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六一诗话》与《杂书》、《归田录》之关系——兼谈欧阳修《六一诗话》的写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诗话论文,欧阳修论文,关系论文,杂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郭绍虞《宋诗话考》“六一诗话”条云:
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称欧阳文忠公有《杂书》一卷,不载于集中,凡九事。其卷前自题一行云;“秋霖不止,文书颇稀,丛竹萧萧,似听愁滴。’顾见案上故纸数幅,信手学书,枢密院东厅。”则是《杂书》九事,当是修在嘉祐五年(1060) 官枢密副使时所作。今案其所言,如论九僧诗“马放降来地,雕盘战后云”、“春生桂岭外,人在海门西”诸好句,及论“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野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二联之工,与讥贾岛哭僧诗“焚却坐禅身”为烧杀活和尚。此数事均见《六一诗话》中。是则诗话之作,盖退居以后整理旧稿之所为也。《杂书》一卷即《诗话》之前身已。①
张邦基此言由于《宋诗话考》而得以扩大影响,使人相信欧阳修有《杂书》一卷行世而为文集编者所漏收;同时,郭绍虞由张邦基语得出的结论——《六一诗话》为欧阳修退居后整理旧稿所得,《杂书》即《六一诗话》之前身,亦为学界普遍接受,几成定论。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一
检张邦基《墨庄漫录》,原文作:“文忠公又有《杂书》一卷,不载于集中,凡九事,今亦附于此。云:‘秋霖不止,文书颇稀,丛竹萧萧,似听愁滴。顾见案上故纸数幅,信手学书。枢密院东厅。”其条末又云:“右永叔所书九事,顷在京师贵人家见之。书之字画清劲,多柳诚悬笔法,爱而录之。然其间称‘马放降来地’及‘春生桂岭外’之句,并论严维‘柳塘春水漫’,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之工,与夫贾岛哭僧之诮,皆已载于《诗话》中;及晏元献评富贵之句,亦见于《归田录》,但其言或不同,故不敢删削并录之云。”②
张邦基所说《杂书》未见于今存欧阳修集,然其所附九事,除第三事见于欧阳修文集第一百二十九卷《笔说》外,其余均见于欧阳修文集第一百三十卷《试笔》篇。而且文字几乎完全相同,即令个别地方略有出入,亦当属后来传抄刊刻之误。二者最大的差别乃在《墨庄漫录》所记,有的将《试笔》所收数条合为一事,由此可知,张邦基所见与《试笔》所据,其实为一,唯《试笔》(计三十条)所收较张邦基所见更广耳。
由于张邦基只说“文忠公又有《杂书》一卷”,因此《杂书》的性质常被人所误解,以为欧阳修另有一部叫做“杂书”的著作,甚至以为《杂书》与《归田录》一样同属“杂史”①,而实际上,《杂书》作为《试笔》的一部分,不过是欧阳修闲暇时随手写下的一些杂感而已。其内容大抵以论书为主,兼及笔、砚,另有论诗文者八条,杂论六条。所以,张邦基所谓“杂书”,不过取其信手而书,汇集成编之意,并非指相对于经典、正史的杂著和杂史。“杂书”之“书”,实乃书法之“书”、书写之“书”而非书籍之“书”。“杂书”亦非书名,不过是信笔而书之字帖的代称,盖当时习惯称此类信笔而书,以字帖形式存在的文字为杂书,非专有之名也。
关于《杂书》(《试笔》)的写作时间,郭绍虞据张邦基卷前自题“秋霖不止”数语断言:“则是杂书九事,当是修在嘉祐五年(1060)官枢密副使时所作。”郭氏的判断从逻辑上说不错,但张邦基将“秋霖不止”数语作为“杂书”的小引却未必可靠。《试笔》、《笔说》各条,均属有感而发,书一得之见,故“秋霖不止”数语似难独立成条,置于条末更近情理。此外,《试笔》所收三十条,除“苏子美论书”条提供了时间信息外,还有“李邕书”条末记:“嘉祐五年春分日,雪中西窗信笔。”另“系辞说”条道:“余为此论,迨今二十五年矣,稍稍以余言为然也。”欧阳修于仁宗景祐四年(1037)作《易或问》,谓“迨今二十五年矣”,则此条写作当在嘉祐七年(1062)。据胡柯所编《欧阳修年谱》,欧阳修任枢密副使时在嘉祐五年(1060)十一月至嘉祐六年(1061)闰八月,故《试笔》所收各条写作时间亦不得限于欧阳修官枢密副使时。
以上结论当无大误,这里真正成问题的,是《试笔》(包括《笔说》)经由何人、何时编入欧阳修文集。
熙宁六年七月,亦即欧阳修逝世周年,枢密副使吴充撰《欧阳修行状》,述及欧阳修生平著述:
(修)尝著《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集》十八卷,《四六集》七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述》十九卷。诸子集以为家书,总目八卷,其遗逸不录者尚数百篇,别为编集而未及成。②
