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探讨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与牛军先生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中国论文,慎重论文,外交论文,主要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0年代以来,随着一批中青年学者进入论坛,关于新中国外交的实证研究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由于这一研究与现当代史有着相当部分的重叠,无论是史料公开的滞后和欠系统性,还是研究方法的陈旧以及理论观点的敏感性,都给学术创新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充分的实证研究尚未形成规模,有深度的理论思考较其他学科更为少见。或许与这种背景有关,牛军先生题为《新中国外交的形成及其特征》的文章受到了学术重镇的推举和关注。(注:《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头栏刊出,《新华文献》2000年第3期作部分转载,新刊《中国社会科学文献》2000年第1期作“论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外交》2000年第1期全文转载。)但正因为如此,笔者才更觉得有必要指出其中存在着概念指称失规范、史料运用欠妥当、论断推理有纰漏和理论概括不准确等等问题,以期引起争鸣,形成学术界通过健康的学术交流与对话共同促进研究进步的局面。
一、何谓“新中国外交”?
牛军在解释写作目的时指出:迄今为止的新中国外交研究,其“不足之处在于一直未能进一步探讨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所以要“力图弥补这一不足”。这或许是一项有意义努力。但令人未能料及的是,文中称其所研究的“新中国外交”是指建国前后到1954年间的中国外交,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最终形成”;另根据文尾的叙述可知,当代中国外交史被划分成了“新中国外交”和“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显然,这种分期表述缺乏学术性,甚至有悖于常识。
一般说来,所谓“新中国”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革命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新中国”至少在1949年—1976年间的整个毛泽东时代(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表达历史分期但具有很强政治性因而在社会生活领域中被广泛使用的概念,这一指称的政治含义是与“旧中国”的对比和对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提示,有着“解放后”、“新旧社会两重天”等潜在内涵。直到“四人帮”垮台、“开始新的长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时代),“新中国”才逐渐退出大众语汇,而较多地、主要地出现在研究历史的论著和老革命家的回忆文章之中了;也就是说,在具有“极左时代结束”、“获得了第二次解放”、“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这种强烈政治含义的历史分期简称——“新时期”的相形之下,“新中国”就退而演变成了主要表达历史分期的时间性概念。在学术界,虽然至今尚没有统一的对“新中国”史的时间界定,有“新中国五十年”的说法,同时也有专门史——如文学史——的学者以1976年为界,此前多称“新中国文学”,此后则称为“新时期文学”了。作为外交史的研究,如果使用“新中国外交”的指称,那么就应该与“新中国”的概念大致协调起来;所以,把“新中国外交”界定为1949-1954年的外交并作“新中国外交”、“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划分,实在过于生硬,恐怕难以为学术界接受。而且,即使是牛军的文中也说“新中国外交”的“那些基本特征在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中存在了相当长一个时期”;那么,把“新中国”界定到1954年的根据又是什么呢?或者说,如此分期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一定要在明确的历史分期意义上使用“新中国”来简明、形象地指称一个历史时期的话,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妨把“新中国”史界定为1949-1976年毛泽东时代的历史。这样,就大致可以说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是意识形态化,而在国家安全受到巨大压力的背景下,以70年代初中美关系改善和中日关系正常化为标志,新中国外交开始了从意识形态主导的人民外交向国家利益主导的现实主义外交的历史性转折;这一转折经过几年的曲折、徘徊,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到了80年代,以提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突出强调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在处理对外关系中的首要的地位,并放弃特指某一国家的反霸目标和反霸统一战线策略为标志,上述历史性转折形成了不可逆转的政策结果。(注:参见拙文《从中日关系正常化看周恩来与新中国外交的历史性转折》[J],《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因此,笔者主张把“新中国外交”界定为1949-1976年间中国外交史的研究对象。
