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院校发展的启示_中央民族大学论文

民族院校发展的启示_中央民族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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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规模迅速扩大

办学规模是衡量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八五”以来,委属各院校都对学校教育资源重新进行了合理配置,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

——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合理的学校布局,能够提高国家民委高等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发挥整体办学效益。随着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和大连民族学院的挂牌建校,使委属院校由“七五”期间的4所增加到目前的6所。学校数量的增加,一方面弥补了委属院校过去在学校布局方面的缺憾,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委属院校人才培养的能力。

——招生人数不断扩展。根据民族地区人才的迫切需求和国家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有关政策,委属各院校的办学规模都有较快增长。目前,年招生数已由1990年的3823人,增至2002年的15150人,增长296%。在校生总数由1990年的12280人,增至2002年的56438人,增长356%。在2001年在校生中,计有博士生126人,硕士生918人,普通本专科生35293人,中专生504人,预科生1889人,留学生307人,函授、夜大、成人脱产班等成人教育生17699人。2002年,委属院校共有各类毕业生5671人,其中博士毕业生31人,硕士毕业生195人,普通本专科毕业生5445人。

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办学实力体现一所高校的人才培养能力,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

——提升了办学层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更名的条件和委属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中央民族学院和中南民族学院先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更名申请。经委领导讨论通过并报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审核批准,中央民族学院已于1994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学院于2002年3月被批准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

——学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经宙核并批准,2000年中央民族大学设立民族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于1994年和2001年先后设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两个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八五”、“九五”期间,委属院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截止2002年,委属院校共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6个,六校共设本科专业201个。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学院和西北民族学院4所院校经批准,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南民族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美国威斯康星州州立大学Plattevele分校执行英语教育硕士合作项目,使该校成为目前委属院校乃至湖北省唯一一所经正式批准进行中外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院校。

——科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近10年来,进一步加强了科学研究工作,各院校都重新修订了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制订了严格的学术规范和岗位职责,越来越多的教学科研人员走上社会,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咨询和成果转让等工作。“八五”、“九五”期间,委属院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共计2000多项,投入科研经费3000万元,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西北民族学院于洪志教授主持的《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和《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分别于1999年和2001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6月,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被列入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改善办学条件是举办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与办学效益。“八五”以来,委属院校都将教学基本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了对教学基本建设的投入,使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物力资源得到扩充。长期以来,大部分委属院校校园面积及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较为有限,一直是阻碍这些学校实现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针对这种状况,各院校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学院和西北民族学院近两年通过兼并、购置和置换等方式扩大校园面积,使委属院校校园总面积达到6610亩。各院校还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教学行政用房及学生宿舍的建设,使委属院校目前校内建筑面积达到154.7万平方米,较1990年增加81.77万平方米,增幅达142%。此外,各院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增长较快,目前6所院校已达28800万元,图书馆藏书总量达到602万册。

——人力资源得到扩充。近几年来,委属各院校都十分注重教学、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特别是各院校都将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学位教师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使各院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增强。截止2002年,委属院校教职工总数由1978年末的2389人增至6442人,增长170%。其中专任教师由1127人增至3511人,增长210%。

办学质量显著提升

虽然大部分委属院校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但是由于这些院校在其办学过程中,曾有较长的时间主要从事干部教育或长期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因而,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本科办学水平的提高,仍然是委属院校工作的重点。

——办学水平达到各类评估标准。委属各院校都程度不同地抓住改革发展机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改造为突破口,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立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使各院校迅速地提高了办学水平,通过了教育部的各类评估。1997年10月,中央民族大学通过了“211工程”建设部门预审,1999年1月通过了“211工程”建设立项审核。中南民族大学2001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有35所院校参加的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取得评估结论为优秀(共8所院校)的好成绩。2000年10月和2002年10月,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和大连民族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比较客观地反映了高校人才受社会欢迎的程度,是衡量高等学校与社会需求衔接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委属院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很好。毕业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100%,本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也平均达到70%以上。2001年和2002年,大连民族学院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达到了91.3%。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逐年增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占该省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一直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声誉的重要标准。近几年来,委属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招生形势十分看好。中南民族大学2002年在湖北省投放505个招生指标,第一志愿报考与录取比高达6.5:1,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均分别超过湖北省一类高校录取分数线。良好的办学质量受到社会的信赖,为学校赢得了可贵的生源市场。

办学效益大幅提高

办学效益好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有效科学的监控过程,以有限的教育投入换取最大的教育产出,这不但是高等院校一直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而且是客观反映一所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八五”以来,委属院校都十分注重教育活动的投入和产出问题,在坚持外延式发展的同时,努力寻求内涵式发展的模式和途径,办学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教职工人数增长大大低于在校生总数的增长。1990年至2001年,委属院校在校生增长达到417%,而同期教职工总数、专任教师总数的增幅分别只有14%和56.8%,教职工人数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同期在校学生总数增长的幅度。

——员生比、师生比达到或超过教育部有关规定。1990年,委属院校员生比和师生比分别仅为1:1.9和1:4.9;2002年,委属院校员生比和师生比已分别达到1:8.8和1:16,办学效益的提高十分明显。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由于民族院校的特点和培养对象的特定性,加强民族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民族院校发展的政治基础。它关系到民族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民族院校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团结、进步和伟大复兴。各院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师生员工,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各族师生信念坚定,经受住了政治上的考验,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完成好新时期民族院校所担负的伟大使命,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2000年召开了全国民族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民族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委属院校在“八五”、“九五”及“十五”初期得到了健康持续的发展,使委属院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得到空前的提高。委属院校得以持续发展的主要经验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党和政府一直十分关心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订出有利于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积极推动民族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央进一步强调加快我国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思想,并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中作出相应规定。