吴充此语,实本于欧阳发等人所撰欧阳修《事迹》,除了将《事迹》中提到的《五代史》等单行著作剔除外,不但行文顺序,甚至连文字都没有改动。此后熙宁八年(1075)韩琦撰《欧阳公墓志铭》、崇宁五年(1106)苏辙撰《欧阳文忠公神道碑》,有关欧阳修著述的情况,基本上与吴充所说无异。故朱熹《考欧阳文忠公事迹》道:“余读庐陵欧文新本,观其附录所载,行状、谥议、二刻、四传皆以先后为次,而此事迹者独居其后,岂以公诸子之所为,而不敢以先于韩、吴诸公及一二史臣之作耶?此其用意已精,而为法亦严矣。然综其实,则事迹云者,正行状之底本,而碑志、四传所由出也。向使直指先后之次而以冠于附录之篇,则彼数书者皆可见其因革损益之次第矣。”③
对比周必大《欧阳文忠公年谱后序》叙其编校欧公文集之情况:
凡《居士集》、《外集》,各于目录题所撰岁月,而阙其不可知者;奏议、表章之类,则随篇注之。定为文集一百五十三卷:《居士集》五十卷,公所定也,故置于首;《外集》二十五卷次之;《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别行于世),《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表奏书启四六集》七卷,《奏议》十八卷,《杂著述》十九卷,《集古录跋尾》十卷又次之;《书简》十卷终焉。考公行状,惟阙《归荣集》一卷,往往散在外集,更俟博求。别有《附录》五卷,纪公德业。此谱叙出处,词简而事粗备,览者当自得之。庆元二年二月十五日。⑥
除了编定《外集》二十五卷、《书简》十卷、《附录》五卷,《诗本义》别出单行,以及在各部分次序上有所调整之外,对于此前所分各集卷数,周本并无任何改变,比如收有《试笔》的《杂著述》部分仍是十九卷。这意味着什么呢?依周必大编校的体例,如果有所删削或增补,应有文字予以说明⑦。《杂著述》卷数不变,且无特别说明,这只有一种可能,即早在熙宁六年吴充撰《欧阳修行状》之前,《试笔》已和《归田录》、《诗话》、《笔说》等一起编入欧公文集的《杂著述》十九卷,而编者则是欧阳修的家人,或者说就是欧阳发、欧阳棐等欧公诸子。
既然《试笔》早在熙宁六年之前就已编入欧阳修文集,那为什么张邦基《墨庄漫录》会有“不载于集中”之说呢?我想这很可能是因为当时流传的主要是欧阳修手定的《居士集》五十卷,其余部分大多以单行本的形式刊刻所致。据四库馆臣所撰提要,在周必大编校《欧阳文忠公集》之前,欧阳修著述已有多种刻本行世。这些刻本刊自不同地区,而且形式各异,或为选集,或为合集,甚至还有全集。其中最具权威性的,当属元祐六年(1091)苏轼编定并作序的《六一居士集》。据苏轼序中所言,该书收入欧阳修“诗文七百六十六篇”,这个数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居士集》所收大体相符。出于赢利的目的,各地书商在选择刊刻欧阳修著述时,会比较倾向于那些迎合市场需求的部分,如上述奏议、四六之类。另外,像《归田录》、《六一诗话》等著述,应该也不乏市场需求,故既可以分别刊行,也可以合为一书。相比之下,《试笔》、《笔说》单独刊刻的可能性恐怕要小得多,是以知之者少。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张邦基一方面说《杂书》九事不载于欧公文集,另一方面又说《杂书》中某些论诗语已见于《诗话》及《归田录》。显然,他只看到了坊间流行的《居士集》、《诗话》和《归田录》,而未睹全本欧阳修文集。
张邦基《墨庄漫录》于欧阳修《杂书》九事后写道:“右永叔所书九事,顷在京师贵人家见之。书之字画清劲,多柳诚悬笔法,爱而录之。”四库馆臣称张邦基为“南北宋间人”,以其所记之事最晚为绍兴十八年(1148),而据孔凡礼考证,张邦基生于宋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7),卒于绍兴十八年(1148)之后⑧。从张邦基生年及用语(“顷在京师贵人家见之”)来看,他看到《杂书》九事的时间应该是北宋末年,所说“贵人”难以确考,或许就是王晋卿后人,亦未可知。此时欧阳修《试笔》帖已非完璧,张邦基看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半,计十四条,而且已失原先编排次第。如《杂书》九事之第一事,乃合并《试笔》中“吊僧诗”、“九僧诗”、“学书作故事”、“作诗须多诵古今人诗”四条而成,这四条在《试笔》中的排序分别为十八、十七、七、二十二。又如第四事合并《试笔》“作字要熟”、“学真草书”两条,其排序为十一、八。此外,第三事见于欧阳修文集《笔说》“薛道衡王维诗说”条。由此可见,到北宋末年时,《试笔》帖已失其原貌,再加上欧公全集难觅,以致后人会误以为欧阳修别有《杂书》一卷。
二
从以上考辨可知,张邦基所谓《杂书》并非独立于欧阳修文集之外的著述,因此郭绍虞“《杂书》一卷即《诗话》之前身”的说法自然也就不能成立。我们真正应该讨论的,不是《六一诗话》与《杂书》的关系,而是与《试笔》、《笔说》以及《归田录》等欧阳修其他相关著述的关系。
先看《诗话》与《试笔》、《笔说》的关系。
《试笔》凡三十条,其中论诗者六条,依次为“九僧诗”、“吊僧诗”、“郊岛诗穷”、“谢希深论诗”、“温庭筠严维诗”、“作诗须多诵古今人诗”。除“温庭筠严维诗”一条外,其余五条均见《墨庄漫录》所记《杂书》九事。《笔说》凡十九条,论诗者三条,除“薛道衡王维诗说”一条见于《杂书》外,还有“李白杜甫诗优劣说”、“峡州诗说”两条。而九条论诗语中,与《诗话》发生关系的只是《试笔》中的前五条。那么,《诗话》中的对应条目会不会是在这五条的基础上修改或整理而成的呢?
