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社区文化建设与社区服务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区论文,服务管理论文,文化建设论文,都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323(2000)03—0008—07
A
“社区”一词进入中国的时间虽然很早,但被广泛普遍地使用却是近年的事。因此,“社区”这个概念,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还是较为陌生的。对其概念的界定,认识也很不一致。
“社区”一词是英文community的中文译名。它最先是费孝通教授于1933年引入中国的,他当年在翻译R.E.派克的"Community isnotsdciety"(社区不是社会)时首先界定了“社区”的概念:“社区是具体的,是一个地区上形成的群体。”(注:费孝通:《个人、群体、社会——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北京大学学报》[J],1994年第一期。)
“社区”不等同于“社会”。其区别主要在于两点:其一,“社会”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它一是泛指的社会,即哲学社会学上抽象的社会;另一个是持指的社会。无论前者或后者,它都具有抽象性,是从包容很宽,很复杂的体系中归纳概括出来的。比如我们所说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等。而“社区”则绝对是具体、特指的,比如某一具体的地区及其在此地区上形成的群体。其二,“社会”这个概念很大,社会是人类群体生活的总称,也是人的称存方式的依据。但“社区”这个概念则相对较小,“如果我们分析一下称之为社区研究的论文和著作就可以发现,其中所界定的社区单位共同的特点有:从地理区域上看,是观察者可以直接参与与观察的范围;从人口上看,都是由具体有联带关系或能够直接发生社会关系的人们组成。”(注:包智明:《比较社会学》[M],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P—56。)因此,不少研究者同意W.H.古德耐夫的研究成果,“社区”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3—1000人,可以把它看作人们日常交往的最大范围。即G.P.默多克所说的:“社区被定义为平常面对面交往中,共同居住的人的最大群体。”(注:G.P{.Murdock,Social Structure[M],P·79,Macmillan,Newyork,1949。)当然,这个定义虽被学术界普遍认可,但对于中国却不一定适用。因为中国的“单位体制”,使得有的社区相当的大,如某大型企业,在某一地区占有广阔的地域,人口多达数万或十多万,往往也会形成一个“社区”。这个问题下面还要专门讨论,暂不赘论。我们在区分“社区”与“社会”这两个概念之后,还必须指出,“社区”不能离开“社会”,它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被整合在社会之中。
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体制的转型——即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以及大陆在政府领域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结构以及民众的生活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人的社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单位办社会、政府包揽过多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特别是随着不少单位后勤部门以及服务部门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店与原行政单位剥离、脱钩,直接进入社会。同时随大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城市大量的居民小区不断涌现,“社区”问题便成为一个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因此,本文拟对此课题作一个初步的探讨,并重点对“社区”的服务管理以及在文化功能上的整合,提出一些看法与对策建议。
B
研究当前中国大陆的社区问题,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大陆的社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我们将其称为“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和“非传统意义上的社区”。
所谓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单位。”“单位现象”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种现象,因为受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某一单位(一般是大型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创办伊始,便要包揽一切,建职工宿舍、医院、学院、商店、职工食堂、幼儿园、电影院、俱乐部……等等。以后都市为例,以上的设施几乎在所有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都存在。企业的情况更是如此,根据笔者在成都钢铁厂的调查,这个有一万余名职工的国有大型企业(加上家属估计三到四万人),除火葬场之外,几乎拥有一切社会所必需的功能设施。有医院、数个食堂、数个商店、招待所、幼儿园、子弟小学和中学,职工大学、剧场(电影院)、一张报纸、一个有线电视台、一个公安派出所。也就是说,工厂本身便是一个功能完整的小社会,除死了要送到火葬场之外,一切职工家属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可以在单位内部得到解决。像这样的单位,它实际上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这种传统意义的社区,其居民在价值取向上基本一致,其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都具有单一性和同一性,甚至包括语言和某些行为方式也都一致。如七十年代某些内迁的“三线建设”企业,人员来自四面八方,集中到一个单位,为了交往的方便,便丢弃了原来的方言,向普通话靠拢,形成一种特殊的“厂话”。