在牛军的文章中还有一个与基本概念有关而且也令人困惑的问题,就是反复出现的所谓“新中国外交的形成”这种说法。(注:文中还有“对新中国外交制定阶段的研究”一语,也是同样的性质,但没有反复出现。)一般说来,外交是一个国家为实现符合其国家利益和国家政治目标的对外政策而展开的国际活动,这种活动由推进合作、处理危机等一系列外交步骤和外交事件连续构成,通过谈判解决国际关系问题,不断地调整对外关系状况,使之与变化着的国际、国内局势保持协调;那么,新中国外交的本义就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的外交活动。所以,我们可以说新中国外交政策、外交决策体制、外交格局的形成,而赫称“新中国外交的形成”就似乎太突兀了。倘若把文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最终形成”一句,按其时间概念替换而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1949-1954年外交的最终形成”一语,感到别扭或费解的读者恐怕就更多。可以相信,研究外交史绝不是简单地掌握、分析相关史料的工作,它的表述还不应该与基本的外交学概念、国际关系理论发生龃龉或抵牾。
二、革命性、内向性、过渡性——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
粗看起来,牛军文中所提出的“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很给人以新鲜之感,但稍加分析便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1、关于“革命性”
文中提出的“新中国外交”的第一个主要特征是“表现出一种强烈的革命性”,而以“一边倒”方针“最具有代表性”。文章说:“所谓革命性,是指其产生于中国革命运动的理论思想指导之下,同革命运动后期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有密切的联系”。我们知道,“革命”一词具有根本性改变的含义,同时在现代中国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又是一个政治意义绝对化的概念,以革命与反革命表达进步与反动、人民与敌人、是与非、善与恶、生与死等不可调和的斗争关系。很明显,既然文中所称的新中国外交的“革命性”特征源于“中国革命运动的理论思想指导”,那么也就是在后一种即价值判断的意义上来讨论新中国外交了。必须指出,从严肃的学术研究角度讲,把研究对象本身的自我论证理论作为给研究对象作结论的根据是不恰当的,因为这种研究难以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举例来说,如果毛泽东对帝国主义“是要打倒它,不是承认它”的外交方针是“革命性”的,那么战争时期争取美援、希望与美国合作、争取中立美国以及朝鲜战争后与美国谈判以争取改善关系、和平共处等等,就是“非革命性”的了?如果说“革命性”是若隐若现、不稳定的,或者说它与“非革命性”是此起彼伏的,那么这种“革命性”怎么能是“主要特征”呢?再举一个夸张一点的例子,倘若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来讨论60年代毛泽东反帝、反修、支援世界革命的外交路线,同样也会得出具有“强烈革命性”的结论,而王稼祥的“三和一少”似乎就只能是具有“强烈的反革命性”或“修正主义性”,甚至连对70年代初打开外交新局面的评价恐怕都不易斟酌了。总之,无论是理论探讨的结果还是历史事实造成的逻辑困境,都足以提示人们:那种研究者自身主体性迷失的学术活动,可能表征着哲学思维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落后或不自觉。
再者,作为学者研究的结果,说“一边倒”是革命理论和革命运动的产物等于什么也没说,谈不上是“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因为这本来就是基本事实,而且当时的革命者就这么说了。如果非要探讨其特征的话,毋宁指出“一边倒”方针的意识形态本质,新中国外交具有意识形态化的取向;这种分析还可以对中国共产党处理外交问题时每每就国际政治局势的变化作出策略性、适应性调整的方面进行有效的阐释。
不过,关于“一边倒”政策方针的研究,仅仅指出其意识形态本质仍然是一种浅尝辄上的探讨,还必须在准确占有史料的基础上展开较为细致的过程研究,才能为中共处理对美、苏关系提供一个系统而具有实证性分量的说明。牛军的文章注意到了有关问题,但并非自己考察,而是参考杨奎松《华德事件与新中国对美政策的确定》一文的观点,认为:“中共领导人在1948年11月间曾经考虑过与美英等西方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可能性,但很快便抛弃了幻想。”他接着指出:“导致事态如此发展的直接原因是中共中央于12月初接到了一份秘密报告”,了解到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是如何在新中国政权中造成反对派,“毛泽东对此做出强烈反应,粉碎美国的此类阴谋成为他此后一段时间里极为关注的问题。”然而,无论是杨奎松的文章,还是牛军的分析,都是有问题的,至少在重要史料方面有疏漏。