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与中国近代以来公共意识的拓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博物馆论文,中国近代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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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物馆事业发轫于十九世纪下半叶,是由近代化运动带动的。虽然收藏、鉴赏、研究古物在古代中国有着极其悠长的历史,但此类活动一直囿于少数人,属于达官贵人或某些文人雅士的“特权”,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历史文物的价值和作用,既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更未使广大的社会成员受益,近代博物馆的出现,使这种状况逐渐缓慢地发生改变。
作为一种机构、一种实体,博物馆最初由外国人引入中国。1868年,法国耶稣会士厄德(汉名韩德)在上海创办徐家汇博物院;1874年,英国皇家亚洲文会华北分会在上海建立亚洲文会博物院。两年后, 即1876年,京师同文馆设博物馆,开中国人办博物馆之先河。不久, 上海格致书院建“铁嵌玻璃房”博物馆,陈列英国、比利时等国家捐赠的各类器物和模型,供学生观摩,并对外开放(注:此外,1884年,张之洞曾在广州办博学馆,聘请詹天佑为教员。或以为上述这些机构尚不完全具备博物馆的性质,但它们确是我国博物馆事业初创时期的尝试,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
于此前后,中国人对博物馆的认识,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并渐渐形成兴办博物馆的舆论。1895年维新派建立的上海强学会,明确将建设博物馆作为其四项要务之一。康有为在构画理想社会“太平世”的图景时,也想到了博物馆,把博物馆以及动物园、音乐院等共公设施规划进他的大同世界。梁启超在《论学会》一文中指出,欲振中国,须兴学会,而学会有十六件大事要办,其中第十二项是“开博物院”(注:载《时务报》第十册,1896年11月5日出版。)。1898年夏天, 光绪帝采纳了维新人士建立博物馆的主张,并由总理衙门颁布了奖励民办博物馆的具体办法。由于“百日维新”失败,有关主张未能如愿实现。随后又因办博物馆与“新政”联系在一起,一度遭到清政府的反对。可是,博物馆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毕竟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随着各种社会条件的渐次成熟,终于在1905年,诞生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南通博物苑,正式开启了中国文博事业的新纪元。
中国近代的一些有识之士,缘何在一个内忧外患交迫的时代,亟亟于提倡引进西方类型的博物馆?这是一个值得细究的问题。当事人所标举的一个理由是,启迪民智。对此,以后研究中国博物馆史的人员亦已给予了注意。但是,开启什么“民智”,研究者一直没有阐述清楚。在我看来,通过博物馆以开启“民智”所包含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它关系到培育一种公共精神,这种精神及价值观为中国传统文化所稀缺,却又为建构现代社会所必需。
1879年出洋考察的清廷官员王之春,在参观了日本博物馆之后曾发出深深的慨叹,留下一首题为《博物院》的诗,诗中以激赏的口吻提到“民有异物献公家”(注:其诗如下:“东人立法亦孔嘉,民有异物献公家。羽毛麟介金与石,求遍山颠与水涯。一室罗列相参伍,怪怪奇奇难悉数。嫏嬛来读未见书,妇竖亦得争先睹。中国本为天地枢,菁华独萃之膏腴。地道由来不爱宝,散而不见聚若无。《博物志》、《山海经》,独留虚名与人听。吁嗟乎!何不略亦如东人,书其名而存其形。”)。这说明最初从国外了解并向国人介绍博物馆的人士,即已朦胧地注意到包蕴在这一新事物中的公共价值、公共精神。以后,维新人士和其他有识之士大力呼吁筹建博物馆,都与这种价值取向有关。只不过好些人对此尚未产生足够的自觉意识,并提到理论的层面加以阐发。这也是博物馆所蕴含的这层价值和意义在以后长期遭遮蔽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从一个更广的角度看,这是受特定的时代、特定的传统之局限所致。而反过来讲,这种具体反映在博物馆问题上的公共精神的遭淡化,又影响了时代的发展走向。
然而不管怎样,从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公共意识首先在部分中国人身上觉醒。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同时也随着一系列近代意义的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报刊杂志、新式学校等的涌现,及它们对民众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公共意识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养育、滋长。这犹如新鲜的血液,缓慢地输入古老中国文化的肌体,使之重新焕发生机。
