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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398(2007)01-0015-05
中国有线电视发展走的是一条各自为政、滚动发展的道路。目前,包括省、市、区、小区及单位网在内的4000多个大小不等且业务不能互联互通的单向传输网络,造成了中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有线电视网络及用户群,却没有世界上最好的网络收益。据统计,目前我国有线电视的年营业总收入约为200亿元,仅为美国有线电视直接收入的1/15。中国有线电视产业化问题的实质就是要调整原有的区域性有线电视利益格局,建立新的有线电视网络产权结构,以最大化地发挥其激励作用[1]。
一、市场经济中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理解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规定性是有线电视产权调整的关键[2]。
(一)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一般规定性[3]
人们对产权概念的理解从“对物行使的权力”到“由物而发生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再到“一定的社会制度”,是一个逐步丰富和深化的过程。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如果存在超经济性质的产权,如政治、司法、行政、宗法等权利,资产的运动便难以遵循等价交换的市场竞争法则,而只能遵守超经济权利的内在规则。这种超经济的权利如果强行进入市场,则是对市场平等法权的颠覆。
其次,市场经济要求不同的交易主体之间的产权必须明确界定。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产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个体(或团体)形成与他人交易的合理预期。其基本内容包括了个体(或团体)对资源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收入的享用权。三者明确清晰,则对个体(或团体)的经济激励和约束功能就最大,这样的产权安排最有效率。
再次,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要求对企业的产权权能进行制度性的分工。目前,产权权能典型的分工形式是委托-代理制。产权权能的分工在理论上能明显的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然而,在中国国有经济改革中,资产权能的所有权、支配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存在不同于私有制国家的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困扰着我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实践。如只有在支配权与监督权与剩余或风险相对应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和代理者的自律性,然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在国有经济的改革中代理者的权利与责任往往不能很好协调,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往往很高。
(二)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缔约分析
产权交易过程的缔约分析是对企业市场交易行为的动态本质的把握。
首先,产权缔约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平等法权的主体。这是一切交易的立足点。由于历史的原因,包括有线电视在内的国有经济形成了所谓的“多级细胞模式下的经济格局”,即四级行政管理格局。从目前的缔约实践看,行政下级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如歌华有线以低廉价格收购郊县的有线电视网络;电广传媒挤走中信国安对长沙等地的有线网络的高价收购。
其次,参与产权缔约的各方都力求在新的产权制度中寻求最大份额的收益,而且只有当新产权能使自己的福利状况得以改进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缔约各方才会支持产权制度的变更。一般而言,产权制度变更的缔约过程,受到竞争者的财富、规模及社会关系的影响,同时,产权的缔约过程也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法律先例、分配标准以及传统心理等,这些因素会影响产权缔约的成本[4]。
二、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的现实分析[5-7]
从1964年北京饭店安装中国第一个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开始,中国有线电视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史进程。其从下端生发、滚动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有线网络系统,拥有全球最多的用户群。这其中也造就了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不同的产权主体之一,即地方广播电视局。不可否认,行政力量的参与曾经对中国有线电视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中国有线电视的产权主体
其一,包括大中型企业在内的企业单位和其他实体。中国有线电视由企业和社会自办电视系统发展而来,许多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力量是有线电视产权的主体。
其二,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地方广播电视局。1983年以后,中国广播电视走上了“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联合覆盖”的道路,有线电视的建设主体开始由企业逐步转向各级地方政府,有线电视发展的速度大大加快。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抑制有线电视台网发展过快、盲目建台的现象,调整有线电视管理权限,将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有线电视台纳入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的范围,将非广播电视系统建立的行政区域有线电视系统全部移交给广播电视系统管理,广播电视部制定了一区域一网的方针。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为产权主体建立的区域性有线电视台网。各级地方广播电视局在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中,走出了一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的滚动式发展的道路。
其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是国家有线电视主干网络的产权主体,是整合全国网络资源的重要力量。
