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逻辑起点的新思考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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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邓小平理论的逻辑体系,就不能不研究它的逻辑起点,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关系到如何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内在逻辑关系、层次结构和精神实质,如何理解邓小平理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对邓小平理论的逻辑体系,目前国内学术界已经提出了近20种界说。之所以众说纷纭,除了其他原因之外,恐怕与大家对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的认识不一有关。从“中国期刊网”1994-2001年的全文数据库和没有进入该网的一些报刊所发表的有关文章来看,国内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12种:(1)“发展生产力”(有的叫“发展”)起点论;(2)“猫论”起点论;(3)“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起点论;(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起点论;(5)“社会主义本质”起点论;(6)“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的叫“中国现代化”)起点论;(7)“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起点论;(8)“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起点论;(9)“人民需要或需要”起点论;(10)“中国的实际”(有的叫“中国国情”)起点论;(11)“社会主义本质与道路选择的统一”起点论;(12)“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两个起点论。其中,赞成“社会主义本质”起点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起点论的人比较多。看来,对这个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怎样确定一个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

所谓逻辑起点,是指人们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过程中所经历的第一个环节,是历史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的反映。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理论的逻辑起点的范畴必须是一个能够反映研究对象历史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的抽象范畴,而不是具体范畴或实在的具体。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第三部分中,在说明他研究政治经济学为什么从最抽象的范畴——商品开始,而不从实在和具体的范畴——人口开始的问题时,已作了很深刻的论述。[1](P102-111)

根据辩证逻辑学的基本观点,作为一个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第一,它必须是研究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能够作为研究对象的多样性统一的基础,如同生物学中的“蛋白体”一样;第二,它本身又包含着研究对象中一切矛盾的萌芽和胚胎,由此出发,可以逐步揭示研究对象中的一切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从而形成理论体系,或者说能够把一个理论的全部内容合乎逻辑地构架起来;第三,它必须符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即反映客观事物发展的“思想进程”必须与客观事物本身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思维的逻辑过程”必须与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相一致;第四,它在特定的研究范围内,必须是最后的,但又是合理限度内的抽象,既不能抽象不足,又不能抽象过度。所谓“最后的抽象”,就是对研究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的抽象,是在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中多层次抽象的结果。所谓“抽象不足”,就是指没有把研究对象中那些非本质的、非基本的、个别的因素舍弃干净,因而在某个范畴中还可以抽象出它的先行范畴。所谓“抽象过度”,就是指把研究对象中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也舍弃了,从而有可能改变这个理论的性质,使之成为其他理论。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在论述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的辩证关系时说:历史的研究方法就是根据事物的发展顺序进行研究的方法。这种方法至多是比较通俗而已。“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的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1](P122)笔者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即历史的起点,同时也就是逻辑的起点,它主要不是指历史开始的具体时间,而主要是指历史发展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根据恩格斯的上述论断,思想的进程既要符合历史发展的进程,又要在理论上前后一贯。所谓“前后一贯”,即不能自相矛盾,它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应该相一致。如果这种理解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的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这句话的含义应该理解为:历史发展的起点——最原始的基本关系,决定着思想的起点,而不是历史开始的具体时间决定思想的起点。因此,一个科学理论的逻辑起点就是它的研究对象的历史发展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主要是它研究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就是它的逻辑终点。当然,这个逻辑起点是螺旋式上升发展的。

确定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应该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出发。正如恩格斯在评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所运用的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时所说的那样:“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既然这是一种关系,这就表示其中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我们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由此得出它们相互关联的性质,它们的相互作用。于是出现了需要解决的矛盾。”[1](P122-123)

二、对上述观点的讨论

在讨论问题之前,必须首先明确一个问题: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应该说它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关于“发展”、“发展生产力”和“猫论”起点论

夏禹龙先生认为,邓小平“创立这个理论的认识论基础,无疑是实事求是,而这个理论的逻辑起点,则是发展生产力。具体地说,就是在像中国这样的经济欠发达的大国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现代生产力”。因为,邓小平是从发展生产力出发,展开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基本线索的。[2]顾伯平先生认为:“发展在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中是贯通全部的根本性概念,发展是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和终结点。”[3]杨三省先生认为:“邓小平理论的历史起点,就其终极意义而言即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基于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生产力,即‘猫论’逻辑。”[4](P61-62)因为,“猫论”的提出,“标志着邓小平理论萌芽的出现,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最初起点”。“在邓小平理论整个发展过程和体系结构中,‘猫论逻辑(生产力标准)’乃其一以贯之的一条理论主线”。[4](P61-62)这种观点实际上把“猫论”逻辑等同于发展生产力。

