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驱动和协同创新的若干重要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重大发展战略,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向新的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研究十八大报告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表述和近年来一些先行地区实施创新驱动的实践,可以发现,提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本身就是重大的理论创新,有必要对与创新驱动相关的一些概念,结合创新的实际作出科学的界定,以形成系统的创新驱动理论。
一、经济增长方式:创新驱动
最早使用创新概念的是熊彼特,最早把创新驱动作为一个发展阶段提出来的是迈克尔·波特,他把经济发展划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要素驱动阶段;第二阶段是投资驱动阶段;第三阶段是创新驱动阶段;第四阶段是财富驱动阶段。[1]所谓创新驱动指的是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与其他阶段相区别,不是说创新驱动不需要要素和投资,而是说要素和投资由创新来带动。
我国长期依靠物质要素投入推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属于由投资带动的要素驱动。这种增长方式不可避免而且正在遇到资源和环境不可持续供给的制约。由要素与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就是利用知识、技术、企业组织制度和商业模式等创新要素对现有的资本、劳动力、物质资源等有形要素进行新的组合,以创新的知识和技术改造物质资本,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科学管理。各种物质要素经过新知识和新发明的介入及组合提高了创新能力,形成了内生性增长。显然,创新驱动可以在相对减少物质资源投入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增长。
这样,我们就可以准确理解由物质资源投入推动转向创新驱动的内生增长的内涵: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现在流行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法是由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增长方式。集约型增长方式的基本内涵是指集约使用物质要素,提高要素使用的效率。尽管集约型增长方式包含了技术进步的作用,但没有摆脱物质要素推动经济增长的架构。创新驱动的增长方式不只是解决效率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依靠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激励创新制度等无形要素实现要素的新组合,是科学技术成果在生产和商业上的应用和扩散,是创造新的增长要素。因此,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是比集约型增长方式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增长方式。
创新一词目前的使用频率很高,而且外延也很广,如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等,这些创新对当前的经济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作为经济增长方式的创新驱动的创新应该主要是科技创新,其他方面的创新则是围绕这个核心形成创新驱动系统,而且作为经济增长方式的科技创新也应该明确界定为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最早在经济上使用创新概念的熊彼特明确认为,创新即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他把创新领域简单地概括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2]后人在解释创新概念时,把熊彼特创新的内涵概括为新发明、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或新制度第一次运用到经济中去的尝试。这意味着创新突出的是原始创新,突出的是创新成果的应用。
过去常用的概念是技术创新,现在突出科技创新。这反映创新源头的改变,即创新成果主要是指依靠科学发现产生的原始创新的创新成果。过去常用的技术创新相当多的是源于生产中经验的积累、技术的改进、企业内的新技术研发。即使是由科学发现所推动的技术进步,也会间隔很长的时间,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会应用到生产上。现在技术进步的源泉更多的来源于科学的发明。自20世纪后期产生新经济以来,科学上的重大发现到生产上的使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时间越来越缩短,缩短到十几年、几年。现在一个科学发现到生产上的应用(尤其是产业创新)几乎是同时进行的,这意味着利用当代最新的科学发现成果迅速转化为新技术可以实现大的技术跨越。例如,新材料的发现、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突破都迅速转化为相应的新技术。这种建立在科技创新基础上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科技进步模式,体现了知识创新(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密切衔接和融合,它是技术进步路径的革命性变化。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国的“十二五规划”明确将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科技创新的路线图包括三个环节:上游环节,即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环节;中游环节,即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孵化为新技术的环节;下游环节,即采用新技术的环节。在这三个创新环节构成的科技创新路线图中,不只是企业一个主体,而是包括多个创新主体,由此提出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问题。科技创新体系涉及产学研用各个环节中的主体相互间的合作和互动。自主创新是包括知识创新——孵化高新技术——采用高新技术的链条。在这个创新链中,大学和科学院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它们提供原始创新的成果;各种类型的孵化器(科技园)是将知识创新的成果孵化为高新技术的基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现实的生产力。
明确科技创新对创新驱动的核心地位,具有特征意义的机制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创新机制的关注点由关注技术的采用转向关注技术进步的源泉(知识的创造领域),关注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高新技术孵化环节成为大学和企业的交汇处,并且成为大学和企业合作创新的平台。这个合作创新平台成为政府创新投入的重点和科技金融的着力点。
二、科技创新的终端:产业创新
