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传统与复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办教育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民办大学可以说源远流长,虽然古代的“大学”概念曾与今天通行的“大学”概念有不同的侧重。但学习和研究高深的学问以备经世致用,一直是中国传统教育中最典型和明确的追求。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是艰难曲折的,留给今人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总结相关的经验和教训不仅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益,对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整体的发展、对国家人力资源水平的整体提高,亦有极为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因此,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必须关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变迁的历史,必须找出制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问题的症结所在,不如此则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就会方向不明、思路不清,难以实现改革和发展的远大理想。
近年来在国际范围内,民办(私立)大学的迅速发展主要集中在亚洲、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其中以亚洲地区民办大学的发展最具活力、在国家高等教育的格局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例如,日本、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民办大学的数目占全国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的80%以上,日本自2004年开始已将包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等名牌公立大学推向“法人化”,扩大了民办大学的比例;虽然泰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比例稍低些,但也达到了65%左右。从在校生数来看,亚洲大部分国家的民办大学在校生数占全国高校在校生数的60%以上,韩国和菲律宾的这一比例接近了80%,民办大学都处于这些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反映了亚洲国家民办大学发展的共同趋势。在俄罗斯等(前苏联各国)和东欧国家,由于教育经费不足和经济领域的私有化改革,近年来民办大学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总体来讲,中国尚属于私立高等教育较不发达的国家。虽然民办高校的绝对数已经达到千所以上,但学生数和相关的政策法律保障均不理想。民办高校及其在校生数分别占全国高校及在校生数比例的40%和15%左右,远远低于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少民办高校对发展前景并不乐观。从中国现有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全体高校学生中所占的比例看,其数字目前还远远低于中国私人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当是我国高等教育下一步所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中国的相关政策法律如何调整以支持民办高校有序和良性发展的大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任何国家的公立大学与民办大学虽然在所有权性质上存在差异,但在社会功能上却都有很强的互补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办大学的兴起已经对始终占据优势的公立高校产生了双重压力:即独立的民办大学对公立高校形成的校外压力,以及相对独立的民办“二级学院”对公立高校形成的校内压力等。在这种形势下,民办大学和公立高校将会为各自的生存发展而在师资生源、教育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展开竞争,这正是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形成公私立高校进行良性公平竞争的机制体现和保障。
从中外历史和现实,以及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看,民办高校的作用和价值都是不容低估的,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与方兴未艾的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只有反思历史、正视现实、科学地规划未来,才能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实现稳步、快捷和良性的发展。
一、中国历史上传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民办大学在发展上有四个明显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先秦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一直到战国时期稷下学宫的探索。在这一时期,儒、道、墨、法等各家的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都为当时的政治、军事、文化、教育、道德、生产和国家管理提供了高水平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培养,并大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涉及领域包括哲学、伦理、军事、管理、法律、教育、语言、文学、历史、逻辑、农学、医学、药学、保健、食品、酿造、算学、冶炼、天文、气象、水利、化学、物理、建筑、手工业等诸多的学科。在稷下学宫,养士、蓄才和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高水平、高层次的研究与教育在相对开放的环境中无序但蓬勃地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先秦中国思想界、学术界的精神资源,成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重要渊源。
第二阶段是始于两汉,绵延于魏晋隋唐的师学和家学。在这一时期,由于国力的强盛,官办学校的系统逐渐形成,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禁锢中使得高层次学习和研究的内容不断集中和萎缩。与此同时,未被融入官学系统的诸家思想和技术,包括其知识体系等,只能依托父子相传、由名家主持的“家学”和从师学艺的“师学”来完成。这种高层次教育的实践,不仅在民间,也涉及官府和佛道诸家,成为与官方高等教育相映成辉的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出无数的优秀人才,集成了众多的研究成果,有些转化成了高水平的教材,如在算学、天文学、历法、建筑学、农学、医学、药学、法学、历史学、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推进了中国学术的充分发展。
