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省 250101
摘要:本文通过对影响居住模式的土地经营方式变迁的追踪,通过对土地经营方式的变迁及其存在的问题的探究,以居住功能的转变及其空间关系为主线,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经营方式的三次转型以及其所衍生出的多种类型变化引发了乡村居住模式的三次转型进行了综述。土地经营方式是支撑乡村居住模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在今后的土地制度和土地经营方式不断的变革和进步中,居住模式必将随之发生更大的变化。
关键词:改革开放;土地经营方式;居住模式;转型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农地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也随之变化[1]。从传统的手工耕作到现代化的规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居住模式与生产模式组织关系的变化尤其是耕作半径的变化,而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更是为农村聚居人口的流动与土地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提供了制度基础,也为居住模式的演变提供了新的驱动力。另外,土地政策对农户建房的规范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推行也将直接影响农村居住模式改变的方式与速度[2]。
2.土地经营方式的变迁
2.1土地制度与土地经营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恢复和拓展了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创立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逐步形成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3]。
2.2土地经营方式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经营方式的变迁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3年,这一阶段的土地制度变迁特征,可以归结为从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在经历了不联产责任制、联产责任制、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制度变迁后,最后确立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形态。第二阶段从1984年到1993年,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是将土地承包期限明确延长至15年不变。第三阶段始于1993年,这一阶段制度变迁至今仍在持续中,制度变迁的政策除了强调土地承包期实行30年不变外,主要是强化和稳定农户家庭对土地经营拥有权利的完整性[4]。
2.3土地经营方式变迁的几种类型
2.3.1两田制
在这一制度中,将农田区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口粮田”保证口粮,满足农民生活所需,按人口平均分配,而“承包田”则引入竞争机制,由农民适度竞争经营,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它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土地招租的形式来模拟市场的土地交易。
2.3.2规模经营
所谓规模经营的制度安排,是指把集体所有的土地,采取农户经营、大户经营或集体经营的方式,形成相对较大的土地经营规模。归纳一下中国农地规模经营制度安排的内涵和外延,大约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其一是以北京顺义为代表的,建立在集体农场基础之上的规模经营;其二是以江苏苏南和广东南海等地为代表的,建立在家庭农场基础之上的规模经营;其三是发生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反租倒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
2.3.3四荒使用权拍卖
拍卖是指拍卖人接受出卖人的委托,把财产出售给购买人的行为。所述拍卖制中的拍卖,特指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等“四荒”的使用权拍卖。“四荒”的使用权拍卖成交后,购买人应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转换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大办绿色企业,发展创汇农业,建设园艺农业,开发旅游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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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股份合作制
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安排是典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广东珠江三角洲,代表模式是南海模式,尔后在山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有所扩展。土地的占有权和收益权则分为两部分,通过股份分红,一部分归集体所有,一部分归农民个人所有;村级集体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开发利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居住模式的改变
3.1居住模式和土地经营方式的逻辑关系
土地经营方式的变迁对乡村居住模式转型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由于土地制度的变更所导致的土地经营方式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居住功能的改变,为了适应功能改变,居住的空间形态也会随之变化。因此土地经营方式的转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居住模式的变化。
3.2居住模式的改变
居住模式的改变是部分是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导致的,故在时间上是依次进行的。正式由于人的活动的改变使功能和空间随之改变,这也导致了居住模式最终的变化。
3.2.1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制度变革导致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乡镇企业得以产生并高速发展,乡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第二产业实现了历史跨越,乡村的传统农副业的主体地位被新兴的乡村工业所取代,乡村工业成为部分乡村经济的主体,部分乡村已成为以非农职能为主体、初步实现了工业化的乡村聚落空间功能的转型必然决定了对应的空间形式的出现。空间形态的变化主要是农村建设用地的大幅度扩张。
3.2.2工业生产逐步从乡村聚落中剥离
从整体来看,城市周边乡村空间迅速消亡,乡村工业用地发生流转和集中。通过园区建设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乡村空间不断被城市空间所吞噬。
随着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农民的住房需求从“改善型”向“享受型”转变,“楼房变别墅”成为自1990年代以来村落建设的主要趋势,人均住房面积不断增大。三是农户基本沿袭1980年代住房选址的思路,在村落周边建房。四是房屋是积蓄农民一代或几代人财富的不动产,对于在城镇安家落户成为市民的“农民”,他们对其在乡村的房屋拥有财产权。尽管这些房屋居住功能在不断弱化,但其资产功能没有发生变化。
3.2.3 摆脱农地束缚的居住模式的发展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了农用地优化配置,农民摆脱了长期以来的土地束缚,农业生产功能越来越从乡村空间剥离。其次,农村建设用地的制度创新也促使了居住功能的分异。
3.3未来居住模式的演化
由于土地经营模式的改变,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空间转移相应地推动了农民居住转移,因此居住向产业集聚场所(主要是大中小城市)转移依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会存在一些异地安置的村民形成的城市社区;产业集聚和再集聚给城市注入新的生长力量。在地域上,表现为城市建成区用地不断向农区扩张,城市周边农区逐步融入城市意味着分散的农居点将最终为城市社区所取代。
4.小结和反思
土地制度的改变引发了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系列的变化,随之而来的至农村居住模式的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土地经营方式更加合理,居住模式也必将更加舒适、合理、科学。如何在土地经营方式的影响下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存续一个有意义的世界是我们必须深思的一个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Reference)
[1]周国华.中国农村聚居演变的驱动机制及态势分析[J].地理学报,2011(4):517.
[2]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 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2002.
[3]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年回眸与瞻望[J].现代经济探讨,2008(6):5-6
[4]张红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变迁:阶段性、多样性与政策调整[J].农村经济问题,2002(2):12
[5]梁猛.基于制度经济学的“两田制”改良研究—从山东改革说起[J].华东经济管理,2002(10):9
论文作者:范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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