王之春诗中所言之“公家”,就词本身而讲,并不新,可含义已发生微妙的变化。在古代,“公家”常用来泛指政府,象《三国志·魏·毛玠传》云:“公家无经岁之储,百姓无安固之志。”俗语“吃公家饭”,即意谓干“官事”的。而王诗中的“公家”,则带有近代意义上的“公共”色彩,其诗称赞的是民众将各自拥有的珍奇之物奉献出来,放在博物馆这一公共设施里,供世人观瞻。对此,不妨将若干年以后,同样曾东渡日本考察、后创办南通博物苑的张骞的一段话,充作王诗的一条注脚,以助于加深我们的理解。在倡议兴建帝室博览馆的请求书中,张骞谈到了国外尤其是日本重视博物馆建设的情况:“夫近今东西各邦,其所以为政治、学术参考之大部以补助于学校者,为图书馆,为博物苑。大而都畿,小而州邑,莫不高阁广场,罗列物品,古今咸备,纵人观览。公立私立,其制各有不同。而日本帝室博览馆之建设,其制则稍异于他国,且为他国所不及。盖其国家尽出其历代内府所藏,以公于国人,并许国人出其储藏,附为陈列,诚盛举也。”(注:《上南皮相国请京师建设帝室博览馆议》(光绪三十一年),载张怡祖编:《张季子九录·教育录》,台湾文海出版社,1983年。)
一般地讲,博物馆是征集、保藏、陈列和研究文物,并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然而更本质地看,博物馆体现的乃是建立在自由、平等、民主基础上的文化共享与文化参与。西方现代博物馆的诞生,以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提供的精神养料为其思想前提。正是为了保障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才向每一个人开放博物馆,并将建设、扶持博物馆规定为国家权力应尽的义务(注:1792年,即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的第四年,由孔多塞起草的、以公共教育委员会名义向国民议会提出的《关于普遍兴办公共教育的报告及其法律草案》,就从教育旨在保障人权这一点指出,“更加完善的图书馆,资料更多的博物馆标本室,规模更大的植物园、农艺园等,也都是教育的手段”,并决定开放博物馆和植物园,规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事物分类、防止损坏、充实藏品,以及使藏品为群众利用”等,宣布发展包括博物馆在内的“国民教育乃国家权力的当然义务”。次年,法国政府下令在卢浮宫建立中央艺术博物馆,向上层社会公众开放,从而促进了欧洲各国皇家博物馆和私人博物馆的开放。)。换言之,博物馆与市民社会的结构有着内在的关联。这正是博物馆建设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所具有的深层意蕴,也是本文想要关注的焦点。
当然,说博物馆体现了自由、平等、民主基础上的文化共享与参与,仅仅是就博物馆的理想形态而言的。在具体的现实中,博物馆的性质会受社会环境和其他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异。比如,外籍人士在中国最初开办的那些博物馆,因附着殖民主义的因素,其蕴含的公共价值就大打折扣,某些方面可能还表现出与自由、平等、民主之原则的相背离(大概也正由于包括这些因素在内的各种原因,人们在谈论中国博物馆史的时候,常将这些博物馆忽略不计)。而这也是必须考察的另一侧面。如果忽略了这方面的问题,近代以来中国博物馆建设的丰富个性,以及与市民社会的绝不简单的各种关系,就不能得到全面的了解。
当博物馆作为一个新事物被介绍和引进中国,它所体现的现代文化意识与投射在其中的现代市民社会的结构、特点,就不能不对国人施与积极的影响,并产生连锁的效应。其中之一,便是公共空间的拓展。需要指出的是,博物馆自身即是一个“公共的”空间,而同时,它(们)又参与塑造着一个更为广大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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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南通博物苑成立,各地陆续办起了一批博物馆、陈列馆。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伴随中国社会出现新的气象,博物馆的发展也更趋活跃。尤其在1928年至1937年间,形成了一个高潮。据1936年的统计,当时全国博物馆总数达77所, 连同具有博物馆性质的美术馆、 古物保存所共231 所(注:据《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有关条目和王宏钧主编《中国博物馆学基础》有关章节。)。本世纪上半叶中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有几方面的动向值得特别注意,以作深入的分析。
