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竞争力评价理论与方法:演变过程及发展趋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力论文,评价论文,过程论文,理论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欧洲国家、日本先后于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开始在企业竞争力(Firm Competitiveness)、产业竞争力(lndustry competitiveness)和国家竞争力(Nation competitiveness)等三个层次上开展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与评价。国内关于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与国外相比,有关的研究多限于学术界,而由政府机构进行的研究比较少。
一、国家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基础及其演进
国家竞争力评价研究一国或地区的整体竞争力问题。尽管对国家竞争力这个概念本身有争议,[1]但是多数学者认为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并定义为通过人均收入的增长来增进国家福利的能力。
国家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基础之一是国际贸易理论。早期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家竞争力是由资源秉赋优势、相对竞争优势等构成。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一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研究,提出企业的内部化优势、所有权优势等决定一国的国家竞争力强弱。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新贸易理论,从产业生命周期、市场需求条件、国家贸易政策、技术水平差距等角度解释了国家竞争力的决定因素。
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也是国家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基础。波特从生产要素、市场需求、相关产业、企业战略与结构、政府政策、机会等六个方面解释国家竞争优势来源。波特提出国家繁荣是政府的选择,建议政府采取使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措施来提高竞争力。[2]
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技术内生化经济增长论是国家竞争力评价理论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分析了人均产出量与储蓄率、人口增长率与人均资本存量关系,指出经济增长取决于储蓄率、人口增长率与人均资本存量等因素。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技术内生化经济增长论分为两类:一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技术进步通过阿罗提出的技术溢出、罗默的知识溢出、卢卡斯的人力资本溢出等正外部性的作用促进经济增长;二是R&D模型,明确地将技术进步或创新归结为厂商有意识的、旨在获取垄断收益的活动。因此,长期经济增长取决于技术进步,而生产经验的积累、技术与知识的投资、教育的发展及研究开发的投入等都可有效的促进技术进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波特竞争优势理论、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技术内生化经济增长论是WEF进行竞争力评价的理论依据。IMD虽没有明确其评价的理论基础,但从评价体系的指标体系可看到其所依据的理论,既包括竞争优势理论,也包括国家干预与制度等多方面经济学理论。
二、国家竞争力评价方法的演变:评价理念从竞争结果到竞争的内在素质,指标选择从单一到综合指标体系
早期学者们以竞争的结果对不同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由于指标的可比性问题而影响了比较的准确性。此后,从竞争力的来源或决定因素来评价国际竞争力,这种方法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其中,又有单一因素评价法与多因素评价法。多因素评价法能够克服单一因素的片面性,综合了各方面影响竞争力的因素而成为各权威机构的评价方法。
1.以竞争结果为基础的评价
使用进出口份额进行国际竞争力评价是常见的方法,目前使用的指标比较多。例如,Carmichael,E.A.(1978)使用贸易竞争指数,即以进出口之差与进出口贸易总额之比来作为国家竞争力变化的评价指标。[3]Lundberg,Lars(1988)使用相对国际竞争力指数,即某个产业或产品的国内生产与消费之差和整个国内生产总额和消费总额之差的比,进行国际竞争力的评价。[4]金碚领导的课题组使用进出口数据对中国产业的价格竞争力、产品质量竞争力进行了比较研究。[5]裴长洪使用贸易竞争指数就中国的产业分工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6]美国总统产业竞争力委员会和其他一些学者认为,生活水平(通常用人均GDP表示)作为国家竞争力的判断标准,产生的问题是基于汇率计算的GDP统计数据进行国际竞争力比较,因各国货币的购买力不同而不具有可比性。Kravis,I.B,A.Heston,R.Summers提出用153组商品的购买力平价(PPP)来计算真实反映各国经济实力的GDP水平。[7]在进行时间序列比较时,货币购买力因各国国内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不同,Hill提出以相对购买力平价计算和比较GDP更准确。[8]应该说,以相对购买力平价方法为基础的GDP的国际比较是准确的,因而,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每年定期公布各个国家以相对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
