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工作的探析论文_付春印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工作的探析论文_付春印

上海 200000

摘要:竣工结算是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末端环节,对竣工结算的审查结果将会对整体工程的建设投资产生直接性的影响,如果不对工程竣工结算做到严格把关,则必将会产生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结合漳州万益实例,详细分析了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的工作重点,为广大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重点

1工程量审核工作

作为工程造价评估的重要依据,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对于明确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作用。目前部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的工程量依据实际情况计算后予以调整。在大量的送审项目之中,因为工程量所存在的不准确而导致造价核减大约占到了整体核减造价的70%左右,因而在计算审核工作之时,对于工程量的复核工作尤其要引起重视,对于工程结算审核时其重点核心必须要放在对于工程量的审核之中。

一项建设工程往往会牵涉到多项专业,并且不同的专业间往往还存在有密切的联系,在不同的专业设计文件之中,其中所共同联系的部分内容均有不同情况的体现。因此相关的工程造价部分在进行竣工结算审核之时,通常会需要配备以专业的审核人员,这些审核人员不但要能够准确的掌握好具体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并且还要对整体工程设计及施工均具有系统化的认识。相关的专业审核人员若对所有审核项目均以自身专业设计文件进行工程量计算,但是如果不顾及不同专业间的联系性,则必将会致使工程量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因而在实际的审核过程当中相关的专业造价人员,应当予以充分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发生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状况。

2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审核

2.1签证文件真实性

开展真实性的审查具体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两方面内容,实际的设计变更审查应当由原设计方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以及图纸修改意见,而设计者则要签字以及加盖公章,在建设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列入结算。现场签证则应当经由施工、建设、监理三方的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可缺少,否则即视之为无效。

2.2是否为可签证内容的审查

只要是在合同清单当中已经明确出的工作内容以及包含于投标报价之中的,均不予现场签证费用计算。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利用监理与建设方对于预结算内容与相关工程造价方面的不了解,取得了一些有违规定的签证。例如在某广场一标段10#~13#楼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单位在红线内因施工线路调整新增添了一条临时道路,并对施工该临时道路的挖机和片石渣车的台班签订了一份现场签证,在结算审核的过程当中,通过对于施工合同文件中的对红线内临时道路相关条款的约定,明确此签证内容是对施工情况的认可,但是该内容属于合同约定的措施费已包含的施工范围之中,相应的费用也就应当涵括于合同清单的报价当中,因此核减造价3.8万元。

2.3签证内容审查

对于所有的设计变更项目相应的资料均应当齐备,内容表述完全清楚,具体的变更位置、原因明确,以及相关的特殊状况的实际技术处理意见等。在审核时,签证发生的来龙去脉应当予以了解清楚并核实,若因为施工方的工作失误或是多计费项目,要坚决予以核减。例如某广场一标段10#~13#楼工程施工之时,甲方设计部下发了一份设计更改单,内容为“卫生间盥洗区墙面的防水涂料上反至1800mm”,施工单位于是根据原招标图纸“盥洗区防水涂料只上反900mm,卫生间墙面其余部位的防水涂料上反至1800mm”及该设计更改单,在结算书中要求增补该项费用。在进行结算审核之时,经过查阅相关的招投标文件时,发现在招标答疑文件中,已明确答疑:“由于盥洗区范围不好界定,所有卫生间墙面的防水涂料上反至1800mm”。因此,原合同清单中卫生间的墙面防水涂料均已按1800mm上反计算,而甲方设计部下发的设计更改单仅是对原招标图进行更改,因此该签证应不予认可,实际核减造价35万元。

3工程实物审核

3.1合同履行情况

实地检查核实工程的实际施工内容和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有无存在未按合同图纸施工的情况。隐蔽工程需查找相关的验收报告等予以确认。对于综合单价应当依据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来予以明确,若某一清单项目的特点出现了改变,相应的综合单价便需要予以调整。例如,在某广场一标段10#~13#楼工程,根据合同图纸及合同清单,地下室的消防水池天棚需施工抹灰找平及刮一道腻子。而施工单位实际施工时,由于地下室消防水池为暗室,仅留两个非常高的检修洞口,于是对该消防水池的天棚未做任何装饰。结算审核时,经现场查验,该消防水池为清水天棚面,于是直接扣减原合同清单中该消防水池天棚面的抹灰及刮腻子的造价,该项内容共核减了2万元。

