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认同的相互建构:社会建构主义的进展与难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难题论文,进展论文,建构主义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8)03-0041-08
国际规范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研究的核心命题。在社会建构主义看来,国际规范是某种共有观念的产物,具有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规范是对某个给定认同所应该采取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①这样的话,建构主义的规范就与自由制度主义所强调的功能主义机制区别开来。建构主义所说的国家认同(identity),“指涉的是行为体所持有和表现的、通过和重要‘他者’的关系而形成的(随时间推移而改变的)个性和独特性(自我身份)的形象”。如果作为一种建构性的规范,那么它的实质内容就是定义了判断国家认同的标准,或者说,符合哪些条件和表现的国家应该归入某类认同群体之内,但问题在于,社会性的国际规范是如何形成的呢,而国家为什么又要表现出某种特定的认同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物质主义者都可以提出相当有力的解释。简而言之,诸如新现实主义者这样的物质主义者会认为国际规范是霸权国意志的体现,而国家之所以表现特定的认同是因为这种认同会带给它某些利益。这样的解释是清楚的、连贯一致的。而对于建构主义者来说,在这样一个问题之下,他们要力图解决的具体难题就多得多了,起码包括:(1)国际规范本身是社会性的,不是由物质实力分布和物质利益所决定的;(2)国家之所以采纳某种认同,也不是由物质实力分布和物质利益所决定的;(3)如果说国际规范和国家认同是“互构”的关系,那么怎么把它们理论化?(4)如何才能证明,国际规范和国家认同都是对方的主要决定因素?
对于这样一些难题,三位社会建构主义学者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和尼古拉斯·奥努弗(Nicholas Onuf)做出了比较系统的回应,他们力图从社会性、相互建构的角度来说明问题。也就是说,在他们的理论中,规范和认同的起源都是社会性的,物质环境不占有主导地位。而且,他们所提出的理论都是系统化的,比较清晰地阐述了规范和认同的起源以及它们之间如何相互建构。这使得他们的研究不同于那些历史主义色彩过浓的诠释性理解。事实上,过分注重历史偶然性和解读客观事实背后的“权力关系”使得不可能建立任何常规的科学理论。由于三位学者都重视“社会事实”的客观性,因此,他们可以建立比较稳定的关于规范和认同的理论,从而真正地发展了社会建构主义。
一 强调互动过程的温特建构主义及其难题
亚历山大·温特的温和建构主义理论是到目前为止社会建构主义理论诸流派中影响力最大、系统化程度最高的一支。在199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他对社会结构(规范)的定义、结构如何塑造认同和结构如何变化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不过,温特也没有建立一种真正彻底的“社会理论”。他宣称,社会事实具有客观实在性,因此他的理论基于“弱势物质主义之上”;他所探讨的国家利益的内容和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大体相同;在探讨社会结构的变化时,他不得不面对互动过程中的物质基础(相互依存、共同命运等)问题,甚至提出“我的国际政治理论在一些方面的确是自由主义理论”。②下面笔者将主要分析温特理论的三个主要逻辑:规范(社会结构)如何形成、规范如何塑造认同、规范如何发生变化。
温特反复强调,他的社会结构既包括共有知识,也包括物质基础。温特反对“观念无处不在”这样的观点,“我的观点是:国际生活中观念不可能无处不在,因为科学实在论已经表明观念是基于独立存在的社会现实,并受到社会现实的调节”。③但是,由于温特十分想要证明观念的作用,所以他的论述有些时候会出现明显的矛盾。例如,他一方面认为,“我们可以说,新现实主义‘盲目崇拜’物质力量,给物质力量注入了‘只有人类才配具有的’意义和力量”;另一方面,他却又明确地肯定物质力量本身就有着独立的意义,“即使当我们妥当地排斥了物质力量的社会内容,剩下所谓的单纯物质力量——真正的‘物质基础’,单纯的物质力量仍然可以产生独立的作用:‘它为所有行为体圈定了可能采取的行动限度,规定了采取实际行动时各种可行方案的代价’。”④温特在这里赋予“单纯物质力量”的作用与许多社会建构主义者对制度文化背景的作用论述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温特的著作中存在着许多内在的、深刻的矛盾。对社会结构的认识就是一个发端。
