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 over Ethernet协议及其在Windows系统上实现的研究

PPP over Ethernet协议及其在Windows系统上实现的研究

李盼[1]2016年在《GNSS精密单点定位模糊度快速固定技术和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GPS精密单点定位(Precise Point Positioning,简称PPP)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种空间定位技术,它集成了GPS标准单点定位和GPS相对定位技术的优点,是GPS定位技术中继实时动态定位(Real Time Kinematic, RTK)技术后出现的又一次技术革命。由于多GNSS(GPS/GLONASS/BDS/GALLIEO)系统集成能为PPP提供更为丰富的观测信息,提高平差系统的冗余度,改善定位精度及可靠性,而固定模糊度能够充分利用载波相位模糊度整数特性,显着提高短时间内PPP尤其是东西方向的定位精度,也可为PPP解的质量检核提供丰富的信息。因此近年来,多系统组合PPP和PPP固定解成为GNSS领域的研究热点。历经约十年的快速发展,GNSS在系统布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GPS PPP固定解的基本理论与技术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是,有关多系统组合PPP和PPP固定解的研究通常是分开进行的。对于GPS PPP模糊度固定,目前仅有CNES分析中心公开提供吸收了相位小数周偏差(Fractional Cycle Bias, FCB)的GRGS整数卫星钟差产品,尚无其他机构公开提供相应于各分析中心精密产品的FCB改正数,这极大地限制了PPP固定解技术相关研究与应用工作的展开。而在用户端,现阶段GPS PPP的首次固定时间依然长达30分钟或以上,这与当前网络RTK的模糊度初始化时间还有相当距离。这也是目前制约PPP技术发展与应用的瓶颈。因此,随着PPP技术的不断发展,开发GPS FCB服务系统已成为PPP固定解研究和应用的迫切需求,加快PPP固定解首次固定速度也是PPP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需求和问题,本论文旨在:1)在服务端,系统深入地研究高精度GPS/BDSFCB估计的算法,分析影响FCB估计精度的多项因素,建立评估FCB产品内部和外部质量的手段与方法,最终开发出能公开提供GPS FCB产品的服务系统,以推动GPS PPP固定解的深入研究与应用;2)在用户端,针对PPP全模糊度固定失败的情况,提出自动寻找满足bootstrapping成功率和ratio-test的部分可固定模糊度子集的方案,实现PPP部分模糊度固定,以提高PPP获得固定解的概率。在GNSS PPP模糊度固定方面,分别从GPS+BDS双系统组合PPP模糊度固定,以及利用GLONASS观测值信息辅助GPS/BDS单/双系统模糊度固定两个角度,实现多GNSS PPP模糊度固定算法,深入分析多GNSS观测条件对PPP固定解性能的影响。论文的主要工作和贡献如下:(1)系统总结了当前GPS精密单点定位数学模型和模糊度固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从最基本的函数模型出发,推导了影响PPP模糊度参数整数特性的小数周偏差的具体误差组成。对基于单站PPP解的FCB估计算法进行了改进,使用最小二乘整体平差解算区域/全球范围内的卫星端FCB改正数。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一套GPS FCB产品估计与服务系统,可供全球PPP用户利用对应各分析中心的FCB改正数实现PPP固定解。并从内符合精度、与CNES整数产品互符合性,及各场景实际PPP固定解效果等方面对产品质量进行了细致分析。内符合精度方面,GPS卫星WL和NL模糊度的平均利用率分别为93.7%,89.9%;WL模糊度残差在+/-0.2周以内比例为94.2%,窄巷模糊度残差在该范围内的比例为93.7%。