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独立董事间接薪酬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独立董事论文,薪酬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把由独立董事以外部人身份介入公司事务,却同公司内部人一起从公司直接领取薪酬的方式及其相关规定称为独立董事直接薪酬制度。目前,国内外上市公司在实务中一般都是采用这种薪酬制度。
国内外对独立董事薪酬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直接薪酬制度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董事该不该从上市公司拿钱;
2、独立董事该拿多少钱;
3、成立“独立董事事务所”或“独立董事协会”;
4、直接薪酬的弊端逐渐显露,间接薪酬已开始引起业内人士关注。
独立董事间接薪酬制度是指:独立董事以外部人身份介入公司事务,履行监督内部人的经营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保护中小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的职责,其劳动报酬不从公司直接领取,而由非赢利的自律性中介行业组织根据一定的规章发放给独立董事的一种薪酬制度。
间接新酬制度的特征有:
(1)唯职责性;
(2)行业化管理;
(3)抗风险性;
(4)透明性。
间接薪酬制度的理论基础
1、心理学基础
个体对其从属的社会团体普遍存在着三种强烈的心理需求。这三种心理需求可用来解释为什么独立董事在其任职的公司之外还需认同和归属一个中立的团体。
物质奖励能使个体对社会团体产生影响其独立性的心理偏好和行为偏好。
在直接薪酬制度下,独立董事相对只从属于一个社会团体。一方面,这种关系有悖于“独立董事与所任职企业唯一的关系是其职责。”这一原则性的界定;另一方面,独立董事对公司存在心理上的过多偏好和依赖就会危及其独立性,使其不能尽职尽责。
间接薪酬制度下独立董事事实从属于两个社会团体。这种变化促使独立董事减轻对上市公司的偏好与依赖,能有效地维护其独立性,实现通过制度保障完善公司治理的目标。
2、法学基础
在直接薪酬制度下,事实上是一种劳动聘用关系。
间接薪酬制度使得独立董事和其所任职的公司间真正地唯一只存在着职责关系。
直接薪酬制度下只强调对独立董事的激励,淡化了对独立董事的制约和独立董事对内部人的制约。
间接薪酬是制衡与激励间的一个相对合理的平衡点。
公司社会责任论也为间接薪酬提供了理论支持。
间接薪酬制度的现实基础
1、建立独立董事间接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发展的迫切需要,完全具备现实可行性;
2、间接薪酬已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
摘自《管理评论》(京),2004.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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