既然社会结构既包含物质的成分,又包含观念的成分,那它是怎么形成的呢?在这里,温特涉及了两种机制:模仿和符号互动。这两种机制都属于互动过程。模仿由于直接受到物质环境的影响(国家一般来说只会模仿政治经济先进的国家),因而遭到了温特的抛弃。⑤他着眼于从米德那里借来的符号互动(symbolic interaction)理论。正如本部分的小标题所指出的,温特试图通过强调互动来否定物质基础的作用,互动产生的(有关角色关系的)共同认同将会沉淀为文化。问题在于,国家在参与互动的时候——即便是第一次互动——各国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实力就已经存在了,并会对各国的观念认识产生影响。这一点不难理解:一个实力很弱的国家即便表现得咄咄逼人,但在大国的眼里也不会是什么威胁。温特承认,“自我和他者不是白板,他们原有的特征会影响他们的互动”,并且“在一次相遇中,行为体有着相当的自由来选择怎样再现自我(作为征服者、探索者、贸易商、信仰传播者、文明开化者)”。⑥不过,温特的论述很模糊:我们看不到物质实力分配的背景、甚至国内政治和互动的过程何种更为重要。虽然国家不总能真切地理解对方所发出的信息,但敌我观念的角色分配仅仅是取决于互动进程的友好或者误解吗?
温特的理论回避了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看起来似乎问题不大。因为人们对国内社会里人与人角色关系的理解,的确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互动进程的影响。⑦因此,在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中,认同和规范的形成都是在互动中产生的;而且,我们可以推断出,国家认同观念的确定要先于不稳定的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其后才是稳定的集体知识(collective knowledge),也就是文化和规范。规范和文化形成以后,温特的理论似乎就可以和物质基础进行结合了:规范和认同赋予物质实力分配以意义。有意思的是,在文化形成和变化的研究中,温特都非常鲜明地强调了实力关系对互动进程的影响,但是偏重不同。在讨论文化结构的形成时,他说,“权力关系对决定进化发展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对方以自己的方式认识问题,“他们这样做的方法是奖励那些支持他们自己对情况定义的行为,惩罚那些不支持他们自己对情景定义的行为。权力是奖惩的基础,虽然什么是权力要取决于对情景的定义。”⑧这里所探讨的结构(文化、规范)的初次形成,其实也就涉及了结构变化的根本因素。
但是,在专门研究文化结构的变化时,温特又转向了其他的物质因素。他提出了四个主变量可能促使国际社会向康德文化转变。问题在于,这四个主变量——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的前三个都是显然的物质因素。相互依存是客观的政治经济依存关系;产生共同命运最大的可能是面临客观的共同威胁;同质性主要是指国内政治经济体制的相似性。自我约束看起来是主观性比较大的变量,但问题在于,国家自我约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既然没有从洛克文化转变成为康德文化,那么用康德文化的朋友观念来解释这种自我约束就是有问题的。温特提出了几种解释,包括(出于功利原因)相互遵守制度、外化国内的民主制度和自我束缚。温特承认,如果他者从不回报的话,自我束缚的战略将很难长期维持,因此它不是集体身份的积极原因。⑨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温特在论述结构变化时强调的都是物质变量,但一开始是实力关系,后来是自由主义色彩较浓的一些因素。或者我们可以说,在温特的理论里面,还没有“社会建构主义”的结构转化逻辑。