与CNES提供的整数卫星钟改正数相比,两套产品WL FCB几乎所有的互差都在+/-0.05内,而窄巷FCB 97.4%的互差都在+/-0.075周内。PPP固定解算例方面,相比PPP浮点解,固定解将1h静态PPP东、北、高分量上的平均RMS偏差分别减少44.4%,28.6%和25.0%;将80分钟左右的车载动态数据叁分量上的定位偏差改善78.2%,20.8%和65.1%;应用于GRACE卫星定轨上,可将A/B双星径向、切向和法向的偏差RMS分别减少23%,37%和43%。(2)针对传统的GPS PPP全模糊度固定(Full Ambiguity Resolution, FAR)受待估参数较多、参数相关性较强,初始阶段部分模糊度精度较低等因素影响容易失败的特点,提出了一种能依据bootstrapping成功率和ratio-test检验,从降相关的模糊度集合中选出满足检核条件的模糊度子集的部分模糊度固定(Partial Ambiguity Resolution, PAR)方法。使用该方法,在FAR失败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成功固定部分模糊度子集,从而保留固定解。实验结果表明:静态PPP解算,FAR的平均首次固定时间(Time to First Fix, TTFF)为26.5分钟,而PAR为20.1分钟,相较FAR将TTFF减少了24.2%;动态PPP解算,TTFF由FAR的39.1分钟减少到PAR的30.9分钟,平均减少了20.9%。对于历元固定率,静态PPP解算由FAR的83.4%提高到PAR的97.7%,动态PPP解算由FAR的77.6%提升到PAR的94.7%。与FAR相比,使用该方法可以较为显着缩短PPP首次固定时间,提高历元固定率。(3)讨论了BDS系统特有的相关误差的处理策略,分析了BDS卫星端伪距多路径对BDS FCB估计的影响,实验表明:不考虑该项误差改正,BDS所有卫星的WL模糊度平均利用率由91.8%降为80.4%,且WL模糊度残差RMS由0.106周增加到0.113周。针对基于BDS单系统PPP的FCB估计对测站观测条件限制较高、浮点模糊度估值精度较低的不足之处,提出基于GPS+BDS组合PPP模型估计BDS FCB的方法,提高了测站数据利用率和BDS FCB估值精度。分析了BDS宽巷和窄巷FCB的时变特性,结果表明:BDS卫星WL FCBs在接近30天的时间内变化不超过0.1周,BDS NL FCBs在15min间隔的相邻时段内的变化值绝大部分不超过0.1周,其中,90.5%的变化量在0.075周之内。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每天估计一组BDS WL FCB,每15min估计一组BDSNL FCBS。基于BDS PPP固定解的算例验证了BDS FCB具有较高的质量,相较浮点解能较显着提高定位精度。(4)利用提出的部分模糊度固定方法实现了GPS+BDS双系统模糊度自适应融合。基于估计的双系统FCB首次实现了BDS单系统、GPS+BDS组合PPP模糊度固定解。详细分析了双系统PPP固定解相对于单系统固定解在首次固定时间和历元固定率方面的改善。结果表明:单BDS PPP固定解静态和动态模式下通常都需要长达数小时的首次固定时间,历元固定率通常低于30%。单GPS PPP固定解静态和动态模式的首次固定时间分别约为20和30分钟,固定率分别为97.1%和95.0%。无论对于GPS还是BDS,增加另一系统的观测数据均可改善单系统PPP固定解。基于GPS+BDS组合的双系统PPP固定解可以取得最短的首次固定时间以及最高的历元固定率,其静态和动态模式下的平均首次固定时间约为16.7和24.5分钟,平均固定率为99.5%和98.8%。(5)提出了利用GLONASS观测信息辅助GPS、BDS单/双系统模糊度固定的策略。结果表明:集成GLONASS观测值为PPP带来了更多的冗余信息,可有效提高待固定模糊度参数的估计精度,从而改善固定解性能。GLONASS辅助可将不同模式PPP固定解的首次固定所需时间减少约10-20%,显着加快了PPP首次固定速度,同时也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各模式的历元固定率。静态和动态模式下,GLONASS辅助双系统固定解平均首次固定时间分别为14.0和20.1分钟。

