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主体属性新探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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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08)01-0100-07

若想从学术上科学地探讨出版学学科属性问题,就必须从最基本的概念入手。具体地讲,就是首先要弄清楚学科、属性这两个概念的准确含义,然后由此出发,才有可能进一步弄清楚出版、出版学及其学科属性等问题。《辞海》(1979年版)“学科”条释为: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如自然科学部门中的物理学、生物学,社会科学部门中的史学、教育学。“属性”条释为:拉丁文attributum的意译。(1)哲学名词。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西方哲学中,一般指实体的本性即属于实体本质方面的特性。如笛卡尔认为物质实体的属性为广延,精神实体的属性为思维;斯宾诺莎认为实体具有无限多的属性,但人仅知其二,即思维和广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属性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如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2)逻辑名词。指对象的特性、特征,包括状态、动作、关系等。属性分为本质属性、非本质属性。《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二个词条的释义基本上是对《辞海》上述释义的简化。

依据《辞海》关于“学科”与“属性”的上述释义,下面就出版学学科的基本问题作一些探讨,发表笔者的一得之见,以供同仁参考。

一、出版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吗

从实践方面看,出版实践毫无疑问是成立的。如果从广义出版的角度看,人类从事出版活动大约有万年上下的历史。如果从相对狭窄一些的出版角度看,那么至少从印刷术发明时起人类就开始从事完全意义上的文字出版活动了,至今也有1300多年的历史了(从隋末唐初算起)。人类悠久的出版史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演进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甚至可以讲,人类悠久的出版史其实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的出版记录,而人类出版史本身又是人类文明的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然而,具有悠久的出版史及其丰富的出版实践(累积)是否就同时意味着人类早已具有了出版学或出版学科呢?这显然是一个尖锐的、极具挑战性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现今意义上的学科——诸如物理学、化学、历史学、文学、哲学、医学、逻辑学等等,基本上都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在近世资本主义的发展当中,渊源于西方(主要是欧洲)古代及中世纪的知识体系,从而确立起来的关于知识领域及学术领域的不同学科(包括学科分类方法等)。这种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学科分类成果主要在近代传入中国,从而产生了中国现今的学科分类。尽管中国在先秦时代有过“诸子百家”(其中还有一家叫“杂家”),后来主要分“经史子集”四大类,但是无论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知识体系相比,还是与西方近代的知识体系相比,中国原有的传统知识体系及其分类都同西方不是一回事,不是一种“语言”。

显然,从近代资本主义知识体系及其学科分类的意义(或角度)上看,至少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前,此一意义上的“出版学”或“出版学科”是不成立的。至于近代以前人类悠久的出版史上关于出版活动的卓越的思想、认识,特别是人类卓越的灿烂的出版实践及其出版成果本身所蕴含的出版意义,均可以理解为人类古代出版史上的华丽篇章,而不可能命之为近世意义上的“出版学”或将其纳入近世意义上的“出版学”这一范畴中来予以研究。

那么,是否近代以来才产生了“出版学”或“出版学科”呢?如果这一问题是成立的,那么,此一立论意义上的“出版学”或“出版学科”又是近代以来什么时候产生的呢?显然,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并作出思考及回答的基本问题。

显然,近代以来,人类出版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同时,人类的知识体系及学科体系也变得更加复杂、细化。在传统学科的基础之上,一批又一批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应运而生。大概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知识背景及学科背景下,“出版学”或“出版学科”才被自然地提上了学术研究的“议题日程”。

那么,“出版学”或“出版学科”究竟是否成立呢?客观地讲,学术界至今对这一问题尚存在明显的争议,有人认为成立,有人认为值得商榷,或干脆不成立。即使在认为成立的学者的论证文字中,也客观地存在着立论视野只局限于国内出版及其认识状况严重的不足或疏漏。