温特对国际规范如何塑造国家认同的理解,比起《国家安全的文化》一书的研究来似乎要进了一步。在《国家安全的文化》中,我们看到,只有芬尼莫尔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想法。其他学者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就是提出物质主义的解释。国际规范如何塑造国家认同,换句话来说就是国家为什么要接受某种国际规范、表现和内化某种认同的问题。温特提出了内化的三个等级:强迫、利己与合法性。强迫是现实主义的解释,利己是制度主义的解释,而合法性则被认为是建构主义的解释。所谓合法性解释是指国家认为就应该按照规范的规定来做,把它当成某种“常识”。那么,哪一种方式使得规范“建构”国家认同的作用最强大呢?⑩他的回答是,“通过哪一条途径实现某种文化形式是一个经验问题”。(11)
虽然温特表面上强调了观念、文化和互动的过程,但其实哪一个关键的环节都排除不了物质环境的预设意义,或者都存在相应的、竞争性的理性主义解释。总的来说,温特建构主义对规范的形成、演变和建构认同的过程做了比较简明的、连贯一致的分析,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但是,它一方面试图包含和超越新现实主义(因此就要容纳进物质因素),另一方面又想突出“社会”与“建构”的色彩,导致理论本身存在相当的模糊性。具体来讲,他仍然有三个重要的难题没有解决:(1)既然承认相对实力分配和其他物质因素对于国家认同的预设意义,那么如何来确认互动过程的信息误读、情感交流可以对认同和规范的塑造发挥决定性作用?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12)(2)既然承认实力关系、相互依存等因素对文化结构(共同知识)的转化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那么何以认为文化结构是独立的?(3)温特自己更承认,它只涉及了微观层次的国家认同、共同知识的转换,没有解决宏观层次的集体知识的转换问题。这三个问题都是摆在温特建构主义面前的难题。
在温特最近的论文《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目的论与无政府逻辑》中,他全面滑向了现实主义的立场:他所运用的三个主要变量——暴力技术的发展、人性和作为根本动力的无政府状态——无一不是现实主义所关切的。(13)虽然他抽取了人性中求得承认这一因素,而不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和统治,但是这种人性要求乃是天生具有、并不是“建构”而成。在其中的两个段落中,温特试图把承认生存、平等权利的根本人性要求转换为某种具体的认同,以拉近和建构主义理论的距离,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认同”要求在这种向世界国家转换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起作用的动力是个人和国家争取生存权、平等权。因此,在这篇文章里,温特对国际体系结构转换的认识和《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有了很大的不同,基本上偏离了建构主义的立场。
归根结底,作为一种强调互动进程的理论,温特建构主义缺乏它的核心概念,只能是一种分析框架。例如,如果国家以现实主义的观念互动,那么就可能形成和加强现实主义的文化。(14)在这里,国家的现实主义观念可以既不是来源于互动误解,也不是来源于国内因素,而是来源于无政府状态。互动的进程可能加强或者削弱这种现实主义的观念,但它本身根源于客观现实。塞缪尔·巴尔金(Samuel Barkin)的研究在这一方面就取得了进展。(15)对于温特过分重视互动进程,最终倒向物质主义、国家主义的倾向,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例如,齐菲斯认为,“温特把社会行为描述为发出信号、理解、回应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共有知识得以创造,社会学习可能出现。”(16)她指出,如果关注互动的过程,那么就应该提到语言(例如宣言、威胁)的作用,可是温特根本没有提及,物理行为(physical behavior)是他关注的焦点。(17)因此,如果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入手,有可能建立一种更加“社会性”的国际关系理论。