《诗话》在内容上与《试笔》相关者共三条,分别为:
国朝浮图以诗名于世者九人,故时有集号《九僧诗》,今不复传矣。余少时闻人多称。其一曰惠崇,余八人者忘其名字也。余亦略记其诗,有云:“马放降来地,雕盘战后云。”又云:“春生桂岭外,人在海门西。”其佳句多类此。其集已亡,今人多不知有所谓九僧者矣,是可叹也!当时有进士许洞者,善为辞章,俊逸之士也。因会诸诗僧分题,出一纸约曰:“不得犯此一宇。”其字乃山、水、风、云、竹、石、花、草、雪、霜、星、月、禽、鸟之类,于是诸僧皆阁笔。洞咸平三年进士及第,时无名子嘲曰“张康浑裹马,许洞闹装妻”是也。(排序第九)
圣俞尝语余曰:“诗家虽率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贾岛云:‘竹笼拾山果,瓦瓶担石泉。’姚合云:‘马随山鹿放,鸡逐野禽栖。’等是山邑荒僻,官况萧条,不如‘县古槐根出,官清马骨高’为工也。”余曰:“语之工者固如是。状难写之景,含不尽之意,何诗为然?”圣俞曰:“作者得于心,览者会以意,殆难指陈以言也。虽然,亦可略道其仿佛:若严维‘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则天容时态,融和骀荡, 岂不如在目前乎?又若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贾岛‘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则道路辛苦,羁愁旅思,岂不见于言外乎?”(排序第十二)
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亦语病也。如“袖中谏草朝天去,头上宫花侍宴归”,诚为佳句矣,但进谏必以章疏,无直用稿草之理。唐人有云:“姑苏台下寒山寺,半夜钟声到客船。”说者亦云,句则佳矣,其如三更不是打钟时!如贾岛《哭僧》云:“写留行道影,焚却坐禅身。”时谓烧杀活和尚,此尤可笑也。若“步随青山影,坐学白塔骨”,又“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皆岛诗,何精粗顿异也? (排序第十八)
其中第一条(《诗话》排序第九)对应《试笔》之“九僧诗”条,第二条对应《试笔》之“郊岛诗穷”、“谢希深论诗”、“温庭筠严维诗”三条,第三条对应《试笔》之“吊僧诗”条。对比两处文字不难看出,尽管内容不无交叉,但繁简差别甚大,且各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故与其说《诗话》三条是在《试笔》相关文字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倒不如说是另起炉灶、重新写作更近事实。这里不妨以第二条为例,略作分析。
《诗话》第二条(原排序第十二)中心甚明确。该条以梅圣俞和欧阳修对话的方式,讨论何为诗之善者与诗之至者。所谓诗之善者,即“意新语工”,如“县古槐根出,官清马骨高”之类;而“诗之至者”,则是“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如严维之“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温庭筠之“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对比《试笔》“郊岛诗穷”、“谢希深论诗”、“温庭筠严维诗”三条,皆偏重阐发好诗当有言外之意,然不如《诗话》所论层次分明,而且都没有提到梅圣俞。又,温庭筠、严维诗,两见于“郊岛诗穷”条和“温庭筠严维诗”条。由此看来,上述诗句,包括“谢希深论诗”条提到的“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均属为欧阳修本人所喜爱熟记,可以信手拈来之论诗材料,而难以看作是《诗话》写作的直接来源或整理修订之稿本。
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欧阳修真的是在《试笔》的基础上写作《诗话》,那我们就不免疑惑:1.诸如《试笔》中的“郊岛诗穷”、“谢希深论诗”等条,为什么不直接纳入《诗话》而要做如此大的改动?以欧阳修退居汝阴后的身体状况(详后),直接纳入该是最省事可行的做法。2.《诗话》第十条专谈郊岛诗穷,何以不提《试笔》“郊岛诗穷”条所引诗句?两条题旨相同,而行文却几无关联。如真是在《试笔》基础上修改,不当如此。3.如上所述,《笔说》中尚有论诗语三条,与《试笔》论诗诸条在体例、风格上等无差别,何以不见于《诗话》?我们看其中的“李白杜甫诗优劣说”:
“落日欲没岘山西,倒著接篱花下迷。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此常言也。至于“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然后见其横放。其所以警动千古者, 固不在此也。杜甫于白得其一节,而精强过之,至于天才自放,非甫可到也。
这的确是很典型的诗话语,较之《诗话》中解释李白《戏杜甫》诗“太瘦生”语义,此条无疑更具诗学价值。欧阳修不将其写入《诗话》,原因又是什么?
总之,从文本对照分析的角度来看,尽管《诗话》部分条目与《试笔》存在一定的关联,但二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难以断言《诗话》一定是在《试笔》(包括《笔说》)的基础上整理而成,更何况还有不少现象与之相抵牾,非“前身”说所能解释。
再看《诗话》与《归田录》的关系。
从表面上看,《诗话》与《归田录》的关系并不像与《试笔》那样密切,虽然《归田录》中也不乏论诗语,但除了“晏元献公喜评诗”一条与《诗话》略有关联外,其余诸条在内容上似乎都与《诗话》无涉。若将《归田录》中论诗语与《诗话》加以比照,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归田录》与《诗话》似乎有着不同的分工,在材料的取舍、叙事的指向等方面旨趣各异。