笔者认为,确认一门学科是否客观存在(或客观成立),必须从世界范围内来加以考察。简单讲,如果认为在中国是存在(成立)的,可是到了国外都不承认;反之亦然。那么,这样的“学科”还算不算“存在”?例如,物理学、历史学,世界上均承认它们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一门独立学科的创建需要一个客观过程,但是我们也必须得坚持这一研究方法,而不能犯“自以为是”的大忌。但凡一门学科的创立,大致需要具备四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该学科的历史,二是该学科的实践,三是该学科自在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客体”,四是该学科的研究方法。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前二个前提条件是不成问题的,人类具有悠久的出版史,累积了大量的出版实践,现实的出版实践更是有目共睹,此不多论。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出版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应该讲,出版业发展至今,比起其他行业来,早已经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或领域)。换言之,“出版”作为一个研究的独立的“客体”是成立的。第四个条件,即对于“出版学”所作的研究及其研究成果、研究方法在世界范围内是否具备了使此一研究基本上构成为一门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关于外国及中国关于“出版” (包括出版史)的大致的研究情况,读者可参阅《现代出版学》(张志强主编)一书的第一章《出版与“出版学”》,此不赘述。在笔者的印象中,国外有三本关于出版的书令我记忆犹新,深信出版有学。一本是美国出版人J·P·德索尔的《出版学概说》(姜乐英、杨杰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88年版),一本是日本学者清水英夫的《现代出版学》(沈洵澧、乐惟清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年版),还有一本是美国出版人小赫伯特·S·贝利的《图书出版的艺术与科学》。这三本书各有千秋,均为上乘之作,特别是清水英夫的《现代出版学》更接近中国文化一些。笔者以为,国际上有这三本研究出版的代表性著作,则出版之为学可矣!国内研究出版(包括编辑)的论著也有不少,其中不乏精品,但实事求是地讲,关于“出版学概论”这样的书,尽管一些学者作出了可贵的开创性工作,但迄今为止尚无有出《出版学概说》、《现代出版学》其右者,主要是因为我国学者撰写的“出版学概论”之类的书缺乏世界性。

总之,从世界范围来看,出版学已经具备了构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本条件。因而,出版学应该是成立的。当然,从学术建设及学术研究上讲,出版学还无法与历史学、哲学等大学科、老学科相比,需要一步步地发展。

二、出版学主要研究什么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特有的(或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领域。出版学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而言,某学科的研究对象均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即使是思维与意识,也是已经客观化了的“现在”事物。例如文化,既有物质文化,又有思想及意识层面的文化——大多以诸如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深层心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乃至日常交往等等符号象征的形式存在。

出版学若作为一门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立学科,也必定有其特有的(或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领域。那么,它的这一研究对象及其研究领域究竟是什么呢?换言之,出版学主要研究什么呢?

笔者认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已有的出版存在,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人类现有的出版存在。也就是说,举凡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出版活动、行为、现象、思想与意识、文化等均是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并且客观上构成为出版学独有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范围。如此一来,客观地讲,则出版学研究的历史之悠久、内容之丰富、文化之灿烂,足以支撑起出版学这门学科的大厦。

具体地讲,在我们确立了上述出版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及其基本领域之后,出版学似乎主要应当研究三方面的基本的(或骨干的问题)学科问题:一是人类出版史;二是出版现状,三是出版思想及出版文化。

关于出版史的研究,起码也得从文字的产生开始,并且涉及几乎所有人类文明演进中的所有基本方面(因素),诸如政治、宗教、社会、制度、战争、物质、技术、思想、观念、文化等等。例如,若想研究透彻孔子的编辑出版思想,恐怕仅仅分析他的编辑技巧是不行的,而必须对上古三代的文化均有所认识才有可能。再例如,学术界现在认为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于隋末唐初,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一个简单的时间判断问题,其实不然,里面涉及很多方面的文化问题,诸如佛教的传播、民间的信仰、生产技术与物质条件等等。若从世界史的角度考察,问题就更其复杂了。例如两河流域时期即已出现的滚筒式印章文化,究竟该怎么去进一步认识。完全可以这样讲,一部人类出版史,不啻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的缩写版。中国宋代的太宗皇帝赵光义,以天子之尊,主持编撰了《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三部大类书,用现在的话讲,宋太宗当是名副其实的大出版家,更毋论什么总策划、总主编这些头衔了。明代永乐帝主持编撰《永乐大典》也是一样。清代乾隆帝一生写了几万首诗文不说,还主持编撰了《四库全书》这一空前绝后的巨帙。若单从出版史上立论,这三位皇帝仅此出版业绩,就足以彪炳史册,垂范万世。在论述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从一个侧面谈到了西方出版业的近代化变革,他说:“十八世纪,出版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形成不但使作家获得了独立,而且让其中一些人,如亚历山大·蒲伯,变成了富翁。”他引用了本杰明·贝尔杰《文学家与十八世纪英国公众》一书中某人说过的一段话:“现时英国有一批不再依附权贵生活的诗人,他们的庇护人不是别人,只是大众。从整体上看,大众可是一位好主人。……群体的每一位有教养的成员,通过购买文人的图书,都在无形中赞助了作者。以往的世纪里,艺人在夹缝里谋生靠的是机智滑稽,然而这种可讥讽的方式现在再也看不到了,因为事实并非如此。”[1]这使我们充分理会到了西方出版业在近代的深刻而微妙的变化。所以,人类出版史的研究,实际上是关于人类文明演进史的研究。

