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语音社会性问题论文

试论语音社会性问题论文

试论语音社会性问题

丁鑫美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摘要: 语音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音的社会属性在学界的讨论中总是浅谈辄止。本文主要从共时角度试图在索绪尔所构建的普通语言学的框架下,探究同一语言社团内语音社会性。因此,语音的社会性应从心理属性的角度出发,它的产生是层次性的,是由无到有、由个体到集体最后集中体现在整体音响形象的过程的。

关键词: 语音;语音社会性;整体音响形象

语音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索绪尔看来,语音并不是言语之声,而是语言之声。也就是说针对语言研究对象不应是言语社团中每个人口中发出的音,而是在所有社会成员心理层面上共同的音响形象,这才是语言之语音。然而学界语音的社会属性的讨论总是浅谈辄止。语音的社会属性又如何把握呢?本文试图主要讨论语音社会性的所在处并得出结论。

一、语音社会性在整体音响形象中

索绪尔将言语循环分为三个主要的阶段。一是发出者甲处的音响形象与概念的结合,二是声从甲发出进入空气中,到乙耳之前的这一段,三是进入乙大脑之内。[1]可以很确定的是,第二阶段不存在语音的社会性。从说话人口甲中到听话人乙耳朵中的这一段言语形式是以物理性质存在的,也即在空气中的这一段人们所发出的声音实际上与自然物体所发出的声音是无异的,并且都是能够通过物理性质将其把握。

既然不在甲口中发出到乙耳朵的这乙过程中,那么语音的社会性在何处?

索绪尔把语言看作是“音响形象”与“概念”相结合的符号系统。人脑中存在三种音响形象,第一种是个体音响形象,第二种是集体音响形象,第三种是整体音响形象。所谓“个体的音响形象”指的是言语中自身主动发出的,这种音响形象是甲的此刻的、瞬时的。所谓“集体的音响形象”指的就是参与一个群体的言语过程中,被动地移入别人的声音,这部分是属于听话人接受的部同分[2]。那么,集体不是同质的[3]。也就是说,甲每乙单次发出的音从发音器官张开的具体程度、舌位高低、唇形的圆展都不是完全相同的,所形成的声波也都是没有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一切语音都是带有甲个人的发音特点的。他有且仅有一个独特的声音,因而在言语循环的甲处,由于其体现的是个体音响形象,因而不存在语音的样的两个音。另一方面,所谓“不是同质”的,更重要的是指,作为发出者的甲,只能发出属于甲的独特的声音,而不能发出乙的音。也就是说,从甲口中发出社会性。

二、集体音响形象在乙大脑中

集体音响形象存在于言语循环的何处呢?答案是,在言语循环的接收处乙方的大脑中[4]。在乙的大脑中存放着言语社团内部一个个“甲”所发出的各种音[5]。换句话说,乙处大脑中存放着同一个言语社团内部他所接触到的由不同人所发出的关于同一个音的不同个体音响形象,听话人乙在大脑中根据音近原则,把这些由言语社团内不同人们所发出的同一个“音”的不同变体聚成一个个具体的相关联的音群,这部分就是集体音响形象。其实,在这部分集体音响形象中,就已经渐渐有了社会的性质,但此时的社会性,还不是索绪所谓的语言的社会性。

因为,此时在乙头脑中,只是将甲的一个个“个体音响形象”集合为一个群体而存在的[6]。对于这个群体,索绪尔称之为集体。而这部分集体音响形象在索绪尔看来“不具备同质的统一性”,它是个性的集合体。索绪尔认为这部分还是“言语”的。而语音的社会性只有在语言中才能够寻得[7]

音位是索绪尔所说的整体音响形象的集中反映。一方面,它产生于个体音响形象和集体音响形象之上,是在言语过程中以及群体言语形式理解过程中经过抽象而留存在社会全体的事物。个体的“绝对音素”仅仅是言语部分的,而在交流过程中,大脑接收言语形式后去除个性保留共同的那一部分则是“相对音素”,音位作为整体的音响形象,是将剔除了个体的和集体的个性化的、具体的音响形象部分,只留下抽象的、稳定的那部分,这也就成了人脑中的属于语音的部分。以下略谈两点语音社会性的具体体现。

