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保险市场比较研究_保险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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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比研究中俄两个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在保险市场上的不同发展模式,借鉴相互间的成功经验,寻求两国在保险市场上的合作。

一、两国保险市场基本状况的对比研究

在俄罗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伴随着社会经济改革和私有化进程的加快,前苏联时期建立的国家保险体制已不再适应转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92年开始,俄罗斯国家杜马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保险法律条令:如《保险法》、《关于俄罗斯联邦医疗保险》等等。在此基础上,俄罗斯现代商业保险市场也得以建立并迅速发展。截止到1996年底,俄罗斯国内注册了2600多家保险公司,但是主要集中在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外国保险投资机构也看中了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的无限潜力,他们积极投资俄罗斯国内保险业务,参与俄罗斯保险市场建设,对俄影响也很大。俄罗斯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同样分为保险供应主体(保险公司)、保险需求主体(保险购买者)和保险中介主体(代理人、经纪人)。其中,中介主体连接了保险供需双方,起着桥梁纽带的作用,维系着市场的正常运行。但由于当时俄罗斯政府存在巨额财政赤字,卢布汇率波动频繁,各种投资服务网络不健全,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随着俄罗斯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俄罗斯联邦政府加强了对市场运行的监管,他们参照德国保险监管体系建立了联邦和地方二级体制的监察机构,强化了保险立法。1996年底,俄罗斯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俄罗斯联邦保险市场》的法律,着手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整顿。一些财务状况不合理、赔付能力较差的中小保险公司破产重组,违规的外资保险公司也被查处。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后,俄保险公司在资产质量上进一步改善,保费收入也急剧增加,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新中国的现代商业保险市场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恢复发展起来的,在20多年里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是一个历史转折点,对中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980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逐步扩大到国外保险业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保险业也逐步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传统格局。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特区设立了分公司;1986-1992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股份制公司先后成立。中国保险市场的新变化及其蕴藏的巨大潜力吸引了世界各国保险公司来华建立联络机构。1992年9月,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经批准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标志着我国保险市场跨出了对外开放的第一步。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正式实施,我国保险业走上了法制化发展道路。按照《保险法》分业经营的规定,中国保险公司在业务上进行了调整。1996年,首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落户。伴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扩大、参与竞争主体的增多,中国政府加强了对保险市场的规范管理。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它作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依法监督管理保险市场运行。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中外保险公司52家,保险中介机构170多家,基本健全了原保险、再保险及保险中介市场;险种也增至1000多个,初步形成了财产险、人寿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结构。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WTO,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原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中国政府及时修订了《保险法》,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使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有法可依。

二、两国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和业务对比研究

俄罗斯在保险市场建立之初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一套模式,特别是以德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为蓝本,努力建立起由价格、竞争、供求和风险为主的诸要素所形成的市场运行机制,提倡积极的竞争。在俄罗斯保险市场上供应主体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私营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以及与外国合资的保险公司。其中,国有保险公司和各大金融工业集团控股的私营保险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服务网络,吸收了保险市场中的大部分业务。

近年来,特别是1998年国内金融危机后,俄罗斯保险市场运行中垄断趋势有所加强。1999年,俄罗斯前10家大保险公司资产总额占俄罗斯保险公司总资产的66%,前20家占到80%。在市场份额方面,大型保险公司也占绝对优势(见表)。特别是金融风险保险,4家大公司就占到该业务99%的市场份额。

注:C10-前10家最大保险公司;C20-前20家最大保险公司

资料来源:дсн минфина рф и госомсгага россии

在保险业务上,俄罗斯政府允许国内保险公司混业经营(即同一家保险公司既可经营财产险又可经营人寿险)。但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保险市场上提供的险种服务同国际保险市场相比显得过少,保险公司在险种创新与完善上投入力度不够。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俄罗斯各保险公司只有纷纷下调一些主要险种的费率来抢占有利的市场份额。随着市场环境和普通百姓保险意识的加强,保险业务中人身保险的比重逐年上升,1997-2000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了121%,同期,财产险保费只增长了12%,责任保险增长了45%。从俄罗斯目前保险业务收入结构来看,自愿保险只占到总保险额的60%多,还有将近40%是强制性保险缴费,对普通大众来说保险还没能够成为一种长期投资手段。

为了加强对保险市场风险的规避,俄罗斯保险公司大都进行了资产投资业务,以增加其收益。这些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信贷、购买有价证券和股票。但受俄罗斯国内经济大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缓慢的影响,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资金运用所占比例很小,再加上管理不善,其收益率很低。当前,俄罗斯保险公司盈利主要还是来自传统保险业务缴费。其次,俄罗斯保险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保险公司和银行联营的趋势——银行保险人迅速发展,它向一般社会大众开发和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经营范围涉及存款、信贷、抵押、保险、退休基金和现金管理各个方面。此外,各保险公司还通过互联网来开展业务。

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处于由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过渡阶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保险运行机制还不完善。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机制的导入,中国政府逐步放松了对保险市场的行政限制。多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的介入使市场上出现了多元化的竞争主体,市场机制在保险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作用,但国有控股公司在市场中占有绝对优势。1999年中国保费收入总计1393.22亿人民币,而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4家大公司保费收入为1355.96亿民币,占到97.3%,其他几十家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只有2.7%。

90年代,中国保险业进入了一个稳定发展时期。在业务结构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环境的变化,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的比重发生较大转变。1997年人寿保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保险,为597.6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55.3%;1998年为747.76亿元,占59.95%;1999年为872.16亿元,占62.6%;2000年稳定保持在997.44亿元,占62.5%。