科技创新的突出表现是,新的科学发现随之带来的是新产业革命。正在兴起的新科技催生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这就是通常说的高科技产业化。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产业转型升级,反映了现代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的趋势。建立在新科技革命基础上的产业创新意味着采用最新科技成果,其技术含量更高,附加值更高,也更为绿色。显然,创新产业是现代科技创新的落脚点。
就如迈克尔·波特所说,竞争力是以产业作为度量单位的,产业创新的重要性,不只是新产业本身具有更高的效益和发展前景,更为重要的是,产业竞争力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竞争优势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在于其产业创新与升级的能力。[1]由于创新的新兴产业能够带动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此一个国家和地区在某一时期的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就看你有没有发展这个时代处于领先地位的新兴产业,形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这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的标志。根据十八大精神,我国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条件下,我国有条件与其他发达国家进入同一个创新的起跑线。其基础性条件是,大学和科研机构掌握的高科技的国际差距相对来说要比高科技产业的国际差距小。科学研究没有国界,只要能够着力推进科学发现向新技术的转化,最先应用新发明,就可以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尤其是在重点领域占领世界科技和产业的制高点。
科技和产业创新与发达国家进入同一创新起跑线,指的是产业创新的共同主攻方向。库兹涅茨把现代经济增长看做是以划时代的创造发明为基础的一个过程,科技和产业的“时代划分是以许多国家所共有的创造发明为依据的。这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一条特殊真理。”[3]在现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造发明是清洁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这些新科技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表明我国与发达国家进入同一创新起跑线。
虽然新兴产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但在其产生初期普遍遇到的问题是成本太高。这里面既有研发成本的补偿,也有生产所用的资源(材料)成本,特别是还有沉没成本。因此其价格大都处于高位,市场一时难以接受,由此直接影响新产业的发展。降低新兴产业成本的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创新方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现并应用降低成本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另一方面产业方要克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降低竞争成本,形成规模经济;再一方面需要政府介入。由于新产业所采用的新技术本身就具有外溢性,全社会都能得到其收益,因此政府应该给新产业技术研发给予必要的补偿和投入,从而降低新产业对研发成本的补偿。同时为推广新产业产品,政府也需要采取一些鼓励和补偿政策来降低沉没成本。例如,一些原来使用化石能源的企业转向使用清洁能源时,政府应对它们所进行的技术改造提供必要的补偿。
产业创新必然形成对传统产业的挑战。其原因正如熊彼特所说的:创新通常体现在新的商号中,而不是从旧商号里产生的,是在旧商号的旁边和它一起开始进行生产的。例如,并不是驿路马车的所有者去建造铁路。[2]就是说,新产业往往不是在从事传统产业的企业中产生的。创新的新产业会替代并毁灭旧产业。面对这种挑战,产业创新不仅涉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涉及传统产业的创新。实际上每个阶段的产业结构中都是传统产业占较大比重。传统产业只有依靠创新才能得以生存并发展。就如服装和鞋帽可以说是最传统的产业,在今天还能存在,靠的就是创新,不断推出“时装”是其生存之道。在现阶段,传统产业的创新驱动,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最新科技,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二是向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转型;三是进入新兴产业的产业链。
三、创新机制:产学研协同
由于当今科技创新的源头主要是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因此科技创新不能只靠企业,它需要大学和企业的协同,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协同。这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之间的协同。
既然科技创新的路线涉及由大学的知识创新——孵化高新技术——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的过程,相应的科技创新涉及两大体系:一是知识创新体系,包括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这些领域研究属于知识创新的范围,在这个体系中,研究型大学是创新主体;二是技术创新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长期以来这两大创新体系是“两张皮”,缺少衔接和协同。产学研的协同创新就提供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有机衔接的机制和路径。
科技创新的一个趋势是,大学和科研院所是创造知识的源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越来越需要依托知识和信息聚集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就像美国的硅谷紧靠斯坦福大学一样,关键是建立知识的创造和知识向生产力转化的上下游联系。一方面解决好大学和科研院所研究课题的商业化价值问题;另一方面解决好企业敢于对高科技的研究进行风险投资的问题。产学研协同创新及其协调平台就成为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主要任务的创新机构和机制。
到目前为止对产学研使用“合作”的概念,其意义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其内容通常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这样的产学研合作就归结为技术转移之间的合作。现在使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概念,与合作创新相比有明显区别。
首先,产学研协同创新不只是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供给方,企业作为技术需求方之间的关系,而是在科学新发现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中产学研各方都要共同参与研发新技术,尤其是产学研各方共同建立研发新技术的平台和机制。在研发新技术过程中,既有企业家提供的市场导向,又有科学家提供的科学导向。两个方面的主体在同一平台上协同作用,正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真谛。
