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新阶段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性论文,新阶段论文,地位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50年代中期,刘易斯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发展模型;60年代,费景汉、拉尼斯又进一步完善了刘易斯的发展模型。虽然这两个模型都把二元经济的发展历程描述为一个现代部门不断扩张而传统农业部门逐步缩小的过程,而且都认为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收入分配向储蓄阶层倾斜、使现代部门迅速积累资本并从传统部门不断吸收劳动力和经济剩余而实现,但是农业在两个模型中的作用及地位有较大的差别。
在刘易斯的理论中,农业的发展喜忧参半。一方面,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来农业剩余的增加,会使工业部门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从而有利于阻止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上升;另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从而推动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上涨。刘易斯把这种两难困境表述为,“如果维持生计部门生产了更多的粮食,那么,我们就可能在摆脱不利贸易条件的‘女妖’的同时,又遇上了由于维持生计部门生产力更高所引起的实际工资上升的‘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最终影响结果就取决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如果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大于1,那么农业发展就会推动工资的上涨。由于刘易斯感觉到,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食物需求的不断增加,食物价格的下降速度比不上农业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因此,农业生产力进步无法阻止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上涨,从而必然要侵蚀工业利润,影响经济增长。正因为如此,尽管他认识到在农业停滞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工业的发展,并指出“如果农业生产得不到同时增长,生产再多的工业品也是无用的。这正是工业革命和农业革命为什么总是同时爆发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农业停滞的经济中看不出工业发展的原因”(注: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页。);但是在他的理论框架下,农业生产力实际上只能处于停滞状态,或者说他无法真正重视农业的作用,甚至将农业视为“非生产性”的活动。
费景汉—拉尼斯模型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认为,只要农业部门存在剩余劳动,农业部门的实际收入水平就不可能上涨,而且工业部门工资的任何上升趋势和工农业两部门之间反常的工资缺口都会通过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而消失。因此,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仅通过工农业贸易条件来影响工业部门的实际工资,从而摆脱了刘易斯模型中农业生产力提高后的两难困境。
在费景汉和拉尼斯看来,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成功转移的前提与基础,并极力主张农业与工业平衡增长。这是因为: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可以防止短缺点的到来,从而防止工农业贸易条件的恶化和工业部门工资的上升。其次,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增加,缩短了商品化点到来的时间。也就是说,农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为工业积累提供更多的农业剩余,而且还能改善工农业的贸易条件,使工农业两部门的实际工资都稳定在最低的水平,从而大大促进工业利润的增长。
因此,在以刘易斯—费—拉尼斯为代表的二元经济理论中,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只有农民“受点委屈”(工资不要超出维持生计水平),工业部门“源源不断”的资金和劳动力才有着落;二是必须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以免经济陷入“李嘉图陷阱”,但是农业发展必须以不能带动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上涨为前提。换句话说,农业的发展只是作为促进工业发展的手段,即利用农业发展来为工业部门提供尽可能多的、尽可能便宜的生产要素,包括了劳动力与农业剩余资金。所不同的是,刘易斯模型中农业的发展很可能是一种两难选择,而费—拉尼斯模型中农业真正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不过,农业的命运是,“在商品化点到来之前,它是剩余劳动和经济剩余的提供者,它只不过是一个被‘榨取’的对象;而在商品化点过后,农业则成为一个成熟经济的附属物,它是需要‘补贴’的部门。”(注:陈广汉:《增长与分配》,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
在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中,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已经不同于“民以食为天”的强调,也有别于过去那种“农业是工业原料和食物的来源”的认识。把农业的基础生地位定位于为工业化提供更多的生产要素以加速工业部门的扩张,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场革命,而且在发展初期这或许是惟一可供选择的工业化道路。这一理论还确实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然而,它也存在一个致使的缺陷:它很可能带来这样的后果,即在剩余劳动力还没有实现全部转移之前,产品市场已经呈现出“过剩”的局面。