滕铁岚[2]2016年在《基础设施PPP项目残值风险的动态调控、优化及仿真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可有效解决地方政府的财务困境,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然而,在PPP项目漫长的特许经营期内,各种不确定因素随机发生且交错复杂,严重影响了项目目标的达成,甚至决定了项目成败。国内外的研究人员和从业人员一直都致力于降低PPP项目的风险,却缺少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因此,本文选取残值风险(Residual Value Risk, RVR)作为PPP项目风险控制中的重要指标,将研究视角置于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运用系统的风险管理思想从过程上控制PPP项目风险,并提高风险控制的成效,最终目的是构建RVR的反馈控制系统和优化控制系统,以此来实现RVR的动态调控和优化。(1)通过详细的文献综述对PPP模式、PPP项目的RVR、PPP项目风险管理等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和评述,并借鉴了一般工程项目风险控制的研究思路,指出了目前的研究不足。进而,针对现有研究及实践中PPP项目风险控制的不足,界定了论文研究的范围,明确了论文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设计了论文研究的框架结构。(2)清晰地界定和系统地识别了本文的研究对象——RVR。运用系统论方法对PPP项目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此为基础重新界定了RVR的概念和内涵,并分析了基于RVR视角进行风险管理研究的优势和效用;采用文献研究法从系统风险和项目各阶段非系统风险的角度,对RVR的所有潜在前兆风险进行全面分类假设,并通过问卷调查法识别并验证了各前兆风险的有效性和关键性。(3)构建并验证了PPP项目的风险传导网络。基于风险传导理论分析了PPP项目的风险传导效应,在此基础上,运用因果分析方法推论了PPP项目风险传导的因果假设,并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SEM)进行因果检验,最终形成了PPP项目的风险传导网络。进而,利用SEM参数估计结果中的路径系数构建了PPP项目的风险流评估模型(RFEM),利用SEM参数估计结果中的影响系数求解了风险流之间的相关性和转化度(γ)。(4)系统地研究了PPP项目的脆弱性。在PPP项目风险传导过程中引入脆弱性的概念,界定了PPP项目脆弱性的相关定义和内涵,并运用演绎法解析了脆弱性对PPP项目风险传导的动态调节机制;构建了PPP项目的脆弱性分解结构(VBM),系统地识别了PPP项目脆弱性的形成机理;通过专家访谈法验证了脆弱性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及关键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了PPP项目脆弱性的动态评价模型(DVEM),并结合香港西区海底隧道PPP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5)构建并验证了RVR的反馈控制系统。基于系统建模方法分步构建了RVR的动态调控模型(DRCM),其构建步骤依次为:运用动态反馈控制理论构建了DRCM的语言模型;利用因果关系回路图构建了DRCM的网络模型:通过演绎法解析模型所需的传递函数W(s)、耦合函数C(s)和扩散函数D(s)等构建了DRCM的量化模型;应用系统动力学(SD)构建了DRCM的动态模型。最后,利用Vensim仿真平台,选取香港西区海底隧道PPP案例进行仿真实验,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DRCM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通过对比分析论述了动态反馈控制方式的优越性。(6)构建并验证了RVR的事前优化方法。提出了在风险发生之前对RVR进行控制和优化的方法,采用脆弱性作为RVR事前控制的切入点,通过DRCM对RVR的事前控制效果进行敏感性分析,进而运用最优控制理论设计了RVR事前控制的优化流程,并通过实例仿真验证了该方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7)构建并验证了RVR的分层递阶控制系统(RHCS)。通过构建风险控制措施数据库,设计了基于动态规划算法的最优协调器,并将最优协调器集成到RVR动态反馈控制系统当中,运用分层递阶控制理论构建了包含执行层、协调层和决策层的RHCS,并通过实例仿真分别验证了RHCS的可靠性、有效性、通用性、正确性和收敛性。本文的研究成果补充了PPP项目风险控制研究的不足,显着地提升了PPP项目风险管理绩效,可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高效的决策支持,推动并规范PPP模式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伍迪[3]2015年在《基于决策视角的PPP项目控制权配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公私合作)项目效率对市场化的需求与产品服务属性对政府控制权的约束构成了PPP项目控制权在政府与企业间配置的矛盾,控制权的合理配置是PPP项目成功的必要条件,而决策是行使控制权的资源载体。论文首先结合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工作分解结构)工具与扎根理论提出一套识别方法,通过梳理相关理论总结决策的六个组成要素,借助NVivo软件从六个PPP相关合同范本中识别了PPP项目的28项主要决策。然后采用FMEA(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方法、因子分析等工具进行指标设计,通过专家调研收集PPP项目各主要决策的评估数据,包括各项决策的重要性评估、决策各阶段参与主体的分配等。其次,论文解读了多部相关法规对PPP项目控制权的配置,提出“参考度”的概念,从不同法规、不同决策过程、不同配置主体等多个视角对法规解读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通过与专家调研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探索法规的控制权配置原则,研究发现存在法规针对性不强、监督权配置不明确、企业激励不足等问题,然后提出了PPP法律体系的系统建立、加强并细化PPP项目监管、政府重视与企业的合作关系等叁方面针对性建议。第叁,论文应用因子分析与OLS(Ordinary Least Square,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建立了PPP项目控制权度量模型,并通过两个PPP案例的应用进行了验证。该度量模型提供了一种在既定权利分配方案下度量PPP项目中政府所占控制权份额的方法,论文在模型建立过程中还发现PPP项目决策各阶段过程参与主体分配的相关性、政府合理的控制权份额区间等结论。最后,论文从重要性程度的叁个维度即失效后果的严重程度、失效发生的概率大小和失效的检测难度进行因子分析建立了包含15个PPP项目控制权配置影响因素的因素库,通过OLS和Logistic两种回归分析方法识别并验证了显着影响PPP项目决策提议权和审批权的12个影响因素,包括产品服务的公共化程度、政企双方利益的一致性程度等。根据各项影响因素对PPP项目控制权配置的影响方式与特点总结了PPP项目控制权配置的四项原则,即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政府应充分放权、应保证企业“有利可图”、应注重合作等。然后从控制权配置的视角对1043个PPP示范性项目进行案例分析,对本文结论进行了补充和验证。

