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物化考_庄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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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08)02-0089-06

物化是《庄子》一书的重要术语,无论是研究《庄子》的哲学思想,还是探讨其文学理念,往往都要涉及物化。这个术语依次见于《齐物论》、《天地》、《天道》、《达生》和《则阳》篇,由于具体的语境不尽相同,其具体含义也无法用一种解释加以贯通,而是要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示物化一词的丰富内涵和多种思想意蕴,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学表现。

物化一词首见于《齐物论》篇尾: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这是著名的庄生梦蝶寓言,作者把这种蝶与周不分的现象称为物化。对于上面这则寓言中的物化,古今学者在解释上分成两个基本派别:一种解释认为,物化指的是物的变化。成玄英疏:“故知生死往来,物理之变化也。”[1]114在成氏看来,物是名词,化是动词,事物性质的变化就是物化。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引林疑独《庄子注》对庄周梦蝶寓言中物化的解释是“万物之化亦如此”[2]306,还是把物化说成是万物的变化。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在《齐物论》篇尾注解道:“此之谓物化者,言此谓万物变化之理也。”[3]45林氏对此处物化所作的解释,也与成玄英疏基本一致。把《齐物论》中的物化解释成事物的变化,是唐、宋期间解庄注庄的基本看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齐物论》中的物化,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这种看法兴盛于清代。清初王夫之《庄子解》在解释《齐物论》中的物化时写道:“物化,谓化之在物者。”他的解释过于简单,其子王敌作了进一步发挥:“鹍化鹏,蜣蜋化蜩,鹰化鸠,田鼠化斥,大者化小,小者化大。至于庄周化蝴蝶,蝴蝶化庄周,则无不可化矣,当知物化有分,天均自一。”[4]王氏父子是从有生之属的变化相禅来释意,由一种生物变成另一种生物就是物化。宣颖《南华经解》也持这种看法,他对《齐物论》的物化作了如下解释:“周可为蝶,蝶可为周,可见天下无复彼物此物之迹,归于化而已。……己与物不知是一是二,尚有未丧之我乎?尚有可亲之形乎?”[5]宣颖一方面指出物化是物与物之间的转化变形,同时又强调彼与此、主与客的浑然一体,难以分辨。因此,对于各种存在物不能孤立视之,而要放置在变化的背景中加以审视。后来刘凤苞的《南华雪心编》基本是进一步阐发宣颖的观点。

现代的《庄子》研究在解释《齐物论》中的物化时,继承的是清代王夫之、宣颖、刘凤苞一派的传统。陈鼓应先生的《庄子今注今译》写道:“物化,意指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6]92陈先生的解释具有代表性,当前学术界对于《齐物论》中的物化,都是从物我融通、天人合一方面加以理解,已经基本达成共识。

从古到今,对《齐物论》中物化的两类解释,尽管定义不同,但都是把物化中的“物”看作名词,或释为万物之化,或释为化之在物。就此而论,两类解释是一致的。把物说成名词,把物化释为物之化,在语法结构上还说得通。把物化说成化之在物,或进一步解释为物我不分,在语法上显得牵强。那么,“物”字是否还有其他的含义呢?这是还原《齐物论》中物化一词的本义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物,字形从勿。甲骨文中,“勿为旗帜,主要靠颜色作为标志,故引申勿有颜色之义。人类识别外界事物,主要靠颜色辨识不同的类属,故引申勿又有万物义。可见勿就是物的初文。”[7]物的初文是勿,是旗帜的象形。旗帜有多种颜色,不同场合用不同色彩的旗帜作为标志,因此,物有多种色彩错杂之义,它的这种用法在先秦典籍中经常可以见到。《诗经·小雅·无羊》在描写牛羊时有“三十维物”之语,毛传:“异毛色者三十也。”郑玄笺:“牛羊之色异者三十。”[8]毛传、郑笺无一例外都把“三十维物”的物释为牛羊的毛色错杂,指各种毛色的牛羊,物,是错杂之义。《周礼·春官·司常》:“通帛为旜,杂帛为物。”姜兆锡《辑义》:“通帛,所谓大赤,取其纯而赫。杂帛,内幅以绛,外饰以白,取其文。”[9]纯赤色的旗帜为旜,绛色和白色相杂的旗称为物,这里的物,指的是杂色旗,用的是勿字本义。《左传·隐公五年》称:“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对此,杨伯峻先生写道:

