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原住民的种类和民族名称_平埔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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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80.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10)02-0115-07

台湾原住民的祖先在距今约六千年前开始分批由东亚大陆或南洋群岛陆续泛舟迁台后,因海洋阻隔之故,与外界鲜有接触。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依地理形势、血缘组织与祭祀习俗逐渐形成许多族社,过着近乎封闭式的原始部落生活。明清时期渡台的大陆移民以及日据时代的日本殖民者为了便于指称和管理台湾的原住民,遂对其进行分类和命名。由于分类者的背景、动机与认知水平各有所异,加之原住民本身族系繁杂,使得分类结果呈现五花八门的现象。不过,就台湾原住民类别界定的特征来看,总体上以日据时代为界可分成两个阶段,即明清时期的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性分类和日据时代以来的学术研究性分类。

一、明清时期: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性的分类

自西周以来,中国便逐渐形成了一个以汉文化为中心的认同体系,将四周的“非我族类”皆斥为戎、狄、蛮、夷、番等,视其为非人类。明清时期,渡台的大陆移民受此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亦以“夷”或“番”来指称台湾的原住民。例如,明万历三十年(1602),福建连江人陈第随沈有容征剿倭寇于台湾,次年作《东番记》,曰:“东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澎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加老湾,历大员、尧港、打狗屿、小淡水、双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帮坑,皆其居也。断续凡千余里,种类甚蕃。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性好勇,喜斗,无事昼夜习走,足蹋皮厚数分,履荆刺如平地,速不后奔马,能终日不息;纵之,度可数百里。”[1]又如,延平王郑成功的户部主事杨英在《从征实录》中记载永历十五年(1661):“七月,援剿后镇、后冲镇官兵激变大肚土番叛,冲杀左先锋镇营,杨祖与战,被伤败回,至省病,死之。”[2]

首次对台湾原住民进行分类的是康熙年间入台采硫的郁永河。他在《裨海纪游》一书中说:“诸罗、凤山无民,所隶皆土著番人。番有土番、野番之别:野番在深山中,叠嶂如屏,连峰插汉,深林密箐,仰不见天,棘刺藤萝,举足触碍,盖自洪荒以来,斧斤所未入,野番生其中,巢居穴处,血饮毛茹者,种类实繁,其升高陟巅越箐度莽之捷,可以追惊猿,逐骇兽,平地诸番恒畏之,无敢入其境者。而野番恃其犷悍,时出剽掠,焚庐杀人;已复归其巢,莫能向迩。其杀人辄取首去,归而熟之,剔取髑髅,加以丹垩,置之当户,同类视其室髑髅多者推为雄,如梦如醉,不知向化,真禽兽耳!”[3]其后,随着大陆移民接踵渡台,番汉接触日益频繁,汉人对原住民的命名与分类也日见增多。但是,由于当时人们缺乏基本的民族学知识,所以一般只是基于自身的立场,凭借自己的认知水平,参照不同的区分准则,主观地加以分类和命名。例如,有的以是否遵服教化,输纳番课为标准。《彰化县志》曰:“山高海大,番人禀生其间,无姓而有字,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4]有的以原住民居住的地理类型为依据。《台东州采访册》云:“台东本番地,土著皆番人,以居平地,称平埔番。”[5]有的以民族性情为准。沈葆桢《请移驻巡抚摺》曰:“生番种类数十,大概有三:牡丹等社,持其悍暴劫为生,暋不畏死,若是者,曰凶番。卑南、埔里一带,居近汉人,略通人性,若是者,曰良番。”[6]

这些族称因依据的标准纷繁复杂,有的还模棱两可,造成其所指涉的内容亦含糊不清,让人难以分辨。例如,“生番”与“熟番”是清代台湾原住民最常见的族称,但何为“生番”,何为“熟番”,却往往难以厘清。若以遵服教化,输纳番课这一标准而论,则输饷纳贡的番人未必就是“熟番”。“水沙连番”早在清朝康熙年间便已归化输饷了,但即使到了清末光绪年间,仍称之为“化番”,而非“熟番”。所以输纳番课充其量只能作为区分原住民归化与否的标准,而不能作为判定生熟之别的准绳[7]。若以与汉文化接触程度作为标准,则在具体的操作中更难以把握。因为“生番”到底汉化到何种程度才能够算得上是“熟番”呢?其界定标准弹性较大,往往因人而异。同一个番社在不同的分类者眼中,可能会是“生番”,也可能会是“熟番”。所以,生熟番之区分并非绝对。况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改变,“生番”可以化熟,“熟番”也可以化生。例如,雍正五年(1727)巡台御史索琳曾不无担忧地说:“熟番场地,向有奸棍认饷包垦,久假不归之弊,若任其日被侵削,番众无业可依,必至退处山内,渐渐变为生番。”[8]又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闽浙总督苏昌奏:“比年熟番滋生日蹙,及今不办,日久必潜入大山,仍作生番。”[9]