在这方面,根据笔者的理解,有两方面的研究值得注意。一种是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另一种是以奥努弗为代表的规则建构主义研究。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基于的是普遍语用学(universal pragmatics)原理,考察了有效的言语沟通得以进行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理性的言语环境、作为文化背景的生活世界和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公共领域。(18)这些论述被应用到国际关系领域,使得我们对温特建构主义中互动过程的研究进一步深化。沟通行动理论的确是更“社会性”的理论,但是它仍然没有解决温特面临的难题:有效的沟通和相互依存、共同命运一样,都只是加强原有的集体知识,或者形成新的不稳定的共同知识(角色认同),并没有为宏观层次的集体知识转换提供解答。而且,沟通行动理论也不能解释当客观利益出现冲突、沟通无法进行时怎么办的问题。奥努弗对言语行为本身的重要性做了研究,建立了一种和后现代主义非常接近的“规则建构主义”。
二 强调言语行为的奥努弗建构主义及其难题
从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索绪尔和塞尔(John Searle)等学者开始,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对社会建构主义的研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语言不再是对事实的客观反映,而是具有先于客观现实甚至思想的本体论地位,是无处不在地建构社会现实的制度性事实。(19)因此,这里的语言和温特建构主义中根源于互动的认同、观念以至文化都有很大的不同。那么,什么是语言哲学?“语言哲学被定义为一门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首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思想。”(20)相应的,奥努弗把语言哲学引入社会建构主义研究,树立了语言在建构现实世界中的中心地位。他说,“事实上,言说即行动:言谈无疑是我们把世界构建成现在样子的最重要方式”。(21)这样一个论断和温特建构主义重视物理行为(physical behavior)也是完全不同的。
奥努弗从言语行为的角度分析了规则和认同的互构关系。在《建构主义:应用指南》一文中,他指出,“通过言语的方式促使其他人采取相应行为的做法,就是通常所称的言语行为”。(22)言语行为包括三种类型:断言性言语行为、指令性言语行为和承诺性言语行为。虽然每一种言语行为都是暂时性的,“但是,如果说话者频繁地重复某个具有总体上相同效果的特定言语行为,所有有关的人士就会开始认为这种重复行为是有意义的。……假若不断重复的话,原有的同一种言语行为就会演变为‘惯例’,因为所有人都逐渐相信,是言语本身而非说出这些言语的人,导致了所发生的事情”。(23)奥努弗的这些论述似乎不那么令人信服,因为惯例的形成,显然应该是言语之下大多数行为体“物理行为”的重复所造成。也就是说,既不是言语本身,也不是说这话的人,而是一种不断重复的客观经历所带来的心理效应。
那么,惯例是如何变成规则的呢?奥努弗认为,“如果行为体开始意识到,他们之所以做某件事情不仅仅是因为这是通常的惯例,而且也因为这是他们应该遵循的行为,惯例就具备了规则的效力。”(24)理性主义者一看到这样的论述,肯定会认为奥努弗所说的是惯例所带来的收益促使行为体愿意遵循。但是,奥努弗提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理解、循环论证式的解释,“最后,行为体承认,他们应该遵循相关规则的原因,恰恰在于这些要求具有规则的特性”。(25)不过,他在该书后面的另外一节中,似乎又推翻了这种形而上学的解释,“作为理性的实体,那些从其所使用的规则中获益最多的行为体,最倾向于遵守这些规则。获益相对较少的行为体也倾向于遵守规则,因为和不遵守规则所带来的后果相比,这样做还是利大于弊。尽管如此,行为体在自己权衡了不同选择的后果之后,也可能会打破既有的规则。一般来说,违反规则可能会给其他行为体带来利益上的损害。”(26)这样一种对国家遵守、内化某项规则的理解与理性主义是完全一致的。