譬如说有关梅圣俞的记述。《诗话》中谈到梅圣俞处甚多,且基本上围绕其诗歌创作及其诗论,其最有代表性者,如第十二条梅圣俞与欧阳修论诗之写景传意,第十三条比较梅圣俞、苏舜钦二人创作特色,均是。《归田录》中也有两条记梅圣俞事:
王副枢畴之夫人,梅鼎臣之女也。景彝初除枢密副使,梅夫人入谢慈寿宫,太后问:“夫人谁家子?”对曰:“梅鼎臣女也。”太后笑曰:“是梅圣俞家乎?”由是始知圣俞名闻于宫禁也。圣俞在时,家甚贫,余或至其家,饮酒甚醇,非常人家所有。问其所得,云皇亲有好学者,宛转致之。余又闻皇亲有以钱数千购梅诗一篇者,其名重于时如此。
梅圣俞以诗知名三十年,终不得一馆职。晚年与修《唐书》,书成,未奏而卒,士大夫莫不叹惜。其初受敕修《唐书》,语其妻刁氏曰:“吾之修书,可谓猢狲入布袋矣。”刁氏对曰:“君子仕宦,亦何异鲇鱼上竹竿耶?”闻者皆以为善对。
第一条意在说梅圣俞诗名重于时,但并不涉及梅圣俞具体的诗歌创作成就,而从一个特殊角度——宫闱内皆知梅圣俞其人以见影响之大,传播之广。第二条说梅圣俞虽颇有诗名,然仕途坎坷,终其身不得一馆职。两条所记,均与梅诗相关,但又不是就其诗作发表看法,加以评论,这与《诗话》侧重论诗的旨趣就有明显不同。
再看几条与诗相关的记述:
真宗朝岁岁赏花钓鱼,群臣应制。尝一岁临池,久之而御钓不食。时丁晋公谓应制,诗云:“莺惊凤辇穿花去,鱼畏龙颜上钓迟。”真宗称赏,群臣皆自以为不及也。
寇莱公在中书,与同列戏云:“水底日为天上日。”未有对。而会杨大年适来白事,因请其对。大年应声曰:“眼中人是面前人。”一坐称为的对。
嘉祐二年,余与端明韩子华、翰长王禹玉、侍读范景仁、龙图梅公仪同知礼部贡举,辟梅圣俞为小试官,凡锁院五十日,六人者相与唱和,为古律歌诗一百七十余篇,集为三卷。禹玉,余为校理时武成王庙所解进士也,至此新入翰林,与余同院,又同知贡举。故禹玉赠余云:“十五年前出门下,最荣今日预东堂。”余答云:“昔时叨入武成宫,曾看挥毫气吐虹。梦寐闲思十年事,笑谈今此一尊同。喜君新赐黄金带,顾我宜为白发翁。”天圣间,余举进士,国学、南省皆忝第一人荐名。其后景仁相继亦然。故景仁赠余云“澹墨题名第一人,孤生何幸继前尘”也。圣俞自天圣中与余为诗友,余尝赠以《蟠桃诗》,有“韩、孟”之戏。故至此梅赠余云:“犹喜共量天下士,亦胜东野亦胜韩。”而子华笔力豪赡,公仪文思温雅而敏捷,皆勍敌也。前此为南省试官者,多窘束条制,不少放怀。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走往来。间以滑稽嘲谑,形于风刺,更相酬酢,往往哄堂绝倒。自谓一时盛事,前此未之有也。
以上所记,颇能见出《归田录》的写作宗旨。欧阳修《归田录序》道:“《归田录》者,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夫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录之以备闲居之览也。”上引三条之所以不入《诗话》,原因正在于其题旨并非论诗,而属于“朝廷之遗事”一类。其余如“晏元献公喜评诗”、“处士林逋居于杭州西湖之孤山”等条不入《诗话》,似也可由此得到解释。盖晏殊本为当朝重臣,自不待言;林逋则是著名的隐士,虽为布衣,但身份特殊,宋真宗曾赐其“和靖处士”之号,并诏长吏岁时劳问,故朱熹所编之《宋名臣言行录》予以收纳。
上文曾说《诗话》某些内容见之于《试笔》,其实《归田录》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张邦基《墨庄漫录》即谓《杂书》晏元献评富贵语亦见于《归田录》,此内容《归田录》作:
晏元献公喜评诗,尝曰:“‘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未是富贵语;不如‘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此善言富贵者也。”人皆以为知言。
此外,《试笔》“王济讥张齐贤”条与《归田录》卷一“张仆射齐贤体质丰大”条也很相似,都突出了张齐贤身材硕大、食量过人的特征,只是《试笔》所记较略,侧重在王济对张的讥讽,而《归田录》所记更为生动具体,且与晏殊之清瘦如削、食量甚微作对比。就其性质而言,两条均属“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
由此看来,《四库全书总目》所说《试笔》一卷,“盖杂集其手书墨迹,录而成编,故往往与《六一诗话》、《归田录》语相出入”,并不十分确切。手书墨迹不误,但手书墨迹与手稿并非就是一回事,《试笔》、《笔说》作为欧阳修闲暇时学书之作,虽然在某些内容上与《六一诗话》、《归田录》相关,却非欧阳修写作《归田录》或《六一诗话》之底稿。对比可知,《归田录》、《六一诗话》文字更为整饬,而《试笔》、《笔说》则较为随意,恰如苏轼题跋所言,“此数十纸皆文忠公冲口而得,信手而成,初不加意者也”。《试笔》、《笔说》的某些内容之所以“与《六一诗话》和《归田录》语相出入”,不过是因为欧公使用了共同的原始材料罢了。
简而言之,如果说《试笔》与《诗话》尚存在部分交叉,那么《归田录》与《诗话》更像是一种平行关系。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差异,前人在考察《诗话》渊源时更多关注《试笔》(《杂书》),但自另一角度看,《归田录》与《诗话》的这种平行关系,难道就不会隐含了另一种可能?我的意思是说,这种平行关系是写作之初就有意设定的呢,还是后来调整所致?倘是后者,那《归田录》与《诗话》的关系可就非同一般,需要重新认识了。
三
关于《六一诗话》的写作时间,《四库全书总目》据《诗话》前小序,以之为欧阳修“晚年最后之笔也”,而学界对此问题的看法也比较一致,都认为是欧阳修熙宁四年致仕后所为。但这一结论是否确凿无疑呢?