其实,国共谈判破裂后,尽管中共强烈谴责美国对蒋介石发动内战的援助,美苏的冷战机器已经发动起来,但中共在实际的外交政策与步骤上仍是稳健的。随着战略反攻的展开,中共中央早在1948年2月7日就发出了《关于对待在华外国人的政策的指示》,其中规定:对于外国国家代表机关,“不论其是否属于帝国主义性质”,一般采取保护政策;各国领事馆,不论其本国是否已承认我民主政府及人民解放军,如为其侨民利益向我交涉时,“我概以外交代表视之”。(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集》(1948-1949)[M],第23页,1987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0月底,东北局在接管沈阳之前,请示对不随国民党撤退的美、英、法等国领事馆应采取的态度,中央电告仍按2月7日指示执行,要用外交手续公文来往,以逼使他们承认我解放区政府。然而,苏联驻东北的代表却建议中共封锁美领事馆、限制其自由、没收其电台,斯大林亦同意这些建议。结果,在11初沈阳解放以后,中央指示东北局与苏联方面协商,纠正争取美方承认的做法,并采取上述措施,以期“挤走”美、英、法领事人员。(注:参见拙文《毛泽东的美国观与新中国“一边倒”国际战略的形成》[J],《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而在此后,才有毛泽东获悉情况、注意美国对新中国搞“内部破坏”的问题。显然,是苏联方面的意见首先在实际外交步骤上为中共争取美国的承认造成了阻碍,而且由于苏联建议中共实施的“挤走”行为也成了美国一些人反对承认新中国的一个口实。
还必须看到,苏联的这种意见当然是与维护其在中国东北的特殊利益有关联的——直到毛泽东访苏缔结新约,斯大林还提出不许第三国居民进入中国东北的要求。由此可见,中共对与美、苏关系的处理决不是简单的“反”、“倒”这种“革命性”所能概括的,意识形态认同在“一边倒”国际战略的形成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虽然中共有时也作出现实主义的政策调整,但革命意识形态的非本土经验性又决定了中共的外交方针、政策必然与苏联保持一致,接受苏联的指导,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尽量争取广泛的国际承认、照顾国际惯例和国际法给新中国带来实际利益的可能性。从国际政治的运作机制来看,苏联基于自身的利益要求中共对美采取严厉措施,中共对此缺少洞察,反而善于为这种要求找到合乎逻辑的意识形态根据作解释,这种“革命性”、“反”、“倒”外交政策在美苏对抗的前提下还可以维持,但也预设了新中国外交未来不久的一个结局:当苏联决定与美国搞缓和、要“和平共处”,而美国仍然严厉遏制中国的时候,中国自然就处于被动;而为反抗这种被动,中国需要强化外交政策的意识形态取向以推动苏联反美并保持自身内政与外交的意识形态完整,于是中美对抗趋于激化,中苏同盟关系则由于不同的利益认识而发生破裂。
2、关于内向性(以及外张力)
牛军解释“内向性”是指“中国的外交政策总的来说是为达到国内政治目标而制定的,并受到国内政治的严重影响”,且以中苏缔约、援越抗法、抗美援朝为例进行了长篇分析。文中注意到毛泽东向斯大林表示希望中苏缔约以为新中国提供安全保障、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注意到毛泽东以“中国人民当中的某些人一直对现存的中苏条约不满”来促使消极冷淡的苏联领导人让步等等材料;但笔者认为这些并不能用来论证“内向性”是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首先,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都要为本国寻求安全、政治和经济诸方面的利益,否则国内的政治就会发生问题。如果说这是外交的“内向性”的话,那么这种“内向性”是各国外交所共有的,而单单把新中国外交——尽管它受到意识形态的主导,但也是在其意识形态认同的方向上——寻求盟国、希望在与盟国的合作中获得相应的国家利益的行为称为“内向性”,并视为“主要特征”就没有多少学术意义了。再者,以毛泽东用国内有人对中苏旧约不满这种政治困难要求苏联让步而订新约的材料,所证明的只能是一直盛赞苏联真正“平等待我”的中共在得不到平等的新约后将面临国内的政治困难,而不能用来证明毛泽东访苏求订新约是为“达到国内政治目标”采取的行动,中苏结盟是“受到国内政治的严重影响”的决策。这是因为,与苏结盟、向苏求援是建国前就有的,而且是经过意识形态理论反复论证肯定为必然的外交期望,这种期望的主要根据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天经地义和对孙中山某些经验的总结——毛泽东认为“帝国主义是要消灭我们的”,“真正的友谊的援助”只能向“以苏联为首的反帝国主义战线一方面”去找,(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M]第262页,1996年,人民出版社;《毛泽东选集》第4卷[M]第1475页,1991年,人民出版社。)——而不是根据国内有什么“不满”或其他的什么政治需要。只有这种自以为可以肯定得到满足的期望落空或没有得到“既好吃,又好看”的满足,国内的知识者明白了,才会发生政治上的困难,才需要处理以达到所谓的“国内政治目标”——而毛泽东似乎也并不很怕这种困难,因为还有“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等等辩证理论可作解释,所以在订立新约的愿望受到冷淡之后,毛泽东几乎要放弃而提早回国了。文中还断定,毛泽东强调中苏条约是“爱国主义的”,其必要性是由于中苏签署有损中国利益的石油和有色金属股份公司协定在国内引起了“风波”,这可能不错;但这怎么能用以论证“新中国诸多的内在需要和国内政治形势始终是支配中国领导人作出有关决策的主要因素”呢?如此结论恰恰是因果颠倒——不是有“风波”才去结盟、订约或提出新的交涉(这是“内向性”的本意);而是结盟、订约后国内有不同看法才发生“风波”,才做解释、宣传的,但并没有提出新的交涉。