对于他的著名论断“规则产生统治”,奥努弗的论述逻辑看来也是完全理性主义的,基本上没有涉及“建构”与“认同”等方面。他认为,“行为体借助于其可得的资源回应规则而导致的一般性后果是:一些行为体在相关规则的内容及规则被顺利遵守方面,比其他行为体拥有更大的控制力。换言之,规则产生了统治。”(27)这样一种对国际规则、制度的看法与新现实主义并无太大不同:霸权国之所以支持某种国际制度,是因为后者有利于它的利益,而国际制度所带来的收益,又促使霸权国更加强大,现存的制度难以挑战。(28)不过,奥努弗的论证存在两个致命的问题:(1)规则所带来的国际收益的不公平分配,虽然可能会巩固现存规则,但是国内发展所带来的实力重组才是决定性的,因此规则的这种自我加强功能并不会构成“规则的统治”。(2)奥努弗有意识地避开了不平等的实力分配在规则起源过程中的作用,但却强调它在规则塑造认同、行为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他的理论在本质上并不是语言哲学性质的。
因此,根据奥努弗的论述,三种言语行为——虽然断言性、指令性和承诺性——会对规则的内容构成影响,即分别塑造指导性规则、指令性规则和承诺性规则,从而影响国家的角色;言语行为的重复会形成惯例。但是,对于规则为什么成为规则、规则为什么得以存在的问题,他迅速过渡到了理性主义的论点。奥努弗在2006年的《建构主义的哲学渊源探析》一文中,试图补充他在《建构主义:应用指南》一文中的论点。这篇文章呈现出很强的后现代主义色彩,所探讨的问题涉及语言、理性思考、实践、规则的作用。例如,在探讨规则形成时,他强调了语言结构的影响。“一旦人们能监视或是模仿别人的行为时就有了规则。每个规则至少是由一个句子组成:由动词的变化来表明什么应该做、必须做,或什么不应该、绝不能做。每个规则制定了一种行为标准。我们都知道如何用动词的这些特点来造句,也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从经验角度讲,规则无处不在”。(29)也就是说,我们总是通过言语行为的方式将其他人、特别是大多数人的行为总结为规则,而且我们有这个能力。不过,正如他的第一句话所说的,规则的产生是要在“人们能监视或模仿别人的行为”之时。那么,人们为什么要监视和模仿他人?这还是涉及规则形成的动力问题。奥努弗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和温特一样,奥努弗虽然强调了言语行为的重要性,但在他的理论中,行为者发出言语时,自己附带的实力和其他因素却不见了。国内学者孙吉胜做了恰当的评论,“应该说不同行为体的施动能力(agency)是不同的,在实践过程中行为体的施动能力与其实力、地位和角色有关。不同行为体的语言规范力及产生的建构效果是有区别的,在建构语言游戏的潜力方面也不一样。在这背后是否存在权力的运作?语言的建构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语言可以产生规范,语言所产生的规范和权力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些都是语言建构主义所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30)因此,奥努弗的理论虽然涉及行为体的行动(action)/(activity)之分,强调了行为体本身的实践能力,但总的来看,他强调的是规则的“统治”,指导性、指令性规则分别赋予国家之间大致“平等”或者“等级”的身份,并没有重视“规则的统治”如何发生改变的问题。(31)这也是奥努弗的理论面临的另外一个难题。
三 重视理性选择的芬尼莫尔建构主义及其难题
前面我们提到,在《国家安全的文化》一书中,许多作者对规范如何内化为国家认同的过程做了初步的探讨。他们都试图发现某种中介的“规则教授者”因素,例如专业组织、国际期刊文献等。玛莎·芬尼莫尔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是非常特别、鲜明的。从她在本书中对人道主义规范的研究,到强调国际组织作用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再到研究规范变革的《国际规范的动力与政治变革》一文以及2004年她和迈克尔·巴内特(Michael Barnett)合著的、强调国际组织自主性的《为世界制定规则》(Rules for the World)一书,个人和国际组织都是最重要的“规则教授者”。因此,国家之间的观念互动过程在她的理论中不再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对国家选择规范问题的重视,她的理论呈现出越来越强的理性主义色彩(虽然还不是国家中心主义色彩)。