众所周知,刘易斯模型的最大特点是采用古典学派的分析方法。在古典学派的传统下,经济增长的动力被看做是资本积累的结果。因此,“经济发展理论的中心问题是要理解一个社会由原先储蓄和投资还不到国民收入的4%-5%转变为自愿的储蓄达到国民收入12%-15%以上的这个过程……。由于储蓄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增加是因为储蓄者的收入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增加(而不是储蓄倾向的上升),[因此],经济发展的中心问题就是要使收入分配变得有利于储蓄阶级”(注:刘易斯:《二元经济论》,第16页。)。现在的问题是,储蓄增加后,有没有不能转化为投资的可能?或者说产品市场有没有不能出清的可能?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因为:
第一,在刘易斯—费—拉尼斯的发展模式中,消费需求不足难以避免。既要工业部门不断壮大、工业部门的生产率不断提高,又要坚持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保持不变,证实这样的假设是极为困难的。事实上,“受制度性因素,如工会的力量、行政机构人员工资规模和多国公司雇员的实际工资等方面的影响,城镇居民的工资水平必然呈现上升的趋势”(注: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61页。)。这时,如果再不允许农民收入提高,势必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从而城镇居民对大多数商品的消费倾向将不可避免地要降低。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整个社会消费品的规模较小,城镇居民购买力的提高有可能抵消其消费倾向下降对社会总消费的影响,因此,不至于引起“消费品过剩”。可是,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城镇人口消费倾向进一步降低,城镇市场增长潜力要受到限制;此时还要坚持农村居民购买力不能提高的教条(收入只能维持生计),那么,不仅农村市场是停滞的,而且威胁到整个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
第二,刘易斯—费—拉尼斯理论对投资需求的扩张也过于乐观:(1)他们设想,高收入阶层有一种积累与投资的“嗜好”;然而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高收入者不仅谈不上节俭,而且具有“消费早熟”的共同特征,往往使国内收入转变为对外国商品的购买力。(2)他们相信,高收入者在消费之余,“能全部投资于本国经济而不是以‘资本外流’的形式流到国外以增加西方银行的存款”(注: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第60页。);然而事实上,出于趋利性、安全性等因素的考虑,高收入者的储蓄往往未能增加国内的生产性资源,反而造成资源的外流和浪费。(3)他们天真地以为,不断增长的国内储蓄一定会转变为投资,不仅会刺激经济增长,还能吸收更多的剩余劳动力。然而事实上,受资本收益率递减的影响(部分原因是城镇实际工资上涨),投资需求不可能一直处于饥渴状态;再加上发展中国家资本密集性投资倾向日趋明显和产业结构的过度升级,很难奢望就业增长速度能与经济增长速度亦步亦趋。
二、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基础性地位的变迁假说
关于农业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贡献问题,早在40年代,张培刚先生就在其《农业与工业化》中进行了专门的论述。1961年,库兹涅茨在《经济增长与农业的贡献》一文中又对农业的基础性作用进行了重新概括,并作了定量分析。1984年,加塔克和英格森特在《农业与经济发展》一书中,首次清楚地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概括为四大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从此,这一概括在理论界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现在的问题是,在经济发展不同时期,农业基础性作用的内涵是不是一样的呢?回答是否定的。
在工业化的初级阶级,农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要部门,其首要任务是必须养活城镇的人口,其次还要为工业积累一定资金(因为相对农业部门而言,此时的工业太弱小);否则,工业化就很容易陷入“李嘉图陷阱”。研究表明,“任何国家,在产业革命发生以前,食粮是工业、商业、及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确定区位的主要因素”(注: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上卷),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31页。)。“19世纪中叶以来,欧美国家若没有农业的先期发展或至少伴随的发展——农业革命——提供日益增多的剩余农产品,工业化的启动乃至于任何重大的工业增长都是不可能的……法国之所以工业化起步晚于英国,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法国虽有较长的工业传统,但农业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所能提供的剩余农产品远远落后于英国。”(注:卡洛·M.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76页。)当然,“一旦一个国家已经明显开始工业化了,粮食资料就不再是主要的定位因素(但粮食资源也仍然很重要)”(注:张培刚前引书,第31页。),此时,农业所提供的要素贡献(资金和劳动力)就显得越来越突出了。依据钱纳里等人的研究,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忽视农业发展,结果不仅农业处于停滞状态,而且工业进展也很缓慢;相反,以色列、马来西亚和中国的台湾省则通过政府投资、扩大服务和非歧视价格政策来促进农业发展,结果不仅农业迅速增长,而且工业增长得更快。此外,“Hua在1983年进行的关于1960-1979年期间多国的比较研究中指出,农业增长率和工业增长率以及要素生产率增长率是显著相关的。”(注:钱纳里等:《工业化与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30页。)
在工业化的中级阶级,随着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和食物需求占消费总支出比重的不断下降,工业化对农业部门的资金与产品依赖都会逐渐减弱,相反,随着工业消费品生产的迅速膨胀,工业部门内部的需求潜力逐步减弱,工业化对农业市场的依赖越来越强。换句话说,农业对工业提供资金积累的时间不能过长,在比例上应随工业化的推进而逐渐减少,而农业的市场贡献应随工业化的推进而不断增强。
事实证明,在工业化中期,如果农业产品贡献或要素贡献很强、而市场贡献很小,结果同样不利于工业的发展。特别是有时一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国民收入的增长,但新增的收入未能流入国内工业品潜在消费者(农民)的手中,仅靠间接的“滴流”并不能解决工业品的需求制约。最典型的例证是:19世纪五六十年代哥伦比亚的土豆出口量十分巨大,却并没有带动经济全面增长;然而从1880年到1950年间,其主要出口产品转变为咖啡,结果却使工业化速度大大加快。同样是农业生产力提高,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局呢?Harbison的研究告诉我们,土豆适宜在种植园内生产,因此出口的主要收益者是少数种植园主,他们习惯将大量收入用于购买奢侈品而不是一般的工业品;相反,咖啡适宜在小型家庭农场内栽培,出口的受益者变成了数量众多的农民,而农民的消费对象恰恰是一般的工业品(Murphy,1989)。