关于出版现状的研究也很重要。现今的出版业,得材料与技术进步之赐,声光电磁纸一应俱全,在知识经济时代与数字技术时代如日中天,无论是从经济、产业的角度而言,还是从精神、文化的角度而言均体现为一个技术与文化的轴心“产业”。关于现代出版业,生产与作用是它的二大主题,也是研究的二大基本问题。所谓生产,就广义而言,包括出版产业的整合、销售等等。所谓作用,在此主要指出版产业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它对人类社会现代化、后现代化所起的一切作用。不过,在世界范围内对现当代出版业的研究似乎把主要的注意力以及研究的主要篇幅都花(落)在了对生产本身及其发展规划、发展预测的研究上。至于对现当代出版业纯经济意义以外的社会作用、文化作用的研究,倒只是散见在其他学科(诸如传播学、政治学、文化艺术)学者的论著中。对现当代出版业的研究,显然不能仅仅局限于应用(实用)层面或生产层面,更应着重于从社会及文化的层面作出学术上的梳理与考察。遗憾的是,这方面纯粹的优异的专门论著似乎并不多见。

关于出版思想及出版文化的研究,应视同为与研究出版史同等重要的核心研究内容。当然,这二者之间客观上存在有相互交叉的部分。例如出版史上的出版思想与出版文化就非常丰富,构成为出版史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出版思想与出版文化,理应视之为出版学研究的“核心”和“灵魂”。设想研究者如果舍弃了出版思想与出版文化的研究,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出版学将无以为学,也根本就不可能构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例如,张元济先生堪称中国近代出版业的奠基人之一,那么他的出版思想及出版文化究竟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恐怕至今无人敢说他(她)已经研究清楚了。在研究领域,我们已经出版了一些论著,但是完全意义上清楚的研究是不可能的,达到相对“接近”的地步就已经很不错了。打个比喻,蚂蚁不妨碍去研究恐龙,但是永远不可能研究“清楚”,因为蚂蚁只能是蚂蚁,它不是恐龙。再例如,在当代我国出版业中,有几个出版家?或者讲,真正具有出版思想的有几人?这些问题都是从学术上值得大胆考量的。一些业内媒体不断地“炮制”出一些所谓的“出版家”,我看就不是,充其量也只能是“出版商人”而已。至于出版文化,更其为复杂。北京的印刷博物馆,其实就是物质形态意义上的出版文化。若从形而上的意义上讲,出版文化就更深刻玄乎了。例如孔子讲“述而不作”,就十分深奥,不仅不是一次就能从字面上“认识”的问题,而是需要每一个出版人终身“认知”与“体验”的问题。

一般而言,任何一门学科,在明确了它的研究对象及研究领域之后,还存在一个研究理论及研究方法的问题。那么,作为出版学,它的主要研究领域及研究方法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出版学的研究,从当今学术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三分法来看,应属于人文科学。从出版史上来看,特别是近代以来,出版了大量的近代学科意义的著述(也可以说,近代各门学科的主要著述都是以公开出版的形式存在于世的),甚至也可以这样讲,如果没有出版业,那么至少近代以来各学科是无以成立(或存在)的。出版就是如此特殊的一门行业——主要以语言文字的符号形式出版一切的认识(认知)成果、知识成果、思想成果、文化成果及理论成果。鉴于出版的历史、特性及现实,可以概括地讲:出版学研究的理论主要应是人文主义的理论,出版学研究的方法,也主要就是人文主义的方法。也就是说,出版学研究可以运用一切人文科学的方法,诸如哲学的方法、史学的方法、文化分析的方法、经济学的方法等。另外,出版学研究还可以运用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例如出版史的研究,如果研究其中的造纸问题,就必须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从科技史的角度予以考察。又例如研究当代我国通俗图书的出版问题,就不得不运用(利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及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在出版学的研究理论中,笔者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应当作为主要的理论,因为这一理论是迄今为止研究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最接近客观、最讲究本真、最能说明问题本质、最合乎科学的理论。当然,其他的各种理论和方法也都自有其合理性及优点,因而也完全可以运用。例如结构主义的方法,对于分析文本本身的内在意义及丰富性就很有用处。

