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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的古史传说,所述久远。然司马迁的《五帝本纪》以黄帝为首,且有许多疑难问题存于其间,后世学者对此一直不能满意。1923年,顾颉刚综合前人研究,兼采外法,提出了“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简称“层累说”),中国的上古史研究进入了疑古新时期。顾说至今已有九十多年,在此期间中国考古学、上古史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者们尝试了从诸多学科领域或跨学科研究出发,对于古史问题进行了多种阐释,但仍然莫衷一是。 近几十年来,以简帛古书为代表的出土文献不仅提供了新的研究材料,更使我们对于以往的研究材料有了新看法,李学勤的《走出疑古时代》是此一时期的代表作。不但许多过去被疑古派视为伪书、晚书,因而未能得到合适运用的书籍得以重新讨论,而且学界认识到古书的形成是一个主体内容确定较早,外在的形式如文字、个别章节、篇章结构等不断流变的动态形成过程。因此,今人对许多古书篇章的年代与过去相比有了不同的认识,这对上古史的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新认识古书的形成年代,《尚书》(主要是周书)、《逸周书》(《商誓》等几篇)、《左传》、《国语》中的许多史料被认为写定年代或晚,但史料内容符合所指时代。二是重新讨论古书中所记载的上古史问题。虽然多数人早已认为顾颉刚把上古史从大禹讲起是不对的,但在新出土文献引发的讨论中,却有学者在讲顾颉刚在古史传说方面的见解“得多于失”,并继续讲古史是从大禹开始,表明顾颉刚等的具体学说结论仍有影响,上古史的问题仍需讨论。 笔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反思,①发现顾颉刚的“层累说”,蒙文通的中国上古民族可以分为江汉、海岱、河洛三系的学说等,分别侧重从时间、空间的区分入手,这在今日仍有可借鉴之处,但将时、空区分结合起来使用,仍有所欠缺。而由于种种条件限制,现在可关注的问题,是西周以来的古史系统之演化。 经研究可以发现,周人至少进行了三次古史系统的整理,有三阶段的变化。这说明在周人那里并没有一个前世流传下来的帝王谱,他们只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建构出不同的帝王世系。此后至战国时期,诸侯、诸子又继续构拟、整合出了不同的新古史系统。后人坚持应该存在一个唯一的古史“真相”的预设,却发现处处是矛盾,遂求解释而治丝益棼,多未能穷源反本——区分周人不同时期的古史系统。当然,因为周人有不同的古史系统,有一些早期的古史系统材料当时可能尚有流传,如今却难见,是故我们不可能解决周人古史系统中所有的细节问题,只能求同存异,多所阙疑。 一、周人第一阶段的古史系统 周人第一阶段的古史系统,以夏商周三代古史为主。虽然相关的古史材料或超出了这个范围,但这些超出的材料并未被周人纳入古史系统之中,未得到政治上的承认和确立。此中最关键的,是后稷与大禹的关系,以及周初人对夏之前历史的认识这两个问题。 (一)后稷与大禹的问题 周人的始祖是后稷,其年代在大禹之后,这一点在反映周初的文献中已经有明确的说明,顾颉刚的“层累说”正是以此为起点。他举的例子有《诗经·大雅·生民》的“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载生载育,时维后稷”,《鲁颂·宫》的“是生后稷……俾民稼穑……奄有下土,缵禹之绪”。其实《宫》的时代有些晚(鲁僖公时),周初的《逸周书·商誓》已经说:“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绩,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惟后稷之元谷用蒸享。” 《尚书·立政》有“陟禹之迹”,《大雅·文王有声》的“丰水东注,维禹之绩”,《商颂·殷武》的“设都于禹之绩”,《左传·哀公元年》的“复禹之绩”,皆假“绩”为“迹”。②杨筠如根据《说文》:“陟,登也”来解释“陟禹之迹”,③则《商誓》中武王所说的“绩”,也是假借字。比较春秋时期的秦公簋铭文和相近的秦公王姬镈、钟和秦公镈铭文,与“鼏宅禹迹”相应的是“赏宅受国”,“奄有下国”,④故《宫》所说后稷“奄有下国”,也就是《商誓》的“登禹之绩(迹)”。它们都是讲得到居处的土地;⑤而未必是顾颉刚在“层累说”中所强调的“做国王”,更不是讲古史,以禹为历史的开端。因为有的说到了禹,有的只是讲“赏宅受国”,“奄有下国”。因此以禹为历史的开端,这是顾颉刚在成见指导下的误读。其实这一类话是当时的套话,春秋时期的叔弓镈(旧称齐侯镈钟)铭文也说其祖先成汤“处禹之堵”。这里关于禹迹的叙述,只能说明在古人的观念里这些人比大禹要晚,古人重视大禹治水的成绩,却不能证明大禹是历史的开端。 《宫》说后稷“缵禹之绪”,又有“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似乎《宫》中后稷和禹类似文武和大王一样,有血缘关系,因此顾颉刚以禹为周人所述的祖先。不过无血缘关系而缵绪的例子也存在,如《大戴礼记·少闲》孔子说成汤“服禹功以修舜绪”;清华简《保训》也说尧舜之事,讲舜得中之后,“帝尧嘉之,用受厥绪”。看来“缵禹之绪”,只是表彰后稷“克播百谷”的大功勋,以之为大禹治水的未竟之功,为周朝的统治披上合法化的外衣。 有关大禹治水之事,近年出土的西周中期的公铭文,开篇就说:“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时代在西周中期。裘锡圭指出:“虽然公恰好是西周中期器,但是这却并不能成为支持顾(颉刚)氏‘禹是西周中期起来的’说法的证据。在此铸造的时代,禹的传说无疑已经是相当古老被人们当作历史的一个传说了。”⑥但我们不能由“天命”就承认顾颉刚所说的禹本来是神,后来(《宫》,鲁僖公时)才成为有天神性的人,是商周共同追述者,是历史的开端的结论。其实,《尚书·洪范》已经提及鲧、禹,其时代可能在西周初年,⑦禹之前有鲧;其次,周公在《君奭》《立政》中均称“我有夏”,在《康诰》中称“我区夏”,虽然是对族人讲话,但是其以本族为夏之后继者乃至前朝遗民的意思很明显,以与其宗主殷商抗衡,⑧而周公、召公在对殷周人的讲话中多次提及夏的历史,这说明商周之先有夏存在是当时的古史常识。因此,我们不能像顾颉刚那样仅仅根据《诗经》只有商周史诗,都提到了禹,没有讲夏和禹的关系,而后稷“缵禹之绪”,就断定当时的古代史是从禹开始。 (二)周初人对夏之前历史的认识 禹是夏启的父亲,夏朝的创始人,对此顾颉刚并不承认。《洪范》提及了禹之前的鲧,疑古者认为《洪范》年代很晚。但由苏秉琦的“满天星斗”说,我们不难推想古代各族关于自己氏族的古史传说各自不同。几经征伐、合并、建构之后,亡佚者虽多,但是仍然当有不少遗存者,以及氏族融合之后的改造之说、古史系统的建构。《左传》里记有很多古代名族的宝器和名人的“虚”,如《左传·定公四年》记祝佗之言:“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昭公十七年》记梓慎说:“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卫,颛顼之虚也。”这些虚,如同殷虚(墟)一样,应该是一些古代氏族曾经活动过,后来荒废了的场所。当然,有一些也可能只是后人的传说或虚拟的祭奠、追忆之所,未必能证实。 因此,《吕氏春秋·慎大》所记:“武王胜殷,入殷,未下舆,命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舆,命封夏后之后于杞,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礼记·乐记》《史记·周本纪》等略同而小异),这应该是表明周人对于古代圣贤、氏族古史的一种承认。此中陈、杞、宋之封,当比较可信(虽然宋未必是武王在位时所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子产答晋人云“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昭公三年》称晏子说:“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国语·鲁语下》则记孔子说:“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均记虞舜之后人与周的关系,以及周武王以太姬配胡公之事。