“八五”、“九五”期间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和民族地区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党和国家更是给予了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视察我国民族地区和民族院校,并对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为新更名的中央民族大学题写了校名。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为民族学院校庆题词:“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2001年6月14日,朱镕基总理视察了中央民族大学,并提出要将中央民族大学建成世界一流的民族大学。李岚清副总理和教育部的主要领导也曾多次视察过中央民族大学。2002年,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四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委属院校进行了调研,并在经费上给予了重点支持。6月,李德洙同志代表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北京市政府签订了共建中央民族大学协议;12月,国家民委和中国科学院又签定了共建国家民委所属院校的协议。1999年,中央民族大学还进入了“211工程”,作为我国在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

对民族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第四、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加强领导和实施宏观监管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加强对委属院校的领导和宏观监管是国家民委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八五”期间以来,国家民委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专题研讨会、现场会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在政策上、方向上对委属院校加以领导和管理。

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委属院校也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问题。为此,国家民委于1992年在云南楚雄召开了民族院校改革会议,制订了《国家民委关于加快所属民族学院改革和发展步伐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由对所属民族学院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扩大委属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学科研、筹措经费、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对外交流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此后,在1993年4月召开的民族学院书记、院长会议上又明确提出:以体制改革和转换办学机制为突破口,建立国家民委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所属民族学院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一思想在1994年11月召开的民族学院书记、院长座谈会上得到进一步阐释:委属院校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强改革力度,并对委属院校提出了“逐步建立主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效机制”、“调整教育结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要求。

1999年,全国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并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开创我国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要切实改变过去教育界在教育思想,教育体制和结构、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不相适应的内容。为此,国家民委于1999年10月召开了“民族院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现场会,提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委属院校的素质教育。2000年,为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民委在西北民族学院召开专门会议,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民族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02年召开的民族院校书记、院长会议上,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率作为重点,并要求各校在扩招的情况下不降低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委属院校后勤社会化工作,国家民委在大连民族学院召开了高校后勤社会化现场会等。

坚持“两个服务”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内容

为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是委属院校坚定不移的服务方向。如果离开这一相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委属院校将可能失掉其特色和丧失其存在价值。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就是要求委属院校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以是否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客观标准,并以此来衡量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委属院校的“两个服务”,首先体现到招生工作上。从委属院校招生范围看,一方面,不但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而且包括除自治区和自治州县以外的大部分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另一方面,不但面向我国55个少数民族招生,而且招收部分汉族学生。其次体现在学生就业工作上。委属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毕业后仍然回到了民族地区,成为我国民族地区经济振兴、文化发展和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民族地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第三,体现在委属院校的办学实践中。针对我国民族地区客观存在着的发展程度上的不平衡性,委属院校将人才培养的着眼点放在满足民族地区对人才规格的不同需求上,采用的是多种形式办学,使委属院校在多种类型和多个层次上兼顾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第四,委属院校还承担着传承民族文化、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的任务。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文学艺术等等人才的培养、研究,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扬都是民族院校的重要任务。

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坚持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实践的出发点,也是制定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特殊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国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客观上决定着委属院校必须遵循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的工作方法。实现委属院校的发展,就必须根据民族地区各种不同的发展状况,提出不同的任务和要求。切忌忽视各民族经济生活、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差异而照搬其它地区的“一刀切”的教育模式。实践证明,委属院校的教育活动必须密切联系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来进行,什么时期二者结合得好,教育事业就会得到发展,什么时期二者结合得不好,教育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民族地区的实际是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制订具体政策的现实依据。

“八五”以来,委属院校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善于抓住发展机遇,通过深化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改革,适应了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方式变化,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对民族地区从价值观念到思维方式影响的变革,初步形成了主动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依法自主办学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

坚持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发展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其实质就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党的思想路线在委属院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化。只要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这一原则,就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推动委属院校的健康发展。

坚持高等教育一般规律与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相结合是实现持续发展的主要特色

民族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有着自身运动变化的规律。由于民族高等教育在教育对象、教育宗旨、教育目标以及培养规格等方面的特殊性,民族高等教育规律不能等同于高等教育规律。因此,要促进委属院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是高等教育一般规律与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的有机结合。

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与高等教育一般规律具有相一致的方面,两者有着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三类适应机制。第一,民族高等教育必须与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第二,民族高等教育必须与各民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第三,民族高等教育必须与影响其发展的优质资源的有效配置相适应。这三种适应机制与一般高等教育活动有着十分类似的内容,发展委属院校应当是这三种适应机制的互动与协调。

委属院校“八五”以来,都十分重视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与高等教育一般规律相结合的问题,并在办学实践中,摸索出既适应当代高等教育实践要求,又适应我国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实现学校自身发展的新路子,比较圆满地解决了委属院校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如何适应和如何发展这些带根本性的全局问题,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取得优秀、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和大连民族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事实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是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

由于种种原因,民族院校的办学条件相对比较薄弱,历史上欠帐较多。自从党的十四大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教育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市场竞争中民族院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经过了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民族院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总结成绩与经验,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是民族院校取得巨大成就的法宝。各院校自筹经费的能力不断提高,中南民族大学在国拨经费只有1500万的情况下,自筹经费1.2亿,完成了4万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西南民族学院完成了1000亩的征地地任务,总面积16万平米的新教学区拔地而起;西北民族学院也将投资4亿9千万元,建设新校区。在办学模式上,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坚持把党的民族工作规律与高等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新形式下,既保持民族教育的特点,又积极融入高等教育的理念,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为民族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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