芬尼莫尔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一书中并没有提出规范起源和变化的理论,她关注的是规范如何内化。她强调,国际组织在这过程中可以起到独立、有效的影响。在理解国际规范塑造国家认同的过程中,两个方面的因素同时要考虑到:一方面是谁来传播这些规范;另一方面国家为什么要接受这些规范?芬尼莫尔考察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银行传播规范的过程。她指出,说服和强制是传播规范的两种主要方式,而国际组织的科层结构或者个人的能动性都会发挥作用。(32)但是,对于说服的过程、理性利益与规范内化的过程,芬尼莫尔在这部著作中都还没有给出清楚的回答。在2004年的《为世界制定规则》一书中,她和巴内特进而考察了国际组织的自主性,也就是充当“规则教授者”的能力。她们指出,由于国际组织具有合法性权威、道德权威和专业权威,因此它们可以借助这些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权威地位来制定规则和创造知识,而后者并不一定是国家所希望看到的。(33)
然后,有关“规则教授者”的研究并没有清楚地说明规范从何而来,国际组织或者个人为什么要推广这些规范,国家为什么要接纳这些规范,而规范又如何发生变化。在《国际规范的动力与政治变革》一文中,芬尼莫尔和斯金克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与温特、奥努弗一样,她们的研究呈现出向理性主义靠拢的显著特征。规范来源于何处?芬尼莫尔和斯金克将其追溯到了倡导者个人的经历,例如国际红十字会创始人亨利·杜南(Henry Dunant)在1895年索尔弗利诺(Solferino)战役中的亲身感受。(34)这样一种对规范(观念)起源的认识基本上还是物质主义的;就像她们在文中指出的,“规范不是凭空产生的东西”。(35)那么,这些倡导者在形成某些观念之后,为什么要积极地去推广它们呢?芬尼莫尔和斯金克提出了理想主义(人性善)的解释,“如果不使用同情心、利他主义和理想追求这类因素,就很难解释倡导者的动机”。(36)由于在芬尼莫尔的理论中,国家——“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政治领导人”——从来不是规范的主动倡导者,因此这种个人理想追求式的说明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接纳这些观念、使之不断强化为真正的规范呢?芬尼莫尔和斯金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比芬尼莫尔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中的探讨要深刻多了。她们探讨了什么情况下说服比较有效。首先是建立一个好的组织平台(世界银行雇用支持新规范的职员就是一个例子)说服关键性的国家。什么样的国家是关键性国家呢?为了保持理论的“社会性,”她们强调的是国家和某个领域是否有牵连,从而冲淡了大国与小国的本质差别。而且,芬尼莫尔和斯金克还试图突出情感因素在说服过程中的作用,从而又表明心理学的领域对于国际关系研究是有启发意义的。(37)其次,她们还涉及规范本身的实质内容、表述方式和世界—时间环境。她们指出,如果规范涉及人身安全和机会平等方面,那么规范可能会得以成功普及。芬尼莫尔和斯金克承认,这可能进入了某种“功能性制度主义”模式之中。规范的表述方式可能是一个社会性较强的变量,而世界—时间环境(具体来说,全球化、战争、重大经济萧条)就基本上是物质主义的因素了。(38)
除了以上两点对观念传播、规范形成的论述,她们还从国家的角度提出了第三点。这一方面也是她们向理性主义迈出的重要步伐。说服进行得好,规范的实质内容很动人,并不一定意味着国家会接受。芬尼莫尔和斯金克把国家内化规范、形成与其他国家类似认同的过程称为“战略性社会建构”。在这一过程中,规范的巩固和国家认同的塑造是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国家可能出于理性主义的原因,促成规范的巩固和认同的形成。因此,从这一角度衍生出去,社会建构主义的根本观点就会受到重大挑战:不再是观念建构了利益,而是利益建构、巩固了观念。芬尼莫尔和斯金克提出了合法性、遵从性和自尊感三个要素。合法性涉及国内政府的执政利益,遵从性和自尊感都主要是心理上的原因。(39)但是,为了证明可以提出规范如何发挥影响的实证假设,她们仅仅摘取了合法性的因素,并且又加入了“显要性”的因素。所谓“显要性”是指“有些国家被普遍认为是成功的国家,是大家学习的典范。这类国家所倡导的规范就具有显要性,容易得到传播。”(40)这里的论点其实可以和前面有关“关键国家”的论述联系起来。这样一个论点是地地道道的结构现实主义论点:结构带来社会化,促成其他国家向最强国的学习。(41)