《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中的《吴命》篇,有不少史事可与《左传》《国语》等相参,其简8记吴国之辞说“以陈邦非它也,先王故姊大姬之邑”,⑨也与周武王以大姬配胡公并封之于陈之事相关,然则舜之后裔受封看来不假。顾颉刚也承认陈、杞可能在周初受封,“奉虞、夏之祀”。⑩由此能判别《左传·昭公八年》所记史赵说的话有真有假(假话是相对的,其实是后起之说):“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陈将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且陈氏得政于齐而后陈卒亡。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参较子产、晏子、孔子等人之言,史赵认为有虞为颛顼之后当是后起的说法。武王是封帝舜之后于陈,史赵也说其目的是“使祀虞帝”而不是祀颛顼。至于黄帝之后,可能是成王所封,但也可以算周初(详后)。某些书籍提到的所谓武王封神农、颛顼、少昊、伯夷、太昊、炎帝之后等,则还有待考究,恐难皆信。 当然,周初是否封黄帝、尧、舜之后是一回事,周人是否从政治上确认这些名人后代所说的历史,则是另一回事。周人对于黄帝尧舜鲧禹等人物在历史上的先后顺序,恐怕在周初还来不及形成一个古史系统。且周人的世系谱里,后稷之后,有一段历史不明。《国语·周语上》记祭公谋父谏周穆王征犬戎,言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说“后稷”是一个世袭的官职,中间有多少代人已经不清楚,这显然是一种历史解释,这已是后来的古史系统了。 因此,本族古史系谱不全,其他有名的氏族后代散处,这应是周人当时建立古史系统的背景。周人为了维护刚刚打下来的江山,大封名族之后,收买人心;封建子侄占据名族之虚。他们承认鲧禹治水、夏朝、商朝等得到公认的历史;可能承认唐虞先于夏,但并没有说是连续的朝代系列;最重要的则是认定其祖先后稷在大禹之后,本族是夏之后;由于后稷有大功,文王得天命,所以他们取代商是合理合法的。因此,这一时期的古史系统,主要是以夏商周三代为中心,可以称为夏商周三代型古史系统。 但是这只是周初草创时期的一个古史系统,很可能主要是依据先周时期的历史认识,是目前所可考见的周人古史系统的第一阶段。那些著名氏族的古史系统有待像尧、舜世系一样被确认,名族之后乃至假冒的名族后裔,都希望得到优待。如果说这一问题在周初尚不迫切,那么当西周的政局稳定下来之后,就会成为一大问题了。 二、周人第二阶段的古史系统 古史的问题何至于这么重要呢?我们看《逸周书·王会》就会明白。此篇讲周成王在成周大会诸侯,不难发现其中诸侯的排位先后顺序,是根据古史而来的。如“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皆南面”,(11)唐公、虞公作为尧舜的后人,其地位仅次于在堂上陪同天子的姬姓的唐叔、荀叔、周公和姜姓的太公望,在群臣之先。再如后来《左传·定公四年》记“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之时,“蔡将先卫”,苌弘的解释是“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此事后来虽经卫子鱼(即祝佗)的游说而未果行,但也可以反映据古史来排先后的原则。 因此,诸侯在朝聘会同之时,既然会根据古史人物先后来排定先后顺序,那么必须要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权威的古史系统。此外,贵族之间的婚姻,也会牵涉是否是同姓之后而不得通婚的问题。这些涉及古史的问题一旦岀现而未得解决,势必会像春秋早期的齐侯壶(12)所载岀现礼制的疑问后,“齐侯命太子乘驲来敂宗伯,听命于天子”的情况。所以构建一个包括更多名族的古史系统,是周人也是各诸侯国的需要。这一问题显然只能由周王朝来解决,以天子之命的形式,由专门的官吏来负责。周人很可能从成王后期便开始重建古史系统,进行第二次古史系统的建构。 (一)第二阶段古史系统概观 这一古史系统的完成,可以从周穆王时期的一些材料上反映出来。 上引《国语·周语上》中,祭公谋父对周穆王说后稷“服事虞、夏”之言,已经体现出了整理古史系统的某些成果。他说“后稷”之官始于虞、夏时期,而周初的武王、周公、召公等并没有明确提及夏之前的虞,虽然他们可能提及了舜,但是并没有将虞作为夏之前相连的一个朝代。当后稷成为虞夏时期之人后,他就可以和大禹并列,而不是在其后了。因此,西周恭王时期的史墙盘铭文就可以直接提“上帝、后稷亢保”,(13)完全不需要“缵禹之绪”这些过渡内容了。但周人的祖先系谱没有那么长,所以祭公谋父只能说后稷是周人的祖先世袭的官职。 传为周穆王时的《吕刑》中说: 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鳏寡无盖。皇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若古有训”,表示蚩尤的具体历史年代不清楚。其时有蚩尤(苗民之王),后有重、黎,后有“三后”伯夷、禹、稷。此处伯夷和稷同禹并列,同为“皇帝”所命,并称“三后”,可见三人的时代是同时的。而周初,稷是在禹之后的。 由祭公谋父之言和《吕刑》来看,周人当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古史系统了。在那里,其始祖后稷和禹同时;另外在夏之前,又有了前后相连的虞朝。三后之中还有伯夷,这恐怕是因为伯夷是姜姓的始祖,而姜嫄是后稷之母,姜是姬周的重要同盟。周人还提到了虞和禹之前的蚩尤、重、黎,不过相关的资料太少,这些恐怕还未成系统。因此,周人第二阶段的古史系统,是以虞夏商周四代为主,可以称为虞夏商周四代型古史系统。 成书时间可能和《吕刑》时代接近的《逸周书·尝麦》,(14)记: 王若曰:“宗揜、大正,昔天之初,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司上天末成之庆。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用大正顺天思序,纪于大帝,用名之曰绝辔之野。乃命少昊请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天用大成,至于今不乱。其在殷〈启〉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国无正,用胥兴作乱,遂凶厥国。皇天哀禹,赐以彭寿,思正夏略。今予小子闻有古遗训而不述,朕文考之言不易……” 在这个古遗训里,有赤(炎)帝、黄帝、蚩尤、少昊,其后记禹、启、五观之事。这里虽未提及后稷等周人事迹,但是蚩尤之事可以和《吕刑》对应;或说“赤帝分正二卿”即重、黎,则这也可以和《吕刑》对应。这表明在当时的古遗训里,在禹、后稷之前,确是有史可述的。《吕刑》讲上帝遏绝苗民,《尝麦》讲黄帝杀蚩尤(苗民之王),这是古人对同一事的不同传说。 可注意者,《尝麦》记的是成王亲政后的事,按照古书流动地形成的观点,如果把《尝麦》史料所指时间提前至成王时代,也符合西周初人的古史系统。因为当时人还未及整理古史系统,只谈及夏商周,对更早的古史尚未从政治上予以确认。从成王亲政后期开始,就逐渐根据一些材料来整理古史系统了。这一阶段所做的,主要是把本族的祖先后稷、姜姓的祖先伯夷提前到和禹并列的地位,同时在夏之前确立了虞。 (二)古史系统与礼制 与古史系统的转变相关的,是礼制乃至文化体系的变化。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周礼大约在昭、穆之际定型,而从周穆王、恭王(或写作共王)开始,青铜礼器发生了变化:铜器组合中,商代以来流行的酒器逐渐退出,食器增加;器物形制发生了变化,器物纹饰上几何纹饰代替以动物纹饰为主的肖形纹饰;列鼎列簋配套的列器制度与编钟制度出现。(15)“穆王时期似乎是一系列重大变化的开始……变化之一体现在西周中央政府的运作上,‘册命金文’出现了。在青铜艺术领域,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周式风格青铜装饰艺术的日趋成熟,各种类型的华丽鸟纹被装点在青铜器的突出位置上,标志着与源于商代传统的兽面纹的完全脱离”。