物之本义为杂色牛(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释物》及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释物》),引申之,凡杂色亦可曰物,此物采之物即是其义。[10]

这里的物,还是指各种色彩相错杂,和《诗经·无羊》、《周礼·司常》的含义是一致的。

物字的原意是各种色彩错杂之象,久而久之,物的含义就被抽象化,指错杂。它的这种含义有时用为名词,客观存在称为物,就是取其种类繁多之义。物指错杂,也可作动词用,这种用法在《庄子》中经常可以见到。《在宥》:“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这里的物,有的是名词,有的是动词。其中“不可以物”之物, “物而不物”的两个物,“故能物物”的前一个物,都是动词,指错杂。这段话的大意是:拥有巨大事物的封土之君,不可以混杂于物。混杂万物而又不与万物相混杂,所以才能使万物错杂。物字的两种用法同时出现在一段话中,在《庄子》其他篇目中也可以见到。《山木》有:“物物而不物于物”,即使万物相错杂而自身不错杂于万物。《知北游》曰:“物物者非物”,意谓使万物相错杂者自身不是普遍存在物。这里所说的物物者,指浮游于万物之祖的得道之人,也就是形而上之道。

物,作动词用时指的是错杂,《齐物论》篇的物化,正是这种含义,指的是错杂于变化之中,也就是顺应客观的变化。《齐物论》是借庄周梦蝶故事来说明什么是物化,《大宗师》篇也有一段关于梦的论述:

且汝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不识今之言者,其觉者乎?其梦者乎?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安排而去化,乃入于寥天一。

这里所说的梦为鸟、梦为鱼,和庄周梦蝶属于同一类型的梦象。既然庄周梦为蝴蝶被称为物化,那么,梦为鸟、梦为鱼当然也是物化。庄子主张对于梦与觉不加区别,顺其所梦,也就是“安排而去化”,即安于客观形势推排而顺应变化,这就是物化。由此看来,《齐物论》所说的物化,不是单纯指事物的变化,也不是专指事物之间的变形相禅,而是指安于客观形势推演,顺应所发生的变化。物化的物,作为动词使用,而不是名词。古今学者用“化之在物”、“物我界限消解”来解释《齐物论》的物化,虽然大意得之,有时甚至触及了问题的实质,如宣颖所说的“归于化而已”。但是,对于物化之物,都作为名词看待,其阐释虽不乏天才的猜测和感悟,但文字训诂未能落到实处,无法从词的结构上得到合理的解释。

物化一词的上述含义还见于《庄子·天道》篇,文中写道:“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古人对这两句话所作的解释,多数得其大意。成玄英疏曰:“故其生也同天道之四时,其死也混万物之变化也。”[1]464林希逸则认为:“天行,行乎天理之自然也;物化,随万物而化也。”[3]212这种解释大意不差,但成氏疏是添“混”字以足意,林氏是添“随”字以成说,都把物当作名词看待。其实《天道》所说“物化”之物,本身就是混、随之义,并不是充当名词,指代具体事物。陈鼓应先生对这两句话所作的翻译,和上面所引古人的训解大同小异:“他存在时便顺自然而行,他死亡时便和外界融合。”[6]344他还是用物我融合来解释物化,物仍然被视为名词。对于《天道》篇的这两句话,古人也有采取意义上的阐释而得其精要者。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引林疑独之语:“其生也天行,适来,时也;其死也物化,适去,顺也。”[2]481林疑独是用《庄子·养生主》中的话来以庄解庄,对生死的天行物化之论阐释得很准确。

物化一词还见于《庄子·达生》:“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这里提到的“指与物化”,指和物都是名词。指,谓工倕的手指。物,指工倕画圆画方的位置对象。指和物,分别指行动主体和其加工的对象。古今学者对这段话的解释,多得其本义。成玄英疏曰:“手随物化,因物施巧,不稽留也。”[1]662林希逸的解释则更加到位:

指,手指也。指与物化,犹山谷论书法曰:“手不知笔,笔不知手”是也。手与物两忘而略不留心,即所谓官知止、神欲行也。[3]297

林氏援引黄庭坚论书法之语解释“指与物化”,突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物我两忘,并用《养生主》篇庖丁的话语加以印证,道出了文中“指与物化”的真实含义。

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引吕惠卿《庄子义》,对于《达生》篇的“指与物化”作了如下解释:“指与物化之相得,若化之自然,不待心之稽考而后合乎方圆也。”[2]561吕惠卿的解释对于指与物之间自然相协的关系予以强调,后来为清人林云铭的《庄子因》所继承。