在工业化的高级阶段,工业部门已经发展壮大,并具备了自我积累的能力;农业部门的相对规模越来越小,而且农业剩余劳动力也不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对工业发展的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会进一步削弱,而农业的市场贡献也在逐步减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已经不具备基础性地位了。相反,随着工业规模日益增大、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农业部门对工业发展的产品贡献将再次突出显现出来。此时,农业不仅要满足城市居民的食物需求,而且还要为工业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随着工业部门对农业剩余产品的需求压力不断增强,随着农业人口的不断减少,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人均农业产量将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农业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还有必要对农业采取一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同时还有必要使工业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的限度。
由此可见,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表现形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换言之,虽然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贯穿于工业化全过程,但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这些贡献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必须依据工业化所处的历史进程不断作出必要的调整,澡则就会阻碍工业化目标的顺利实现。比较而言,农业的产品贡献显得一目了然,要素贡献与外汇贡献能被间接地观察到,而农业的市场贡献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注:传统理论一般认为工业品的需求应在工业内部解决,最典型的是平衡增长战略:即由于发展中国家单个工业的市场规模太小,因此仅在某个孤立的工业部门引进大规模生产技术的效果很不明显,然而在许多工业部门中同时进行投资就很容易获得成功,因为任何一个工业部门的扩张都会自动产生对其他工业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整个工业的增长(Rosenstein-Rodan,1943)。虽然这种理论很容易诱导出投资拉动工业需求的结论,然而从50年代开始这种所谓的“平衡增长教条”就在逐渐受到挑战,简单的理由就是它不符合比较优势原理(Fleming,1955)。取而代之的看法越来越重视先导部门的引擎作用。60年代以后,出口部门的引擎作用被人们所接受,因此“出口导向”战略一时甚嚣尘上。必须承认,如果国际贸易没有成本或成本很低,发展中国家所有的工业产品都面对广阔的国际市场,出口导向的发展思路自然堪称完美。事实上,发达国家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殖民地为它们的工业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一些人口较少的国家,如新加坡和韩国,基于国内市场狭窄,也采取了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道路。然而在现阶段,发展中国家再也不能奢望那种殖民地式的发展道路了,而诸如运输费用、交易费用、广告费用,尤其是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的存在,也使得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大国不得不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国内市场。钱纳里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80%-90%的工业品是销往国内的(钱纳里等前引书,第410页)。)。事实上,农业市场贡献的大小,不仅反映了农业本身的发展程度,而且直接关系到主要工业品市场状态,从而显示出对工业化进程极为关键的作用。这一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同。比如,Johnston和Mellor就用大量资料说明,1895-1960年间的日本农民为其工业品需求乃至日本整个工业化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Johnston,1961)。墨菲等人用新经济增长理论的分析方法建立了一个工业化模型,从理论上阐述了农业对扩大发展中大国市场规模的决定性作用(Murphy & Others,1989)。
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显然没有顾及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转变,因此他们的发展理论具有很明显的短期性。具体来说,他们过于重视农业的要素贡献,并间接意识到农业的产品贡献同样十分重要,因此他们的理论只有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才表现出极强的指导意义。相反,他们反对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忽视农村市场的发展,最终往往不能解决经济增长受制于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难以指导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中期的实践。就算刘易斯—费—拉尼斯分析框架下农业能发挥一定程度的市场贡献,这种贡献充其量也只是间接的。这种间接的市场贡献表现在,农业发展导致了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发展又反过来吸引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并提高了这部分剩余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从而扩大了他们对工业品的需求。照此推理,农业发展对市场的这种间接贡献究竟有多大就取决于它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程度。如果农业的发展能够大幅度转移剩余劳动力(像拉尼斯所想象的那样),那么农业对工业品的市场贡献就很大,反之则很小。然而经验告诉人们,绝不能对这种吸纳能力过于乐观(正如托达罗指出:“现代城市工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上的不成功是过去20年代发展过程中最明显的失败之一”(注:见迈克尔·P.托达罗前引书,第211页。)),从而不能对这种间接市场贡献抱有奢望。因此可以说,在刘易斯—费—拉尼斯分析框架下,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无法顺利实现自我转变。那么,我国农业地位是否得到适时的转变呢?
