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贸易互补性与竞争力的实证研究_欧盟成员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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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0)02-0040-06

自2004年至今,欧盟一直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在中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比例也稳定在15%左右。从2004年开始,欧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中国对外出口第二大市场,2007年跃升至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因此分析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对于稳定和促进中国出口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正式加入欧盟,连同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的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10国,本轮欧盟东扩正式告一段落,欧盟成员国从原来的15国扩大为27国,也成为世界上最大、实力最强的区域经贸集团。

从贸易角度来看,欧盟东扩后的新成员国尽管经济规模比较小,但是获得欧盟成员国地位就意味着欧盟内部贸易障碍的降低甚至取消,享受各种优惠贸易安排。由于欧盟新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上都和中国有着相似性,所以欧盟东扩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而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更使中欧贸易关系增加了变数,因此本文着重分析中国与欧盟新老成员国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提出稳定和促进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张建红(2000)通过运用赫芬达—西什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产业内贸易指数对中国欧盟贸易的商品结构进行分析,运用贸易强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Index)分析中欧双边商品贸易的发展潜力,同时对中欧贸易条件进行了分析。结论认为:中欧双边商品贸易存在着较强的互补性,贸易商品比较集中,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较低;此外中国对欧盟的贸易条件在不断改善;中欧双边商品贸易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刘金源(2004)回顾了近年来的中欧经贸关系,包括中欧之间的贸易关系、直接投资情况、财政技术合作情况等,对中欧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反倾销、配额、普惠制等,对中欧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做了前瞻性分析。李秀梅(2005)运用多项指标系统描述了1995-2003年间中国欧盟农产品贸易结构的特征。相对贸易优势测算结果显示:中国在动物产品、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竞争优势有所减弱,而在茶类、水产品加工和蔬菜水果制品上的竞争优势趋于增强;贸易互补性在波动中增强;出口相似性指数表明双方在出口结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贸易强度指数显示中国与原欧盟以及扩大后的欧盟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孙丽(2005)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比较中国与新入盟十国的产品比较优势,研究发现:中国与新入盟十国相比出口产品并不具备比较优势,同时有相似的出口产品结构,产品高度可替代,而新入盟十国对欧盟有交通、地理等优势,所以欧盟东扩后必然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同时还会造成投资转移,新入盟成员国将吸引更多的投资;由于新入盟成员国将采取欧盟统一标准,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门槛也将进一步提高。郑云(2006)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和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对中欧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内贸易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中欧之间除了中国的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事产业间贸易,还有一些制成品从事产业内贸易,并且产业内贸易已获得较大的发展,中欧间的产业内贸易是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王三兴(2006)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中欧之间的贸易产品结构,认为中国输欧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逐步增加的产业内贸易也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同时分析了中欧的服务业贸易情况,对中欧的贸易顺差情况作了分析,对如何通过调整贸易结构来调整贸易差额提出了一些对策。王国安等(2006)利用近十几年的贸易统计数据,分别以比较优势理论和产业内贸易理论为依据对中欧贸易的互补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中欧双边贸易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中欧之间的国际分工主要以产业间的垂直分工为主,同时随着中国工业制成品国际竞争力的迅速提高,产业内贸易在中欧双边贸易中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增强,中欧之间的国际分工正逐步向水平方向发展。

国外的研究多是侧重于对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关系的研究,即使有对非欧盟成员国的研究,也缺乏针对性,很少有专门针对中欧贸易关系的研究。国内已有的关于中国和欧盟贸易关系的研究则多是基于一般理论和现状上的分析,具体数据和实证上的翔实说明和论证则比较少。

本文力图弥补已有研究的一些缺陷,通过运用比较完善的实证分析方法,收集整理大量的数据,量化分析中国与欧盟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从而为研究中欧贸易关系及提出中国的对策奠定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与欧盟的贸易互补性

本文主要是运用出口强度指数(张建红,2000)分析中国与欧盟新老成员国的贸易互补程度。贸易强度指数的含义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出口(进口)在另一个国家进口(出口)中的比重与这个国家的出口(进口)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的比值。该指数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分为进口强度、出口强度和进出口强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公式如下:

出口额和世界总的出口额。在正常的情况下,该指数等于1,如果该指数小于1,则说明两国的贸易水平处于正常水平之下,如果该指数大于1,说明两国的贸易水平超过了正常水平。当一国对另一国的双边贸易额增大时,会出现贸易强度指数上升,即两国的贸易联系加强。

欧盟新成员10国与中国的贸易强度指数见表1,可以看出,虽然欧盟对中国的贸易强度指数都小于1,也就是还有很大的贸易潜力,但是中国与欧盟15个老成员国的贸易强度大于中国与欧盟10个新成员国的贸易强度(见表2),即中国与欧盟新成员国的贸易潜力大于中国与欧盟老成员国的贸易潜力,但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中国与欧盟老成员国的贸易密切程度大于中国与欧盟新成员国的贸易密切程度。而且同时中国与欧盟10个新成员国及欧盟15个老成员国的贸易强度指数在过去9年间有所上升,表明中国与欧盟整体的贸易密切程度都在逐步上升。

三、中国与欧盟的贸易竞争性

(一)出口相似度指数

本文用出口相似度指数反映中国与欧盟新老成员国的贸易竞争程度。出口相似度指数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域内被测度,即商品域和市场域(出口目的地)。Finger等(1979)最先在商品域内提出了出口相似度指数的测度方法;而Glick等(1998)使用了市场域的出口相似度指数,他们的这一用法源自Grubel等(1975)产业内贸易指数。