笔者认为,把“发展”、“发展生产力”或“猫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都是不合适的。第一,“发展”、“发展生产力”这两个范畴和“猫论”都不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都不能说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质。第二,这两个范畴和“猫论”在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都不是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猫论”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把它们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都不符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许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即实现人民利益,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目的决定手段,而不是手段决定目的。可见“人民利益”是“发展”、“发展生产力”或“猫论”的逻辑前提,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是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发展”、“发展生产力”都是由“人民利益”决定的,都是邓小平理论的逻辑中介,而不是其逻辑起点。第三,这几种观点都难以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相一致的问题,难以说明邓小平理论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科学体系问题。按照这种观点推理下去,就会把邓小平理论理解成“为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的理论”。其实,发展或发展生产力不是邓小平理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邓小平从来不孤立地论述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总是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共产主义奠定物质基础等方面出发去论述发展生产力的问题。第四,把它们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难以把邓小平理论的全部内容合乎逻辑地构架起来。比如,在邓小平理论中很难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以恰当的逻辑定位。如果为了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定位,而解释成“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那就等于说,发展生产力或“猫论”决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世界观、方法论层次的内容。事实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认识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切问题的科学的思想路线和方法,是由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不从属于某一个具体问题。“猫论”的提出恰恰是坚持实事求是的逻辑结果,而不是其逻辑前提。

2.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起点论

有的学者认为:“科学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5](P285)其主要理由是:“邓小平同志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他看来,我们过去的实践中之所以经历曲折,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5](P285)“这一问题真正搞清楚了,其他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5](P281)

这种观点也是不严密的。第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但不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也不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因为,从逻辑上讲,它们是两个层次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关于社会主义的事实判断,属于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的理解和认识问题;后者是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才更好的价值判断,属于对社会主义建设手段和方法的选择问题。对前者的不同认识,决定和影响着对后者的不同选择。这两者恐怕不能合在一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第二,这两个层次不同的问题不是抽象的范畴,把它们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显然是抽象不足。作为逻辑起点的范畴只能是一个抽象的范畴,“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显然不是这样的范畴。第三,这种观点难以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相一致的问题。按照这种观点推理下去,就会把邓小平理论理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应该说,邓小平之所以首先思考这两个问题,有一个根本的逻辑前提,即怎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利益。他之所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搞好,最根本的理由是建国以后几十年间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他之所以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为实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可见“人民利益”是邓小平探索这两个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恐怕不能说邓小平理论是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出发又落脚到“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上的。

3.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起点论

帅国文先生认为:“既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初级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初级阶段为出发点,那么,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符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法则。”“这一概念内含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切矛盾,覆盖了邓小平理论的方方面面。”它的两层基本含义“就是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6](P116-118)持这种观点的其他学者与帅先生的理由大同小异。(注:与帅国文先生持有同样观点的,请参见:翟昌民《试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第1-7页;尹凤婷、刘建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河北学刊》,1998年第5期,第3-6页。)从有关文章的论述来看,前面所列举的第10种观点——“中国的实际”或“中国国情”起点论与这种观点其实可以归为一类。

江德兴先生认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反思。”其主要理由有二:其一,“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主义和它的建设发展问题”,而社会主义本质是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一个最基本的抽象;其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从这个问题开始的总体分析思路,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特有的矛盾机制和独特道路,展开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基本规律”。[7](P6-7)赞同这一观点的其他学者,其理由也基本相同。(注:与汪德兴先生持有同样观点的,可参见:贾乐芳《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求实》,2001年第4期,第18-20页;邹林《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阜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第18-22页。)