三、农村市场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
在我国,农业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改革开放前,国家主要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从农业中吸收经济剩余以加速工业积累。从短期看,这是一个国家在既不可能进行殖民掠夺、又难以依赖大量外资的条件下无可厚非的一种工业化选择。但是这种积累方式运用时间过长后,就超出了农业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结果必然会造成农业的停滞和萎缩,破坏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协调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在经历了60年代初期的挫折后,70年代几乎处于停滞状态,1975年农业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比1957年还低11.6%。由轻视农业所带来的农业生产力的长期停滞状态,动摇了实施重工业超前发展战略的基础。事实表明,改革开放前,农产品的供给约束是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瓶颈,农业的基础性地位突出表现在其产品贡献上。正因为如此,农业生产率的长期停滞,使得在传统战略下发动的每一次工业化的高潮都因农业无法支撑而宣告结束。1961-1963年,1966-1976年,甚至出现了工业化进程中两次著名的就业结构逆转,在这两个时期,大量城镇青年不得不到农村就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使我国农产品供给告别了短缺、并逐渐走向过剩。农产品的供给不再成为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瓶颈。同时,我国工农业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地位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工业已经具备了自我积累的能力(近年来资本外流的现象已经很突出),不再依赖于农业剩余的转移。而由于城乡失业、待业以及富裕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工业部门扩张所起的作用也绝没有刘易斯设想的那样大。因此可以说,农业的产品贡献、外汇贡献以及要素贡献对工业增长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同时,由于许多主要工业品在城镇居民家庭中的普及率都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奢望城镇居民再度掀起对当前一般工业品的购买高潮已经不太现实。再考虑到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不可能将主要市场寄托在国外需求上。因此,农业的市场贡献对工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强烈。
我们以农村商品零售额(MKT)、农产品销售额(PRDT)、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EMP)、农产品进出口净值(F-EX)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输出(CAPT)分别代表农业对工业化的市场贡献、产品贡献、劳动贡献、外汇贡献和资金贡献,并利用1978-1998年的数据分别检验了这五种贡献与工业部门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改革以来,工业总产值与MKT和PRDT两项有极强的相关关系,而与EMP、F-EX以及CAPT三项几乎没有相关关系(见下表)。这充分说明新的历史时期工业增长速度基本上不直接依赖于农业的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相反,在农产品已经保持充足供应的情况下,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快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转变对工业化进程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农业产品、要素、市场、外汇贡献与工业增长的相关关系
注:被解释变量为工业总产值,观察数据为21个,C为常数项,括号内为T检验值。MKT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商品零售额,1992年以后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加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额,1997年以后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额为估计值。PRDT为农业总产值减去农民每年的食物消费量。EMP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数量,1978-1982年、1989-1991年、1999年的数据为估计值。F-EX为农产品出口额减去其进口额。CAPT为农业资金向工业转移的数量,包括税收、剪刀差和储蓄三种转移方式。税收方式以农业税减去国家支农费用计算;储蓄方式的转移数量等于农村居民年末储蓄余额减去农业年末贷款余额;剪刀差通过可比劳动法计算,即把工农业投入到生产中的劳动先折成可比劳动,再按照它们各自在社会总劳动的比重重新分配新创造的值,用重新分配的新价值减原有的新价值得到农业价值转移总额,再用转移总额除以农业总产值得到剪刀差幅度,将此幅度乘以农产品的收购量就得到了剪刀差的绝对量,可参见严瑞珍等,1988。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中国农业年鉴》各年度;《中国金融统计年鉴》各年度。