2.以竞争力决定因素为基础的评价
(1)以单一因素为基础的评价。克鲁格曼和波特都认为,生产率是最恰当的国家竞争力评价指标。[9]以生产率高低为基础来评价国际竞争力高低争议不大,但存在着如何计算出具有可比性的生产率问题。二是以单位成本高低进行国际竞争力比较,也是普遍接受的,但同样存在着可比性问题。[10]三是以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国际竞争力比较,使用工程师、科学家占总人口或产业人口的比例评价竞争力高低,被一些学者证明是不准确的,而以申请专利数和申请商标数为基础的比较,是比较准确的。四是以新增投资规模为基础进行国际竞争力比较是有说服力的。五以产业集中度评价国际竞争力多数情况下是没有说服力的。六是本地市场需求水平与国际竞争力有一定的相关性,有说服力但也有争议。
(2)以多因素为基础的综合评价由于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因素非常多,进行单因素分析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多因素综合评价一个国家的竞争力更为全面准确。在这方面,最具影响的是IMD和WEF所进行的国家竞争力排名。波特关于国家竞争力的分析评价及标杆测定法(benchmarking)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多因素综合法的优点是分析比较可以做到尽可能地全面。但是,多因素分析需要最终将各个因素汇总合成,然后才能得出国家竞争力高低的评价结果。在因素合成时,必然考虑各个因素的权重,由于各个因素对竞争力的影响程度难以直接观察清楚,因此,在确定各因素的权重时,可能会带上主观成分。当所选择的各个因素之间存在正相关或负相关关系时,不同权重基础上的计算结果会放大或缩小实际情况,从而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三、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多因素综合评价法
1.标杆测定国际竞争力。所谓标杆测定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最佳实践、确认最佳做法,并为自己提出改进方案的一种方法。20世纪70年代最早在美国开始实施,目前在美国应用得最广泛。美、欧、日等许多国家建立了政府性质的标杆测定机构组织协调标杆测定,标杆测定法已成为许多国家提高竞争力的一种工具。标杆测定活动分别在企业、产业和国家基础环境构架三个层次展开。企业层次标杆测定经过循序渐进的过程发展到全球标杆测定阶段;产业层次标杆测定包括企业内工艺流程、企业外供应链、企业和政府关系、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等决定产业竞争力的各个关键环节。在政府层次的标杆测定包括教育制度、海关通关、科研制度、企业创立手续等。
2.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论。20世纪80年代,波特提出国家的竞争优势应归结为国家创造收益的能力。波特将国家创造收益的能力分解为产业创造收益的能力,通过产业的竞争优势来说明国家的竞争优势。波特创立一个著名的产业竞争力模型,即菱形模型(National Diamond),从生产要素、市场需求、相关产业、企业战略与结构、政府政策、机会等六个方面解释产业竞争优势的来源。波特还提出一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四阶段论: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财富驱动。在不同阶段,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及其决定因素是不同的,产业竞争阶段的演进导致整个国家产业结构的变化与升级。
3.IMD国家竞争力评价法。IMD于1985年开始对主要工业化国家竞争力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出版并定名为《世界竞争力年鉴》[11]。将国家竞争力定义为国家创造一个使企业有竞争力环境的能力。企业要面对的竞争环境,包含了经济的、文化的、政治及教育等多方面,国家之间竞争是给定企业在最有效率的结构、制度和政策环境之间的竞争,那么,国家竞争力评价不能仅仅以GDP和生产率为依据,而应从国家创造使企业有竞争力环境的能力的角度来评价国家竞争力。
IMD认为四对力量塑造了一个国家的竞争环境:一是本地化与全球化(Proximity Versus Globality):前者指在国内、区域内布局生产,后者在全球范围内布局生产活动。二是吸引力与渗透力(Attractiveness Versus Aggressiveness):前者指能够创造就业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能力,后者指能够创造收入的向国外市场扩张能力。三是资源与工艺过程(Assets Versus Processes):前者强调资产存量的国内现有的各种资源,后者强调存量资产增值能力的工艺方法、组织流程、专用技术等。四是个人冒险精神与社会协调发展(Individual Risk-Taking Versus Social Cohesiveness):前者强调个人主义,主张放松管制、实行私有化,后者强调社会福利、追求平等和社会凝聚力。以上四对力量分解为八个因素:国内经济、国际化程度、政府政策和运行、金融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和国民素质等。将八要素中各个要素细分成若干子要素,2000年共确定47个子要素;根据各子要素的内容设计了290个评价指标来定量评定;在290个指标中,有180个指标为硬指标来自于国际和地区组织的统计数据,110个软指标来自对经营者的问卷调查。对硬软指标设计不同的权重,用综合加权平均法计算评价并排序。