(16)在册命金文中,还有学者细分出召赐制度,也是在恭王以后实行。(17)与“册命体制”的建立几乎同时,少数世家大族垄断了册命仪式中的“右者”之位,把持了朝廷大权,“世族政治”岀现。(18)在具体的礼制禘祭上,也有学者认为金文表明周穆王时的禘祭,与康王相比已经有很大变化。(19)在诗歌、音乐方面,“四言成语的大量出现、四言体诗的形成,都应在西周中晚期,共王穆王时期以后。而这一现象并非偶然,与音乐的发展和周代礼乐中双音钟的规范使用,四声音阶在礼乐中的定型等都有关联。西周穆王(公元前976—前922)时期是规律性双音钟出现的起点,从此以后,西周编甬钟的正侧鼓音呈现了规律化的小三度音程关系。在音乐上使用四声音阶与西周祭祀语言四言化有直接关系,而祭祀语词的四言化又影响四言诗体的形成……与音乐的发展相对应,西周青铜器铭文也经历了由杂言向四言,由无韵到入韵的变化。”(20) 虽然西周早期的青铜器分期断代存在极大困难,但由武王时的天亡簋铭文所说“乙亥,王有大礼,王同三方”,成王时的何尊铭文所说“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爯武王礼”,麦方尊说“王乘于舟,为大礼”来看,周初已有一种礼制,它当是继承先周及商代之礼而来者,(21)在武王胜殷之后,得以在一定程度上固定,故何尊铭文特别说明是“复爯武王礼”,此礼可能就是天亡簋所说的那次“大礼”。(22)但这毕竟是一时因循诸侯旧制而改易、草创的天子礼,不符合代商而有天下的天子威仪。而且从《逸周书·世俘》的“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来看,其礼制显然还带有兄终弟及制度的残留。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就特别推崇周公的宗法制和封建制,以嫡长子继承制替换兄终弟及制,封建姬周庶子亲信及其臣仆,强调周公制礼作乐的贡献,强调殷周之际的变革。实际上这些事情绝非周公一人之力可以完成,其推行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该是西周统治贵族的集体行为、长期行为;而且宗法制和封建制在殷代末年已经有雏形岀现。因此,昭穆时期周礼的定型,应是指的周公、成王乃至康王、昭王边因循、边创制而改革殷代及周初武王之礼后,逐步形成的新礼制。这一礼制的变革由统治者开始推行到表现于出土文献,有一个较长的过程。由高青陈庄器铭“文祖甲齐公”等青铜器铭文可以表明,西周初期,吴、齐、燕等封国与周王室一样保留了夏商以来以甲乙等日干作为庙号的习俗(通称为日名)。但到穆王时期已经完成了由日名过渡到单纯使用文、武、成、康谥法,而不是商以来的谥法和日名并用。(23)再如周初分封,也是继承商人、先周的分封制度,所封之人不多,封“三恪”是一种政治姿态。看《逸周书·王会》里有唐公、虞公,却没有黄帝之后的位次,这或许说明黄帝之后的受封,可能在此之后,当系成王或后王所封,并非武王亲封。而封黄帝之后的意义,非唐、虞之后可比,黄帝之后及与黄帝相等者之后,理论上都可以受封。李学勤还指出:由《尝麦》可以看出,“周朝早有刑书存在,后经修订,成为九篇,这就是《左传》提到的《九刑》。《九刑》是在周公创制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而如《左传》所载,有周公誓命的内容”。(24)甚至《尝麦》所提“正刑书”九篇,可能就是成王、周公的《刑书》。而穆王晚期的《吕刑》,则加了很多以罚代刑的内容,可以说是一次大的改革。 前述齐侯壶说“齐侯命太子乘驲来敂宗伯,听命于天子”,参考《周礼·大宗伯》属下的职官祝宗卜史中,史有大史,“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大史、小史正有在会同之时按世系、昭穆排定位次的作用。此外还有内史、外史、御史等史官。因此,可以想见,当是这一类史官在创建古史系统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成王后期起至穆王时的材料表现出来的虞夏商周四代型古史系统,是和礼制的改变同时发生并定型的。然则此前周人第一阶段的夏商周三代型古史系统,也可以说是和先周、周初的礼制相配合的。 从穆王(后期)及恭王起,礼制又有了新的重大变化。但是,一则从懿王起,王室衰微;二则“国人暴动”和“宣王中兴”摧毁了“世族政治”的格局,使“册命体制”趋于瓦解,(25)因此礼制虽然有变化,但是没有最终定型,也没有影响到古史系统的变革。直到西周末年,仍未岀现新的古史系统。《国语·郑语》记史伯答郑桓公“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时,说“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论及了古史: 荆子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后也。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制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主动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芈姓乎……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芈,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后也,嬴,伯翳之后也。伯夷能处于神以佐尧者也,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周衰其将至矣。(26) 史伯作为史官,熟悉古史。他在西周末年所讲的古史,详述虞夏商周的系谱,又提到高辛氏火正祝融(黎)、尧舜的帮手伯夷伯翳,认为荆、姜、嬴将兴。伯夷、禹、稷作为“三后”,重、黎绝地天通,这是《吕刑》明确记载了的。虽然《吕刑》中的“皇帝”是上帝;史伯则说黎是高辛氏火正,但这与“皇帝”并不矛盾,因为当时人行事皆假天帝、上帝之命。因此,史伯所说和《吕刑》大体相当,只是“增加”了伯翳。在虞夏之外,时代不明确的高辛氏、重、黎等,两处则均只是提及而没有详细说明。这表明周人的第二阶段古史系统从成王后期至穆王时定型起,直到西周晚期,没有太大变化。看起来似乎是后来增加了一些细节,但很可能细节早就有,只是文献不得见:如虞的先祖是虞幕,尧舜皆有助手,伯夷伯翳。而禹契稷是否为尧舜的助手,目前的文献尚无征。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记:“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史伯说楚人为祝融(黎)之后得到了证明。伯翳即益,然而秦人在秦襄公拥立周平王后,“自以为主少皞之神”,其前是否遵伯翳不得而知。清华简《系年》所追述秦的先祖是飞廉:“成王屎伐商邑,杀子耿,飞廉东逃于商奄氏,成王伐商奄,杀飞廉,西迁商奄之民于朱圉,以御奴之戎,是秦之先”。因为《左传·定公四年》说及“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则或许秦人此时也有因商奄之民,故而以少皞为主神的做法;不过他们本族后来则从祖先飞廉(乃至伯翳),追溯至高阳(详后文),这是两种不同的追述。 三、周人第三阶段的古史系统 周人第三阶段的古史系统,见于春秋时期。平王东迁之后,面临与东夷等的关系问题,他们有必要再进一步,将自己的祖先追溯至黄帝,成立新的包容性更大的古史系统。 (一)第三阶段古史系统的形成 晋文公重耳的随从司空季子说的黄帝之子得姓的故事,就反映了周人古史系统的改变。《国语·晋语四》所载这一段话,旧解多有问题。杨希枚从唐兰之说而发展,提出是注文混入正文,可以读通: 司空季子讲的这个故事能够说服重耳,表明黄帝之子得姓的故事是一种古史“常识”。 司空季子说“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很明显是将“姬”姓的周和黄帝联系在一起,将“姜”姓和炎帝联系在一起,正反映了后人的改造,是对周(及其同盟姜)之权力的服从或认同。不过杨希枚既认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为注文,则我们不必据这一段话来论证周人此时已将一些姓氏、国家明确地划归为黄帝之后,只需知道周人把自己说为黄帝之后便已足够,否则有很多问题无法解释。