遗憾的是,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并没有适时加以转变,主要表现在:第一,进入80年代以来,虽然“剪刀差”的相对量在不断减少,但其绝对量仍在大幅度增加;虽然农业提供的资金积累占国民收入总积累的比重总体看来在不断下降,但农业资金的净流出绝对量仍在不断增加。第二,虽然农业总产值与农民实际收入都大幅度增加了(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379亿元上升到1998年的2376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上升到1998年的2160元),但农民的收入增幅与农业生产力增幅并不是亦步亦趋的。我们知道,如果城镇消费需求不足不能排除供大于求因素的话,农村市场的萎缩则只能从购买力不足上寻找原因。对1985-1997年的资料估计分析的结果表明,农村消费品零售额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关系数高达0.998,农民人均年收入每增加1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将增加5.63亿元。由于农业增产、农民减收的现象再三出现,导致农村居民对工业品的消费份额(当然也包括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波动很大。第三,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份额过低。1998年,我国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7645.4亿元,仅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农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购买力甚至还赶不上城镇1985年左右的水平。
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本身就决定了它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展望未来,如果农民收入能较快增长,那么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将对工业消费品产生巨大的需求;相反,如果还是一味强调农业的产品贡献、要素贡献以及资金贡献,而忽视农民购买力水平的提高,那么不仅工业增长得不到农业的支撑,最终也必然要破坏农业本身的成长。
四、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快我国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转变
以上分析表明,为了尽快解除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需求制约,就必须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快我国农业基础性地位的转变。就如何开拓我国农村市场而言,理论界大约有两种思路:一是要尽快提高农民的消费倾向;二是要大力增加农民的实际购买力。
应该承认,在少数较发达的农村(主要分布在沿海),由于农民收入水平增加较快,农户的消费倾向偏低确已变为制约这些地区农村市场扩张的主要原因,因而设法提高农户的消费倾向、将他们一部分结余购买力转化为即期需求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1)加快工业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结构调整,解决农民有购买能力但市场无法提供适应其消费需求的商品的问题;(2)加强农村商业流通体系的建设,保证工业品能物畅其流,解决农民有支付能力却不能购买的问题;(3)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有能力支付产品的购买成本而无能力使用的问题。然而更应该看到,制约农村市场更上一层楼的根本原因还是农民购买力不足,开拓农村市场的根本出路在于努力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为此,必须坚持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两条腿走路”的原则。
从“第一条腿”来看,过去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主要得益于农业单产的迅速提高和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大幅上扬,然而在当前阶段,随着大宗农产品过剩状态日益严重,单纯通过增加农产品的供给来增加农民收入并非良策,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更不现实(注:当然,稳定农产品价格还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是因为:农业是长线产业,根据乘数—加速度原理,农业价格的下降最容易导致经济的滑坡(可以说,近两年农村市场的疲软直接来源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下降),相反,农业价格的上浮也最容易成为拉动需求的引擎。这也是为什么80年代初期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几乎有一半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原因。)。因此,必须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第一,要切实抓好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结构性调整,不能像以往那样只是简单地解决多种点什么、少种点什么或是多养点什么、少养点什么的问题,而是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主要包括:(1)要加快农业产品结构调整。一方面要改变农产品品种较为单一的状况,努力实现农产品品种多元化;另一方面,要改变农产品单靠数量论英雄的状态,努力增加农产品的科学含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如高筋小麦、高油玉米、瘦肉型猪等),使农产品从低质向高质发展。(2)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首先,要依靠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比如发展生态农业),使这一夕阳产业逐步“青春化”。其次,要鼓励农民发展“1.5产业”。“1.5产业”是介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之间的产业,主要指农村传统食品加工业和手工业。再次,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输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注: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仅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8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300%-400%;因此,我国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潜力非常可观。)