文章在以援越抗法、抗美援朝说明新中国外交的“内向性”特征时说:“新中国一诞生,其外交就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外张力’”,即关注和支持境外的革命运动。首先必须指出:张力在物理学中是一个规范的术语,跨学科的借用应该在尊重其原定义的前提下,做得合理、适当。我们知道,张力是指物体受到拉力作用时其内部各部分之间发生的相互牵引性质的力,例如绳子被拉伸时其内部就产生一种紧张状态;因此,所谓“外张力”应该说是不得要领的随意造词。其次,文中对中国支持境外革命运动——援越、援朝——原因的分析时,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作出如此决策过程中的苏联因素。恰恰与所谓“外张力”来自“中国革命运动的内在冲动”相反,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批评王明关于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具体运用和发展”的说法,讥讽“斯大林只管那些工业发展的地方,而殖民地半殖民地就归我们管”为笑话,强调:“我们不要忙于想宽了,先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做好。”(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M]第259-260页。)但后来,刘少奇、毛泽东为中苏结盟、争取苏联承认和援助相继访苏,斯大林要求中共多负担东方和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运动的工作,要求新中国援越抗法。新中国既然“一边倒”,而且刘少奇、毛泽东以不同形式表示过中国党“服从并坚决执行联共的决定”,(注:刘少奇1949年7月4日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毛泽东7月14日给刘少奇的电报,可参阅《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M]第1-28页,1998年,中央文献出版社。)那么当斯大林提出中国就援越抗法和出兵朝鲜时,虽然以新中国的国力而论不胜负担,但中共也是难以拒辞的;因为这关系到中苏同盟的稳定以及社会主义阵营政治团结的大局。至于国际主义道义以及其他的解释,理解为那是可以公开的解释或许更妥当一些。
特别是在出兵朝鲜的决策问题上,文中的分析更为混乱。因为,既然注意到中共中央决策层担心出兵会给中国自身带来严重后果,而“斯大林的压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怎么竟还能用以论证出兵朝鲜的“内向性”呢?文章写道:从与苏结盟到出兵朝鲜的决策,突出地证明了“内向性”,即外交决策的形成与执行取决于国家内部的整合情况——“其一涉及执政党内部的团结、建立有效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以及能否凝聚更多的政治支持;其二涉及对重要的决策达成共识的程度。”显然,这里又出现了因果颠倒的情况。在出兵朝鲜的问题上,恰恰是担心“出兵”给中国造成严重后果、影响中国建设,中共中央的决策层、各民主党派以及民众间才发生分歧,也就是说,因为朝鲜战争爆发,斯大林希望中国出兵而使中共面临是否出兵的困难选择,才发生了“内向性”所指的“国内政治”问题。倘若积极支持金日成统一朝鲜的斯大林的苏联自己挺身而出,并不推使中国出兵,中国又怎么会发生“执政党内部的团结”、“能否凝聚更多的政治支持”这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呢?更应该注意到,是斯大林在要求中国出兵的电报中提醒说:中国出兵“是为了防止朝鲜变为美国和未来军国主义日本反对中国的军事基地”。(注:《关于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苏关系的俄国档案文献》(连载二)[J],《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92页。)而在决定出兵之后,中共中央才采取具体步骤消除民主党派和人民中间预计可能发生的“国内政治”问题。1950年10月21日、23日,周恩来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座谈,指出一部分人中存在着亲美、崇美、恐美和对中朝两国力量估计不足的错误思想,这样才在抗美援朝问题上取得共识。(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M]第87页,1997年中央文献出版社。)10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说:“为了使全体人民正确地认识当前形势,确定胜利信心,消灭恐美心理”,各地要展开宣传,应指出:“美国侵朝与侵华是分不开的”,“从北朝鲜缴获文件及其他方面证明“美国确有侵朝后进一步侵占我国东北的“阴谋计划”,美国的侵略计划与日本从朝鲜到中国东北再到全中国的侵略历史“如出一辙”,等等。(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第436-437页,1992年,中央文献出版社。)1951年2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指示,强调:“在各阶层人民,特别是工农群众中,应广泛进行时事教育,开展蔑视、鄙视、仇视美国帝国主义与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
