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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将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险不仅仅局限于医疗“事故”的责任保险,而且将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应承担的一切赔偿责任。即医院投保后若发生医疗过失纠纷,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北京市卫生局将以“统一投保”方式向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四川省卫生厅就出台过《关于在全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希望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让保险公司成为医疗事故赔偿的买单者,避免过去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却很难拿到赔偿,往往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医疗责任险在川推广效果如何?四川会像北京一样推行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吗?
医院冷淡责任险
据了解,国内保险公司早在1999年就推出了医疗责任险。但记者近日从本地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信息表明:除人保成都分公司在成都周边县市承保有少数医院外,这项保险在成都乃至四川省内都处于停滞状态。保险公司人士的说法是:“医院方面投保该险种并不积极”。
在对成都市内主要医院的采访中,有关方面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但在与多家医院人士接触后,目前大医院不愿投保的主要原因逐渐清晰:认为自己技术过硬,一般不会出现医疗事故,即使偶尔出现事故,也有能力赔偿。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承担与患者打交道的工作,医院的工作量没有减少。
“困扰医院的不是医疗事故,更多的是医疗纠纷,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这部分责任是不管的。”成都一家拥有600百多张床位的医院负责人明确表示,就目前的保险条款而言,暂时不会投保。“医院里面发生的大量纠纷,最终能够确定为医疗事故的非常非常少。”
医疗责任险不受医院欢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赔偿额比较低。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完全责任需要100%向患者家属赔付医药费、丧葬费、奔丧费及精神损失费,大概在10万元左右,但大部分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在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判定中,会被定为次要甚至轻微责任,那么医院只需要赔付3万—4万元甚至更少。而医疗责任险属于高费率险种,可能每年交的保险费就会高于医院一年因医疗纠纷的赔付总额,所以“医院更愿意自掏腰包解决”。
医疗责任险两大不足
在日前由成都市卫生局牵头,本地多家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参与的“医疗责任险座谈会”上,众多医院认为现有保险条款存在两大不足。
保险期限短:“现有的医疗责任险产品基本上都是采取期内索赔式,并且投保第一年没有追溯期”,如此,只有在医疗责任险生效期间发生并提出索赔的案件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医院方认为,这样的话,医疗机构一方面要不停地为首次投保以前发生的医疗事故支付赔款,另一方面又要年复一年地交保费而得不到赔偿。
保险责任不足:“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基本上只对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通过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但是,如上文所述,目前经常发生的医疗纠纷是不被认定为保险范围的,而医疗机构最希望解决的恰恰是这类纠纷。
保险公司也有苦难言
面对医院方面对医疗责任险的众多指责,本地保险公司纷纷喊冤:“我们只是保险公司,让我们来解决高度专业的医疗纠纷,纯属强人所难。”
对于当前医疗责任保险叫好不叫座的情况,人保四川省分公司一位业务负责人就曾表示,这是个矛盾的问题。“比如医院希望让保险公司来解决大量存在的医疗纠纷,这不现实”。医疗过程属于高度专业的技术范畴,国内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有能力处理此事,更多还是要依靠医疗行业本身来解决问题。“如果由保险公司来组建这类队伍,保险费率可能会高到任何一家医院都无法承受的地步”。
至于费率,很多保险业人士都认为国内保险的收费并不高;在保险责任问题上,我国保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已经由“医疗事故”扩大至“医疗过失”,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费率已经很难降低。
同样,许多医院不愿通过鉴定确认医疗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据透露,现实中,由于医疗事故不但影响年终考核和评级,而且会损害医院的社会声誉,因而大多数医疗机构倾向于息事宁人,对大量未定性为医疗事故意外的纠纷都做出了赔偿。而这些未定性的纠纷,“保险公司即使愿意赔,也找不到赔偿依据”。
寻找“另类”突破口
双方意见相左,是不是医疗险在四川就很难推行了呢?事实上,这个巨大的市场已经引起一些公司的注意。
有关部门2003年的一份统计,四川省卫生机构总数27657个(村卫生室另计),其中诊所、医务室、卫生室(所)、社区服务站18617个,其他各类卫生机构总数9040个,共有床位187741张。尽管责任险保险费率在各家公司都属于秘密,但相信在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占产险市场绝对份额的车险市场利润下滑的今天,这样一个保险市场谁也不会小觑。
据悉,平安产险成都分公司日前就通过与四川省旅游协会长达半年的接触,最终将本地旅行社日常经营中时常出现的误机、误车赔偿问题等,用附加险种的方式加以解决。对于医疗责任险,该公司也正在尝试新做法。据透露,他们搜集了大量医院方提出的意见,汇编之后已经上报总公司,“不过目前总公司的意见还没有反馈回来”。对于是否会像推旅行社责任险一样,设计若干附加险满足医院方面的要求,该公司人士表示,“暂时还不能确定”。
保险业人士认为,医疗过程中涉及的风险非常多,保险公司在这方面还应该有更大的作为。该人士举例说,比方设计推出“医生个人责任险、手术意外险”等等,如果有很多险种供医院和医生选择,“大家就不会有意见了”。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此前也曾指出,各公司应大力开发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产品,如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