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产业化的几点思考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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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4]07-0125-02

科学技术产业化归根究底是经济与科技一体化,其核心即作为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向物质形态的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问题。据报道,我国目前每年取得科技成果3万多项,在生产中稳定使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不足20%,而最后形成产业的只有5%左右,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科技资源浪费极其严重。只有很好地解决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科技产业化才能成为现实。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科技界的一个难题。虽然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技术成果转化法》,从法律角度保护科技成果产品化,但实际上产业化进程仍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经济、科技与金融、中介体系、知识产权体系、风险投资体系等一系列转化环境制约着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的态度和行为,因而直接限制了作为客体的科技成果的转化。

——众所周知,市场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是成果转化的载体,但由于我国传统观念认为生产力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而科学技术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加之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长期脱节,因而造成了科技与生产严重脱离的现象。我国约65%的科技人员集中在科研院所,他们在选择课题时,多数从各自的研究领域与学科出发追求理论上的创新,价值取向是国际水平与学术成就,对市场的需求以及成果产出后的应用缺乏考虑,只注重成果的先进性和独创性,以致开发出的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最终以成果鉴定作为成果开发的终结。科技成果的转化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对企业来讲只有进行技术创新,形成新的产品才有占领广大市场的潜力;只有从外延型增长向效益型转化,才能使企业产生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科技界则要继续增强参与经济、进入市场的意识,以科技推动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从科技立项开始就瞄准生产建设和市场需求,努力提供有使用价值有适销对路的科技成果。因此,要实现科学技术产业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就必须在立项前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不断跟踪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把市场需求作为科研选题的出发点,认真及时地进行市场分析;同时让企业进入选题和开发过程,以便于随时用市场的需求修正科技开发方向,确保科技成果产出后的应用以及转化后的生存能力。

——科技投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以及政府、社会对科技事业的支持和重视程度。用世界公认的R&D资金投入占GDP的百分比来衡量科技资金投入强度,在1998年的IMD评价报告中我国排名世界第34位。近年来虽然我国科技投入总量绝对值每年都在增加,但始终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只略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6到1/4,而这部分研究开发投入还不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成果转化资金的投入还要少,其投入水平已经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转化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投入,而且越接近产业化阶段,越需要大幅度增加投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后,科研院所的研究经费不同程度的削减,面临生存危机的科研院所只能在缺少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科技成果的中试深化和完善,以便于产业化。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不能满足需要,严重地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因此要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必须建立财政、企业、银行并存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保证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比例;建立国家科技银行,促进科技金融有机结合,增加科技贷款规模;树立全社会参与科技投入的观念,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努力培育科技资金投入的市场供需主体。

——知识产权是对人的智力创造物所拥有的权利,它既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又为促进科技进步提供了制度保证。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容乐观,IMD1998年的世界竞争力报告中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程度指标仅居世界第33位,相对落后。随着科技市场的发展,科技成果的交易份额不断上升,成果转化争议案件也与日俱增,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持。尽管《技术成果转化法》已经实施,从法律的高度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地位,但目前还缺少相应的高效运行机制,科技成果分散多头管理,投资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受风险因素的制约,对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持谨慎态度,政府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中的信息沟通和信贷担保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另外,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均是高新技术出现之前建立的,难以对高新技术实施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了我国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因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和权益保护法规;降低专利维护成本、打击侵权行为;增强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建立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制定专门法律保护高新技术成果;完善市场管理法,为科技交易建立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对于促进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而独立存在着,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其产业化过程需要专业技术、工程技术、管理科学以及市场营销等有机的结合,因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科技成果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起到桥梁作用的中介服务必不可少。发达国家的技术中介发展很快,已经形成活动多元化、功能整体化的格局,其经营规模也日趋成熟。而就我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虽然科技中介服务从无到有,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我国的技术中介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经营模式不够成熟,服务机构功能单一,结构不健全;提供的信息服务还欠缺时效性和准确性,仅限于牵制线搭桥式的服务,远不能满足技术转移和扩散的需求,以致我国科技成果积压,技术进步缓慢,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技术中介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切入点,是科技面向经济,进入市场的重要渠道,因而大力发展规范化的技术中介是加速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培育一支高素质、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了解市场、善于经营的中介服务队伍,迅速建立集信息集散、技术评价、市场预测、决策支持、专家咨询与用户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中介服务体系,以优质服务主动启动市场需求,努力拓宽市场空间,缩短技术中介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距离,创造性地发展和推动我国技术中介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广阔的空间。

——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及其产业化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科技人才是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和创造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人才队伍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据IMD1998年世界竞争力评价报告显示,我国企业获取合格工程师的难易度世界排名36位,相对落后,科技队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容乐观,科技人才队伍素质不良和布局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一个国家科技人才队伍的质量是决定其科技水平的重要因素,一些发达国家的科技队伍已呈现倒宝塔形(即具有高级科技知识的人才比重越来越大,缺乏科技知识的比重越来越小),而我国的科技人才队伍仍属宝塔形;另外,我国大多数科技人才分布在科研院所和大学中,与企业的协作联系不够,使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与发达国家大部分科技人才分布在企业形成鲜明比照,从而成为影响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科学技术向生产领域渗透的重要障碍。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深化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根据科学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强高等教育,调整学科结构;尽快转变高等教育与科研、生产脱节的状况;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增强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对现有科技人员进行资格认证,重新配置;形成新型的促使科技人才从科研院所和大学流向企业的机制,减少科技人才的闲置和浪费,形成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跨世界优秀科技人才队伍。

——经济是基础、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这一客观规律已被中外实践所证明并得到公认,产、学、研相结合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了这个规律。产、学、研相结合实质上就是经济、科技与人才的结合,它是实现科学技术产业化、商品化的最有效途径和手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学技术产业化单靠科技和人才是做不到的,必须有生产环节的介入。因此,应运而生了一种以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为核心的研产集团。研产集团是我国经济体系改革,特别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研究开发机构与生产企业分开,弊端显而易见: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研究开发缺乏经费和动力,研产集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研产集团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科技经费紧张的局面,它使科技成果变成具有经济价值、可生产的商品,利用开发创收来补充科技投入不足。另外,我国科研单位与生产企业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均觉得成本偏高,而研产集团中存在着实力较强的科技开发机构和产业机构,它们之间是一种资产联结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合作关系。这就大大地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的成本。不仅如此,研发集团还为涵盖了在科技竞争时代实现科技产业化要求的发挥市场拉动与技术推动两种作用的有效组织形式,充分地体现了竞争与合作相结合、效益与任务相结合、激励与有序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收稿日期: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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