IMD国家竞争力评价排序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参评国家竞争力综合排名、八个要素排名和47个子要素排名;二是由参评国家可控制的最好指标和最差指标各20个组成资产负债表的比较;三是模拟20个可控制的最差指标值达到参评国家的平均值,重新评价国家竞争力排名,向决策者提供提高竞争力的建设意见;四是布局吸引力排名,旨在说明各国在制造业、服务及管理业、研发三个方面的吸引力的比较;五是得到包含每个国家的排名位次的国家竞争力排名树;六是将各国国家竞争力结构与排名第一的国家的比较。IMD还提出了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十条黄金法则。
4.WEF国家竞争力排名。1980年起WEF开始进行工业化国家竞争力排名。1985年与IMD合作出版《世界竞争力年鉴》,自1996年出版自己的竞争力报告《全球竞争力报告》。[11]WEF进行竞争力评价所依据的理论包括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技术内生化经济增长论、波特的竞争力理论等多方面,其对国家竞争力的界定是变化的,对国家竞争力来源解释和评价指标的选择也是变化的。
1996年WEF在《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将国家竞争力定义为一国或地区保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高增长的能力,基于这一定义设计了三个国际竞争力指数:一是综合反映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二是经济增长指数;三是反映在全球经济增长中份额的市场增长指数。1998年根据波特竞争力理论,增加了微观经济竞争力指数,由影响企业生产率的投入要素、需求因素、相关产业、竞争环境方面的问卷调查指标组成。2000年将国家竞争力定义为获得中长期经济增长的能力。基于影响和决定经济增长的要素进行国家竞争力评价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经济增长的能力;二是当前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经济创造力;四是环境管理制度竞争力。在此基础上,2000年提出了测定未来经济增长竞争力指数(the 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和支持当前高生产率和经济业绩的当前竞争力指数(the Current Competitiveness Index),以取代微观经济竞争力指数;新增加了两个指数:经济创造力指数(The Economic Creativity Index)和环境管制体制指数(the Environmental Regulatory Regime Index),前者测定技术上竞争力,后者反映各国在环境法律、制度上的差异与经济业绩的关系。综合来看,WEF关于国家竞争力评价体系由以下因素构成: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开放程度、政府预算、税收和管理、金融市场发展、基础设施、科学与技术、企业组织、企业管理、劳动力市场及流动性、法规和政治体制等八个要素构成,并按八个要素及分类指标排序。用于竞争力评价的数据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定性数据,来自于有关机构的统计数据;二是向参评国家发放问卷获得的调查数据。八个要素中包含的定性数据与调查数据的比重各不同。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八个要素赋予不同的权重。
WEF对国家竞争力的比较分为贸易中心经济、英美经济、欧盟经济、亚洲工业国、转轨经济、拉美经济和其他国家7组进行比较。2000年前,公布各个国家全球竞争力的综合排名、经济增长指数排名、微观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和调查问卷指数排名。2000年调整为增长竞争力指数、当前竞争力指数、经济创造力指数、环境管制制度指数。除此之外,还公布由1/4最差指标和1/4最好指标组成的资产负债表、一些经济增长预测及专题研究报告等。
四、比较与评论:各种评价法的特点与不足
1.竞争结果评价法和竞争力决定因素评价法的比较分析
众所周知,国际竞争力问题本身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泛,目前对竞争力的研究,无一个为人所广泛接受的定义和评价体系,只有IMD和WEF评价体系是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
由竞争结果来评价国家竞争力利在简明、直接反映一国的竞争优势,而弊在可能忽视了获得国家竞争优势所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可能是损害了一部分人生活质量的提高、能源的大量消耗及环境的破坏,进而损害了将来的竞争力。
从竞争力来源评价国际竞争力,清楚明了竞争优势之所在,对落后的国家便于寻找缩小差距的途径,与由竞争结果来评价国际竞争力方法相比,对竞争力来源的分析评价更接近竞争力研究的目的。理论上看,寻找国际竞争力来源的最理想办法是标杆测定,不但可以确定竞争力的差距,可以没有先入之见地确定决定竞争力关键因素,并且能够明确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政策措施。但往往由于资料所限,多数人采用因素分析法。在因素分析法中,由于国家竞争力问题的复杂性,使得选择和使用单一的指标来评价国家竞争力有失偏颇,所以,建立了庞大的指标体系和数量繁多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国家竞争力的评价更为全面和准确。
2.IMD与WEF的评价方法比较