的运动。那种认为工农群众不关心时事,抗美援朝在工农群众中不成问题,或者认为抗美援朝运动会影响其他工作,因而不认真在工农群众中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和时事教育的意见是错误的,必须予以克服。”该指示要求发起订立爱国公约,内容有:“拥护毛主席,拥护人民政府,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人民解放军,拥护共同纲领”;努力支援中朝军队抗美;协助政府肃特灭谣;努力生产;保守机密等等数条。(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M],第24-27页,1992年,中央文献出版社。)爱国公约运动经过发动、检查、纠正形式主义偏向等环节,取得了很大成绩。彭真于1951年10月24日向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作《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报告时》说:爱国公约运动使“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迅速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和人民政府的关系更加亲密无间了,各阶层人民相互间的团结更进一步增强了……。”(注:《人民日报》1951年10月25日。)显然,很难肯定出兵朝鲜决策的形成是“取决于国家内部的整合情况”,而倒是决策之后采取强有力的宣传与组织措施,才保证了团结、整合与共识。还应该考虑到,如果当时中苏结盟过程、出兵朝鲜决策中间的复杂与曲折广泛为社会关心时事的人士所知,恐怕引起的“国内政治”问题可能更大,处理起来可能更困难一些。如此考察下来,怎么能说所谓的“三大决策”表明了新中国外交的“内向性”呢?
3、关于“过渡性”
牛军把新中国外交的“过渡性”定义为“从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向国家外交过渡的过程”,并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从革命运动外交向国家外交过渡的一次关键性转变,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最终形成。”这便发生一个问题,即“革命运动外交”或“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的概念是什么?文中并没有准确的说明,但从“革命政党到执政党的转变”、“革命运动领导人到国家领导人的角色转变”等叙述中似乎可以明白,“革命运动外交”指的是建国前革命运动时期中共的对外关系活动。然而,文中又分明写道:“非执政党的地位和紧张的战争环境使中共领导人无暇考虑对亚洲国家的政策,是导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领导人继续从革命的角度考虑与亚洲国家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就似乎是说,“革命运动外交”是从革命的角度考虑对外关系,而建国前中共领导人顾不上考虑对亚洲国家的政策,所以建国后继续从革命的角度对亚洲国家展开外交。这是令人糊涂的,也与基本的史实不符。我们知道,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目标是求得苏联对中国革命的帮助与指导,争取美英等国对中国抗日战争的同情与支持,而反对他们对中国革命的干涉。而那时的亚洲国家多是处于殖民统治之下或内乱、分裂状态,有的虽有共产党组织但也很弱小,中共无力支援他们,他们更无力支援中共,所以中共与亚洲国家几乎没有什么有政治分量的“对外关系”,那么何来建国后“继续从革命的角度考虑与亚洲国家关系”呢?而且这里的所谓“革命”,是指中国革命呢,还是指亚洲国家的革命?新中国成立,毛泽东代表中央政府向世界宣告: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此后,新中国陆续与社会主义阵营、周边、西欧和北欧的近2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应该说,新中国的成立即是革命运动时期对外关系的结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交活动的正式开始,中国领导人当然也是从“国家的角度”考虑并进行外交活动了。至于中国对亚洲国家共产党和革命组织的援助,首先与斯大林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指导有关,与斯大林把中国纳入全球冷战体制、让中国承担亚洲冷战的主要责任的战略考虑有关;而中国领导人对此所作的“国际主义”解释和论证固然与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有关,但那主要是面向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种宣传教育工作,它不是“继续从革命的角度考虑与亚洲国家的关系”这种完全主动性的外交思想;否则,我们就难以理解在苏联(随着斯大林去世)力主与美国“和
平共处”、要求朝鲜停战之后,为什么毛泽东、周恩来那么迅速就举起“和平共处”的旗帜,并向亚洲周边国家的领导人保证“革命不能输出”、“决不利用跑来的人”去损害他们政府的利益,以及“在华侨中不组织共产党”了。