不错,欧阳修说得很明白:“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这里交待了《诗话》的成书时间——“退居汝阴”,《诗话》的写作动机——“以资闲谈”,同时还交待了《诗话》的写作方式——“集”,似乎再清楚不过了。可如果进一步追问:所谓作于致仕之后,究竟是熙宁四年,还是熙宁五年?所谓“集以资闲谈”,究竟是怎样一个过程?则会发现问题仍有进一步考证、分析的必要。
我们知道,欧阳修获准致仕时在熙宁四年六月,不过,早在嘉祐后期,欧阳修已经在为其退休后的生活做准备了。我们看他写于嘉祐六年的《内制集序》:
呜呼!予且老矣,方买田淮、颍之间。若夫凉竹簟之暑风,曝茅檐之冬日,睡余支枕,念昔平生仕宦出处,顾瞻玉堂,如在天上。因览遗稿,见其所载职官名氏,以较其人盛衰先后,孰在孰亡,足以知荣宠为虚名,而资笑谈之一噱也。亦因以夸于田夫野老而已。嘉祐六年秋八月二日,庐陵欧阳修序。
对比《归田录序》所说“《归田录》者,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夫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录之以备闲居之览也”,可知他此时的撰述心态。又熙宁四年致仕之前所作《跋杂法帖六》道:“老年病目,不能读书,又艰于执笔,惟此与《集古录》可以把玩。而不欲屡阅者,留为归颍销日之乐也。”大概自嘉祐后期起,经治平到熙宁年间,欧阳修归颍之心与日渐增,可以说其大半心思,全在归颍之后的生活。一方面,他一再上书皇上,恳请恩准致仕;另一方面,则是有意识地开始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归颍后的生活做准备。物质上的准备,如治平四年五月,欧阳修赴任亳州途中即假道颍州,扩建故宅,以谋归休之计;精神上的准备,则如上所述,撰写《归田录》,收集金石碑帖以备他日披览把玩。简言之,治平年间,尤其是熙宁年间的欧阳修,虽然退居生活尚未成为现实,但就其心理而言,已然是闲散之人了⑨。
考察欧阳修致仕前后著述,还有一点尚须提及,那就是健康状况对其著述的影响。上引《跋杂法帖六》所说“老年病目,不能读书,又艰于执笔”表明,此时的欧阳修写作已很艰难。欧阳修病目由来已久,检欧阳修与人书简,提到目疾处不下十数条。从中可以看出,自熙宁三年以后,欧阳修除不得已的应酬文字及少量诗词外,几乎不再执笔。归颍后更是如此,熙宁四年与颜长道书云:“两目昏甚,艰于执卷,顾难销晷景。”与王益柔书云:“某目、足为苦,秋深尤剧。”而与曾巩书则云:“自归颍,他文字亦绝笔不作。”绝笔之说或属过言,但为目疾所苦,加之年老体衰,执笔艰难而少有著述,应是实情。
综上所述,似可形成如下看法:1.《诗话》部分条目的写作,不必一定等到致仕之后;2.由于健康状况日趋恶化,归颍后的欧阳修另起炉灶,撰写整部《诗话》的可能性极小。如此,则小序所谓“集以资闲谈”,意思就非常显豁了。“集”非文体、体例之谓也,乃编撰方式、成书方式之谓也。集的意思,就是采自他书,恰如郭绍虞所说:“诗话之作,盖退居以后整理旧稿之所为也。”
那么,《诗话》主要采自何书?或者说,欧阳修据以整理的旧稿主要有哪些?从常理上说,既然《诗话》编成于归颍之后,则此前写就的《试笔》、《笔说》与《归田录》皆有可能,但关于《试笔》、《笔说》,除上节所述外,还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试笔》、《笔说》本为欧阳修学书之作,为一时兴到之语,信笔挥洒,初无既定之写作意图,故内容颇为驳杂。以《试笔》为例,有论书法者,论诗文者,论笔砚者,此外尚有杂论若干条,如“晦明说”、“廉耻说”、“系辞说”、“六经简要说”之类。《笔说》中此类杂论也有不少,如“老氏说”、“富贵贫贱说”、“道常无名说”、“物有常理说”等。内容驳杂本不足怪,亦为杂书之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其写作宗旨并不在于记录杂事,“以资闲谈”。就此而言,《试笔》、《笔说》虽然在体例上似乎与《诗话》不乏一致,然究其性质,无疑分属两种类型。
二是欧阳修归颍之时,《试笔》、《笔说》恐不在其手边。如前所述,《试笔》、《笔说》本为欧公学书之作,当时信手而写,未必就有留存之意,其后为人所珍藏的可能性较大。欧阳发等所编《先公事迹》便称:“先公笔札,精劲雄伟,自为一家。当世士大夫有得数十字,皆藏以为宝。”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欧阳修不直接利用《试笔》和《笔说》中的现成文字,以及为什么在整理旧稿基础上编成的《诗话》,其文字会与《试笔》所记存在如此大的差异。
如此说来,真正可供整理的旧稿,实际上应该是《归田录》。上文曾指出,《归田录》与《诗话》是一种平行关系,而所谓平行关系,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两书在内容上各自独立,不像《试笔》与《诗话》那样还有某些交叉;二是两书旨趣相近,虽然取材有宽窄之别,但都偏于记传闻轶事,以为闲谈之助。因此,《诗话》所记不见于《归田录》中,反倒隐含了另一种可能,即正因为欧阳修是在《归田录》书稿的基础上,将其中合乎《诗话》宗旨的部分摘出来汇集成册,才构成了现在这种平行关系。
行文至此,有必要对宋人有关《归田录》修改的传言作些考辨。
两宋间人朱弁《曲洧旧闻》卷九记:
欧阳公《归田录》初成,未出而序先传。神宗见之,遽命中使宣取。时公已致仕在颍川,以其间所纪述有未(欲)广者, 因尽删去之,又恶其太少,则杂记戏笑不急之事以充满其卷帙。既缮写进入,而旧本亦不敢存。今世之所有皆进本,而元书盖未尝出之于世,至今其子孙犹谨守之。⑩