其四,一些上市股份公司目前拥有部分有线电视网络的产权[5-6]。
(二)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中国有线电视做强做大的内因主要来自网络经济本质对有线电视网络的内在要求。从理论上讲,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的平方,即在同类网络中,网络结构越复杂,网络节点越多,网络连接越好,网络规模越大,其相应的网络效应将呈现出几何指数增长。然而,我国有线电视网络尚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缺陷,造成网络经济效益实现的障碍,主要表现为:(1)我国有线电视网络4级行政管理痕迹明显,各网络之间相对独立,没有形成相应的运营规模,制约着有线电视网络效益的发挥。根据1999年对全国221家有线电视台(网)的调查,在网络拥有的用户数量上,0.5万户的网络占20.4%,0.5~1万户的网络占20.8%,1~2万户的网络占18.1%,2~20万户的网络占33%,20万户以上的仅占7.7%,百万户以上的网络仅有1家。因此,在221家有线电视网络中,59.3%的网络规模都在2万户以下,而同期美国国内前10%的有线电视系统服务了全国79%的用户[7]。(2)单向传输的有线电视网络结构制约了有线电视综合业务的开发。目前,各区域有线电视实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网络维护费用、上星台节目入网费用、广告收入以及有线网络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其中,最具赢利可能且赢利规模相当可观、赢利前景最为稳定的综合业务开发几乎尚未起步。这一方面是由于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准企业化机制中,各有线电视经营者普遍缺乏追求更高赢利水平的动机;另一方面是由于各区域网络建设的标准相差较大,整合主干网以外的网络所需的资金巨大。根据1999年对全国221家有线电视台(网)的调查,其接入网络结构有300MHz、450MHz、5550MHz、750MHz等多种带宽,且全同轴、HFC、MMDS等多种网络类型共存。由于这些网络绝大多数是单向网络,仅仅具备广播式网络的传输功能,不统一网络标准以及双向化网络改造,就不能进行综合业务开发。而由于政策等方面的限制,进行如上改造的资金匮乏,因此,综合业务开发的过程会很曲折,而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效益实现的道路还相当艰难。
中国有线电视必须做强做大的外因主要来自于传媒汇流背景下国内与国际其他相关产业的威胁。科技进步以及政策的宽松,直接降低了传媒之间的进入成本。其他产业提供有线电视服务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在价格方面还可能更有优势。潜在的或现实的有线电视服务提供者将对有线电视服务市场造成巨大的竞争威胁。如电信行业、计算机行业(如IPTV)、手机、卫星直播电视(DBS)、无线电缆(MMDS)都可以提供有线电视服务。从用户需求角度而言,只要能够获得丰富的高质量的节目,且转换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成本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并有利可图,那么,无论采用什么传输手段,由哪家公司来提供服务,对用户而言都是没有差别的。这构成了同质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竞争的基础。
(三)中国有线电视刚刚迈出产业化步伐
休克疗法并不适宜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更不适合与意识形态紧密相连的有线电视产业。国家对有线电视网络的控制是必然的。中国有线电视产业化的实现有一个逐步释放、逐步深化的过程。
中国有线电视刚刚实现网台分离,各级网络还表现出浓厚的行政级别,他们不仅还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产权主体,而且网络与各级政府广电部门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求的网络产权的主体尚未拥有纯粹的经济性质的权利,因此,谈不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缔约权利。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环境的逐步完善、政府管理与规制方法手段的不断变革,中国有线电视股份制改造的完成及中国股市上市、融资等相关法律的进一步规范化,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完全走向市场只是早晚之事。当然,由于目前部门利益间的巨大悬殊性,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融合的真正实现还必须依靠资本的运作和产权的缔约才能够实现。
三、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原则及策略[8-10]
(一)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原则
网络经济效益的实现,从理论上讲,网络结构越复杂、网络节点越多、网络连接越好、网络规模越大,其相应的网络效应将呈现几何级数增长。网络经济的垄断与效率是相容而不是相斥的一对概念,同时,规模扩张后的网络经济可以与别的媒体实现混合扩张,从而带来显著范围的经济效应。然而,经济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现象,正如不完全竞争环境下所形成的垄断行业一样,垄断尽管可以为此类行业带来可观的利润回报,消费者却在更多的时候难以享受到规模效益所带来的好处,反而深受其害,特别是在当有线电视网络与国家意识形态紧密联系,其预期实现的社会目标极为多元的条件下,有线电视产权结构的调整必须慎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1.确保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的原则
由于电视节目所构成的文化生态对人类社会的渗透力量无论在深度广度,还是在时间长度方面是有史以来所有其他传媒无法比拟的,所以,对有线电视的播出内容和播出安全予以充分警醒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规定,非美国籍公民参股美国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其股份不得超过25%,有线电视公司的外资股份不能超过10%;英国有线电视市场在1990年《广播法》出台前只允许欧共体国家投资英国有线电视产业。因此,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应该在坚持党和人民喉舌的前提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力求最大可能地趋利避害,发挥产权对国家稳定与安全的内在激励功能,以此为基础,谋求最大的经济绩效。
2.确保有线电视的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原则