这种一个行政单位即一个社区的一个特点是,在管理上比较方便。因为单位领导人向下逐渐传达指令,整个社区便整合一致。然而它的缺陷却很明显,单位办社会无法很好地完成该单位的主要职业功能。试想,一个企业的领导人除了生产之外,还要管职工家属的吃喝拉撒、生老病死、教育卫生甚至夫妻矛盾……他还能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吗?这个巨大的弊端现已被政府和学术界一致认识到了,正在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随单位后勤服务部门的社会化,在中国大陆,这种传统意义的社区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这种传统意义上的社区的第二个特点,便是封闭性。本社区即本单位的成员由于生活在一起,价值目标一样,利害关系趋同,便有很强的内部认同感,把本单位即本社区当作“内”,外单位外社区当作“外”,内外区别十分清楚。这就使他们很难与外部社区在文化上进行交流与整合,有时甚至会因一些利益上的小事与外部发生矛盾冲突。如单位与所在地在土地占有使用,供电用水,孩子到地方学校上学,非本单位职工的小孩到职工子弟小学、中学上学……等具体问题上,一但发生矛盾,当地政府便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来协调解决。更主要的是,“单位人”的传统观念会影响人的社会化的充分实现,一切靠“单位”,离了“单位”便寸步难行,这已成为社会发展和人的自我实现的巨大障碍。
鉴于以上情况,尽快解决单位办社会的弊端,使“单位”的附加职能部分与“单位”彻底剥离,不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也是使“单位”融入社区,提高“单位”社会化程度的需要。对这一类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政府当前应作的工作首先是要分类指导,帮助将“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尽快地剥离出来——这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服务。同时,对剥离出来的部分按行业归口,如学校归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医院归属卫生局,商店、食堂则使之成为独立的经营实体自负盈亏……等等——这则是政府应当提供的管理。
非传统意义的社区与西方学术界所界定的社区概念基本一致。即在“一个地区上形成的群体”,如村庄、城镇、街区、居民住宅小区……等等。但限于篇幅和为使论题集中,本文只拟对现代都市中的社区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在中国大陆的都市中,除某些特殊的情况外,我们认为社区基本可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相一致。也就是说,某一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区域,刚好就是一个社区。这是因为,它符合G.P.默多克“社区”的定义,即“平常面对面交往中,共同居住的人的最大群体。”他认为社区规模的下限为丘克奇所说,由2—3户人家组成;其上限则为R·林顿所说:“人数大量增加,以至于达到再不能进行日常亲密接触为止。”(注:Ibid,P—81。)当然也要指出,因为中国大陆都市人口的密集较高,街道办事处的辖区人口要大大超过1000人,但从社会功能的整合与政府实施管理服务职能的角度观察,某一街道办事处的辖区仍可视作一个“社区”,则是毫无疑义的。
这样的社区与前面所论的传统意义的社区相比,在三个显著不同的特点:
(1)它的居民不从属于同一个“单位”,在社区内部不存在上下科层式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社区内的居民,有做工的、经商的,有公务员、教师,还有进城的农民……等等。他们只是“共同居住”在同一地区而已,因此彼此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2)由于不从属于同一“单位”,他们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同利益纽带,没有较强归属感和文化上的趋同性,与其他社区之间也决无“内外”的分别。他们往往认为,同一社区内的居民只是邻居而已。
(3)社区内部的居民之间,联系极为松散,有的相互间甚至没有联系。如成都市新建的居民小区内,一些商品房分别由不同职业、文化背景和不同单位的公民购买,入住之后往往互不相识。
这样的社区与传统意义的社区相比,恰恰其社会化的程度和社区内居民的社会化程度要高得多。我们研究政府对社区的管理与服务的重点,也正是要针对这样的社区。
C
在中国大陆的都市中,政府对社区行使管理与服务的机构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虽然不是一级政府,但是代表政府行使政府的基本职能,直接对某一社区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管理。街道办事处所辖的社区,人口一般在一万人或一万人以上。虽然在这样的社区内还可以划分出更小的社区,但从功能的整合特别是政府对其行使管理与服务的职能上,它仍可视作一个社区。
社区内的居民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社会职业和单位部门,平时都要外出工作或学习,早出晚归,只有工余时间才在社区内活动,这一部分上班族,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往往不发生直接的关系。当然,由于中国大陆有户籍制度,他们的户口一般都在所属社区,街道办事处对他们也要行使一定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如计划生育,清洁卫生,日常的治安保卫以及其他社区内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社区内的公共设施,治安状况……等等。但有很多工作,还要与其所在的单位联系才能解决。