这里提到《归田录》存在两个不同的版本。其后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周煇《清波杂志》卷八、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一也有类似记载,唯具体说法稍有不同。四库馆臣引述陈、王、周三家所记后认为:“大抵初稿为一本,宣进者又一本,实有此事。其旋为之说与删除之说,则传闻异词耳。”今人李伟国点校《归田录》,从他书辑得《归田录》佚文四十条附诸书后,并作《归田录佚文初探》,肯定宋人笔记所记欧阳修删改《归田录》事。其大略云:欧阳修因神宗索看而对《归田录》作了删削,但原本仍保存下来,或删削部分并未全毁,而得与删改本并传于世,散见他书之佚文即出自原本(11)。刘德清《欧阳修纪年录》则认为:“关于此书‘传本’、‘原本’之事,广见于宋人笔记。然欧氏本人从未言及,周必大、晁公武、陈振孙等人亦无所载,是否属实,尚值怀疑。”(12)
朱弁等人所记确有可疑之处。果如其所说,欧阳修删改《归田录》事在其致仕以后,则此时欧公之身体状况实不堪当此劳作,一删一增,绝非率尔可就。此其一。陈振孙谓原本《归田录》“其中本载时事及所经历见闻,不敢以进”,而《归田录序》作于治平四年,其时书之初稿当已完成;熙宁以后,欧阳修归意已决,屡次上表以求致仕,为官也都是外任,故就算有所续写,应极少涉及神宗朝时事。此其二。诸笔记皆云《归田录》删削后,欧阳修“恶其太少,则杂记戏笑不急之事以充满其卷帙”,然此前《序》中已明言,是书所记本包含“与夫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故今本所见“戏笑不急之事”未必就是后来增补。此其三。姑不论删改之事是否属实,若真是神宗索看,欧阳修整理原稿缮写以进,则在欧家实为大事,而欧阳发等所编《先公事迹》、胡柯所撰《年谱》均不提及,颇违常理。此其四。周必大编校《欧阳文忠公集》,于欧集不同版本及欧公存世之文广为收求,辑佚增补甚多,而独不及《归田录》,若真有大量异文并存,似不当如此。此其五(13)。
但欧阳修归颍后确实对《归田录》初稿有所修订,而《诗话》很可能就是此番修订的衍生物。
李伟国在点校《归田录》过程中发现,宋人有将《六一诗话》内容引作《归田录》者,他由此怀疑“《六一诗话》与《归田录》本为一书”(14)。这个怀疑是有道理的。不过,李伟国似乎没有意识到,如果肯定《六一诗话》与《归田录》本为一书,那么欧阳修何以要将那些与朝政时事无关的内容独立出来别为《诗话》,而再花大力气去编撰“戏笑不急之事”以充卷帙呢?这岂不与删改说自相矛盾?所以,要么《诗话》与《归田录》本无关联,要么欧阳修修订《归田录》另有原因,并非尽如朱弁等人所说。
宋人引《六一诗话》内容而以之出自《归田录》者,除李伟国提到的吴处厚《青箱杂记》引楚僧惠崇事、蔡絛《西清诗话》引王建《霓裳词》、江少虞《皇朝事实类苑》等外(15),还有数家,兹录于下:
晁季一检讨尝为予言:《归田录》所记圣俞《赋河豚》云:“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则是食河豚时正在二月,而吾妻家毗陵人争新相问,遗会宾客惟恐后时,价虽高无吝色,多在腊月,过上元则不复贵重。所食时节与欧公称赏圣俞绝不相同,岂圣俞赋诗之地与毗陵异耶?风气所产随地有早晚,亦未可一概论也,故为记之。(朱弁《风月堂诗话》卷下)
欧公《归田录》云:“尖檐帽子卑凡厮,短靿靴儿末厥兵。”公云不知“末厥”何谓也。(曾慥《类说》卷五五)
杜荀鹤诗不甚佳,而或者独取其闺怨一联:“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归田录》乃云此诗周朴所作,欧阳文忠公大儒,想必有据而不妄言,如此,则荀鹤诗殆绝无佳者矣。(袁文《瓮牖闲评》卷五)
欧阳公《归田录》云:“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相高。如周朴者,诗思尤艰,每有所得,必极雕琢,故时人称朴诗月煅季炼,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其名重当时如此,而今不复传矣。余少时犹见其集,其句有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又云‘晓来山鸟闹,雨过杏花稀’,诚佳句也。”(蔡正孙《诗林广记》卷九)
另《西清诗话》所引并不只是王建《霓裳词》一条,据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二、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一六记,《西清诗话》还提到《六一诗话》中王建《宫词》多言唐宫中事条,亦称欧阳永叔《归田录》云。
综上可见,宋人引《六一诗话》内容而作《归田录》者并非偶然。由此推知南宋时犹有《归田录》与《六一诗话》合为一书行世者,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归田录》确实存在两个版本。尽管不能排除欧公手定后仍有书商将《归田录》、《诗话》二书合刊的可能,但更合理的解释还是《归田录》初稿包含了《诗话》的大部分内容,且曾以其本来面目刊刻行世。欧公致仕归颍后,借编文集之机而对旧稿加以整理,想法较前有所变化,于是《归田录》遂与初稿不同。
《归田录》篇末另有一段文字,或可视为该书之后序:
唐李肇《国史补序》云:“言报应,叙鬼神,述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余之所录,大抵以肇为法。而小异于肇者,不书人之过恶,以谓职非史官,而掩恶扬善者,君子之志也。览者详之。
此段文字的写作当在《归田录》编定之后,与作于治平四年的《归田录序》不同。在《归田录序》中,欧阳修更多地是表达自己的归隐意愿,虽然也涉及《归田录》的写作宗旨,但“录之以备闲居之览也”一语表明,此时欧阳修编撰《归田录》具有明显的自娱性。而从《归田录》后序来看,欧阳修似乎有意要突出该书的史料价值。《归田录》已不仅仅是欧阳修为自己“闲居之览”所作,同时也体现出一种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李肇撰《国史补》,本有意续刘《国朝传记》,著录唐开元至长庆间杂事,以补正史之阙。其与刘所作不同者,则是不录荒诞之言,床帏之事,亦即欧阳修所引述。是否可以说,欧阳修于《归田录》篇末特意引述李肇语,称“余之所录,大抵以肇为法”,实际上暗示了欧阳修修订《归田录》的指导思想。当欧阳修在治平年间编撰《归田录》时,取舍尺度或较为宽泛,凡“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夫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皆广为采之。退居颍州后,欧阳修开始意识到《归田录》的杂史性质,意识到《归田录》仍须传之后世。作为《新唐书》、《新五代史》的主修者,欧阳修对小说、笔记、野史一类著述的史料价值和缺憾所在深有体会,因此李肇所言自然被引为同调,而对《归田录》的删削也就在所不免。