总之,出版学的研究,应当以人文主义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为其主要的理论及方法。

三、出版学的学科属性是什么

出版学主要研究人类的一切出版实践、出版活动、出版现象、出版思想、出版理论及出版文化,探求出版规律,总结出版经验,揭示出版在人类社会及人类文明演进中的作用,展示出版的多样性、丰富性及深刻性。

诚如前述,出版学研究的客体对象就是人类已有的出版存在。研究的基本问题不外有三:一是人类出版史,二是出版现状,三是出版思想及出版文化。

针对出版学的研究领域及其研究客体对象,笔者认为,出版学的本质属性有编辑性、累积性、文化性、传播性。其他的一些属性(如有的学者探讨并指出的)诸如信息特性、创新特性等等,笔者认为并非出版学的本质属性,而是属于宽泛的为其他学科所共有的一般属性,或已包含在了出版学的上述本质属性之中。

编辑性。这是出版学赖以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最基本的特征。一般来讲,出版就是将作者的作品经过编辑工作予以公开出版的过程及结果。世上处于自然状态的作者尽管有许多,作品也无数,但是只有经过编辑并公开(对于“公开”一词,应予以历史的相对的理解)出版的作品才算得上是出版。编辑是整个出版工作(过程)的核心环节。完全可以讲,没有编辑,也就没有出版。编辑的要义(或要素)有:价值判断、选择、加工(优化)、规范化、主体投射。编辑过程从始至终均体现为一个价值判断过程。从作品的选择、选题的制定、作者的选择、关系媒体的选择、销售方式的选择(依照“全程策划”的理论而言)到封面的选择、内文版式的选择等,莫不是一种思想判断行为。大而言之,可以说也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此处所谓的“价值”,既是哲学意义上的,又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而主要指哲学意义上的。例如三联书店译介国外的学术著作,显然在国外浩如烟海的学术著作中需要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进行选择。对出版业的实际而言,这一价值因社会变迁、制度的不同、时代的演进以及学术文化的风尚而呈相应的变化。我国近代出版家张元济先生既主张大量译介西学著作,同时又创办涵芬楼,出版《四部丛刊》等中华古籍,这就是他伟大而卓越的价值判断的结果。应该讲,价值判断在出版工作中居于首要地位。价值判断的关键又在于出版人自身要有“价值观”,忌讳没有眼光、没有头脑、没有思想、没有文化、没有品位。伟大的出版家具有伟大的“价值观”,一般的出版人都应朝这个方向努力。客观地讲,价值及价值判断涉及许多方面,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是价值及价值判断确实是全部出版工作的灵魂,实质上统帅并指导着全部出版工作的进程。至于选择,则是基于出版工作内在逻辑要求的具体体现价值判断的必然步骤。价值及价值观不同,选择也就必然不同。换言之,有什么样的价值及价值判断,也就会有什么样的选择。现实中可以看到具有科学文化品位的书,也可以发现庸俗下流的书,凡此,皆出版人价值及价值判断使然也。也可以讲,出版工作的全过程是一个充满了选择的过程,也就像唐代诗人的“推敲”一样。加工,这是编辑工作的基本内容。简单讲,加工就是使存在于自然状态的原稿(乃至草稿)改变为达到正式出版要求的出版稿。加工大致可分为“技术性”加工与“思想内容性”加工两方面。编辑加工的显著特点是“改错”。加工的过程及其最终目的,无外乎就是对原稿的优化。编辑(主要指传统意义上的案头编辑)的主要精力、大量时间、实际工作一般均花在了“加工”上了。但不是每一个编辑每一次都能经其“加工”而促使原稿“优化”的。平庸的编辑或一次平庸的“加工”往往会使原本光辉的稿件颜色尽丧。相反,优异的编辑则往往能够做到点石成金,去芜存菁,乃至化腐朽为神奇,就像神奇的魔术师一样。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此不列举。总之,“优化”就是经编辑“加工”后的稿子比原稿的质量要有提高。所以,客观上编辑一定要比作者“高”才行。规范化,就是编辑通过其“编辑”工作,使原稿不符合出版规范(包括格式、语言文字、注释、引用等方面)的地方变得基本(完全)合乎国家的出版规范。有意思的是,一般而言,编辑工作只能使原稿变得“相对”(或大致)规范,而不可能完全规范。一些常识性的错误,甚至编辑也不在意,因错就错,屡见不鲜。例如,在书面文字或正式出版物中,内蒙古常常被略称为“内蒙”,这就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当然,在编辑“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注意诸如语言文字的变迁或发展的问题,也就是“规范”的相对性的问题。主体投射,简言之,就是编辑者的主体信息(价值观、思想、情感、意志、气质、修养、文化类型、爱好等)必然地(或自觉或不自觉)转移到编辑作品之中的客观现象。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值得专门予以深入、系统的研究,富有挑战性而又很有趣味儿的问题。尽管主体投射在实际编辑工作中是客观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编辑者也理应切忌越俎代庖、自以为是以及顺我者“取”、逆我者“舍”等非科学行为,应充分认识到,编辑者的编辑“语言”及“权力”是有限度的,而不是无限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编辑工作(在此主要指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工作或案头工作)的重要性都不能放弃、不能忽视,因为它是以语言文字为出版的基本象征符号之出版工作的核心。现今我国出版界由于片面强调“全程策划”、“策划编辑”、“销售编辑”、“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等思想及概念,从而严重忽视了编辑的“文字”职责,不仅造成了以图书出版为主的包括其他媒体出版在内的各种出版物中大量的乃至令读者(观众)惨不忍睹的“文字”差错,而且也造成了编辑处理文字的能力严重滑坡,即为显证。