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主要对象不是上班族,而是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以及不在具体单位工作的人。随着中国大陆人口呈老龄化的趋势,在不少大城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离退休人员日益增多,他们则是经常在社区内活动的群体,是社区的常在居民。因此,他们是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服务的主要对象。又特别是在任何社区,都有极少数孤寡老人,即无直系亲属子女对其承担瞻养的责任,而且有的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对这一部分老人的管理和服务,更成为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与此同时,随着许多国有企业的转轨改制,大量的下岗职工也离开原有的单位进入社会,也就是回到他们所在的社区。这一部分人员虽然有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但因失去工作,在寻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之前,其主要的活动范围也在社区之内。因此,对这一部分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理所当然地成为社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之一。
在某种意义上,政府在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对象主要是以上两类人员。这两类人员特点是:(1)他们基本上脱离了原所隶属的单位,成为了社会人;(2)他们的主要活动范围在社区之内,与社区有十分密切的直接关系;(3)他们与“单位人”相比,更需要政府的管理与服务,关心与照顾。
近年来,随都市社区的发展变化,政府对社区的管理与服务也有了相应的改进,而且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根据我们在成都市著名的文明社区管理机构——金牛区青羊北路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的情况,政府对于社区的管理服务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我们认为这十个方面的工作是值得认真研究总结并加以推广的。对这十个方面的工作,当地街道办事处称为社区产业的“十大服务网络”:
一是行政综合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不仅要履行政府职能搞好社区的各项工作,而且要行使好行政综合服务的职责。如完善社区的各种管理制度,指导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制定“社区单位、居民住户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居民公约”、“文明单位”、“五好家庭”、“调解”、“城市管理”、“卫生绿化”等文明,并将其印发社区居民,要求其自觉遵守以规范社区民众的文明行为,增强建设美好家园的参与意识。此外,还要为社区民众办好事、实事,如完善社区的基层基础建设。诸如居民委员、居民小组建设;农贸市场、自行车棚设置与管理;安排解决社区内待业人员的上岗的培训并为其介绍工作……等等,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者认为:服务就是管理,管理也就是服务,这两者之间不能截然分开。
二是便民服务网络。为了解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如送物、购物、制衣……等问题,采取因地制宜、小型分散,就近便利和自我服务的方式。此种方式又分为义务服务与有偿服务两种。义务服务包括设立义务邮件投递点,免费为居民投送信件,免费安装路灯、建设绿化带并灌溉浇水和喷洒药物、环境卫生等;有偿服务方面,则是利用各居委会收发室、自行车棚办起干杂食品、家电维修、服装剪裁、理发……等服务小商店,一方面增强居委会的经济实力,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同时也解决一小部分待业人员的生活来源。
三是老年人服务网络。在社区内日常活动的是老年人,为了使其能“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街道办事处成立了辖区老龄退休管委员,老年人文、体协会及老年人活动之家。居委会也建立相应的分会和老年人活动室。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如老年人健身操比赛,时装表演,交谊舞表演,开展保健知识讲座。一方面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同时丰富他们晚年的文化生活。
四是残疾人的服务网络。残疾人是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是政府应当特殊照顾的对象。因此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专门的残联和协残小组,帮助他们与民政福利企业联系,使有劳动力的残疾人能够就业,同时为他们解决经营场地,办理营业执照,使之能自食其力,自谋生路。
五是优抚对象服务网络。这主要是对社区内军烈属和少数伤残军人的服务。除定期发放抚恤金,还专门组织优抚服务小组,送粮送菜,慰问关心,使保卫国家的功臣和军烈属得到应有的照顾,也对社区居民进行了爱国主义的教育。
六是青少年服务网络。以青少年活动之家为中心,建立家教站,为青少年提供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活动站在每个寒暑假集中青少年组织学习、娱乐,并建立青少年军校,利用每年署假开展军事夏令营活动。同时组织他们爱树、护树,维护社区的卫生和绿化,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
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网络。为了维护社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街道办事处加强了群防队伍的建设。成立了治保会、调解委员会,还有守楼护院组、门卫室以及护厂护校队等组织。坚持夜间巡逻,安全喊话。同时搞好暂住人口管理,设立登记站,做到来人登记,人走注销。建立违法青少年帮教小组,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促使其改邪归正。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社区的社会治安,使居民能够安居乐业。