总的来看,明清时期台湾原住民的分类与命名具有以下四个特征:其一、分类者主要是民间士人和地方官吏。明清时期,有关台湾原住民的记载散见于现存的史志、札记、游记、奏折、告示等,而这些文本的撰述者多是民间士人和地方官吏,由此推测他们应是明清时期台湾原住民的主要分类与命名者。其二、分类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和管理需要。民间士人之所以著书记述台湾原住民,无外乎是为其奇特的风土人情所吸引,立志将所见所闻记载下来,以为世人所知晓。而地方官吏对原住民作出分类可能是为了便于管理番社和征收赋税。其三、分类的结果缺乏科学性。由于明清时期无论民间士人,还是地方官员均毫无民族学知识,结果导致他们的分类显得杂乱无章,随意性强,缺乏系统性,没有科学凭据。明清时期台湾原住民的分类,除了黄叔璥在“番俗六考”中的分类与现代所采用的类别法有多处吻合外,其余的皆无学术意涵。其四、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思想烙印明显。据段玉裁注解,“兽足谓之番,从采田象其掌。”[10]民间士人和地方官员以深具侮辱和鄙视性的“番”字来指称台湾原住民,表明在他们的心目中台湾原住民无异于茹毛饮血的原始人,而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思想对台湾原住民分类与命名的影响也于此可见一斑。

二、日据时代以来:学术研究型分类

甲午战争中清廷惨败,被迫将台湾割让给日本。而日本对台湾早已垂涎三尺,既然如愿以偿地攫取了台湾,自然不会像腐败无能,目光短浅的清政府那般视之。日本自侵占台湾的那一刻起,就对它表现了强烈的企图心,在接管之初就派遣了若干学者随日军来台。翌年,又有计划地派遣动物、植物、地质及人类学四大部门的研究人员来台,企图掌握台湾的生态环境,以便统治。早期研究台湾原住民成就卓著的伊能嘉矩、鸟居龙藏、森丑之助等都是于此时就登陆台湾了[11]。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清廷统治台湾虽长达二百余年,可对原住民却知之甚少,而日人据台后不久,就开展大规模的“番地调查”活动,并由此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台湾原住民研究。

日本据台之初,殖民当局依然沿袭清代常用的“生、熟番”二分格局,只是改“番”为“蕃”。《理蕃概要》曰:“本岛的蕃族分生蕃、熟蕃两种,生蕃是属于所谓的化外异类,居高岭深溪之间,仍保持原始的生活状态;熟蕃指从兰、郑时代即向化,服从政令的西部平原居住的蕃族。”[12]有时他们也称台湾原住民为“高山蕃”与“平地蕃”。《蕃情研究会志》云:“所谓高山蕃,指居住在本岛高山,黥面之北蕃总称;……平地蕃,指的是住在平地的蕃人之意。”[13]不过,随着日人对原住民境况了解的深入以及民族学知识的发展,他们开始以较具科学意义的“族”字替换带有歧视意味的“蕃”字。1935年,日本台湾总督府公布的“户口调查规定”中,正式改称住在高山上的原住民为“高砂族”,居住在平原地带汉化较深的原住民为“平埔族”。台湾光复初期,具有殖民主义色彩的“高砂族”又被改称为“高山族”。由明清时期的“生番”与“熟番”到近现代的“高山族”与“平埔族”,台湾原住民的二分格局沿用日久,便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以为“平埔族”与“高山族”是体质与文化均不相同的两个民族[14]。日据时代以来,人们习惯性地将台湾原住民分为“平埔族”和“高山族”两大类别,①然后再根据语言、文化等特征分别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与命名。