(一)将封建皇宫和一些重要的皇室珍藏公开向社会开放。1914年,以被接收的奉天(今沈阳)、热河(今承德)两地清廷行宫的文物古玩为主要藏品,于北京故宫的文华殿、武英殿设立古物陈列所。此为中国第一个以帝王宫苑和皇室收藏辟设的博物馆,开皇宫社会化之先例。次年,在南京明代故宫旧址,建立南京古物保存所,陈列明故宫遗物。更具影响力的一件大事发生在1925年。斯年9月, “故宫博物院临时组织大纲”经讨论通过,确定将北京紫禁城改造为一座以历史性建筑及宫廷原有珍藏为中心的综合性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同年10月10日,故宫博物院正式成立,并对外开放,京城内“万人空巷,咸欲乘此国庆佳节,以一窥此数千年神秘之蕴藏”。(注: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中国博物馆史”条。)
长期以来,帝王之家将大量文物占为己有,秘不示人,此种文化上的霸权与陋习,与封建专制制度紧密相联。要求打破这一文化垄断的呼声,早在民国以前即已兴起。张骞曾有“建设性”的提议,那便是前己提及的、写给张之洞的《上南皮相国请京师建设帝室博览馆议》(1905年)。该文还指出,如果清廷能够将其征求、积聚的文物“廓然昭示大公”,那么“聚于下者,亦必愿出而公诸天下”(注:《上南皮相国请京师建设帝室博览馆议》(光绪三十一年),载张怡祖编:《张季子九录·教育录》,台湾文海出版社,1983年。)。然而,冥顽的清政府始终未能跨出这一步。实现皇宫及其珍藏的社会化,其深层意义是在继辛亥革命从政治体制上打倒皇权,进一步通过改造文化事业进而冲击、荡涤由“家天下”政治形态所模塑的各种传统观念。“家天下”转化为“公共”的天下,新型的“国家”意识及与之相伴生的市民意识,有可能籍此而唤醒,或更深入人心。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此时的国家“新”虽“新”矣,却也不过是向着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的一个特定的阶段。所以,一方面它注意改善自己的形象,并且不断向社会让渡出部分的权利,使其得以建构起一定的公共空间;而另一方面,它的专制的习性又难以根除,自然也不愿真正放弃对社会的高度控驭。再则,现代国家应该担负的管理职能,它还往往不能很好地承担,对民众的公共服务也不能到位。至于社会,还远不成气候,其成员中除了少数觉悟者,大多数都不过是跟随潮流而有所触动、有所跟进,甚至不动、不进的。故而,对于相当不少的民众来说,他们可能知道了“博物馆”这一新名词,可是包括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博物馆离他们委实还非常的遥远,并未真正进入他们的生活。在许多人眼中,那些从前归属于帝王、现如今展陈在博物馆里的文物,不过是改姓“政府”罢了。就此而言,这些文物并没有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成为社会共同的财富。
(二)制定了有关的文物博物馆法规。如《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1928年)、《监督寺庙条例》(1929年)、《古物保存法》(1930年)、《古物保存法实施细则》(1931年)、《暂定古物之范围及种类大纲》(1935年)、《古物奖励规则》(1936年)等等。当年张骞倾慕于“欧人导公益于文明”,曾留意观察西洋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其作用,并由衷赞曰:“美哉义也,可大可久。”同时他又为我国因无此类法律而酿制的恶果,喟然兴叹:“视我昔时兰台石室,徒秘于一姓之宫廷,帷盖滕囊,终泯于异时之道路者,相去不可同日语矣。”(注:《通州博物馆敬征通属先辈诗文集书画及所藏金石古器启》(光绪三十四年),载《张季子九录·教育录》。)上述法令、规章的推出,在法律的层面上肯定了文物乃民族文化的财富,并对如何保护、利用这一共同的宝藏,特别是就相关的一些权利和义务问题,作了初步的规定。这无疑是中国文博事业、也是社会变革的一大进步。
从一般原理上讲,博物馆作为现代民主的成果,作为民主信仰在普及性的终身教育过程中的实际体现,它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明确权利而建立并维持、发展的。唯有这样,它的为公众服务的宗旨,才能得到落实和保障。正因此,这一时期为文博工作的立法,虽属草创,意义却不可低估。可是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现代法律主要并不是基于社会内部的需求而自然生成,带有很强的人工培植性,所以它又很脆弱(成长当然也很缓慢),作用亦是有限的。如此,就注定了中国文博事业的发展将充满艰难坎坷。此又可分两点来讲。1.既然法律在相当程度上是仰仗国家运用强制性力量从社会外部建立起来的,缺乏来自社会内部对于必要秩序的欲求支撑,那么,国家就有可能也有理由让法律听从自己的意志,甚至随意践踏之。这就致使文博工作难以避免受到强权意志的侵扰。有时甚至连自身存在的意义都可能被取消。这也是长期困扰文博工作的一个锢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违法的重要病因所在。2.不少社会成员往往将国家颁布法律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单方面颁布法律”(即与己无关),而没有认识到法律乃出于社会共同利益的要求(只有人人遵守活动规则,包括守法,才能保证社会各项活动的进行,从而使每个人的利益都得以实现),是故,他们常常无视或漠视法律的存在。文物保护难,难点之一就在于文物保护的法规很难深入许多人的心。有一件事颇堪玩味,记述在兹,以助思考。张骞创建南通博物苑时,一面敦勉家乡的“大雅宏达,收藏故家,出其所珍,与众共守”(注:《通州博物馆敬征通属先辈诗文集书画及所藏金石古器启》(光绪三十四年),载《张季子九录·教育录》。),另一面又在博物苑的石额上殷切题语:“愿来观者,各发大心,保存公益若私家物,无损无缺。”(注:据《南通博物苑文献集》,南通博物苑1985年10月编。)题语是在本世纪初,当时自然尚无文物保护法规,有关的市民意识亦极度匮乏,不然张先生的话语中不会透露出那么多的无奈。然而,即使到文物法规颁定以后,乃至一直到今天,类似这位状元实业家所要防范的现象,又在多大程度上杜绝了呢?