八是文化生活服务网络。我们在前面已经论及,文化是对社区进行整合的最佳手段和最根本的方法。社区文化的建设虽然不能立竿见影地马上见效,但它是一种潜移默化地对社区民众产生长期影响的巨大力量。因此,要在社区倡导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民众积极开展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并通过创建文化先进街道的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文化的发展。他们首先在文化站开辟了舞厅、录像厅、台球、棋牌、儿童游乐、茶园、报刊发行、图书阅览等项目,并以文化站为依托,下设七个文化活动室,形成社区文化网络。其次发掘文化骨干,组成老年迪斯科、舞蹈训练队、健身操表演队、合唱队、文体协会等,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骨干力量。再次是组织文化活动,根据社区群众不同的年龄层次和需要,坚持做到文化活动“月有小型,季有中型,节假日有大型”,使之常年不断,形成丰富多彩,内容健康有益。该社区每年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的达2万余人次。在1996年,为展示社区文化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还成功地举办了融展演、展示、展览为一体的社区文化一条街活动,有2千多人参加。文化活动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有形存在方式,关键是通过这一形式提高社区民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水平,同时使整个社区凝聚整合起来。当然,对于文化活动的内涵他们挖掘还不深,指导思想虽然明确但还不是很深刻,然而能这样去作并持之以恒,是能够收到实效的。
九是法律服务网络。主要是组织离退休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民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即对民众进行懂法、遵法、守法、教育,提高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律意义,减少或杜绝违法行为;民众中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帮助聘请律师,以法律为武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十是医疗服务网络。社区利用离退休或下岗医务工作者,建立医务室,并同社区内外的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对祺我内患病群众开展请医、送药以及开办家庭医院等服务工作。
当然,我们在充分肯定青羊北路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服务与管理的同时,也应指出,他们管理的内容有些过于宽泛。如社会治安,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主要是公安部门管辖的事,作为政府的派驻机构,不是不该管,但不应花费过多的精力。因为实践已证明,管得越多,越不容易管好。同样,对青少年的教育,政府、社会要管,但更主要的是要学校、家庭切实负起责任来,政府应作的工作主要是协调指导。
D
最后,要着重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社区是人们共同经营社会生活的基本社会单位。同其他不同层次的社会构成单位相比,社区既不像群体、组织那样只满足人们一项或有限几项需要,只能为人们参与共同社会生活提供单方面的机会与条件;也不像整体社会那样关系抽象或形式化,互动则以间接方式为主。社区为人们参与主要社会活动、经营共同的社会生活提供起起码的场所和条件。社区活动中包含着社会活动最基本的内容。从另一角度看,社区中的关系是直观具体的,社区成员同社区中的组织、设施等之间存在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注:陆学艺等:《社会学》[M],P—213。)因此,政府对社区的管理服务的最重要内容乃是使社区成员之间实现良性的互动,从而达到社区的整合。也就是说,要在一定导向统一标志的制约下,使社区由分散状态变为一个完整的综合体。为达此目的,便不能不强调社区文化的建设。因为文化的核心便是价值观念,在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上一致或基本一致,整个社区的整合便有了思想基础。
目前大陆都市中社区组织体系是完整的,而且能够卓有成效地组织社区的日常社会生活。这个组织体系便是前面所说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的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同时通过组织建设社区的各种公共的生活娱乐设施,和街道绿化公园,街道文化娱乐室,街道文化茶园,离退休职工俱乐部……等等,也形成了社区成员共享的生活服务设施和活动中心。有的较先进的社区(如前面所说的青羊北路街道办事处)还通过社区服务产业化,使得社区成员在消费和经济活动上联成了一个整体,成为社区内一种利益调整活动。但是仅仅作到这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社区内通过宣扬或提倡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并要求社区广大成员共同遵守。比如大陆某些乡村,便有通过全村村民共同讨论后制定的乡规民约,成为一致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价值目标。在都市社区,由于情况有所不同,似不必强求一致,但也应有共同的口号要求才行。如“建设文明社区,建设美好家园”这样的口号,简赅明白,对社区公众便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