这两种观点也都是不严密的。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都不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也不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更不是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帅先生在否定他人的观点时特别指出:“而‘中国的实际’、‘今天中国的实际’的内容过于宽泛,不符合逻辑起点的‘适度原则’:既不能把尚有先行范畴的范畴作为逻辑起点,也不能把超出对象领域的抽象规定作为逻辑起点。”[6](P116)而他恰恰是把尚有先行范畴的范畴作为逻辑起点了。只要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和主要矛盾稍加分析,就可以从这个范畴中抽象出“发展生产力”、“人民利益”等先行范畴。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共有五句话,前四句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最后一句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如前所述,目的决定手段,而不是手段决定目的。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论断。其中包含了邓小平思考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即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才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可见,从“社会主义本质”这个范畴中也还可以抽象出“发展生产力”、“人民利益”等先行范畴。第二,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社会主义本质”作为逻辑起点,难以把邓小平理论的全部内容合乎逻辑地构架起来。比如,在邓小平理论中就很难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恰当的逻辑定位。因为,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社会主义本质论恰恰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逻辑结果,而不是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的逻辑前提。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本质论中还可以推导出根本任务论和发展动力论,但是很难推导出党的思想路线,从本质论中也难以推导出发展阶段论。所以,也就很难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合乎逻辑地摆在邓小平理论的链条中。恐怕不能说社会主义本质论决定、派生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党的思想路线。第三,这两种观点也都难以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是相一致的。不能说邓小平理论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又回归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其中有多层意思,至少包含社会主义建设的手段和目的这两层意思,不能说手段也是逻辑终点。如果这样,那就会把邓小平理论理解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论”。

4.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起点论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这两种观点(注:持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起点论的,请参见:余源培《邓小平理论的内在逻辑探究》,《学术月刊》,1997年第11期,第1-5页;李亚宁《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第41-45页。持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起点论观点的,请参见:曹屯裕《试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起点——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年第4期,第49-54页。)都分别具有上述观点的若干缺陷,都是不严密的。前一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揭示了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这一范畴所内含的矛盾,包含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一切矛盾的萌芽。其实,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及其结果,而不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也根本不是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邓小平说得很明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8](P163)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包含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一切矛盾的萌芽,那几乎等于同一概念的重复。

后一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起点,这次会议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则理应视为其逻辑起点,如果没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就不可能有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乃至成熟。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先后顺序来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是,从确定一个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的条件来看,这种说法是不严密的。因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既不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也不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既不是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也不能包含其中一切矛盾的萌芽和胚胎。

5.关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起点论

有的学者认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走自己的路”等命题都是由“只有……”的论断派生出来的,它们既不是引发邓小平建构自己的理论的初始思路,也不是作为逻辑起点的规定性。[9](P28)

这种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第一,它是自相矛盾的。它一方面强调“理论的逻辑起点只能是一个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一方面又把不符合这种条件的命题当成了符合这种条件的范畴。第二,“只有……”这个命题无论如何也派生不出实事求是等命题,它也不是引发邓小平建构理论体系的初始思路。该论者在否定他人的观点时,作了这样的推论:“邓小平在谈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时,总是首先肯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必须’,是因为‘只有……’”这个推论是不彻底的,因为它没有说明邓小平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命题。应该看到,邓小平从来不抽象地谈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等问题,他总是从能否更快地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个角度来谈论这些问题的。这在《邓小平文选》中俯拾即是。根据邓小平的一贯思想,我们应该做出更彻底的推论:邓小平首先是基于“人民利益”这个根本出发点而提出这个命题的,之所以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只有……”这个命题是由人民利益派生出来的,引发邓小平建构理论体系的初始思路是“人民利益”。第三,这种观点也不能把邓小平理论的全部内容合乎逻辑地构架起来。该论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在文章中构建了邓小平理论的逻辑框架,但是却遗漏了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外交战略的理论等内容。这不是作者的疏忽,而是因为从“只有……”这个命题中难以推导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等内容。

6.关于“人民需要”或“需要”起点论

有的学者认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是‘人民需要’。”其理由有二:其一,“‘人民需要’这一范畴是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抽象出来的”;其二,“邓小平理论是以‘人民需要’范畴为逻辑起点而展开的,这就是,满足‘人民需要’必须有满足的手段——‘发展生产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但是,该学者在另一篇文章中又提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应是‘需要’范畴。”其理由有三:其一,“邓小平是以需要范畴为起点构筑其理论体系的”;其二,“需要是一个最简单的抽象范畴”;其三,“需要是一个最普遍的范畴”。(注:耿连海是持有此论点的一个代表者,其主要文章有《试论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兼谈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第4-7页;《试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5期。)