有线电视技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就是其公共产品性质逐步减少、准公共产品性质逐步增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有线电视安装与使用费用的存在,已经造成同一区域内不同收入阶层信息接收数量的巨大差异,如安装有线电视的家庭平均可以收看到30~40套电视节目,而没有安装的家庭仅能收到不足5套的当地电视节目;同时在不同区域之间又有巨大的不同。信息接收的差异产生了传播学上所谓的知识鸿沟现象,而知识鸿沟的存在又强化了信息的马太效应,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早就对此予以了相当程度的关注。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所要确保的目标就是维护有线电视一定程度上的公共性质,使有线电视利益格局的调整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和好转社会各阶层与不同区域实体信息接收的能力,使有线电视准公共产品性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国家广电总局2000年9月启动了西藏、新疆等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将2005年被定为“农村服务年”。
3.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的原则
由于中国有线电视的主体是区域性的有线电视网络,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区域性的广播电视部门自筹资金以及向用户收取初装费和网络维护费,因此,绝大多数有线电视网络的国有属性相当明晰。然而,从目前已经与区域性有线电视合作经营的股份制公司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对有线电视网络无形资产评估偏低的现象。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有线电视网络是事实上的特许经营,也没有充分意识到有线电视用户资源升值的因素,这种短视行为将可能导致国有资产以及其未来收益的巨大流失。
4.谋求双效原则
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运营的活力,在网络效率与效益以及产业部门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谋求最好的均衡。1996年后,以美国为首的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传媒在管制松动的情况下掀起了不同传媒之间的产业汇流。融合后的传媒产业虽然具备了相应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但不必然带来产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的悖论”,即产业资本的融合会增强产业的竞争力,加剧全球竞争。然而,从长远看又会削弱竞争,对社会福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8]。任何理想化地认为只要网络越大,相应的产业效率、效益与社会效率、效益就会越来越高,往往是不切实际的。最理想的格局应该是建立有线电视竞争性垄断的格局,即网络经济的自然垄断性与竞争经济的活力相结合,在垄断竞争中实现网络效率与效益、产业部门效益与社会福利的最优化。
(二)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策略
1.中国有线电视产业发展的结构性冲突
目前,中国有线电视产业化远景的实现还面临重重困境,即处在进退两难的结构性冲突中。中国有线电视如果要实现广电系统绝对控股下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融合与综合开发的目标,还必须在资金、政策等许多方面突破限制,然而,无论是资金还是政策突破都面临着许多问题。单纯从行政方面来讲,依靠行政力量解决不了有线电视系统内资源共享和垂直管理的问题。集团化运动的实践告诉我们,行政力量拉郎配充其量解决的只是物理层面的融合,依旧无法解决有线电视网络深度融合的问题,而这一点必须依靠资本的运作才能解决。但是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按照目前的金融政策,广电部门不是企业,有线电视网不能被当作经营性资产抵押来获取贷款,债务融资的主渠道被堵死。根据目前的广电政策,广播电视传输干线可以在系统外融资,但涉及最终接收用户的分配网只能由内部企业或公司投资、参股或跨地区投资、参股来建设和经营。同时在分配网的广播电视业务和增值业务分开的前提下,增值业务也可以在系统外融资。参照世界各国政府对有线电视对外融资的做法,我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严禁与外商合资合作建设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定。一方面外资不能进入中国有线电视产业,另一方面投入有线电视干线网的资金只能是国有性质的资金,且广播电视系统必须持股51%以上。在这种环境中,仅靠业内资本控股全国有线电视网络,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特别是在目前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价值超过2000亿,且市面价值不断飙升的情况下,仅依靠国家广电总局出资整合无异于蚍蜉撼树。
2.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选择方案
融资方式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2种[9]。显然,单靠有线电视的内源性收入是难以达到整合目标的。因此,更多的有线电视媒体选择了外源性的融资办法,即通过上市或合作等方式来筹集资金。根据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精神的规定,从全国情况看,以省为单位的各地有线电视采用了直接入股的西安模式、直接上市的“歌华有线模式”、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收购的“湖南电广传媒模式”以及多方合作的“上海有线网模式”。
上海有线网络的多方合作模式,依笔者所见是较为理想的产权调整模式。一般来说,资产重组者所必须具备的唯一条件是能力,即资本能力和经营能力。没有足够的资金,重组者既没有能力实施重组,也没有足够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同时重组者还必须具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即不仅要使企业的重组投资产生收益,而且要有能力改变原企业的经营困境,使重组后的企业迅速走上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海有线网络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东方明珠29%、有线电视台20%。控股股东由代表上海市政府的上海联合投资公司、邮电和广电三方出资设立,隶属上海信息办(直属信息产业部),后者是上海信息港的主开发公司和上海“三网合一”业务的主营运商。上海模式体现了资产重组中依靠资本能力而不是行政能力进行资产整合的做法,虽然三方联合控股突破了广播电视系统必须持有线电视干线网51%以上股份的要求,但保证了国有性质资金的绝对控股地位[10]。
四、结论
引入新的资金来源,破除区域垄断,走向网络统合,是中国有线电视产权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多方合作的上海模式对未来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