所以,《归田录》的修订,一方面是以李肇《国史补序》所说为原则,将某些可能给人以怪诞之感的内容予以删除,以增加其可信度;另一方面则是仿《国史补》之体例,所记止于当朝。这样一来,部分条目便须剔出,而其中有关论诗部分就构成了《诗话》的主体。
也正因为如此,《诗话》中相当一部分条目仍属“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夫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只是更偏于论诗而已。其较典型者,如第一条考订李文正《永昌陵挽歌辞》“奠玉五回朝上帝”句“五”字为误,第三条引时人诗以述两京实事,以及末条感慨科场以赋取士致使时人轻诗等,都与所谓“朝廷之遗事”相关;而第六条记吴僧赞宁长于口辩,第十四条记吕、胡二人互相讥讽事,则无疑属“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至于说王建《宫词》多言唐宫禁中事,评郑谷诗而落脚到梅圣俞之亡,亦非就诗论诗,而可以归结为笔记小说之传统话题。这些内容,与《归田录》所记很难说有质的差异。
当然,指出在《诗话》与《归田录》之间存在着某种类同,并不等于否定欧阳修编撰《诗话》的自觉意识。虽然从编撰过程来看,《诗话》可以说是欧阳修编辑文集、整理旧稿的衍生物或副产品,但《诗话》既从《归田录》中独立出来,便具有了全新的文体意义,而从根本上有别于传统的笔记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在解释何以要将诗文评单列一类,附于集部之末时说:“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者,则断自刘勰、钟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棨《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这里将《六一诗话》视为与《文心雕龙》、《诗品》、《诗式》、《本事诗》并列的五种诗文批评模式之一,颇有道理。故尽管诗话“体兼说部”,仍归到集部诗文评类,而《归田录》则入子部小说家类。
四
最后再看《六一诗话》的编撰时间。
如前所述,《诗话》部分条目作为《归田录》内容之一部分,其写作时间实际上是在欧阳修致仕之前,而《诗话》之成书则是在欧阳修退居汝阴以后。此处所以说“编撰时间”,就是想区分二者,使对问题的考辨更为清晰。
《四库全书总目》称:《六一诗话》“盖熙宁四年致仕以后所作,越一岁而修卒,其晚年最后之笔也”,明确肯定《诗话》作于熙宁四年。这其实不确,实际上《六一诗话》的编撰时间应该是在熙宁五年,亦即欧阳修致仕后的第二年。理由如下:
首先是欧阳修归颍后的客观条件。欧阳修获准致仕时在熙宁六月,七月初抵颍,此时旧宅扩建尚未完工,次年三月方始落成。虽然欧公“处之怡然,不以为意”(16),但书稿之整理毕竟缺少适宜的条件。再加上足疾目疾“秋深尤剧”,故本年修订《归田录》,编撰《六一诗话》的可能性非常之小。此外,是年九月,苏氏兄弟二人前往颍州拜望欧阳修,宴游谈笑甚欢,二苏颇有诗文记之,而均未提及《诗话》编撰。熙宁五年春,旧友赵概远道来访,留颍一月有余,欧阳修与之宴饮游览,为一时盛事,而所作诗词及《会老堂致语》等文字中,也只字未提编撰《诗话》事。若欧阳修此时已然开始编撰或有此想法,值此老友重逢、诗词酬答之际,当会有所流露。据此,熙宁五年春以前,欧阳修编撰《诗话》一书的想法尚未形成。
不过,上述聚会极有可能是引发欧阳修编撰《诗话》的直接动因。结合对《归田录》等旧稿的整理编辑,再加上新居落成,在整理旧物与审读旧作的过程中追思往事,回忆故人,于是有感而发撰成《诗话》,并非不可能。《诗话》中有部分属于此类,其中有的透露出具体的写作时间信息。如“苏轼馈赠蛮布弓衣”条就提到:“余家旧畜琴一张,乃宝历三年(当作二年)雷会所斫,距今二百五十年矣。”宝历为唐敬宗年号,二年即公元826年,这里说的二百五十年是概数,虽不能据以断定该条写于熙宁五年,但至少表明此条写作时间不会太早,或者说不会与《归田录》初稿同时(那样的话只能说二百四十年)。《诗话》中最有助于确定写作时间者,当属“闽人有谢伯初者”条:
闽人有谢伯初者,字景山,当天圣景祐之间,以诗知名。余谪夷陵时,景山方为许州法曹,以长韵见寄,颇多佳句,有云:“长官衫色江波绿,学士文华蜀锦张。”余答云:“参军春思乱如云,白发题诗愁送春。”盖景山诗有“多情未老已白发,野思到春如乱云”之句,故余以此戏之也。……其寄余诗逮今三十五年矣,余犹能诵之。
据胡柯《年谱》,欧阳修被贬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事在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五月,十月乃至贬所。文集卷五二有《春日西湖寄谢法曹歌》,即欧阳修答谢伯初诗。刘德清《欧阳修纪年录》据诗中“雪消门外千山绿,花发江边二月晴”句,将此诗系于景祐四年(1037)二月,由此可知谢伯初赠诗亦当作于此年。《诗话》云“其寄余诗逮今三十五年矣”,则此条写于熙宁五年(1072),当无疑义。
还可以一提的是《诗话》前的小序。此篇小序言甚简略,与欧公一贯作风颇为不同。若此语确实出自欧阳修本人,那一定是其身心俱衰、执笔艰难时所为。据周必大《欧阳文忠公年谱后序》,《居士集》为欧公本人手定,而宋刊本《居士集》每卷末有“熙宁五年秋七月男发等编定”字样,岂欧公临终前方始编定耶? 《诗话》小序之作,莫非亦在此时?果如是,则诚如四库馆臣所说,为欧公“最后之笔”矣。