因此,芬尼莫尔的建构主义理论和现实主义、制度主义的理论逻辑呈现出相当大的趋同,虽然这三种理论在规范是由个人提出还是国家提出、规范是观念成分多还是物质成分多看法不一。相比之下,芬尼莫尔的理论和温特、奥努弗的建构主义差异就非常明显。可能由于芬尼莫尔有着很强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倾向,因此她基本上没有研究互动的进程对“规范本身”的建构作用。简而言之,她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两个:个人为什么会产生某些“规范性”观念并努力推广?她在这个问题上的回答仍然是不能让人满意的。国家为什么会接受个人(及其建立的组织平台如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倡导的规范观念、将其内化为认同,从而使得规范成为一种社会事实。芬尼莫尔和斯金克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后者,她们的研究充满了物质主义、理性主义的色彩,甚至还涉及了“强制”对于认同塑造的作用。
四 规范、认同与对建构主义的挑战
在温特的研究中,互动是一个具有中心地位的概念,这样使得国际规范和国家认同之间的互构、互相决定的逻辑成为可能。认同和规范主要是由互动的进程所创造的,认同的出现要早于集体知识(规范),但反过来规范又决定了国家认同。温特也关注到了实力关系和其他因素对于互动进程的预设意义,但是在结构形成的理论中并没有包括。在讨论规范对认同的塑造和结构的变化时,他所涉及的几个主要变量大部分是物质性的。温特并不认为基于“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的不自觉遵守是规范塑造认同的最主要类型。在奥努弗的研究中,基本上看不到国家在形成认同过程中的能力差异,也看不到对规则的改变,甚至对规则的研究也还停留在一般的语言学意义上。虽然规范本身的形成受制于语法规则、言语行为的重复等,但是在讨论规则的普及、被遵守方面,他同样引入了大量的物质性因素。所以,奥努弗的理论不是一种规范和认同互构、互相决定的逻辑关系,而是单方面的决定关系。芬尼莫尔的研究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个人或者国际组织认同对于国际规范发展起决定作用。芬尼莫尔的研究对规范的定义是最具体、多样的,不是某种抽象的角色关系。她突出了个人及其拥有的组织平台在规范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但是对国家作用的探讨,最终使她也迈入了理性主义的领域。在她的理论中,国家认同并不是互动形成的,而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非国家行为体“说服”的过程,这一过程也伴随着规范的形成和巩固。
因此,对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最大的挑战在于,真的能证明国际规范和国家认同互相是对方的决定性因素吗?事实上,影响规范形成的因素有无数多种,而影响国家认同的因素也有无数多种。建构主义要形成“社会性”的理论,只能求助于互动、文化传统等一些因素,但是,物质性的客观现实和利益总是会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毕竟大多数人还不是像芬尼莫尔所设想的是那么高尚的规范提倡者。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没有涉及像约翰·拉格(John Ruggie)这样理论色彩非常模糊的学者的研究。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他们的研究带有的物质主义色彩要远强于上面三位学者,例如拉格在谈到国际机制的形成时既强调霸权国的国内社会意志,也强调实力分配的作用;其二,他们的研究没有提出较为系统的理论。如上所述,这三位学者都力图比较清楚、连贯地说明规范和认同的起源及其相互关系这样一个中心的命题,代表了三种主要的研究路径,也为建构主义在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注释:
①Ronald L.Jepperson,Alexander Wendt,and Peter J.Katzenstein,"Norms,Identity,and Culture in National Security," in Peter J.Katzenstein,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p.54.