比如《左传·隐公十一年》记载:“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左传》后文表明薛是任姓国,据司空季子所说,为黄帝之后。可是薛侯所提出争长的理由,毫无黄帝之后的意思。滕侯虽为姬姓,但若与任皆出自黄帝的话,也不该斥薛为庶姓。故这一段话给我们最重要的资讯是说出了姬姓和姜姓是黄帝与炎帝的后裔,而且黄帝炎帝本是兄弟,都是少典的后代。这样的故事在史伯那里是完全不同的——周人是后稷的后代,而姜姓是尧的帮手伯夷的后代。由此可见,在史伯之后、司空季子之前,周人的古史系统又发生了改变。古训里的黄帝炎帝,成为了兄弟,是少典之子,姬姜之先。 这种古史系统的改变不是始于司空季子之时,年代还要早一些。《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 这里是周史在说“姜,大岳之后”。大岳即四岳,后来《国语·周语下》载周灵王的太子晋之言,证明了四岳为姜姓的炎帝后裔: 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其后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共之从孙四岳佐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此一王四伯,岂繄多宠?皆亡王之后也。唯能厘举嘉义,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有夏虽衰,杞、鄫犹在;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夫亡者岂繄无宠﹖皆黄、炎之后也……自后稷以来宁乱,及文、武、成、康而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始革典,十四王矣。吉德十五而始平,基祸十五其不济乎…… 王卒壅之。及景王多宠人,乱于是乎始生。景王崩,王室大乱。及定王,王室遂卑。 《左传·哀公九年》也记史墨说:“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但太子晋之言则详细说明了炎帝—共工—四岳(姜)—齐、许,和黄帝—鲧—禹—有夏—杞两个系谱,还有有虞时期的尧殛鲧的故事,更兼以周人的世系:后稷之后十五王至文王,加武、成、康为十八王,其后厉王至灵王有十四王;后人补述太子晋的预言,加景王为十五王,始生祸乱,至(贞)定王,王室就卑微了。由太子晋之言可以看出,黄帝、炎帝、共工等与虞夏的关系已经大体清楚了。但是周人此时在后稷后只列得出十五王,(28)这比之夏商之君,要少近一半,然而因为已确定祖先是黄帝,所以就不必像祭公谋父那样说后稷是职官了。 考虑太子晋所提到的“许”,则周人第三阶段古史系统的形成时间,还可以更确定一些。《左传·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郑伯(庄公)“使公孙获处许西偏”,说:“凡而器用财贿,无寘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其言语和史伯教导其祖郑桓公之言有相承之处,但是所论古史完全不同。郑庄公之言和太子晋接近,认许为四岳之后,不同于史伯所说的“姜,伯夷之后也”。郑庄公元年是周平王二十八年(公元前743),因此周人古史系统的再一次转变,恐怕应该是在平王东迁不久之后就确立了,并很快得到了诸侯的认同。其变化之快,影响之深,令人惊叹。 (二)第三阶段古史系统的细节 这个古史系统中的一些细节,从当时的君子之言里可以看出来。如《国语·鲁语上》记展禽(柳下季)之言,参以《礼记·祭法》: 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 这里主要说了虞夏商周四代与黄帝的关系,黄帝之后有颛顼、帝喾、尧、舜,而虞夏是禘黄帝而祖颛顼,商周是禘喾,有虞氏的幕能帅颛顼。烈山氏,或说即炎帝,恐是后来人的合并(虞夏商周四代与黄帝有关,与炎帝无关,展禽未必要说炎帝);共工,参照太子晋之言,其后人为鲧。 《国语·周语下》记伶州鸠之言“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与展禽之说相合。《左传·昭公八年》史赵说“陈,颛顼之族也……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也说明虞舜是颛顼之后,其言与展禽所说有虞氏祖颛顼、幕能帅颛顼相应。可是在西周时期,虞幕和颛顼无关系;而且商代甲骨文尚未发现“商人禘舜〈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之事,因此展禽之言所说的应是新的古史系统,最多只反映杞、宋等的祭祀情况。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蔡墨(即史墨)语也与展禽之言有相应之处: (魏)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蔡墨谈社稷五祀,首先讲了少皞时有三祀,然后讲颛顼氏、共工氏之子各一,社稷之稷则由烈山氏之子柱和周弃先后担任。蔡墨的社稷之说和展禽之言相应,惟展禽说周弃是夏之兴后继柱,蔡墨说夏以上祀柱,商以来祀弃。 《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记郯子之言,又补充了一些细节: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犹信。” 这个系统提到了黄帝、炎帝、共工、太皞、少皞、颛顼。少皞先于颛顼,同蔡墨之言。《左传》在其后记孔子之言,正说明郯子所述是周朝官方学术的内容。《逸周书·尝麦》里,黄帝“乃命少昊请司马鸟师”,少昊的“司马鸟师”很重要,“正五帝之官”;但此处黄帝和少皞(昊)悬隔,“司马鸟师”地位也相对较低。 《国语·楚语下》中观射父论“绝地天通”,又对这一古史系统有补充: 古者民神不杂……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 《吕刑》中的“皇帝”,史伯所说的“高辛氏”,在《楚语》里成了“颛顼”,又下连尧、夏、商、周;《楚语》里颛顼在少昊之后,同于蔡墨、郯子之言。 当时的闻人君子也述及一些与新古史系统相关的内容,如《昭公二十年》记:“饮酒乐。(齐景)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太)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所愿也。’”爽鸠氏乃少皞的司寇;有逢伯陵也有一些史迹,可与伶州鸠、裨灶之语相联系。(29)再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内史过答惠王称“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国语·周语上》所记言论较详,但论兴亡未提及虞,不过论虢将亡提及“昔尧临民以五”;《僖公十一年》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国语》引其言提及《夏书》;《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让大史克答宣公云:“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僖公三十三年》臼季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国语·晋语五》略同);而《左传·文公五年》记“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30)《昭公二十八年》载叔向之母道:“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实有豕心,贪惏无餍,忿颣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记载了尧、舜、禹、皋陶、夔这些虞庭的人物及事迹,很可能当时《尧典》的主体、《尚书》中的虞夏书等已经成形了。此中的皋陶(清华简《厚父》中是上帝给夏启的助手),取代了《吕刑》中“折民惟刑”的伯夷;而《尧典》里是伯夷主持典礼,地位远不如《吕刑》中的三后之一了。