这种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第一,“需要”、“人的需要”和“人民需要”是几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范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似乎忽视了它们的区别,在几乎同时发表的两篇文章中,把“人民需要”和“需要”这两个性质不同的范畴分别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这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第二,把“需要”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是抽象过度,不符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道理很简单,需要是人和其他动物都有的一种本能,但是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有着本质的不同。邓小平理论根本不研究其他动物的需要问题。可见,“需要”这个范畴舍弃了邓小平理论研究对象的主体及该研究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明确提出:“作为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范畴既不能抽象不足,也不能抽象过度”,“研究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时一定要注意把握研究对象的主体或本质。”而他自己恰恰违背了这些原则。第三,把“人民需要”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也显得抽象过度。因为,“需要”、“人的需要”、“人民需要”都只是一种单方面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一种关系,利益才是一种关系。人的需要是形成利益的自然基础,社会关系是形成利益的社会基础。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人的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矛盾,利益就存在于这种矛盾之中,并且包含着这种矛盾。也就是说,人的需要并不等于利益,利益是需要的满足,是一种关系。只有人为满足需要去从事改造、创造外界对象的社会实践活动时才形成利益。可见,在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对象范围内,最后的合理限度内的抽象范畴是“人民利益”而不是“人民需要”。

另外,正因为作为逻辑起点的范畴只能是一个抽象的范畴,所以文章开头所列举的第12种观点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两个起点论(注:持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两个起点论的,请参见:张乐岭《论邓小平理论及其科学体系》,《文史哲》,1997年第6期。),当然也难以成立。第10种和第11种观点即“社会主义本质与道路选择的统一”起点论(注:持有“中国的实际”起点论观的,请参见:刘荣《两代伟人哲学思想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68-389页;持有“社会主义本质与道路选择的统一”起点论的,请参见:田克勤《邓小平理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9-10页。),似乎力图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是一个,但是没有具体说明它到底是什么。因此,也是不严密的,这里不再展开分析。

三、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是人民利益

第一,把“人民利益”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符合作为一个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的基本条件。对此,本文在前面已作过初步说明,这里再作一点补充说明。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是同一场历史运动的两个方面: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产生发展的基础因素、决定力量和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则是为人民谋利益的理论、制度和运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离开了人民利益,社会主义就是虚假的,发展生产力就失去了最大的意义和价值;离开了社会主义,人民利益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实现。历史证明,人民利益实现的程度,决定着人心的向背,人心的向背决定社会主义的兴亡。所以说,“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邓小平把它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表述为共同富裕),当然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规定,也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原始的基本关系。它首先包含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样相互关联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其他矛盾都是从这里萌芽生发出来的。

第二,把“人民利益”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反映了邓小平理论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符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问题,面临着怎样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是怎样更快、更好地实现国强民富的人民愿望和人民利益。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改革开放方针的确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以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等,都是由人民利益决定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邓小平理论正是从这个逻辑起点出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邓小平在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在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动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时,在论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政治保证、依靠力量、领导核心、外交战略、“一国两制”以及检验各项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等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都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利益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标准,贯穿于邓小平理论的始终,融合在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比如,他在论述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时指出:“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10](P64)再如,他在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时,共有五句话,前四句都是手段,最后一句才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8](P251)“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8](P314)

第三,把“人民利益”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能够深刻地说明邓小平理论的彻底的实践性品格和重要观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能够把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完整地、合乎逻辑地构建起来,能够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相一致的问题。比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四项基本原则、“三个是否有利于”的标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什么?只有从“人民利益”这个逻辑起点出发,才能说明这个问题。众所周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反复强调的立国之本,邓小平所说的解放思想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的解放思想,这两者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统一的。为什么?因为,这两者都是由人民利益决定的,是在人民利益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内涵之一。但是,不同的人对同一实践结果的评判可能不同,甚至会相反。那么,怎样检验实践的成败呢?解决这个问题是邓小平理论的彻底的实践性品格所在,“三个是否有利于”的标准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标准本质上是人民利益至上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实践的成败最终只能由广大人民群众去评判,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践就是成功的实践,否则就是失败的实践。可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三个是否有利于”的标准也是在人民利益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这两者的统一,解决了用什么标准去检验实践成败的问题,展现了邓小平理论的彻底的实践性品格。只有抓住“人民利益”这个逻辑起点,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理论的逻辑体系。邓小平理论的逻辑结构从抽象到具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它的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第二个层次的内容是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理论原则,它要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主要包括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发展道路、根本任务、发展阶段、发展动力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开放理论等;第三个层次的内容是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依靠力量、领导核心、政治保证、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理论以及“一国两制”的理论等。[11](P33-36)“人民利益”犹如一根红线把这三个层次的内容贯串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个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体系。它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影响乃至规定着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指导着我们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措施的确定和选择。而我们的一切认识和实践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利益。可以说,只有从“人民利益”这个逻辑起点出发,才能逐步展开邓小平理论的逻辑思维过程,把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构建起来,才能说明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相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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