《达生》篇出现的“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是道家所向往的理想境界,“与物化”一词用于表达正面意义。可是,在《庄子·天地》篇,物化又作为表达负面意义的词语出现:

尧问于许由曰:“缺可以配天乎?吾藉王倪以要之。”许由曰:“殆哉,圾乎天下!缺之为人也,聪明睿知,给数以敏,其性过人,而又乃以人受天。彼审乎禁过,而不知过之所由生。与之配天乎?彼且乘人而无天,方且本身而异形,方且尊知而火驰,方且为绪使,方且为物,方且四顾而物应,方且应众宜,方且与物化而未始有恒,夫何足以配天乎?……”

这则寓言中,尧希望通过王倪邀请缺出山,向许由咨询。然而许由对缺持否定态度,指出他致命的弱点是依恃人为而摒弃自然,崇尚智巧,急功近利,将会为琐事所役使,为外物所束缚。“方且与物化而未始有恒”,是对前面话语的概括总结,也是对缺未来走向的总体预测。对此,古今学者的解释大多得其本义。郭象注道:“将遂使后世与物相逐,而不能自得于内。”[1]418把“与物化”释为“与物相逐”,大意近之。褚伯秀进一步释为“与物化则逐物有迁”[2]456,突出“有迁”,和本义比较切合。林希逸的解释更为深入:

为物所汩而失其自然之常者,非能定而应也,故曰与物化而未始有恒。化,为事物所变动。恒,常也。未始有常,无定也。[3]191

“与物化”,指“为事物所变动”,即《庄子·缮性》所称:“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亦即《庄子·徐无鬼》篇所说的:“驰形者,潜之万物,终身不反。”《天地》篇提到的“与物化”是负面词语,指的是主体沉陷于客体中不能自拔,人的自然天性被外界事物所异化,出现扭曲、变异。

《达生》和《天道》都提到“与物化”,前者是“指与物化”,后者是人与物化,但所表达的意义却大相径庭,前者是理想境界,后者则是被否定的生存状态。那么这两种“与物化”的根本区别究竟是什么呢?这要放到原文的具体语境中加以考察。《达生》篇提到“指与物化”的具体段落如下:

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屦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

这里反复强调的是忘和适。所谓忘,就是感觉不到自身的存在,也感觉不到客体对象的存在,处于无意识状态。所谓适,指作为主体的人和客观外物处于极其协调默契的状态,甚至浑然一体,不辨彼此。忘和适互为因果,因适而忘,因忘而适。

《天地》出现的人“与物化”情况则与此相反,其中提到的缺,嗜欲充盈,急功近利,为琐事所役使,被外物所束缚,不断遭受困扰,人作为行动主体与客观外界的关系不是协调默契,而是极其紧张。缺作为迷失自我的形象出现,是受制于物的典型,因此,道家对于篇中的缺持否定态度。

《天地》、《达生》二篇都是在“物化”前面冠以“与”字,或是“指与物化”,或是人“与物化”,主体的人和客观的物通过“与”字相连接,表示的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物是名词,采用的是常见意义。只是由于主体“与物化”的方式、状态不同,出现两种相反的情况,“与物化”有时表示正面意义,有时则表示负面意义。

物化一词在《庄子》书中具有复杂的内涵,无法用某种意义一以贯之。但是,各篇所有提到物化的段落,都围绕主体与客体、人的现实存在与运动变化的关系展开论述,表现的主旨相对集中。由此可见,《庄子》作为先秦道家的经典之作,通过对物化的阐释,在作品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哲学理念,进而创造出不尽相同却又彼此相联系的艺术境界。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顺应变化,乘物以游心