第三阶段是宋、辽、金、元和明清时期的书院。这类教育和研究机构是中国历史上最典型、最成熟的民办大学。其源于佛教的精舍、民间的藏书楼和儒家的民间讲学,是中国“学在民间”的传统典范。北宋时,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和嵩阳书院被誉为中国古代的“四大书院”。书院教育一般由民间创办,是一种民间聚众讲学的教育形式,到明代在当时“实学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书院还增加了农学、建筑等非常务实的专业。此后中国1000多年的历史曾被称之为江西和湖南人的历史。宋朝有句话叫做“满朝文武半江西”,明清时代的湖南人则自豪地说“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两个地方的书院教育最为发达,高水平人才聚集最多,崇尚学习和研究的风气在当地最为浓烈。从宋至清的800年间,除四大书院外,中国还有诸多的书院成为著名的民间高等教育场所和学术研究场所,如北宋以程颐程颢祠建立的大梁书院、南宋承载朱陆辩论的鹅湖书院等,辽金元时亦有山西书院、显州书院、太极书院、湖山书院、紫阳书院、四贤书院、勉斋书院等,明代有颜元、李塨提倡“实学”、“事功”,注重实用之学、倡导动手实干的漳南书院和顾宪成等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指陈时弊、锐意图新、关注世道、躬行实践、反对空谈和脱离实际的东林书院(始创于北宋)等亦突出了时代的色彩,至清代,乾嘉时期有致力于“汉学”复兴的阮元创办的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两书院、清末有为新政奔走呼号的康有为创办的万木草堂(书院)等。不仅人才辈出,还是最能体现知识分子独立学术精神的思想创新基地。
第四阶段是自西学传入之后,使中国传统的民间高等教育有了巨大的变化。来华创办教会学校的主要有西方各国的教会。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大学主要是1845年在上海创办的圣约翰书院(1905年圣约翰大学的前身)、1906年创办的浸会学院(1915年滬江大学前身)、由上海中西书院(1881年)与苏州的中西书院(1897年)合并设立的东吴大学(1901年)、由汇文书院(1888年)与潞河书院(1893年)合并设立的北京燕京大学(1919年)、1918年创办的福建协和大学、由南京汇文书院与宏育书院(1907年)合并成立金陵大学(1911年);1871年创办的湖北文华书院(1910年华中大学前身)和1885年创办的广东岭南大学等。由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则有:香港大学、汉口的博学书院、天津的新学书院等。英美基督教会合办的还有:1906年创办的北京协和医学堂,由山东文会馆(1864年)与广德书院(1866年)合并的广文学堂(齐鲁大学前身1917年),1910年创办的成都华西协和大学。1903年创办的震旦大学(复旦大学前身)则由天主教会所支持。这些教会大学都是非政府的民间高等教育,在其最初的创立阶段,以“书院”命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外来的传道者深感中国传统的民间高等教育是其接续和结合的主要模式。到1920年以后,教会学校学生总数约为39万人,为1913-1914年间的2.5倍。此间成立的著名教会大学还有:金陵女子大学(1913年)、华中大学(1924年)和辅仁大学(1925年)等。由于制度和保障等关系,当时各国的教会大学多在外国注册立案。如东吴大学曾在1902年向美国田纳西州政府注册,上海圣约翰大学于1906年在美国华盛顿州政府立案,南京金陵大学于1911年在美国纽约州政府注册等。甚至在美国还成立了“中国基督教大学联合理事会”作为管理教会大学的中心机构。这些教会大学在教育及行政上,多不受中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学制也多依照设立大学的教会所属国家学制,成为一种特殊的治外法权的补充,被称为当时中国的“外国文化租界”。
在西方世界向中国渗透的同时,中国的官员、士绅和学者也在向西方学习,创办具有西方特色的新型书院。从另一个方面推进了中国近代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近代以后,由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最有影响的民办大学首推张伯苓于1919年创办的南开大学和陈嘉庚于同年在福建创办的厦门大学。张伯苓曾经多次述说他献身教育事业的理由:“我在北洋水师学校,亲见旅顺大连为日本割去,青岛为德国人所夺走。当我到济公岛的时候,看见两个人,一个是英国兵,另一个是中国兵。英国兵身体魁梧,穿戴庄严,但中国兵则大不然,他穿的是一件灰色而破旧的军衣,胸前有一个‘勇’字,面色憔悴,两肩齐耸。这两个兵相比较,实有天壤之别,我当时感到羞耻和痛心。我自此受极大刺激,直至现在,还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我当时立志要改造我们中国人,但是我并非要训练陆军、海军,同外国周旋。我以为改造国民的方法,就是办教育。”陈嘉庚的想法与做法与张伯苓可谓殊途同归,作为持续的投资者而不是直接的经营管理者,他的不懈努力,一样对当地各级各类的教育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可以说,中国古代民办大学的终结,是以中国近代引进西方大学的模式,并在学校中逐渐扩充西方文明的内容为标志的。一开始,国外进入的教会大学,也深知融入中土之难,故一开始多以“书院”命名。逐渐地,中国本土的文化教育已失去了自信,“书院”之名再也不用被当作招牌,最响亮的招牌就是国办大学和教会大学。
在这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民办高等教育共同探索的基础上,不仅铸就了中国古代高等教育的光荣与梦想,也为近代以来新型高等教育的发展积淀了丰富多彩的基础。20世纪初,清政府和民国政府都明确认识到创办民办大学的重要性。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大学令》,明确规定“私人或私法人亦得设立大学”。1912年,民国政府建立,蔡元培担任第一任教育总长,对于民办大学同样采取了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强调“私立学校,务提倡而维持之。”1913年,民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近代史以来第一部专门的《私立大学规程》,给民办大学以较大的办学自由和发展空间。1913年,民国教育部还颁布了《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这是民国以来确立的第一个奖励私人兴学的条例。尽管对此条例的落实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将民间办学视为为国家出力,政府主管部门的心态和立场是务实和平和的。
古今中外的民办大学虽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即便在社会动荡、政府无力支撑的时候,也能够独立担负起延续文明、继续培育人才的历史重任。回顾整个人类的文明历史,唯一绵延不断的教育就是民间的教育,而其中民间高等教育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