五年规划中最为常见的指标为增长或下降型指标,其中以经济发展类指标居多,包括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该类型指标的规划目标通常分为具体的数值与增长率两种。记Mi为第i年的实际值,M为五年期末规划值,r为指标的规划增长率。

语音在社会使用时一开始的音义结合是任意的,即“不可论证”的,现实中没有与它有任何自然联系,这与象征不同。象征是非任意性的,可以从象征本身看到它与事物的自然练习。语言具有任意性,表现在语音上就是音义结合的任意性。而这种音义结合一旦位社会全体成员所接受,那么这种联系就会固定下来。索绪尔也提出“事实上,一个社会所接受的任何表达手段原则上都是以集体习惯,或可以说,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如果有人一旦试图违背这种自觉的习惯,那么不仅他将无法被社会团体其他人所理解,而且也无法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意义很好地传递出去,归根结底,是因为他背离了这种音义结合的约定俗成,也就背离了语音的社会性。

三、语音社会性的具体体现

①清淤整理沟渠。主要对倪村斜沟、大闸西沟、大水缸北沟、三支渠、二支渠等沟渠进行清淤整理,清淤总长为2 910 m。清除的淤泥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土。

总之,在小学英语教学中要想真正提升学生的英语听力技能,教师就要由简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地进行训练,并在训练的过程中根据学生需要为他们创造轻松的听力氛围,结合恰当的听力技巧,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就一定能使训练达到应有的目的,帮助学生有效提高听力水平。

一是音义结合的任意性与约定俗成。

在索绪尔看来,只有把所有个性化的那部分去除之后留下的共性的部分才是属于语言的语音,而这部分便是整体音响形象,也是存在于乙的大脑之中的,是在集体音响形象高度抽象和概括之下形成的。在整体音响形象中,由于经过高度的概括与抽象,所有的言语社团的那部分音都只留下了共性的部分,那部分是同质的,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大脑之中的无差别的那部分。所以说语音也存在于这一概念中,也即语音存在于整体音响形象。因而,语音的社会性也只有在整体音响形象中才能够进行说明。

二是语音的系统性。

不同的语言或方言有着各自的语言系统,因而也就有属于各自语言的语音系统。在这些语音系统与语音系统之间,有些从物理角度或生理角度划分属于不一样性质的语音形式却可能是起想相同作用的。例如,在有些汉语方言地区,n和l不分,很显然n属于舌尖中、浊、鼻音,而l属于舌尖中、浊、边音。操该方言的人们在发音器官上与其他方言的人们并没有差异,却不能够很好地发出n、l两音。这主要是因为该语言社团中n、l并不起到具体的辨义作用,因而在实际发出言语时,说话人便不注意调动发音器官对这两者进行区分。同样是在汉语方言中,有的方言却能够很好地将n、l区分,从这一音位上的不同便能看出不同语言社团内部是有属于各自的语音系统。

在对《老子》有了越来越多的研究之后,王庆节提供了一个新的视域。他从“物”(存在体)、“物论”切入,通过对老子哲学与海德格尔哲学的比较研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存在着一个老子的‘物论’吗?”③据王庆节的分析,“物论”是存在的,其论说自有合理的一面。这里暂且将“物论”搁置,只看“物”,《老子》的确十分强调“物”。王弼本《老子》中“物”出现了37次,笔者认为其“物”指存在体,但是其外延超过了许慎、顾野王所划定的范围。

总而言之,语音的社会性是一个由层次性的。首先,它不在个体音响形象之中的;其次,在集体音响形象中,虽然未被经过抽象及概括,但其中仍旧存在着语音社会性的萌芽,这时候,已经渐渐有了语音社会性的缩影了。最后,在经过高度概括与“求同存异”后,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语音社会性”是在同质的、纯共性的整体音响形象意义上才存在。

参考文献:

[1]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商务印书馆,1980:30-41.

[2]索绪尔.索绪尔第三次普通语言学教程[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5-96.

[3]张绍杰.语言符号任意性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151-161.

[4]韩宝育.关于人类语言表达的思考[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04):89-97.

[5]王娜.浅谈语音的社会性[J].文学界·语言研究,2010(08):158-159.

[6]李艳.关于语音的社会性质再探[J].文学界·语言研究,2010(10):158-159.

[7]马琳.论语音的社会本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06):364-366.

作者简介: 丁鑫美(1995-),女,江西赣州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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