对儒家倡导的礼乐文明进行批判,高唱顺应自然法则的颂歌,是《庄子》一书的立论基点。“乘物以游心”一语见于《人间世》。仲尼对即将出使齐国的叶公子高提出建议,曰:“且夫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所谓“乘物以游心”,就是与物推移,顺应事物的自然之性而不去干预它,即上文所言“物化”的一种意蕴。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摒弃拒斥和对立的态度,与外部客观世界及其各种变化协调一致,这是道家修道的途径。心随物化的理念,是《庄子》反对人为约束自然本性,追求精神自由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庄子》其他篇中也经常见到,如《逍遥游》的“游于无何有之乡”、《德充符》的“游心于德之和”、《应帝王》的“游心于淡”、《田子方》篇老聃所讲的“游心于物之初”、《则阳》篇戴晋人主张的“游心于无穷”,均与《人间世》的“乘物以游心”异语同声。《庄子》所提倡的这种自由之境,实质上是一种人格的修养境界,即“要培养一个开放的心灵,使人从封闭的心灵中超拔出来,从自我中心的格局中超拔出来”[1]231。《老子》有“上善若水”之语,《庄子》这种“与物委蛇”、周流不滞的自由之境,充分体现出水性般的婉转之韵和灵动之美。并且,《庄子》不仅赋予这种理念以灵动之美,还创造出众多闪耀着灵光特色的人物和事象,如《逍遥游》中的藐姑射神人,《养生主》中解牛如神的庖丁,《达生》篇操舟的津人、承蜩的痀瘘者、善于游水的吕梁丈人、削木为遽的梓庆,《列御寇》中善射的伯昏无人等等,就连《齐物论》中发出天籁之音的大风,也成为灵动之美的化身。心与物游,其中的物不仅仅指外物,也包括人自身。《大宗师》篇对人的形貌展开了讨论,文中写道:“特犯人之形而犹喜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人形貌的变化有的由年龄增长而引发,有的生于疾病,将伴随人的终生。形貌的变化可以使人越来越美,也可能出现畸形缺陷。但在庄子看来,人对本身形貌的任何变化都要欣然接受,坦然对待,因为这是自然造化的恩赐。由此,庄子把人的整个生命历程视为审美观照对象,通过形貌变化所带来的愉悦,歌颂自然造化的伟大。《庄子》书中出现一系列病者、残者怡然自得的画面,都蕴涵着顺应变化的理念,即《养生主》篇所说的“安时处顺”。这种委运乘化的理念,是一种自由之境,也是一种乐观精神,从而使《庄子》的许多篇章闪耀着生命的光芒,显示出旷达超脱的胸怀。

2.外化内不化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人如果一味地顺应外界变化而丧失独立的个性,甚至随波逐流、趋时媚俗,同样是违背自然的法则,就如同《天地》篇许由所批判的缺,丧己于物。于是《庄子》又提出外化内不化的理念。

“外化内不化”之语见于《庄子·知北游》。仲尼在回答颜渊什么是“游”,也即“无有所将,无有所迎”的意蕴时说道:

古之人,外化内不化;今之人,内化外不化。与物化者,一不化者也。安化安不化,安与之相靡,必与之莫多。

其实,颜渊之所以发问,正是因为看破了物化理念的两面性和实践的难度,孔子便以古人与时人为例,通过对比,道出变化的内外之别,进而推崇古人的“外化内不化”,否定时人的“内化外不化”。对此,宋人林希逸做过透辟的解说:

无将无迎,即无心于物者也。应物而不累于物,则为外化。因感而应,不动其心,则为内不化。……以我之内不化者而外应乎物,所过者化而无将迎,则化亦不知,不化亦不知,故曰与物化者,一不化者也,安化安不化。一不化者,无心之心也。[3]347

这段话对于外化和内不化作了明确的界定:外化就是与物推移,应物而不为物所累;内不化即心力恒定,不为外物所动;所谓“一不化者”、“必与之莫多”,就是林氏所说的“无心之心”,即脱去主观的自觉意识。然而,人并不是风吹叶动的被动之物,而是有思想、有感情的生命体,这种外化内不化的状态并非人人都能达到,而是一种人格修养的极境。陈鼓应先生认为,这是培养一种“隔离的智慧”,以便使人摆脱现实世界的种种束缚。[11]231按照马克思的人性分析,人具有二重性,作为社会的人,必须外应于物,融入社会群体;作为自然之人,又拥有自身的天性,于是要避免来自社会文明的不可避免的外在约束,做法只有一个:无动于心,泰然处之。这是《庄子》解决这对矛盾的药方,关键在于无心,即去掉自觉意识,达到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其实,这种外化内不化的理念,就是《德充符》篇所谓的才全:

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故不足于滑和,不可入于灵府。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兑,使日夜无却,而与物为春,是接而生时于心者也。是之谓才全。