。最后,要鼓励传统农业向服务业转化,尽可能多地开发出像观光农业这种类型的产业。(3)要加快农业区域结构调整。农业区域性结构雷同、地区比较优势不能充分发挥是造成农产品卖难和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没有特色也就没有优势。因此,在调整结构中,必须有发展当地特色经济的主动意识,因地制宜发挥资源、市场、经济、技术方面的比较优势,开发本地优势农产品,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营造出自己的比较优势,获取比较理想的经济效益。(4)要加快农业市场结构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能关起门来进行,必须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扩大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发展创汇农业。当前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已经丧失竞争优势,棉花也将丧失竞争优势,羊毛、奶业生产不具有竞争优势;但还有许多农产品如肉类、油料、糖料、水果、水产品生产具有竞争优势。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农业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蔬菜、瓜果、花卉、猪肉、水产品等方面都有很强的竞争能力,优质大米、无公害大豆也有较强的竞争力。对于这些农产品政府要加以扶持,鼓励其出口创收。
第二,要研究和解决农村经济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制定需求导向的政策。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农村相对闭塞,信息渠道狭窄,农业抗风险度极低,绝大多数农民只有生产能力而没有经营能力。从当前的农产品市场情况看,大宗产品基本上处于过剩状态,真正供不应求的都是一些农副土特产品。然而这些土特产品为什么没有生产出来呢?根本原因是农村经济小生产和大市场存在极大的矛盾,过于分散的农户几乎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增值而产生的丰厚利润,导致农民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作出反映。可以预见,如果不抓紧解决这一矛盾而片面追求结构调整,结果不仅结构调整难以进行、农民收入不能增加,而且还会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开拓农村市场之前,先要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问题:(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2)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应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尽快使农业走向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的机制;(3)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流通中介组织,特别是要建立农民自己的组织——农业合作社。这不仅有利于发挥专业化分工的优势,而且还有利于避免因分散经营带来的市场风险。更重要的是,有了农民自己的组织,就能够增强其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
第三,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断减少农业人口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改变我国农业面貌的根本性措施,为此:(1)要坚持发展乡镇企业。目前我国的乡镇企业正面临着“第二次创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政府要给予政策上的扶持,特别要扶持和鼓励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2)要加快中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要加快现有的户籍制度、子女就学制度的改革和其他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吸引农村居民进城。同时,还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3)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化进程的改革,解除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化障碍,继续保护和疏导农民进城打工。
当然,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不能仅靠增加收入“一条腿走路”。尤其是在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已经不大的情况下,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生活成本的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有鉴于此:(1)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改革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当前在许多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有放松的趋势,必须尽快得到解决。(2)要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强全社会人力资本水平,还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减缓低素质劳动力的就业压力。目前,农村适龄人口受教育水平过低的根本原因不是不想上学,而是教育(机会)成本太高。政府除了要对教育费用上涨太快进行调控以外,还有必要对农村一些低收入户的义务教育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3)要根本改变行政收费过重的现象。国家虽然加大了农业投入与农业补贴,但农民的负担问题一直未能彻底解决,特别是“三乱”现象十分严重。为此,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农民税费负担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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