进入民国之后,一方面政府积极提倡建立新式的学堂并鼓励私人办学;另一方面在1917年到1927年的十年间,中国又陷入了长达十年的军阀混战,民国政府无暇顾及官办教育,使得中国的民办大学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到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时,全国的民办高校共有29所,在校学生7426人,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学生总数的27.6%和35%。到抗战前的1935年,全国民办高校有53所,学生数为20664人,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学生总数的49.1%和49.3%,占据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到抗战后的1946年,全国民办高校64所,学生数40581人,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学生总数的34.6%和34.1%,民办高校的规模和数量由于公立高校的恢复而比例相对缩小,但其作用和影响仍是巨大的。
二、1949年后中国大陆民办高等教育阶段性消亡的启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0年,全国共有高校227所,其中民办高校占39%,其基本的办学格局没有变化。但不久,情况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冷战和政治的原因,争夺教育权(包括投资权、管理权、教育权等)的问题被视为“阶级斗争”中极为重要的问题。1950年2月20日,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全国学联扩大执委会上作了《改革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报告,提出“坚决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教育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制度。”不言而喻,对民办大学的改造也是改革旧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后来的情况并未止于“改造”,而是将需要改造的“主体”取消了。1951年,政府将全部教会大学收为国有,1952年,又将其他民办大学全部改为公立。从此,民办大学在中国大陆销声匿迹了。自此,政府派员进入各类民办高校接收一切权利,教会大学和一些同仁大学对院校的投入中断,教职员工随即转变为国立大学的员工。
特别是在上世纪50年代陆续进行的“院系调整”,又进一步“肢解”了原有的民办高校,使本可以延续、改造的传统被硬性地中断了。尽管在当时的教育政策中还强调新中国的教育发展应兼顾中国教育历史、世界教育历史和解放区教育的优良传统。但在当时“冷战”和阶级斗争的动荡环境中,对“旧教育”的改造被严酷、简单的“革命”所取代,继承传统的意识被大无畏的革命意志逐渐淹没,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一边倒地转向了效法前苏联,在政治导向的引领下度过了非常规发展的近30年,而且其偏激和消极的作用至今仍有影响。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一段时期,中国的学界、教育界和政治思想界在极端的“泛政治化”的旋涡中难以自制和自拔,高等教育只被视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工具,其教育的功能被极大地扭曲和弱化,对教育和整个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和深层次的。
当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和民众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均有所反思。伴随着思想解放进行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等改革,都对高校办学体制放开提出了要求和挑战。在这一时期,一些地方,已有民办高校出现,但其规模和社会认可的程度都极为有限。尽管如此,仍然预示着在中国大陆已经消亡的民办高等教育又要复兴。这既是教育的要求,也是社会的需求,单一的办学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没有民办高等教育的参与,中国高等教育的事业难以得到社会广泛的支持和充足、鲜活的社会资源。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阶段性消亡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是极具破坏性的。在30年的历史中,中国高等教育的生态是极不正常、极不健康的。在低水平的投入、过分的政治干扰、教学科研被政治运动取代、教授专家被打翻在地、传统教育被彻底批判、课程教学陷入无序状态、没有任何管理可言等无奈的现实中,中国高等教育依靠官民共建、相得益彰的传统几乎消失殆尽。而要重新恢复公办、民办和谐共赢环境,接续原有的发展势态,恐怕再有30年也很难。因为,民办大学的消亡使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和生态被严重地摧残了,这种摧残不仅是形式上的,更是思想上、制度上、意识上,甚至是习惯上的,使得本来属于正常肌体的一部分变成了当下肌体需要经过“排异反应”才能接受的外来物,而这个接收过程本身就会较长、很复杂,作为“新”的“外来物”的民办大学,其自身的成长也失去了原有的节律,在“夹生”、强力摩擦与不和谐中艰难地发展,一切都比完全的新事物成长更为艰难。
对于中国曾经有过的一段取消民办高等教育的历史,人们都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建立只有公立高校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本身就是不理智和不负责任的,不仅受到“泛政治化”、“冷战”意识等不良影响,也在实践中严重偏离了高等教育正常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轨道;尽管今天中国的民办高校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但恢复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开始逐渐恢复的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其最基本的认识还是由民间在办教育事业,而到了2000年前后,随着中国加入WTO,人们开始意识到,大学,尤其是民办大学,在国际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其本应具有的“产业”性质应该被唤醒和开发出来。而在这些方面,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几乎在同一个起跑点上,而且前者在诸多的方面较之后者还有政府、社会、习惯、无形资产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优势。如果做一个实证性的专题统计,那么近十年来公立高校通过各种“经营性服务”从政府和社会上吸纳的资金要远远超过民办高校,而政府和社会对公立高校的这些产业性的服务及其所获资金、资源的把握是缺少实效和说服力的。相反,对于民办高校,谈及其“产业”属性却往往讳莫如深,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力度也非常奏效。《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营利”条款的规定使不少民办高校的经营管理者心存芥蒂,相关的政策法律解释难以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充分和适宜的空间,使不少民办高校感觉前途未卜、危机四伏,他们所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来自教育系统内不公平的待遇,是强势的公立高校和偏向公立高校的管理机构对其命脉的控制和挤压。