谢春艳[4]2016年在《我国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文中研究指明高速公路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拥有稳定、可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十分重要。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通过将高速公路产品的公益性和盈利性合理结合,同时满足高速公路产品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资本逐利性的要求,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在我国高速公路融资过程中,除了预期合理的经济效益对投资者的吸引外,投资者更看重的是明确的法律规范,公正的法律适用,使其对投资前景具有可预判性。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理想合作伙伴存在灵活性不足的局限。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范,高速公路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只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要想在招标程序开始之初就将其对PPP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形成最优方案的最终招标文件,是很难的;同时,一次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无须修改的最终投标文件,也很难。招标人与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等条件就寻求解决复杂事项的办法进行商讨,以整体性创新方案解决复杂事项的需求基本没有得到满足。将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中特许经营协议认定为公法契约的行政合同。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与私法范畴的民事合同主要存在主体区别、目的区别、法律地位区别、内容区别、程序区别等五个方面的不同特征。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本应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来建设,之所以国家考虑公私合作方式来建设高速公路,是因为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额巨大且建设周期长,光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已经满足不了社会对高速公路产品的需求;当供需矛盾加大时,为提供更多高速公路产品,改善公众出行条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被提上日程。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保证”有别于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保证。首先,法律上所言的保证,是指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第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其次,即使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作为政府方代表的是其组成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该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政府保证”仍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证。最后,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政府保证”不是从合同。其实,政府方在高速公路PPP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保证,本质是作为合同权利义务当事人而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需要履行的义务,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保证责任。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中,受签约主体政府方的特殊性和现有专门针对PPP模式法律位阶较低的影响,特许经营协议纠纷解决方式尚存在争议。为强调发生法律纠纷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选择美国加州91号快速路特许经营协议纠纷解决经验作为案例来进行研究。从美国加州91号快速路的法院调解结果来看,尊重合同原意是非常之重要;法院并没有因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政府方而有所偏袒,而是依据合同原意和法律规范,依法公正裁判。这种司法适用结果,既体现了合同内容受法律保护的契约精神,也使社会资本投资者对履行合同而发生法律纠纷时有一定预判性,极大地增强了投资者投资的兴趣和信心。另外,从法律视角将高速公路采用PPP融资模式与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两者从是否涉及政府方特许、是否涉及政府方承诺、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存在争议、政府方在融资过程中承担法律责任大小、投资者对融资项目控制程度等方面的法律分析,发现:第一,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高速公路项目是不适合采用PPP融资模式的;第二,由于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在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中将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第叁,因政府方的承诺,也会有负面效应的产生,如非竞争性承诺,会在一定程度上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最后,针对高速公路开展PPP融资模式的特殊性,面对其不足之处,从法律角度提出有关建议。经前述对我国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一系列法律分析和研究,明确法律视角中这种融资模式的优劣势及影响,这将促使高速公路融资过程变得更加通畅,对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张婧[5]2007年在《PPP模式在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模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已经为全世界各国所公认,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多是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具有公益性的项目,加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的高消耗,这些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主导下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从而改变单纯依靠财政的单一投融资模式,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PPP这种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适用范围更广,优势更明显的新的融资模式应运而生,它让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自发挥其优势和经验为大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但是,针对目前PPP模式的应用没有标准化程序,对PPP项目的风险认识不足,以及PPP模式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欠缺,如何让PPP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结合各PPP项目的特殊性进行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如何基于以往PPP项目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一套标准的PPP风险管理模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分析和借鉴国内外经验,在分析PPP模式风险特征、风险发生期和影响大小以及对典型PPP项目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具有共性的PPP模式风险管理模型,运用RBS方法对PPP项目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风险因素进行详细划分。同时,在讨论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运作方式、项目利益相关者及其职责的基础上,运用定性分析,确定风险分担模块以及风险分担框架模型,最后引入风险因素赋权矩阵,帮助各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从而提高PPP模式应用的广泛性和有效性,给项目各方带来“共赢”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赵杨东[6]2016年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政府与国有企业PPP合作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债务危机致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与创新能动力不足,已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PPP模式作为近年来广受关注的一种投融资模式,可有效缓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其核心为选择一个合适的特许权获得者,但目前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的选择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研究基于此,就PPP模式项目的合作模式、社会资本的选择、定价模型、风险分担以及融资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展开针对性研究。通过对PPP模式概念和内涵的解读,根据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使用者的付费是否能覆盖投资成本和投资者的是否得到合理回报,将PPP模式项目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叁类主要合作模式,给出了相应的适用条件,提出了合作伙伴选择的改进AHP模型,为构建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定价模型奠定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基于博弈理论和合同设计–风险收益对等定价原理,分别研究了经营性项目的博弈定价模型和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的博弈定价模型,并系统探讨了物有所值定价模型,给出了模型的系数标定和求解方法,并对模型进行了评价和案例研究。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及构建有效决策系统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保证尤为重要。运用赋权的方法,基于决策群体的满意度水平,计算出决策个体的个体总体及群体联合满意度。然后运用迭代的方法和原理,设计PPP项目中涉及多目标群决策的公私合作伙伴选择的算法及方案,得出多目标群决策下的最佳调和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谈判完成的标志就是风险分担工作的完成。通过研究PPP项目各方面面临的主要风险,给出了各方主要风险的应对措施。针对基础设施PPP模式的风险分配问题,给出了其一般原则,并以此构建了风险分配的流程结构,在案例研究中把各类风险进行了整理和分配。影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即融资多少,故创新投融资本模式、发挥金融市场的杠杆效应是解决社会资本高负债率的重要办法。本研究提出了融资租赁和产业投资基金两种融资模式,根据交通基础设施特点分别给出了融资租赁和产业投资基金的适用条件。