(一)平埔族

平埔族的学术研究性分类由日本学者伊能嘉矩首创。1900年,他在与粟野传之丞合著的《台湾番人事情》一书中依据语言特征将平埔族分为十个族群,分别是Tao(马卡道族)、Siraiya(西拉雅族)、Lloa(鲁罗阿族)、Poavosa(猫雾捒族)、Arikun(阿里坤族)、Vupuran(巴布兰族)、Pazzehe(巴则海族)、Taokas(道卡斯族)、Ketaganan(凯达格兰族)、Kuvarawan(噶玛兰族)[15]。此后,日本学者移川子之藏、小川尚义、马渊东一、鹿野忠雄、土田兹以及台湾光复后的中国学者张耀琦、洪敏麟、李亦园、李壬癸等在伊能嘉矩的基础上,又分别提出七族、八族、九族、十族、十二族等各种不同的类别法。现将各家的分类情况制成一表如下。

迄今为止,学界之所以没有在平埔族分类上达成共识,主要是因为自古以来平埔族是以“社”为聚居单位,而相邻的族社之间在语言、风俗等方面往往并无明显的差异,所以学界根本无法按照文化特征人为地将他们分成界限分明的若干族群。另外,至日据时代,多数平埔族业已汉化很深,其固有的文化特征早已丧失大半,这无疑令平埔族的分类更是难上加难。不过,虽然各家对平埔族的分类存在一定出入,但大致都是以十族为主轴。这十个族群分别是噶玛兰族、凯达格兰族、道卡斯族、拍瀑拉族、巴布萨族、洪雅族、邵族、巴则海族、西拉雅族和马卡道族。

(二)高山族

高山族的系统分类也首见于《台湾番人事情》一书。伊能嘉矩在该书中将高山族分为Ataiyal(泰雅)、Vonum(布农)、Tsuou(邹)、Supayowan(排湾)、Tsarisen(泽利先)、Piyuma(漂马)、Amis(阿美)等七个族群[16]。1910年,鸟居龙藏在实地田野调查后,分高山族为Taiyai(泰雅)、Niitaka(新高)、Bounoun(布农)、Saou(邵)、Tsarisène(泽利先)、Paiwan(排湾)、Pyouma(漂马)、Ami(阿美)、Yami(雅美)九族,较伊能嘉矩的分类增加了雅美和邵族,并把邹族改称为新高族。1911年,台湾总督府蕃务本署在伊能嘉矩和鸟居龙藏分类的基础上,分高山族为Taiyal(泰雅)、Bunun(布农)、Tsuou(邹)、Tsarisen(泽利先)、Paiwan(排湾)、Piyuma(漂马)、Ami(阿美)、Yami(雅美)、Saisett(赛夏)九族,即将邵族排除出去,加上向被视为平埔族的赛夏族[11]。

中国学者早在日据时代就开始尝试对高山族进行调查研究。林惠祥曾冒着生命危险两次入台调查原住民,他在1930年发表的《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一文中分高山族为太么、萨衣设特、蒲嫩、朱欧、阿眉、派宛、野眉七族[17]。台湾光复后,中国学者继续对高山族的分类进行探讨,并提出富有创造性的见解。例如,芮逸夫在《台湾土著各族划一命名拟议》中认为,居于中央山脉和东海岸平原的高山族可分为:泰雅、赛夏、布农、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等九大族群,而陈奇禄则主张十大族群之说,即于上述九族群之外再加上日月潭地区的邵族[18]。为了便于读者一目了然,现将各家对高山族的分类列表于后:

由“台湾高山族分类沿革表”可见,虽然学界对高山族的分类尚未达成共识,但分歧却比平埔族小得多。这可能是因为高山族汉化较浅,民族文化特征保存较好,有利于学者进行分类。目前学界通常将高山族分为九个族群,即泰雅族、赛夏族、布农族、邹族、鲁凯族、排湾族、卑南族、阿美族和雅美族。

日据时代以来,台湾原住民的分类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分类者主要是学有专攻的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考古学家。其二,类别的依据是语言、风俗等民族文化特征。其三,类别的结果甚为精细,学术意涵浓厚。

三、异文化视野下的族称

台湾原住民的族称甚多,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更新。据文献记载,三国时台湾原住民被称为“山夷”,唐宋时为“琉球土人”,明代为“东番夷人”。入清以后,大陆移民统称台湾原住民为“番”,并根据不同情形分为“生番”、“熟番”、“化番”等。日据时代有“高砂族”与“平埔族”之区分,其中“高砂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等族群;“平埔族”包括噶玛兰、凯达格兰、道卡斯、拍瀑拉、巴布萨、洪雅、邵族、巴则海、西拉雅、马卡道等族群。二战后,中国大陆统称台湾原住民为“高山族”,台湾则称之为“山胞”,又分为“山地山胞”与“平地山胞”。