IMD对国家竞争力的评价是基于大量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基础之上的,形成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评价体系,是比较成熟的综合要素评价国家竞争力的一种方法,也是目前世界最著名的国家竞争力评价方法之一。它通过排名突出了国家之间的竞争力差距,各国可清楚地知道本国在世界上的位置,了解自己的强项和不足;它提供了大量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便于进行国家之间的分析比较与研究;它通过对最差20个指标的单独排序和模拟排名,向决策者提出了亟待改进的主要方面,并指出了改进之后排名的变化,对一些国家的发展与改进有指导意义。
IMD评价有一些不足。国家竞争力定义为国家创造一个使企业有竞争力环境的能力,该定义强调了国家竞争力来源的一个侧面,以该定义进行的评价结果是偏颇的。如该组织多年评价结果都认为新加坡的国家竞争力为第一,从竞争环境角度来看是可能的,但从国际竞争实力看是不恰当的,新加坡竞争实力显然不可能超过美国,也不可能超过德国和日本。在评价方法方面,一些评价指标设置和处理也不够合理。一些指标设置重复,如国内经济实力中关于GDP设置了7个不同的指标,在汇率是否可自由兑换问题上也有三个指标来重复反映;在指标处理方面不进行关键指标和相关指标的分析与筛选,致使指标多的评价要素在排名中所起的作用大于指标少的要素;对不同层次、重要性不同的统计数据指标用统一的权重来计算,影响结果的正确性。
与IMD类似,WEF国际竞争力评价也建立在大量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基础之上,是一个比较全面、完善、成熟的综合要素评价法,也是目前世界最著名的国家竞争力评价方法之一。WEF评价法特点在于采用最新理论作为指导,在竞争力决定要素的选择上不断的变化;比较重视实际运营方面和机制等方面问题,侧重于经济的动态增长;WEF重视企业家的意见,大量使用定性指标,评价结果较多依赖于来自民间的调查对象的看法。但是,WEF对国家竞争力的评价缺乏一个有效的、一致的理论指导,竞争力的概念缺乏一个统一的、一致的定义,因此,竞争力决定要素的选择不断变化,其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在不同的年份之间差别较大;大量使用定性指标,使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严重依赖回收的调查问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者比较来看,WEF与IMD的综合评价都是基于八因素来编制的,两机构所选取评价国际竞争力的主导因素是基本一致、略有差异的。
WEF以法规和政治体制这个末位要素替代了IMD八个要素之首——国内经济实力,其余七个要素基本类同。两家机构所采用的综合评价方法也是基本一致的,即国际竞争力由八个要素加权综合而成,每个因素由一系列评价领域与评价指标构成,评价指标由有关统计“硬指标”和专家测评的“软指标”构成。
两者在评价理论原则、指标选择、指标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IMD将国家竞争力定义为国家创造的使企业有竞争力环境的能力;WEF定义为一国或地区保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持续高增长的能力;IMD强调创造和积累国民财富的能力,WEF侧重于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在指标的选择上,IMD根据八个要素确定了47个子要素290个评价指标的一个庞大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排序;WEF通过庞大的指标体系进行四类指数的比较和评价。在指标构成上,IMD使用了2/3的硬指标和1/3的软指标,并且硬指标的权重大于软指标;WEF评价体系中的八个要素具有不同的权重,每个要素中包含的“软指标”与“硬指标”比重不同,软指标多的要素权重小,在各要素中定量统计指标按照实际得到的数据排序,“软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所以,WEF在两类指标的构成与权重设计上比IMD要细致得多。综合来看,IMD虽然意在评价国家创造的竞争环境的能力,但似乎更重视从竞争结果来评价一国竞争力,更多体现的是静态分析;而WEF则似乎更重视从竞争来源评价一国的竞争力,更多体现的是动态分析。
3.波特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评价
波特从比较和发展的角度对国家竞争优势做出了解释,他提出了产业竞争力研究范式,对国际竞争力研究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但波特的范式也不是完美无缺的。(1)以产业竞争力取代国家竞争力,模糊了两个层次的界限。(2)波特将竞争力定义为生产率,但在进行产业竞争力评价时,却从竞争结果角度使用了出口份额进行评价。(3)波特分析产业竞争力时,设计了产业链分析方法,但在进行产业竞争力的解释时,使用多因素分析法以菱形模型进行解释。(4)在菱形模型中,波特将生产要素区分为基本要素和高级要素,并认为基本要素丰富反而不能提高甚至会降低国际竞争力,要求大力开发高级要素。这个结论对创新能力较强的发达国家可能是正确,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是不适用的。(5)在菱形模型中,关于高级市场需求提高产业竞争力的论点,及政府不直接经营产业而是通过激励和刺激竞争来推动产业竞争力的论点,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是不适用的。因此,波特所建立的菱形模型用以解释发达国家产业的竞争优势可能更加准确,解释发展中国家产业竞争力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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