累积性。出版学也像地质学一样,具有逐年相“加”相“生”的累积性。从纵的方面来考察,一是指任何“现在”的出版活动,都是以以前的出版经验、出版成果、出版思想及出版环境为基础的,二是指该“现在”的出版活动同时又为后续的出版活动提供了上述意义的“前提”或“基础”。这就构成了出版活动的演进历史——一部从古至今累积生成的出版史。累积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的“相加”,而是一种演进的出版生态,其中既有遗传,也有变异。例如中国商代使用汉字出版,现在也在使用汉字出版。甲骨文、金文中的“田”字至今都是一样的写法。变异者,如宋代的主流出版技术是雕版印刷术,而现在则是计算机照排及胶印等。遗传中有变异,变异中含遗传。例如计算机排版与古代的手工雕版,均依据于对“文字”(汉字)的逐个“处理”。从横的方面来考察,出版是一种主要采用编辑手段以语言文字符号来“整理”并“优化”人类认识与文化经验及其成果的网状活动。它涉及政治、时代、作者、编辑、文化、技术等各种社会的与个人的因素。正是通过这种流动的、即时的“网状”出版活动,才完成了现时的一切出版积累。例如,清代乾隆帝修《四库全书》,从皇帝、皇子、军机大臣,到总编撰官纪昀和总校官陆费犀,先后任命正副总裁以下官员360人,参加抄写、装订的即有3466人,遍“检”历代之书,可谓倾乾隆帝时全国之智力,集知识界、文化界及出版界之精英,而实施的一项浩大的出版工程。无论从“纵”、“横”哪方面看,都体现了出版的累积性。出版“累积”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文化。纵观人类历史,其文化累积(生成)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出版。从古代西亚两河流域的泥版文书到现今各种书店里琳琅满目的图书,都显示了出版“累积”文化的特性。

文化性。出版的本质是文化。出版的产生也是文化演进的结果。出版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行为。从史的方面看,历史上出版了浩如烟海的图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演进,那些文化性较弱的图书大量的被“文化”无情地淘汰了,而能够流传下来的(应该讲,流传下来的仅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基本上都是文化性很强的图书。当然,在此也不排除历史上由于政治斗争、宗教斗争以及战乱所造成的对大量“文化性”优秀图书的毁损。现在出版界对“垃圾书”及“庸俗书”的贬称,实质上就是在嘲讽这些(大量的)“垃圾书”及“庸俗书”的“文化缺失性”,亦即没有什么文化价值,或者质量低劣,严重破坏了(歪曲)了原有(原著)的文化价值。文化性始终是出版的灵魂与旗帜,也是判断出版活动优异与否的绝对标准及最终标准。记得在第九届中国编辑学会年会上,邵益文先生针对我国出版现状中存在的“低俗”出版问题讲过这样一句话:编辑编的书究竟好不好,最简单的一个判断方法是你敢不敢拿回家让你的儿女看。的确,现实中一些编辑编的书(特别是色情书、庸俗书及错乱书),根本就不敢往家里拿,生怕自己年轻的孩子看了中“毒”。一般而言,编辑及出版社在公众及社交场合展示与炫耀的,都是具有文化价值,具有文化品位,且质量优异的图书,绝对不会把那些质量低劣、庸俗不堪的图书展示出来一邀声名。从中外出版史上看,但凡一位编辑家、出版家乃至著名的出版组织,都是靠编辑并出版了具有相当文化价值的图书来成就“功名”,获得社会一致推许与认可的,并且名垂青史。反之,那些违背出版的“文化性”者,不仅得不到人们的“文化”认可,而且备遭嘲讽、批判,成为出版“文化性”的反面教材,绝大多数一时烟消云散。近现代以来,如美国的《花花公子》、香港的《龙虎豹》等色情杂志,虽然登上了色情期刊的“巅峰”,但终究还是“色情”(黄色)杂志,一语定位,始终登不上文化的“大雅之堂”,一直被视为文化与出版的“异途”。即使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些杂志也被视为出版业的“末流”,根本无法与诸如《读者文摘》、《国家地理》、《时代周刊》、兰登书屋、哈佛大学出版社等期刊及出版组织相提并论。

