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妇产科 河北石家庄 050000
【摘 要】目的:探讨妊娠合并梅毒在孕期进行规范治疗对妊娠及围产儿结局的影响。方法:对我院于2011年2月—2014年5月收治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135例,进行了回顾性分析及研究,按照孕期治疗情况及孕妇的RPR滴度,观察新生儿结局,分析母亲RPR 滴度与新生儿RPR 阳性率之间的关系;以及孕期治疗与新生儿RPR 阳性率的关系。结果:新生儿血清中RPR 的阳性率与孕母RPR 的滴度成正相关,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结局及新生儿预后与其治疗的早晚呈正相关。
【关键词】妊娠期梅毒;RPR滴度;青霉素
【中图分类号】R714.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764-8999(2015)7-0546-02
梅毒是一种由苍白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引起的全身性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其他多种组织器官,可有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中还会有无临床表现的潜伏状态。性传播占其传播途径95%,梅毒也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而导致胎传梅毒。胎传梅毒是指患有梅毒的孕妇未经治疗或者治疗不当导致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通过胎盘直接进入胎儿体内导致娩出的新生儿感染的疾病[1]。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及梅毒筛查的逐步严格,梅毒的发病率逐年持续上升。特别是妊娠梅毒发病率急剧升高。目前妊娠梅毒已成为我国不可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其危害极大,严重影响孕妇的安全,还可引起流产、早产、死胎及先天性梅毒等不良妊娠结局,破坏整个家庭的和谐。本文总结了2009年5月—2014年3月在我院进行治疗的妊娠合并梅毒妇女的治疗情况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自2009年5月—2014年3 月在我院检查并分娩的妊娠合并梅毒,共315 例,该组梅毒孕产妇年龄19 ~40 岁,平均(25.6 ±5.3)岁,其中初产妇211 例,经产妇104 例。潜伏期梅毒患者235例,一期梅毒患者64例,二期梅毒患者16例;孕早期治疗组患者127例,孕中期治疗153例,孕晚期开始治疗30例,未治疗5例;
1.2诊断:妊娠合并梅毒:孕妇血清学检查,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梅毒螺旋体快速诊断实验(TP-RT)及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阳性;新生儿先天性梅毒:患儿和母亲的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均为阳性,同时非梅毒螺旋体的滴度持续上升或者高于母体的4 倍;新生儿的血液在暗视野中也可查出梅毒螺旋体;肢端掌趾脱皮、斑疹、粘膜损害、肝脾肿大、病理性黄疸、呼吸困难、腹水、梅毒假性麻痹、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上述临床表现中新生儿出现2个或者两个以上[2]。
1.3治疗:首选240 万单位苄星青霉素分两部双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 3 周为一个疗程。若青霉素过敏者给予1 g 头孢曲松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每天一次,连续用药14 天;孕早期发现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初3个月和妊娠末3 个月内各进行1 个疗程治疗,并定期随访,出现RPR反跳,追加疗程;孕中期妊娠梅毒患者自确诊之日起治疗1个疗程,妊娠后3 个月治疗1 个疗程;孕晚期妊娠梅毒患者确诊即治疗。对于梅毒患者治疗后怀孕的情况,无论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是否为阳性,都在妊娠初3 个月和末3 个月进行1个疗程治疗。新生儿出生后进行TPPA 和RPR 滴度的常规检查。
2 结果
2.1 在我院分娩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孕周在孕35 ~41 周,平均(37.2 ±2.6)周。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结局及新生儿预后与其治疗的早晚呈正相关,早期治疗组与晚期治疗组和未治疗组相比孕妇合并梅毒患者的早产、流产死胎及新生儿梅毒的发生率都明显的降低,见表一;新生儿血清中RPR滴度与母体滴度呈正相关,表二
3 讨论
梅毒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近年来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逐渐增多,其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妊娠合并梅毒孕妇能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播给胎儿引起晚期流产、早产、死产、死胎或分娩先天梅毒儿,还可通过产道感染和产后哺乳、生活密切接触等途径感染新生儿。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播给胎儿,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3〕.我院研究的310例孕期治疗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新生儿血清RPR阳性率38.7%,未治疗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新生儿血清RPR阳性率100%,提示孕期治疗对新生儿预后有直接关系,因此任何时期的妊娠合并梅毒都应给予足量/足疗程的正规治疗。在我院孕早期治疗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新生儿血清RPR阳性率25.1%,孕早期治疗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新生儿血清RPR阳性率41.5%,孕晚期治疗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新生儿血清RPR阳性率100%,进一步说明早期足量的治疗可以有效的阻断梅毒在母婴之间的传播,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妊娠期梅毒妊娠早期治疗和妊娠晚期的治疗对围产儿的影响有明显的差异【4】,妊娠早期梅毒患病孕妇一旦诊断及时正规治疗,尤其在妊娠初3个月内可有效避免分娩梅毒新生儿【5】.更提示以后对所有接受婚前、孕前保健和孕前检查的妇女进行梅毒预防知识的咨询和梅毒检测,为梅毒感染妇女给予规范性治疗,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参考文献
[1] 乐杰.妇产科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66.
[2] 熊海燕,谭小平,___________刘红桂.妊娠合并梅毒的临床护理分析[J].河北医学,2008,14(9):123-124.
[3] 陈涵强,杨斌,张尔泉52例新生儿梅毒临床观察.中华围产医学 杂 志 ,1999,2:25
[4] 杨腊枝,胡美霞,陈丽华.妊娠期筛查和治疗梅毒的临床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2,50:150—151,153.
[5] 兰建平,欧阳晓勇.妊娠梅毒对胎儿的影响及防治措施[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7,15:121.
论文作者:李素文
论文发表刊物:《中医学报》2015年7月第30卷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19
标签:梅毒论文; 新生儿论文; 患者论文; 螺旋体论文; 孕妇论文; 血清论文; 胎儿论文; 《中医学报》2015年7月第30卷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