冯燕[7]2007年在《PPP项目融资风险识别及量化研究》文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其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加。一方面,政府继续主导公共项目供给,因财力等原因导致城市服务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其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奠定了物质和技术基础。而对于政府发起的项目而言,大多数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具有既有公益性,又可营利的显着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主导下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从而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资的单一投融资模式,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公私伙伴关系,即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将政府、私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减轻了财政压力,提高了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为私人投资者和相关金融机构带来稳定的收益,因此加快PPP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虽然PPP模式在国外已经有了广泛的应用,但PPP模式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通常具有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巨大、融资结构复杂、参与方众多等特点,往往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对PPP项目风险的有效识别和选取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量化,以便合理采取应对措施,是PPP项目各参与方提高效益的关键。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对于PPP模式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基于PPP模式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在比较分析目前较为常用的项目风险识别方法的基础上,重点采用核对表法对PPP项目融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识别了PPP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因素,有国别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和特定项目风险叁大类。就目前的PPP项目融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概述,结合现有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价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得出比较适合PPP项目融资风险定量分析的方法,最后提出PPP项目融资风险在各参与方中的合理分担与关键风险的应对措施。

寇杰[8]2015年在《基于政府视角的PPP项目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PPP模式能够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通过设置市场化的财政补贴机制,激励私营部门控制成本,分散建设和运营期间各类风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PPP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是政府和私营部门“风险公担,利益共享”。论文针对PPP项目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问题展开理论和实证分析,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对PPP模式内在逻辑性进行理论分析。利用S-CAD方法,从政府主导观点角度对PPP模式的前提立场、目标、手段和预期结果进行解构,对PPP模式的逻辑关系和经济效率进行阐释,论证PPP模式可行性。通过逻辑关系和经济效率分析可知,PPP模式设计逻辑关系明晰且有效率,PPP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制衡机制。(2)基于PPP模式可行性,对PPP项目风险分担主体进行考察。对PPP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建立PPP项目风险集合,以云南省曲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为例,构建PPP项目参与方满意度指标体系,在既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下,运用熵值法确定各风险指标的权重系数,利用TOPSIS方法确定PPP项目各方利益主体承担的最优风险贴近度。研究表明,承担PPP项目风险强弱排序依次是政府部门、项目承建商、投资人、运营商和金融机构,风险收益分配时可按此顺序进行相应补偿。(3)结合PPP项目风险分担能力,对PPP项目收益分配规律进行分析。对PPP项目收益分配原则和公私部门博弈进行理论分析,构建PPP项目收益分配博弈模型,根据风险分担能力,求解PPP项目收益Shapley值,确定金融机构参与和不参与情况下的PPP项目收益分配,为构建PPP项目合理收益分配机制提供参考。(4)针对PPP项目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对PPP项目政府监管行为效果进行仿真模拟。建立PPP项目道德风险理论模型,利用仿真模拟方法,对私营部门风险规避程度、能力水平、外部因素稳定性与政府激励程度的关联性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私营部门风险规避变动对政府激励强度的影响呈现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在低风险规避水平下,私营部门能力水平变动引起的政府激励系数波动较为剧烈,为确保PPP项目实施效果,政府须提高激励强度。论文基于政府视角,通过理论阐释和建模仿真等手段,分析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规律,有助于政府设计合理的风险规避和收益分配机制,防范私营部门道德风险,提升PPP项目整体效益,可为PPP模式风险和收益相关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参考。