这大概是因为周人为姜姓找到了炎帝作为祖先,就不再用伯夷了。 可注意者,少皞仅只有蔡墨、郯子和观射父提及,可能并非周人古史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成风为之言于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蛮夷猾夏,周祸也。’若封须句,是崇皞、济而修祀纾祸也。”成风之言,时代在公元前639年,当也属于新的古史系统之说。其言虽表明当时的古史系统中有太皞,但说的是太皞后裔服事华夏。太皞、少皞本是东夷领袖,看来是因其后人服事华夏而得以进入古史系统。 殆因此故,秦人接受周人的古史系统就有变化。像史伯曾说嬴秦是伯翳之后,但秦襄公拥立周平王后,“自以为主少皞之神”。可是到春秋晚期的陕西凤翔1号秦公大墓(秦景公)的石磬铭文则说“天子匽喜,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四方以鼏”,将祖先追认至高阳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少皞虽然属于周人的古史系统,但是是以服事者的形象岀现的;而且主少暤的是商奄之民,秦人虽也属商奄之民,但是其本族还可另有追述。 楚人接受周人的古史系统,则有一定的选择性。《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记:“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把祝融作为楚的祖先,这尚是旧的古史系统之说,其时新古史系统早已出现。观射父答楚昭王的时代,在鲁昭公、定公之时,楚昭王及其后代可能转而接受了周人的新古史系统。但是他们可能并不提颛顼,(31)而只从老童讲起(详后)。只到后来,吞并诸国之后,才接受周人的古史系统,屈原在《离骚》中说及乃高阳之苗裔。但是他们还有别的古史系统。 周人这个新的古史系统,是以炎黄为主体的多元系统,可以称为炎黄主体型古史系统。从目前的资料看,其时代序列大体上是黄帝、少皞、颛顼、帝喾、尧、舜、禹、夏、商、周。黄帝是否像《逸周书·尝麦》那样直接先于或同时于少皞,虽不明朗,估计如此。此外,炎帝、共工、四岳、姜姓也成先后系列;而看太皞与少皞在名号上的意味,显然也有某种关系。烈山氏、太皞、共工也曾有天下,因资料较少,其与炎黄等人的时代关系不太明朗。此外,子产还说及金天氏等,但目前不知道他所说属于何时的故事。至于以金天氏为少皞,是后世的说法。黄帝、少皞、颛顼、帝喾、尧、舜、禹等人物中,颛顼和虞舜、夏后家族有亲缘关系很明显,太子晋之言里面有黄帝和鲧禹的关系,因此黄帝与颛顼、虞舜、夏后也是有亲缘关系的。但当时黄帝和颛顼的亲缘关系或许还不太直接,因为周人关心的主要是他们姬姓是黄帝之子得姓之一。在这个系统里,商人的祖先追溯得不够远,契任禹的司徒,这恐怕是别有意味的,周祖后稷早在第二阶段的古史系统中就是和禹并列的三后了。在这个新的古史系统里,周人更成为黄帝之后,后稷只是周的祖先序列中的一个人物,不再是始祖了。 (三)古史系统与礼制 与周人的第三次古史系统的建构相伴随的,也有礼制乃至文化体系的改变。前文述及从周穆王后期起青铜礼器发生了变化,但礼制变化未能成功。此一时期许多礼制内容的确定,恐怕是在平王东迁之后不久。《吕氏春秋·当染》载“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平〉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何以周礼尽在鲁的鲁国会遗忘郊庙之礼,或许正是平王时礼制岀现了革新。前述春秋早期的齐侯壶记齐侯让太子去宗周向宗伯、天子问礼,恐怕也表明平王时有了礼制变动,所以齐侯才要派太子专程去问礼。此外,据研究,《诗经》的主体部分结集,是在平王时期。(32)《尚书·文侯之命》是记的平王之事,比之晚的《秦誓》被列入《尚书》,或认为是秦统一的影响,但《大学》已引用之,似不若说《尚书》主体部分得以保存、整理,是平王时事。《国语·鲁语下》载鲁大夫闵马父对景伯说:“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正考父也是春秋初年的人物。看来平王时周王朝虽弱,但文化建设却颇有功。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文子》记文子答周平王问(今本《文子》多改为老子答文子问),虽为依托,但托之平王,良有以也。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将周平王列为最低的“下下愚人”,看来有失公允。 李峰指出:“在春秋时期,我们注意到周的器用限定制度在周人世界全域内得以实行……这种随葬青铜器所表现的广范围的对同一种礼制决定系统地遵守甚至在西周的大部分时间内都是看不到的,而是直到西元前771年王朝灭亡后才逐渐显现。鉴于这一时期的政治现实,在这种限定规则的传播中并没有岀现一个中心驱动力;相反,我们所能见到的可能只是一种自发的过程,也就是说,共同的周人文化传统在新兴的政治中心受到了推崇与遵守。因此,尽管政治上并不统一,但共同享有的文化价值却将周人世界的贵族们联系得比从前更加紧密。这种现象在遍布周人世界的物质遗留中是清晰可见的……即便是像莒和鄅这两个可能起源于东夷的诸侯国亦不例外。最能说明问题的要属南方的情况,在那里,周人的器用限定制度甚至被楚国所采用……从春秋中期开始,各地的非贵族文化也开始受到影响……”(33)在没有武力为后盾的情况下,从周平王时开始的新礼制何以能够影响全体周人,值得深思。“罗泰视这种普遍接受周人器用限定制度的现象为‘一个潜在的共同的政治宗教价值系统及贵族社会组织中的同一体’的反映”,李峰则认为“东周时期持续的文化交融只不过是西周国家通过姬姓亲属的扩散以及姬姓与非姬姓之间的联姻所带来的种族融合在物质文化上的反映。”(34)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 罗泰认为从出土铜器来看,东周中期发生了一次礼制改革,如铜器多自用而不再用作献祭给祖先等,它像是西周晚期礼制改革的重演,为了面对社会现实的改变而努力革新旧的标准,但两者都在传世文献中不见踪迹,而只能通过物质遗存来重建,它必定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经发生了。(35)本文则想强调一下如果梳理传世文献,这些礼制变革其实都有迹可循。虽然周平王的时代和公元前600年相差稍远,但仍然可以说古史系统和礼制变化相关。因为一则罗泰所利用的系统的出土材料均较晚;二则礼制改革由岀现到完全实行,有一个较长的时期,如西周成王、周公开始的礼制改革到完成,历时数十年;三则前述齐侯壶是春秋早期器,已经不是祭祀祖先用之器了,相似的春秋早期铜器还有一些,只是尚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春秋早期的随葬青铜器,不够系统罢了。 周平王及其史官所编制的新古史系统,综合了各种材料,通过黄帝、炎帝及其子孙臣属,乃至诸蛮夷中愿意或被迫称臣服事诸夏的人之先祖,使他们成为当时华夏诸国之祖。(36)也就是通过构造一个古史系统,来把这些国家都包括在炎黄子孙、臣属的范围以内,在其中来推行共同承认的周人的礼制,维护周天子的权威。陈致的研究结果表明:“平王东迁之后,‘夏’的概念始被扩大到广大中原地区……‘夏’与‘中国’在春秋时期皆指中原地区以姬姜为主,居住着大量殷遗的各诸侯邦国……伴随着一统观念的形成,此地理文化概念乃逐渐形成为民族认同的‘华夏’概念。顾立雅曾指出:所谓‘华夏’概念的基准自古以来都是文化上的。中国人有其独特的生活,独特的实践文化体系,或冠之以‘礼’。合乎这种生活方式的族群,则称为‘中华民族’……这是一个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的过程,变夷为夏,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伟大主干。”(37)因此凡东周炎黄主体型古史系统所可能涉及的国家,就是华夏,代表着文明;而在此炎黄系统之外的则是蛮夷,代表着落后。文明和野蛮的标准,乃至于夷夏的差别,就在于是否遵守礼制。在这种文化价值观的压力下,炎黄子孙别无选择,只能服从、认同周礼和古史系统。像《左传·隐公十一年》记载:“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薛侯和滕侯就是通过臣属关系来附属于炎黄主体型系统,并要根据古史系统来别姓氏,排先后。