要而言之,《诗话》之作,虽有部分条目写于归颍以后,但其主体乃集《归田录》删稿而成;至于编为专书,以“诗话”名之,则在熙宁五年夏秋之际的可能性最大。以上考述及结论能否成立,还望方家正之。
注释:
①郭绍虞《宋诗话考》,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页。
②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引文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4册,第79、81页。孔凡礼点校本文字略有出入,“顷在京师贵人家见之”后多“当时人谒状收”数字。
③如张明华发表于《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的《欧阳修〈六一诗话〉写作原因探讨》一文即认为:“从欧阳修本人的创作经历看,他先后著有《杂书》和《归田录》两部杂史,《六一诗话》正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来的。”
④引文据李逸安点校本《欧阳修全集》第6册,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698页。下文凡引欧阳修著述,均据此书,不再一一注明。
⑤朱熹《晦庵集》卷七一,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5册,第420页。朱熹所见,或即周必大编校本(朱熹《晦庵集》卷五三有《答刘季章》文,内称“益公(周必大)寄惠《六一集》,纂次雠正之功,勤亦至矣”。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4册,第592页),该本即将《事迹》置于《附录》卷五,至清代欧阳衡重编《欧阳文忠公全集》,始移至《附录》卷一,并将上引朱熹语附于《附录》卷二。原置于《附录》卷一的《行状》移至卷三,置于卷二的《墓志铭》、《神道碑》则移至卷四。
⑥周必大《文忠集》卷五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7册,第548页。李逸安据宋庆元二年周必大刻本《欧阳文忠公集·年谱》后附录,谓此段文字为郡人胡柯所作(见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第6册,第2625页)。然胡柯既为年谱编者,则“此谱叙出处,词简而事粗备,览者当自得之”等语,似非胡柯所能道。
⑦周必大《文忠集》卷五二《欧阳文忠公年谱后序》后附有一条,云:“元裒《六一书》缺《归荣集》一卷,检他集间有致仕后杂著数篇,遂以其类分置外集中。今得六一当时自编此卷,其数正同。乃知所分不可易也。今以元篇列于总目之后,毫发无遗恨矣。嘉泰四年中秋续题。”(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7册,第548-549页)此条文字可注意处有二:一是从中可以看出周必大对变动原书篇目一事十分审慎,二是周必大说“今得六一当时自编此卷”,似乎欧阳修生前曾对文集的编排有过意见。倘若如此,则欧氏家书大部虽非欧公手定,但其编排也贯彻了欧公的意见,非诸子自作主张。
⑧孔凡礼《墨庄漫录点校说明》,《墨庄漫录·过庭录·可书》,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页。
⑨欧阳修《六一居士传》作于熙宁三年九月,然其著述以“六一居士”自署,则始于治平三年,见其《集古录跋尾·隋泛爱寺碑》。
⑩引文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3册,第344页。
(11)参见李伟国《归田录佚文初探》,《渑水燕谈录·归田录》,吕友仁、李伟国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9-63页。
(12)刘德清《欧阳修纪年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25页。
(13)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不载欧公《归田录》,然该书卷三记:“《该闻录》十卷,右皇朝李畋撰。畋,蜀人,张咏客也,与范镇友善。熙宁中致仕归,与门人宾客燕谈,衮衮忘倦,门人请编录之,遂以该闻为目。又有杂诗十二篇系于后。”而后志卷二则将上文中“《该闻录》十卷”易为“《归田录》六卷”,其余文字不变。《文献通考》整合其说:“《归田录》十卷,晁氏曰皇朝李畋撰。畋,蜀人,张咏客也,与范镇友善。熙宁中致仕归,与门人宾客燕谈忘倦,门人请编录之,又名《该闻录》(《书录解题》作十卷)。又有杂诗十二篇系于后。”《蜀中广记》亦称李畋有“文集一百卷,《归田录》十卷,《知命录》十卷”。李畋约与欧阳修同时而稍早,其书亦熙宁中致仕后所编,两书既同名,内容和问世时间又相近,难免不会被混淆。《宋史·艺文志》著录欧阳修《归田录》八卷,不知是否与此有关。姑记之,以俟高明。
(14)李伟国《归田录佚文初探》,《渑水燕谈录·归田录》,第65-66页。另见李伟国《〈六一诗话〉与〈归田录〉》,《上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1期。后文认为:“《六一诗话》的一部分内容原或为《归田录》的一部分。”
(15)李伟国称江少虞《皇朝事实类苑》“收入了《六一诗话》的几乎全部条文”,而据我检索,该书实际收入《六一诗话》十四条,另有一条转引自《西清诗话》,均作《归田录》云。江少虞引述北宋诗话不少,如《司马温公诗话》、《刘贡父诗话》、《西清诗话》等,而独不提《六一诗话》之名,亦可怪也。
(16)苏辙《欧阳文忠公神道碑》,见李逸安点校本《欧阳修全集》第6册,第27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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