其次,产学研不完全是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三方机构的问题,而是指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三方的功能问题。具体地说,一方面作为“学”的大学中包含了科学研究机构,承担着科学研究的功能;另一方面“产”也不只是企业,是指产业发展,或者说产业创新,与此相关除了作为主体的企业外,还有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以及风险投资家。因此,产学研协同从总体上说是大学与产业界的合作,涉及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职能与产业界的协同创新。即使是科研院所单独推进的与产业界的合作也不能没有人才培养这个环节,原因是新技术的孵化和采用都需要有掌握相应科学知识的人才。
其实,在没有提出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前,大学的科研人员就有与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上的合作,其开发的新技术转让给企业,科研人员也可能进入企业帮助解决技术难题。但这种合作只是项目合作,项目完成,如果没有新的项目,合作就结束。而且,这种合作只是科研人员与企业的私人行为。现在提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之有明显的区别:第一,是大学与企业有组织的合作。进入协同创新平台的科研人员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依托所在大学的人才和科研成果;第二,协同不限于项目合作。具有特征性意义的是大学与企业共同构建协同创新的组织(平台),与过去的项目合作相比,这种有组织的合作创新可能产生源源不断的创新成果;第三,企业和大学不仅建立了研发共同体,也建立了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产学研协同创新意味着大学的知识创新延伸到了孵化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也延伸到了孵化创新阶段。在孵化阶段知识创新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交汇,就形成了企业家和科学家的互动合作。这两者的互动表现为两者的相互导向,由此解决了学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结合,从而使创新成果既有高的科技含量,又有好的市场前景。
产学研协同是一个系统工程,产学研协同创新有了平台还必须有机制。大学和企业各方参与协同创新要有动力,而且要有长期维系的机制。在协同系统中,产学研各方的功能和作用都是双向的,任何强调其中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做法,都会使系统受到破坏,其协同的整体效应将大大削弱。这里的关键是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主要涉及投入和收益分配两个方面。这就是构筑并完善一个透明的利益共享机制,使产学研各方在透明的制度框架下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机制。这是产学研协同创新得以成功的必要条件。
四、科技创新的源头:知识创新
与一般所讲的技术创新概念不同,科技创新是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知识是能被交流和共享的经验和信息。[4]知识与信息的区别在于,人们获取信息是“知其然”,获取的知识是“知其所以然”。因此,真正的知识不仅是信息,还包括对信息的理解和解释。一般来说,知识有三种类型:(1)知道“是什么型”信息(know what);(2)知道“怎么做型”知识(know how);(3)知道“为什么型”知识(know why)。知识创新体现在这三种类型知识的创新。
对知识创新同技术创新的关系,可以从理解科学的功能开始。众所周知,科学有两个层次的功能:第一层次是科学发现,创造出知识;第二层次是科学发明,创造出技术,这是对创造出的知识的开发。因此,科学发现所创造的知识可以成为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知识创新远离经济,只是技术创新紧靠经济。而在现代,明显的趋势是科学创造的知识直接与经济结合,直接成为生产和经济增长的要素,从而决定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由技术转向知识。例如新材料研究领域、信息研究领域、计算机研究领域、清洁能源研究领域、生物工程研究领域等高科技研究领域的成果和新的发现迅速创造新的产业从而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在这场无声的革命中,经济发展直接依赖于知识的创新、传播和应用,知识密集型产品的比例大大增加,知识型产业取代传统产业占据主导地位,生产知识并把知识转化为技术和产品的效率即知识生产率,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衡量经济增长能力的主要指标。从这一意义上说,现在大学和科研机构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不再是远离经济的。
在过去的创新体系中,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分开的。知识创新限于大学和科学院所从事的科学研究。而现在知识创新进入了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与技术创新交互进行。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在本质上就是一个由众多的专业化从事知识吸收、知识开发、知识共享、知识转移、知识应用的集合体。该集合体不断吸纳现存的知识储备,利用内部有效的知识创新机制,衔接市场需求与研发供给,孵化和研发出适应并且引导市场的新技术、新产品甚至新企业。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系统中,知识的创造、科学的发现越来越多地成为技术创新的源头。因此,科技创新的关键除了提高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能力外,特别需要提高知识创新能力。我们可以从诺贝尔自然科学家高度集中于几个创新型国家的原因分析中,明确提高国家知识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一是以追求原始性科技创新为国家发展的基本战略取向;二是具有独特且富有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三是拥有培养、造就科学精英的世界一流大学;四是有着强大的科研经费投入。[5]这里针对我国现状,特别强调提高两个方面能力:
1.提高学习和认知能力。这是吸收并创造知识的前提。学习是指取得新信息,增强理解力。学习过程有三个阶段:(1)获得知识;(2)共享和传播已学到的知识;(3)应用知识。[4]其主要路径为:一是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尤其是突出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也包括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使之不断获取最新的相关领域的最新知识;二是通过计算机和通信网络对新知识新技术数字化并进行传播,从而形成“信息化社会”;三是通过促进公众接受多种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掌握学习的能力,从而形成“学习型社会”。