此外,风俗礼仪,节日民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深刻表现形态。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在这方面有悠久的传统。通过风俗礼仪,节日民俗的集体活动形式,造就社区成员在心理上的彼此接近,增强其在共同生活中的认同感,从而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更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在这一方面,大陆都市的许多社区都有很好的作法。如端午节组织诗歌吟唱会以缅怀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培养社区成员的爱国主义情操;中秋节组织集体赏月晚会,以交流感情增进了解;九九重阳节组织慰问孤寡老人的活动,以宏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教师节组织慰问社区内的教师,以发扬尊师重教的民族精神——以及春节、八一节的慰问军烈属活动,国庆节的文艺演出……等等,都对社区成员进行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对于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陶冶情操,凝聚社区成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不可缺少和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政府对此类工作应当继续坚持并加强领导和管理,使内容更加丰富、生动,形式更加多样,以达到更好的实效。
文化是人类最重要的本质属性,它对人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一个人越是接受先进文化的教化,其社会化的程度就越高,其行为就越符合社会规范。因此,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和传播,是政府对社区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提高对此问题的认识和自觉性。
论及此,我们认为还有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可以提供各级政府思考:
一是社区内的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在都市特别是各历史文化名城的社区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文化资源。如古代的文化遗迹,文化名人的故居、故址……等等。对这些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如北京的鲁迅、齐白石、老舍、曹禺……的故居,绍兴的鲁迅旧居……其存在便是一种文化象征,是对社区成员进行文化教育和熏陶的场所。因此它们是“精神家园”、“文化圣地”。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不少象类似的“精神家园”和“精神故居”都被拆除或毁弃,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失误。旧城固然需要改造,我们应当去创造美好的明天。但是不应忘了,我们创造未来的力量源泉之一也是来自前辈们的优秀传统和精神遗产——那些对我们民族和整个人类作出过重大贡献的文化巨星,都曾对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过重大的影响,永远是激励和振奋民族精神的动力。不仅应当加以保护,还应当组织参观凭吊,以其作为教材教育社区的民众,以此为榜样,以此为荣耀。建议政府结合旅游开发,发动社区民众保护利用文化资源的积极性,以此形成社区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是对于某些有大专院校的社区如何利用其文化优势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文化资源的利用问题,但因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故单独作为一个问题论列。
大学是文化生活的中心,是该地区文明的摇篮。某一城市如有一所大学,对于提高该城市的文化层次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在都市中某一社区内如有一所大学,便应当充分利用该大学在文化上的优势并向全社区幅射,使大学的文化氛围影响全社区,以提高全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生活方式的程度。但是诚如一位美国留学生来我国观察后所得的结论:“中国的大学被墙围着。在一个美国人看来,这是中国大学最显著的一面……我在美国长大,从没见过被高高的水泥墙围着的校园。在我们心目中,大学是学习和生活的地方,也是当地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对在校学生是开放的,也对其他学校及全社会开放。”(注:Dauid J·Firestein,张爱学:《登上彼岸》[M],P—1。)这种将大学看作社区的一部分的观念,我们认为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此我们认为:凡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逐渐除掉大学的围墙,使之与该社区溶为一体,从而既扩展学生的知识,扩展学生对外面世界的了解,更主要是充分发挥大学这一文明摇篮文化优势的作用,使之向全社区辐射,影响整个社区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程度。
总而言之,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中国大陆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以及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的转移,城市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与日俱增,这个问题更显得重要和突出。解决得好,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以有活跃社区的经济文化生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而在这个管理服务的工作中,充分利用文化的方法对社区民众进行教育薰陶,用文化的手段对社区进行整合,则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是海峡两岸第二届公共事务与跨世纪发展研讨会列为大会发言论文。文章的撰写得到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北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得到工委书记任均友同志的大力协助,特此说明并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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