而鲁隐公派人调和二人矛盾,则是以周礼的“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为说,最终“薛侯许之,乃长滕侯”。周人这样的一种努力,显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38)它使衰弱的东周通过周礼柔远能迩,维持了五百多年的统治,并深刻影响了后人的史观。后世异族入主中原,也要打着炎黄苗裔的旗号,多数也接受了汉人的礼制。 由此不难看出,西周至春秋的三阶段古史系统演变,紧密伴随着周礼的变化,影响着政治文化。而《周礼》中,史官统属于礼官,因此古史系统也属于礼的范畴。《周礼》的成书年代虽然有争议,但确有某些古代的来源。孔子向周守藏室之史老子问礼,或许就体现了礼、史相关。 四、春秋之后的古史系统略论 春秋末年,礼崩乐坏,周天子无力再造古史。但是新兴的诸侯则在僭礼的同时,在自家一国内守一种等级制度,并乐意重构古史,为自家可能的统一天下寻找根据。这似乎再一次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礼制和古史系统之间的关系。由是,古史系统到了战国时期又发生了变化。但此时的变化只是诸侯各自为政,因此我们不把这些古史系统当作(全体)周人的古史系统,只是看作一个阶段。 (一)各国的古史系统 战国初期魏文侯、魏武侯实力强盛,《竹书纪年》的原本可能兴于此时,时人整理古史系统,大讲尧德衰,舜囚尧取帝位,后稷放帝子丹朱,益干启位,伊尹放太甲自立,共伯和干王位,具体背景有待研究。 梁惠王败给齐国之后,田齐兴盛,齐威王时的陈侯因簋铭文说要“绍踵高祖黄帝”,恐怕是为自家取代姜齐,谋求天下找寻合理的解释。然而史赵曾说陈是颛顼、虞舜之后的,田齐要追祖黄帝,必然要认定黄帝是颛顼、虞舜的先祖,但是这一亲缘关系在周人的炎黄主体型古史系统里并不清晰,周人最关心的是自家为黄帝之后。展禽说“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如果把禘者视为远祖,那么这个矛盾就解除了。后来《礼记·丧服小记》和《礼记·大传》均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或许就是为这一想法做通融的结果。但如此则姬周所禘的帝喾,也就成为始祖后稷所自出了。可是周人已经追认了黄帝,那么解决办法就只能说帝喾是黄帝之后。但这样一来,禘帝喾的商也是黄帝后裔了。(39)若然,如果有一天齐取代周,就只不过是黄帝后裔之间转移帝位罢了。而此时经过列国兼并,田氏代齐之后,不但太皞、少皞的后裔渐至亡绝,炎帝的后裔也亡绝了,因此新的黄帝一元型的古史系统应运而生。而且周人以炎黄为主体的多元古史系统,本来就是以黄帝系为主,大框架接近。因此黄帝一元的古史系统,容易让人接受。只是这个黄帝一元的古史系统,必须把旧有的以炎黄为主体的多元古史系统中的人物安排进来,才不致承传中断;同时这个古史系统不仅仅是时间先后一元,而且黄帝、颛顼、帝喾、虞、夏、商、周皆是亲属,不免需要弥缝辈分;而邹衍的五德终始说流行之后,帝数要应五,而且五行五色五方要相配,则又需有所选择而又要照顾“历史”成说。因此,古人言谈中提到人物,多有如下的结果: 其一,被合并,如帝喾与高辛,颛顼与高阳——这种合并有的可能是缘于氏族与其名人,如尧与陶唐,舜与有虞;有的则可能是氏族、部落的合流,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范宣子所称“姜戎氏”,戎子驹支则自称“诸戎”;有的可能是拼合氏族与某种重要发明,如炎帝神农氏;有的可能是拼合氏族与居住地,如黄帝轩辕氏(或说黄帝居轩辕之丘);自然也不乏综合几种因素以及还有其他原因者; 其二,被收编为黄帝等人的臣子或师友,如仓颉、容成氏等(容成氏在《庄子·胠箧》篇中是古帝王之一,上博简《容成氏》开篇当也有容成氏,详后); 其三,逐渐被清理出历史之外,如有济等。 这个古史系统代表作是《五帝德》《帝系》《世本》等书。不幸的是,该系统出现了与系统化相伴随的紊乱,特别是辈分上的错乱颠倒。某些新构是和传承有矛盾的,如将“高阳”和“颛顼”合并,但其实在春秋时期周人的古史系统里,这些人是不同的。《左传·文公十八年》大史克答宣公,就同时提及“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颛顼氏有不才子”,还提及“高辛氏”,也没有说他是帝喾。因此顾颉刚会对此生疑,认为与其说高阳是颛顼,不如说高辛是颛顼。(40)其实这是不同的古史系统。 楚国古史系统,由子弹库楚帛书来看,可能有以伏羲为祖的古史系统,(41)此系统着力讲炎帝、祝融、共工、帝俊,(42)颇不同于黄帝一元的古史系统。但是《离骚》、《天问》、《远游》等所述,仍与中原的古史系统大体接近。不过屈原自谓的“帝高阳之苗裔”,此高阳是否确指颛顼,还缺乏材料证实。在出土的战国时期的望山楚简、包山楚简、葛陵楚简中,楚国贵族常祭其“三楚先”:老童、祝融、鬻熊(或写作穴熊等(43)),这是其本族的始祖系谱中的重要人物。 秦人在秦襄公时“自以为主少皞之神”,后来又自认为高阳之后。则秦人的古史系统,可能至少有两系,一是认同商奄之民,主少皞;一是本族追源至高阳。但秦文公曾作鄜畤,祭白帝;后来秦宣公作密畤,祭青帝;其后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秦献公作畦畤祀白帝,这些可能偏重于数术。然而不论如何,楚、秦的古史系统仍然免不了和炎帝、黄帝系统发生关系,这当是源自周人古史系统的影响。 (二)诸子的古史系统 战国时的古史系统不仅有诸侯国的有意建构,更有诸子百家的整理,而诸侯建构古史系统也往往利用百家学者。当时讲黄帝之言者最多,这和黄帝在古史系统中的地位不无关系。儒家有据说来自孔子的《五帝德》,讲黄帝之后五帝一元,但是上博简《子羔》却讲孔子说禹契稷皆无父感天而生。前者的说法符合齐国改造后的古史系统,后者的说法则符合周人的古史系统,说自不同,造成了后世今古文经学的差别。(44)不过二者皆讲虞廷尧舜禹契稷之事,说明《子羔》也不纯粹,其实是综合了周人的古史系统。上博简《容成氏》篇也涉及尧舜禹契稷的事迹;但郭店简《唐虞之道》篇简10尚提到“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可惜简文有残损,未见到“契”;而《孟子·滕文公上》说:“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穑……使契为司徒……”《管子·法法》有:“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所说古史人物,尧舜禹最为常见,尧舜禹契稷逐渐固定,成为种种古史传说的核心,益和皋陶尚时见论述。这种差异表明当时人对于尧舜禹契稷有逐渐建构系统的动向。 其时影响很大的还有邹衍所创的五德终始说,他让古史世系围绕五行变化,以致到了汉代争论帝运服色,后世仍有讲论者;影响所及,还有《五帝德》等的五帝是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而《吕氏春秋》中的五帝是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成为不同的系统。 战国时还有一大思想潮流是讲禅让,郭店简《唐虞之道》只是说“六帝”皆如此,上博简《容成氏》开篇有缺简,但是可知的据说是禅让的古代人物也还存留有“[容成氏]……[尊]卢氏、赫胥氏、乔结氏、仓颉氏、轩辕氏、神农氏、杭氏、氏”,以及氏(45)、有虞迵,(46)尧、舜、禹,这些是虚构还是拼合了较早的古史人物抑或兼而有之,还有待研究。儒家在《易传》中提到了早于黄帝的伏羲氏、神农氏。伏羲与子弹库帛书可以对应;神农氏见于《容成氏》,《孟子·滕文公上》也记载当时“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管子·封禅》篇把这两人纳入了封禅系统,并在其前加了无怀氏。而《庄子·胠箧》则大讲尧舜德行不够,遂讲早于尧舜的容成氏等人物,也包括伏羲、神农。(47)后人遂将太暤、炎帝配伏羲、神农。此外《韩非子·五蠹》、《吕氏春秋·古乐》等还提到了一些古史人物。 综上可见,在周人的古史系统之后,诸侯、诸子又导致了古史系统的差异,不仅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整理和认同,甚至同一大门派之内的小宗派之间也有不同说法。 