Click等(1998)使用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二)中国与欧盟成员国在欧盟15国市场上的竞争性分析

在没有考虑商品分类的情况下,我们选择了10个欧盟新成员国来计算出口相似度指数,同时为了便于对比分析,选择了美国计算出口相似度指数。

中国与欧盟新成员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出口相似度指数见表3。可以发现,1999-2006年间,中国和欧盟新10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尽管从2003年以后3年有上升的趋势,但是总体上是下降的,反映了总体上来说,中国和欧盟新10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的竞争程度有所下降,这应该主要是因为近些年来中国的产业结构有所升级,从而对欧盟原15国出口的产品结构也有所升级,因而与欧盟新10国对欧盟原15国的出口形成一定程度上的错位竞争,所以出口相似度指数有所下降。这一点从中国与美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尽管中国与美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也是呈下降的趋势,反映出竞争程度有所下降,但是中国与美国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大于中国和欧盟新10国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反映出中国与美国在欧盟原15国市场上的竞争程度相对更加激烈。

(三)中国与欧盟在世界市场上细分商品的竞争性分析

按照SITC(第三版)的1位数商品分类,中国和波兰、匈牙利、捷克和德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见表4—表7。之所以选择波兰、匈牙利、捷克,是因为这三国是欧盟新10国中最重要的经济和贸易国,选择德国是因为德国是中国在欧盟原15国中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同时也是整个欧盟最大的经济体。根据SITC中的1位数指标,国际贸易商品可被划分为10个大类,我们将0~8类产品简单地分成三类:将第0~4类初级产品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将第6类与第8类制成品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将第5类与第7类制成品视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在以下的测算中,根据Eurostat(欧盟统计局)的统计口径,将0~8类产品分为:0+1(食品、烟酒、饮料);2+4(原材料);3(燃料);5(化工产品);7(机器和运输设备);6+8(其他制成品)。

从表4至表7中可以看出,除了波兰,中国和匈牙利、捷克、德国三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指数都有较大程度的上升,尤其是和德国的出口相似度指数上升幅度最大,反映出近年来中国和匈牙利、捷克、德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和德国的出口竞争程度上升得最快。

如果再从细分的商品类别来看,尽管中国和波兰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竞争程度总体是下降的,但是在SITC 7类机器和运输设备上中国和波兰的出口竞争程度是上升的,除此以外的其他商品出口竞争程度都是下降的。同样中国与匈牙利、捷克,只有在SITC 7类机器和运输设备的出口上的出口竞争程度是上升的。中国和德国竞争程度则在燃料、机器和运输设备以及其他制成品三类商品上都是上升的,尤其是在机器和运输设备这一类商品上出口竞争程度上升得最快。由此进一步证明了中国近些年来出口结构升级的趋势,尤其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中国和波兰、匈牙利、捷克、德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竞争程度越来越大,反映出中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的竞争力越来越强。

四、稳定和促进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政策建议

从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已经蔓延到全球,中国对欧盟的出口也受到极大的影响,据商务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字,2009年1-6月中国与欧盟27国的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9%、24.5%、13.1%,说明金融危机对中国和欧盟贸易关系尤其是中国对欧盟出口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稳定和促进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政策建议:

首先,从对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的贸易互补性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与欧盟整体的贸易密切程度近年来都在逐步上升。但是与欧盟的贸易还有很大潜力,其中中国与欧盟新成员国的贸易潜力大于中国与欧盟老成员国的贸易潜力。这说明在稳定和促进中国对欧盟出口的区域市场选择上,可以优先考虑欧盟新成员国的市场。商务部的统计数据也初步支持了这一判断,2009年1-6月中国对欧盟新成员国的出口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7%,而对老成员国的出口下降了24.8%,可以看出中国对欧盟老成员国出口下降得更加厉害。因此,在目前欧盟经济复苏前景仍然不明朗的情况下,中国出口企业更应该着力开拓欧盟新成员国市场。

其次,从对中国与主要几个欧盟国家在世界市场上细分商品的竞争性分析表明,中国和匈牙利、捷克、德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竞争程度近些年来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和德国的出口竞争程度上升得最快。在机器和运输设备这一类商品上,中国和波兰、匈牙利、捷克、德国的出口竞争程度都是上升的,由此进一步证明了中国近年来出口结构升级的趋势,尤其反映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金融危机必将使得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上的竞争更加激烈,由此可能产生对中国产品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增加,比如技术壁垒、反倾销指控、反补贴指控。我们认为在这种非常不利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中国政府和出口企业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对于政府来说,要积极运用WTO规则妥善解决不合理限制及技术性壁垒,与欧盟建立磋商机制,在维护安全、卫生、健康和环保的原则下,积极解决中国产品欧盟市场准入的问题。我国的商会或行业协会应及时向出口企业传递有关欧盟市场、贸易环境以及预测等信息,以提高企业的出口效益。欧盟的贸易保护程度高,尤其是各种非关税壁垒严重,当我国与欧盟的直接贸易成本上升或中欧贸易遇到阻碍时,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投资就是市场进入的最好方式。而且新成员国加入欧盟后,无论从投资环境还是在贸易流通方面都会有比较大的改善,有条件的企业应把握时机,加强与欧盟新成员国的经济技术合作,采取独资或合资等方式在新成员国开办企业,充分利用新成员国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优势、进入欧盟市场的税率优势,以及与西欧、俄罗斯等地缘、文化联系紧密的优势,从而降低成本,避免高关税以及各种非关税壁垒。

注释:

①欧盟新成员10国是指除了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之外的在2005年加入欧盟的新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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