纪彦军[9]2007年在《我国PPP模式及其发展瓶颈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现有的公用事业已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公用事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只依靠政府财政,就会显得捉襟见肘。改革现有的投融资模式,提高投资效率是我国当前公用事业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国内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其参与公用事业的建设奠定了物质与技术基础,而公用事业大部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既有公益性,也有营利性。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政府主导下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从而改变单纯依靠政府财政的单一投融资模式,成为一个新课题。PPP模式是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要求,同时共同分担风险和承担责任。PPP模式是一种使用范围更广,优势更明显的新的融资模式。本论文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实际,明确了PPP模式的概念并且根据其本质给出其使用范围;从我国公用事业的供应逐年大幅度增加、私人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例逐步加大及社会资金的大量闲置叁个方面的原因,分析我国应用PPP模式的必要性;通过分析PPP模式在我国的应用现状,明确PPP模式的目标及运作思路,建立了PPP模式的运作程序;由于风险的分担问题是决定PPP模式运作成败的关键因素,本文系统地分析了PPP模式的风险,并提出PPP模式风险分担的原则;最后,通过分析有关案例及在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总结出了法律、风险、定价、融资、人才等八个制约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陆文学[10]2007年在《基于PPP模式的苏州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发展轨道交通已成为促进苏州城市发展的一项紧迫性任务。然而传统投融资模式下的轨道交通建设存在种种弊端,在轨道交通领域实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已成为促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PPP模式即政府民间合作模式,是指在政府监管和政策支持下,在基础设施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实现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从而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一种投融资模式,在国外基础设施领域广泛使用,实践证明该模式是促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内大型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现已开始了PPP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而苏州是国内首个建设轨道交通的地级市,如何在这样的中等城市引入PPP模式发展轨道交通建设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研究了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的经济理论基础,并分析了结合中国实际的两种PPP模式(建设期补偿式和运营期补偿式)。2.对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运作中的关键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包括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各利益主体及其职能、合同框架体系和运作流程,并对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的应用案例进行了分析。3.对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的风险分担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分担的原则、风险分担的方法和风险分担的程序,并以香港迪尼斯主题公园为例对PPP模式下的风险分担进行了借鉴性分析。4.结合苏州轨道交通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析了苏州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苏州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运作方案,并对苏州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应用的机制与法制环境、风险管理和特许协议的核心问题等作了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GNSS精密单点定位模糊度快速固定技术和方法研究[D]. 李盼. 武汉大学. 2016

[2]. 基础设施PPP项目残值风险的动态调控、优化及仿真研究[D]. 滕铁岚. 东南大学. 2016

[3]. 基于决策视角的PPP项目控制权配置研究[D]. 伍迪. 清华大学. 2015

[4]. 我国高速公路PPP融资模式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D]. 谢春艳. 湖南大学. 2016

[5]. PPP模式在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模型研究[D]. 张婧. 昆明理工大学. 2007

[6].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政府与国有企业PPP合作模式研究[D]. 赵杨东. 长安大学. 2016

[7]. PPP项目融资风险识别及量化研究[D]. 冯燕. 重庆大学. 2007

[8]. 基于政府视角的PPP项目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研究[D]. 寇杰. 天津大学. 2015

[9]. 我国PPP模式及其发展瓶颈研究[D]. 纪彦军. 重庆大学. 2007

[10]. 基于PPP模式的苏州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应用研究[D]. 陆文学. 同济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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