为了论证新中国外交“从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向国家外交过渡的过程”,牛军的文中引述周恩来在1952年4月30日有关外交“是以国家和国家的关系为对象的”讲话,进而称这一论述反映了“对国家外交的认识的深化”,“表明新中国外交与中国革命运动对外关系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终于被认清并揭示出来了”。如此作结论过于机械。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虽无外交和国际关系的专业知识,但如果连外交乃以国家间关系为对象的常识也要到1952年才明白,这种看法不是太荒唐吗?事实并不是这样。建国后,中苏结盟,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谈判建交等等,难道不是“国家外交”而还是“中国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吗?其实,通读周恩来讲话的全文,也看不出有什么迹象表明他这一论述是作为重大发现或“认识的深化”来强调的。而就在牛军引文的后面,周恩来又接着说:“外交是通过国家和国家的关系这个形式来进行的,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忽视这句话是不应该的,因为它似乎可以做“从革命的角度考虑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论断的佐证。但是,此时周恩来的思想里好像并没有为了中国的什么革命而搞外交,或者通过外交发动世界革命的意思,所以它不是“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似乎称之为“人民外交”更贴切一些。这种“人民外交”思想基本上是鉴于当时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不承认、敌视新中国的情况而希望争取外国人民的一种策略,如果这些国家明确表示尊重中国主权并断绝与台湾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新中国也就会陆续与它们建立“国家外交”关系了;建国前后的公开声明、内部指示以及实际进行的外交活动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即便是所谓的“形式”问题,周恩来早在1950年3月20日就指出:中国的外交是要争取外国的人民。和平阵营主张和平竞赛,但美国人民受到控制,“我们的消息不能进到他们国内去”,“所以要使美国人民觉醒起来,……这一点我们中国人民的责任也很大,我们要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就有这个意义。”但要争取人民,“某些形式和制度是必须建立的”,“要照顾外交形式”。(注:《周恩来外交文选》[M],第11-17页,199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可见,周恩来的外交思想是通过合法的外交形式与制度争取人民、争取和平、反对战争,而看不出他是要进行什么“革命运动外交”。
总之,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仍在从事“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而不是“国家外交”的结论是没有根据的。如果稍微深入思考一下,之所以会发生这种认识错乱,可能是因为研究者没有弄明白这样一个问题,即中共支援亚洲国家反帝革命运动怎么能是“国家外交”呢?其实,这与共产党革命时期和建国后一直存在着党际交往和党的对外工作有关。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时期,中共作为执政党,其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主导着国家外交,新中国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外交关系可以说是兄弟党关系的自然发展与转化。党的关系是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共同“革命”目的的,但不能由此便简单地以为这是“革命运动外交”,因为兄弟党共同的事业、活动在公开的国际舞台上仍然是以“兄弟国家”的形式或名义进行的,比如中苏结盟、援越抗法、抗美援朝无一不然,即便是对有统一政府国家中革命组织的反帝、反政府活动的同情与支援——一般其政府是与美国合作、反对新中国的,——在公开宣传中也一定有“中国人民”和“中国”的名义,这就是一种“国家外交”的姿态,当然是对抗的姿态。
另外还应该注意的是,虽然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是在具体处理着中印、中缅关系,但原则的大部分内容早已声明过,而所谓“和平共处”的说法,就更有着苏联新领导人决定采取朝鲜停战等实际步骤,以求得与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和平共处”这种政策大转换的背景,有着朝鲜停战使得国际局势由直接军事对抗向政治谈判转变的背景了。(注:关于朝鲜停战决策中苏联的主导作用,可参阅沈志华《抗美援朝战争决策中的苏联因素》[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和拙文《“一边倒”冷战体制下和平共处的限度:朝鲜战争后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J],《国际论坛》2000年第2期。)中国领导人提出具有非意识形态化色彩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以此规范新中国外交,与苏联的“缓和”政策保持了协调,当然也有利于缓和自己与周边国家的紧张状况,处理与它们的复杂利益关系问题;有利于尽快摆脱外交孤立局面,甚至进而解决与日本、西欧以及美国的关系改善或正常化问题,实在难以断定是完成了“从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向国家外交过渡的过程”这样一种情况。总之,所谓新中国外交的“过渡性”特征,还是欠缺实证研究推敲的。