②[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8~143页、第292~298页、第451页。
③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39页。
④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39、141页。
⑤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10页。
⑥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14~415页。
⑦其实,温特非常敏锐地认识到,国家比个人更透明,并且国家之间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
⑧秦亚青将“Power”翻译为“权力”,所以,温特所说的“权力关系”其实就是实力关系。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16~417页。
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49~451页。
⑩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温特明确说明了并不一定只有观念建构了认同;国家之所以接受某种规范、表现某种认同,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物质利益考虑。因此,从本质上讲,认同可能并不是观念建构的;相反,是物质利益把观念建构到了某个国家的认同之中。
(11)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4页。
(12)齐菲斯对这一点提出了批评。类似的批评还可以参见:[美]纳依姆·伊纳亚图拉和大卫·布莱尼:《知己知彼:走进国际关系理论中乡土观念的背后》,[美]苏亚塔·帕西克:《文化的国际关系理论:需要拓展》,均载[美]约瑟夫·拉彼德和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维尔主编,金烨译:《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4~147页。
(13)[美]亚历山大·温特:《世界国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目的论与无政府逻辑》,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1期,第57~62页。
(14)笔者并不认为,现实主义都把国际体系设想成为你死我活的霍布斯文化状态。例如,肯尼思·华尔兹、罗伯特·吉尔平等许多现实主义者都认为现实主义十分关注合作问题,并且只有在现实主义的原则下才能实现合作与其他高尚目标。参见Kenneth N.Waltz,"The Politics of Peace,"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11,No.3.1967,pp.199-211; Charles L.Glaser,"Realists as Optimists:Cooperation as Self-help,"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9,No.3.1994/1995,pp.50-90;事实上,正在兴起的防御性现实主义就认为国际体系的安全并不稀缺。参见宋伟:《国际结构与国家行为——内斗的现实主义》,载《外交评论》,2007年第1期,第50~51页。
(15)Samuel J.Barkin,"Realist Constructivism,"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No.5,2003,pp.325-342.
(16)Maja Zehfuss,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Politics of Reality,p.43.
(17)Maja Zehfuss,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Politics of Reality,pp.48-49.
(18)关于沟通行动理论的介绍及其在国际关系学中的应用,参见惠耕田:《沟通行动理论与国际关系研究》,载《外交评论》,2006年第3期,第96~103页。
(19)秦亚青:《建构主义:思想渊源、理论流派与学术理念》,载《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3期,第1~23页。
(20)涂纪亮:《现代西方语言哲学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转引自孙吉胜:《国际关系的语言转向与建构主义理论发展研究:以语言游戏为例》,载《外交评论》,2007年第1期。
(21)[美]尼古拉斯·奥努弗:《建构主义:应用指南》,载[美]温都尔卡·库芭科娃、尼古拉斯·奥努弗、保罗·科维特:《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22)温都尔卡·库芭科娃、尼古拉斯·奥努弗、保罗·科维特:《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78页。
(23)温都尔卡·库芭科娃等:《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78页。
(24)温都尔卡·库芭科娃等:《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79页。
(25)温都尔卡·库芭科娃等:《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79页。
(26)温都尔卡·库芭科娃等:《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88~89页。
(27)温都尔卡·库芭科娃等:《建构世界中的国际关系》,第89页。
(28)Robert Crawford,Regime Theory in the Post-Cold War World:Rethinking Neoliberal Approaches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Dartmouth:Dartmouth Publishing Company,1996,p.57.
(29)[美]尼古拉斯·奥努弗:《建构主义的哲学渊源探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9期,第64页。
(30)孙吉胜:《国际关系的语言转向与建构主义理论发展研究:以语言游戏为例》,载《外交评论》,2007年第1期,第44页。
(31)尼古拉斯·奥努弗:《建构主义的哲学渊源探析》,第64~66页。
(32)[美]玛莎·费丽莫著,袁正清译:《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
(33)Michael Barnett and Martha Finnemore,Rules for the Worl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Global Politics,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4,pp.11-13.
(34)[美]马莎·芬尼莫尔、凯瑟琳·斯金克:《国际规范的动力与政治变革》,载[美]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和斯蒂芬·克拉斯纳主编,秦亚青译:《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5~306页。
(35)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05页。
(36)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07页。
(37)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10、325、327页。
(38)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18页。
(39)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12~313页。
(40)彼得·卡赞斯坦等:《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16页。
(41)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87~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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