为的人生观联系在一起。庄子哲学中,回归自然、超越现实所获得的自由包含了蔑视传统礼法、张扬个性自由、反对文明异化的思想倾向,但这种自由实质上是一种“逍遥”,是失却主体性的“逍遥”,又有明哲保身、玩世不恭甚至循世的思想倾向。

老庄把哲理诗意化,人生审美化,道德自然化。道家以道论切入人生,以自由的心灵感受人生,以审美的态度超越人生,把审美落实在自然之道上,从主体的精神自由来理解审美的价值、功能,以精神自由为审美的旨归,以个体人格自由为审美理想,以无为的目的性为目的,表现了超政治功利和道德教化的审美追求,使道家美学思想更富于现代意义上的审美价值。

从对道境的追求来看,老庄以自然无为为价值尺度界定美的无目的性和超功利性的,从自然无为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理解美的内涵,以回归自然为人生追求,以精神自由为人格美理想,给中国纯艺术观念的建构以重要的启示和深远的影响。我国古代山水诗和文人画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情趣,和道家的审美理想是一致的。

道家追求的人格美是个体性的,个体的精神自由是绝对的。道家论美,重自然,讲“无为”,是感性的;老庄从自然角度审视美,解构人为美;道家认为审美的最高境界是对现实的超越,是物我为一;道家在愤世嫉俗的心态下寄望于返朴归真,追求全生保身,以审美为超越人生困境的有效途径。无论是范畴论还是方法论,道家美学都给后代以深刻的启示,影响深远。

收稿日期:199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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