3.2施工单位未上报的设计变更扣减单审核

设计变更单中所有增加造价的内容,施工单位均以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单上报,但所有设计变更单中造价为减少的内容,施工单位均不会主动上报。因此在结算时需要对所有设计变更单进行再次复核,其中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单需要单独一一核算并在结算造价中扣减。例如,在某广场一标段10#~13#楼工程施工中,甲方设计部下发了一份设计更改通知单,将楼梯间的木扶手楼梯栏杆更改为钢管扶手楼梯栏杆。施工单位未上报该设计变更单的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单,在结算审核时造价核减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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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工程内容甲供或甲分包情况的审核

工程材料是否存在改为甲供情况,部分施工内容是否存在改为甲分包的情况。例如,在某广场一标段10#~13#楼工程施工时,外墙面饰面材料马赛克在合同清单中为甲定乙供材料,而在实际施工时,由于工期紧,马赛克材料改为甲供,结算时需要相应扣减甲供材的相关造价。同时,该项目地下车库钢护角(防撞条)改由地下室标识单位施工,结算时需要相应扣减甲供材的相关造价。

4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优化措施

4.1 确定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与地方规章要求进行,遵循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平等地位,以公平、责任为原则。工程建设中因涉及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发包的不同工程项目,要遵循统一的结算编制依据,如行业主管部门的计价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采购合同、施工图纸等,原则、依据应当统一,避免管理水平不同带来的编制基础差异。

4.2 明确竣工结算的编制方式

竣工结算资料的不规范、不统一是审核工作中的难点之一,竣工结算审核中应当明确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编制方式,有助于更加有效的理清竣工结算内容。通常竣工结算有以下几种编制方式;施工图预算加签证方式,该方式充分考虑的工程建设中的变动因素,但也难以准确对工程造价进行预先估算,造成追加投资现象较为普遍;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该方式以工程量及市场人工为基础,对工程的总体造价数据较为直观;招投标结算方式,该方式使用工程周期偏短的项目,否则材料价格差异会有工程合同出现较大差异。

4.3 提高审核人员素质

工程建设涉及诸多的工种,竣工结算内容繁杂,既有计价原则、定额套用等会计性内容,也有设计变更、签证等工程管理内容,因此审核工作队伍要多元化,具体项目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具备足够专业的素养,切实保障审核工作的质量。一方面,加强对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补充新的知识,完善知识体系架构,提升审核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第三方审核机构的作用,积极吸纳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完善审核架构,实现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全方位审核。

4.4 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

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是一种常见现象,变更、签证也是结算工作的内容之一。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应当注意建设单位只编制设计变更增加的部分,回避变更减少预算的情况。首先要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真实性,变更通知单是否由原单位出具、是否有加盖公章及人员签字。签证需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署才能生效。其次,审核签证内

容是否在预算及报价之内。在定额中已经明确了的工作内容或者投标报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不再涉及现场签证费用问题,尽量规避不规范的签证。此外,还要注重签证内容的准确性。设计变更应当具有完整的书面资料,内容表达清晰明确,不存在模棱两可的内容,对于表述不清的要及时核查。

4.5 审核合同等规范性文书

在送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工作人员可以据实进行竣工审核。竣工图应当是工程实物的真实反映,具体的工作中,可能存在施工单位将造价减少的内容不编写进竣工图的情况,因此审核共同的履行情况必不可少。审核人员可以依据竣工图标示对工程进行实地查验,对签证、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一定的现场核实,多种途径了解材料价格市场,审核合同等规范性文书的履行情况是否与结算书描述一致。

4.6 对签证内容是否准确清晰的审查

在设计变更过程中,需要保证资料的齐全,对于内容的表达应该清楚明了,明确具有变更的部位与变更的原因,一些特殊情况技术的处理需要充分掌握。一些签证单中签证标书原因模糊不清的,需要对签证原因进行核实,如果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失误导致费用增加的,需要及时核减。例如:在建筑工程精装修的施工招标过程中,招标方需要对设计进行优化,然后进行报价,然后对固定的总价合同进行签订。在工程的施工中,需要签署签证单。但是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对于精装修的工程中发生的水泥面存在疑问,经过核对设计图,发现签证的产生原因是:因为施工企业粗心大意,对于施工图中的材料没有准确核对,导致材料使用错误,从而增加了造价成本。但是经过核对以后,对工程施工标准进行更改,确定失误是施工企业的原因,造价核减了大约20万。

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工作,是科学明确工程造价的必要途径与主要手段,借助于开展全面、系统、综合性的结算审核工作,能够对于所存在的不合理问题予以及时的解决,并促使工程造价能够得到更加科学的确定,进而起到对工程造价科学控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白建业.试议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2(07).

[2]林琳.试论招投标阶段到工程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13(05).

作者简介:

姓名:付春印,身份证号:41292419770901xxxx

论文作者:付春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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