由此可见,民办高等教育虽然如“异军突起”般恢复和发展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社会舆论也均有所改变,但整个的社会环境对于民办高校的发展仍旧不很理想,仍需要做系统和深入的调整和改善。对此,作为国家的教育法律和政策,以及相应的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均应给予足够认真的重视,民办高校应如民办企业一样,应该享有在举办教育、为国尽力方面享有与公立高校的同等待遇。否则,民办高校发展不起来,整个中国的高等教育就难以在国际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历史的启示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界应该是深刻的,那段历史所造成的深层次的灾害不仅体现在教育发展的断层、制度的缺陷、生态的缺憾等方面,更体现在精神、意识和习惯等方面,如不澄清问题、看到危害、调整观念,则在制度、政策、思想等层面的改革与发展就会依然受到不良的干扰。为此,进行相应的思想解放仍是摆在中国人面前第一位的重要事情。
三、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和“再造”的重要价值
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需要民办高校的支撑。在中国急需提升人力资源整体水平的今天,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和发展,尤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中国的教育界而言,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就是一种“再造”。这种“再造”比纯粹的创新更加困难,面对的问题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可以说,中国民办大学复苏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我国悠久的私学传统的继承和回归,顺应了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给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进一步促进民办大学健康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仅做到如此还远远不够,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还必须有多方面的认可和支持,需要中国社会真正认识到它的作用、意义和价值。
所谓的“复兴”适应有传统作依托、作参照的。这种依托和参照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照搬,而是在“与时俱进”前提下,根据现实、根据国情对传统的遗产做相应的取舍和改造;而相对来说,在接受国外民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和教训时,也应该有意识地进行“中国化”的调整和改造。
不可否认,在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和“再造”过程中,思想解放的工作是第一位的,没有这一重要的基础,制度、体系、法律和政策的完善都是值得怀疑的。要明确,在中国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目的不是让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争夺资源,分一杯羹;而是要构建适合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良好生态和氛围,形成良性竞争和共同发展,增大和盘活教育资源的合理格局。如果站在狭隘的“政治立场”上,将民办高等教育视为异己和另类,加以排斥、冷落,使之“自生自灭”,不仅对民办教育不负责任,对整个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破坏。
从另一个角度讲,民办大学的发展不应仅是公立高校的补充,而应是高等教育中最有希望、最有活力的增长点。美国学者理查德·诺顿·史密斯曾经写过一本名为《哈佛世纪:锻造一所国家大学》的书,将一所非政府办的私立大学当做国家大学的代表和典范。他的这一视角不仅美国人认同,全世界的人都认同,谁也不会认为一流的哈佛大学不是美国教育的代表、是世界高等教育的象征。在史密斯的书中,哈佛大学360多年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是从十几个学生的小学校坚持不懈地成长起来的。哈佛的成功不仅是其制度使然,而是符合了其自身发展的规律,符合了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佼佼者多是私立民办大学,这完全没有影响美国国家的利益,相反却给美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多层次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可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于整个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在国家人力资源方面形成国际竞争力,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水平等方面,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由于曾经中断、曾经被排除出高等教育的肌体之外,所以要恢复和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是难以想象的。如果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实办法,就难以为民办高等教育创造适宜的发展环境,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前景依然堪忧。
民办大学的复兴和再造是历史赋予今天教育改革的重要使命,是敦促中国政府和教育界重新审视和认真重视民办高等教育时代价值、学术价值、生态价值和实用价值的重要方面,是中国的高等教育能否再现多元发展、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以适应社会和广大民众需求的基础性建设。
在今天,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要恢复和发展,就必须正视问题和挑战。中国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也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切实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要真正认识到,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而言,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和发展是最重要的基础和支撑,是将教育事业的发展融入社会发展、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不断增强活力、最终成长为教育强国的重要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