在险种服务上,90年代中国保险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创新和完善。1998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银行利率不断下调的情况下,率先推出6款利差返还型险种。其他公司纷纷效仿,使利差返还型险种成为当时寿险新业务的主体部分。1999年,平安公司率先销售投资连接型平安世纪理财保险。之后,新华保险推出了刨世之约投资连接保险,太平洋公司推出了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美国友邦、中宏人寿、中国人寿等先后在上海和北京推出了国外较为流行的分红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2001年3月,平安保险在上海推出了类似美国401KR(注:401KR是美国联邦税法中与养老金计划有关的条款代码。该计划因在美国税收法第401部分第k章而得名。R是英语单词"retirment pension"(退休金)第一个字母。401(k)计划是经联邦政府批准,允许公司雇员在税前根据薪金的一定比例缴款建立起来的一种养老金计划。与一般养老金计划不同的是,法律规定该计划项下个人帐户内基金的任何增值均可延迟纳税,而且一旦款项被放进该计划中的个人帐户,除非发生特殊情况,通常在59岁半以前不能随意提取,否则必须补税和缴纳罚款。)的团体退休金投资连接保险,填补了国内团体养老保险市场的空白,将团体寿险带入投资时代。这一时期,中国再保险业务也有所发展,2000年实现保费收入140.4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65%,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7%;资产总额达14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3.33%。

中国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严格来讲开始于1984年以后。我国《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1998年10月12日,保险公司获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1999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表明保险资金运用有了实质性进展。2000年度,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保险资金为134亿元人民币,比1999年增长113.8亿元,平均收益达到12%。2002年,受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影响,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成绩不理想,投资额达313.1亿元,账面亏损66.7亿元。但保险公司仍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机构投资者。

三、两国保险市场对外资准入的对比研究

1992年11月27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审议通过了《保险法》,以此为标志,俄罗斯保险市场向外国投资者敞开了大门。意大利的保险公司“伊利”、德国的保险公司"Hermes",瑞典人寿保险公司“命运”等都迅速进驻俄罗斯保险市场。但俄罗斯《保险法》中规定,外国保险公司在俄罗斯境内不能从事保单中介和代理服务。为了突破这一限制,外资公司和俄罗斯本国保险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业务合作。意大利的“伊利”保险公司与俄罗斯国家保险公司联合开办了企业保险业务,合资建立再保险公司,其它外资保险公司也纷纷效仿。俄罗斯联邦政府1993年2月26日又签发了第282号法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联邦设立经营商业保单的跨国公司》的法令,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了保险市场。外国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到俄罗斯保险共同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和退休金保险基金建设中来。外资的积极参与促进了俄罗斯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了大量资金。但外资公司的进入也为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市场竞争和俄罗斯国内资本的外逃。

俄罗斯政府对外国资本参与本国保险市场活动作了如下规定:

1.外国投资者进入俄罗斯保险市场,需要向保险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申请,进行登记注册,并按照俄罗斯保险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

2.保险业务的交易结算,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在银行中开设的专门户头以卢布进行。

3.外国自然人在所在国没有登记注册,在参与保险方面也承认其外国投资者地位。

随着俄罗斯积极争取加入世贸组织,它的保险市场会进一步向外资开放。

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经历了十多年的经济改革以后,中国的经济运行环境得到改善,保险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其运作日益市场化、规范化。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标志中国保险市场向外资开放迈出了第一步。根据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引入了更多的外资主题,外国独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登陆中国,并且外资保险经营区域也不断扩大,从以前的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扩展到深圳、大连、佛山等经济发达城市。

2001年中国成功加入WTO,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迈入一个新阶段。中国政府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积极有序地开放保险市场,不断加大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中国政府还及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保险法》的修改,清理了与世贸原则和入世承诺不相符的条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与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相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关于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中国政府做出了相应要求;

(一)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4.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公司已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管理当局的有效监管。5.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偿付能力标准。6.所在国家或地区同意其申请。

(二)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其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并且为实缴货币。

(三)外资保险公司按中国保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全部依法经营下列险种:

1.财产保险业务。2.人身保险业务。3.部分再保险业务。

同一外资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除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下列交易活动:

1.再保险分出或分入业务。

2.资产买卖或其他交易。

四、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启示及两国保险业开展合作的展望

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已经有10余年了,如今与俄罗斯处于同样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其他国家也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也不例外。不过,与俄罗斯改革方式不同的是,中国政府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渐进的改革方案。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点,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远未健全,完善,保险业的改革还未完成,问题和矛盾还存在于体系内部,道路还很长,并且风险极大。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中国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将受到很大阻碍,借鉴俄罗斯保险市场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俄罗斯保险市场改革的不足在于:

1.过快、过急地向外资开放了保险市场,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加剧资本外逃。

2.进入保险市场的“门槛”太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200万卢布),增加了市场监管难度。

3.过于紧缩的货币政策造成实体经济滑坡,财政困难加剧,卢布汇率不稳定。

4.保险市场改革缺乏配套的资本市场改革,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严重不完善。

中国对保险市场的改革与开放一直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但同样面临市场结构、保险市场监管和外资准入等问题,俄罗斯的一些经验教训值得中国借鉴,尤其是在外资准入方面,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所以,我认为中俄两国的合作应该集中在外资准入问题上,充分交流两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设立中俄合资保险基金,相互开放保险市场,加强外贸保险、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

中俄保险市场都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发展起来的,虽然两国采取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有很多共同之处。认真研究俄罗斯和中国保险市场及国际保险市场的最新发展趋势,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寻求新的合作方式,对两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都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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