如果要深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意义的话,不妨说它是新中国外交政策向非意识形态化方向调整的标志,是军事对抗向外交对话转变的努力,是意识形态主导的人民外交向国家利益主导的现实主义外交转折的第一次尝试。所谓“日内瓦会议是和平共处原则的关键性实践”,其意义并非“从革命运动的对外关系向国家外交过渡”,而是中国要努力“打开经过大国协商解决国际争论的道路”,(注:周恩来1954年初起草的《关于日内瓦会议的估计及其准备工作的初步意见》[M],可参阅《周恩来传》(三),第1113页,1998年,中央文献出版社。)以摆脱阵营对抗造成的对中国不利的国际政治僵局。当然,这次尝试是不成功的,它从1953年朝鲜停战开始,到1954年日内瓦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不久便由于美国利用台湾问题遏制中国而遭到挫折。这反映了美国对国际局势的主导性作用。朝鲜停战虽然对于中苏两国来说是谋求缓和的第一步,但对于美国而言则是强化冷战体制对付中苏同盟尤其是遏制中国的开始。由于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战的遗留问题,美国的干涉使得中国至少在理论上既不能保持台海地区的“和平”,也不能与“侵占中国台湾的美帝国主义”实行“共处”。于是,中美矛盾激化,同时中苏同盟也由于苏联不支持中国解放台湾的政治攻势和有关军事行动而发生嫌隙;相应地,毛泽东开始在强化意识形态的主导性方向上调整外交政策,明确反对“把和平共处作为对外关系总路线”了。如此,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放在更长时期新中国外交史中去考察,就不难发现有关外交思想变化的复杂性,自然也就不会在“最终形成”的意义上评价它了。
三、简短结语
通过以上辨析,我们可以认为,牛军先生这篇文章对新中国外交的研究没有带来多少学术贡献,反而在基本概念、史料分析和理论总结诸方面造成了偏差和混乱。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笔者以为是未能以细致的过程研究方法分析史料并在可靠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进行论证的缘故,另外还对一些基本概念有着因想当然造成的误解。在中国现当代史研究领域,由于过去的政治实用主义方法的影响和当今的名利实用主义风气的侵染,学术界痛感在细读史料、实证研究和科学论证方面的欠缺。其实,关于新中国外交,只要注意到毛泽东说过抗美援朝使他摘掉了“铁”帽子之类的话,就足以领会中国出兵朝鲜决策的苏联压力背景了,何至于发生“内向性”和“外张力”这类问题呢?而毛泽东的话又是早已公开的史料了。另外,由于实证研究基础的薄弱,我国现当代史研究在理论思考方面的成果也不多,造成概念使用和理论总结往往失规范和欠准确——有时甚至出现离奇的情况,如杨奎松《美苏冷战的起源及对中国革命的影响》(《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一文开头便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走上革命道路,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这里,如果不是言不达意的话,恐怕连什么是“革命”、什么是“中国革命”、革命的主体确指哪一个政治势力、如何准确概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等等,都发生了问题。当然,标新立异可能是学术进步的表现,就新中国外交的研究而言,不妨探讨其主要特征;但外交学、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学中一些基本的分析概念,如意识形态、国家利益、国际政治体制等,还是必须使用的。例如,与其说新中国外交的“革命性”、“内向性”,倒不如以意识形态化外交、意识形态主导的外交来得更贴切和规范一些;与其说“外张力”、“过渡性”,倒不如从总体性规制全球政治的美苏冷战体制、非对称的中苏同盟和直接对抗的中美关系——笔者把亚洲冷战体制的这种复合结构简称为“‘一边倒’冷战体制”,以突出中国外交所受到的国际政治结构性约束——的角度分析新中国外交政策的形成与调整,来得更具解释能力。而且,从外交政策的意识形态化和非意识形态化的维度来分析,把握“一边倒”冷战体制的形成、演变与崩溃的过程来考察,还能够整体性地有效阐释当代中国外交史。笔者之所以题称“慎重探讨新中国外交的主要特征”,就是意在说明充分的实证研究和严谨的理论思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然,同时还有不揣浅陋地要谈谈自己的研究心得的想法。牛军先生既然在其文末表*
示希望他的研究“能引起对有关问题的更深入广泛的争论和探讨”,笔者便冒昧作出这篇商榷文章,提出不同的意见,谨请牛军先生和大家不吝指教和坦率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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