出版的“文化性”问题当然涉及对“文化”的定义及理解。尽管关于“文化”的定义与理解多种多样,但是从一般认为的“文化”意义上来讲,无论是高雅文化、知识文化、科学文化、精英文化,还是主流文化、大众文化乃至通俗文化等等,总之,它必须是“文化”。至于那些打着“文化”旗号,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实质上是在破坏“文化”的出版行为,则一概不在出版的“文化性”之列。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及消费社会尽管对出版的“文化性”、经典价值观、传统价值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乃至改变了传统出版的内在结构及结构意识,但它并未也不可能改变出版的“文化本质”。总观现今欧美出版界,一目了然,其出版的“文化性”不仅客观上延续了下来,而且做得十分出色。

出版的“文化性”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本质规定。

传播性。“出版”一词,本意就是传播。出版图书,无论是给本人阅读(特权阅读,例如皇帝。又例如,建国初出版了几百部《金瓶梅词话》专供省部级以上行政级别干部阅读),还是赏赐、赠送他人阅读,乃至以出售商品的经营行为供任一购买者阅读,凡此种种,不论阅读范围大小(小自一人,大至无数),均属传播行为。出版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传播。在西方语言中,作为原语言的拉丁语,其“出版”一词——pūblicāre、publicus,意即公之于众、公众的之义。美国传播学者彼得斯在其《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一书中讲:“拉丁词publicare有三个意思,既可以是出版,又可以是没收,还可以是卖淫。”总之,公之于众是其本义,而“没收”则不过是基于“公之于众”这一本义基础上的逆向延伸义。出版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思想、文化、科学、知识、内容、意义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载体与媒介。出版也是人类文明最公开的形式之一。传播学出现以后,西方传播学者在其论著中对出版内容多有涉及,对出版的传播意义也有极高的评价与论述。例如加拿大学者哈罗德·伊尼斯的《帝国与传播》(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第1版)基本上就是一部帝国出版史。我国传播学界截止目前对出版的传播价值及传播意义在认识与研究上总的来看还很薄弱,远远不够,仅有极少数学者有所发掘。再者,我国的传播学教育(主要指高校)中,现时因教育体制及学科审批方面的原因,一般认为应把编辑出版专业列为传播学的下属学科,更具体地讲,列为文化传播之列。但是,在世界学术界,传播学究竟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目前尚有争议,而把出版学列为传播学的范畴则另当别论。笔者认为,尽管出版学同传播学具有内在的密切联系,但是把整个出版学纳入传播学的学术范围中是值得商榷的。出版学的历史远比传播学的历史悠久。出版学具有明确的认识与研究客体对象。出版的各种媒体(媒介、载体)及其传播与人类文明的演进同步。出版的历史甚至可以说就是人类文明史的记录史、折射史与文字表现史。不能因为某一学科具有传播的显著功能、特性、价值及意义从而就把该学科纳入传播学的门庭之中,从而抹杀了该学科自身的独立性与多样性。若果真这样的话,那么世界上几乎所有学科均可以被传播学所“收编”。这显然是荒谬的!显然,传播性是出版学的最基本的特性之一,但出版学并不就是传播学,出版学自有其悠久的出版历史以及体制、机制与内容诸方面的逻辑结构及无限的丰富性。

落千丈

收稿日期: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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