(三)初步确立了国家对博物馆的管理体制,筹建了一批国立和省、市博物馆。1912年,蔡元培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确定以民主共和为教育宗旨,施行教育改革。在社会教育司下专设一科负责博物馆、图书馆、动植物园及搜集文物等工作(鲁迅曾任该科科长)。同年,在北京国子监旧址筹设中国第一个国立博物馆——历史博物馆。1927年以后,河南省博物馆、南京市立历史博物馆、兰州市立博物馆、浙江省西湖博物馆、市立上海博物馆等一些重要的省、市博物馆相继筹建或正式开放。各级政府一定程度的重视,以及相应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使博物馆事业有可能获得长足的推进。
但是国家的扶持和投入依然是有限度的。财力拮据的情况在文博系统相当普遍。不过这还不是最要紧的。重要的是,国家对博物馆的投入和加强管理,必然导致一个倾向:要求博物馆的行为必须顺从国家权力。这样说,绝无试图否定国家权力及其“管理”的意思,而是想要指出,由于缺乏一个成熟的、具有自治性结构的、与国家有着良性互动关系的社会,所以,一旦国家“管理”采用的是不恰当的方式,而国家意志又恰恰是不理智、不理性甚至是反理智、反理性的,那么博物馆就有可能不得不付出违背它本所崇尚和遵循的民主与科学的基本原则之代价。博物馆行为与国家意志之间的关系,可由以下一个事例得到说明。 1929年,在无锡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 “无锡市政筹备处”(这年无锡由县改市,并设立该行政机构)提出“筹设历史博物馆”的计划。此时正值国民党政府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提倡尊孔读经,并颁布了《孔庙整理办法》。于是无锡县教育局便拟议在无锡孔庙原址,在既有的祭器、乐器基础上,征集文献古物,创设“县立历史博物馆”。该方案因与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相一致,故很快获得通过。(注:参阅顾文璧:《记江苏省早期博物馆之一“无锡县立博物馆”》,载江苏省博物馆学会编:《博物馆学论文选》,1984年。)
在各级政府投资兴办博物馆的同时,民办博物馆则处于前途难卜的境地。以南通博物苑而论,当初张骞是以他创办的大生纱厂的赢利,来作博物苑的经费。但自1926年张骞去世以后,随着中国民族资本的陷入困境,大生企业越来越难以维持,于是这座私立博物馆也就现出了一片衰败的景象。(注:对此,作家落花生有文予以描述。见《从五公园游到博物苑》,载《通光日报》,1932年9月4日。)民办博物馆的运作情况,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呈现出市民社会的发育程度及有关状况(国外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大量的民办性质的博物馆,公共基金是它们经费的重要来源)。顺便提一下,以南通博物苑来反映本世纪前三、四十年博物馆与(形成中的)市民社会共生共长、休戚相连的关系,恐怕实在是一个绝佳的范例。这个被许多人称作“中国第一个公共博物馆”(这一说法的前提是,此前的博物馆尚不完全具备博物馆的性质)的南通博物苑,由一个从旧文人(1894年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转变而来、参加过强学会、后担任过民国高级官员的实业家——他除了办实业、办教育、办博物馆,还曾是上海、江苏等地地方舆论的重要代言人,并曾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兴办,这事情本身就具有太多的内涵和象征意义。可惜竟一直无人深入挖掘、认真研究。
近年来一些研究公共领域在近代中国兴起的学者,多从新式工商社团入手分析,实际上,博物馆等新型文化机构的诞生、壮大,对于此类考察同样具有意义,且有独到的价值。“公共领域”论者特别关注近代以来地方的“自治”问题,但“自治”其实只有在相应的公共空间里才有可能,并得以长久(在一份叫《南通地方自治十九年之成绩》的资料中(注:1914年翰墨林印书局印刷,铅印本一册。),载录了有关南通博物苑的介绍,这说明即使从表面上看,中国早期博物馆与地方自治也绝非没有关系)。因此,公共空间是一个比“自治”更具基础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重视。另外,由于中国社会和历史的特殊性,中国市民社会、公共空间的培育、建构既艰难曲折,又带有诸多的个性特点。中国博物馆的发展历程,也恰好可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有助益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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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物馆的发展在五十年代迎来了第二个高潮。