所谓才全,强调了人的心灵不应受外界的干扰,无论外界做何改变,内心都当如煦日春风,保持平和宁静的状态。这与《人间世》所倡导的“形莫若就,心莫若和;就不欲入,和不欲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由被动角度分析内不化,后者从主动角度阐述内不化,实际都强调了外化内不化,论述的是外宇宙和人的内宇宙的关系。外宇宙是大宇宙,它的存在变化人无法预测和改变,并会对人的内宇宙、小宇宙造成影响。但人的内宇宙不要和外宇宙产生对立,只有与之相通共融,建立起温暖如春的和谐关系,才能使内宇宙永保愉悦,这正是《庄子》生命哲学的最佳境界。

这种生命境界,其实是一种修养功夫。所谓“无心”,并非真正的意识丧失,而是深刻思考后的返璞归真,是“心如明镜”后的“大智若愚”。外化,与本质的改变秋毫无涉,而是表现形式的游刃有余;内不化,是实质精神的恒常如一,有如山的稳重不迁。这与儒家所说的“恒心”有着某种相似之处,差异在于《庄子》坚持的法则是顺应自然天性。这种外化内不化的境界,是《庄子》之道的精髓,闪烁着道家艺术人生的理想光辉。

3.人不伤物,物不伤人

作为生命哲学,《庄子》维护的是生命的尊严,“人不伤物、物不伤人”是其物化理念的终极目标。为充分展现这一美妙的人生境界,《庄子》构想出一个神话般的图景:“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此人是《逍遥游》中吸风饮露、云游四海之外的藐姑射神人,她不为外物所伤,凝聚神功,即可使万物不疵疠,年谷丰登。这是《庄子》塑造的得道神人形象,淖约动人,飘然若仙,令人神往。她与《齐物论》中的至人、《大宗师》中的真人、《应帝王》中的圣人同质而异名,称颂的都是物我共融、互不伤害的和谐情景。

对上述令人遐想的神境,人们不禁要问:《庄子》之道真的如此神妙吗?对此,《知北游》写道:“圣人处物而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唯无所伤者,为能与人相将。”这是从物我关系的角度立论,强调物我相安共存,彼此不相伤害,而重点在于人不要为物所伤。《秋水》篇则道破天机:

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

这段话如同为《庄子》“物莫之伤”的经典性命题作传。原来,得道者并非具有超常神功,而是经过“知道”、“达理”、“明权”、“察危”、“宁祸”、“谨行”等一系列的行为修炼,进入通达大道、心如止水的平静状态。所谓“物莫之伤”,主要是指精神力量,强调的是人要超越现实物质层面的局限,上升到精神自由之境。

那么,人的精神怎样才能不被物所伤呢?《达生》篇从“守气”角度,指出形体无伤的关键是神气内定。《知北游》则认为:

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

说明外物之所以对人造成伤害,就在于人心易感物而动,触景生情,哀乐相生,结果使心灵成为外物的旅舍,不堪重负。而人心之所以感物生情,在于自然天性的缺损,要弥补这种天性缺憾,必须虚己无心。如《外物》所说:“胞有重阆,心有天游。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谿。心无天游,则六凿相攘。大林丘山之善于人也,亦神者不胜。”这是以实与虚来衡量心灵状态的优劣。心灵虚旷则逍遥自在,心灵狭窄则出现困扰。宣颖在解释末尾两句话时写道:

妙论至论。夫心有天游则方寸之内逍遥无际,何假清旷之处而后哉!今见丘林之旷喜者,由平日胸次逼窄,神明不胜故也。二句罕譬而喻,康乐诸公当深自负惭。[5]

山水之乐是古代文人的雅性高致所在,连孔子也欣赏“浴乎沂,风乎舞雩”[12]的春游之乐,把它看作是人心的享受。而在《知北游》和《外物》看来,山水之乐对人而言不是享受,而是折磨,是人心为外物所扰。其根源在于人失去真如本性,内心躁动,为外物所摇撼。按照这种观点去衡量徜徉于山水之间而自得其乐的江左名士,自然会把他们看作是可悲之人。林希逸也有和宣颖类似的解说:

凡人游于山林皋壤之间,其始也必乐,既乐则必有所感,感则哀矣,《兰亭记》中正用此意。因物而乐,因物而哀,去来于我,皆不自由。则我之此心,是哀乐之旅舍也。此言自无主人公,为物所动也。[3]348

林氏所说的主人公,用的是禅宗术语,指真如本性。因物而乐,因物而哀,显示的是对外物的依赖,是为外物所伤。道家所崇尚的物化境界,则是不因物而乐,也不是因物而哀,而是内心不为外物所动,在虚静平和中应物,在委运乘化中逍遥,从而产生的是不假外求的自足性的欢乐。

收稿日期:200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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