五、结语 由上述分析可知,周人为了统治需要,不断地统合各族的历史叙述,形成自家的古史系统,先后有夏商周三代型古史系统,虞夏商周四代型古史系统,炎黄主体型古史系统。最终形成以炎黄二帝为主体的古史系统,对后世影响很大。战国时期,由于姜齐被陈氏所代,炎帝后裔不存,许多人又创建了以黄帝为中心的古史系统,以及其他古史系统。黄帝一元的古史系统,成为了后世古史系统的主干。 后人欲重新整理、解释古史系统,却不明周人对于古史系统有三阶段不同,战国时有地域、学派之别,不免先后抵触,治丝益棼,以至弥缝之说多有。如说有三个共工,或说多次出现的共工,实际上乃此一氏族之号,(48)或说共工乃职官名。再如考论《山海经》中的帝俊,则或被解释为黄帝之父,或为黄帝,或颛顼,或高辛,或帝喾,或舜。(49)若以人物分化来解释这种现象,则七人皆是一人分化,恐怕不妥。其实《山海经》来源复杂,可能保存有不同时段、地域的古史。(50) 因此,如果从周人古史系统的三阶段以及战国诸子的古史系统新构来看待上古史中的有关问题,或许能解决不少疑难。我们可以明白黄帝一元的古史系统之成立,正是在周人第三阶段的古史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春秋之后的古史系统,牵涉多端,如果分时段、分区系、分学派来深入研究,应该能有不少新发现。随着出土文献日益增多,今后应该还能有更大的成绩。 或许有人会说周人的古史系统的演变,是另一种“层累说”,周的始祖由后稷在禹之后,进而并列,再超越禹至为黄帝之后。本文认为古史并无层累,古史系统的建构是选择性的,不同的建构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或所谓层累,我们只是就周人的三次古史系统来看呈现出一种层累的表面现象罢了。周人在古史系统的整合过程中,很可能利用了一些名族所保留的“古史系统”,进行了接续等整合工作。但周人有主体性,不论古史系统因礼制而如何改变,都保证了自家的合法性和优先性。顾颉刚还说过:“我们即不知道东周时的东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战国时的东周史;我们即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51)这一观点也与本文所说有一些差别。本文看似在说西周至东周初的上古史,但这个上古史之三次建构,每次建构之与礼制、文化的关联,都是紧密相关的。古史是文化体系中的一个层面,不应单独拿出来排列比较,而应深入到文化体系内部做整体的思考。 本文曾蒙刘家和、陈致、来国龙、颜世铉、韩巍等提出意见及提供帮助,谨致谢忱! 注释: ①参见李锐:《上古史研究之反思》,《河北学刊》2015年第6期。 ②参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186-1187页。 ③杨筠如:《尚书覈诂》,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07页。 ④参见李零:《春秋秦器试探——新出秦公钟、镈铭与过去著录秦公钟、簋铭的对读》,《考古》1979年第6期,第515页。李学勤:《秦公簋年代的再推定》,见康世荣主编:《秦西垂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472页。 ⑤《左传·襄公四年》载周初太史辛甲“命百官,官箴王阙”的“虞人之箴”中,也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 ⑥裘锡圭:《新出土先秦文献与古史传说》,见氏著:《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⑦参见李学勤:《帛书〈五行〉与〈尚书·洪范〉》,见氏著:《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李学勤:《叔多父盘与〈洪范〉》,见氏著:《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裘锡圭:《公铭文考释》,见氏著:《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第70页。 ⑧参见陈致:《从礼仪化到世俗化:〈诗经〉的形成》,吴仰湘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3-110页。 ⑨参见李锐:《读〈吴命〉札记》,Confucius 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2009年1月11日。 ⑩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9页。 (11)按:成王前期的保尊、保卣铭文已经提到周成王殷见东国五等诸侯,又“遘于四方会”。参见李学勤:《“天亡”簋试释及有关推测》,见氏著:《三代文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王会》篇黄怀信认为篇末段之前的部分时代较早。参见氏著:《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前言”,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61页。 (12)参见李学勤:《齐侯壶的年代与史事》,见氏著:《文物中的古文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按:齐侯壶初称洹子孟姜壶,应为春秋晚期,李文重新讨论了这一问题。 (13)裘锡圭:《史墙盘铭解释》,《文物》1978年第3期。 (14)刘起釪认为《尝麦》篇“保存了西周原有史料,其文字写定可能在春秋时……《尝麦》为成王亲政后的纪录文献”,参见氏著:《尚书学史(订补本)》,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6页。李学勤则认为此篇时代和《吕刑》接近,参见氏著:《〈尝麦〉篇研究》,见氏著:《古文献丛论》,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刘起釪后来也说:“与《吕刑》基本同时保存了西周资料的有《逸周书·尝麦篇》”,“《尝麦》所记礼制与《顾命》相近,亦知其为西周资料”。参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918页。 (15)参见杰西卡·罗森:《青铜铸造技术革命及其对各地铸造业的影响》,邓菲等译,见《祖先与永恒:杰西卡·罗森中国考古艺术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原文1986年发表);曹玮:《从青铜器的演化试论西周前后期之交的礼制变化》,周秦文化国际研讨会论文,西安,1993年;《周秦文化研究》编委会编:《周秦文化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罗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有关西周晚期礼制改革及庄白微氏青铜器年代的新假设:从世系铭文说起》,见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之整合研究国际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Lothar von Falkenhausen,Chinese Society in the Age of Confucius:(1000-250 B.C.):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Los Angeles:Cotsen Institute of Archaeology Press,2006,pp.43-52。 (16)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徐峰译,汤惠生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11-112页。 (17)参见张懋镕:《金文所见西周召赐制度考》,见氏著:《古文字与青铜器论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年。 (18)参见韩巍:《由新出青铜器再论“恭王长年说”(初稿)》,“简帛文献与古代史”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出土文献青年学者论坛会议论文,上海,复旦大学,2013年10月19-20日。 (19)陈戍国:《先秦礼制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01页。按:陈氏以文献来讲禘其祖所自出等内容,则未必可信,这些也不见于铭文之中。 (20)陈致:《清华简中所见古饮至礼及〈夜〉古佚诗试解》,见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一辑,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 (21)参见李学勤:《其三卣与有关问题》,见胡厚宣主编:《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1985年2月);李学勤:《谈叔夨方鼎及其他》,见氏著:《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22)参见李学勤:《“天亡”簋试释及有关推测》,见氏著:《三代文明研究》。 (23)参见李学勤:《论高青陈庄器铭“文祖甲齐公”》,见氏著:《三代文明研究》。 (24)李学勤:《〈尝麦〉篇研究》,见氏著:《古文献丛论》。 (25)参见韩巍:《由新出青铜器再论“恭王长年说”(初稿)》。 (26)李学勤根据青铜器铭文材料等,指出史伯的话中“祝融八姓”之说“反映了一定的历史事实,绝非出于捏造”。参见李学勤:《谈祝融八姓》,见氏著:《李学勤集——追溯·考据·古文明》,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 (27)杨希枚:《〈国语〉黄帝二十五子得姓传说的分析(上)》,见氏著:《先秦文化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16页。夷鼓即苍林。 (28)《周语下》记周敬王时卫彪傒也说及“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幽王乱之,十有四世矣”,敬王之后为元王,再下为(贞)定王。彪傒说周之祸乱虽与太子晋小异,但主体相同。 (29)参见李学勤:《有逢伯陵与齐国》,见氏著:《当代名家学术思想文库·李学勤卷》,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10年。 (30)皋陶与庭坚的关系,古人有不同认识,参见黄彰健:《中国远古史研究》,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6年,第42页注24。 (31)2003年公布的新蔡葛陵楚简中,有学者认为出现了颛顼(参见董珊:《新蔡楚简所见的“颛顼”和“雎漳”》,“简帛研究”网,2003年12月7日)。不过李学勤、裘锡圭等不同意其说,认为由清华简《楚居》来看,“颛顼”之释读不可信。参见李学勤:《论清华简〈楚居〉中的古史传说》,《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1期;裘锡圭:《说从“”声的从“贝”与从“辵”之字》,《文史》2012年第3辑。 (32)参见许廷桂:《〈诗经〉结集平王初年考》,《西南师院学报》1979年第4期。 (33)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第332-334页。 (34)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第333页。 (35)Lothar von Falkenhausen,Chinese Society in the Age of Confucius:(1000-250 B.C.): 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pp.293-301,366-367. (36)参见黄中业编著:《西周封国》,见氏著:《三代纪事本末》,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年。 (37)参见陈致:《夷夏新辨》,《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6-17页。 (38)附属于楚的曾,自称“余稷之玄孙”,不称自己为黄帝后裔,或许与楚的古史系统追述有关。参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随州文峰塔M1(曾侯与墓)、M2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 (39)这或许是后来经学古文说后稷母姜嫄为帝喾元妃,殷契母曰简狄为帝喾次妃之说的来源。但到了《大戴礼记·帝系》,则说帝喾还是尧、挚之父,帝喾有四妃。 (40)参见顾颉刚:《中国上古史研究讲义》,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7-98页。 (41)裘锡圭认为“伏羲”与《楚辞·九歌》中的“东皇太一”有关,参见氏著:《“东皇太一”与“大伏羲”》,见陈致主编:《简帛·经典·古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42)或释俊为允,连下文读,则没有帝俊。 (43)参见李家浩:《包山楚简所记楚先祖名及其相关的问题》,《文史》第42辑,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李家浩:《楚简所记楚人祖先“(鬻)熊”与“穴熊”为一人说——兼说上古音幽部与微、文二部音转》,《文史》第92辑,2010年。 (44)参见鲁瑞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子羔〉感生神话内容析论——兼论其与两汉经说的关系》,见虞万里主编:《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1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6页。 (45)参见陈剑:《上博楚简〈容成氏〉与古史传说》,“中国南方文明研讨会”论文,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3年12月19-20日;陈剑:《战国竹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46)参见郭永秉:《帝系新研——楚地出土战国文献中的传说时代古帝王系统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47)按:《鬼谷子》佚文也有《胠箧》篇,有佚文存。佚文虽无此一段,但与《胠箧》重复者多,可能原本有此一段。 (48)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93-94页;蒙文通:《古史甄微》,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第42-44页。 (49)参见史景成:《山海经新证》,《书目季刊》(台北)第3卷1968年第12期,第19-20页。 (50)关于《山海经》的成书、年代与系统,有不同说法。认为较早者有蒙文通(参见氏著:《略论〈山海经〉的写作时代及其产生地域》,见《中华文史论丛》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也有据某些汉以后名词断为汉代者。今天宜将该书视为保留长时段古史系统资讯之作,成书过程是流变的。 (51)顾颉刚:《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见氏著:《古史辨》第1册(影印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0页。古代史新论_顾颉刚论文
古代史新论_顾颉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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