在结束了极左路线的摧残并拨乱反正以后,从八十年代至今,又出现了第三个高潮。底下的一组数字,可以略见其梗概:1949年,大陆只剩下21个博物馆,到1961年已有200余所,1987年底该数目超过了1000, 至1996 年, 更达1800个左右(注:据《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有关条目和王宏钧主编《中国博物馆学基础》有关章节。)。这些数字,既凝聚着新中国博物馆工作的辉煌成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但,这期间博物馆工作暴露出的问题也着实不少。比如: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制约,也由于公共文化机构的过渡“行政化”、“机关化”,更深层次地看则是由于社会公共空间的严重扭曲和萎缩,不少博物馆透出一股官衙气,导致其行为常有违于为公众服务的宗旨。更需要引以为戒的是,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在“一切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博物馆工作曾一度丧失其应有的科学精神。例如曲解、篡改或伪造藏品。一位博物馆专家曾承认,在“文化大革命之前、文化大革命中以及以后一段时间,他曾篡改过几十种复制品;采用‘移位法’、‘虫蛀法’、‘挖补法’‘遮盖法’等方法与技术,将某人、某事的名称与位置,进行掉换、删改、除掉、增添、挪位,移植在复制品上”(注:肖贵洞:《必须停止使用被篡改过的复制品》,载《中国文物报》,1992年2月 23日。)。这又表明,当博物馆工作远离了人民,丢失了公共品性,它就会堕落,不成其为人民的事业。
今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化,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的出现,博物馆终将彻底祛除它曾经沾染的官衙气,牢固树立其作为深刻体现共享与参与原则的公共文化设施的形象。同时,博物馆行业的形态也将发生大的改观,在数量、种类、办馆模式和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诸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这既是补上近代以来中国博物馆发展所遗留下的种种不足,又是跟上时代潮流新发展的问题。此一过程,究其实,是与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相一致的,也即是与寻求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形成适合于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此为市民社会理论基本的现实出发点——的过程相一致的。
正是有鉴于此,笔者特别看重目前正在兴起的各类私人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以及近年来开始从国外介绍、引进的社区博物馆、生态博物馆。这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将有力地拓展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生态博物馆运动的创始人乔治·亨利·里维埃在阐释何为生态博物馆时,曾特别强调它“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和当地人民共同设想,共同修建,共同经营管理的”,“公共机构的参与是通过有关专家、设施及机构提供的资源来实现的;当地人民的参与则靠的是他们的志向、知识和个人的途径”(注:(法)乔治·亨利·里维埃:《生态博物馆——一个进化的定义》,载《中国博物馆》1995年第2期。)。 里维埃描述的已不单是一幅博物馆的蓝图,分明还是一幅有关于社会文化的图景。在那里,博物馆对公共权力机构和公民道德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实,与博物馆联系在一起的,绝不仅仅是一些“藏品”,或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功能,更重要的,它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公民的综合素质,反映了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近二十年来,国际社会已普遍把保护文化遗产提高到能否为社会和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社会温饱问题(也就是所谓“生存权”问题)的根本解决,对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精神需求,将在公民的“发展权”中愈益凸现出来。这种“发展权”的意识,将构成博物馆及它所代表的公共空间的最坚固的精神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