顾名思义,“族称”乃民族或族群的称谓。根据现代民族学理论,科学的“族称”应是所指涉群体的自觉认同和“自称”的记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文化内涵或历史来源。从这个层面来看,迄今为止台湾原住民的族称多不具备近代民族学上“族称”的意义。

首先,诸如“夷”、“番”之类的族称,是汉人在汉文化视野下对台湾原住民的笼统指称,并没有反映其内部族系的复杂性和文化的多样性。台湾原住民源流多元,支系庞杂,并非一个文化整体。长期以来,汉人站在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的立场上,“严华夷之别”,将台湾岛上的“非我族类”统称为“夷”或“番”。而在中文语境里,像“蛮”、“夷”、“戎”、“狄”、“番”等并没有特指的时空存在、特定族群的文化传统,这些名称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根本不是特定族群的称谓。由是观之,“夷”与“番”只是汉民人文的话语,是华夏、汉民人文外部视野下的粗放的认知,是外部世界附加于内涵复杂、形态多样的台湾原住民身上的概括性“符号”,而不是反映原住民各族群自身认同、文化记忆的“自称。”[19]

其次,台湾原住民的“族称”多是“他称”,并且命名随意性强,缺乏科学意涵。理想的“族称”应是该民族或族群的自觉认同和“自称”的记忆。然而,台湾原住民的族称基本上都是外人主观认定的,根本没有获得他们的认同。例如,“高砂族”这一族称是这样得来的:日本侵略者初到台湾时,见到台湾岛上风光秀丽,景色宜人,白沙青松,风景与日本播州海滨之地高砂极为相似,于是称台湾为“高砂”,称住在台湾山地上的原住民为“高砂族”。“高山族”这一族称的产生也很有意思。台湾光复初期,新闻记者在报道台湾原住民时,为了摈弃具有日本殖民主义色彩的“高砂族”称呼,于是改“砂”为“山”,创造出“高山族”一词。不想后来官方和学界也沿用这个称呼,竟使它成为台湾原住民影响深远的一个的族称[20]。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像这类由外人强加在台湾原住民身上的“他称”,随意性强,没有科学意涵,有违“名从主人”的原则。

此外,日据时代以来根据语言、文化等特征所划分的族群,在某种程度上可谓是带有任意性的“聚拢”,其族称往往不能有效地指涉相应的群体,存在以偏概全的现象。台湾原住民自古以来是以社或社群为聚居单位,每个社或社群都有特定的名称。学界在调查研究台湾原住民时,通常将语言、文化基本相近或有所关联的若干社或社群归为一类,构建成一个族群,并以部分族社的自称作为该族群的族称。例如,“泰雅族”一词原是泰雅族中人口占多数的泰雅亚族中赛考列克及邹利两群称“人”(tayal)这个名词,并被学界用来统称包含赛德克亚族在内的所有泰雅人。可是就实际而言,泰雅族(tayal)这个词对赛德克亚族却没有意义,在他们的语言中,称“人”为sedek,汉语音译为“赛德克族”。赛德克人则称自称为tayal的泰雅亚族为bu'ala,而非tayal[21]。在台湾原住民的各个族群中,诸如此类的情况还很多,如凯达格兰族中的雷郎族,噶玛兰族中的猴猴族,等等。这种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主观地以主干族社的自称作为族群族称的命名方式,严重伤害了少数族社的情感,遭到他们的极力反对。

总之,历史上台湾原住民的分类和命名,可依日据时期为界划分为汉民族文化中心主义性类别和学术研究性类别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民间士人和政府官吏,类别的结果显得模糊笼统,杂乱无章,随意性强,缺乏系统性,没有科学凭据;后者是学有专长的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类别的依据为语言、文化、体质等民族特征,划分的方法比较系统严谨,学术意涵浓厚。台湾原住民的族称多是异文化视野下的“他称”,而不是反映原住民各族群自身认同、文化记忆的“自称”。

收稿日期:2010-02-03

注释:

①李亦园认为,平埔族与高山族的分类法是不科学的,因为平埔族与高山族乃属于同一系统,而有些高山族与平埔族群间的关系且较与其他高山族的关系尤深。但由于研究上的方便,人们因袭了传统的“平埔族”与“高山族”两名词。

②本表是参照李壬癸的《平埔族分类对照表》增添绘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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