2.提高知识创造能力。这与科学研究水平相关。技术创新所要求的知识创新目标,既要培育能占领未来市场的知识型产品,又要能够抢占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为此,提高知识创造能力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大知识创新的投入。创造的知识有明显的外溢性和公共性,理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要创造有效的机制吸引企业和民间投资;另一方面要加大知识创新的开放性。知识的流动不像技术的流动那样受到很多限制。人才的国际流动,信息通过互联网的流动,使新知识无阻碍地流动。因此知识被定义为“能够被交流和共享的经验和信息。”[4]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并且占领世界制高点首先靠的是知识创造和共享,以创新的知识带动技术的跨越。因此,建立最为先进的信息传输通道和国际信息共享制度和机制,使科技人员获取当代最为前沿的相关领域的信息,是提升知识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五、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评价标准
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寻求驱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先是发展乡镇经济,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紧接着发展开放型经济,引进和利用外资成为新的驱动力。现在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科技创新正在成为新的驱动力。与此相应,发展创新型经济就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特征,同时成为新的发展机遇。所谓创新型经济,它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是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以创新产业为标志的经济。发展创新型经济有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创新的产业以知识密集产业和绿色技术产业为特征;二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动结合;三是知识创新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和技术创新主体(企业)的紧密合作协同。
转向以创新驱动发展方式,不仅意味着由主要靠物质(有形要素)投入推动增长转向创新要素驱动增长,同时会带动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型:一是产业结构的转型,不仅是要求创新产业,还要求新兴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二是企业结构的转型,科技企业成为主体;三是技术进步模式的转型,最早是加工代工型技术进步,后来是技术模仿型,现在就要转向自主创新型技术进步。
转向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有个评价标准问题。就如十八大所要求的,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一般说来,评价标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一是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罗认为,发达国家的科技进步贡献率一般可以达到70%~80%,现在这个比例在某些国家可能更高。我国目前的差距很大。十八大已经明确把成为创新型国家作为全面小康的建设目标。
二是研发投入标准。目前创新型国家的研发费用一般要占其GDP的2%以上,而科技创新企业一般要达到6%以上。对这个标准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增长由物质资源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可以相对节省物质资源、环境资源之类的物质投入,但不能节省资金投入。创新驱动本身需要足够的投入来驱动创新。科技创新最为缺乏资金最需要资金投入的阶段是科学发现成果孵化为新技术阶段,在这里,投资风险最大,潜在收益也最大,需要科技和金融深度结合,需要引导足够的金融资本投入这个阶段。过去一般以企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一个地区或企业的创新能力,这与企业为源头的技术创新模式相适应。现在突出的是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科技创新模式,因此,在孵化新技术阶段集聚的金融资本数量将越来越成为判断一个地区是否进入创新驱动型经济阶段的指标。
以上两个标准实际上是从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的评价,更多的是针对全国来讲的,是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基本要求。除此以外,尤其是就某个区域或企业来说,转向创新驱动,还有三个定性的评价标准:
一是创新要素的高度集聚。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可以产生经济的集聚效应。发展创新型经济同样需要这种集聚区效应,这就是建设和发展科技创新园区。从世界范围的科技创新园区看,大学与创新园区密切相关,斯坦福大学旁边有硅谷,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旁边有128号公路科技园。当然,远离大学的地区也可能建立大学科技园区,其决定因素是对大学和创新要素的吸引力。创新要素涉及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科研和研发机构、风险和创业投资、科技企业家等。创新要素在哪里集聚,那里就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我国发展创新型经济起步较早的地区所采取的举措是把引进外资的开发区转型为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引领区,实现由世界工厂向世界研发和孵化基地转型,成为高科技产业园;由外资企业集聚区转变为创新机构(大学、科研院所和外资研发中心)集聚地,成为大学科技园。
二是人力资本投资成为创新投资的重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要以人才为依托,不仅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更需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因此转向创新驱动,人力资本比物质资本更重要。增加人力资本供给就能驱动创新。在这里需要改变对低成本发展战略的认识。低成本战略理论强调发展中国家以低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作为比较优势。这种低成本比较优势在贸易领域可能是有效的,但在创新型经济中就不适用了。低价位的薪酬只能吸引低素质劳动力,只有高价位的薪酬才能吸引到高端人才,才能创新高科技和新产业,从而创造自己的竞争优势。
三是孵化和研发新技术成为创新投资的重点环节。以科学新发现为源头的创新路线图为:大学知识创新——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反映创新驱动要求的创新投资应该更多地投向孵化和研发环节。孵化高新技术即科技创新的中游环节,从产学研合作角度分析它是关键性环节,它是连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桥梁和纽带。自从20世纪后期产生新经济以来,科技创新出现的新趋势,就是技术创新的先导环节和知识创新的后续环节均延伸到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领域。高新技术孵化阶段就成为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的交汇点。也正是这种创新的交汇产生了知识经济,其效应是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企业在这个阶段产生,从而成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
六、创新驱动的政府推动
标准的市场经济理论排斥政府作用。但在现实中,要引入创新,就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其必要性在于创新成果具有溢出效应,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这就决定了政府作为社会代表来介入创新驱动的必要性。人们一般认为,政府介入经济活动应该保持“中性”。而对创新来说就不能这样,不但要主动介入,还要积极引导。其原因是,一般的配置资源(特别是有形要素)追求效率,市场配置资源最为有效,政府对此保持“中性”是必要的。而创新是创造新的要素,是调动和激励无形要素。政府在这里发挥的作用,较市场更为有效。[6]特别是转向创新驱动涉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没有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发展方式不会自动转变。
政府介入和推动创新,关键是国家目标导向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围绕国家目标的科学规划和集成。就规划来说,特别强调体现国际前沿科技水平的国家科技重大科学计划。就如美国所实施的阿波罗计划、星球计划之类的重大科学发展项目的实施,溢出了一大批处于国际前沿的军用和民用的科学技术,我国正在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必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应。就创新集成来说,在现代经济中,国家竞争力主要由国家创新力来衡量。国家创新力不是个体创新力的相加,而是对科技创新的国家集成能力。集成创新即创新系统中各个环节之间围绕某个创新目标的集合、协调和衔接,尤其是产业创新之类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
人们一般认为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投资,其实更为重要的是对创新的引导和集成。即便是投资也是起引导和集成作用,绝不可能代替企业的创新投资。
现实中,无论是科学家还是企业家,分别进行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都有自主性,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政府介入新技术孵化阶段,就不只是将他们黏合在一起,还要引导他们的协同创新与国家目标衔接,从而实现国家目标导向的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产学研前可以加上一个“政”字,即政产学研合作创新。政府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系统进行整体协调和集成的主要方式是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具体路径有两个:
一是建立大学科技园之类的创新园区。当年发展乡镇经济时的农村工业区,发展开放型经济时的开发区都是由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的。现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同样需要由政府来建立大学科技园,吸引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和依托大学研究成果及力量的高科技企业进入。过去开发区的吸引力在于“几通一平”的软硬环境建设,现在的创新园区同样需要类似的吸引创新要素(包括创新成果和创新创业人才)的环境建设: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主要涉及产学研各方互利共赢的创新收益分配体制,创新收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环境;政府对创新的支持政策(包括创新人才和项目的引导资金);网络信息通道等基础设施环境;创新创业人才的宜居宜研环境;活跃的风险投资环境等。对科技创新园区的评价不同于过去的工业区和开发区,不能以引进多少外资,产出多少GDP作为评价指标,而要以创新能力评价创新园区。其中包括:创新机构(研发中心和创投公司)的集聚度;创新要素(人才、风投、科技服务)的集聚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度;孵化器的集聚度;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的产出水平。
二是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科技孵化器的功能是孵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企业。具体地说是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创新提供优化的孵化环境和条件,包括提供研发、中试、科技和市场信息,通信、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和场所,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等。孵化器的投入是风险投资,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吸引风险投资者进入固然重要,但是,孵化新技术所具有共享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决定了政府投入责无旁贷。地方政府一般会在创新园区规划建设孵化器,吸引风险投资进入,不仅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培育资金,也为他们提供科技和信息服务。
总的来说,转向创新驱动,前提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发动者首先是政府。建设高效并有集成创新能力的创新型政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政府推动创新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涉及面很广,除了以上所涉及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外,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主要涉及建立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制度,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等等。限于篇幅,这些问题将另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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